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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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二十八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二十八章

民數記 第二十八章

百姓既已數點完畢,分地之命已下,軍隊將領亦已提名並受委任,人或會預期下一章將開始戰役的歷史,或至少記述戰爭的條例。然而不然,本章所載乃是敬拜的條例,並規定他們此刻,正當他們即將進入迦南之際,務必將他們的信仰帶在身邊,在進行戰爭時不可忘記此事(第1、2節)。此處重複並總結了關於獻祭的律法:一、每日獻祭(第3-8節);二、每週獻祭(第9、10節);三、每月獻祭(第11-15節);四、每年獻祭:1. 逾越節(第16-25節);2. 五旬節(第26-31節)。而下一章則關乎七月的年度節期。

獻祭的律法(主前1452年)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著日期獻給我。』 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所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每天作常獻的燔祭。 4 一隻羊羔早晨獻,一隻羊羔晚上獻。 5 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6 這是西奈山所命定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7 為一隻羊羔,同獻的奠祭要用欣四分之一的清酒;在聖所中,你要將濃酒獻給耶和華作奠祭。 8 那一隻羊羔要在晚上獻;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獻上,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此處有:

一、關於耶和華供物的一般命令,這些供物必須按時獻上(第2節)。這些律法在此重新頒布,並非因為在曠野漂流的三十八年間,這些律法的遵守完全廢止了(我們不能認為他們這麼長時間沒有任何公開的敬拜,至少每日的羊羔早晚獻上,安息日加倍獻上;這是派翠克主教的推測);但許多祭物在那時被省略了,這在阿摩司書5:25中清楚暗示,並由司提反在使徒行傳7:42引用:「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這暗示著:「不,你們沒有。」然而,無論獻祭的程序是否曾中斷,上帝認為現在有必要重複獻祭的律法,原因有三:

1. 因為這是一代新人,他們大多數在先前的律法頒布時尚未出生;因此,為了使他們無可推諉,這些律法不僅被寫下供他們閱讀,而且再次由上帝親自重複,並以更簡潔、更清晰的方式呈現。 2. 因為他們現在正要進入戰爭,可能會被誘惑認為,當他們投入戰爭時,可以免除獻祭。俗語說:「戰事頻仍,律法無聲。」(Inter arma silent leges—law is little regarded amidst the clash of arms.)不,上帝說:「我的祭物,我的食物,即使現在,你們也要按時獻上。」當他們與敵人交戰時,他們更應當與上帝保持和睦。在曠野中,他們是孤立的,與所有其他民族完全分離,因此在那裡他們不需要那麼多區別性的標誌,而且他們省略獻祭也不會像他們進入迦南,與其他民族混居時那樣令人不齒。 3. 因為他們現在即將得著應許之地,那流奶與蜜之地,在那裡他們將擁有豐富的一切美物。「現在」(上帝說),「當你們享受宴樂時,不要忘記獻上你們上帝的食物。」迦南地是賜給他們的,條件是他們必須「遵守上帝的律例」(詩篇105:44-45)。

二、每日獻祭的具體律法,早晨獻一隻羊羔,晚上獻一隻羊羔,因其恆常性,如同每日來臨,故稱為「常獻的燔祭」(第3節)。這暗示著,當我們被吩咐「常常禱告,不住地禱告」時,其意乃是我們至少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向神獻上我們莊嚴的禱告和讚美。這被稱為「在西奈山所命定」(第6節),當時其他律法也一同頒布。其設立見於出埃及記29:38。在重複此律法時,並未增添任何內容,只是規定奠祭所用的酒必須是「濃酒」(第7節),即他們所能獲得的最豐富、最醇厚、最好的酒。雖然這酒是要倒在祭壇上,而不是飲用(因此他們可能認為最差的酒也足以如此浪費),但上帝卻要求最好的,教導我們當以我們所擁有的最好的來事奉上帝。艾恩斯沃斯(Ainsworth)說,酒必須是濃酒,因為它是基督寶血的預表,其紀念至今仍以酒的形式留給教會,也是殉道者寶血的預表,他們的血如同奠祭,傾倒在「你們信心的祭物和事奉上」(腓立比書2:17)。

9 「在安息日,要獻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並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二,調油作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10 這是每安息日的燔祭,除了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11 「在你們每月朔,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 12 為一隻公牛,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三,調油作素祭;為一隻公綿羊,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二,調油作素祭; 13 為一隻羊羔,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調油作素祭。這是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14 其奠祭,為一隻公牛要用酒欣二分之一,為一隻公綿羊要用酒欣三分之一,為一隻羊羔要用酒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朔的燔祭,一年之中每月如此。 15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獻給耶和華,除了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新月和安息日經常被一同提及,作為猶太教會中的重大節期,當時對聖徒而言極為安慰,並預表福音的恩惠。現在我們在此處有為以下節期所定的祭物:

