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內容: 一、關於基督徒普遍職責的勸勉及其理由(1-8節)。 二、提多在教導中應避免的事項,以及如何處理異端者,並其他指示(9-14節)。 三、結尾的問安(15節)。 四、對多項職責的勸勉;未蒙更新狀態的特徵;救恩的意義與起源;重生;稱義。(主後66年)
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顯出各樣的溫柔。 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5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7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8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實講明,叫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都是美好的,並且與人有益。
這是書信內容的第四部分。使徒已經指示提多關於各類人特定的、特殊的職責;現在他吩咐提多勸勉他們普遍的職責,即:安靜、順服掌權者,並樂意行善,以及對待所有人都應公平溫和——這些都是合宜且能榮耀信仰的事。因此,他必須提醒他們這些事。傳道人是提醒百姓職責的人。正如他們在禱告中為百姓向神作提醒者(賽62:6),他們也藉著講道從神向百姓作提醒者:「我總要提醒你們」(2 Pet. 1:12)。忘記職責是普遍的軟弱;因此,需要提醒和激勵他們去履行職責。這裡有職責本身,以及其理由。
一、他們應被提醒的職責本身。
1. 「提醒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掌權者是神為眾人的益處所設立的護理,因此所有人都必須尊重並順服;不僅是出於懼怕和強迫,更是甘心樂意,為良心的緣故。作官的、掌權的,即所有民事統治者,無論是最高權力者還是其下屬,在他們所生活的政府中,無論其形式如何;他們都應當順服並遵從他們在合法、正當且屬於其職權範圍內的要求。基督教信仰曾被其反對者誤解為損害君王和民事權力的權利,並傾向於派系、煽動和反抗合法權威;因此,「要堵住那糊塗人的口」(to put to silence the ignorance of foolish men),並使惡毒仇敵無話可說,基督徒必須被提醒,要表現出對其政府應有的順服和服從,作為榜樣。對自由的自然渴望必須由理性和聖經來引導和約束。屬靈的特權並非廢除或削弱,而是確認並加強了他們對公民職責的義務:「因此,提醒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
2.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有些人將此解釋為掌權者所要求且在其職權範圍內的善事:「凡有助於良好秩序,促進和維護公共安寧與和平的事,不要退縮,而要樂意推動。」然而,儘管這包含在內,即使不是首要意圖,也不應僅限於此。這誡命是指在各種情況下,在每個可能提供的機會中行善,無論是關於神、我們自己還是我們的鄰舍——凡能為信仰帶來榮耀的事。「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Phil. 4:8),去行、去遵從、去推動。僅僅無害,或僅有善言和善意,若無善行是不夠的。「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不僅要抓住,更要尋求行善的機會,保持這種適宜和準備;不要推給別人,而要自己擁抱和抓住,樂在其中,提醒所有人都這樣做。」
