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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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篇

詩 篇(P S A L M S) 第 50 篇(PSALM L.) 本篇詩與前一篇一樣,是一首教導之詩,而非祈禱或讚美詩;這是一首責備與勸誡之詩,我們在歌頌時要以此互相教導與勸誡。在之前的詩篇中,神在普遍要求注意之後,藉著祂的先知處理了(第 3 節)這世界的兒女,使他們確信將心寄託於這世界的財富是罪惡與愚昧的;在本篇詩中,經過同樣的序言後,祂處理了那些在名義上身為教會兒女的人,使他們確信將宗教建立在儀式服務上而忽視實踐敬虔是罪惡與愚昧的;而這與另一條路一樣,是通往毀滅的確定之路。 本篇詩旨在: 作為對屬肉體猶太人的證明,包括那些滿足於宗教外在表現而疏忽祈禱讚美等更美職責的人,以及那些向人講解律法自己卻過著邪惡生活的人。 作為對禮儀律廢除的預言,以及藉著彌賽亞的國度引入心靈敬拜方式的預言(約翰福音 4:23, 24)。 作為對審判日的預表,屆時神將要求人就其所受教導的遵循情況進行交代;人將「根據書上所記的」受審;因此,當基督以立法者身份發言時,祂也恰如其分地被描繪為審判官。 這裡有: I. 頒布律法與審判的君王榮耀顯現(第 1-6 節)。 II. 給祂敬拜者的教導,將他們的祭物轉化為祈禱(第 7-15 節)。 III. 對那些假裝敬拜神卻活在違背祂命令之中的人的責備(第 16-20 節),讀出他們的結局(第 21, 22 節),並警告眾人既要看顧他們的談吐也要看顧他們的虔誠(第 23 節)。 這些教導與勸誡,我們在歌頌這首詩時,必須留給自己,並互相施予。 彌賽亞的威嚴。 亞薩的詩。 1 大能者神,就是耶和華,已經發言,傳喚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2 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在他面前有烈火吞滅,在他四圍有暴風颳起。 4 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 5 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6 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自己是審判者。細拉。 很可能亞薩不僅是負責為這首詩譜曲的首席樂長,他本身也是這首詩的撰稿人;因為我們讀到,在希西家時代,他們「用大衛和先見亞薩的言語」讚美神(歷代志下 29:30)。 這裡有: I. 法庭以萬王之王的名義召開(第 1 節):大能者神,就是耶和華,已經發言——El, Elohim, Jehovah,是擁有無限權能、公正與慈愛的神,父、子、與聖靈。神是審判者,神之子來到世上是為了審判,而聖靈是審判之靈。全地都被傳喚出席,不僅是因為神與祂子民以色列因偽善和忘恩負義產生的爭議可以安全地交給任何有理性的人評判(不,讓以色列家自己「在神與祂的葡萄園之間斷定是非」吧,賽 5:3),更是因為所有人類的子孫都關乎如何用靈和誠實敬拜神,因為當彌賽亞的國度建立時,所有人都將受教於福音式的敬拜,並被邀請加入其中(見瑪拉基書 1:11,使徒行傳 10:34),且因為在最後審判之日,萬民都將聚集在一起接受他們的結局,每個人都要向上神交代自己的事。 II. 審判設立,審判官就座。正如神在曠野將律法賜給以色列時,經上說:「祂從西奈而來,從西珥向他們顯現,從巴蘭山發出光輝,帶著千萬聖者來臨,從祂右手傳出烈火的律法」(申命記 33:2),與此對應,當神來責備他們的偽善,並差遣福音來取代法律制度時,這裡說: 祂將從錫安發光,正如當時從西奈山頂一樣(第 2 節)。因為在錫安,祂的神諭現在已固定,從那裡祂對那挑釁之民的審判被宣布,從那裡發出執行審判的命令(約珥書 2:1):「在錫安吹角」。有時,神的存在與力量會超出尋常地顯現在祂的話語和條例中,為了說服人的良知並改革煉淨祂的教會;那時,始終居住在錫安的神,可以說是「從錫安發光」。此外,祂可以說是從錫安發光,因為建立屬靈敬拜的福音將「從錫安山而出」(賽 2:3,彌 4:2),其傳道者將「從耶路撒冷開始」(路 24:47),基督徒被說成是來到錫安山接受教導(希 12:22, 28)。錫安在這裡被稱為「全美」,因為它是聖山;而聖潔確實是美的極致。 祂要來,決不閉口,不再像以前那樣似乎對人的罪惡視而不見(第 21 節),而是要顯示祂對罪惡的不悅,並要藉著祂聖使徒向世界公佈那長期隱藏的奧秘,即外邦人同為後嗣(以弗所書 3:5, 6),且禮儀律的隔牆應被拆除;這現在將不再隱藏。在偉大的日子裡,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而是要讓那些不願聽從祂律法的人聽見祂的審判。 祂的顯現將是非常威嚴與可怕的:烈火要在祂面前吞滅。祂審判的烈火將為祂話語的責備開路,為了喚醒偽善的猶太民族,使錫安的罪人因害怕那吞滅之火(賽 33:14)而從罪中驚醒。當祂的福音國度要建立時,基督「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路加福音 12:49)。聖靈是以如火焰般的舌頭賜下的,伴隨著一陣如暴風颳起的響聲(使徒行傳 2:2, 3)。而在最後審判中,基督將在火焰中降臨(帖撒羅尼迦後書 1:8)。見但以理書 7:9;希伯來書 10:27。 正如在西奈山上祂帶著千萬聖者來臨,祂現在也要招呼上天,要注意這莊嚴的過程(第 4 節),正如摩西經常招呼天地作證控告以色列(申命記 4:26; 31:28, 32:1),以及神藉著祂的先知所做的(賽 1:2;彌 6:2)。大日審判的公平將受到天地、聖徒與天使,甚至所有神聖千萬眾的見證與讚許。 III. 被傳喚的當事人(第 5 節):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這可以理解為: 真正的聖徒:「讓他們藉著基督被聚集到神面前;讓少數虔誠的以色列人被安置在一旁;」因為隨後的憤怒譴責不屬於他們;對偽善者的責備不應成為正直者的恐懼。當神拒絕那些只獻祭、滿足於外在表現的人的服務時,祂將仁慈地接納那些在獻祭中「與祂立約」,並因此關注並回應祭祀制度之目的的人。傳福音和建立基督國度的目的,是為了將神的兒女聚集為一(約翰福音 11:52)。在耶穌基督第二次降臨時,祂所有的聖徒都將聚集到祂那裡(帖撒羅尼迦後書 2:1),與祂一同坐在審判席上;因為「聖徒要審判世界」(哥林多前書 6:2)。現在這裡給出聖徒的一個特徵,就是他們用祭物與神立約。註:(1.)只有那些誠心與神立約、認祂為神並將自己奉獻給祂作為子民、從而與主聯合的人,才會作為聖民聚集到神面前。(2.)只有藉著祭物,藉著基督這偉大的祭物(所有法律祭祀的價值皆源於此),我們貧窮的罪人才能與神立約,從而被祂接納。在我們能重新進入契約之前,必須為破壞第一個契約做出贖罪。 或者,2. 它可以理解為名義上的聖徒,如以色列民,他們被稱為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 19:6)。他們作為一個政治體體,與神立約,即特選的契約;這是非常莊嚴地藉著祭物完成的(出埃及記 24:8)。「讓他們來聽神要對他們說什麼;讓他們接受神現在藉先知差給他們的責備,以及祂將在適當時候藉祂兒子差給他們的福音,這福音將取代禮儀律。如果這些被輕視,就讓他們預期以另一種方式聽到神的消息,並受到那他們不願被管轄的話語的審判。」 IV. 這莊嚴審訊的預告結果(第 6 節):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那些被召喚為審訊作證的天(第 4 節);在天上的民將說:哈利路亞。祂的審判是真實公義的(啟示錄 19:1, 2)。神在祂話語和護理的所有責備中、在福音的建立中(福音帶來永遠的公義,神的多公義在其中顯明)、特別是在大日的審判中,神的公義是諸天將要宣告的;也就是: 這將是普世皆知的,並向全世界宣佈。正如諸天宣揚創造者神的榮耀、智慧與權能(詩篇 19:1),它們也將同樣公開地宣揚審判者神的榮耀、公正與公義;且它們宣揚得如此響亮,以至於「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正如隨後第 3 節所述。 