在本章中,我們看到:I. 一些關於福音時代的進一步應許。這裡有關於罪得赦免的應許(第 1 節)、關於道德革新的應許(第 2 節),特別是關於定罪並制止假先知的應許(第 2-6 節)。II. 一個關於基督受苦及其門徒隨之分散的清晰預言(第 7 節),關於不久後猶太民族大部分被毀滅的預言(第 8 節),以及關於其中餘民得潔淨、成為神特殊子民的預言(第 9 節)。
1 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 2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先知與污穢的靈。 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必將他刺透。 4 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見的異象蒙羞,不再穿毛衣哄騙人。 5 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自從幼年,人就教我牧畜。 6 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是什麼傷呢?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除去教會的罪;因為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正是為了「除掉我們的罪」(約壹三 5)。
I. 祂藉著十字架的寶血除去了罪的罪咎(第 1 節):「那日」,即福音時代,「必開一個泉源」,也就是為那些真正悔改並為罪憂傷的人,預備了洗除罪惡污穢的途徑。「那日」,當恩惠的靈澆灌下來,使他們為自己的罪哀慟時,他們不會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哀慟,因為他們必得罪的赦免,並在心中感受到赦免的安慰。他們的良心必被基督的寶血所潔淨與平息,這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 7)。因為基督被高舉,是為了賜下悔改和赦免罪惡;祂既賜下前者,無疑也必賜下後者。這個「開出的泉源」就是耶穌基督被刺的肋旁,正如前文所言(亞十二 10),因為從那裡流出了「血和水」,兩者皆為潔淨之用。那些「仰望基督被刺」的人,為刺祂的罪而哀慟,並因此感到苦澀,現在可以再次仰望被刺的基督,並因祂而喜樂,因為耶和華喜悅擊打這磐石,使它成為我們「活水的泉源」。請看:1. 我們是如何被玷污的;我們都是如此;我們犯了罪,而罪就是污穢;它玷污了心思與良心,使我們在神面前顯得可憎,在自己裡面感到不安,不配從事神的聖工,也不配進入與祂的交通中,正如那些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被拒於聖所之外一樣。「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在罪中,這就是污穢。事實上,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理當與不潔者同分。2. 我們如何得潔淨。看哪,有一個泉源為我們開了,可以讓我們在其中洗滌,且有活水從那泉源流向我們,所以如果我們沒有得潔淨,那便是我們自己的錯。基督的寶血,以及神在恩典之約中藉此血所顯明的赦罪之恩,是:(1)一個泉源;因為其中有取之不盡的豐盛。在神的恩慈與基督的功德中,有足夠的恩典,能根據福音的條件赦免最大的罪與罪人。「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已經洗淨了」(林前六 11)。在律法之下,有銅洗濯盆和銅海供人洗滌;那些不過是器皿,但我們擁有屬於自己的泉源,湧流不息。(2)一個「開出的泉源」;因為凡願意的,都可以來支取它的益處;它不僅為「大衛家」而開,也為「耶路撒冷的居民」而開,為貧窮卑微者與富足尊貴者同樣而開;或者說,它是為所有信徒而開,他們作為基督屬靈的後裔,屬於大衛家,作為教會活潑的肢體,是耶路撒冷的居民。藉著基督,所有信的人都得稱義,在祂的血中「洗淨了他們的罪」,使他們「作我們神的國民,作祭司」(啟一 5-6)。