3. 「不要毀謗。」「medena blasphemein」,即不要辱罵、咒詛或褻瀆任何人;或者(如我們的譯文更普遍地)「不要毀謗任何人」,不公正地、虛假地,或不必要地,在沒有呼召的情況下,當它可能傷害他人卻無益於當事人或任何其他人時。如果不能說好話,寧可不說,也不要不必要地說壞話。我們絕不可樂於說別人的壞話,也不要將任何事往最壞處想,而應盡力往最好處想。我們不可像搬弄是非者那樣到處傳播惡意的故事,損害鄰舍的好名聲,破壞弟兄之愛。錯誤的陳述,或暗示惡意意圖,或對所行之事懷疑其虛偽,這些超出我們能力或認知範圍的事,都屬於此禁令的範圍。這種惡行既普遍又極具惡意。「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自己的舌頭,這人的虔誠是虛空的」(Jam. 1:26)。這種鬆散、不仁慈的言談令神不悅,並在人際間造成傷害。「遮掩人過犯的,尋求人愛」(Prov. 17:9)(即藉著這種溫柔和仁慈為自己尋求愛,或更確切地說為過犯者尋求愛);「再三傳舌的」(即到處宣揚和講述別人過錯的)「離間密友」;他挑起紛爭,使朋友與自己疏遠,甚至與他人疏遠。這是在以弗所書4:31中應當棄絕的罪之一;因為如果放任,它會使人無法參與今世的基督徒團契和天上的聖徒團契(1 Cor. 6:10)。因此,提醒他們避免這種行為。
4. 「不要爭競」;「amachous einai」——不要爭鬥,無論是動手還是動口,不要成為好爭吵、好爭辯的人,容易說出或回報惡毒、挑釁的話語。為美好和重要的事情而爭辯是聖潔的,但必須以合宜和得體的方式,不可帶有憤怒或傷害性的暴力。基督徒必須追求有助於和平的事,並且以和平的方式,而不是粗暴、喧鬧和傷害性的方式,而是像和平與慈愛之神的僕人那樣(Rom. 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這是基督徒的智慧和職責。「人的榮耀在於寬恕過犯」;這是一個有理性的人的職責,因此當然也是一個基督徒的職責,其理性因信仰而提升和進步;這樣的人不會立刻對冒犯他的人發怒,而是像神一樣,「不輕易發怒,樂意饒恕」。爭吵和紛爭源於人的私慾和過度放縱、不受約束的情緒,這些必須加以抑制和節制,而不是放縱;基督徒需要被提醒這些事,以免他們因憤怒、好爭吵的精神和行為而得罪和羞辱神,並損害信仰,在他們所居住的地方助長不和。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因此,接著說:
5. 「總要和平」;「epieikeis」,公平公正,或對事物持坦誠和公正的看法,不將言語或行為往最壞處解釋;為了和平,有時甚至放棄嚴格的權利。
6. 「向眾人顯出各樣的溫柔。」我們必須性情溫和,不僅心中有溫柔,更要在言語和行為中表現出來。「各樣的溫柔」——在所有情況和場合中都表現溫柔,不僅對朋友,而且「向眾人」,但仍要帶著智慧,正如雅各所勸誡的(Jam. 3:13)。「區分人與罪;憐憫前者,憎恨後者。區分罪與罪;不要一視同仁,有『刺和樑木』。也要區分罪人與罪人:對有些人要憐憫,對另一些人則要存懼怕的心,把他們從火中搶出來,這樣就有所區別」(Jude 22, 23)。「留意這些事;『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溫柔的性情和舉止使信仰可愛;這是對基督這位偉大榜樣的命令式效法,並且它本身就帶來回報,即性情本身的安逸和舒適,以及隨之而來的祝福。這些人將歡喜快樂,將在他們的道路上受教和引導,並以糧食得飽足,以救恩得妝飾。以上是提多應提醒人們的職責本身;為此,
二、他補充了理由,這些理由源於:
1. 他們自己過去的光景。思考人自然的景況是產生公平、溫和以及對那些仍處於這種狀態的人表現出一切溫柔的極大途徑和基礎。這有助於減輕驕傲,並對那些尚未歸信的人產生憐憫和希望:「我們自己從前也是如此,敗壞且有罪,因此我們不應對那些像我們從前一樣的人不耐煩、刻薄、嚴厲。那時我們是否願意被輕視,被驕傲和嚴苛地對待呢?不,而是被溫柔和人道地對待;因此,我們現在也應當如此對待那些尚未歸信的人,根據公平的原則:『Quod tibi non vis fieri, alteri ne feceris』——你不想別人對你做的,你也不要對別人做。」他們過去的自然景況在多個方面被闡述。我們自己從前也是:
(1) 「無知」;沒有真正的屬靈悟性和知識,對屬天之事一無所知。請注意,那些能回憶起自己許多愚昧的人,最應當樂意容忍他人的愚昧;那些從前需要且無疑期望得到同樣溫柔、和善和忍耐的人,現在也應當如此對待他人。我們自己從前也是無知。
(2) 「悖逆」;頑固不化,不聽勸告,抵擋聖言,甚至反抗神的自然律和人類社會所要求的律法。這兩者被很好地放在一起:「無知」和「悖逆」。因為有什麼愚昧能比這更甚,去違背神和祂的律法,無論是自然的還是啟示的?這與正當的理性以及人真實和最大的利益相悖;有什麼比違反和反對這些更愚昧的呢?