這將是無可爭辯地被承認與證明的;誰能否認諸天所宣告的呢?甚至罪人自己的良知也會贊同,地獄和天堂都將被迫承認神的公義。給出的理由是,因為神自己是審判者,因此,(1.)祂必是公義的;因為祂絕不可能對祂的任何受造物做出任何錯誤的事,祂以前沒有,以後也不會。當人被雇用替祂審判時,他們可能會行事不義;但當祂自己是審判者時,絕不會有任何不公義。神降怒是邪惡的嗎?使徒因此對此念頭感到驚愕;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羅馬書 3:5, 6)。這些決定將是完美公正的,因為對其沒有例外,也沒有上訴。(2.)祂將顯為公義;神是審判者,因此祂不僅會執行正義,還會迫使所有人承認;因為祂「審判之時顯為清淨」(詩篇 51:4)。 禮儀祭祀的無效。 7 我的民哪,你們要聽,我要說話;以色列啊,我要向你作證:我是神,就是你的神。 8 我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9 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公山羊。 10 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 11 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12 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13 我豈吃公牛的肉,喝公山羊的血嗎? 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15 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神在這裡處理那些將所有宗教建立在禮儀律的遵守上並認為那些已足夠的人。 I. 祂列出了祂與以色列之間最初的契約,在其中他們承認祂為他們的神,祂承認他們為祂的子民,因此雙方都同意(第 7 節):我的民哪,你們要聽!我要說話。註:可以公正地預期,無論其他人做什麼,當祂說話時,祂的子民應側耳傾聽;如果他們不聽,誰會聽?然後我們可以舒服地預期,當我們準備好聽祂說什麼時,神會對我們說話;甚至當祂在話語和護理的責備與威脅中對我們作證時,我們也必須積極聽祂說什麼,甚至要聽管教的手和那位安排管教者。 II. 祂輕視法律上的祭祀,第 8 節等。現在, 這可以被視為回顧這些在律法下的用途。神與猶太人有爭議;但爭議的根據是什麼?不是他們忽視了禮儀制度;不,他們並沒有在遵守這些制度上有所欠缺,他們的燔祭常在神面前,他們以此自豪,並希望通過他們的祭品為他們的私慾獲得特許,正如那行淫的婦人(箴言 7:14)。他們認為,他們恆常的祭祀既能補贖也能作為忽視律法中更重之事的藉口。不,即使他們在某種程度上忽視了這些制度,那也不應該是神與他們爭論的原因,因為與他們談吐中的不道德相比,那只是小小的冒犯。他們認為神非常感激他們帶到祂祭壇上的許多祭品,並且他們通過這些祭品使神欠了他們很多債,彷彿沒有他們的捐獻,神就無法維持祂眾多的祭司家庭;但神在這裡向他們展示了相反的情況,(1.)祂不需要他們的祭祀。祂掌控樹林中的百獸和千山上的牲畜(第 9, 10 節),對公牛和公山羊有何需求?祂對它們擁有無可爭辯的所有權和統治權,它們始終在祂眼中,在祂觸手及及之處,祂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它們;它們都等候祂,並都聽憑祂處置(詩篇 104:27-29)。野外的飛鳥和走獸、世界本身及其豐盛(第 11, 12 節)都是祂的,我們能為祂的儲藏增加什麼嗎?神無限的自給自足證明了我們完全沒有能力為祂增加任何東西。(2.)祂無法從他們的祭祀中受益。他們這類的良善絕不可能擴及祂,即使他們在這方面是公義的,祂也不會因此變得更好(第 13 節):我豈吃公牛的肉嗎?認為他們的祭祀本身憑藉其中的任何天賦卓越,就能為神增加任何讚美的樂趣,這與想像一個無限的靈可以像我們的身體一樣靠食物和飲水支撐一樣荒謬。經上確實提到外邦人所敬拜的鬼魔,「吃他們祭牲的脂油,喝他們奠祭的酒」(申命記 32:38):它們在奪取真神榮耀的致敬中自娛自樂;但偉大的耶和華會被這樣招待嗎?不;聽命勝於獻祭,愛神和鄰舍勝於一切燔祭,這比這好得多,以至於神藉著祂的先知經常告訴他們,當他們活在罪中時,他們的祭祀不僅不被接受,而且是祂所憎惡的;祂不覺得喜悅,反而視之為嘲弄,因此是對祂的冒侮和挑釁;見箴言 15:8;賽 1:11 等;66:3;耶 6:20;阿摩司書 5:21。因此,這裡警告他們不要滿足於這些表現,而要在所有其他實例中,向神表現出祂是他們的神。 這可以被視為展望基督福音對這些制度的廢除。哈蒙德博士(Dr. Hammond)就是這樣理解的。當神建立彌賽亞的國度時,祂將廢除舊的祭祀和奉獻的敬拜方式;祂將不再要那些常在祂面前(第 8 節);祂將不再要求祂的敬拜者帶著公牛和公山羊在祂的祭壇上焚燒(第 9 節)。因為確實,祂從未指定這是祂需要的或從中取樂的事,因為除了我們所有的一切早已是祂的之外,祂在森林和山上的走獸比我們在圈裡的要多得多,那些是我們一無所知也沒有所有權的;但祂設立它是為了預表祂自己的兒子在日期滿足時要在十字架上獻上的大祭,為罪贖罪,以及所有其他屬靈的感恩祭,神藉著基督將對此感到喜悅。 III. 祂指示了祈禱與讚美的最佳祭祀,這些在律法下優於所有的燔祭與祭祀,且是當時最被強調的,而現在在福音下,取代了那些強加到改革之時為止的屬肉體條例。祂在這裡向我們展示(第 14, 15 節)什麼是好的,以及主我們的神要求我們什麼,並在祭祀被輕視與取代時將被接納。 我們必須對我們的罪進行懺悔的承認:向神獻上「認罪」,有些讀法是這樣,並將其理解為認罪,以便我們歸榮耀給神並給自己帶來羞愧,使我們永遠不再回頭犯罪。憂傷痛悔的心是神不輕看的祭祀(詩篇 51:17)。如果罪不被拋棄,贖罪祭就不被接納。 我們必須為祂對我們的憐憫感謝神:向神獻上感謝,每天、經常每天(我一天七次讚美你),以及在特殊場合;如果這來自一顆謙卑感恩的心,充滿對祂的愛和在祂裡面的喜樂,這將取悅主,勝過公牛,或是馱角帶蹄的公牛(詩篇 69:30, 31)。 我們必須憑良心履行與祂立的約:向至高者還你的願,離棄你的罪,並根據你為此目的向祂所做的莊嚴承諾,更好地盡你的職責。當我們為收到的任何憐憫感謝神時,我們必須確保償還我們在追求那憐憫時向祂許下的願,否則我們的感恩將不被接納。哈蒙德博士將這應用於聖餐這一偉大的福音條例,在其中我們要為神差遣祂兒子拯救我們的偉大愛心感謝神,並向祂償還我們愛與職責的願,並施捨。我們不再有所有舊約中關於基督將臨的預表,而是有了關於基督已臨的蒙福紀念。 在困苦之日,我們必須通過忠實與熱切的祈禱向神表白(第 15 節):在患難之日求告我,而不要求告任何其他的神。我們的麻煩,雖然我們看到它們來自神的手,但必須驅使我們走向祂,而不是驅使我們遠離祂。我們必須在我們所有的道路上承認祂,依靠祂的智慧、能力與美善,並完全將自己交付於祂,從而歸榮耀給祂。這比平安祭更便宜、更容易、更快捷地尋求祂恩寵的方式,且更被接納。 當祂因應我們的祈禱而拯救我們時(正如祂應許在祂認為合適的方式與時間所做的),我們必須榮耀祂,不僅要心懷感激地提及祂的恩寵,還要為祂的讚美而活。這樣我們必須保持與神的交通,當祂磨難我們時以祈禱迎接祂,當祂拯救我們時以讚美迎接祂。 惡人的特徵。 16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17 既然你恨惡教訓,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18 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淫的人同分。 19 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 20 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誹謗你親母的兒子。 21 你行了這些事,我閉口不言,你想我正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22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神的救恩。 