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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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第十二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二章

本章內容包括: 一、葡萄園租給忘恩負義的園戶的比喻,描繪了猶太教會的罪惡與毀滅(1-12節)。 二、基督使那些企圖以納稅給凱撒的問題來陷害他的人啞口無言(13-17節)。 三、基督使撒都該人啞口無言,他們企圖以復活的教義來困擾他(18-27節)。 四、基督與一位文士討論律法中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28-34節)。 五、基督以一個關於他是否為大衛之子的問題,使文士們感到困惑(35-37節)。 六、他告誡百姓要提防文士(38-40節)。 七、他稱讚那將兩個小錢投入庫中的窮寡婦(41-44節)。

葡萄園與園戶

1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2 到了時候,他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3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4 園主又打發另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用石頭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叫他空手回去。 5 園主又打發另一個僕人去,他們又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的被他們打了,有的被他們殺了。 6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他最後打發他去,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7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了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8 他們就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9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10 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1 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2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拿住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基督先前曾用比喻說明他如何建立福音教會;現在他開始用比喻說明他如何廢棄猶太教會,這教會本可以嫁接到福音教會的「根基」上,卻是建立在「廢墟」之上。這個比喻我們在馬太福音21:33中已經讀過,與此處的記載完全相同。我們在此可以觀察到:

一、那些享有可見教會特權的人,有一個葡萄園租給他們,這葡萄園有很大的發展潛力,而園戶理應繳納租金。當上帝「將他的話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詩篇147:19),當他在他們中間設立聖殿、祭司職分和他的典章時,他就是將他所「栽種」的「葡萄園」租給他們;他「周圍圈上籬笆」,並在其中「蓋了一座樓」(1節)。教會的成員是上帝的佃戶,他們既有一個好房東,又有一份好契約,如果不是他們自己的過錯,他們本可以過得很好。

二、上帝將葡萄園租給誰,他就差遣他的僕人去提醒他們,他對他們有正當的期望(2節)。他對他們的要求並不「急躁」,也不「高昂」,因為他直到他們能夠繳納租金的「時候」才差遣僕人去收;他也沒有讓他們費心將果子變賣成錢,而是樂意「以實物」收取。

三、想到上帝忠心的僕人在各世代所遭受的惡劣待遇,真是令人悲傷,這些待遇來自那些享有教會特權卻沒有結出相稱果子的人。舊約的先知們甚至被那些自稱屬於舊約教會的人所迫害。他們「打了他們,叫他們空手回去」(3節);這已經很糟糕了:他們「打傷他們的頭,並且凌辱他們,叫他們空手回去」(4節);這更糟糕:甚至,他們最終達到如此邪惡的地步,以至於「殺了」他們(5節)。

四、那些虐待先知的人,虐待基督本人,這不足為奇。上帝最終差遣了他的兒子,他的「愛子」;因此,他差遣他,是更大的恩惠;就像雅各差遣約瑟去探望他的弟兄們一樣(創世記37:14)。而且,人們本可以期望,他們的主人所「愛」的人,他們也應該尊敬和愛(6節);「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並且因著尊敬他,會繳納他們的租金。」但是,他們非但沒有因為他是兒子和繼承人而「尊敬」他,反而「因此」恨他(7節)。因為基督在呼召悔改和歸正時,比先知們更有權威地提出要求,他們就更加惱怒他,並決意將他置於死地,以便他們可以獨佔所有的教會權力,並且百姓所有的尊敬和順服都只歸於他們;「產業就歸我們了,我們將成為至高無上的主宰,獨攬大權。」有一份「產業」,如果他們適當地「尊敬了兒子」,本可以歸他們所有,一份天上的產業;但他們輕視了那份產業,卻想要他們在今世的財富、榮華和權力中的產業。於是他們「拿住他,殺了他」;他們當時還沒有做,但他們很快就會做;他們「把他丟在園外」,他們拒絕在他離開後接受他的福音;這與他們的計劃完全不符,所以他們輕蔑和憎惡地將其拋棄。