(3) 「受迷惑」,或迷失;即偏離真理和聖潔的道路。人在這種墮落的狀態下,本性是迷失的,因此被比作迷失的羊;這羊必須被尋找、帶回並引導到正路上(Ps. 119:176)。他是軟弱的,容易被撒旦的詭計和狡猾,以及那些埋伏誘惑和誤導的人所欺騙。
(4) 「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即像奴隸一樣受其轄制。請注意,受迷惑的人很容易被纏繞和誘捕;如果他們沒有被蒙蔽和欺騙,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這裡也看到聖經對感官和肉體生活的看法與世人普遍的看法有何不同。屬肉體的人認為他們享受他們的快樂;聖經稱之為奴役和轄制:他們是這些私慾和宴樂的苦役和奴隸;他們離自由和幸福甚遠,反而被它們所擄獲,像工頭和暴君一樣服事它們。進一步請注意,罪的僕人的悲慘之處在於他們有許多主人,一個私慾將他們往一個方向驅趕,另一個私慾又往另一個方向;驕傲命令一件事,貪婪命令另一件,而且常常是相反的。罪人自以為自由,卻是何等卑劣的奴隸!誘惑他們的私慾應許他們自由,但他們屈服後就成了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5) 「常存惡毒」;這是轄制他們的私慾之一。惡毒渴望傷害他人並樂在其中。
(6) 「和嫉妒」;嫉妒對他人的好處心懷不滿和抱怨,對他人在任何事上的興盛和成功感到惱怒:兩者都是苦毒的根源,由此產生許多邪惡:惡念和惡言,舌頭「被地獄的火點燃」,貶低和損害他人應得的讚美。他們的言語是刀劍,用來殺害鄰舍的好名聲和榮譽。這是撒旦的罪,也是該隱的罪,他屬於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他為何殺他,不就是出於這種嫉妒和惡毒嗎,「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義的」?這些是我們在自然狀態下所犯的一些罪。
(7) 「是可恨的」,或可憎的——應當被憎恨。
(8) 「又是彼此相恨。」請注意,那些有罪的,活在罪中並放任自己犯罪的人,是神和所有良善之人所憎恨的。他們的性情和行事方式是如此,儘管並非單純指他們的人。罪人的悲慘之處在於他們彼此相恨,正如聖徒的職責和幸福在於彼此相愛。人的敗壞產生了多少爭吵和紛爭,就像那些藉著歸信而現在變好的人,在他們未歸信的狀態下,使他們像兇猛的野獸一樣彼此攻擊!思考我們曾經如此,應當節制我們的性情,使我們對那些仍是如此的人更加公平、溫和、溫柔和慈悲。這是從他們自己過去的光景所推論的論點。他進一步推論,
2. 從他們現在的狀態。「我們脫離了那悲慘的光景,並非憑藉我們自己的功勞或力量;而僅僅是藉著神的憐憫和白白的恩惠,以及基督的功勞,和祂聖靈的運行。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就我們自己而言,去譴責那些尚未歸信的人,反而應當憐憫他們,並對他們懷抱希望,即使他們本身像我們從前一樣不配和不合適,但他們仍可能像我們一樣蒙受憐憫。」因此,使徒藉此機會再次闡明我們救恩的原因(v. 4-7)。
(1) 我們在此看到我們救恩的首要作者——父神,因此在此被稱為「神我們的救主」。萬有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2 Cor. 5:18)。所有屬於新創造,以及使墮落之人恢復生命和幸福的事,使徒在那裡所談論的,所有這些事都出於父神,作為這工作的策劃者和發起者。在行動上,如同在存在上,都有一個次序。父開始,子管理,聖靈工作並成全一切。神(即父)藉著基督,透過聖靈,成為救主。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祂是基督的父,並藉著基督成為憐憫的父;所有屬靈的祝福都藉著基督從祂而來(Eph. 1:3)。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神為樂(Rom. 5:11)。我們同心合意,一同開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Rom. 15:5)。
(2) 救恩的源頭——神聖的「philanthropy」,即「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我們從始至終都是因恩惠得救。這是基礎和動機。神對處於苦難中的人的憐憫和慈愛是第一個輪子,或者說,是輪子中的聖靈,使它們全部啟動並保持運轉。神不會,也不能被祂自身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感動。起因在於人,即人的苦難和悲慘。罪帶來了苦難,本應發出憤怒而非憐憫;但神知道如何使一切與祂自己的榮耀和完全相符,祂寧願憐憫和拯救,也不願毀滅。祂喜悅憐憫。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我們讀到「豐盛的恩慈和憐憫」(Rom. 2:4; Eph. 2:7)。讓我們承認這一點,並將榮耀歸給祂,不要將其轉為放縱,而是轉為感恩和順服。