神藉著詩人教導了祂的子民正確敬拜祂並與祂保持交通的方式後,這裡將祂的話語導向惡人、偽善者,無論他們是宣稱信奉猶太教還是基督教的人:偽善是神將要審判的邪惡。在這裡觀察: I. 對他們提出的控告。 他們被控侵佔與篡奪宗教的榮譽與特權(第 16 節):大能的惡人哪,你有什麼權利傳說我的律例?這是一個對那些真實褻瀆但表面虔誠之人的挑戰,挑戰他們說明他們有什麼資格披上宗教的外衣,以及他們憑什麼權威穿戴它,當他們僅僅用它來覆蓋和隱藏他們心中與生活中的可憎不敬。如果可以的話,讓他們證明其權利。有些人認為這預言性地指向了文士與法利賽人,他們在彌賽亞國度和前幾節提到的那種福音敬拜方式即將建立時,是猶太教會的老師與領導者。他們暴力反對那場偉大的革命,並利用他們坐在摩西位上所擁有的所有權利與利益來阻礙它;但我們的救主對他們的描述(馬太福音 23 章)以及聖保羅的描述(羅馬書 2:21, 22),使得這裡的詰問與他們非常吻合。他們承擔起宣佈神律例的責任,但他們恨惡基督的教導;因此,當他們拒絕福音時,他們有什麼權利解釋律法?但這適用於所有實踐不義卻自稱虔誠的人,特別是如果他們同時是其宣講者。註:對於那些邪惡不敬的人來說,宣稱神的律例並口中提到祂的約,這本身是非常荒謬的,也是對天上的神的極大冒犯。宣佈神律例的人自己卻活在違背律法中,以及口中提到神之約的人心中卻繼續與罪和死亡立約,這是非常可能且太過普遍的;但他們犯了篡奪罪,他們為自己奪取了一個他們沒有資格擁有的榮譽,總有一天他們會作為入侵者被趕出去。朋友,你怎麼進到這裡來的? 他們被控違背與違反宗教的法律與誡命。(1.)他們被控公然蔑視神的話語(第 17 節):你恨惡教訓。他們喜歡教訓別人,告訴別人該做什麼,因為這滋長了他們的驕傲並讓他們顯得偉大,他們以此手藝謀生;但他們恨惡接受來自神自己的教導,因為那會是對他們的約束和一種羞辱。「你恨惡紀律,恨惡話語的責備和護理的誡命。」難怪那些恨惡被改革的人恨惡改革的手段。你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當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並承諾根據律法教導別人時(羅馬書 2:19),他們似乎將神的話語擺在面前;但在他們的談吐中,他們將神的話語丟在背後,並不關心看見那條他們決心不被管轄的規則。這是在藐視主的誡命。(2.)與最壞的罪人密切共謀(第 18 節):「你見了盜賊,你不但不責備他並作證控告他(正如宣佈神律例的人應做的那樣),反而樂意與他同夥,贊同他的做法,並渴望成為他的夥伴,分享他那該咒詛的貿易中的利潤;又與行淫的人同分,像他們那樣做,並鼓勵他們繼續其邪惡的行徑,行了這些事並喜愛那些行這些事的人」(羅馬書 1:32)。(3.)不斷堅持最壞的言語之罪(第 19 節):「你口任說惡言,不僅允許自己,而且完全沉溺於各種各樣的惡言。」 [1.] 撒謊:你舌編造詭詐,這表示撒謊中的策劃與深思熟慮。它編織或鏈接詭詐,有人這樣說。一個謊言產生另一個,一個欺詐需要另一個來掩蓋。[2.] 誹謗(第 20 節):「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惡毒地虐待與歪曲他,武斷地審判與譴責他,並對他判刑,彷彿你是他的主人,他必須對你站立或跌倒,而他是你的兄弟,與你一樣好,與你平起平坐,因為他是你親母的兒子。他是你的近親,你本應愛護、為其辯護並站出來支持他,如果其他人虐待他;然而你自己虐待他,你本應掩蓋他的過錯並儘力美言;即使他真的做錯了,你卻最虛偽與不公地指控他那些他清白的事;你坐著做這事,就像在法官席上的法官一樣帶著權威;你坐在褻慢人的座位上,嘲笑和背後誹謗那些你應尊重和友善對待的人。」那些自己行惡的人通常喜歡說別人的壞話。 II. 這項控告的證據(第 21 節):「你行了這些事;事實太過明顯不容否認,過錯太過惡劣不容藉口;這些事神知道,你自己的心也知道,你已經做了。」罪人的罪將在最後審判之日無可辯駁地被證明控訴他們:「我要責備你,或說服你,使你對自己無話可說。」那一天即將到來,屆時不悔改的罪人的口將永遠被封住,變得啞口無言。當神將他們的罪按順序擺在他們眼前時,他們將充滿何等的混亂!他們不願為了羞愧而看見自己的罪,而是將其丟在背後,掩蓋起來,並努力忘記它們,也不允許他們自己的良知提醒他們;但那一天即將到來,屆時神將使他們看見自己的罪,帶來永恆的羞恥與恐怖;祂將按順序擺放它們,原罪、實際的罪、違背律法的罪、違背福音的罪、違背第一桌(誡命)的、違背第二桌的、童年與青少年的罪、壯年與老年的罪。祂將把它們按順序擺放,就像證人按順序排列並按順序傳喚控告罪犯,並被問及有什麼要對其說的一樣。 III. 審判官的忍耐,以及罪人對那忍耐的濫用:「我閉口不言,沒有在你罪惡的道路上給你任何干擾,而是讓你獨自採取你的路徑;對你惡行的判決被延期了,沒有迅速執行。」註:神對挑釁的罪人的忍耐是非常大的。祂看見他們的罪並憎恨它們;懲罰他們對祂來說既無困難也無損害,然而祂等待著施恩,並給他們悔改的空間,以便如果他們不悔改,使他們無可推諉。祂的忍耐越發奇妙,因為罪人對其進行了如此惡劣的利用:「你想我正和你一樣,和你一樣軟弱與健忘,和你一樣對我的話語虛假,甚至和你一樣是罪的朋友。」罪人將神的沉默視為同意,將祂的忍耐視為縱容;因此,他們被緩刑的時間越長,他們的心就越發剛硬;但如果他們不回轉,他們將在為時已晚時被迫看見他們的錯誤,並看到他們所挑釁的神是公正、聖潔與可怕的,而不是像他們那樣的人。 IV. 對偽善者可怕结局的公平警告(第 22 節):「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考慮到神知道並記錄了你們所有的罪,祂將要求你們對此交代,濫用的忍耐將轉化為更大的憤怒,雖然你們忘記神和你們對祂的職責,祂不會忘記你們和你們對祂的反叛:在為時已晚之前及時考慮這一點;因為如果不考慮這些事,並且考慮的結果沒有得到改善,祂將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偽善者的結局是被切成碎片(馬太福音 24:51)。註:1. 對神的忘記是惡人所有邪惡的根源。那些認識神卻不順服祂的人,肯定忘記了祂。2. 那些忘記神的人忘記了他們自己;除非他們考慮,從而恢復過來,否則他們永遠不會變好。考慮是邁向轉變的第一步。3. 那些不願考慮神話語警告的人,肯定會被祂憤怒的執行撕成碎片。4. 當神來將罪人撕碎時,沒有人能將他們從祂手中救出。他們救不了自己,他們在世上的任何朋友也救不了他們。 V. 給我們所有人的完整教導,如何防止這可怕的結局。讓我們聽聽整個事情的結論;我們在第 23 節中得到它,這指引我們做什麼以達到我們的首要目的。 人的首要目的是榮耀神,這裡告訴我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祂;無論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那些屬靈的祭祀都將被祂接納。我們必須讚美神,我們必須祭祀讚美,將其導向神,正如每個祭祀都被導向一樣;將其放在祭司的手中,即我們的主耶穌,祂也是祭壇;確保它是通過火,神聖的火完成的,它是用神聖與虔誠情感的火焰點燃的;我們必須心靈熱切,讚美主。祂樂意以無限的屈尊將這解釋為榮耀祂。藉此,我們歸給祂名所應得的榮耀,並竭盡所能推進祂國度在人間的利益。 人的首要目的,與此結合,是享受神;這裡告訴我們,那些按正路而行的人,必得見祂的救恩。(1.)我們僅獻上讚美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按正路而行。感恩(Thanksgiving)是好的,但感恩的生活(Thanks-living)更好。(2.)那些希望自己的行為正確的人必須細心並努力去安排它,使其根據規則配置,去理解他們的道路並指引它。(3.)那些看顧自己行為的人確保了他們的救恩;神將使他們看見祂的救恩,因為這是一個隨時準備被啟示的救恩;祂將使他們看見並享受它,看見它,並看見他們自己在其中永遠幸福。註:正確安排行為是獲取偉大救恩的唯一道路,且是確定的道路。我們必須讚美上帝,並且我們必須獻上讚美的祭,將其直接獻給上帝,如同所有的祭物都是直接獻給祂一樣;將其交到祭司,即我們的主耶穌手中,祂也是祭壇;確保這祭物是由火,即聖火所獻上,由聖潔虔誠的熱情之火焰點燃;我們必須心靈火熱,讚美主。上帝以無限的謙卑,樂意將此解釋為榮耀祂。藉此,我們將祂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並盡我們所能地在世人中推進祂國度的利益。

