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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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第七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七章

本章延續並總結了基督在山上的講道,這篇講道純粹是實踐性的,指導我們如何在對神和對人方面正確地安排我們的行為;因為基督教的宗旨是使人成為良善的,在各方面都良善。我們將看到:一、關於批評和責備的一些規則(第1-6節)。二、鼓勵我們向神祈求所需(第7-11節)。三、強調在行為上嚴謹的必要性(第12-14節)。四、告誡我們要提防假先知(第15-20節)。五、整篇講道的結語,說明了普遍順服基督命令的必要性,若無此,我們就不能期望得到幸福(第21-27節)。六、基督的教訓對聽眾所產生的影響(第28-29節)。

登山寶訓

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讓我去你眼中的刺呢?5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把你眼中的梁木取出來,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你弟兄眼中的刺。6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們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我們的救主在此指導我們如何處理他人的過失;祂的言論似乎旨在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在譴責周圍的人時非常嚴厲、苛刻、專橫和傲慢,正如那些驕傲自負、自以為義的人通常所為。我們在此看到:

一、關於論斷的告誡(第1-2節)。 有些人的職責是論斷——例如官長和傳道人。基督雖然沒有自立為審判者,但祂來並非要廢除他們,因為「君王藉祂定公平」(Prov. 8:15)。然而,這段話是針對私人,針對祂的門徒,他們將來「要坐在寶座上審判」(Matt. 19:28),但不是現在。現在請注意:

1. 禁令:「不要論斷人。」我們必須論斷自己,論斷自己的行為,但我們不可論斷我們的弟兄,不可專橫地對他人行使我們不允許他們對我們行使的權柄;因為我們的原則是「彼此順服」(1 Pet. 5:5)。「不要多人作師傅」(Jam. 3:1)。我們不可坐在審判席上,使我們的話成為每個人的律法。我們不可論斷我們的弟兄,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說他的壞話」,正如雅各書4:11所解釋的。我們不可「輕視他」,也不可「藐視他」(Rom. 14:10)。我們不可輕率論斷,也不可對我們的弟兄作出毫無根據、僅僅出於我們自己的猜忌和惡意的判斷。我們不可把人往最壞處想,也不可從他們的言行推斷出他們所不能承受的惡意。我們不可不懷愛心、不施憐憫、不帶報復之心、不存傷害之意地論斷。我們不可憑單一行為判斷一個人的狀態,也不可憑他對我們的態度判斷他本來的為人,因為在我們自己的事情上,我們容易偏袒。我們不可論斷他人的心或意圖,因為「察驗人心」是神的特權,我們不可僭越祂的寶座;我們也不可論斷他們永恆的狀態,不可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被遺棄的人」和「被棄絕的人」;這超出了我們的界限;我們何必去論斷別人的僕人呢?勸告他,幫助他,但不要論斷他。

2. 強調此禁令的理由:「免得你們被論斷。」這暗示: (1) 如果我們膽敢論斷他人,我們就可能期望自己被論斷。僭越審判席的人,將被傳喚到被告席;他將被世人論斷;通常,最愛論斷的人,也最受批評;每個人都會有石頭扔向他們;那像以實瑪利一樣「手(舌頭)攻擊眾人」的人,也將像他一樣「眾人」的手和舌頭「攻擊他」(Gen. 16:12);那些對他人名譽不施憐憫的人,自己的名譽也將得不到憐憫。然而,這還不是最糟的;他們將被神論斷;他們將從神那裡「受更重的判斷」(Jam. 3:1)。雙方都必須在祂面前顯現(Rom. 14:10),祂既會幫助「謙卑受苦的人」,也會抵擋「傲慢譏諷的人」,並讓他們嘗夠論斷的滋味。 (2) 如果我們在批評他人時謙遜和有愛心,並避免論斷他們,反而論斷自己,我們「就不會被主論斷」。正如神會赦免那些赦免他們弟兄的人一樣;祂也不會論斷那些不論斷他們弟兄的人;「憐憫人的人必蒙憐憫」。這是謙卑、愛心和對神尊重的證據,並將因此得到祂的認可和獎賞。參羅馬書14:10。論斷那些論斷他人的人,是按照報應的法則:「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第2節)。公義的神在祂的審判中,常常遵守比例原則,正如亞多尼比色(Adonibezek)的例子(Judg. 1:7)。另參啟示錄13:10;18:6。如此,祂在審判中將被稱義和尊崇,所有受造之物都將在祂面前緘默。「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或許是在今世,這樣人們就可以從他們的懲罰中看到他們的罪。願這能阻止我們在對待弟兄時的一切嚴厲。當神興起時,我們該怎麼辦呢?(Job 31:14)。如果神在論斷我們時,像我們在論斷弟兄時那樣精確和嚴厲;如果祂用同樣的秤來稱量我們,我們將會怎樣呢?如果我們對弟兄的過失過於苛刻,我們就理應期望如此。在這方面,正如在其他事情上,人的暴力行為終將歸到自己頭上。

二、關於責備的一些告誡。 因為我們不可論斷他人,這是一個大罪,所以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可責備他人,這是一個重要的職責,並且可能是「使一個靈魂免於死亡」的方法;無論如何,這將是使我們的靈魂免於分擔他們罪孽的方法。現在請注意:

1. 並非每個人都適合責備。那些自己犯了與他們所指責他人相同的錯誤,或更糟的錯誤的人,會給自己帶來羞恥,也不太可能對他們所責備的人有益(第3-5節)。這裡有: (1) 對於那些愛批評的人的公正責備,他們為弟兄的小過失爭吵,卻容許自己犯大過失;他們對弟兄眼中的「刺」目光敏銳,卻對自己眼中的「梁木」毫無知覺;甚至還會非常熱心地「去他眼中的刺」,而他們自己卻像完全失明一樣不適合做這件事。請注意: [1] 罪有輕重之分:有些罪相對而言只是「刺」,有些則像「梁木」;有些像「蚊子」,有些像「駱駝」:這並非說有任何罪是微不足道的,因為沒有微不足道的神可以得罪;如果它是「刺」(或「木屑」,這樣讀可能更好),它是在眼睛裡;如果它是「蚊子」,它是在喉嚨裡;兩者都令人痛苦和危險,我們必須將它們取出才能感到舒適或健康。 [2] 我們自己的罪在我們看來應該比他人的相同罪過更大:愛心教導我們稱弟兄眼中的「木屑」為「木屑」,而真正的悔改和敬虔的憂傷則會教導我們稱自己眼中的「梁木」為「梁木」;因為他人的罪必須減輕,而我們自己的罪則必須加重。 [3] 許多人「自己眼中有梁木」,卻不自覺。他們身負重罪的罪咎和轄制,卻不自知,反而自以為義,彷彿他們不需要悔改或改革;一個人處於如此罪惡、悲慘的境況卻不自知,就像一個人眼中有梁木卻不自覺一樣奇怪;但這世界的神巧妙地蒙蔽了他們的心,儘管如此,他們卻非常自信地說:「我們看得見。」 [4] 那些自己罪孽深重卻最不自知的人,往往最熱衷於論斷和批評他人:法利賽人最傲慢地自以為義,也最輕蔑地譴責他人。他們嚴厲批評基督的門徒「用不潔淨的手吃飯」,這幾乎只是一根「刺」,卻鼓勵人們輕視父母,這卻是一根「梁木」。驕傲和缺乏愛心通常是那些自稱在批評他人時吹毛求疵的人眼中的「梁木」。甚至許多人犯了秘密的罪,卻在被發現時有臉懲罰他人。塞內卡(Seneca)在《論恩惠》(de Beneficiis)中說:「反思一下,或許你所抱怨的過錯,如果你仔細審視自己,就會在自己身上發現;公開表達對自己罪行的憤怒是不公正的。」但是, [5] 人們對他人的過失如此嚴厲,卻對自己的過失寬容,這是假冒為善的標誌。「你這假冒為善的人!」(第5節)。無論這樣的人如何偽裝,他肯定不是罪的敵人(如果他是,他就會是自己罪的敵人),因此他不值得稱讚;不,這表明他是他弟兄的敵人,因此值得責備。這種屬靈的愛心必須從自己開始;「因為你怎能說,你怎能羞恥地對你弟兄說:『讓我來幫助你改革』,而你卻不關心改革自己呢?」你自己的心會因其荒謬而責備你;你將會做得不自然,你會期望每個人都告訴你:「惡人糾正罪惡:醫生,醫治你自己!」(I præ, sequar—你先走,我會跟隨。參Rom. 2:21)。 [6] 考慮到我們自己身上的過失,雖然不應阻止我們給予友善的責備,但應阻止我們專橫地批評,並使我們在論斷他人時非常寬容和有愛心。「所以,要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自己也要小心」(Gal. 6:1);你過去是怎樣的,你現在是怎樣的,如果神任憑你,你將會是怎樣的。