(3) 這裡有救恩的工具性原因——神在福音中顯明祂的愛和恩典,「顯明的時候」,即在聖言中。愛和恩典的顯現,透過聖靈,具有極大的能力來軟化、改變並使人歸向神,因此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the power of God to salvation to every one that believeth)。因此,在斷言神是救恩的作者,祂的白白恩典是源頭,以及這恩典在福音中的顯現是救恩的工具之後,為了更好地確保一切榮耀歸於祂,
(4) 這裡排除了錯誤的基礎和動機:「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祂便救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預見的行為,而是祂自己白白的恩典和憐憫。得救的人必須有行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但行為不屬於救恩的原因;它們是通往天國的道路,而不是天國的功勞價格;從始至終,一切都基於不配得的恩惠和憐憫。揀選是出於恩典:我們被揀選「成為」聖潔,而不是因為預先看到我們會如此(Eph. 1:4)。這是揀選的果子,而不是原因:「神從創世以來,就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2 Thess. 2:13)。同樣,有效的呼召,其中揀選顯明並首次被看見:「祂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2 Tim. 1:9)。我們「白白地稱義,是藉著恩典」(Rom. 3:24),並因恩典成聖和得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Eph. 2:8)。信心和所有救恩的恩典都是神白白的恩賜和祂的工作;它們的開始、增長和在榮耀中的完全,都來自祂。在將人建造為神的聖殿時,從根基到頂石,我們必須只呼喊「恩典,恩典」歸於它。這「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而是出於恩典,叫那自誇的,只在主裡自誇」。因此,真原因被揭示,假原因被排除。
(5) 這裡有救恩的形式原因,或者說救恩的所在,至少是其開端——在重生或屬靈的更新中,正如這裡所稱。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這是在道德和屬靈意義上,而非物理和自然意義上。人還是同一個人,但有不同的性情和習慣;邪惡的習慣就其目前的盛行而言已被除去;所有殘餘的習慣也將在適當的時候被除去,當工作在天上得以完全時。一個新的、盛行的恩典和聖潔原則被造就,它引導、支配和管理,使人成為一個新人,一個新造的人,擁有新的思想、慾望和情感,一種新的、聖潔的生活和行為轉變;這是神在人裡面的生命,不僅以特殊方式來自神,而且與祂相符並趨向祂。這裡救恩開始了,並且將不斷增長,趨於完全;因此說,「祂便救了我們」。凡如此開始,並確定將來會完全的事,就好像已經完全了一樣。因此,讓我們毫不遲延地關注這一點;如果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期望在天上獲得完全的救恩,我們現在就必須藉著重生而初步得救。那時的改變只在程度上,而不在種類上。恩典是榮耀的開始,正如榮耀只是恩典的完全。有多少人留意這一點!大多數人的行為好像他們害怕過早地幸福;他們聲稱最終想要天堂,卻不關心現在的聖潔;也就是說,他們想要結局卻不要開始;罪人就是如此荒謬。但沒有重生,即第一次復活,就無法達到第二次榮耀的復活,即義人的復活。因此,這裡有形式上的救恩,在福音所造就的新神聖生命中。
