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傳道者從基督的家世和降生開始,記述了祂的祖先以及祂進入世界的方式,以證明祂確實是所應許的彌賽亞。因為聖經預言祂將是大衛的子孫,並由童貞女所生;而這裡清楚地顯示祂確實如此。本章包含:
一、祂從亞伯拉罕起,經過四十二代,分為三個十四代的家譜(第1-17節)。 二、祂降生的情況,足以證明祂是由童貞女所生(第18-25節)。
我們蒙福的救主的一生,就是這樣有條不紊地被記載下來,正如所有生命都應當被記載,以便更清楚地呈現祂的榜樣。
基督的家譜
1 耶穌基督的家譜,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子孫。 2 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 3 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 4 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5 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 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7 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 8 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 9 烏西亞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 10 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11 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那時正是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 12 被擄到巴比倫之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 13 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 14 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15 以律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 16 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17 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被擄到巴比倫,共有十四代;從被擄到巴比倫到基督,共有十四代。
關於我們救主的家譜,請注意以下幾點:
一、家譜的標題。這是「耶穌基督的家譜」(或譯為「耶穌基督的記載」,因為希伯來文的「書」[sepher]有時也指記載),是祂按肉身而言的祖先的記載;或者說,這是祂降生的敘述。這是「Biblos Geneseos」——一本創世記。舊約以世界的創世記開頭,這是它的榮耀;但新約的榮耀在此超越,因為它以創造世界者的家譜開頭。作為神,祂的「出處是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5:2),無人能述說那世代;但作為人,祂「在日期滿足的時候被差遣,由婦人所生」,這裡所記載的就是這個世代。