(2) 這裡有一個責備者的好規則(第5節)。採取正確的方法,「先把你眼中的梁木取出來」。我們自己的惡行非但不能成為我們不責備的藉口,反而我們因惡行而不適合責備,這更增加了我們的惡行;我不可說:「我『自己眼中有梁木』,因此我不會幫助我的弟兄『去他眼中的刺』。」一個人的過犯永遠不能成為他的辯護:但我必須先改革自己,這樣我才能幫助改革我的弟兄,並使自己有資格責備他。請注意,那些責備他人的人,自己應該是無可指責、無可指摘的。那些「在城門口責備人」的人,那些擔任官職和傳道職責的責備者,都應當「行事為人要謹慎」,並在他們的行為上非常規矩:一個「長老必須有好名聲」(1 Tim. 3:2, 7)。聖所的燈剪應當是純金的。

2. 並非每個人都適合被責備:「不要把聖物給狗」(第6節)。這可以被視為: (1) 門徒傳福音的規則;並非說他們不可向任何邪惡和褻瀆的人傳福音(基督自己也向稅吏和罪人傳福音),而是指那些在福音傳給他們之後仍然頑固不化、褻瀆福音並迫害傳福音者的人;不要在這樣的人身上花費太多時間,因為那將是徒勞無功的,而應轉向其他人(Acts 13:41)。懷特比博士(Dr. Whitby)如此解釋。 (2) 所有人給予責備的規則。我們對罪的熱心必須由智慧引導,我們不可試圖向那些剛硬的譏誚者提供教導、勸告和責備,更不用說安慰了,因為這對他們肯定沒有好處,反而會激怒他們。把珍珠丟給豬,牠會感到不滿,彷彿你向牠扔石頭;「責備」會被稱為「辱罵」,正如路加福音11:45和耶利米書6:10所記載的;因此,不要把聖物給狗和豬(不潔淨的動物)。請注意: [1] 好的勸告和責備是聖物,是珍珠:它們是神的命令,它們是寶貴的;「智慧人的責備,在聽從的人耳中,好像金耳環和精金的裝飾」(Prov. 25:12),智慧的責備「像上好的油」(Ps. 141:5);它是「生命樹」(Prov. 3:18)。 [2] 在惡人之中,有些人已經達到了極惡的程度,他們被視為狗和豬;他們是厚顏無恥、臭名昭著的卑鄙之人;他們「在罪人的道路上」走了很久,以至於「坐在了譏誚者的座位上」;他們公然憎恨和藐視教導,並對其嗤之以鼻,以至於他們是不可挽回、不可救藥的惡人;他們「像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又像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打滾」。 [3] 對這樣的人施以教導性的責備是徒勞無功的,並且會使責備者遭受狗和豬所能預期的所有輕蔑和傷害。人們只能預期他們會輕蔑地踐踏責備,並憤怒地反對責備;因為他們不耐煩於控制和反駁;他們會轉過來撕裂責備者;用他們的辱罵撕裂他們的好名聲,用傷害性的話語回報他們的醫治性話語;用迫害撕裂他們;希律因施洗約翰的忠誠而撕裂了他。在此可見,人是「狗」和「豬」的證據是什麼。那些「恨惡責備」和責備者,並對那些出於對他們靈魂的愛而指出他們的罪和危險的人反唇相譏的人,應被視為這樣的人。這些人是與補救之道作對的;誰能醫治和幫助那些不願被醫治和幫助的人呢?顯然,神已決定毀滅這樣的人(2 Chron. 25:16)。這裡給出的規則適用於福音中區分性的、印證性的聖禮;這些聖禮不可褻瀆地給予那些公然邪惡和褻瀆的人,以免聖物因此變得可鄙,不聖潔的人因此變得剛硬。拿兒女的餅丟給狗是不合適的。然而,我們必須非常謹慎地判斷誰是狗和豬,不可在試驗和充分證據之前就這樣做。許多病人因被認為無可救藥而喪失,如果採取了措施,他們本可以得救。正如我們必須提防將「好人」稱為「壞人」,藉著判斷所有信徒都是假冒為善的人;我們也必須提防將「壞人」稱為「絕望之人」,藉著判斷所有惡人都是「狗」和「豬」。 [4] 我們的耶穌基督非常關心祂子民的安全,不願他們不必要地將自己暴露在那些「轉過來撕裂」他們的人的憤怒之下。不要「過於自義」,以至於毀滅自己。基督將自我保護的律法作為祂自己的律法之一,祂子民的「血」對祂來說是「寶貴的」。

7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10求魚,反給他蛇呢?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我們的救主在上一章談到禱告是一種被命令的職責,藉此神得榮耀,並且如果做得正確,將會得到獎賞;在這裡,祂談到禱告是獲得我們所需,特別是獲得恩惠以遵守祂所給予的誡命的指定方法,其中有些誡命是血肉之軀所不喜悅的。

一、這裡有一個由三個詞組成的命令,其宗旨相同:「祈求、尋找、叩門」(第7節);也就是說,簡而言之,「禱告;常常禱告;真誠認真地禱告;禱告,再禱告;認真對待禱告,並持之以恆;將禱告視為一項重要的事,並熱切地進行。祈求,如同乞丐求施捨。」那些想在恩惠上富足的人,必須從事乞討的貧困行業,他們會發現這是一個興旺的行業。「祈求;向神陳明你的需要和重擔,並將自己交託給祂,以獲得支持和供應,按照祂的應許。祈求,如同旅行者問路;禱告就是『求問神』」(Ezek. 36:37)。「尋找,如同尋找我們失去的寶貴之物,或如同『尋找好珠子』的商人。藉著禱告尋找」(Dan. 9:3)。「叩門,如同想進入屋子的人敲門。」我們想被允許與神交談,想被納入祂的愛、恩惠和國度;罪已經把門關上並鎖住了我們;藉著禱告,我們叩門;「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基督敲我們的門(Rev. 3:20; Cant. 5:2);並允許我們敲祂的門,這是我們不允許普通乞丐的恩惠。尋找和叩門比祈求和禱告意味著更多。 1. 我們不僅要「祈求」,還要「尋找」;我們必須用我們的努力來配合我們的禱告;我們必須在運用指定的方法中,「尋找」我們所「祈求」的,否則我們就是試探神。當葡萄園的園丁為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求一年的寬限時,他補充說:「我要挖開它」(Luke 13:7, 8)。神將知識和恩惠賜給那些查考聖經、等候在智慧門口的人;並將抵擋罪惡的能力賜給那些避免犯罪機會的人。 2. 我們不僅要「祈求」,還要「叩門」;我們必須來到神的門前,必須「懇切地祈求」;不僅禱告,還要與神辯論和摔跤;我們必須「殷勤地尋找」;我們必須持續叩門;必須在禱告和運用方法上持之以恆;必須在職責上堅持到底。