2. 人生的主要目的,與此相輔相成的是享受上帝;我們在此被告知,那些「行為純正」的人將「看見祂的救恩」。   (1) 我們僅僅獻上讚美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行為純正」。感恩是好的,但活出感恩(thanks-living)更好。   (2) 那些希望自己行為純正的人,必須用心努力去「安排」它,按照規矩去「部署」它,明白自己的道路並引導它。   (3) 那些關心自己行為的人,就確保了他們的救恩;上帝將使他們看見祂的救恩,因為這救恩已預備好要顯現;祂將使他們看見並享受它,看見它,並看見自己在其中永遠蒙福。

注:行為純正是獲得偉大救恩的唯一途徑,也是一條確定的途徑。

第51章_1

詩篇第五十一篇

大衛寫這篇詩篇雖然是因著一個非常特殊的場合,但它卻像大衛的其他詩篇一樣,具有普遍的用途;它是懺悔詩篇中最傑出的一篇,最能表達一個悔改罪人的憂慮和渴望。確實,在我們虔誠地向上帝禱告時,除了讚美上帝之外,我們不應該有其他事情可做,因為那是天堂的工作;但我們卻因自己的罪惡和愚昧為自己製造了其他工作:我們必須以悔罪者的姿態來到施恩寶座前,承認我們的罪,並懇求上帝的恩惠;如果我們想為此帶上合適的言語,我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比這篇詩篇更恰當的了,這篇詩篇記錄了大衛為他與烏利亞妻子拔示巴所犯的罪而悔改,這是他品格上最大的污點:他其餘的過犯與此相比都微不足道;經上論到他(1 Kings xv. 5),說:「他一生除了赫人烏利亞的事,沒有轉離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在這篇詩篇中,一、他承認自己的罪(v. 3-6)。二、他懇切祈求罪得赦免(v. 1, 2, 7, 9)。三、祈求良心平安(v. 8, 12)。四、祈求恩惠,使他不再犯罪(v. 10, 11, 14)。五、祈求能自由地親近上帝(v. 15)。六、他應許盡力為他人的靈魂益處(v. 13)和上帝的榮耀(v. 16, 17, 19)而努力。最後,以一篇為錫安和耶路撒冷祈禱的禱告作結(v. 18)。那些良心被任何嚴重罪行所控告的人,應當帶著對中保耶穌基督的信心,一遍又一遍地禱告這篇詩篇;不,即使我們沒有犯姦淫、謀殺或任何類似的滔天大罪,但在歌唱和禱告這篇詩篇時,我們仍然可以非常真切地將它應用到自己身上,如果我們以合適的情感這樣做,我們將透過基督,找到赦罪的恩惠和及時幫助的恩典。

懺悔的祈求。

交與伶長。大衛的詩。先知拿單來見他,他與拔示巴同房以後。

1 上帝啊,求你照你的慈愛憐恤我!照你豐盛的憐憫塗抹我的過犯! 2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又使我的罪惡得以潔淨! 3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白。 5 看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我母親在罪惡裡懷了我。 6 看哪,你喜愛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詩篇的標題指向一個非常悲傷的故事,就是大衛的墮落。然而,雖然他跌倒了,卻沒有完全被擊倒,因為上帝恩惠地扶持他並使他重新站起來。

1. 在這篇詩篇中,他所哀嘆的罪,是他與鄰舍之妻所犯的愚昧和邪惡,這是一種不應當提及或思想的罪,除非帶著憎惡。他玷污拔示巴是所有隨後罪惡的開端;它就像水閘的開啟。大衛的這罪被記錄下來,是為了警誡所有人,讓那自以為站立得穩的人,要小心,免得跌倒。

2. 在這篇詩篇中,他所表達的悔改,是透過拿單的服事而達成的。拿單是上帝差遣去使他知罪的,在此之前,他(據所知)已經持續了九個多月,沒有任何特別的懊悔和悲傷的表示。然而,儘管上帝可能允許祂的子民陷入罪中,並在其中沉淪許久,但祂總會透過某種方式使他們悔改,將他們帶回自己身邊,使他們恢復清醒。在此,祂通常使用聖言的服事,但祂並不受限於此。那些被過犯所勝的人,應當將忠實的責備視為對他們最大的恩惠,將智慧的責備者視為他們最好的朋友。願義人擊打我,這將是上好的油。

3. 大衛既已知罪,便向上帝傾心吐意,祈求憐憫和恩惠。背道的兒女應當歸向誰呢?豈不是歸向那他們所背離的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嗎?唯有祂能醫治他們的背道。