二、家譜的主要目的。這不是一個無窮無盡或不必要的家譜;也不是像偉人通常那樣的虛榮家譜。家譜有何用處?它就像一份作為證據的家譜,用來證明一個頭銜,確立一個主張;其目的是證明我們的主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和「亞伯拉罕的子孫」,因此祂屬於彌賽亞將要從中興起的那個民族和家族。亞伯拉罕和大衛在他們的時代,是關於彌賽亞應許的偉大受託者。關於祝福的應許是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關於統治的應許是賜給大衛和他的後裔的。那些希望在基督裡有份,作為「亞伯拉罕的子孫,萬族要因他得福」的人,必須忠誠地順服祂,作為「大衛的子孫」,萬族都要由祂來統治。神應許亞伯拉罕,基督將從他而出(創世記12:3;22:18),也應許大衛,基督將從他而出(撒母耳記下7:12;詩篇89:3等;132:11);因此,除非能證明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和亞伯拉罕的子孫,否則我們不能承認祂是彌賽亞。現在,這在這裡從官方的家譜記錄中得到證明。猶太人非常嚴格地保存他們的家譜,這其中有神的護理,為要清楚地闡明彌賽亞從列祖而來的血統;自從祂降臨之後,那個民族如此分散和混亂,以至於現在世界上是否有人能合法地證明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都成了一個問題;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沒有人能證明自己是亞倫的子孫或大衛的子孫,因此祭司和君王的職分,要麼被永遠放棄,要麼就歸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這裡首先被稱為「大衛的子孫」,因為在猶太人中,祂通常以這個稱號被提及和期待。那些承認祂是基督的人,稱祂為「大衛的子孫」(馬太福音15:22;20:31;21:15)。因此,這位傳道者承諾要證明,祂不僅是大衛的子孫,而且是那個「政權必擔在祂肩上」的大衛的子孫;不僅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且是那個將成為「多國之父」的亞伯拉罕的子孫。在稱基督為「大衛的子孫」和「亞伯拉罕的子孫」時,他表明神忠於祂的應許,並將實現祂所說的每一句話。這表明: 1. 即使應許的實現被長期延遲。當神應許亞伯拉罕一個兒子,這個兒子將成為世界的巨大祝福時,他可能期望那是他的親生兒子;但結果卻是相隔四十二代,約兩千年之後。神能如此早地預言將要發生的事,有時也能如此晚地實現所應許的。默想:應許的恩惠雖然延遲,考驗我們的耐心,卻不會削弱神的應許。 2. 即使應許開始令人絕望。這位「大衛的子孫」和「亞伯拉罕的子孫」,將成為祂父家榮耀的,卻出生在亞伯拉罕的後裔是一個受人輕視的民族,剛被羅馬統治,大衛的家室也默默無聞的時候;因為基督將是「從乾地而出的根」。默想:神實現祂應許的時機,往往是在最不可能的情況下。
三、家譜的具體序列,從亞伯拉罕開始,沿著直系向下追溯,根據歷代志開頭所記載的家譜(就其所及),我們在此看到了其用途。我們可以在家譜中觀察到一些細節。 1. 在基督的祖先中,凡有兄弟的,祂通常是從較小的兄弟那裡傳下來的;亞伯拉罕本人、雅各、猶大、大衛、拿單和利撒都是如此;這表明基督的卓越並非像世俗君王那樣來自祖先的長子權,而是來自神的旨意,祂按照祂的護理方式,「使卑微的升高」,並「將更豐厚的榮耀加給那缺乏的肢體」。 2. 在雅各的兒子中,除了猶大(彌賽亞從他而出)之外,這裡也提到了「他的弟兄」:「猶大和他的弟兄」。沒有提到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也沒有提到以撒的兒子以掃,因為他們被排除在教會之外;而雅各所有的兒子都被納入,雖然他們不是基督的父親,卻是教會的列祖(使徒行傳7:8),因此在家譜中被提及,以鼓勵「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暗示他們在基督裡有份,並與猶大一樣與祂有關係。 3. 法勒斯和謝拉,猶大的雙胞胎兒子,也都被提及,雖然只有法勒斯是基督的祖先,原因與猶大的弟兄被提及相同;有些人認為法勒斯和謝拉的出生帶有某種寓意。謝拉先伸出手,像是長子,但又縮回,法勒斯便取得了長子權。