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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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第七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1
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2
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上帝過於眾人。
3
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
4
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
5
我的上帝感動我心,招聚貴冑、官長,和百姓,要照家譜計算。我找着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上寫着:
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7
他們是同着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來的。
8
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11
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13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
14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
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
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
19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
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
21
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
23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
24
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25
基遍人九十五名;
26
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8
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29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30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32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33
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34
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36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7
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38
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39
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
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
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43
利未人:何達威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44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45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名。
46
尼提寧: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7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8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49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50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51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52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3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4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5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6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57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58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59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60
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61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62
他們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63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64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着,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65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66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69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70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71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72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73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
第七章

尼希米記 第七章

為神和我們這世代所作的一項美好計畫若成功,應當鼓勵我們繼續前行,並籌劃其他計畫;尼希米正是如此。他用城門和城牆堅固了耶路撒冷之後,接下來的關心是:一、確保城邑得到妥善看守(第1-4節)。二、確保城邑有足夠的人居住。為此,他在此檢閱並點算被擄歸回者的家譜,即最初歸回的家族,並將其記錄下來(第5-73節)。這實際上與以斯拉記第二章所載相同。他如何運用這份名單,我們將在後面發現,當他使十分之一的人住在耶路撒冷時(第十一章1節)。

城牆的竣工(主前445年) 1 城牆修好,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利未人都已派定。2 我就派我的兄弟哈拿尼,並管理營樓的哈拿尼雅,一同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人,又敬畏神過於眾人。3 我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城門,不到日頭上升發熱,不可敞開;人還站著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又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在自己的崗位上,各在自己房屋對面看守。」4 城是廣大,其中的居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

神論到祂的教會說(以賽亞書62:6):「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牆上設立守望的。」這正是尼希米在此所關心的;因為沒有活著的守望者,死寂的城牆對一座城邑而言,不過是微弱的防禦。

一、他派定守門的、歌唱的、利未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職。這指的是他們一般性的工作,即服事聖殿;這項工作曾一度被忽略,但現在得以恢復。神的敬拜是一地的防禦,而祂的僕人,當他們盡忠職守時,便是城牆上的守望者。或者,更具體地說,他吩咐他們預備好,以便在城牆奉獻時,能以有秩序且莊嚴的方式執行這項事奉;而城牆的奉獻正是其力量的來源。凡奉獻給神的,就可能對我們有益。

二、他指派了兩位總督或執政官,將城邑的看守交託給他們,並吩咐他們負責公共的和平與安全。其中一位是他的兄弟哈拿尼,他曾將耶路撒冷荒涼的消息帶給尼希米,是一位品格正直、愛國情深的人;另一位是哈拿尼雅,他曾是營樓的官長:因為在小事上證明忠心的人,將被託付更大的責任。關於這位哈拿尼雅,經文說他「是忠信的人,又敬畏神過於眾人」(第2節)。注:1. 在那些真正敬畏神的人中,有些人極其敬畏神,在表達和實踐這種敬畏上超越他人;他們配得雙倍的尊榮,這尊榮是歸於那些「敬畏耶和華的人」的(詩篇15:4)。耶路撒冷有許多敬畏神的人,但這位好人因其虔誠和認真的敬虔而比任何人都更為傑出。2. 敬畏神的人必須以他們對所有人的忠信和普遍的良心來證明。3. 當那些在美德上卓越,並在敬虔和誠實上都傑出的人治理神的耶路撒冷並負責其事務時,耶路撒冷就可能興盛。有些人認為,尼希米當時正準備返回波斯朝廷,以續簽他的委任狀,因此在他不在期間,他將城邑事務交託給這兩位賢德之人。好的治理者,當他們無法親自行動時,必須非常謹慎地選擇他們所委派的人。