二、這裡附帶了一個應許:我們在禱告中的「勞苦」,如果我們確實勞苦,就「不會徒然」:神在哪裡找到一顆禱告的心,祂就會被發現是一位垂聽禱告的神;「祂必給你平安的答覆」。命令是三重的:「祈求、尋找、叩門」;這是「命令上加命令」;但應許是六重的,「律上加律」,以鼓勵我們;因為堅定地相信應許會使我們在順服中歡樂和持之以恆。現在這裡:

1. 應許被賜下,並且與命令完全吻合(第7節)。「祈求,就給你們」;不是借給你們,不是賣給你們,而是「給你們」;還有什麼比禮物更自由的呢?凡你們照著應許所祈求的,凡你們所「求」的,如果神認為適合你們,就「必給你們」,你們還想要什麼呢?這不過是「求」就「得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或「求」得不對:不值得求的東西,就不值得擁有,那麼它就一文不值。「尋找,就必尋見」,那麼你們就不會白費力氣;神自己「被那些尋找祂的人尋見」,如果我們尋見祂,我們就足夠了。「叩門,就必給你們開門」;憐憫和恩惠的門將不再像對待敵人或闖入者一樣對你們關閉,而是像對待朋友和兒女一樣對你們敞開。會有人問:「誰在門外?」如果你能說:「一個朋友」,並且手持信心的應許憑證準備出示,就不要懷疑會被接納。如果門沒有在第一次「叩門」時「打開」,就「恆切禱告」;敲朋友的門然後離開是對朋友的侮辱;雖然他遲延,但仍要等候。

2. 應許被重複(第8節)。其宗旨相同,但有所補充。 (1) 它擴展到所有正確禱告的人;「不僅你們我的門徒會得到你們所祈求的,而且『凡祈求的,就得著』,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年輕人還是老年人,富人還是窮人,高貴還是卑微,主人還是僕人,有學問還是沒學問,他們都同樣歡迎來到『施恩的寶座』,如果他們憑信心而來:因為『神不偏待人』。」 (2) 它被表達為一種恩賜,用現在時態的詞語,這比對未來的應許更多。凡祈求的,不僅「將」得著,而且「得著」;藉著信心,應用和佔有應許,我們實際上就擁有並被賦予了所應許的福分:神的應許是如此確定和不可侵犯,以至於它們實際上給予了現在的擁有:一個積極的信徒立即進入,並使所應許的福分成為自己的。我們憑應許所盼望的,就像我們手中所擁有的那樣確定和甜蜜。神已在祂的聖潔中說話,然後「基列是我的,瑪拿西是我的」(Ps. 108:7, 8);如果我能藉著相信它如此而使它成為我的,那麼這一切都是我的。有條件的恩賜在條件履行後就成為絕對的;所以這裡,「凡祈求的,就得著」。基督藉此對祈求發出祂的「命令」;而祂擁有所有的權柄,這就足夠了。

3. 藉著一個比喻加以說明,這個比喻取自世上的父母,以及他們天生樂意給予孩子所求的。基督向聽眾呼籲:「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第9-10節)。祂由此推斷(第11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現在這有助於: (1) 「引導」我們的禱告和期望。 [1] 我們必須來到神面前,如同兒女來到「天上的父」面前,帶著敬畏和信心。一個有需要或困苦的孩子多麼自然地跑到父親那裡訴苦:「我的頭,我的頭!」新生命也應當如此引導我們向神尋求支持和供應。 [2] 我們必須向祂求「好東西」,因為祂「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這教導我們將自己交託給祂;我們不知道什麼對我們是好的(Eccl. 6:12),但祂知道什麼對我們是好的,因此我們必須將其交給祂;「父啊,願你的旨意成就。」這裡假設孩子「求餅」,那是必需品,和「魚」,那是健康的;但如果孩子愚蠢地求「石頭」或「蛇」,求未熟的果子吃,或鋒利的刀玩,父親雖然仁慈,卻有智慧拒絕他。我們常常向神求那些如果我們得到就會傷害我們的事物;祂知道這一點,因此不給我們。出於愛的拒絕勝過出於憤怒的恩賜;如果我們得到了所有我們想要的,我們早就毀滅了;這被一位異教徒尤維納爾(Juvenal)在《諷刺詩》第10篇中表達得極為出色: 「將你的命運交託給上天。讓他們為你安排,並賜予 他們無誤的智慧認為你所需要的: 在良善上,如同在偉大上,他們超越一切; 啊,我們若能愛自己一半就好了! 我們,被我們頑固的激情盲目引導, 尋求伴侶,渴望結婚; 然後渴望繼承人:但只有神知道 我們的未來後代和我們的妻子將會是怎樣。」

(2) 「鼓勵」我們的禱告和期望。我們可以希望我們不會被拒絕和失望:我們不會得到「石頭」代替「餅」,來弄斷我們的牙齒(儘管我們有一塊硬麵包來磨牙),也不會得到「蛇」代替「魚」,來咬我們;我們確實有理由害怕,因為我們應得如此,但神對我們將比我們罪惡所應得的更好。世界常常給予「石頭」代替「餅」,給予「蛇」代替「魚」,但神從不如此;不,我們將被垂聽和回應,因為兒女是藉著他們的父母。 [1] 神已將憐憫之心放在父母心中,使他們樂意按照孩子的需要來幫助和供應他們。即使那些對職責沒有多少良心的人,也這樣做了,彷彿是出於本能。從未有人認為有必要立法強制父母撫養他們的合法子女,在所羅門時代,甚至非婚生子女也是如此。 [2] 祂已與我們建立父子的關係,並承認我們是祂的兒女;這樣,我們從自己樂意幫助兒女的意願中,可以得到鼓勵,向祂尋求幫助。父母所擁有的愛和溫柔都來自祂;不是來自本性,而是來自自然之神;因此,在祂自己裡面,這些必然是無限更大的。祂將祂對祂子民的關懷比作父親對兒女的關懷(Ps. 103:13),甚至比作母親的關懷,母親的關懷通常更溫柔(Isa. 66:13; 49:14, 15)。但這裡假設祂的愛、溫柔和良善遠遠超過任何世上的父母;因此,以「何況」來論證,其基礎是這個無可置疑的真理:神是一位更好的父親,無限地比任何世上的父母都好;「祂的意念高過他們的意念」。我們的世上父親照顧過我們;我們照顧過我們的孩子;神更會照顧祂的孩子;因為他們是邪惡的,本來就是如此;墮落亞當的敗壞後裔;他們失去了許多屬於人性的良善本性,在其他腐敗中,也有乖戾和不仁慈;然而他們「拿好東西給兒女」,並且他們「知道如何給予」,合適且及時;「何況」神,因為當他們離棄時,祂會收留(Ps. 27:10)。而且, 首先,神更有知識;父母常常愚蠢地溺愛,但神是智慧的,無限地智慧;祂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我們渴望什麼,以及什麼適合我們。 其次,神更仁慈。如果世上所有溫柔父親的所有憐憫都集中在一個人的心腸裡,那麼與「我們神的慈悲」相比,它們不過是蠟燭之於太陽,或一滴水之於海洋。神比我們肉身的父親更富有,更樂意給予祂的兒女;因為祂是我們靈魂的父,一位永遠愛我們、永遠活著的父。父親的心腸甚至對不孝的兒女,對浪子,都會充滿憐憫,就像大衛對押沙龍一樣,難道這一切還不足以平息不信嗎?