猶太教會像謝拉一樣,首先伸向長子權,但因不信而縮回手,外邦教會像法勒斯一樣,突破而出,取得了長子權;因此「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馬書11:25-26)。 4. 這個家譜中提到了四位女性,而且只有四位;其中兩位原本是「以色列國民以外的陌生人」,喇合是迦南人,而且是妓女,路得是摩押人;因為「在耶穌基督裡,不分希臘人、猶太人」;那些「陌生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都歡迎成為「聖徒的公民」。另外兩位是犯姦淫的,他瑪和拔示巴;這進一步標誌了我們主耶穌的謙卑,祂不僅從這樣的人後裔而來,而且祂從她們而來的血統在家譜中被特別標明,沒有任何遮掩。祂取了「罪身的形狀」(羅馬書8:3),並接納那些悔改的大罪人,與祂建立最親密的關係。默想:我們不應當用祖先的醜聞來責備人;這是他們無法改變的,而且是最好的,甚至是我們主自己所經歷的。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被提及(懷特比博士說)是為了表明大衛的罪,在悔改之後,非但沒有阻礙對他的應許,反而神樂意藉著這位婦人來實現它。 5. 雖然這裡提到了幾位君王,但除了大衛之外,沒有人被明確稱為君王(第6節),「大衛王」;因為與他立了君王之約,並將彌賽亞國度的應許賜給他,因此彌賽亞被稱為繼承「他父親大衛的寶座」(路加福音1:32)。 6. 在猶大諸王的家譜中,約蘭和烏西亞之間(第8節),省略了三位,即亞哈謝、約阿施和亞瑪謝;因此當說「約蘭生烏西亞」時,按照希伯來語的用法,是指烏西亞是他的直系後裔,正如對希西家說「他所生的兒子將被擄到巴比倫」,而實際上他們與他相隔好幾代。省略這三位並非出於錯誤或遺忘,而是可能在傳道者所查閱的家譜表中被省略了,而這些家譜表卻被認為是真實的。有些人給出這個理由:馬太的目的是為了便於記憶,將基督的祖先數目歸結為三個十四代,因此在這個時期必須省略三位,而沒有比那些被咒詛的亞他利雅的直系後裔更合適的了,她將亞哈的偶像崇拜引入大衛家,因此這個家族被烙上這個印記,罪孽被追討「直到三四代」。這三位中有兩位是背道者;神通常在今世對這樣的人施加祂的不悅標記:他們三人都頭破血流地入土。 7. 有些人觀察到這些君王的繼承中善惡混雜;例如(第7、8節),邪惡的「羅波安生」邪惡的「亞比雅」;邪惡的「亞比雅生」善良的「亞撒」;善良的「亞撒生」善良的「約沙法」;善良的「約沙法生」邪惡的「約蘭」。恩惠不會遺傳,罪惡的統治也不會。神的恩惠是祂自己的,祂隨己意賜予或收回。 8. 巴比倫之囚被提及為這條血脈中的一個顯著時期(第11、12節)。綜合所有因素來看,猶太人沒有像其他民族一樣在這次被擄中滅絕,這是一個奇蹟;但這暗示了為什麼這個民族的血脈能夠在那個死海中保持純淨,因為「按肉體說,基督是從他們出來的」。不要毀壞它,因為其中有祝福,就是那萬福之福,基督自己(以賽亞書65:8-9)。正是為了祂,他們才得以復興,聖所的荒涼也因「主的名」而蒙恩(但以理書9:17)。 9. 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第11節);這裡的耶哥尼雅是指約西亞的長子約雅敬;但當說(第12節)「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時,那個耶哥尼雅是約雅敬的兒子,他被擄到巴比倫,在那裡生了撒拉鐵(懷特比博士指出),而當耶哥尼雅被記載為「無子」(耶利米書22:30)時,其解釋是:「他的後裔中沒有一人亨通。」撒拉鐵在這裡被說成「生所羅巴伯」,而實際上撒拉鐵生了毗大雅,毗大雅生了所羅巴伯(歷代志上3:19):但如前所述,孫子常被稱為兒子;毗大雅很可能在他父親生前去世,因此他的兒子所羅巴伯被稱為「撒拉鐵的兒子」。 10. 血統追溯到不是我們主的母親馬利亞,而是「馬利亞的丈夫約瑟」(第16節);因為猶太人總是按男性來計算家譜:然而馬利亞與約瑟屬於同一個支派和家族,所以,無論是從祂的母親還是從祂名義上的父親來看,祂都屬於大衛家;然而祂在那個尊貴地位上的權利是通過約瑟繼承的,而祂按肉身而言與約瑟並沒有真正的血緣關係,這表明彌賽亞的國度並非建立在大衛的自然血統上。 11. 所有這些血統匯聚的中心是「耶穌,就是那稱為基督的」(第16節)。