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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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第八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1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裏。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
2
七月初一日,祭司以斯拉將律法書帶到聽了能明白的男女會眾面前。
3
在水門前的寬闊處,從清早到晌午,在眾男女、一切聽了能明白的人面前讀這律法書。眾民側耳而聽。
4
文士以斯拉站在為這事特備的木臺上。瑪他提雅、示瑪、亞奈雅、烏利亞、希勒家,和瑪西雅站在他的右邊;毗大雅、米沙利、瑪基雅、哈順、哈拔大拿、撒迦利亞,和米書蘭站在他的左邊。
5
以斯拉站在眾民以上,在眾民眼前展開這書。他一展開,眾民就都站起來。
6
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上帝;眾民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就低頭,面伏於地,敬拜耶和華。
7
耶書亞、巴尼、示利比、雅憫、亞谷、沙比太、荷第雅、瑪西雅、基利他、亞撒利雅、約撒拔、哈難、毗萊雅,和利未人使百姓明白律法;百姓都[站]在自己的地方。
8
他們清清楚楚地念上帝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
9
省長尼希米和作祭司的文士以斯拉,並教訓百姓的利未人,對眾民說:「今日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聖日,不要悲哀哭泣。」[這是]因為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
10
又對他們說:「你們去吃肥美的,喝甘甜的,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因為今日是我們主的聖日。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
11
於是利未人使眾民靜默,說:「今日是聖日;不要作聲,也不要憂愁。」
12
眾民都去吃喝,也分給人,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訓他們的話。
13
次日,眾民的族長、祭司,和利未人都聚集到文士以斯拉那裏,要留心聽律法上的話。
14
他們見律法上寫着,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在七月節住棚,
15
並要在各城和耶路撒冷宣傳報告說:「你們當上山,將橄欖樹、野橄欖樹、番石榴樹、棕樹,和各樣茂密樹的枝子取來,照着所寫的搭棚。」
16
於是百姓出去,取了樹枝來,各人在自己的房頂上,或院內,或上帝殿的院內,或水門的寬闊處,或以法蓮門的寬闊處搭棚。
17
從擄到之地歸回的全會眾就搭棚,住在棚裏。從嫩的兒子約書亞的時候直到這日,以色列人沒有這樣行。於是眾人大大喜樂。
18
從頭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每日念上帝的律法書。眾人守節七日,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
第八章

尼希米記 第八章

以斯拉在尼希米來之前十三年就從巴比倫上來了,然而我們在此看到他所做的一件美事,這事本來可以更早完成,卻直到尼希米來了才做。尼希米雖然不像以斯拉那樣學識淵博,也不是那樣精通神學,更不是他上帝律法上的文士,但他卻是一個更有活力、更積極的人。他的熱心激發了以斯拉的學問,於是大事成就,正如我們在此所見。本章記載了:一、公開而莊嚴地宣讀和講解律法(1-8節)。二、百姓奉命為此表達歡樂(9-12節)。三、按照律法莊嚴地守住棚節(13-18節)。

律法的解釋(主前444年) 1 於是眾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 2 祭司以斯拉將律法書帶到會眾面前,就是男的、女的,和一切能聽明白的,在七月初一日。 3 在水門前的寬闊處,從早到午,在男的、女的,和一切能明白的面前讀這律法書;眾民都側耳而聽。 4 文士以斯拉站在為這事特製的木臺上。瑪他提雅、示瑪、亞奈雅、烏利亞、希勒家、瑪西雅站在他的右邊;毗大雅、米沙利、瑪基雅、哈順、哈實巴大拿、撒迦利亞、米書蘭站在他的左邊。 5 以斯拉在眾民眼前展開這書,他站在眾民以上。他一展開,眾民就都站起來。 6 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上帝。眾民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就低頭,面伏於地,敬拜耶和華。 7 耶書亞、巴尼、示利比、雅憫、亞谷、沙比太、何第雅、瑪西雅、基利他、亞撒利雅、約撒拔、哈難、毗萊雅,和利未人使百姓明白律法;百姓都站在自己的地方。 8 他們清清楚楚地念上帝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

我們在此看到一個莊嚴的宗教聚會,以及在該聚會中為榮耀上帝、造就教會所成就的美事。

一、聚會的時間是七月初一日(2節)。那是吹角節的日子,被稱為安息日,他們要在這日舉行聖會(Lev. xxiii. 24; Num. xxix. 1)。但這不僅如此:就在那一天,祭壇被設立,他們在從被擄之地歸回後開始獻燔祭,這是一項許多當時在世之人記憶猶新的恩惠;很可能為了感恩紀念這事,他們從那時起就以超乎尋常的莊嚴來守這個節期。那些記憶猶新、我們親身經歷的上帝恩惠,應當也通常是最能感動人心的。

二、地點在水門前的寬闊處(1節),那是一條寬敞的街道,足以容納如此眾多的人群,而聖殿的院子則不能;因為那時聖殿的規模可能遠不如所羅門時代。獻祭只能在聖殿門口進行,但禱告、讚美和講道,無論在何處舉行,都是同樣蒙悅納的宗教事奉。當這會眾如此聚集在城裡的街道上時,毫無疑問,上帝與他們同在。

三、聚集的人是所有百姓,他們並非被迫前來,而是自願地、如同一人地聚集在一起:不僅男人來了,婦女和孩童也來了,凡是能聽明白的都來了。一家之主應當帶領家人一同參加上帝的公開敬拜。婦女和孩童都有靈魂需要拯救,因此他們應當熟悉上帝的話語,並參與知識和恩典的途徑。小孩子一旦開始運用理性,就必須在宗教操練中受訓。