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13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14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我們的耶穌基督在此敦促我們對人行公義,這是真宗教的一個基本分支,以及對神行敬虔,這是普遍公義的一個基本分支。

一、我們必須以公義為準則,並受其引導(第12節)。 所以,你們要以此為原則,待人如己;所以,為了符合前面那些具體的誡命,為了不論斷和批評他人,你們要普遍遵循這條規則;(你們不願被批評,所以不要批評),或者為了得到前面那些應許的好處。公義的律法與禱告的律法緊密相連是恰當的,因為除非我們在行為上誠實,否則神不會聽我們的禱告(Isa. 1:15-17; 58:6, 9; Zech. 7:9, 13)。如果我們不行「公平」之事,不行「誠實」、「可愛」和「有美名」之事,我們就不能期望從神那裡得到「好東西」。我們不僅要虔誠,還要誠實,否則我們的虔誠只是虛偽。現在我們有:

1. 公義的規則被闡明:「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基督來教導我們,不僅是我們應當知道和相信什麼,還有我們應當做什麼;我們應當做什麼,不僅是對神,也是對人;不僅是對我們的同門徒,那些與我們同黨同信仰的人,而是對所有與我們有往來的人。黃金法則的公平原則是,待人如己。異教皇帝亞歷山大·塞維魯(Alexander Severus)非常欣賞這條規則,將它寫在他的書房牆上,在判斷時經常引用它,並因此尊敬基督和優待基督徒。Quod tibi, hoc alteri—待人如己。無論是負面表述(Quod tibi fieri non vis, ne alteri feceris—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是正面表述,結果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對他人施加他們對我們施加的惡,也不可施加他們若有能力就會對我們施加的惡;我們也不可做我們認為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能泰然承受的事,而是要做我們希望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這條規則是基於那條偉大的誡命:「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Lev. 19:18)。正如我們必須對鄰舍懷有我們希望對自己懷有的同樣的感情,我們也必須做同樣的善事。這條規則的意義包含三點: (1) 我們必須對鄰舍做我們自己承認是合適和合理的事:訴諸於我們自己的判斷,而我們判斷的發現則取決於當我們自己是當事人時,我們自己的意願和期望。 (2) 我們必須將他人與我們自己置於同等地位,並認為我們對他們負有義務,如同他們對我們負有義務一樣。我們對公義的職責負有義務,如同他們一樣,而他們對公義的益處享有權利,如同我們一樣。 (3) 我們在與人交往時,必須假設自己處於與我們交往的人相同的特定情況和環境中,並據此行事。如果我正在為某人談判,或承受某人的軟弱和苦難,我會希望和期望如何被對待?這是一個公正的假設,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們的情況何時會真正成為我們的:至少我們可能會擔心,如果我們沒有待人如己,神會藉著祂的審判對我們做我們對他人所做的事。

2. 強調這條規則的理由:「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第7章_2

這是第二條最大誡命的總結,它是兩條誡命之一, 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都繫於其上(馬太福音22:40)。 我們在律法或先知書中,並沒有以如此明確的字句找到這條誡命,但它卻是整本聖經一致的教導。所有關於我們對鄰舍的責任(這絕非小事)的教導,都可以歸結為這條準則。基督在此將其納入祂的律法中;因此,舊約和新約都同意向我們頒布這條誡律:己所欲,施於人。基督的律法因此準則而受稱讚,但基督徒的生活若與之相比,則會受到譴責。「Aut hoc non evangelium, aut hi non evangelici」(這要麼不是福音,要麼這些人不是福音的信徒)。

二、我們必須將信仰視為我們的本務,並專心致志於此;我們必須在我們的行為上嚴謹而謹慎,這在此被描繪為進入「窄門」並行走在「小路」上(馬太福音7:13-14)。在此請注意:

1. 關於罪惡的壞路和聖潔的好路的描述。只有兩條路:對與錯,善與惡;通往天堂的路和通往地獄的路;我們每個人都在其中一條路上行走:將來沒有中間地帶,現在也沒有中間道路:將世人區分為聖徒和罪人,敬虔的和不敬虔的,這將吞噬一切直到永恆。這裡有:

(1) 關於罪惡和罪人的道路的描述;包括其最好和最壞的一面。 [1] 吸引眾人進入並使他們留在其中的原因: 「門是寬的,路是大的」,而且有許多行路的人在這條路上。 首先,「在這條路上你將擁有豐富的自由;門是寬的,而且敞開著,誘惑那些直行的人。你可以帶著你所有的私慾進入這門;它不約束你的食慾,不約束你的情慾:你可以『隨心所欲,隨眼所見而行』;這給予了足夠的空間。」這是一條「大路」,因為沒有什麼可以圍堵那些行走在其中的人,他們無止境地遊蕩;一條「大路」,因為其中有許多小徑;有許多罪惡的道路可供選擇,彼此對立,但都是這條「大路」中的小徑。 其次,「在這條路上你將擁有豐富的同伴:許多人從這門進去,行走在這條路上。」如果我們「隨從眾人」,那將是「作惡」:如果我們隨波逐流,那將是錯誤的道路。我們天生傾向於順流而下,隨大流;但如果為了同伴而甘願受咒詛,與他們一同下地獄,因為他們不願與我們一同上天堂,那代價就太大了:如果許多人滅亡,我們就應該更加謹慎。

[2] 應該使我們所有人遠離它的原因,是它「引向滅亡」。死亡,永恆的死亡,就在它的盡頭(罪惡的道路導向它)——「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無論是公開褻瀆的大道,還是隱秘偽善的後巷,如果它是罪惡的道路,如果我們不悔改,它將是我們的毀滅。

(2) 這裡有關於聖潔道路的描述。 [1] 什麼會嚇退許多人?讓我們知道它最壞的一面,以便我們坐下來計算代價。基督忠實地對待我們,並告訴我們: 首先,那「門是窄的」。歸信和重生是「門」,我們藉此進入這條道路,開始信心的生活和嚴肅的敬虔;我們必須藉著重生,從罪惡的狀態進入恩典的狀態(約翰福音3:3, 5)。這是一道「窄門」,難以尋找,難以通過;就像兩塊岩石之間的通道(撒母耳記上14:4)。必須有「新心和新靈」,並且「舊事都已過去」。靈魂的傾向必須改變,腐敗的習慣和習俗必須斷絕;我們一生所做的一切必須重新來過。我們必須逆流而上;必須與來自內外的大量反對作鬥爭並突破。使一個人與全世界為敵比使他與自己為敵更容易,然而這在歸信中是必須的。這是一道「窄門」,因為我們必須謙卑,否則無法進入;我們必須變得像小孩子;高傲的思想必須降服;不,我們必須脫去,必須捨己,放下世界,脫去「舊人」;我們必須願意為基督的益處而捨棄一切。這門對所有人都是窄的,但對某些人比其他人更窄;例如對富人,對某些長期對信仰抱有偏見的人。這門是窄的;感謝上帝,它沒有關閉,也沒有鎖上,也沒有火焰的劍把守,儘管很快就會如此(馬太福音25:10)。 其次,那「路是小的」。我們一通過「窄門」並不是立刻就到了天堂,也不是一通過紅海就到了迦南;不,我們必須經過曠野,必須行走「小路」,被神聖的律法所圍繞,這律法「極其寬廣」,這使得「路變窄」;必須捨己,克制身體,治死腐敗,這些腐敗就像「右眼」和「右手」;必須抵擋日常的試探;必須履行那些違背我們意願的職責。我們必須忍受艱難,必須掙扎和痛苦,必須在凡事上警醒,謹慎而小心地行走。我們必須「經過許多患難」。這是「hodos tethlimmene」——一條「受苦的路」,一條被荊棘圍繞的路;感謝上帝,它沒有被堵死。我們所攜帶的身體和我們裡面殘存的腐敗,使我們盡職的道路變得困難;但是,隨著悟性和意志越來越健全,它將會開闊和擴大,變得越來越愉快。 第三,門既然如此「窄」,路又如此「小」,那麼「找到它」並選擇它的人「少」就不足為奇了。許多人因粗心而錯過它;他們不願費力去尋找它;他們安於現狀,認為沒有必要改變自己的道路。另一些人看到了它,但卻避開它;他們不喜歡受到如此的限制和約束。那些走向天堂的人,與那些走向地獄的人相比,只是少數;一個餘民,一群小羊,就像葡萄收割後的零星果實;就像方舟中得救的八個人(彼得前書3:20)。「In vitia alter alterum trudimus; Quomodo ad salutem revocari potest, quum nullus retrahit, et populus impellit」(在罪惡的道路上,人們彼此推擠;當沒有人拉回,而眾人卻推動時,一個人如何能回到安全的道路上呢?)塞內卡,《書信》29。這使許多人氣餒:他們不願與眾不同,不願孤單;但與其因此跌倒,不如說:如果去天堂的人這麼少,那麼我將是其中多一個。