這就是那位被熱切渴望、焦急期待的,也是列祖們在渴望兒女時所注視的,他們希望能夠有榮幸進入這神聖的血統。感謝神,我們現在不再像他們那樣處於黑暗模糊的期待狀態,而是清楚地看見了這些先知和君王從前所模糊看見的。而且,如果不是我們自己的過錯,我們可能會擁有比他們所渴望的更大的榮耀:因為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與基督的關係比那些按肉身與祂有親屬關係的人更為尊貴(馬太福音12:50)。耶穌被稱為基督,即「受膏者」,與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同義。祂被稱為「彌賽亞君」(但以理書9:25),也常被稱為神的「受膏者」(詩篇2:2)。祂以這個身份被期待:「你是基督——受膏者嗎?」大衛王受膏(撒母耳記上16:13);亞倫祭司受膏(利未記8:12);以利沙先知受膏(列王紀上19:16);以賽亞先知受膏(以賽亞書61:1)。基督被任命並具備所有這些職分,因此被稱為「受膏者」——「用喜樂油膏祂,勝過膏祂的同伴」;從祂這個名字,如同傾倒的香膏,祂所有的跟隨者都被稱為「基督徒」,因為他們也「領受了恩膏」。
最後,這整個家譜的總結在第17節,其中歸納為三個十四代,以顯著的時期為標誌。在第一個十四代中,我們看到大衛的家族興起,如同清晨的曙光;在第二個十四代中,我們看到它在正午的光輝中繁榮;在第三個十四代中,我們看到它衰落,日漸式微,縮小為一個貧窮木匠的家族,然後基督從中「發光」,成為「祂百姓以色列的榮耀」。
基督的降生
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祂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主的使者在夢中向他顯現,說:「約瑟,大衛的子孫,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24 約瑟睡醒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25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祂起名叫耶穌。
基督道成肉身的奧秘應當被敬拜,而非被窺探。如果我們「不知道風的道路,也不知道骨頭在懷孕婦人的胎中如何長成」(傳道書11:5),我們就更不知道蒙福的耶穌如何在蒙福的童貞女腹中成形了。當大衛驚嘆自己是如何「在隱密處被造」,並「奇妙地被塑造」(詩篇139:13-16)時,他或許是在基督道成肉身的靈裡說話。這裡記載了一些基督降生的情況,是路加福音中沒有的,儘管路加福音記載得更為詳盡。這裡我們看到:
一、馬利亞與約瑟訂婚。我們主的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尚未完全結婚,只是訂婚;這是鄭重宣告的未來婚姻意向,並在神允許下作出的承諾。我們讀到一個人「已經訂了婚,還沒有娶她」(申命記20:7)。基督是由童貞女所生,但這位童貞女是已訂婚的。 1. 為了尊重婚姻狀態,並推薦它「在眾人中是可尊重的」,反對那「禁止嫁娶」並將完美置於單身狀態的魔鬼教義。誰比訂婚的馬利亞更蒙大恩呢? 2. 為了維護蒙福童貞女的名譽,否則她的名譽將會受損。她的懷孕需要婚姻的保護,這樣才能在世人眼中得到辯護。一位古代教父說,最好是被人問:「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而不是:「這不是妓女的兒子嗎?」 3. 為了讓蒙福的童貞女有一位引導她年輕歲月的人,一位陪伴她孤獨和旅程的人,一位分擔她憂慮的伴侶,以及一位幫助她的配偶。有些人認為約瑟當時是個鰥夫,而那些被稱為「基督的弟兄」(馬太福音13:55)是約瑟前妻所生的孩子。這是許多古代教父的猜測。約瑟是個「義人」,她是一個「貞潔的婦人」。那些「信徒」不應當「與不信者負不相稱的軛」:但那些有信仰的人應當選擇與有信仰的人結婚,因為他們期望從這種關係中得到安慰,並得到神的祝福。我們也可以從這個例子中學到,進入婚姻狀態最好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不是倉促行事——在婚禮前先訂婚。最好是「花時間考慮」,而不是「花時間後悔」。