II. 祂藉著恩典的大能除去了罪的權勢,甚至是那些我們所鍾愛的罪。這總是伴隨著前者;那些在開出的泉源中洗淨的人,既已稱義,也就得成聖;水與血一同從基督被刺的肋旁流出。這裡應許說,在那日:1. 偶像崇拜將被徹底廢除,猶太百姓對偶像的傾向將得到有效的醫治(第 2 節):「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對他們祖先偶像的敬拜將被徹底根除,以至於在一兩代之內,人們甚至會忘記他們中間曾有過這樣的偶像;它們要麼根本不被提及,要麼不再帶有任何敬意;「不再被人記念」,正如所應許的(何二 17)。這應驗在被擄歸回後,猶太人對偶像和偶像崇拜根深蒂固的厭惡,且至今仍保持著;這也應驗在許多人迅速歸信基督的信仰,藉此他們不再將禮儀律當作偶像來崇拜(正如不信的猶太人所做的那樣);這至今仍在應驗,當靈魂被從世界和肉體——這兩大偶像——中帶出來,好讓他們單單依附於神。2. 假先知也將被終結:「我必使這地不再有先知與污穢的靈」,即那些受污穢之靈影響的先知。魔鬼是「污穢的靈」;罪與污穢皆源於牠;牠有自己的先知,為牠的利益服務,並從牠那裡領受指示。除掉污穢的靈,先知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欺騙人;除掉那些製造虛假使命的假先知,污穢的靈就無法造成他所造成的破壞。當神定意要使假先知噤聲時,祂就將那在他們裡面作工、並與祂爭奪人心寶座的污穢之靈從地上驅逐出去。猶太教會在沉迷於偶像時,也極度迷戀假先知,後者以免受懲罰與平安的應許來奉承他們的罪;但這裡應許,作為所應許之革新的蒙福結果,他們應當極力反對假先知,並熱心將他們從地上清除;被擄歸回後,他們確實如此,直到後來,由於他們反對假先知的熱心變得盲目,他們以假先知的罪名處死了基督,此後,出現了許多「假基督和假先知,迷惑了許多人」(太二十四 11)。這裡預言:(1)假先知不但不會受到縱容與偏愛,反而會受到應得的懲罰,甚至是被他們最親近的親屬處置,這將是反對這些欺騙者之熱心的極致表現(第 3 節):「若有人」自立為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傳講那些引誘人離開神並堅固人犯罪的教導,他自己的父母將是第一批且最積極地根據律法控告他的人(申十三 6-11):「若你的親兄弟……暗中引誘你」離開神,「你不可依從他……總要殺他。」「要對他表現出憤慨,並防止他帶來進一步的試探。」「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必將他刺透。」注意:我們應當對任何引誘我們偏離職責、走入歧途的事物,懷有極大的厭惡與恐懼,正如那些「不能容忍惡人」的人(啟二 2)。對神與敬虔的聖潔熱心,會使我們在那些我們本性最愛、最親近的人身上,最痛恨罪惡並最畏懼試探;因為在那裡我們面臨的危險最大,正如亞當受夏娃的影響,約伯受妻子的影響;在那裡展現我們的熱心是最值得稱讚的,正如利未,他在神的事業中,「沒有承認他的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申三十三 9)。因此,當親屬關係與我們對神的職責發生衝突時,我們必須恨惡並撇下他們(路十四 26)。自然的親情,即使是最強烈的,也必須被恩典的愛所管轄。(2)假先知自己將會為他們的罪與愚昧感到羞愧,並放棄他們的虛假主張(第 4 節):「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見的異象蒙羞」;他們將不再重複或堅持這些異象,而是希望它們被遺忘,不再被提起,因為他們自己準備承認那是一場騙局,這是因為神藉著祂的恩典喚醒了他們的良心,向他們顯明了錯誤,或者因為事實證明了他們的預言是謊言,或者因為他們的預言不再像過去那樣受到歡迎,而是普遍遭到鄙視與厭惡;他們察覺到百姓以他們為恥,這使他們開始對自己感到羞愧。因此,他們將不再「穿毛衣」或「毛皮衣」,正如真先知為了效法以利亞,並作為他們治死肉體情慾的標記所穿的那樣。這些冒充者曾以真先知的裝束出現;但既然他們的愚昧現在顯露出來,他們將脫下這裝束,不再藉此欺騙那些不加思考、粗心大意的百姓。謙遜的服裝是很好的,如果它是謙卑心靈的真實流露,且具有教導意義;但如果它是驕傲野心之心的虛偽偽裝,且是為了欺騙,那就是壞事。讓人們真實地像他們看起來那樣好,但不要看起來比他們實際更好。這個冒充者,作為一個真正的悔改者,[1] 將會糾正那些曾被他欺騙的人:「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正如我曾假裝的那樣,我從未被設計或分別出來擔任此職,從未受過教育或為此培養,從未與先知門徒交往。我是耕地的,我從小就從事那種行業;我從未受過神的教導去說預言,而是『人教我牧畜』。」阿摩司最初也是這樣的人,但後來被呼召成為先知(摩七 14-15)。