[2] 讓我們看看這條路上有什麼,儘管如此,它仍然應該吸引我們所有人;它「引向生命」,引向在上帝恩惠中的現世安慰,這是靈魂的生命;引向永恆的福樂,我們道路盡頭的希望,應該使我們與路途中的所有困難和不便和解。生命和敬虔被放在一起(彼得後書1:3);「門是窄的,路是小的」,而且是上坡路,但天堂裡的一小時將彌補這一切。

2. 考慮到這一切,我們每個人最大的關切和責任是:「你們要進窄門」。事情已經清楚地陳述了;生與死,善與惡,都擺在我們面前;兩條道路,兩個結局:現在讓事情完整地被接受,公正地被考慮,然後你們今天選擇你們要走哪條路;不,事情本身就決定了,不容爭辯。沒有一個清醒的人會選擇走向絞刑架,因為那是一條平坦愉快的路;也不會拒絕宮殿和寶座的邀請,因為那是一條崎嶇泥濘的路;然而,人們在靈魂的事情上卻犯了這些荒謬的錯誤。因此,不要遲延;不要再猶豫,而是「你們要進窄門」;藉著真誠和持續的禱告和努力「叩門」,「門就必為你們開」;不,一扇寬闊而有效的門將會打開。的確,沒有神聖恩惠的幫助,我們既不能進入,也不能前行;但同樣真實的是,恩惠是白白提供的,對於那些尋求並順服它的人,恩惠絕不會缺乏。歸信是艱難的工作,但它是必要的,而且,感謝上帝,如果我們努力,它並非不可能(路加福音13:24)。

登山寶訓。 15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16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上豈能摘無花果呢?17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18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也不能結好果子。19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20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我們在此得到一個關於「假先知」的警告,要小心,不要被他們欺騙和蒙蔽。「先知」通常是指預言未來之事的人;舊約中提到一些人,他們沒有憑據卻自稱能預言,結果證明他們的預言是假的,例如西底家(列王紀上22:11)和另一個西底家(耶利米書29:21)。但「先知」也教導百姓他們的責任,所以這裡的「假先知」是指假教師。基督作為一位「從上帝那裡來的先知和教師」,並打算差遣教師在祂之下,警告所有人要提防假冒者,他們假裝用有益的教義醫治靈魂,實際上卻會毒害他們。他們是假教師和「假先知」。

1. 他們提出虛假的委任,自稱有上帝直接的授權和指示,可以自立為「先知」,並聲稱受神聖啟示,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即使他們的教義可能是真的,我們也應「防備」他們,視他們為「假先知」。假使徒是那些「自稱是使徒,卻不是」的人(啟示錄2:2);「假先知」也是如此。「要提防那些自稱有啟示的人,沒有充分證據就不要接納他們,以免一旦接受了一個荒謬,就會引發千百個荒謬。」

2. 他們在信仰的本質問題上傳講錯誤的教義;他們教導與「耶穌裡的真理」相悖的,與「合乎敬虔的真理」相悖的。前者似乎是「pseudo-propheta」(假先知)的正確概念,一個「虛假」或自稱的「先知」,但通常後者也與之相符;因為誰會掛出假旗幟,如果不是為了藉此更成功地攻擊真理呢?「那麼,要防備他們,懷疑他們,考驗他們,當你發現他們的虛假時,就避開他們,不要與他們有任何瓜葛。要警惕這種誘惑,它通常伴隨著改革的時代,以及神聖之光以超乎尋常的力量和輝煌爆發的時期。」當上帝的工作復興時,撒旦和牠的代理人也最為活躍。

這裡有: 一、這個警告的一個好理由:「防備」他們,因為他們是「披著羊皮的狼」(馬太福音7:15)。 1. 我們需要非常謹慎,因為他們的偽裝非常漂亮和合理,如果我們不警惕,就會被欺騙。他們「披著羊皮」,穿著「先知」的服裝,那是一種樸素、粗糙、未經加工的衣服;他們「穿著毛衣欺騙人」(撒迦利亞書13:4)。七十士譯本稱以利亞的披風為「he melote」——「羊皮」披風。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被人的衣著和外表所蒙蔽,就像文士們「喜歡穿長袍行走」一樣(路加福音20:46)。或者可以從比喻的意義上理解;他們假裝是羊,外表看起來如此無辜、無害、溫順、有用,以及一切美好的,以至於無人能及;他們假裝是義人,並因其外表而被接納到羊群中,這使他們有機會在羊群不知不覺中傷害牠們。他們和他們的錯誤被聖潔和虔誠的華麗偽裝所掩飾。撒旦將自己「變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3-14)。仇敵有「像羊羔的角」(啟示錄13:11);「人的臉」(啟示錄9:7-8)。誘惑者在言語和行為上「柔和如羊毛」(羅馬書16:18;以賽亞書30:10)。

2. 因為在這些偽裝之下,他們的意圖非常惡毒和有害;「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每個「偽君子」都是「披著羊皮的山羊」;不僅不是羊,而且是羊最壞的敵人,牠們來不是為了別的,而是為了撕裂和吞噬,為了「驅散羊群」(約翰福音10:12),將牠們從上帝和彼此之間驅散,進入彎曲的道路。那些想欺騙我們任何真理,並使我們充滿錯誤的人,無論他們假裝什麼,都對我們的靈魂懷有惡意。保羅稱他們為「兇暴的狼」(使徒行傳20:29)。他們為自己掠奪,「服事自己的肚腹」(羅馬書16:18),把你們當作獵物,從你們身上獲利。既然被欺騙是如此容易,而且如此危險,「要防備假先知」。

二、這個警告有一個很好的準則可循;我們必須「凡事察驗」(帖撒羅尼迦前書5:21),「試驗那些靈」(約翰一書4:1),這裡我們有一個試金石:「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7:16-20)。請注意:

1. 這個比喻的闡釋,即果子是樹的顯明。你不能總是憑著樹皮和樹葉,也不能憑著樹枝的伸展來區分它們,但「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果子是根據樹的性質而來的。人們在他們的言行中可能會違背他們的本性,與他們內在的原則相矛盾,但他們的行為的趨勢和傾向將與之相符。基督強調這一點,即果子與樹之間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是: (1) 如果你知道樹是什麼,你就可以知道會結出什麼果子。永遠不要指望從「荊棘上摘葡萄,或從蒺藜上摘無花果」;它們的本性不會產生這樣的果實。一個蘋果,或一串葡萄,可能會掛在荊棘上;同樣,一個好的真理,一句好話或一個好的行為,可能會在一個壞人身上發現,但你可以確定它絕不是在那裡生長的。請注意: [1] 腐敗、邪惡、未成聖的心就像荊棘和蒺藜,它們是隨著罪而來的,毫無價值,令人煩惱,最終將被丟入火中。 [2] 善行是「好果子」,像葡萄和無花果,討上帝喜悅,對人有益。 [3] 這種「好果子」絕不能指望從壞人身上得到,就像「污穢之物」不能出「潔淨之物」一樣:他們缺乏一個有影響力的、可蒙悅納的原則。從「惡的寶庫」中將會發出「惡事」。