二、她懷了所應許的後裔;「還沒有迎娶」,她「就懷了孕」,這確實是「從聖靈來的」。婚禮在訂婚後推遲了很久,以至於在舉行婚禮之前,她就被發現懷孕了,儘管她是在懷孕之前訂婚的。很可能是在她從表姊伊利莎白那裡回來之後,她與伊利莎白同住了「三個月」(路加福音1:56),約瑟才發現她懷孕了,而她自己也沒有否認。默想:那些心中有基督的人會顯明出來:這將被「發現」是神的工作,祂會認可。現在我們可以想像,這可能給蒙福的童貞女帶來多麼大的困惑。她自己知道這次懷孕的神聖起源;但她如何證明呢?她將被「視為妓女」。默想:在經歷了巨大的提升之後,為了不讓我們因此而驕傲,我們必須預期會有一些事情來使我們謙卑,一些羞辱,如同「肉中刺」,甚至如同「骨中的刀」。從未有任何夏娃的女兒像童貞女馬利亞那樣尊貴,卻面臨著被指控犯下最惡劣罪行的危險;然而我們沒有發現她為此而苦惱;她意識到自己的清白,保持心境平靜安穩,並將自己的案件交託給「那按公義判斷的」。默想:那些謹慎保持良心的人,可以愉快地將自己的好名聲交託給神,並有理由希望祂會像正午的太陽一樣,不僅顯明他們的正直,也顯明他們的榮譽。
三、約瑟的困惑,以及他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的顧慮。我們可以想像,當他發現一個他如此看重和珍視的人,竟然被懷疑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時,他會感到多麼大的困擾和失望。這是馬利亞嗎?他開始想:「我們怎麼會被那些我們認為最好的人欺騙呢!我們怎麼會對那些我們期望最高的事情感到失望呢!」他不願相信一個他認為如此善良的婦人會做出如此惡劣的事情;然而這件事,既惡劣到無法原諒,又明顯到無法否認。這在他心中引起了多麼大的掙扎,一方面是嫉妒,這嫉妒如人的怒氣,殘酷如陰間;另一方面是他對馬利亞的愛!請注意: 1. 他努力避免的極端情況。他「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他本可以這樣做;因為根據律法,一個「已訂婚的童貞女」,如果她犯了淫亂,就應當被石頭打死(申命記22:23-24)。但他「不願意」利用律法來對付她;如果她有罪,這也不是眾所周知的,也不會從他口中傳出。約瑟所展現的精神與猶大截然不同,猶大在類似情況下倉促地判下嚴厲的刑罰:「把她拉出來燒了!」(創世記38:24)。像約瑟這樣「思念這事」是多麼好啊!如果我們在批評和判斷時多一些深思熟慮,就會多一些憐憫和溫和。將她處罰在這裡被稱為「明明地羞辱她」;這表明懲罰的目的——給予他人警告:這是「in terrorem」(為了恐嚇)——讓周圍的人都聽見並懼怕。「擊打褻慢人,愚蒙人就會警惕。」一些嚴厲的人可能會責備約瑟的寬容:但這裡卻是稱讚他;因為「他是一個義人」,所以他不願意羞辱她。他是一個「虔誠、善良的人」;因此傾向於像神一樣仁慈,並像一個「蒙赦免的人」一樣「赦免」。在已訂婚的少女的案例中,如果她在田野裡被玷污,律法仁慈地假定她「呼喊了」(申命記22:26),她就不應受罰。約瑟會對這件事做出某種仁慈的解釋;在這方面,他是一個「義人」,愛惜一個從未做過任何玷污名譽之事的人的好名聲。默想:在許多情況下,我們應當溫和對待那些被懷疑犯錯的人,對他們抱最好的希望,並對起初看起來不好的事情做出最好的解釋,希望它會變得更好。「Summum justitia summa injuria」(法律的嚴苛有時是最大的不公)。那個緩和法律嚴苛的良心法庭,我們稱之為「衡平法庭」。那些被發現有過錯的人,或許是「被過犯所勝」,因此應當「用溫柔的心把他們挽回過來」;即使是公正的威脅,也必須加以緩和。 2. 他為避免這種極端情況而找到的權宜之計。他「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也就是說,在兩位證人面前給她一張休書,這樣就可以私下解決這件事。作為一個「義人」,也就是一個嚴格遵守律法的人,他不會繼續娶她,而是決定「休了她」;然而,出於對她的憐惜,他決定盡可能私下進行。默想:對那些犯錯的人進行必要的責備,應當在沒有喧嘩的情況下進行。「智慧人的言語,聽在安靜之中。」基督自己「不爭競,不喧嚷」。基督徒的愛和基督徒的智慧將「遮蓋許多的罪」,甚至是重大的罪,只要不與之有份。