五、對於如此罪惡和可恥的行為,除了可怕的厄運之外,別無他求(9節);「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答案很簡單,因為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憤怒的了。 1. 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那些他本想拯救的人。當他們只是拒絕繳納果子時,他並沒有「扣押」他們的租金,也沒有因為「不繳納」而「剝奪」他們的產業並「驅逐」他們;但當他們殺害了他的僕人和他的兒子時,他決意「除滅」他們;這在耶路撒冷被毀、猶太民族被滅絕並成為荒涼之地時應驗了。 2. 他要「將葡萄園轉給別人」。如果他從他們那裡得不到租金,他就會從另一個民族那裡得到,因為上帝不會因任何人而有所損失。這在接納外邦人,以及福音「在普天下」所結的豐盛果子中應驗了(歌羅西書1:6)。如果我們期望良好的一些人表現不佳,這並不意味著其他人不會更好。基督在執行他的使命時以此鼓勵自己;「以色列雖不聚集」,不是聚集歸向他,而是聚集反對他,「我卻因此得榮耀」(以賽亞書49:5-6),作為「照亮外邦人的光」。 3. 他們對基督升高的反對,並不能阻礙他的升高(10-11節);「匠人所棄的石頭」,儘管如此,卻「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作為「房角石」被高高舉起,並具有必要的功用和影響。上帝將「他的君王」設立在「他聖山錫安」上,儘管「他們」企圖「掙斷他的繩索」。全世界都將看到並承認這是「主所做的」,這是對猶太人的公義,也是對外邦人的憐憫。基督的升高「是主所做的」,在我們心中升高他,並在那裡設立他的寶座,也是「他所做的」;如果這事成就了,在我們眼中就不能不看為希奇。

現在,這個比喻對祭司長和文士們產生了什麼影響呢?這個比喻本意是要使他們知罪。他們知道「他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12節)。他們不能不在這面鏡子中看到自己的面貌;人們會認為這比喻向他們顯示了他們的罪是如此深重,他們的毀滅是如此確定和巨大,以至於應該使他們懼怕而順從基督和他的福音,應該使他們悔改,至少使他們放棄對他的惡意企圖:但是,他們非但沒有這樣做,反而: (1) 他們「想拿住他」,立刻將他囚禁起來,這樣就應驗了他剛才所說他們將對他做的事(8節)。 (2) 阻止他們這樣做的,只有他們對百姓的敬畏;他們不「尊敬」基督,眼中也沒有「懼怕」上帝,而是害怕如果他們公開拿住基督,暴民會起來,拿住他們,並將他們救走。 (3) 他們「離開他走了」;如果他們不能傷害他,他們就決心不讓他對他們有益,因此他們離開了,不再聽他有能力的講道,免得「他們被改變和醫治」。 注意:如果人們的偏見不被真理的證據所征服,它們只會被堅固;如果心中的腐敗不被忠實的責備所制服,它們只會被激怒和惡化。如果福音不是「叫人活的香氣」,它就會是「叫人死的香氣」。

關於納稅的問題

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 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什麼人你都不顧忌,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冒為善,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問他們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凱撒的。」 17 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就希奇他。

當那些渴望基督之血的敵人,無法從他對他們所說的話中找到控告他的把柄時,他們就試圖通過向他提出問題來陷害他。在這裡,我們看到他被試探,或者更確切地說,被企圖以一個關於納稅給凱撒是否合法的問題來試探。我們在馬太福音22:15中讀過這個敘述。

一、他們所僱用的人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這些人在這件事上彼此對立,卻聯合起來反對基督(13節)。法利賽人是猶太人自由的堅定擁護者,如果基督說納稅給凱撒是合法的,他們就會煽動平民百姓反對他,而希律黨人則會暗中協助他們。希律黨人是羅馬權力的堅定擁護者,如果基督不贊成納稅給凱撒,他們就會煽動總督反對他,甚至法利賽人也會違背自己的原則與他們聯合。那些在其他事情上意見不合的人,聯合起來反對基督,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二、他們所提出的藉口是,他們希望他解決一個在當時情況下非常重要的良心問題;他們假裝對他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很高的評價(14節)。他們以極高的讚美奉承他,稱他為「夫子」,承認他是「上帝之道」的教師,一個「誠誠實實」傳道的人,一個教導良善之事,並基於真理原則的人,一個不會因笑容或皺眉而偏離公平和良善規則一步的人;「什麼人你都不顧忌,也不看人的外貌」,你不怕得罪一方面嫉妒的君王,或另一方面嫉妒的百姓;「你是對的」,而且總是對的,並且以正確的方式宣告善惡、真理和謬誤。如果他們說出他們對基督的真實想法,當他們說「我們知道你是對的」時,他們迫害他,並將他處死,視他為騙子,就是明知故犯的罪;他們認識他,卻仍然釘死他。然而,一個人的證詞將最強烈地對他自己不利,而且「他們要從自己的口中被定罪」;他們知道他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卻拒絕了上帝對他們自己的勸告。偽君子的言行和假裝將被提出作為證據來反對他們,他們將自責。但如果他們不知道或不相信,他們就是「口裡向神說謊,舌頭向神諂媚」。