四、這次聚會的主持人是祭司以斯拉;他主持了這項事奉。沒有人比他這位精通上帝律法的文士更適合講解和講道了。 1. 他蒙召事奉的呼召非常清楚;因為他身為祭司,又具備文士的資格,百姓就請他將律法書帶來,讀給他們聽(1節)。上帝賜予他能力和權柄,然後百姓給予他機會和邀請。知識是屬靈的施捨,有能力的人應當施予每個需要的人,每個求問的人。 2. 他的位置非常方便。他站在一個木製的講壇或高臺上,這是「為著話語」(原文如此)、「為著宣講話語」而製作的,這樣他所說的就能更優雅地傳達,也更容易被聽見,並且聽眾的目光也能集中在他身上,這會吸引他們的注意力,正如路加福音四章20節所載。 3. 他有幾位助手。其中一些人與他一同站立(4節),六位在他的右邊,七位在他的左邊:要麼他的講壇設計成能讓他們一字排開,像在畫廊裡一樣(但這樣就不太可能被稱為「高臺」),要麼他們有較低的講桌。有些人認為,他指定他們在他疲倦時閱讀;至少他讓他們作為助手與他同在,這在百姓面前給予他們榮譽,以便他們下次也能從事同樣的事奉。另外提到的一些人(7節)似乎同時在附近的其他地方受僱,向那些聽不到以斯拉講道的人閱讀和講解。這些人中也有十三位祭司,他們的嘴唇應當保守知識(Mal. ii. 7)。一個民族能有這樣善於教導的傳道人,是極大的恩惠。以斯拉有這些助手是幸福的,而這些助手有以斯拉這樣的引導者也是幸福的。

五、這次聚會中進行的宗教操練並非儀式性的,而是道德性的,即禱告和講道。以斯拉作為聚會的主席, 1. 是百姓向上帝的口,他們深情地與他一同參與(6節)。他稱頌耶和華為至大的上帝,藉著讚美祂的完全和祈求祂的恩惠來尊榮祂;百姓為了表示他們在禱告和讚美上與他同心,就說:「阿們!阿們!」他們舉手表示他們的心願歸向上帝,並將一切期望寄託於祂,他們低頭表示他們對祂的敬畏和順服。我們在閱讀和聆聽上帝話語時,必須如此敬拜上帝,並向祂祈求,如同那些在祂話語中看見上帝極其偉大和極其良善的人。 2. 是上帝向百姓的口,他們專心聆聽他。這是這次莊嚴聚會的主要事務,請注意: (1) 以斯拉將律法書帶到會眾面前(2節)。他已悉心預備了最好、最正確的律法抄本;他為自己使用和滿足而儲存的,在此如同一個好管家從他的庫房中取出,為教會的益處而用。請注意:[1] 律法書不應僅限於文士的書房,而應帶到會眾面前,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讀給他們聽。[2] 傳道人上講壇時,應當帶上他們的聖經;以斯拉就是這樣做的;他們必須從聖經中獲取知識,並按照聖經的準則講道,並表明他們確實如此行。參看2 Chron. xvii. 9。 (2) 他以極大的敬畏和莊嚴展開這書,在眾民眼前(5節)。他帶著對上帝賜予他們這書的莫大恩惠的感受將其展開;他帶著對上帝允許他們閱讀這書的恩惠的感受將其展開,這並非是封閉的泉源和密封的井。我們發現「取書和揭開印」是伴隨著喜樂和讚美而慶祝的(Rev. v. 9)。讓我們學習以莊嚴的停頓和間歇來進行宗教事奉,不要草率行事;當我們拿起上帝的書並展開它時,以及當我們跪下禱告時,讓我們思考我們正在做什麼;我們所做的,讓我們深思熟慮地去做(Eccl. v. 1)。 (3) 他和其他人在律法書中閱讀,從早到午(3節),他們「清清楚楚地」閱讀(8節)。在宗教聚會中閱讀聖經是上帝的命令,藉此祂得榮耀,祂的教會得造就。在特殊場合,我們必須願意連續數小時聆聽上帝話語的閱讀和講解:這裡提到的人就是這樣做了六小時。那些閱讀和宣講上帝話語的人也應當學習清晰地表達自己,如同那些明白自己所說、自己也受感動的人,以及那些希望聽眾也能明白、記住並受感動的人。 人若吞吃聖物,就是自陷網羅。 (4) 他們講解所讀的,闡明其意圖和意義,以及如何應用;他們用其他話語解釋其意義,使百姓明白所念的(7, 8節)。請注意:[1] 聽道的人必須明白,否則對他們而言,那不過是空洞的言語之聲(Matt. xxiv. 15)。[2] 因此,擔任教師職責的人必須解釋話語並闡明其意義。「你所念的,你明白嗎?」以及「這一切事你們都明白了嗎?」是向聽眾提出的好問題;但是,「若沒有人引導我,怎能明白呢?」是他們向教師提出的同樣恰當的問題(Acts viii. 30, 31)。閱讀是好的,講道是好的,但講解將閱讀和講道結合起來,從而使閱讀更易懂,講道更具說服力。 (5) 百姓在上帝的話語被宣讀和講解時,表現得非常得體。[1] 帶著極大的敬畏。當以斯拉展開書時,眾民都站起來(5節),以此表示對以斯拉和即將宣讀的話語的尊重。僕人當主人說話時站立,是為了尊榮主人,並表示樂意遵從吩咐。[2] 帶著極大的專注和沉著。他們「站在自己的地方」(7節);幾位傳道人彼此相隔一段距離閱讀和講解,每個人都堅守自己的位置,不跑去先聽這個再聽那個,對他們品頭論足,而是站在自己的位置上,這樣既不會打擾別人,也不會受到打擾。[3] 帶著極大的專心和思想的密切應用:「眾民都側耳而聽這律法書」(3節),甚至被它吸引住了;他們樂意聆聽,並留意每一個字。上帝的話語要求並值得我們專心聆聽。如果我們因粗心大意在聆聽時錯過許多,那麼在聆聽之後,我們就有可能因健忘而錯過一切。

9 尼希米,就是省長,和作祭司的文士以斯拉,並教訓百姓的利未人,對眾民說:「今日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聖日,不要悲哀哭泣。」這是因為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 10 又對他們說:「你們去吃肥美的,喝甘甜的,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因為今日是我們主的聖日。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 11 於是利未人使眾民安靜,說:「不要作聲,因為今日是聖日,不要憂愁。」 12 眾民都去吃喝,也分給人,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了所宣告的話。

我們在此可以觀察到: 一、百姓如何被所讀的律法書上的話語所刺傷。律法帶來死亡,宣講恐懼,向人顯明他們的罪,以及因罪而來的苦難和危險,並對每一個不遵守其所有職責的人發出咒詛。因此,當他們聽見時,他們「都哭了」(9節):這是一個好兆頭,表明他們的心是柔軟的,就像約西亞聽見律法書上的話時一樣。他們哭泣,想到他們如何因多次違犯律法而得罪上帝,使自己陷入危險;當一些人哭泣時,所有人都哭了,因為他們都看見自己在上帝面前有罪。