(2) 另一方面,如果你知道果子是什麼,你就可以藉此看出樹是什麼。「好樹不能結壞果子」;而「壞樹也不能結好果子」,不,它只能「結壞果子」。但那必須被視為樹的果子,是它自然結出的,是它的真正產物——是它豐盛而持續結出的,是它通常的產物。人們不是憑著個別行為來認識的,而是憑著他們行為的過程和傾向,以及更頻繁的行為,特別是那些看起來是自由的,最屬於他們自己的,並且最少受外部動機和誘因影響的行為。

2. 將此應用於假先知。 (1) 以恐嚇和威脅的方式(馬太福音7:19);「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施洗約翰曾說過這句話(馬太福音3:10)。基督本可以用其他詞語表達同樣的意思;祂本可以改變它,或者給它一個新的轉折;但祂認為說約翰以前說過的話對祂來說並非不敬;願傳道人不要熱衷於創造新詞,也不要讓人的耳朵渴望新奇;寫和說同樣的事情不應令人厭煩,因為這是安全的。這裡有: [1] 對不結果子的樹的描述;它們是「不結好果子」的樹;即使有果子,如果不是「好果子」(即使所做的事情在實質上是好的,如果做得不好,方式不對,目的不對),這棵樹也被視為不結果子。 [2] 不結果子的樹的命運;「它們被砍下來」,也就是說,它們必將被「砍下來,丟在火裡」;上帝將對待它們,就像人們對待佔據土地的枯樹一樣:祂將以祂不悅的某些明顯標誌來標記它們,祂將剝奪它們的恩賜和才能,並藉著死亡將它們「砍下來」,將它們「丟在」地獄的「火裡」,這火是由上帝憤怒的風箱所吹動,並以不結果子的樹木為燃料。將此與以西結書31:12-13;但以理書4:14;約翰福音15:6進行比較。

(2) 以試驗的方式:「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1] 憑著他們個人的「果子」,他們的言語和行為,以及他們行為的過程。如果你想知道他們是否正確,觀察他們如何生活;他們的行為將為他們作證或反對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教導律法,但他們驕傲、貪婪、虛偽、壓迫,因此基督警告他的門徒要「防備」他們和他們的「酵」(馬可福音12:38)。如果有人自稱是先知卻不道德,那證明他們的自稱是假的;那些「以自己的肚腹為神」,「心裡思想地上之事」的人,無論他們聲稱什麼,都不是「基督十字架」的真正朋友(腓立比書3:18-19)。那些生活證明他們被不潔之靈引導的人,不是聖潔上帝所教導或差遣的。上帝將寶藏放在瓦器裡,但不是放在這樣腐敗的瓦器裡:他們可以宣講上帝的律例,但他們有什麼資格宣講呢?

[2] 憑著他們教義的「果子」;他們作為先知的果子:這並非唯一的方法,但它是試驗教義「是否出於上帝」的一種方法。它們傾向於做什麼?它們會引導那些接受它們的人進入什麼樣的情感和行為?如果「教義出於上帝」,它將傾向於促進嚴肅的虔誠、謙卑、仁愛、聖潔和愛,以及其他基督徒的恩典;但如果相反,這些先知所傳講的教義明顯傾向於使人驕傲、世俗和好爭,使他們在行為上鬆散和粗心,不義或不仁,好結黨或擾亂公共和平;如果它縱容肉體的自由,並使人脫離按照「窄路」的嚴格規則管理自己和家庭,我們就可以斷定,「這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加拉太書5:8)。這智慧是從上頭來的(雅各書3:15)。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是「一同持守的」(提摩太前書1:19;3:9)。請注意: 「有爭議的教義」必須藉著公認的恩典和職責來試驗:那些引人犯罪的觀點不是來自上帝:但如果我們不能「憑著他們的果子」來認識他們,我們就必須求助於偉大的試金石,求助於律法和見證;他們是否按照那個規則說話?

登山寶訓。 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22 當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24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25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26 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27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28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29 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我們在此看到這篇漫長而卓越的講道之結尾,其主旨是闡明順服基督命令的不可或缺性;這旨在將釘子釘牢,使其固定在穩固之處:祂對那些每次祂講道時都坐在祂腳下,並隨祂所到之處的門徒說這些話。如果祂尋求世人的讚美,祂會說那樣就夠了;但祂來建立的信仰是在能力中,而不僅僅在言語中(哥林多前書4:20),因此,還有更多是必要的。

一、祂藉著一個明確的聲明指出,外在的信仰表白,無論多麼顯著,都不能使我們進入天堂,除非有相應的行為(馬太福音7:21-23)。一切審判都已交給我們的主耶穌;鑰匙已交在祂手中;祂有權力制定生與死的新條件,並據此審判世人:現在這是一個根據該權力所作的莊嚴宣告。在此請注意:

1. 基督的律法被確立(馬太福音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即恩典和榮耀的國度。這是對詩篇15:1問題的回答:「誰能寄居你的帳幕?」(戰鬥中的教會);「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得勝的教會)。基督在此指出: (1) 單單說「主啊,主啊」是不夠的;在言語和口舌上承認基督是我們的主,並據此向祂禱告和表白:在向上帝禱告時,在與人交談時,我們必須稱基督為「主啊,主啊」;我們「說得好」,因為「祂確實是」(約翰福音13:13);但我們能想像這就足以使我們進入天堂嗎?這樣一種形式主義的行為會得到如此大的報償嗎?或者說,那位知道並要求內心的人會被表象所敷衍嗎?人與人之間的客套話是禮貌的表現,會得到客套的回應,但它們從未被視為真正的服務;那麼它們在基督那裡能算數嗎?禱告中可能會有表面上的懇切,「主啊,主啊」:但如果內在的感動與外在的表達不符,我們就只是「鳴的鑼,響的鈸」。這並不是要我們停止說「主啊,主啊」;停止禱告,並在禱告中懇切,停止宣認基督的名,並大膽宣認祂的名,而是要我們不要滿足於這些,滿足於「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意」。

(2) 我們幸福的必要條件是「遵行基督的旨意」,這實際上是祂「在天之父的旨意」。上帝的旨意,作為基督的「父」,是祂在福音中的旨意,因為在那裡祂被顯明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並在祂裡面成為我們的父。現在,祂的旨意是,我們相信基督,我們為罪悔改,我們過聖潔的生活,我們「彼此相愛」。這就是祂的旨意,就是我們的成聖。如果我們不順從上帝的旨意,我們就是嘲弄基督,稱祂為「主」,就像那些給祂穿上華麗袍子,說「猶太人的王萬歲」的人一樣。說和做是兩回事,在人的交往中常常分開:那個說「我去,先生」的人,一步也沒有動(馬太福音21:30);但這兩件事上帝已在祂的命令中「結合」,「凡將」它們「分開」的人,不要以為能「進入天國」。

2. 偽君子對這條嚴格律法的抗辯,提出其他事物來代替順服(馬太福音7:22)。這個抗辯被假定為「在那日」,那個偉大的日子,每個人都將顯露本色;「當萬人的心意都顯露出來」時,其中也包括罪人現在用來支持他們虛妄希望的秘密藉口。基督知道他們論據的力量,那不過是軟弱;他們現在藏在心中的,那時將提出來阻止審判,但那將是徒勞的。他們以極大的懇切提出抗辯,「主啊,主啊」;並以極大的自信,向基督訴求:「主啊,你難道不知道嗎?」 (1) 「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嗎?」是的,可能如此;巴蘭和該亞法被上帝支配而說預言,掃羅不情願地「在先知中」,然而這並沒有拯救他們。這些人「奉」祂的「名傳道」,但祂並沒有差遣他們;他們只是利用祂的名來達到目的。請注意:一個人可能是一個傳道人,可能擁有事奉的恩賜,並有外在的呼召,甚至可能在其中取得一些成功,但卻是一個邪惡的人;可能幫助他人進入天堂,自己卻未能達到。