四、約瑟因天上的使者傳達的明確信息而擺脫了困惑(第20、21節)。當他「思念這事」而不知如何決定時,神仁慈地指示他該怎麼做,使他心安。默想:那些想從神那裡得到指引的人,必須自己「思念這事」,並與自己商量。神會引導的是「有思想的」,而不是「不思考的」人。當他感到困惑,並在自己的思緒中盡力而為時,神就介入提供建議。默想:神向祂的百姓提供指示的時機,是當他們「不知所措」和停滯不前的時候。神的安慰在人「多愁善感」時最能使靈魂喜悅。這個信息是由「主的使者」傳給約瑟的,很可能就是向馬利亞傳達懷孕消息的同一位天使——天使加百列。現在,與天使交通的天上往來,曾是列祖的榮耀,但已久未使用了,現在又開始恢復;因為當「長子」要「被帶到世上」時,天使奉命侍奉祂的行動。我們無法說神現在以何種無形的方式,藉著天使的服事,將祂的百姓從困境中解救出來;但我們確信,他們都是「服役的靈」,為他們的好處效力。這位天使在約瑟「睡著」時「在夢中」向他顯現,正如神有時向列祖說話一樣。當我們最安靜、最平靜時,我們最能接受神旨意的啟示。聖靈在平靜的水面上運行。這個夢無疑帶著它自己的證據,證明它是來自神的,而不是虛妄幻想的產物。現在: 1. 約瑟在這裡被「指示」要繼續他的婚約。天使稱他為「約瑟,大衛的子孫」;提醒他與大衛的關係,以便他準備好接受這個關於他與彌賽亞關係的驚人消息,因為眾所周知,彌賽亞將是大衛的後裔。有時,當巨大的榮譽降臨到那些財產微薄的人身上時,他們不願接受,而是願意放棄;因此有必要提醒這位貧窮的木匠他的高貴出身:「約瑟,你當看重自己,你是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血統將從你傳承。」我們也可以這樣對每個真信徒說:「不要怕,亞伯拉罕的子孫,神的兒女啊;不要忘記你高貴的出身,你的重生。」「不要怕娶馬利亞為妻」;也可以這樣讀。約瑟懷疑她因淫亂而懷孕,害怕「娶她」,以免給自己帶來罪惡或羞辱。不,神說:「不要怕」;事情不是那樣的。或許馬利亞曾告訴他,她是從聖靈懷孕的,他也可能聽過伊利莎白對她說的話(路加福音1:43),稱她為「我主的母親」;如果是這樣,他可能害怕娶一個遠高於他的人會顯得僭越。但無論他的恐懼來自何處,都被這句話平息了:「不要怕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默想:從恐懼中解脫,疑慮得到解決,以便滿意地處理事務,這是一件極大的恩惠。 2. 他在這裡被「告知」他已訂婚的妻子所懷的「聖者」。她所懷的孕是神聖的起源。他非但不會因娶她而分擔不潔,反而會因此分享他所能得到的最高尊榮。他被告知兩件事: (1) 她是「從聖靈」懷孕的;不是憑自然的力量。創造世界的聖靈,現在創造了世界的救主,並「為祂預備了身體」,正如祂所應許的,當祂說:「看哪,我來了」(希伯來書10:5)。因此祂被稱為「由婦人所生」(加拉太書4:4),卻又是「從天上來的」第二個「亞當」(哥林多前書15:47)。祂是「神的兒子」,卻又如此分享祂母親的實質,以至於被稱為「她腹中的果子」(路加福音1:42)。祂的懷孕必須與普通的「生育」不同,這樣,雖然祂分享了人性,卻能避免人性的敗壞和污染,不至於「在罪孽裡懷胎」和「成形」。歷史告訴我們,有些人曾虛妄地聲稱是藉著神聖的力量懷孕的,例如亞歷山大的母親;但除了我們主的母親之外,沒有人真正如此。祂的名在這方面,如同在其他方面一樣,是「奇妙的」。我們沒有讀到童貞女馬利亞自己宣揚她所蒙的尊榮;但她將它藏在心裡,因此神差遣天使來證明。那些不尋求自己榮耀的人,將得到來自神的榮譽;這是為謙卑的人保留的。(2) 她將生下「世界的救主」(第21節)。「她將要生一個兒子」;祂將是怎樣的,這暗示在: [1.] 將要賜給她兒子的名字:「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一個救主。」耶穌與約書亞是同一個名字,只是為了符合希臘語而改變了詞尾。約書亞被稱為「耶穌」(使徒行傳7:45;希伯來書4:8),這是從七十士譯本而來。舊約中有兩個同名的人,他們都是基督的傑出預表:約書亞是以色列人在迦南首次定居時的領袖,約書亞是他們被擄歸回後第二次定居時的大祭司(撒迦利亞書6:11-12)。基督是我們的約書亞;既是「我們救恩的元帥」,也是「我們所承認的大祭司」,在這兩方面都是我們的救主——一個取代摩西的約書亞,為我們成就了「律法所不能做的,因為律法是軟弱的」。