二、他們如何被向他們宣講的平安話語所醫治和安慰。他們如此受上帝話語的感動,並接受其影響,這是好的;但他們不應過度悲傷,尤其是在這個時候,因為這日是耶和華的聖日;這是莊嚴的節期之一,他們有責任歡樂;即使為罪憂傷,也不應阻礙我們在上帝裡的喜樂,反而應當引導我們歸向喜樂,並為喜樂預備我們。 1. 聚會的主持人努力安撫他們並鼓勵他們。現在尼希米被帶進來,這是本章中首次提到他;他注意到百姓的哭泣。以斯拉很高興看到他們如此受話語感動,但尼希米向他指出,以斯拉也同意這個想法,即現在時機不合適。這日是聖日(被稱為「安息日」,Lev. xxiii. 24),因此應當以喜樂和讚美來慶祝,而不是「刻苦己心」的日子。 (1) 他們禁止百姓「悲哀哭泣」(9節):「不要憂愁」(10節);「不要作聲,不要憂愁」(11節)。凡事都有其美善的時節;正如上帝呼召我們哀傷時,我們不可歡樂,同樣,當上帝給我們歡樂的機會時,我們也不可驚恐和苦惱。即使為罪憂傷,也不可過度,以致阻礙我們在上帝裡的喜樂和在祂事奉中的歡暢。 (2) 他們吩咐他們表達喜樂,穿上「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他們允許他們以宴樂來表達喜樂,吃喝比平日更好的食物,「吃肥美的,喝甘甜的」;但這必須是:[1] 帶著對窮人的愛心:「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使你們的豐盛可以補足他們的缺乏,使他們可以與你們一同歡樂,他們的腰可以為你們祝福。」基督指示那些設宴的人要邀請他們的窮鄰居(Luke xiv. 13)。但特別是宗教宴席,以及宗教禁食,都有責任「向飢餓的人發憐憫」(Isa. lviii. 7, 10)。上帝的慷慨應當使我們慷慨。許多人會自己吃肥美的,喝甘甜的,甚至過度,卻從不分給窮人,甚至不給他們碎屑,他們可以在財主的比喻中讀到自己的結局(Luke xvi. 19, &c.)。但這樣的人不知道,或不考慮上帝賜予他們財產的目的。請注意,我們不僅要給那些主動求助的人,也要送給那些看不見的人。「慷慨的人籌劃慷慨的事」,並尋找慈善的對象。[2] 這必須帶著虔誠和敬拜:「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這不可是肉體感官的喜樂,而應是聖潔屬靈的喜樂,是「耶和華的喜樂」,是在上帝的良善中,在上帝恩典的引導和治理下的喜樂,是源於我們在上帝的愛和恩惠中,以及祂恩惠的標誌中的喜樂。「這喜樂將是你們的力量,因此要鼓勵它;它將是你們的力量,第一,為了履行節期的其他職責。」我們在宗教操練中越歡樂,我們就越會豐盛地參與其中。第二,「為了你們要按照所讀的上帝律法所做的一切。」聖潔的喜樂將是我們順服之輪的潤滑油。第三,「為了抵擋那些圖謀反對你們的敵人。」耶和華的喜樂將使我們武裝起來,抵擋屬靈敵人的攻擊,並使我們對誘惑者用來引誘的那些享樂失去興趣。 2. 會眾遵從了所給予的指示。他們的哭泣「止住了」(11節),他們「大大快樂」(12節)。請注意,我們應當始終對每種情感有這樣的掌控,無論它如何爆發,當我們確信它是不合理或不合時宜時,都能很快地被抑制和收回。 能這樣管理自己心靈的人,勝過勇士。 請注意:(1) 他們哭泣之後就歡樂了。聖潔的哀傷為聖潔的歡樂開路;那些「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那些因話語的定罪而戰兢的,可以在話語的安慰中歡呼。(2) 他們歡樂的理由非常好。他們歡樂,不是因為有肥美的可吃,甘甜的可喝,以及許多好同伴,而是因為他們「明白了所宣告的話」。請注意:[1] 擁有聖經,並有助於理解聖經,是極大的恩惠,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為此歡樂。聖經和傳道人是上帝以色列的喜樂。[2] 我們越明白上帝的話語,我們就越能在其中找到安慰;因為苦難的黑暗源於無知和錯誤的黑暗。當話語最初向他們宣告時,他們哭了;但當他們明白了,他們就歡樂了,因為他們最終發現,對那些悔改和歸正的人有寶貴的應許,因此以色列有希望。

百姓的喜樂(主前444年) 13 第二日,眾民的族長、祭司、利未人都聚集到文士以斯拉那裡,要明白律法上的話。 14 他們發現律法上寫著,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在七月的節期住棚。 15 又吩咐他們在各城和耶路撒冷宣傳報告說:「你們當上山去,將橄欖樹、松樹、番石榴樹、棕樹,和各樣茂密樹的枝子取來,照著所寫的搭棚。」 16 於是百姓出去,取了樹枝來,各人在自己的房頂上、院子裡、上帝殿的院子裡、水門的寬闊處、以法蓮門的寬闊處搭棚。 17 從被擄之地歸回的全會眾都搭棚,住在棚裡。從嫩的兒子約書亞的日子,直到這日,以色列人沒有這樣行。於是他們大大歡樂。 18 從頭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每日念上帝的律法書。他們守節七日,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

我們在此看到: 一、百姓再次參與上帝的話語。他們花了一天大部分時間禱告和聆聽,然而他們對那個新月和安息日絲毫不感到厭倦,以至於第二天,儘管不是節期,他們的領袖們再次聚集到以斯拉那裡,聆聽他講解(13節),他們發現這比任何世俗的享樂或利益都更令人愉悅和有益。請注意,我們越與上帝的話語親近,如果我們正確理解並受其感動,我們就越會渴望與它親近,並增進對它的認識,說:「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甜!」那些對聖經理解得好的人,仍會渴望更好地理解它。現在祭司和利未人自己與「百姓的族長」一同來到以斯拉這位解經大師那裡,「要明白律法上的話」,或者,如旁註所說,「使他們可以在律法上的話語中教導人」;他們來是為了自己受教,以便有資格教導他人。請注意:1. 雖然在第一天,以斯拉的謙卑使他們「站在他的右邊和左邊,作為與他一同的教師」(4, 7節),但現在,他們經過考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楚自己的不足和他的卓越,所以在第二天,他們的謙卑使他們坐在以斯拉的腳下,作為他的學生。2. 那些想要教導別人的人,自己必須先接受教導。祭司和利未人必須先受教,然後才能教導。