三、他下令關閉城門並守衛城牆(第3-4節)。在此可見:1. 耶路撒冷當時的狀況。城邑的範圍廣大。城牆圍繞著與從前相同的土地;但其中大部分荒廢,因為房屋尚未建造,至少與過去相比,數量稀少;因此,尼希米是憑著信心築城,並著眼於神最近藉先知所作的應許,即要使城邑充滿居民(撒迦利亞書8:3等)。雖然當時居民稀少,他相信他們會增多,因此建造城牆時預留了空間;若非依賴此,他可能會認為沒有城邑的城牆與沒有城牆的城邑一樣是個羞辱。2. 尼希米對此的關心。他命令城邑的官長們親自:(1) 站立在旁,監督城門每晚關閉上閂;因為如果他們對城門疏忽,有城牆也是徒然。(2) 確保城門在早晨不到一切清晰安靜時不可敞開。(3) 在城牆上或其他適當距離處設立哨兵,以便在敵人逼近時,及時向城邑發出危險警報;並且,當輪到他們守望時,他們必須「在自己房屋對面」站崗,因為可以假定他們會特別關心自己的家。公共安全取決於每個人特別留意保護自己和家人免受罪惡這個共同敵人的侵害。每個人都有責任守望,但許多人不明白自己的利益;因此,官長有責任指派守望者。正如這百姓最近在建造時發現神與他們同在(否則他們將徒然建造),所以現在城牆建成後,他們無疑意識到「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詩篇127:1)。

被擄歸回者的名單(主前445年) 5 我的神感動我心,招聚貴冑、官長和百姓,照家譜計算。我找到那些首先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中寫著:6 這些是從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擄去,被擄歸回,來到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的省民。7 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雅、拿哈瑪尼、末底改、比勒珊、米斯毗列、比革瓦、尼宏、巴拿回來的。以色列民的數目記在下面: 8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11 巴哈摩押的子孫,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13 撒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14 撒該的子孫,七百六十名。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19 比革瓦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21 希西家後裔亞特的子孫,九十八名。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23 比載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24 哈立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25 基遍人,九十五名。26 伯利恆人並尼陀法人,一百八十八名。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28 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29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七百四十三名。30 拉瑪人並迦巴人,六百二十一名。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32 伯特利人並艾人,一百二十三名。33 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34 別的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36 耶利哥的子孫,三百四十五名。37 羅德、哈第、阿挪的子孫,七百二十一名。38 西拿的子孫,三千九百三十名。 39 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43 利未人:何大雅的子孫,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44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45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爾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一百三十八名。 46 尼提寧:西哈的子孫、哈蘇法的子孫、他巴俄的子孫、47 基羅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48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49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50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51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52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弗西心的子孫、53 巴布的子孫、哈古法的子孫、哈戶珥的子孫、54 巴斯利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55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他瑪的子孫、56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57 所羅門僕人的子孫:所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毗路大的子孫、58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59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60 所有的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名。 61 這些是從特米拉、特哈薩、基路、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他們的後裔,是不是以色列人:62 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63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這巴西萊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一個女兒為妻,所以他名叫巴西萊。64 這三家在族譜之中尋找自己的家譜,卻尋不著,所以他們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65 提爾沙他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祭司興起,用烏陵和土明判斷。 66 會眾共計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69 駱駝四百三十五匹,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70 有些族長為這工程捐獻。提爾沙他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71 有些族長捐入工程庫中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磅。72 其餘百姓捐入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磅,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73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百姓中一些人、尼提寧和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裡。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裡。

我們在此看到尼希米的另一個美好計畫;因為有智慧和熱心的人總會為神的榮耀和教會的建立而籌劃。他深知,一座城邑的安全,在神之下,更多地取決於居民的數量和勇氣,而非城牆的高度或堅固;因此,他觀察到城中居民稀少,便認為有必要清點人口,以便找出哪些家族曾定居耶路撒冷,但現在已遷往鄉間,好將他們帶回;以及哪些家族能以其他方式,因其信仰或事業的緣故,被影響來重建耶路撒冷的房屋並居住其中。我們幾乎沒有理由希望自己獨自生活在地上,或獨自生活在耶路撒冷;我們的許多安全和舒適都依賴於我們的鄰居和朋友;人越多越強大,人越多越快樂。一個國家的治理者有智慧在城市和鄉村之間保持平衡,使大都市不至於過度龐大而耗盡並貧困鄉村,也不至於過於弱小而無法保護鄉村。現在請注意:

一、尼希米這項美好計畫的來源。他承認:「我的神感動我心」(第5節)。注:無論我們心中有何明智或虔誠的美好意念,我們都必須承認它來自神。是祂「感動我心」;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祂賜知識;祂賜恩惠;一切都源於祂,因此一切都必須歸於祂。凡藉人類智慧所成就的,都必須歸因於神聖護理的引導;那教導農夫智慧的(以賽亞書28:26),也教導政治家智慧。

二、他為推動此計畫所採取的步驟。 1. 他召集了官長和百姓,以便了解他們家族目前的狀況——他們的數量和力量,以及他們定居何處。很可能當他召集他們聚集時,他命令他們從各自的地區帶來這樣的報告。而且我懷疑他們的人數不多,所以這項工作很快就能完成。 2. 他檢閱了「那些首先上來之人的家譜」舊名單,並將目前的記錄與之比較;在此我們重複了以斯拉記第二章的內容。此處的標題(第6-7節)與彼處(第1-2節)相同:「這些是從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擄去,被擄歸回,來到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的省民。」有兩件事在此重複並第二次記錄下來——各家族的名稱和數量,以及他們為聖殿事奉所獻的供物。這些記錄的重複可能暗示我們,偉大的神樂意喜悅祂屬靈以色列的個人、家族和事奉,並特別留意他們。祂認識屬祂的人,認識他們所有人,認識他們的名字,祂的眼目注視著那些被擄歸回者的名單,並按照祂古老的預旨行事。 (1) 此處記錄了最初歸回的各家族首領(第6-69節)。關於這一點:[1] 雖然對我們現在而言似乎用處不大,但當時卻非常有用,可以比較他們過去的狀況和現在的狀況。我們可以假設到那時他們的人數已大大增加;但他們最好記住他們微小的開始,以便在神使他們的家族增多並建立他們時,承認神的作為。藉此,他們的家譜也得以保存,家族的區分得以維持,直到彌賽亞降臨,然後所有為祂緣故而保存的家譜都將終止,此後便無窮盡。但是,[2] 這份名單與以斯拉記中的名單在數字上有許多差異。其中大部分確實完全相同,而另一些則僅有少數增減(可能一兩個);因此,我不能像有些人那樣認為,那份名單是他們最初歸回時的數量,而這份名單是他們現在的數量,這至少是四十年之後(有些人認為更久);因為我們不能假設這麼多家族在那麼長的時間裡,其數量完全沒有或只有很少的變化;因此,任何差異我們都可以假設是抄寫員的錯誤所致,這在數字上很容易發生,或是由於所依據的抄本不同。或者,一份是他們與所羅巴伯從巴比倫出發時的記錄,另一份是他們到達耶路撒冷時的記錄。總數在兩處都完全相同,除了歌唱的男女,那裡是200人,這裡是245人。這些人並非如此重要,以至於需要嚴格記錄他們的數量。 (2) 此處記錄了為神的工作所獻的供物(第70節等)。這與以斯拉記2:68-69的記載大相徑庭,而且可能值得懷疑它是否指同一筆捐獻;此處的提爾沙他,即總督,在那裡沒有被提及,他開始了捐獻;那裡提到的一筆單獨的金額超過了這裡所有加起來的總和;然而,很可能這是同一筆,只是那裡依據一份名單,這裡依據另一份;因為最後一節與以斯拉記2:70相同,並加上了第3章1節。感謝神,我們的信心和盼望並非建立在名字和數字、家譜和年代學的細微之處上,而是建立在律法和福音的偉大真理上。無論為神的工作獻上什麼,祂都不會不義地忘記;即使是一杯涼水,只要是為榮耀祂而獻,也必不失去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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