(6) 這裡有洗禮中的外在記號和印證,因此被稱為「重生的洗」。工作本身是內在和屬靈的;但它在這聖禮中被外在地標誌和印證。水具有潔淨和淨化的性質,能洗去肉體的污穢,因此很適合象徵藉著基督的寶血和聖靈洗去罪的罪咎和污穢,儘管這種適宜性本身,若無基督的設立,是不夠的。正是這一點使其在神那邊具有這種意義,是因信稱義的印證,正如割禮一樣,洗禮取代了割禮的位置;而在我們這邊,則是歸屬於主的承諾。因此,洗禮在正確使用時,以象徵性和聖禮性的方式拯救。起來,受洗,洗去你的罪,呼求主的名(Acts 22:16)。以弗所書5: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不要輕視這個外在的記號和印證,只要它能按照基督的吩咐獲得;但也不要停留在外在的洗禮上,而要看重「無虧良心的應許」(answer of a good conscience),沒有它,外在的洗禮將毫無益處。洗禮所印證的聖約既約束職責,也展示和傳達益處和特權;如果前者不被重視,後者就徒勞地期望。不要將神所結合的分開;洗禮在外在和內在兩部分都是完整的;正如受割禮的人成了全律法的債戶(Gal. 5:3),受洗的人也成了福音的債戶,要遵守其中所有的誡命和條例,正如基督所吩咐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Matt. 28:19, 20)。這是救恩的外在記號和印證,洗禮,在此被稱為「重生的洗」。
(7) 這裡有主要的施行者,即神的聖靈;這是「聖靈的更新」;這並不排除父和子,他們在所有自身以外的工作中都是協同的;也不排除聖言和聖禮這些聖靈工作的工具;透過祂的運行,它們才產生救恩的果效。在我們救恩的經濟中,應用和實現的部分特別歸因於聖靈。我們被稱為由聖靈而生,由聖靈使我們活過來並成聖,由聖靈引導、指引、加強和幫助。透過祂,我們治死罪,履行職責,行在神的道路上;我們裡面神聖生命的所有行為和運行,我們外面公義的所有工作和果子,都透過這位蒙福的聖靈,因此祂被稱為生命的靈、恩典和聖潔的靈;所有恩典都來自祂。因此,我們應當熱切尋求祂,並極其留意祂,以免我們熄滅祂聖潔的感動,也不要抵擋和反對祂的工作。「Res delicatula est Spiritus」——聖靈是溫柔的。我們如何對待祂,我們就可以期望祂如何對待我們;如果我們輕視、抵擋和反對祂的工作,祂就會減緩它們;如果我們繼續使祂憂傷,祂就會離開。因此,「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Eph. 4:30)。聖靈藉著祂的更新和成聖,祂的見證和確證工作來印證;祂區分並標記出得救的人,並使他們適合得救;這是祂的工作:我們無法憑藉自己的力量歸向神,正如我們無法憑藉自己的義稱義一樣。
(8) 這裡有神傳達聖靈及其恩賜和恩典的方式;不是吝嗇地,而是最自由和豐盛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在福音之下,聖靈的恩賜和恩典比律法之下傾瀉得更多,因此它被顯著地稱為「聖靈的職事」(2 Cor. 3:8)。教會在所有時代都有一定程度的聖靈,但在福音時代,自基督降臨以來,比以前更多。「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也就是說,恩典更豐盛的傾瀉,應驗了古老的應許和預言。以賽亞書44:3:「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將河澆灌乾旱之地。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這最大最好的祝福,恩典的傾瀉,以及聖靈使人成聖的恩賜。約珥書2:28:「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不僅是猶太人,也包括外邦人。這將在福音時代發生;因此(Acts 2:17, 18, 33),彼得談到基督復活升天後,「祂既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以及使徒行傳10:44, 45:「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外邦人也和猶太人一樣。這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是聖靈的神蹟恩賜,但聖靈使人成聖的恩典也伴隨著許多(如果不是全部)這些恩賜。那時有大量的普遍恩賜,如光照、外在呼召和認信,以及普遍的信心,也有更特殊的成聖恩賜,如信心、盼望、愛和聖靈的其他恩典。讓我們分享這些恩賜。如果傾瀉了許多,而我們仍然乾涸,那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我們在如此恩典的施予下仍然缺乏恩典,我們的定罪只會更加嚴重。「要被聖靈充滿」,使徒說;這既是職責也是特權,因為神在福音中樂意賜福並使之有效;這就是神在福音之下傳達恩典和所有屬靈祝福的方式——「豐盛地」;祂對我們並不吝嗇,而是我們對祂和我們自己吝嗇。