二、百姓對話語的迅速順從,在一個特定事例中,一旦他們明白了自己的職責。很可能以斯拉「照著他手所存上帝的智慧」(Ezra vii. 25),當他們在七月初二日向他求教律法時,他向他們宣讀了有關那個月節期的律法,其中也包括住棚節的律法(Lev. xxiii. 34; Deut. xvi. 13)。傳道人不僅應當宣講真實和美好的事,也應當宣講合時宜的事,引導人們「在當日做當日的工作」。這裡有: 1. 住棚節的上帝命令被重新審視(14, 15節)。他們「發現律法上寫著」關於它的命令。那些勤奮查考聖經的人,會在那裡發現他們已經忘記或沒有充分考慮過的事情。這個住棚節是紀念他們在曠野中住帳棚,代表我們在這個世界的帳棚狀態,也是福音教會聖潔喜樂的預表。列國歸信基督的預言就是以這個節期為象徵的(Zech. xiv. 16);他們將來「守住棚節」,因為他們在此沒有常存的城。這個節期要在他們所有的城中宣傳。百姓要自己去取樹枝(耶路撒冷的人從橄欖山取來),並用它們搭棚或棚屋,他們要在節期中盡可能地住在裡面,並歡樂。 2. 這個命令被虔誠地遵守(16, 17節)。當我們按照其中所寫的去行,當我們的職責在被忽略之後重新被喚醒時,我們閱讀和聆聽上帝的話語才是蒙悅納和有益的。(1) 他們遵守了儀式:他們「住在棚裡」,祭司和利未人在聖殿的院子裡搭棚;那些有自己房屋的人在房頂上或院子裡搭棚;那些沒有這些便利的人則在街上搭棚。這個節期通常都有遵守(2 Chron. v. 3; Ezra iii. 4),但自約書亞時代以來,從未像現在這樣莊嚴,那時他們是新近定居,就像現在他們是新近重新定居在迦南一樣。一個人若不願暫時離開自己的房屋,以順從上帝的命令或護理,那麼他就是太愛自己的房屋了。(2) 他們留意了實質,否則儀式,無論多麼有意義,都將毫無意義。[1] 他們帶著歡樂,帶著「大大歡樂」,在上帝和祂對他們的良善中歡樂。他們所有的聖潔節期,尤其是這個節期,都應當以喜樂來慶祝,這將極大地榮耀上帝,並鼓勵他們在祂的事奉中。[2] 他們在節期的所有日子裡都參與上帝話語的閱讀和講解(18節)。他們利用閒暇時間來做這件美事。閒暇時間沒有比研讀聖經和與聖經親近更好的用途了。在這個住棚節,上帝規定每七年要宣讀律法一次。這是否是那個應當執行這項事奉的豁免年(Deut. xxxi. 10, 11)並不清楚;然而,他們在節期的所有日子裡都投入到這件美事中,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他們在該月的二十二日結束了這個莊嚴的節期,但並沒有分散,因為二十四日被指定為禁食禱告的日子。聖潔的喜樂不應使我們不適合敬虔的憂傷,正如敬虔的憂傷不應使我們不適合聖潔的喜樂一樣。

第9章_1

尼希米記 第九章

第七個月的第十天,介於吹角節(尼八2)和住棚節(尼九14)之間,被定為贖罪日;我們沒有理由認為這一天沒有被虔誠遵守,儘管經文沒有提及。但這裡記載了在贖罪日兩週後,因應當時情勢而舉行的一次臨時禁食,這也是一個謙卑的日子。有哭泣的時候,也有歡笑的時候。這裡記載了:一、這次禁食如何被遵守(1-3節)。二、這次向上帝所獻禱告的要點,其中他們感恩地承認上帝的恩惠,悔罪地承認罪惡,並謙卑地順服上帝在他們身上所降下的公義審判,最後以莊嚴的順服新約的決心作結(4-38節)。

百姓的悔改(主前444年) 1 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2 以色列的後裔與一切外邦人分離,站著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列祖的罪孽。 3 他們站在自己的地方,用四分之一的時間誦讀耶和華他們上帝的律法書;又用四分之一的時間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這裡記載了以色列人舉行的一次公開禁食,很可能是尼希米在族長們的建議和同意下所命令的。這是一次由人所定的禁食,但卻是上帝所揀選的禁食;因為: 1. 這是一個「刻苦己心」的日子(賽五十八5)。他們可能聚集在聖殿的院子裡,身穿麻衣,以哀悼者的姿態,頭蒙灰塵(1節)。藉著這些外在的悲傷和謙卑的表達,他們將榮耀歸給上帝,為自己感到羞恥,並彼此激勵悔改。他們曾被禁止哭泣(尼八9),但現在卻被引導哭泣。當聖潔的禁食日來臨時,我們聖潔節期的喜樂必須讓位給莊嚴禁食的悲傷。凡事都有定期。 2. 這是一個「鬆開兇惡的繩索」的日子,這正是上帝所揀選的禁食(賽五十八6)。若沒有這個,我們身穿麻衣、頭蒙灰塵就只是一個笑話。以色列的後裔,因為他們是聖潔的後裔,專屬於上帝,比他們的鄰舍更為尊貴,所以「與一切外邦人分離」(2節),他們曾與這些外邦人混雜並結親。以斯拉在幾年前曾將他們與外邦妻子分離,但他們又故態復萌,要麼與她們通婚,要麼至少與她們建立友誼,並建立了一種對他們來說是網羅的親密關係。但現在他們不僅與外邦妻子分離,也與外邦兒女分離。那些打算藉著禱告和聖約與上帝聯合的人,必須與罪和罪人分離;因為「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3. 這是一個與上帝相交的日子。他們為祂禁食,甚至為祂禁食(亞七5);因為: (1) 他們在禱告中向祂說話,在認罪和敬拜祂為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時,向祂獻上虔誠和敬畏的情感。沒有禱告的禁食,就像沒有靈魂的身體,一具毫無價值的屍體。 (2) 他們藉著祂的話語聽祂說話;因為他們誦讀律法書,這在禁食日是非常合適的,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律法的鏡子中看到我們的醜陋和污穢,並知道該承認什麼和該改正什麼。上帝的話語將引導並激勵禱告,因為藉著它,聖靈幫助我們禱告的軟弱。請注意,時間是如何在這兩者之間平均分配的。他們用三個小時(因為這是四分之一天)來誦讀、解釋和應用聖經,又用三個小時來認罪和禱告;這樣他們就一起待了六個小時,將所有時間都花在莊嚴的宗教行為上,沒有說:「看哪,這是何等的疲憊!」練習的變化使它不那麼乏味,而且,他們所讀的上帝話語會為他們的禱告提供內容,禱告也會使上帝話語更有益處。派翠克主教認為他們將一天的十二個小時都花在敬拜上,從早上六點到九點誦讀,然後從九點到十二點禱告,從十二點到三點再次誦讀,從下午三點到晚上六點再次禱告。禁食日的工作是善工,因此我們應該努力使它成為一整天的工作,一個美好的工作日。