4. 他在這次事件中,藉著神聖的啟示,將他內心對上帝的感受寫成一篇詩篇,以便經常誦讀,並在很久以後重新審視;他將這篇詩篇交給伶長,在教會的公共崇拜中歌唱。 (1) 作為他自己悔改的宣告,他希望這能被廣泛注意,因為他的罪是眾所周知的,好讓膏藥能與傷口一樣寬廣。那些真正悔改自己罪惡的人,不會羞於承認他們的悔改;他們既然失去了無辜者的榮譽,寧願追求悔罪者的榮譽。 (2) 作為他人的榜樣,既藉著他的榜樣引導他們悔改,又在他們悔改時教導他們該做什麼、該說什麼。他自己既已回轉,就這樣堅固他的弟兄(Luke xxii. 32),並且為此他蒙了憐憫(1 Tim. i. 16)。

一、大衛謙卑的祈求(v. 1, 2)。 他的禱告與我們救主在比喻中讓悔改的稅吏所說的禱告非常相似:「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Luke xviii. 13)。大衛在許多方面都是一個大有功德的人;他不僅為上帝的事業做了許多事,也受了許多苦;然而,當他知罪時,他並沒有試圖用他的善行來平衡他的惡行,他也不認為他的服事可以為他的過犯贖罪;他只是投靠上帝無限的憐憫,並單單依靠祂來獲得赦免與平安:「上帝啊,求你憐恤我!」他承認自己應受上帝的公義審判,因此將自己交託給上帝的憐憫;可以肯定的是,世上最好的人,如果上帝不憐憫他,也將滅亡。請注意:

1. 他為這憐憫所提出的懇求:「上帝啊,求你憐恤我!不是照著我高貴的出身,作為猶大支派的王子後裔,也不是照著我作為以色列的勇士或以色列的君王所做的公共服事;」他的懇求不是:「主啊,求你記念大衛和他的所有苦難,他如何起誓要為約櫃建造一個地方」(Ps. cxxxii. 1, 2);一個真正的悔罪者不會提及任何這樣的事;而是:「求你因憐憫的緣故憐恤我。我沒有什麼可以向你懇求的,除了:」 (1) 「你憐憫的自由性,照著你的慈愛,你的寬容,你本性的良善,這使你傾向於憐憫困苦的人。」 (2) 「你憐憫的豐盛。在你裡面不僅有慈愛和憐憫,而且有豐盛的憐憫,豐盛的憐憫足以赦免許多罪人,赦免許多罪,使赦免倍增,正如我們倍增過犯一樣。」

2. 他所懇求的具體憐憫——罪得赦免。「塗抹我的過犯,如同債務從帳簿上被塗抹或劃掉,當債務人已償還或債權人已豁免時。」「抹去我的過犯,使它們不再顯現出來要求審判我,也不再在我面前顯現,使我羞愧和恐懼。」基督的寶血灑在良心上,潔淨並平息良心,塗抹了過犯,並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也使我們與自己和好(v. 2)。「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求你用你的憐憫和恩惠洗淨我靈魂的罪咎和污點,因為只有從禮儀上的污穢,分別為聖的水才能潔淨我。求你多多洗淨我;污點很深,因為我長期浸泡在罪咎中,所以不容易洗掉。哦,求你多多洗淨我,徹底洗淨我。潔淨我的罪。」罪玷污我們,使我們在聖潔的上帝眼中可憎,也使我們自己不安;它使我們不配與上帝在恩惠或榮耀中相交。當上帝赦免罪時,祂就潔淨我們,使我們蒙祂悅納,自己也得安寧,並能自由地親近祂。拿單在大衛初次表示悔改時,就向他保證他的罪已蒙赦免:「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2 Sam. xii. 13)。然而他仍禱告:「洗淨我,潔淨,塗抹我的過犯」;因為即使是上帝所應許的,也必須向祂祈求;那些罪已蒙赦免的人,必須禱告求赦免能越來越清楚地顯明給他們。上帝已經赦免了他,但他無法赦免自己;因此他如此懇切地祈求赦免,如同一個自覺不配得赦免,並深知其價值的人。

二、大衛的懺悔告白(v. 3-5)。

1. 他非常樂意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我知道我的過犯」;他以前曾發現這是唯一能使他良心安寧的方法(Ps. xxxii. 4, 5)。拿單說:「你就是那人。」大衛說:「我就是;我犯了罪。」

2. 他對罪有如此深刻的感受,以至於他不斷地帶著悲傷和羞愧思想它。他對罪的痛悔不是一種輕微的突然激情,而是一種持久的悲傷:「我的罪常在我面前,使我謙卑,使我治死肉體,使我不斷地羞愧和顫抖。它常與我為敵」(有人如此解釋);「我將它視為敵人,控告我並威脅我。」大衛在所有場合都被提醒他的罪,並且樂意如此,以進一步降卑自己。他從未在屋頂上行走而不對他不幸地在那裡看到拔示巴的行走進行悔改的反思;他從未躺下睡覺而不悲傷地想起他污穢的床;他從未坐下吃飯,從未派僕人去辦事,也從未拿起筆,而不提醒他使烏利亞醉酒,他透過烏利亞傳遞的詭詐信息,以及他為烏利亞的處決所寫並簽署的致命命令。請注意,即使是為同一罪,悔改的行為也必須經常重複。讓我們的罪常在我們面前對我們大有益處,這樣透過回憶我們過去的罪,我們可以保持謙卑,可以抵禦誘惑,激勵我們盡職,並使我們在十字架下忍耐。

(1) 他承認他實際的過犯(v. 4):「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大衛是一個偉大的人物,然而,他犯了錯,卻順服悔罪者的紀律,不認為他的王室尊嚴可以免除他。富人和窮人必須在這裡相遇;悔改的律法對兩者都是一樣的;最偉大的人很快就要受審判,因此現在必須審判自己。大衛是一個非常好的人,然而,他犯了罪,他甘願順應悔罪者的地位和姿態。最好的人,如果他們犯罪,應該樹立最好的悔改榜樣。 [1] 他的告白是具體的:「我行了這惡,就是我現在被責備的這惡,就是我自己的良心現在責備我的這惡。」請注意,具體承認罪是好的,這樣我們在祈求赦免時可以更明確,從而獲得更多的安慰。我們應該反思我們軟弱之罪的具體方面,以及我們嚴重之罪的具體情況。 [2] 他加重了他所承認的罪,並為此自責:「向你,在你眼前。」我們的救主似乎從這裡借用了他讓回頭的浪子所說的告白:「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Luke xv. 18)。大衛在他的罪中哀嘆兩件事: 首先,這罪是針對上帝犯的。冒犯是針對祂的,祂是受害的一方。我們故意犯罪,就是否認祂的真理,藐視祂的引導,違背祂的命令,不信任祂的應許,羞辱祂的名,並且我們對祂行事詭詐不誠。約瑟從這個論點中找到了反對罪的強大理由(Gen. xxxix. 9),而大衛在這裡則找到了罪的巨大加重因素:「惟獨得罪了你。」有些人認為這暗示了他王權的特權,作為君王,他只對上帝負責;但更符合他當時的心境的解釋是,這表達了他對罪的深刻痛悔,並且這是基於正確的理由。他在這裡得罪了拔示巴和烏利亞,得罪了他自己的靈魂、身體、家庭,得罪了他的國度,以及上帝的教會,所有這些都幫助他謙卑;但沒有任何一個像得罪上帝那樣嚴重,因此他以最悲傷的語氣強調這一點:「惟獨得罪了你。」 其次,這罪是在上帝眼前犯的。「這不僅證明了我的罪,而且使它極其邪惡。」這應當使我們為我們所有的罪深感謙卑,因為它們是在上帝的眼皮底下犯的,這表明要麼不相信祂的全知,要麼藐視祂的公義。 [3] 他為上帝對他所下的判決辯護——「刀劍必不離開你的家」(2 Sam. xii. 10, 11)。他非常樂意承認自己的罪,並加重其嚴重性,不僅是為了自己獲得赦免,也是為了透過他的告白來榮耀上帝。 首先,上帝藉著拿單所說的威脅可以被證明是公義的。「主啊,我對這些威脅的公義性無話可說;我應得所威脅的,甚至千倍更糟。」以利也同樣順服了類似的威脅(1 Sam. iii. 18),「這是耶和華。」希西家也說(2 Kings xx. 19),「你所說耶和華的話甚好。」 其次,上帝在審判時可以顯為清白,也就是說,當祂執行這些威脅時。大衛公開承認自己的罪,以便將來他陷入困境時,沒有人會說上帝對他有任何不公;因為他承認耶和華是公義的:所有真正的悔罪者都將透過定罪自己來證明上帝的公義。你對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公義的。