(2) 「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趕鬼嗎?」這也可能;猶大「趕鬼」,卻是「滅亡之子」。俄利根說,在他那個時代,基督的名在「趕鬼」方面如此有效,以至於有時連邪惡的基督徒奉祂的名也能奏效。一個人可能將鬼從別人身上趕出去,自己卻有鬼,甚至自己就是魔鬼。

(3) 「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可能存在一種行神蹟的信心,卻沒有稱義的信心;沒有那種「藉著愛」和順服「運行的信心」。說方言和醫病的恩賜會使人在世人面前受歡迎,但真正被上帝悅納的是真實的聖潔或成聖。恩典和愛是「更卓越的道路」,勝過「移山」或「說人與天使的方言」(哥林多前書13:1-2)。恩典會帶人進入天堂,即使沒有行神蹟,但行神蹟卻永遠不能帶人進入天堂,如果沒有恩典。請注意,他們在做這些事時,心中所專注的,以及他們所信賴的,是這些事的奇妙性。西門術士對神蹟感到驚奇(使徒行傳8:13),因此願意花任何錢來獲得行同樣神蹟的能力。請注意,他們沒有許多善行可以提出:他們不能聲稱做了許多敬虔和慈善的恩典之工;在他們的帳目中,這樣一件善行會比「許多異能」更有價值,而這些異能在他們堅持不順服的情況下,毫無用處。神蹟現在已經停止了,隨之而來的是這種抗辯;但肉體的心難道不仍然用同樣虛妄的支持來鼓勵他們毫無根據的希望嗎?他們認為他們會進入天堂,因為他們在宗教信徒中享有良好聲譽,禁食,施捨,並在教會中得到提升;彷彿這可以彌補他們盛行的驕傲、世俗和肉慾;以及缺乏對上帝和人的愛。伯特利是他們的信心(耶利米書48:13),他們「因聖山而驕傲」(西番雅書3:11);並誇耀他們是「耶和華的殿」(耶利米書7:4)。讓我們小心不要滿足於外在的特權和表現,以免「我們欺騙自己」,並像許多人一樣,「手裡拿著謊言」而永遠滅亡。

3. 駁回此抗辯為無效。那位立法者(馬太福音7:21)在此是根據該律法的審判者(馬太福音7:23),祂將駁回此抗辯,並公開駁回;祂將以最莊嚴的方式「明明地告訴他們」,如同法官宣判一樣:「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請注意: (1) 祂為何以及基於何種理由拒絕他們和他們的抗辯——因為他們是「作惡的人」。請注意:人有可能在敬虔方面享有盛名,卻仍然是「作惡的人」;而這樣的人將「受到更大的咒詛」。隱秘的罪惡,在可見的信仰表白之下被掩蓋,將是偽君子的毀滅。活在已知的罪中,會使人的自稱無效,無論它們多麼華麗。

(2) 它是如何表達的:「我從來不認識你們」;「我從未承認你們是我的僕人,不,即使你們『奉我的名傳道』,即使你們處於信仰表白的巔峰,並受到極大的讚揚。」這暗示,如果祂曾經認識他們,如同「主認識屬祂的人」一樣,如果祂曾經承認他們並愛他們為祂的,祂就會認識他們,承認他們,並「愛他們到底」;但祂「從未」認識他們,因為祂始終知道他們是偽君子,內心腐爛,就像祂知道猶大一樣;因此,祂說:「離開我去吧!」基督需要這樣的客人嗎?當祂道成肉身時,祂呼召罪人「到」祂這裡來(馬太福音9:13),但當祂「再次在榮耀中降臨」時,祂將把罪人「從」祂身邊趕走。那些不願「到」祂這裡來得救的人,必須「離開」祂去受咒詛。從基督「離開」是地獄的真正地獄;它是所有被咒詛者痛苦的根源,被切斷了從基督和祂的代求中獲得益處的一切希望。那些在基督的服事中僅止於口頭表白的人,祂不接納,也不會在那偉大的日子承認他們。看哪,人可能從多麼高的希望跌入多麼深的痛苦!他們可能藉著天堂的門進入地獄!這應該是對所有基督徒的警醒之言。如果一個傳道人,一個「趕鬼」並行神蹟的人,因「作惡」而被基督否認;那麼如果我們被發現是這樣的人,我們將會怎樣呢?如果我們「是」這樣的人,我們就一定會被發現是這樣的人。在上帝的審判台前,信仰的表白不能為任何人在實踐和縱容罪惡中開脫;因此,「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二、祂藉著一個比喻指出,聽見基督這些話語,如果我們不認真遵行,並不能使我們幸福;但如果我們聽見並遵行,我們就「在所行的事上蒙福」(馬太福音7:24-27)。 1. 基督話語的聽眾在此分為兩類;一類是聽見並遵行所聽見的;另一類是聽見卻不遵行的。基督現在向一群混雜的群眾講道,祂如此「將他們彼此分開」,就像祂在末日那樣,那時「萬民都將聚集在祂面前」。基督仍然藉著祂的話語和聖靈從天上說話,藉著傳道人,藉著護理說話,而那些聽祂說話的人有兩類。 (1) 一些人「聽見祂的話就去行」:感謝上帝,有這樣的人,儘管相對較少。聽基督不僅僅是聽祂說話,更是順服祂。請注意:我們所有人都極其關切地要遵行我們所「聽見」的基督的話語。

第7章_3

我們能聽聞祂的教訓,這是一種恩惠:「那些耳朵有福了」(ch. xiii. 16, 17)。然而,如果我們不實踐所聽聞的,我們就是徒然領受了那恩惠。實踐基督的教訓,就是憑著良心戒絕祂所禁止的罪,並履行祂所要求的職責。我們的思想和情感,我們的言語和行為,我們的心思意念,以及我們生活的軌跡,都必須符合基督的福音;這就是祂所要求的實踐。基督所有的教訓,不僅是祂所頒布的律法,更是祂所啟示的真理,我們都必須實踐。它們不僅是我們眼睛的光,更是我們腳前的燈,其目的不僅是啟發我們的判斷,更是改革我們的心靈和生活:如果我們不照著它們去生活,我們就確實不相信它們。請注意,僅僅聽聞基督的教訓,理解它們,記住它們,談論它們,重複它們,為它們爭辯,這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聽聞並實踐它們。「你若這樣行,就必得生。」只有那些聽聞並實踐的人,才是蒙福的(Luke xi. 28; John xiii. 17),並且與基督有親屬關係(ch. xii. 50)。

2. 另有一些人,他們聽聞基督的教訓卻不實踐;他們的信仰僅止於聽聞,不再進一步;他們就像患有佝僂病的孩童,頭部因空洞的觀念和未消化的意見而腫脹,但他們的關節卻軟弱無力,他們沉重而懶散;他們在任何善行上既不能動彈,也不願動彈;他們聽聞上帝的話語,彷彿渴望認識祂的道路,像一個行義的民族,但他們卻不願實踐(Ezek. xxxiii. 30, 31; Isa. lviii. 2)。他們如此欺騙自己,就像米迦一樣,他認為自己有祭司利未人就幸福了,儘管他沒有耶和華作他的上帝。種子撒下了,卻從未發芽;他們在話語的鏡子中看見自己的污點,卻不洗去(Jam. i. 22, 24)。他們如此欺騙自己的靈魂;因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們的聽聞不是我們順服的途徑,它將會加重我們的不順服。那些只聽聞基督的教訓卻不實踐的人,停留在通往天堂的半路上,那永遠無法使他們到達旅程的終點。他們與基督的親屬關係僅止於半血緣,而我們的律法不允許這樣的人繼承。