(9) 這裡有所有這些的促成原因,即基督:「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是祂買贖了聖靈及其救恩的恩賜和恩典。一切都透過祂而來,並且透過祂作為救主,祂的承擔和工作是引導人進入恩典和榮耀;祂是我們的公義與和平,也是我們的頭,我們從祂領受所有屬靈的生命和影響。祂被神使我們成為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讓我們為祂讚美神勝過一切;讓我們藉著祂來到父面前,並利用祂來達成所有成聖和救恩的目的。我們有恩典嗎?讓我們為此與父和聖靈一同感謝祂:「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並在其中越來越多地成長和增加。
(10) 這裡有我們被帶入這種新的屬靈狀態的目的,即稱義、繼承權和永生的盼望:「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福音意義上的稱義是白白赦免罪人,並藉著因信領受的基督的義,接納他為義。其中包含除去捆綁於刑罰的罪咎,並接納和對待那人在神眼中現在是義人。神對我們這樣做是白白的,然而卻是透過基督的犧牲和義的介入,藉著信心抓住這義(Rom. 3:20等):「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而是透過「神的義,就是藉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v. 24),我們被稱為「白白地稱義,是藉著祂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神在藉著福音稱義罪人時,對他施恩,同時也對自己和祂的律法公義,因為赦免是透過完全的義,並且藉著基督對公義的滿足,基督是罪的挽回祭,而不是罪人自己所賺取的。這裡也是如此:「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祂便救了我們,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這是藉著恩典,作為源頭和起點(如前所述),儘管「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作為途徑,神的律法和公義因此得到滿足,並藉著信心應用那救贖。藉著祂(藉著基督),「凡信祂的,就脫離了摩西律法所不能叫你們脫離的一切罪」(Acts 13:39)。因此,使徒渴望「被尋見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從神而來的義,全憑著信心」。因此,我們不要信靠自己的義或善行的功勞,而要單單信靠基督的義,藉著信心領受,以獲得稱義和神的接納。我們必須有內在的義,以及在順服行為中的果子;然而,這不是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義,而是我們稱義的果子,以及我們在基督裡有份和獲得生命與幸福的資格的證據,並且是生命與幸福的開端和一部分;但所有這些的促成都是藉著基督,好叫「因祂的恩得稱義,可以成為後嗣」。請注意,我們的稱義是「藉著神的恩典」,而我們藉著那恩典的稱義對於我們「成為永生後嗣」是必要的;沒有這樣的稱義,就沒有收養和兒子的名分,因此也就沒有繼承權。約翰福音1:12:「凡接待祂的(即基督),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第3章_2
永生在應許中擺在我們面前,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工,使我們生發對那生命的信心和盼望,如此我們便成為那生命的繼承人,甚至現在就擁有了某種形式的產業;信心和盼望使其臨近,並以其有充分根據的期待充滿喜樂。最卑微的信徒也是一位偉大的繼承人。雖然他尚未手握產業,但他藉著恩惠懷有美好的盼望,並能在一切困難中堅持下去。他所展望的是一個更美好的境況。他正在等候:
一個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產業,為他存留在天上。這些話語多麼能安慰他們自己啊!現在,這一切都給了我們充分的理由,使我們應當:
對所有人都表現出一切的溫柔,
因為我們已經從上帝對我們的慈愛中經歷了如此多的益處,並且可以盼望他們在上帝的時候也能分享我們所領受的同樣恩惠。因此,從他們過去的惡劣境況,以及他們現在所進入的更幸福的狀態(並非出於他們自己的功勞或配得),以及藉著同樣的恩惠,其他人也可能被帶入這種狀態,這些都構成了對待他人應當平等、溫和、謙卑和溫柔的理由。
三、使徒在闡明基督徒的共同職責,並說明與他們自身相關的理由之後,又從他們對人的良善和益處中補充了另一個理由。請注意,當他闡明上帝對我們的恩惠之後,他立即強調了善行的必要性;因為我們若不盡職盡責,就不能指望得到上帝憐憫的益處(v. 8):