利未人的禱告(主前444年) 4 於是,利未人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都站在臺階上,大聲呼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5 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何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說:「你們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願你榮耀的名受稱頌,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之上!」 6 「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所有的,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你都保存。天上的萬象也敬拜你。 7 你是耶和華上帝,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 8 你在他面前發現他的心是忠信的,就與他立約,應許將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的地賜給他的後裔,你已經實現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 9 你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苦難,也聽見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 10 你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眾民身上,顯出神蹟奇事;因為你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你就為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 11 你又在他們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乾地上走過;把那些追趕他們的人,你都投在深海中,如同石頭拋在洪濤之中。 12 你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13 你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和誡命。 14 你又使他們知道你的聖安息日,並藉你僕人摩西的手,吩咐他們誡命、條例、律法。 15 你從天上賜下糧食給他們充飢,又從磐石中為他們引出水來解渴,並應許他們進去得你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 16 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17 他們不肯順從,也不記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反倒硬著頸項,在他們的悖逆中,竟立了一個首領,要回埃及去受奴役。但你是有赦免之恩的上帝,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所以你不離棄他們。 18 甚至他們為自己鑄造了一隻金牛犢,說:「這就是領你出埃及的上帝!」又行了許多大冒犯的事。 19 然而你因你豐盛的憐憫,在曠野中不離棄他們;白晝,雲柱沒有離開他們,為要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沒有離開他們,為要照亮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路。 20 你也賜下你美好的靈來教導他們,沒有從他們口中收回你的嗎哪,又賜水給他們解渴。 21 這樣,你在曠野供養他們四十年,使他們一無所缺;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他們的腳也沒有腫。 22 你又將列國和列邦賜給他們,並將他們分給各處;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和希實本王之地,以及巴珊王噩之地。 23 你也使他們的兒女多如天上的星,領他們進入你曾應許他們列祖之地,使他們進去得為業。 24 於是,他們的兒女進去得了那地為業;你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將他們和他們的首領,以及那地的百姓,都交在他們手中,任憑他們隨意待他們。 25 他們攻取了堅固的城邑,得了肥沃之地,佔有了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和許多果樹;他們就吃喝飽足,身體肥胖,因你的大恩惠而歡樂。 26 然而他們卻不順從,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些向他們作見證,要使他們歸向你的先知,又行了許多大冒犯的事。 27 所以你將他們交在他們仇敵手中,仇敵就苦待他們。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向你哀求,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豐盛的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 28 但他們得享安息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所以你又將他們留在仇敵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回轉,向你哀求,你就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 29 你也向他們作見證,為要使他們歸向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反而犯罪違背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卻轉背不顧,硬著頸項,不肯聽從。 30 雖然如此,你仍容忍他們多年,藉你的靈在你的先知們身上向他們作見證;他們卻不肯側耳而聽。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手中。 31 然而你因你豐盛的憐憫,沒有將他們全然滅絕,也沒有離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惠、有憐憫的上帝。 32 我們的上帝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的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自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以及你所有的百姓所遭遇的一切苦難,求你不要看為小事。 33 然而,在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上,你都是公義的;因為你行事正直,我們卻行事邪惡。 34 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沒有遵守你的律法,也沒有聽從你向他們作見證的誡命和法度。 35 他們在自己的國度裡,在你所賜給他們的大恩惠中,在你擺在他們面前那廣大肥沃之地,都沒有事奉你,也沒有轉離他們的惡行。 36 看哪,我們今日作了奴僕!在你賜給我們列祖,使他們吃其中果子和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其中作了奴僕! 37 這地出產豐富,卻歸了你因我們的罪所立在我們身上的君王;他們隨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正處於極大的困苦之中。 38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了堅定的聖約,寫在書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祭司都蓋了印。

這裡記載了禁食日的工作是如何進行的。 1. 參與事奉的利未人名單。他們的名字被提及兩次(4、5節),只是有些許變化。他們要麼是按次序禱告,遵循使徒的教導(林前十四31:「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要麼,如有些人認為,當時有八個相距不遠的會眾,每個會眾都有一位利未人主持。 2. 他們所從事的工作本身。 (1) 他們向上帝禱告,大聲呼求祂(4節),為以色列的罪求赦免,並求上帝施恩。他們大聲呼求,不是為了讓上帝更好地聽見他們,像巴力的敬拜者那樣,而是為了讓百姓聽見,並激發他們的熱忱。 (2) 他們讚美上帝;因為讚美的工作在禁食日並非不合時宜;在所有的敬拜行為中,我們都必須以此為目標,將「榮耀歸於祂的名」。這裡記錄了他們禱告的摘要;這份摘要是預先擬定作為利未人禱告的指導,還是事後回憶他們禱告的要點,則不得而知。毫無疑問,所說的遠比這裡記錄的要多,否則認罪和敬拜上帝就不會佔用四分之一天,更不用說兩個四分之一天了。