第1章_2
約書亞曾被稱為何西阿,但摩西將耶和華之名的第一個音節加在前面,使他成為耶和華沙(民數記十三:16),以暗示那將承受此名的彌賽亞,必是耶和華;因此,祂能「拯救到底」,「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2. 在這名字的理由中:「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不僅是猶太民族(祂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卻不接待祂」),而是所有蒙「父的揀選」賜給祂的人,以及所有藉「自己的意願」將自己獻給祂的人。祂是一位「保護」祂子民的君王,並且,如同古時以色列的士師,為他們「施行拯救」。
默想: 基督所拯救的人,祂是將他們「從罪惡裡救出來」;藉著祂受死的功德,將他們從罪的罪咎中救出來;藉著祂恩惠的聖靈,將他們從罪的轄制中救出來。在將他們從罪中救出來的同時,祂也將他們從忿怒、咒詛以及今生和來世的一切苦難中救出來。基督來是要拯救祂的百姓,不是「在他們的罪中」,而是「從」他們的罪中;為他們買贖的,不是「犯罪」的自由,而是「脫離罪惡」的自由,將他們「從一切不義中贖出來」(提多書二:14);如此將他們「從人間」贖出來(啟示錄十四:4),歸於祂自己,祂是「與罪人分別」的。因此,那些離棄罪惡,並將自己獻給基督作為「祂的百姓」的人,就與救主和祂所「成就」的偉大救恩有份(羅馬書十一:26)。
五、聖經在所有這些事上的應驗。 這位福音書作者在猶太人中間寫作,比其他任何福音書作者更頻繁地觀察到這一點。在這裡,舊約的預言在我們的主耶穌身上得到了應驗,由此可見,這就是那將要來的,我們不必再等候別人;因為這就是「眾先知所見證」的。現在,在基督降生中應驗的經文,是上帝賜給亞哈斯王的兆頭之應許(以賽亞書七:14):「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先知在此鼓勵上帝的百姓,盼望從西拿基立入侵中得蒙應許的拯救,引導他們展望彌賽亞,祂將出自猶太民族和大衛家;由此很容易推斷,儘管那民族和那家受苦,但只要上帝為他們保留著如此的榮耀、如此的祝福,兩者都不會被棄絕而毀滅。上帝為舊約教會所施行的拯救,是藉著基督而來的偉大救恩的預表和象徵;如果上帝會做更大的事,祂就不會不做更小的事。這裡引用的預言,理所當然地以「看哪」開頭,這既要求注意,也要求驚嘆;因為我們在這裡有敬虔的奧秘,這奧秘是無可爭辯的,是大的,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
1. 所賜的兆頭是彌賽亞將「由童女所生」。童女將懷孕,並藉著她,祂將「在肉身顯現」。原文「Almah」意指最嚴格意義上的「童女」,正如馬利亞所宣稱的(路加福音一:34):「我沒有出嫁」;如果不是這樣,這就不會是如此奇妙的兆頭,正如其原意。從一開始就暗示彌賽亞將由童女所生,當時說祂將是「女人的後裔」;是女人的後裔,而不是任何男人的後裔。基督由童女所生,不僅因為祂的降生是「超自然的」,完全非凡的,而且因為祂的降生是「無瑕疵的」,純潔的,沒有任何罪的玷污。基督不是由「女皇」或「女王」所生,因為祂沒有以外在的排場或輝煌出現,而是由童女所生,為要教導我們屬靈的純潔,向一切感官的歡樂死去,如此「保守自己不沾染」世界和肉體,使我們能被獻為「貞潔的童女歸給基督」。