「這話是可信的,這些事我願你堅定地講明」(這是一條至關重要的真基督徒教義,傳道人必須最熱切、最堅定地強調和灌輸),「使那些信上帝的人」不要以為單憑赤裸的信心就能拯救他們;相反,這信心必須是能動的、有果效的信心,結出公義的果子;他們必須努力「持守善行」,不僅僅是偶爾為之,或在機會來臨時才做,而是要尋求行善的機會。這些事對人是美好且有益的:這些「善行」,有人說,或者「教導這些事」,而不是像下文所說的無益的辯論。這些事本身是美好的,教導它們對人類有益,使個人在各自的崗位上成為公共的益處。請注意,傳道人在教導時,必須確保他們所傳講的本身是純正美好的,並且對聽眾有益:一切都必須用於造就個人和社會。
對待異端;使徒的祝福。(主後66年)
9 但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爭競,以及律法上的爭執,因為這些都是無益而虛空的。1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11 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敗壞,自己定罪,就是犯罪。12 我打發亞底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到尼哥坡里來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裡過冬。13 你要趕緊送律師西納和亞波羅上路,叫他們沒有缺乏。14 並且我們的人也要學習行善,以備不時之需,免得不結果子。15 同我在一起的人都問你安。請你問在信心裡愛我們的人安。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這是書信內容的第五點,也是最後一點:提多在教導中應當避免什麼;他應當如何處理異端;以及其他一些指示。請注意:
一、為了使使徒的意思更清晰、更完整,特別是為了適應克里特當時的時局和狀況,以及他們中間的許多猶太主義者,他告訴提多在教導中應當避免什麼(v. 9)。有些問題是需要討論和澄清的,這些問題有助於增進有益的知識;但那些無益而愚拙的探究,既不能榮耀上帝,也不能造就人,就必須避免。有些可能看似有智慧,卻是虛空的,就像猶太拉比中許多人,以及後來的經院學者,他們充斥著對信心或實踐毫無意義或用處的問題;要避免這些。——「和家譜」(有人說是關於眾神的家譜,異教詩人對此大肆宣揚;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猶太人對此非常好奇的家譜):對這些事進行一些合法且有益的探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看見聖經的應驗,特別是在基督彌賽亞的血統方面;但所有那些只為炫耀、滋養虛榮,誇耀悠久血統的,以及猶太教師們在基督降臨之後,家族和支派的區分已被廢除之後,仍然熱衷於此並以此困擾聽眾的,彷彿他們要重建已被廢除的政體,這些提多都必須抵制,視為愚拙和虛空。——「和爭競,以及律法上的爭執」。有些人主張摩西的禮儀和儀式,並希望它們在教會中繼續存在,儘管藉著福音和基督的降臨,它們已被取代和廢除。提多絕不能縱容這些,而必須避免和反對它們;「因為這些都是無益而虛空的」:這應當指所有那些「愚拙的辯論和家譜」,以及那些「律法上的爭執」。它們不僅不能在敬虔上教導和造就人,反而是其阻礙:基督教信仰和應當持守的善行將因此被削弱和損害,教會的平安將被擾亂,福音的進展將受阻。請注意,傳道人不僅要教導美好和有益的事,還要避免和反對與之相反的事,即那些會敗壞信心、阻礙敬虔和善行的事;人們也不應當有「發癢的耳朵」,而應當愛慕和接受純正的教義,這最能造就人。
二、然而,因為畢竟教會中會有「異端」和「異端分子」,使徒接著指示提多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做,以及如何對待這樣的人(v. 10)。那些離棄基督耶穌裡真理的人,那些散佈錯誤教義並傳播它們以敗壞重要信仰要點的人,以及因此破壞教會平安的人,在用盡適當方法勸導他們之後,必須被棄絕。「勸誡他一兩次,如果可能,他或許會回轉,你也能贏得你的弟兄;但如果這不能使他回轉,為了不讓其他人受害,就把他逐出團契,並警告所有基督徒要避開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敗壞」(偏離了根基),並且「犯罪」嚴重,因為「自己定罪」。那些不肯聽從勸誡,卻在罪惡和錯誤中頑固不化的人,「已經敗壞,自己定罪」;他們對自己施加了教會管理者應當對他們施加的懲罰:他們將自己逐出教會,並斷絕與教會的團契,因此是自己定罪。請注意:1. 真正的異端是多麼大的罪惡,因此不應輕易指控任何人,儘管所有人都應當極力提防。這樣的人是「敗壞」或被扭曲的——這是一個比喻,指一座建築物被毀壞到難以修復和重建的地步。真正的異端分子很少能恢復到真信仰:這並非主要由於判斷力的缺陷,而是由於意志的乖僻,出於驕傲、野心、固執己見、貪婪或類似的敗壞,因此必須加以提防:「要謙卑,愛真理並實踐它,就能避免致死的異端。」2. 對於那些犯下嚴重錯誤的人,必須付出努力和耐心。他們不應輕易和迅速地被放棄和拋棄,而必須嘗試足夠的時間和方法來使他們恢復。3. 教會對待異端的方法是說服和理性的。他們必須被勸誡、教導和警告;「nouthesia」就包含這些意思。4. 如果持續頑固不化,教會就有權力,也有義務,藉著將這樣一個腐敗的成員分離出去,來維護自身的純潔;這種紀律藉著上帝的祝福,可能會有效地改正犯罪者,否則,這將使他在定罪中更加無可推諉。