二、這兩類聽眾在此以其真實的特徵和他們的情況,透過兩個建造者的比喻來呈現:一個是智慧的,將房屋建造在磐石上,他的建築在風暴中屹立不倒;另一個是愚拙的,將房屋建造在沙土上,他的建築倒塌了。

1. 這個比喻的總體宗旨教導我們,為我們的靈魂和永恆做穩妥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聽聞並實踐主耶穌的教訓,就是祂在登山寶訓中的這些教訓,這篇寶訓完全是實踐性的;其中有些教訓對血肉之軀來說似乎是難以接受的,但它們必須被實踐;如此我們就為將來積蓄了美好的根基(1 Tim. vi. 19);一個「美好的約定」,有些人如此解讀;一個上帝所立的約定,它根據福音的條件確保救恩,這是一個「美好的約定」;而不是我們自己設計的,將救恩帶入我們自己的幻想。那些確保「上好的福分」的人,就像馬利亞一樣,當他們聽聞基督的話語時,順服地「坐在祂腳前」:「主啊,請說,僕人敬聽。」

2. 比喻的各個部分教導我們許多美好的功課。

[1]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座房屋要建造,那座房屋就是我們對天堂的盼望。我們首要且持續的關懷,應該是「使我們的蒙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如此我們就使我們的救恩堅定不移;確保擁有天堂幸福的權利,然後獲得其確切的證據;使它堅定不移,並對我們自己堅定不移,以致「當我們離世時,我們將被接到永恆的居所」。許多人從不留意這事:這是他們思想中最遙遠的事;他們為這個世界建造,彷彿他們將永遠在這裡,卻不關心為另一個世界建造。所有自稱信奉宗教的人,都聲稱要探究「我們當做什麼才能得救」;他們最終如何才能進入天堂,並在此期間擁有一個有充分根據的盼望。

[2] 有一塊磐石為我們預備,用來建造這座房屋,那塊磐石就是基督。祂「被立為根基」,「除了這根基,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Isa. xxviii. 16; 1 Cor. iii. 11)。祂是「我們的盼望」(1 Tim. i. 1)。基督在我們裡面就是如此;我們必須將我們對天堂的盼望建立在基督豐盛的功勞上,以赦免罪惡;建立在祂聖靈的能力上,以聖化我們的本性;建立在祂代求的功效上,以傳達祂為我們所買贖的一切美善。在祂裡面,正如祂在福音中向我們顯明並賜予我們的,足以糾正我們所有的苦難,並滿足我們所有情況的需要,以致祂是「拯救到底的救主」。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每個信徒也是如此。祂堅固不動搖,如同磐石;我們可以將我們的一切都託付給祂,並且「我們的盼望必不致羞愧」。

[3] 有一個餘民,他們藉著聽聞並實踐基督的教訓,將他們的盼望建造在這磐石上;這是他們的智慧。基督是我們通往父的唯一道路,而信心的順服是我們通往基督的唯一道路:因為「祂為一切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而且只為「他們」成了根源。那些建造在基督之上的人,是那些真誠地接受祂為他們的君王和救主,並將順從祂聖潔宗教的一切規條作為他們持續的關懷,並在此完全倚靠祂從上帝而來的幫助和在上帝面前的悅納,並且「將萬事看作有損的,為要贏得基督」,並「在祂裡面被發現」。建造在磐石上需要謹慎和努力:那些想要「使他們的蒙召和揀選堅定不移」的人,必須「殷勤」。那些「開始建造」時就能「完成」的,是智慧的建造者(Luke xiv. 30),因此他們奠定堅固的根基。

[4] 有許多人聲稱他們盼望進入天堂,卻輕視這磐石,將他們的盼望建造在沙土上;這不需要太多努力,但這是他們的愚昧。除了基督以外的一切都是沙土。有些人將他們的盼望建立在他們世俗的繁榮上,彷彿那是上帝恩惠的確切標誌(Hos. xii. 8)。另一些人則建立在他們外在的宗教信仰、他們所享有的特權,以及他們在該信仰中所經歷的儀式,以及他們因此獲得的名聲上。他們被稱為基督徒,受過洗禮,去教堂,聽基督的話語,做他們的禱告,不傷害任何人,如果他們滅亡,上帝會幫助很多人!這是他們自己火光,他們在其中行走;這就是他們帶著極大的確信所冒險的;但這一切都是沙土,太過軟弱,無法承載我們對天堂的盼望這樣一個建築。

[5] 一場風暴即將來臨,它將考驗我們的盼望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它將「考驗各人的工程」(1 Cor. iii. 13);它將「顯露根基」(Hab. iii. 13)。雨水、洪水和風將衝擊房屋;考驗有時發生在這個世界上;當「因著道而有患難和逼迫」時,那時就會看出誰只是聽道,誰是聽道並實踐道;那時當我們需要運用我們的盼望時,就會考驗它們是否正確和有充分根據。然而,當死亡和審判來臨時,那時風暴就來了,它無疑會來,無論我們現在的情況多麼平靜。那時,除了這些盼望,一切都會離棄我們,那時,如果有的話,它們將轉化為永恆的實現。

[6] 那些建立在基督這磐石上的盼望將會屹立不倒,並且在風暴來臨時對建造者有所助益;它們將保護他,既免於離棄,也免於普遍的不安。他的信仰不會枯萎;他的安慰不會失敗;它們將成為他的力量和詩歌,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當他來到最後的交鋒時,這些盼望將消除死亡和墳墓的恐懼;將使他歡樂地穿越那黑暗的幽谷;將得到審判者的認可;將經受住大日的考驗;並將被冠以無盡的榮耀(2 Cor. i. 12; 2 Tim. iv. 7, 8)。那僕人有福了,他的主來的時候,發現他正在如此行,如此盼望。

[7] 那些愚拙的建造者將盼望建立在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上,在風暴之日必將失敗;在患難中、在死亡時刻、在審判之日,它們將無法給予他們真正的安慰和滿足;在逼迫時期,它們將無法抵禦背道的誘惑。「上帝奪去他的性命,偽善人的指望在哪裡呢?」(Job xxvii. 8)。它如同「蜘蛛網」,又如同「斷氣」。他「倚靠他的房屋,房屋卻不站立」(Job viii. 14, 15)。它在風暴中倒塌了,當時建造者最需要它,並期望它能成為他的庇護所。它倒塌時,已經太遲無法建造另一個:「惡人死亡,他的指望就滅絕了」;那時,當他以為它會轉化為實現時,「它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這對建造者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失望;羞恥和損失是巨大的。人們的盼望越高,他們跌落得越低。這是所有形式主義信徒所面臨的最嚴重的毀滅;加百農的命運就是明證。

三、在最後兩節經文中,我們被告知基督的講論給聽眾留下了什麼印象。這是一篇卓越的講道;很可能祂說的比這裡記載的更多;毫無疑問,從祂口中傳講出來,祂的嘴唇充滿恩惠,這大大提升了講道的影響力。

1. 他們對這教義感到驚訝;恐怕他們中很少有人因此而跟隨祂:但就目前而言,他們充滿了驚奇。請注意,人們可能欣賞好的講道,卻仍然停留在無知和不信中;可能感到驚訝,卻沒有被聖化。

2. 原因是祂教導他們「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文士們自稱擁有與任何教師一樣多的權柄,並得到所有能獲得的外在優勢的支持,但他們的講道卻是平庸、乏味、枯燥的:他們說話時,彷彿他們自己並不精通他們所講的;話語從他們口中出來時沒有任何生命或力量;他們傳講時就像一個學生背誦功課;但基督傳講祂的講論,就像法官發出指令。祂確實「在講道中發號施令」——以權威的語氣傳講祂的講論;祂的教訓就是律法;祂的話語就是命令。基督在山上展現了比文士坐在摩西位上更多的真正權柄。因此,當基督藉著祂的聖靈在靈魂中教導時,祂是以權柄教導的。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第8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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