(2) 他承認他原有的敗壞(v. 5):「看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他不是呼籲上帝來看,而是呼籲自己。「來吧,我的靈魂,看看我被鑿出的磐石,你會發現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如果我之前仔細考慮過這一點,我會發現我不會如此大膽地冒險面對誘惑,也不會帶著如此易燃的心進入火花之中;這樣罪就可以避免了。現在讓我考慮它,不是為了為罪找藉口或減輕罪——『主啊,我確實這樣做了;但我實在無能為力,我的傾向引導我這樣做』」(因為這種辯解是錯誤的,只要有適當的謹慎和警醒,並善用上帝的恩典,他本可以避免的,而且一個真正的悔罪者絕不會提出這種辯解),「而是讓我將它視為罪的加重因素:主啊,我不僅犯了姦淫和謀殺,而且我有一個姦淫和謀殺的本性;因此我厭惡自己。」大衛在別處談到他身體的奇妙構造(Ps. cxxxix. 14, 15);它是「奇妙地造成的」;然而在這裡他說它是在罪孽裡生的,罪與它交織在一起;不是它從上帝手中出來的樣子,而是它透過我們父母的血脈而來的樣子。他在別處談到他母親的虔誠,她是上帝的使女,他懇求他與她的關係(Ps. Ps. cxvi. 16, lxxxvi. 16),然而在這裡他說「她是在罪惡裡懷了我」;因為儘管她藉著恩典是上帝的兒女,但她本性是夏娃的女兒,不例外於普遍的特徵。請注意,我們每個人都應當悲傷地哀嘆,我們帶著敗壞的本性來到世上,它從原始的純潔和正直中嚴重墮落;我們從出生起,身體裡就有罪的網羅,靈魂裡有罪的種子,兩者都有罪的污點。這就是我們所稱的「原罪」,因為它與我們的起源一樣古老,也因為它是我們所有實際過犯的起源。這就是愚昧,它束縛在孩子的心中,那種傾向於邪惡和不願行善的傾向,是重生者的重擔,也是未重生者的毀滅;它是一種背離上帝的傾向。

三、大衛對上帝恩惠的承認(v. 6), 既包括祂對我們的善意(「你喜愛內裡誠實,你希望我們所有人都誠實、真誠,並忠於我們的信仰」),也包括祂在我們裡面所行的善工——「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請注意:

1. 真理和智慧將大大有助於使一個人成為一個好人。清晰的頭腦和健全的心(謹慎和真誠)表明上帝的人是完全的。

2. 上帝要求我們做什麼,祂自己就在我們裡面做什麼,祂以正常的方式做,就是光照人心,從而贏得意志。但這在這裡是如何體現的呢? (1) 上帝因此被證明是公義和清白的:「主啊,你不是我罪惡的作者;沒有任何責備可以歸咎於你;但我必須獨自承擔;因為你曾多次告誡我要真誠,並使我知道,如果我仔細考慮過,就會避免陷入這罪;如果我善用了你所賜的恩典,我就會保持我的正直。」 (2) 罪因此被加重:「主啊,你喜愛誠實;但我對烏利亞虛偽時,誠實在哪裡呢?你使我得智慧;但我沒有活出我所知道的。」 (3) 他因此在悔改中得到鼓勵,希望上帝會恩惠地接納他;因為, [1] 上帝使他在決心永不再重蹈覆轍方面是真誠的:「你喜愛內裡誠實」;這是上帝在回轉的罪人身上所看重的,就是「他靈裡沒有詭詐」(Ps. xxxii. 2)。大衛在悔改中意識到自己對上帝的心是正直的,因此毫不懷疑上帝會接納他。 [2] 他希望上帝能使他實現他的決心,就是在隱密處,在新造的人裡面,這被稱為「內心隱藏的人」(1 Pet. iii. 4),祂會使他得智慧,以便下次能辨別並避免試探者的計謀。有些人將其讀作祈禱:「主啊,在這件事上,我行事愚昧;將來求你使我得智慧。」哪裡有真理,上帝就會賜予智慧;那些真誠努力履行職責的人,將會被教導他們的職責。

7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8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9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10 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11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12 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13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給過犯的人,罪人必歸向你。

一、看大衛在這裡祈求什麼。 他在這裡提出了許多卓越的祈求,如果我們只是加上「奉基督的名」,它們就和任何其他祈求一樣具有福音性。

1. 他祈求上帝潔淨他,洗去他因罪所沾染的污穢(v. 7):「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也就是說,赦免我的罪,並讓我得知我的罪已蒙赦免,使我能恢復因罪而喪失的特權。「牛膝草」這個詞語在此暗示了禮儀上的潔淨,例如潔淨麻瘋病人,或那些因接觸屍體而污穢的人,藉著用牛膝草灑水、灑血或兩者皆用,使他們最終從污穢所帶來的限制中解脫。「主啊,求你讓我確信我已恢復你的恩寵,並與你相交的特權,就像他們藉此確信他們已重新獲得以前的特權一樣。」但這建立在福音的恩典之上:「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也就是說,用基督的寶血,藉著活潑的信心應用到我的靈魂上,如同用牛膝草灑潔淨水一樣。正是基督的寶血(因此被稱為「所灑的血」,Heb. xii. 24),潔淨良心脫離死行,脫離罪的罪咎和對上帝的恐懼,這些都將我們排除在與祂的相交之外,就像律法下接觸屍體會將人排除在上帝殿的院子之外一樣。如果基督的寶血,潔淨一切的罪,潔淨我們的罪,那麼我們就真的潔淨了(Heb. x. 2)。如果我們在這敞開的泉源中洗滌,我們將比雪更白,不僅被宣告無罪,而且蒙悅納;那些被稱義的人就是如此(Isa. i. 18),「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

2. 他祈求,既然他的罪已蒙赦免,他就能享受赦免所帶來的安慰。他沒有要求先得安慰,直到他先被潔淨;但如果罪,這苦澀的憂傷之根被除去,他就能憑信心禱告:「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v. 8),也就是說,讓我擁有一個穩固的平安,由你創造,由你發聲,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不僅重新接好,解除疼痛,而且能明顯地得到安慰,正如先知所說,像草一樣茂盛。請注意: (1) 一顆真正為罪破碎的心所承受的痛苦,可以與骨折的痛苦相提並論;而那作為奴役之靈擊打和傷害的,與那作為收養之靈醫治和包紮的,是同一個聖靈。 (2) 赦免的印記帶給悔罪罪人的安慰和喜樂,就像從最劇烈的疼痛中完全解脫一樣令人心曠神怡。 (3) 不僅說出這歡喜快樂,而且使我們聽見並享受這安慰,是上帝的工作。他懇切地渴望上帝向他仰臉,將喜樂放在他心中,不僅與他和好,而且,這是更進一步的恩典,讓他知道他已蒙和好。