1. 為安息日。 每個安息日,祭物必須加倍;除了為常獻的燔祭所獻的兩隻羊羔外,還必須再獻兩隻,一隻(很可能)加在早晨的祭物上,另一隻加在晚上的祭物上(第9、10節)。這教導我們在安息日要加倍我們的敬虔,因為這是一日之職責所要求的。遵守安息日的安息,是為了更專注於安息日的工作,這工作應當充滿安息日的時間。在以西結的聖殿事奉中,這預指福音時代,安息日的祭物是六隻羊羔和一隻公綿羊,以及它們的素祭和奠祭(以西結書46:4-5),這不僅暗示彌賽亞時代安息日聖化的持續,更是其提升。這是「安息日獻在安息日的燔祭」,原文如此(第10節)。我們必須在每個安息日完成其當日的工作,努力珍惜安息日的每一分鐘,如同相信其寶貴的人;不要想著將一個安息日的工作推遲到另一個安息日,因為每個安息日都有其足夠的事奉。 2. 為新月。 有人認為,正如安息日是為了紀念世界的創造,新月則是為了紀念神的護理,祂「定月亮為節令」,藉著其變化引導時間的循環,並(許多人認為)藉著其影響力管理地上的萬物。雖然我們不守任何新月的節期,但我們絕不可忘記將榮耀歸給上帝,因祂藉著月亮所發出的一切寶貴之物,祂已「將月亮堅立,直到永遠,在天空作誠實的見證」(詩篇89:37)。新月所獻的祭物非常可觀,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羊羔,以及隨之而來的素祭和奠祭(第11節等),此外還有贖罪祭(第15節)。因為當我們藉著承認祂的憐憫來榮耀上帝時,我們也必須藉著承認自己的罪來榮耀祂;當我們為普遍護理的恩賜而歡喜時,我們必須將基督的犧牲,那特殊恩典的偉大恩賜,作為我們喜樂的泉源和根基。有些人質疑新月是否應被算作他們的節期;但為何不呢?因為除了那時要獻的特別祭物外,他們還停止勞役(阿摩司書8:5),「吹號」(民數記10:10),並到先知那裡「聽道」(列王紀下4:23)。而且在新月所行的敬拜被視為福音節期的預表(以賽亞書66:23)。

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18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19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作燔祭: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都要沒有殘疾。 20 同獻的素祭,為一隻公牛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三,調油;為一隻公綿羊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二,調油; 21 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調油。 22 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23 這些都要獻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24 每日七日,你們要照這例獻火祭,作馨香的祭獻給耶和華;這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25 第七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6 「在初熟節,就是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你們的七七節完了,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7 但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祭: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 28 同獻的素祭,為一隻公牛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三,調油;為一隻公綿羊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二,調油; 29 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調油。 30 又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31 這些都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也要獻同獻的奠祭。

一、逾越節祭物的規定;這並非指主要的逾越節羊羔(關於此已在先前給予充分指示),而是指在逾越節之後的七日無酵餅節期間所獻的祭物(第17-25節)。這七日中的第一日和最後一日要像安息日一樣聖化,有聖潔的安息和聖會,並且在這七日中的每一天,他們都要慷慨獻祭,以表達他們對脫離埃及的偉大而恆久的感恩:「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羊羔。」為感恩「基督我們的逾越節」被獻為祭而活出福音的生活,被稱為「守這節期」(哥林多前書5:8);因為我們不僅要清除惡毒和邪惡的「酵」,更要「不斷獻上我們上帝的食物,就是讚美的祭」,並持守到底。

二、五旬節所獻的祭物也已規定,此處稱為「初熟節」(第26節)。在無酵餅節期間,他們將大麥的「初熟之物」(對他們而言是最早成熟的)一捆獻給祭司(利未記23:10),作為收穫的序幕;但現在,大約七週之後,他們要在收穫結束時「獻新素祭給耶和華」,以感謝上帝,祂不僅賜予,而且為他們保存了地上的美果,使他們能按時享用。正是在這個節期,「聖靈被澆灌下來」(使徒行傳2:1等),成千上萬的人藉著使徒的講道而歸信,並被獻給基督,成為「祂受造之物的初熟果子」。與初熟的餅一同獻上的祭物已在利未記23:18中規定。但除此之外,除了每日的祭物,他們還要獻「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羊羔,並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第27-30節)。當上帝豐盛地撒種在我們身上時,祂也期望從我們這裡相應地收穫。派翠克主教觀察到,本章沒有規定「平安祭」,平安祭主要是為了獻祭者的益處,因此在其中他們有更多的自主權;但「燔祭」純粹是為了榮耀上帝,是承認祂的統治權,並預表福音的虔誠和奉獻,藉此靈魂在聖愛的火焰中完全獻給上帝;而「贖罪祭」則預表基督獻上自己為祭,藉此我們和我們的服事得以完全和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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