在這莊嚴的禱告中,我們看到: 一、對上帝的敬畏崇拜,祂是完美榮耀的存有,也是萬有的源頭(5、6節)。會眾被呼召站立,以表示他們的贊同;於是利未人向著上帝說:「願你榮耀的名受稱頌。」這裡對上帝的崇拜, 1. 祂是獨一永活的真神:「惟獨你是耶和華」,自存且獨立;除你以外,別無他神。 2. 祂是萬物的創造者:「你造了天、地、海,和其中所有的。」我們信經的第一條,很合適地成為我們讚美的第一條。 3. 祂是整個受造物的偉大保護者:「你保存你所創造的一切受造物。」上帝的護理延伸到最高的存有,因為他們需要它,也延伸到最微小的存有,因為他們沒有被輕視。上帝所造的,祂必保存;祂所行的,都有效力(傳三14)。 4. 祂是受造物讚美的對象:「天上的萬象,聖潔天使的世界,都敬拜你」(6節)。但「你的名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之上」;它不需要受造物的讚美,這些讚美也不能增加它的榮耀。即使是天使本身,在讚美上帝之名時所做的最佳表現,也遠遠不及祂所應得的。它不僅超乎我們的稱頌,也超乎一切稱頌。將天地間所有的讚美加在一起,也說不出上帝榮耀的千分之一。我們的良善不能達到祂。

二、感恩地承認上帝對以色列的恩惠。 1. 這裡按順序在祂面前列舉了許多恩惠,這非常有意義,因為:  (1) 我們必須抓住一切機會提及耶和華的慈愛,並「在每一次禱告中獻上感謝」。  (2) 當我們認罪時,最好留意上帝的恩惠,以此來加重我們的罪,使我們更加謙卑和羞愧,並稱自己為忘恩負義的可恥之人。  (3) 當我們在困境中向上帝尋求憐憫和幫助時,回顧我們自己和我們列祖的經歷,是對我們信心和盼望的鼓勵:「主啊,你以前為我們做得很好;難道這一切都要重來嗎?你豈不是那位永不改變的上帝嗎?」 2. 讓我們簡要地觀察這裡所列舉的上帝對以色列的恩惠的具體例子。  (1) 呼召亞伯拉罕(7節)。上帝對他的恩惠是獨特的:「你揀選了他。」祂在他身上的恩典是強大的,將他從迦勒底的吾珥領出來,並賜他亞伯拉罕之名,以此尊榮他為祂自己的人,並向他保證他將成為「多國之父」。要「仰望你們的父亞伯拉罕」(賽五十一2),並在他身上看見白白的恩典得著榮耀。  (2) 上帝與他立約,將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這是更美之地的預表(8節)。這個聖約是確定的,因為上帝發現亞伯拉罕的心在祂面前是忠信的,而且發現是這樣,因為祂使他如此(因為信心不是出於我們自己,它是上帝的恩賜),所以祂實現了祂的話;因為「與正直的人,祂必顯為正直」,無論祂在哪裡發現一顆忠信的心,祂都必顯為忠信的上帝。  (3)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拯救(9-11節)。現在他們為要完成從巴比倫的拯救而代求,記念這件事是合時的。他們當時蒙拯救,是出於對他們苦難的憐憫,回應他們的哀求,並抵擋他們迫害者的驕傲和傲慢。在他們行事狂傲之處,上帝顯明自己「高過他們」(出十八11),因此為自己得了「名」;因為祂說:「我要在法老身上得榮耀。」直到今日,上帝的名仍因那奇妙的工作而得榮耀。這是在神蹟中完成的:顯出神蹟奇事來成就這事;他們的拯救就是他們仇敵的毀滅;他們被「投在深海中」,如同「石頭拋在洪濤之中」一樣,無法挽回。  (4) 藉著雲柱和火柱引導他們經過曠野,這指示他們當行的路,何時起行,何時何地安歇,引導他們所有的行程和所有的腳步(12節)。這也是上帝與他們同在,引導和保護他們的明顯標誌。他們再次提及此事(19節),指出儘管他們因自己的罪激怒上帝,使祂離開他們,任憑他們在曠野的歧途上漂流和滅亡,但祂因祂豐盛的憐憫,繼續引導他們,並沒有收回「雲柱和火柱」(19節)。當恩惠,即使是應當被沒收的,卻仍被持續時,我們就應當加倍感恩。  (5) 在曠野為他們預備豐盛的供應,使他們不致因飢餓而滅亡:你「從天上賜下糧食給他們」,又「從磐石中為他們引出水來」(15節),並為了堅固他們的心,應許他們將進入並得迦南地為業。他們有食物和飲水,路上有合宜的食物,旅程結束時有美好的土地;他們還能要求什麼呢?這也再次重複(20、21節),說明儘管他們屢次冒犯,這些供應仍持續不斷:「你在曠野供養他們四十年。」從未有過一個民族如此長久地被如此溫柔地撫養;他們得到了奇妙的供應,在如此漫長的時間裡,「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而且儘管道路崎嶇漫長,「他們的腳也沒有腫」;因為他們「被鷹的翅膀載著」。  (6) 在西奈山頒布律法。這是對他們所施的最大恩惠,也是對他們所加的最大榮耀。頒布律法者極其榮耀(13節)。「你不但差遣,而且親自降臨,與他們說話」(申四33)。所頒布的律法極其美好。天下沒有一個國家有如此「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申四8)。道德和司法誡命是真實和正直的,建立在自然公義和善惡的永恆理由之上;甚至禮儀制度也是美好的,是上帝對他們恩惠的標誌,也是福音恩典的預表。特別提到第四條誡命的律法,是對他們的一大恩惠:「你又使他們知道你的聖安息日」,這是上帝對他們特別恩惠的標誌,將他們與那些背離上帝,完全失去那古老啟示宗教部分的列國區分開來,同時也是維持他們與上帝相交的途徑。而且,除了「律法」和「安息日」,祂還「賜下祂美好的靈來教導他們」(20節)。除了在西奈山頒布的律法,摩西所寫的五經,是「被聖靈感動」而寫的,對他們來說是持續的教導,特別是申命記,其中上帝的靈藉著摩西充分教導他們。比撒列「被上帝的靈充滿」(出三十一3),約書亞也是如此(民二十七18),迦勒也有另一個心志。  (7) 使他們得迦南美地為業,「列國和列邦」(22節)。他們的人數增多,足以充滿那地(23節),並且戰無不勝,足以成為那地的主人(24節);那地的原住民被交在他們手中,「任憑他們隨意待他們」,如果他們願意,可以將腳踏在他們君王的頸項上。這樣他們就獲得了幸福的「定居」(25節)。看看他們的城邑,你會發現它們堅固且防禦良好。看看他們的房屋,你會發現它們精美且裝潢良好,充滿了各種豐富的財物。看看那地,你會說你從未見過如此肥沃之地,如此豐富的「葡萄園和橄欖園」。所有這些他們都發現是現成的;所以他們因上帝的大恩惠而歡樂。他們不可能希望比在迦南更安逸或更幸福,如果不是他們自己的過錯。  (8) 上帝極其樂意赦免他們的罪,並為他們施行拯救,當他們因自己的冒犯而招致祂的審判時。當他們在曠野時,他們發現祂是「有赦免之恩的上帝」(17節),「赦免的上帝」(邊註如此讀),祂曾宣告自己的名是「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的上帝,祂有赦罪的權柄,樂意赦免,並以赦免為榮。儘管他們離棄祂,祂卻沒有離棄他們,儘管祂本可以公正地這樣做,但祂仍繼續關心他們,施恩於他們。後來,當他們定居迦南,並因自己的罪將自己賣給仇敵時,在他們順服和謙卑的請求下,祂「賜給他們拯救者」(27節),就是士師,藉著他們,上帝在他們瀕臨毀滅之際,為他們施行了許多偉大的拯救。祂這樣做,不是因為他們有任何功勞,因為他們只配得惡,而是「照祂的憐憫」,祂豐盛的憐憫。  (9) 祂藉著祂的僕人先知們給予他們的勸誡和公正的警告。當祂將他們從困境中拯救出來時,祂「向他們的罪作見證」(28、29節),以免他們將他們的拯救誤解為對他們邪惡的縱容。先知們向他們作見證的目的,是為了使他們歸向上帝的律法,將他們的頸項置於律法的軛下,並按律法的規條行事。我們事奉的目的是藉著引導人歸向上帝的律法,使人歸向上帝,而不是藉著將人置於我們自己的任何律法之下,使人歸向我們自己。這在30節再次提及:「你藉你的靈在你的先知們身上向他們作見證。」先知們的見證是聖靈在先知們身上的見證,而且是基督的靈在他們裡面(彼前一10、11)。他們「被聖靈感動說話」,他們所說的應當照樣領受。上帝「賜給他們祂美好的靈來教導他們」(20節),但他們不接受那教導,祂就藉著祂的靈向他們作見證。如果我們不讓上帝的話語教導和管理我們,它就會控告和審判我們。上帝差遣先知,是出於對祂百姓的憐憫(代下三十六15),為的是不降下審判。  (10) 祂延長了祂的忍耐,並緩和了祂的責備:「祂容忍他們多年」(30節),不願懲罰他們,等待看他們是否會悔改;當祂懲罰他們時,祂也沒有「將他們全然滅絕,也沒有離棄他們」(31節)。如果祂離棄他們,他們就會被全然滅絕;但祂沒有發盡祂的怒氣,因為祂的目的是要他們悔改,而不是毀滅他們。他們如此倍增,如此頌揚上帝對以色列的恩惠,我們也應當如此行,使我們適當思想上帝的恩惠,引導我們悔改,並克服我們的邪惡。我們越是感謝上帝的恩惠,就越會為自己的罪謙卑。