但這個欺騙者從未有過這樣的呼召。注意:那些為自己曾欺騙他人而按著神的意思憂愁的人,會樂於承認自己的罪,並會公正地糾正他們所造成的錯誤。因此,那些「行邪術的」,在歸信後,「把書卷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並承認他們曾用什麼詭計欺騙百姓(徒十九 18)。[2] 他將回到他自己合適的職業,那才是最適合他的:「我必作耕地的」(可以這樣讀);「我將再次致力於我的本行,不再干涉不屬於我的事;因為『人教我牧畜』,我將再次牧畜,再也不會自立為傳道人了。」注意:當我們確信自己偏離了職責的道路時,我們必須藉著回到正道上來證明我們悔改的真實性,即使這對我們來說是最嚴厲的治死肉體。[3] 他將承認那些藉著嚴厲管教使他看見自己錯誤的人是他的朋友(第 6 節)。當那個不久前還以最大自信聲稱自己是先知的人,突然放棄了他的主張,說「我不是先知」時,每個人都會感到驚訝,有些人會問:「你兩臂中間是什麼傷呢?或者鞭痕是什麼?你是怎麼受的?難道你沒有受過鞭打的審問嗎?這不就是使你清醒過來的原因嗎?」(Vexatio dat intellectum — 煩惱使人聰明。)「難道你不是被鞭打到承認這一點的嗎?難道不是杖與責備給了你這智慧嗎?」他將承認:「是的,正是如此;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他們捆綁我,像對待瘋子一樣嚴厲地對待我,從而使我恢復了理智。」由此可見,假先知的父母「將他刺透」(第 3 節)之前,必定先嘗試過用管教來挽回他,但他不肯悔改;因為關於悖逆之子的律法就是如此——父母必須先徒勞地管教他,然後才被允許將他帶出來處死(申二十一 18-19)。但這裡有另一個人是被鞭打所挽回,從而避免了死刑;他有理智與誠實承認,那些這樣傷害他的人是他的朋友,是真正的朋友,因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挽回他;因為「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箴二十七 6)。一些優秀的解經家觀察到,這段經文緊接在提到基督被刺之後,認為這些話是那位偉大先知的話,而不是前面提到的假先知。基督的手在被釘十字架時受了傷,復活後,祂身上仍有這些傷痕;在這裡,祂講述了這些傷痕的由來;祂以假先知的身份受了這些傷,因為祭司長稱祂為騙子,並因此要將祂釘十字架;但祂是在「親友家中」受了這些傷——即猶太人,他們本應是祂的朋友;因為「祂到自己的地方來」,雖然他們是祂的死敵,但祂仍樂意稱他們為「朋友」,正如祂稱猶大為「朋友」(朋友,你來做什麼?),因為他們促成了祂的受苦;正如祂稱彼得為「撒但」——一個敵對者,因為彼得勸阻祂不要受苦。
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的人身上。 8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9 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的神。
這裡有一個預言: I. 關於基督的受苦,即那位將要被刺、並將成為開出之泉源者的受苦。「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第 7 節)。這是聖父神的話,給祂公義的刀劍下達命令與委任,去攻擊祂的兒子,當祂自願將自己的靈魂作為贖罪祭時;因為「耶和華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祂被擊打,受神責罰,受苦了」(賽五十三 4, 10)。請注意:1. 祂如何稱呼祂。「作為神,祂是『我的同伴』」;因為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祂與父原為一。祂從永恆就在祂身邊,如同與祂一同成長的,在救贖人類的工作中,祂是祂所揀選的,祂心所喜悅的,和平的籌算在他們兩者之間。作為中保,祂是「我的牧人」,那位偉大而良善的牧人,承擔了餵養羊群的責任(亞十一 7)。祂是那位要為羊捨命的牧人。2. 祂如何使用祂:「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祂。」如果祂要成為祭物,祂就必須被殺,因為若不流血——那生命的血——就沒有赦免。人們像對待假先知一樣刺透了這位好牧人(參照第 3 節),好讓祂能「用自己的血買了神的教會」(徒二十 28)。這不是給予杖去管教祂,而是給予刀劍去殺祂;因為「彌賽亞必被剪除,只是不是為自己」(但九 26)。這不是戰爭的刀劍領受了這命令,好讓祂死在榮譽的床上,而是公義的刀劍,好讓祂作為罪犯,死在羞辱的木頭上。這刀劍必須向祂興起;祂自己沒有罪需要負責,公義的刀劍本身對祂無話可說,直到從萬有的審判者那裡得到特別命令,授權它向祂揮舞。在神的旨意與籌算中,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但針對祂的刀劍已沉睡許久,直到現在終於被呼喚興起,不是說:「興起,擊打祂;用力擊打;不要用昏昏欲睡的一擊,而要用覺醒的一擊」;因為神「不愛惜自己的兒子」。