3. 他祈求完全而有效的赦免。這是他最懇切祈求的,作為他安慰的基礎(v. 9):「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也就是說,不要因我的罪而發怒,照我所應得的對待我;它們常在我面前,求你將它們拋在你的背後。「塗抹我一切的罪孽,」從你的帳簿中塗抹它們;塗抹它們,如同雲彩被太陽的光芒塗抹和驅散一樣(Isa. xliv. 22)。

4. 他祈求成聖的恩典;每一個真正的悔罪者都像祈求赦免與平安一樣懇切地祈求這個(v. 10)。他沒有禱告:「主啊,求你保全我的名譽,」像掃羅一樣,「我犯了罪,卻求你在這百姓面前尊重我。」不;他最大的關切是改變他敗壞的本性:他所犯的罪, (1) 是其不潔的證據,因此他禱告:「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他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楚地看到自己有一顆不潔的心,並為此深感哀嘆,但他看到自己無力改變它,因此懇求上帝(創造是祂的特權)在他裡面創造一顆清潔的心。只有創造心的主才能重新創造它;對祂的能力而言,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祂藉著祂權能的話語創造了世界,作為自然界的上帝,而我們藉著祂權能的話語,作為恩典的上帝,「是潔淨的」(John xv. 3),「我們得以成聖」(John xvii. 17)。 (2) 是其混亂的原因,並破壞了在他裡面所行的許多善工;因此他禱告:「主啊,求你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修復這罪所造成的屬靈力量的衰退,並使我重新歸正。」有些人讀作:「使我裡面重新有堅定的靈。」他在這件事上表現出許多不穩定和前後不一,因此他禱告:「主啊,求你使我將來堅定不移,使我永不再以同樣的方式偏離你。」

5. 他祈求上帝對他持續的善意和祂在他裡面善工的進展(v. 11)。 (1) 願他永不被排除在上帝的恩寵之外:「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如同你所憎惡,不能忍受看見的人。他祈求他不會被拋棄在上帝的保護之外,而是無論他走到哪裡,都能有神聖的同在,能在他智慧的引導下,並在他權能的看守下,並且他不會被禁止與上帝相交:「不要將我逐出你的殿,而是讓我永遠有禱告親近你的自由。」他沒有祈求免除上帝藉著拿單所威脅要降在他身上的暫時性審判。「上帝的旨意成就;但是,主啊,不要在你的烈怒中責備我。如果刀劍進入我的家永不離開,但願我在困境中仍有上帝可以投靠,一切都會好起來。」 (2) 願他永不被剝奪上帝的恩典:「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他知道他因罪使聖靈擔憂,並激怒祂離開,而且因為他也是屬肉體的,上帝可以公正地說祂的靈不再與他爭戰,也不再在他身上動工(Gen. vi. 3)。他最害怕的就是這個。如果上帝從我們收回祂的聖靈,我們就完了。掃羅就是一個悲慘的例子。當耶和華的靈離開他時,他是何等罪惡,何等悲慘!大衛知道這一點,因此如此懇切地祈求:「主啊,無論你從我身上取走什麼,我的兒女,我的王冠,我的生命,但「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見2 Sam. vii. 15),「而是讓你的聖靈與我同在,完成我悔改的工作,防止我再次犯罪,並使我能履行我作為君王和詩人的一切職責。」

6. 他祈求恢復神聖的安慰和神聖恩典的持續交通(v. 12)。大衛發現他的罪有兩個不良影響: (1) 它使他悲傷,因此他禱告:「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樂。」上帝的兒女除了上帝救恩之樂,在他們的救主上帝和永生盼望中的喜樂之外,沒有真正的或堅實的喜樂。藉著故意的罪,我們喪失了這喜樂,並剝奪了自己;我們的證據必然會模糊,我們的盼望會動搖。當我們給自己這麼多理由懷疑我們在救恩中的權益時,我們怎能期望得到救恩的喜樂呢?但是,當我們真正悔改時,我們可以禱告並希望上帝會恢復我們這些喜樂。那些流淚撒種的人,當復興的時候來到時,必歡呼收割上帝救恩的喜樂。 (2) 它使他軟弱,因此他禱告:「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隨時可能跌倒,要麼陷入罪中,要麼陷入絕望;主啊,扶持我;我自己的靈(儘管人的靈在扶持他的軟弱方面會大有幫助)是不夠的;如果我被留下獨自一人,我肯定會沉淪;因此求你用你的靈扶持我,讓祂抵擋那會將我從我的卓越中擊倒的邪靈。你的靈是自由的靈,祂自己是自由的行動者,自由地工作(這使那些祂所工作的人得自由,因為哪裡有主的靈,哪裡就有自由)——「你那高尚的、君王般的靈。」他意識到自己在烏利亞的事情上行事非常不誠實,不像一個君王;他的行為是卑鄙和低劣的:「主啊,」他說,「願你的靈以高貴和慷慨的原則激勵我的靈魂,使我永遠行事合宜。」一個自由的靈將是一個堅定不移的靈,並將扶持我們。我們在職責上越是歡樂,我們就越會堅守它。

二、看大衛在這裡應許什麼(v. 13)。 請注意:

1. 他應許要做什麼善工:「我就把你的道指教給過犯的人。」大衛自己曾是一個過犯的人,因此可以憑經驗向過犯的人說話,並決心,既然他自己在悔改的道路上蒙了上帝的憐憫,就要將上帝的道指教給其他人,也就是說, (1) 我們藉著悔改歸向上帝的道路;他會教導其他犯了罪的人走他所走的路,就是謙卑自己,承認自己的罪,並尋求上帝的面; (2) 上帝在赦免的憐憫中對待我們的道路;祂是何等樂意接納那些歸向祂的人。他藉著自己的榜樣教導前者,以引導罪人悔改;他藉著自己的經驗教導後者,以鼓勵他們。藉著這篇詩篇,他現在和直到世界末了,都在教導過犯的人,告訴他們上帝為他的靈魂所做的一切。請注意,悔罪者應該成為傳道者。所羅門是這樣,蒙福的保羅也是這樣。

2. 他從他這樣做所期望的良好效果:「罪人必歸向你,他們既不會堅持偏離你,也不會絕望於在歸向你時找到憐憫。」教導過犯的人所要達到的主要目標是他們歸向上帝;這是一個幸福的成就,那些有助於促成此事的人是幸福的(Jam. v. 20)。

14 上帝啊,你是拯救我的上帝;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15 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你的讚美。 16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你也不喜悅燔祭。 17 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18 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19 那時,你必喜悅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