2. 藉此兆頭所證明的真理是,祂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因為「他們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也就是說,祂將是「以馬內利」;當說「祂將被稱為」時,其意是祂將「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義。「以馬內利」意指「上帝與我們同在」;一個奧秘的名字,卻非常寶貴;上帝「道成肉身」在我們中間,因此上帝「與我們和好」,與我們和平,並將我們納入與祂自己的聖約和交通中。猶太人曾有「上帝與他們同在」,在預表和影兒中,住在基路伯之間;但從未像「道成了肉身」那樣——那是蒙福的「榮光」。藉此,在上帝與人之間建立和平與交通,邁出了多麼幸福的一步,兩種本性如此在中保的位格中結合在一起!藉此,祂成為無可挑剔的仲裁者,一位中保,適合「將手按在兩造身上」,因為祂兼有兩者的本性。看哪,在這其中,有史以來最深的奧秘,最豐盛的恩惠。藉著「自然」之光,我們看見上帝是「在我們之上」的上帝;藉著「律法」之光,我們看見祂是「與我們為敵」的上帝;但藉著福音之光,我們看見祂是「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在我們自己的本性中,並且(更重要的是)在我們的利益中。在此,救贖主「顯明了祂的愛」。我們可以將基督的名字「以馬內利」與賜給福音教會的名字(以西結書四十八:35)「耶和華沙瑪——耶和華在那裡」相比較;萬軍之耶和華與我們同在。說預言祂將被稱為「以馬內利」的預言,在其設計和意圖上,當祂被稱為「耶穌」時就應驗了,這也並非不妥;因為如果祂不是「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祂就不可能是「耶穌——一位救主」;而祂所成就的救恩就在於此,在於「將上帝與人帶到一起」;這就是祂的旨意,將「上帝」帶到「與我們同在」,這是我們極大的幸福,並將「我們」帶到「與上帝同在」,這是我們極大的責任。
六、約瑟對神聖誡命的順服(第24節)。 他從睡夢中醒來,因夢境對他造成的印象,就「照著主使者的吩咐行」,儘管這與他先前的想法和意圖相悖;「把妻子娶過來」;他迅速地做了,沒有遲延,並且愉快地做了,沒有爭議;他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我們現在不應期望這種非凡的指引;但上帝仍然有辦法在疑難情況下顯明祂的心意,藉著護理的提示、良心的辯論和忠實朋友的建議;藉著這些,應用聖經中普遍的法則,我們因此在生命的所有步驟中,特別是像約瑟這樣的人生重大轉折點,都應當從上帝那裡尋求指引,我們將會發現照祂的吩咐去做是安全和舒適的。
七、神聖應許的成就(第25節)。 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其詳細情況在路加福音二:1等處有更詳盡的記載。
默想: 凡「從聖靈懷的」絕不會「流產」,而必會在適當的時候「生出來」。凡「從肉體的意願」和「從人的意願」的,常常會失敗;但如果基督「成形」在靈魂中,上帝自己就已經開始了那美好的工作,祂必會完成;凡在恩惠中「懷的」,無疑會在榮耀中「生出來」。這裡進一步觀察到:
1. 約瑟雖然與他所訂婚的妻子馬利亞舉行了婚禮,但在她懷著這聖潔之物期間,他與她保持距離;他「沒有和她同房,直到她生了兒子」。關於我們主永遠童貞的問題,已經有很多討論:耶柔米對赫爾維迪烏斯否認這一點非常憤怒。可以肯定的是,這無法從聖經中證明。懷特比博士傾向於認為,當說「約瑟沒有和她同房,直到她生了頭胎的兒子」時,暗示著之後,原因消除後,他按照律法與她同住(出埃及記二十一:10)。
2. 基督是「頭胎的」;因此祂可以被稱為頭胎的,儘管祂母親在他之後沒有其他孩子,這符合聖經的用語。基督被稱為她「頭胎的」,這並非沒有奧秘,因為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長子」,也就是萬有的繼承者;祂是「許多弟兄中的長子」,好讓祂在凡事上居首位。
3. 約瑟「給祂起名叫耶穌」,按照所給他的指示。上帝既然「預定」祂為救主,這在祂賜給祂「耶穌」這個名字時就已暗示,我們必須「接受」祂為我們的救主,並與那預定相配合,我們必須稱祂為「耶穌,我們的救主」。
第2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