三、悔罪地承認罪惡,他們自己的罪,以及他們列祖的罪。這些罪惡的提及與上帝恩惠的記念交織在一起,這樣,儘管他們屢次冒犯,上帝的恩惠仍顯得更加輝煌,而儘管祂施恩,他們的罪惡仍顯得更加深重。這段認罪和恩惠的許多段落取自以西結書二十章5-26節,比較這些經文就會發現;因為上帝的話語有助於引導我們禱告,藉著祂對我們說的話,我們可以學習該對祂說什麼。 1. 他們從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罪開始:「他們,就是我們的列祖」(這樣讀可能更好),「行事狂傲」(儘管考慮到他們是什麼人,以及他們最近才從奴役中出來,他們沒有理由驕傲),「硬著頸項」(16節)。驕傲是人頑固和悖逆的根源;他們認為屈服於上帝的軛是低人一等,而將自己的意志與上帝自己的意志對立起來是一種身份的表現。 (1) 有兩件事他們沒有適當地留意,否則他們就不會那樣做:—他們聽了上帝的話語,但他們沒有聽從上帝的誡命;他們看見了上帝的作為,但他們沒有記念祂的奇事:如果他們適當地將它們視為神蹟,他們就會出於信心和聖潔的敬畏而順從;如果他們適當地將它們視為恩惠,他們就會出於感恩和聖潔的愛而順從。但是,當人們對上帝的典章或祂的護理都沒有正確利用時,還能指望他們什麼呢? (2) 這裡特別提到了他們在曠野所犯的兩大罪:—圖謀回歸,[1] 回歸埃及的奴役,為了大蒜和洋蔥,他們寧願選擇埃及的奴役,也不願選擇以色列上帝榮耀的自由,儘管後者伴隨著一些困難和不便。在他們的悖逆中,他們立了一個首領,要回埃及去受奴役,這是「不信上帝的能力,輕蔑祂聖潔的應許」(17節)。[2] 回歸埃及的偶像崇拜:「他們為自己鑄造了一隻金牛犢」,而且愚蠢地說:「這就是領你出埃及的上帝。」 2. 接下來他們哀嘆他們的列祖在得迦南地為業之後的冒犯。儘管他們「因上帝的大恩惠而歡樂」,但這並不能使他們緊密地跟隨祂;因為「然而他們卻不順從」(26節),「又行了許多大冒犯的事」。因為: (1) 他們虐待上帝的先知,「殺害他們」,因為他們「向他們作見證,要使他們歸向上帝」(26節),這是以最大的傷害回報最大的恩惠。 (2) 他們濫用祂的恩惠:「他們得享安息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28節)。他們既沒有被他們的苦難所感動,也沒有被他們從苦難中蒙拯救所感動。恐懼和愛都不能使他們盡忠職守。 3. 他們最終更接近他們自己的時代,哀嘆那些使他們長期呻吟,現在卻只部分脫離的審判所帶來的罪:「我們卻行事邪惡」(33節):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犯了罪,我們也與他們一同犯罪(34節)。他們將兩件事歸咎於自己和他們的列祖,作為他們苦難的原因:— (1) 輕蔑上帝賜給他們的美好律法:他們「犯罪違背你的典章」,就是神聖智慧的指示,和神聖主權的要求。儘管他們被告知,按律法管理自己對他們自己有多大的好處,因為「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29節),但他們卻不肯遵行,所以實際上是說他們「不願存活」。他們「離棄了自己的恩惠」。這個聖約的簡述,「遵行就存活」,取自以西結書二十章13節,並在加拉太書三章12節中引用,以證明「律法不是出於信心」;它當時不像現在這樣,「相信就存活」,然而「他們卻轉背不顧」(邊註如此讀)。他們假裝將自己的肩膀置於上帝律法的重擔之下,並投入工作,但他們卻證明是轉背不顧的肩膀;他們很快就飛走了,不肯堅持,不肯遵守。當事情到了我們所說的關鍵時刻,他們就退縮了,不肯聽從。他們有一顆退後的心;儘管上帝藉著祂的先知呼召他們回轉,他們卻「不肯側耳而聽」(30節)。祂「伸出雙手,卻無人理會」。 (2) 輕蔑上帝賜給他們的美好土地(35節):「我們的君王在自己的國度裡,沒有事奉你,沒有運用他們的權力來支持宗教;我們的百姓在運用你大恩惠的恩賜時,在你所賜給他們那廣大肥沃之地,都沒有事奉你,這地你不僅藉著你的恩賜賜給他們,而且藉著驅逐原住民和他們所獲得的完全勝利,將其擺在他們面前。」那些不願在自己的土地上事奉上帝的人,被迫在異鄉事奉他們的仇敵,正如申命記二十八章47、48節所威脅的。美好的土地卻有邪惡的居民,這是一種遺憾,但所多瑪就是如此。肥沃和豐足常常使人驕傲和放縱。