II. 關於隨之而來的門徒分散:「擊打牧人,羊就分散。」這正是我們的主耶穌自己宣告在祂被賣的那一夜,當「門徒都因祂跌倒」時所應驗的(太二十六 31;可十四 27)。他們都「撇下祂逃走了」。擊打牧人就是羊群的分散。他們「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祂獨自一人」(約十六 32)。在這方面,他們像膽怯的羊;然而牧人這樣為他們的安危著想,因為祂說:「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有些人對此有另一種應用;基督是猶太民族的「牧人」;祂被擊打了;他們自己擊打了祂,因此他們理所當然地被分散到列國中,至今仍是如此。這些話,「我必反手加在微小的人身上」,可以理解為一種威脅(正如基督受苦,祂的門徒也必受苦,他們必「喝祂所喝的杯,受祂所受的洗」),或者作為一個應許,即神將再次聚集基督分散的門徒,祂將在加利利與他們會面。雖然基督軍隊中的微小者可能被分散,但他們必會再次集結;祂羊群中的小羊,雖然被猛獸驚嚇,卻必會恢復過來,被祂抱在懷中,放在祂的胸前。有時,當羊群在曠野中分散迷失時,那些被擔心會成為獵物的小羊(民十四 31),卻被帶回來,帶回家,神反手加在他們身上。
III. 關於不信的猶太人的棄絕與毀滅(第 8 節);這句話已經,也將在教會中腐敗與虛偽部分的毀滅中得到應驗。「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羅馬軍隊使這地荒涼,殺死了至少三分之二的猶太人。有些人將「剪除」與「死亡」,或「全地」的「三分之二」,理解為廢除異教與猶太教,好讓基督教——那三分之一——能獨自掌權。猶太人的敬拜隨著耶路撒冷與聖殿的毀滅而徹底消失。此後不久,當帝國成為基督教國家時,異教偶像崇拜在某種程度上也被根除了。
IV. 關於蒙揀選餘民的革新與保存,即那些信主的人,以及整個基督教會(第 9 節):「三分之一仍必存留。」當耶路撒冷與猶大被毀滅時,該國所有的基督徒,因有基督給他們的警告要「逃到山上」,為自己的安全尋求出路,並被庇護在約旦河對岸一個叫「佩拉」(Pella)的城市。這裡我們首先看到基督教會及其所有忠心肢體的試煉,然後是他們的凱旋。1. 他們的試煉:「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苦難的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這應驗在早期教會的逼迫中,即當時考驗神子民的「火煉的試驗」(彼前四 12)。那些神分別出來歸給自己的人,必須在這個世界上經過考驗與淨化;他們必須被「試煉」,好讓「他們的信心」能「顯出稱讚、榮耀」(彼前一 6-7),正如亞伯拉罕的信心在被命令獻上以撒時所受的試煉一樣:「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他們必須被試煉,好讓那些完全的和不完全的都能「顯明出來」。他們必須從渣滓中被熬煉;他們的腐敗必須被清除;他們必須變得明亮且更好。2. 他們的凱旋。(1)他們與神的交通是他們的凱旋:「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他們藉著禱告寫信給神,並從祂那裡領受平安的回答,從而與祂保持親密的交通。「祂所有的聖民都有這榮耀。」(2)他們與神的約是他們的凱旋:「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是我所揀選、所愛、並要承認的;「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的神」,是一位對我全能的神;在祂裡面,我們必終日誇耀。「這位神永永遠遠為我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