三、使徒又補充了一些進一步的指示(v. 12, 13)。這裡有兩項個人性的吩咐:
1. 提多應當準備好到尼哥坡里(據說是色雷斯的一個城市,位於馬其頓邊界)去見保羅,一旦亞底馬或推基古被派到克里特接替他的職位,並在他離開時照顧那裡的教會。使徒不希望他們在年輕和軟弱的狀態下,沒有一位或另一位足夠稱職的人來引導和幫助他們。提多似乎不是他們常駐的主教或牧師,而是一位傳福音者,否則保羅就不會如此頻繁地將他從職責中召回。關於亞底馬,我們所知甚少,但推基古在許多場合都被提及並受到尊重。保羅稱他為「親愛的弟兄,忠心的執事,在主裡的同工」:因此他適合所暗示的服事。當保羅對提多說:「你要趕緊到尼哥坡里來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裡過冬」時,很明顯這封信不是從尼哥坡里寫的,正如附言所說,因為那樣他就會說:「我定意『這裡』,而不是『那裡』過冬。」
2. 對提多的另一項個人吩咐是,他要趕緊送他的兩位朋友上路,並確保他們得到供應,使他們沒有缺乏。這不僅僅是出於一般的禮貌,更是出於基督徒的敬虔,既是對他們個人的尊重,也是對他們所從事的工作的尊重,這工作很可能是傳福音,或以某種方式服事教會。西納被稱為「律師」,無論是指羅馬法還是摩西律法,作為他曾經的職業,這點尚不確定。亞波羅是一位傑出而忠心的傳道人。陪伴這樣的人走一段路,並為他們的工作和旅程提供便利,是一項敬虔而必要的服事;為了促進這項工作並為此預備,使徒在這裡重複了他之前勸提多教導的(v. 8):
「並且我們的人也要學習行善,以備不時之需,免得不結果子」(v. 14)。讓基督徒,那些信上帝的人,學習「持守善行」,特別是像這些支持傳道人傳講和傳播福音的工作,藉此成為「真理的同工」(約翰三書 5-8)。「免得不結果子」。基督教不是一個不結果子的職業;它的信徒必須「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就是藉著耶穌基督所結的,叫榮耀稱讚歸與上帝」。他們不僅要無害,而且要有用,行善,也要遠離惡事。——「讓我們的人」建立並維持一些誠實的勞動和職業,為自己和家人提供生計,使他們不至於成為地上無益的負擔;有些人是這樣理解的。不要以為基督教給了他們一張免役令;不,它要求他們尋求一些誠實的工作和呼召,並在其中「與上帝同在」。這是有好名聲的,會為信仰增光,並對人類有益;他們將不會是身體中無益的成員,不會成為他人的負擔和開銷,反而能夠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持守善行,以備不時之需」;不是像懶惰者一樣靠別人的勞動生活,而是自己為共同利益結果子。
四、使徒以問安和祝福作結(v. 5)。儘管他們(至少其中一些人)可能不認識保羅本人,但所有人都藉著保羅向提多表達他們的愛和美好祝願,藉此認可他的工作,並激勵他繼續前行。擁有其他基督徒的心和禱告與我們同在,是極大的安慰和鼓勵。「請你問在信心裡愛我們的人安」,或者「為著信心」愛我們的人,他們是我們親愛的基督徒同伴。聖潔,或說上帝的形象在任何人身上,是使所有其他連結更堅固的偉大連結,它本身就是最好的。「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這是結束的祝福,不僅是對提多一人,也是對所有與他同在的信徒,這表明儘管這封信的題詞只寫了提多一個人的名字,但它是為那裡的教會使用的,他們在使徒寫信時,都在他的眼中和心中。「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上帝的愛和恩寵,以及其果效和影響,按著需要,特別是屬靈的恩惠,以及它們在你們靈魂中越來越多的增長和感受。這是使徒的願望和禱告,表明他對他們的愛,他對他們益處的渴望,以及為他們獲得並降臨他們身上所求之事的途徑。請注意,恩惠是我們為自己或他人所願望和祈求的首要之事;簡而言之,它就是一切美好的事物。阿們結束了禱告,表達了願望和盼望,願如此成就,也必如此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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