一、大衛祈求脫離罪咎,並祈求上帝的恩典,兩者都以對上帝榮耀的懇求來加強,他應許將感恩地彰顯出來。

1. 他祈求脫離罪咎,願他能從中得釋放,並應許那時他將讚美上帝(v. 14)。他特別祈求脫離的罪是流人血的罪,就是他現在所犯的罪,他用亞捫人的刀殺害了烏利亞。

第51章_2

或許在此之前,他曾以「我沒有親手殺他」這輕率的藉口來堵住良心的口;但現在他確信自己是兇手,聽見血向神呼求報復,他便向神呼求憐憫:「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不要讓我背負這我所犯的罪,求你赦免我,也求你永不讓我再犯同樣的罪。」注:我們所有人都應當懇切禱告,求神救我們脫離流人血的罪。在這禱告中,他仰望神為拯救的神。注:神是誰的拯救之神,祂就必救他們脫離罪咎;因為祂是拯救之神,所拯救的是脫離罪惡。因此,我們可以以此向祂懇求:「主啊,祢是我的拯救之神,所以求祢救我脫離罪惡的轄制。」他應許說,如果神救他,他的舌頭就必高聲歌唱神的公義;神將得著赦免之恩和預防之恩的榮耀。神的公義常指祂的恩惠,尤其是在稱義和成聖這兩件大事上。他將以此為安慰,因此歌唱;他也會努力讓他人認識並感受這公義;他將高聲歌唱。所有蒙受其益、並將一切歸功於此的人,都應當如此行。

2. 他祈求神的恩惠,並應許將這恩惠歸榮耀於神(v. 15):「主啊!求你開我的嘴唇,不僅是為了我可以教導和訓誨罪人」(即使是最好的傳道人,若非神開他的口,賜他受教的舌頭,也無法有效地做到),「更是為了我的口可以傳揚你的讚美,不僅是為了我有豐富的讚美內容,更是為了我有一顆擴大的心來讚美。」罪咎曾封閉他的嘴唇,幾乎堵住了禱告的口;他因羞愧,因懼怕,不敢來到他所知道自己得罪了的神面前,更不用說向祂說話了;他的心定他的罪,因此他對神幾乎沒有信心。這尤其使他的讚美蒙上陰影;當他失去救恩的喜樂時,他的琴就掛在柳樹上;因此他禱告:「主啊,求你開我的嘴唇,讓我的心再次調和,預備讚美。」對於那些因罪咎而口舌遲鈍的人,罪得赦免的確據有效地說:「以法大——開了吧!」(Ephphatha—Be opened;)當嘴唇被打開時,除了讚美神,還能說什麼呢?正如撒迦利亞所做的(路加福音 1:64)。

二、大衛獻上憂傷痛悔的心為祭,他知道這是神所喜悅的。

1. 他深知獻祭牲本身在神眼中毫無價值(v. 16):「你本不喜愛祭物(若你喜愛,我必全心獻上,以求得赦免與平安);你也不喜悅燔祭。」在此可見大衛多麼樂意獻上千萬隻公羊來為罪贖罪。那些因罪而深切認識到自己悲慘和危險的人,必不惜任何代價來求得罪的赦免(彌迦書 6:6-7)。但請看神對此的重視程度何其微小。作為順服的考驗和基督的預表,祂確實要求獻祭;但祂並不因祭物本身的內在價值而喜悅它們。祭物和供物你都不喜悅。正如它們不能為罪作出補償,神也不能從中得到任何滿足,除非獻上它們是表達對祂的愛和責任。

2. 他也深知真誠的悔改在神面前是何等蒙悅納(v. 17):「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在此可見:

(1) 在每個真正悔改的人心中所成就的美好工作是什麼——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這是在心裡所成就的工作;這正是神在所有宗教操練中,特別是在悔改的操練中所看重和要求的。這是在心裡所成就的劇烈工作,不亞於心碎;不是絕望(如我們所說,當一個人毀了,他的心就碎了),而是在必要的謙卑和為罪憂傷中。這是一顆與自己決裂、與罪決裂的心;這是一顆順服神的話語、忍受神的管教的心,一顆被制服、順服的心;這是一顆溫柔的心,像約西亞一樣,因神的話語而戰兢。哦,願我們心中也有這樣的心!

(2) 神何等恩慈地悅納這祭。這是神的祭,不是一個,而是許多;它代替了所有的燔祭和祭物。基督的身體為罪而破碎,是唯一的贖罪祭,因為除了這個祭,沒有任何祭能除掉罪;但我們的心為罪而破碎,是承認的祭,是神的祭,因為它是獻給祂的;祂要求它,祂預備它(祂為燔祭預備了這隻羔羊),祂也必悅納它。神所喜悅的不是餵養牲畜、善待牲畜,而是宰殺牲畜;同樣,神所悅納的不是放縱我們的肉體,而是治死我們的肉體。祭物被捆綁、流血、焚燒;同樣,痛悔的心被定罪所捆綁,在痛悔中流血,然後在對罪的聖潔熱情和對神的熱情中燃燒。祭物是在使禮物成聖的祭壇上獻上的;同樣,破碎的心唯獨藉著耶穌基督才能蒙神悅納;沒有對祂的信心,就沒有真正的悔改;這就是祂所不輕看的祭。人輕看破碎之物,但神不輕看。祂輕看撕裂破碎的牲畜為祭,但祂不輕看撕裂破碎的心為祭。祂不會忽視它;祂不會拒絕或棄絕它;儘管它不能為罪對神造成的傷害作出補償,但祂不輕看它。驕傲的法利賽人輕看憂傷痛悔的稅吏,稅吏也自視甚低;但神不輕看他。言外之意更深;偉大的神俯瞰天地,卻以恩慈的眼光看顧憂傷痛悔的心(以賽亞書 66:1-2;57:15)。

三、大衛為錫安和耶路撒冷代求,著眼於神的榮耀。請看他何等關心:

1. 為了神教會的益處(v. 18):「求你按你的美意善待錫安」,也就是說:

(1) 「善待錫安所有個別的敬拜者,所有愛你、敬畏你名的人;保守他們不陷入我這類傷害性、毀滅性的罪中;保護和幫助所有敬畏你名的人。」那些曾身處屬靈困境的人,知道如何憐憫並為同樣受苦的人禱告。

(2) 為了以色列的公共利益。大衛深知他的罪對猶大和耶路撒冷造成的傷害,它如何削弱了善人的手,使他們心灰意冷,並讓他們的仇敵開口攻擊;他也擔心,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的罪會給城市和國家帶來審判,因此他向神禱告,求神保守並推進他所損害和危及的公共利益。他禱告求神阻止他的罪所應得的國家審判,求神繼續那些祝福,並推進那些他的罪曾威脅要阻礙和停止的美好工作。他禱告,不僅求神按祂的護理善待錫安,像善待其他地方一樣,更求神按祂的美意善待錫安,以祂對那祂所選擇立名的特殊恩惠,使耶路撒冷的城牆(或許當時正在建造)得以建造起來,那美好的工作得以完成。注:

[1] 當我們在施恩寶座前有最多、最重要的事情時,我們仍不可忘記為神的教會禱告;不,我們的主在我們的日常禱告中教導我們從此開始:「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願你的國降臨。」

[2] 考慮到我們因罪對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應當促使我們盡一切可能為其服務,特別是藉著我們的禱告。

2. 為了神教會的榮耀(v. 19)。如果神如他所禱告的,顯明祂與他和祂的百姓和好,那麼他們就將繼續祂殿中的公共事奉:

(1) 他們自己會歡喜快樂。感受到神的恩慈會使他們的心在所有感恩和順服的表現中擴大。他們將帶著燔祭,帶著全燔祭來到祂的會幕,這些祭物純粹是為了神的榮耀,他們將獻上,不僅是羔羊和公羊,還有公牛,最昂貴的祭物,在祂的祭壇上。

(2) 蒙神悅納:「你必喜悅它們」,也就是說,當我們察覺到那威脅要阻礙你悅納的罪已被除掉時,我們就有理由如此盼望。注:對於一個好人來說,想到神和祂的百姓在公共聚會中的相交,想到神如何因他們謙卑地事奉祂而得榮耀,以及他們如何因祂恩慈的悅納而蒙福,這是一個極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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