四、謙卑地陳述他們曾經和現在所承受的上帝的審判。 1. 過去的審判被記起,作為他們罪惡的加重,因為他們沒有得到警告。在士師時代,他們的「仇敵就苦待他們」(27節);當他們再次行惡時,上帝又「將他們留在仇敵手中」,如果上帝沒有將他們交出,仇敵就無法觸碰他們;但當上帝離棄他們時,仇敵就得了並保持了對他們的轄制。 2. 他們現在的困境被呈現在主面前(36、37節):「看哪,我們今日作了奴僕。」自由出生的以色列人被奴役,他們長期以來以比大莊園役更尊貴的保有權,甚至直接從天國王權賜予他們作為地上所有民族中獨特的民族的保有權,現在卻以比農奴制本身更卑賤的保有權持有,即從波斯王那裡,他們是波斯王的附庸。多麼悲慘的變化!但看看罪惡所造成的後果!

第9章_2

他們被束縛於個人勞役:他們對我們的身體擁有管轄權;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岌岌可危,只是隨時可能被驅逐的佃戶,他們所繳納的地稅如此之高,以至於幾乎達到敲骨吸髓的地步;因此,他們土地上所有的租金、收益和利潤實際上都歸於國王,他們所能做的,僅僅是從中為自己和家人勉強維持生計。他們誠實地承認,這是因為他們的罪。貧窮和奴役是罪的果實;是罪將我們帶入一切困境。

五、在這些災難之下,他們向神發出懇求。

1. 請求他們的苦難不要「顯為輕微」(v. 32)。這是這整個禱告中唯一的祈求。這苦難是普遍性的;它臨到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所有百姓」;他們都分擔了罪(v. 34),現在也都分擔了審判。這苦難持續了很長時間:「從亞述諸王擄掠十個支派的時候,直到今日。」「主啊,願這一切不顯為輕微,不值得被關注,也不需要被解救。」他們沒有向神規定他該為他們做什麼,而是將其交託給他,只願他能留意這事,記得當他看見他在埃及的百姓所受的苦難甚大時,他就下來拯救他們(出埃及記 3:7-8)。在這請求中,他們仰望神,視他為可敬畏者(因為他是「偉大、有能、可畏的神」),也視他為可信賴者,因為他是我們「聖約」中的神,是「守聖約施恩惠」的神。

2. 儘管如此,他們仍承認這苦難實際上比他們所應得的要輕(v. 33)。他們承認神在他們一切苦難中的公義,他並沒有虧待他們。「我們行惡,違背了你的律法,因此你將這一切苦難加在我們身上,是公義的。」注:當我們處於神「護理」的責罰之下,無論多麼嚴厲,多麼長久,我們都應當稱神為義,並審判自己;因為他「判斷的時候,必顯為清白」(詩篇 51:4)。

六、這整件事的結果和結論。在他們陳述了這麼長的案情之後,他們最終達成了這個決議:他們將歸向神,歸回他們的本分,並立誓永不離棄神,永遠堅守他們的本分。「因為這一切,我們與神立了一個確定的聖約;鑒於我們頻繁地偏離神,我們現在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堅定地將自己束縛於他。因為我們為罪受了這麼多苦,我們現在要堅決地抵制罪,使我們不再退縮。」

請注意:

1. 這個聖約是在認真思考後訂立的。它是一連串適當思想的結果,因此是一種合理的服事。

2. 帶著極大的莊重。它被寫下來,「以作萬世之紀念」(in perpetuam rei memoriam),被蓋印並記錄在案,以便如果他們行事詭詐,它將成為對他們的見證。

3. 帶著共同的同意:「我們立這約;我們都同意立約,並且一致地這樣做,以便我們能彼此堅固。」

4. 帶著堅定的決心:「這是一個確定的聖約,沒有保留撤銷的權力。這是我們將生而為之、死而為之,永不反悔的。」一定數量的首領、祭司和利未人被選為會眾的代表,以其餘人的名義簽署並蓋印。現在,關於猶太人的那個應許應驗了,就是當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時,他們將「與耶和華聯合,立永遠的聖約」(耶利米書 50:5),以及以賽亞書 44:5 所說的,他們將「親手寫上歸耶和華」。心存誠實的人不會對保證感到驚訝;那些了解自己內心詭詐的人也不會認為這些保證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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