三、他們提出的問題是:「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他們想讓人以為他們渴望知道自己的職責。作為一個行義的國家,他們向上帝求問公義的典章,而實際上他們只是想知道他會說什麼,希望無論他站在問題的哪一邊,他們都可以藉此機會控告他。最容易陷害傳道人的,莫過於讓他們介入關於民權的爭議,並劃定君王與臣民之間的界限,這本應由他們來做,但讓他們來做卻一點也不合適。他們似乎將這件事的決定權交給基督;而他確實適合決定這件事,因為「君王藉他作王,君王藉他定公平」;他們公平地提出了問題:「我們該納不該納?」他們似乎決心遵守他的裁決;「如果你說我們必須納稅,我們就會納,即使我們因此變成乞丐。如果你說我們不能納,我們就不納,即使我們因此變成叛徒。」許多人似乎渴望這樣做;就像那些驕傲的人一樣(耶利米書42:20)。

四、基督解決了這個問題,並避開了陷阱,他將他們引向他們已經做出的國家讓步,這些讓步使他們無法爭論這件事(15-17節)。他「知道他們的假冒為善」,他們心中對他的惡意,而「他們口裡卻表現出這一切的愛」。假冒為善,無論多麼巧妙,都無法瞞過主耶穌。他看見那「被銀渣覆蓋」的「瓦片」。他知道他們企圖陷害他,因此巧妙地安排此事,以陷害他們,並迫使他們用自己的話去做他們不願做的事,那就是誠實而安靜地繳納稅款,同時也保護自己免受他們的異議。他讓他們承認他們國家的流通貨幣是羅馬貨幣,一面有皇帝的肖像,另一面有他的「銘文」;如果真是這樣, 1. 凱撒可以命令他們的錢用於公共利益,因為他掌管和管理國家,他應當承擔他的費用;「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貨幣的流通源於他,因此必須歸還給他。只要是「他的」,就必須歸還給他;而「他的」範圍有多大,以及他可以命令的範圍有多大,則應根據政府的憲法,以及它如何確立君主的特權和臣民的財產來判斷。 2. 凱撒不能命令他們的良心,他也不曾聲稱如此;他沒有試圖改變他們的宗教。「所以,你們要納稅,不要抱怨或爭論,但務必『將上帝的物歸給上帝』。」或許他指的是他剛才講的比喻,其中他譴責他們沒有將果子「歸還」給葡萄園的主人(2節)。許多人似乎小心翼翼地將應得的歸給人,卻不關心將「榮耀歸給上帝的名」;然而,我們的心和最好的情感,就像租金歸給房東,或稅款歸給君王一樣,都應歸給他。所有聽基督講話的人,都「希奇」他回答的智慧,以及他如何巧妙地避開了陷阱;但我懷疑沒有人因此而像他們應當的那樣,將自己和他們的敬拜歸給上帝。許多人會稱讚一篇講道的智慧,卻不願順從一篇講道的上帝律法。

撒都該人的問題

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有哥哥死了,留下妻子,沒有兒女,他兄弟就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0 從前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兒女。 21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兒女。第三個也是這樣。 22 那七個人都娶過她,也沒有留下兒女。後來,那婦人也死了。 23 這樣,當復活的時候,他們都娶過她為妻,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 24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嗎? 25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在荊棘篇上所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27 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你們是大錯了。」

撒都該人,那個時代的自然神論者,在這裡攻擊我們的主耶穌,看來並不像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那樣,對他本人懷有惡意;他們不是狂熱分子和迫害者,而是懷疑論者和不信者,他們的目的是針對他的教義,以阻止其傳播:他們否認有任何復活、靈界,以及死後有任何賞罰的狀態:現在,他們所否認的這些偉大而根本的真理,基督一直致力於建立和證明,並且將這些觀念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他們著手困擾他的教義。

一、看他們如何試圖糾纏這個問題:他們引用了古老的律法,如果一個人死了沒有後嗣,他的兄弟就有義務娶他的寡婦(19節)。他們假設了一個情況,根據那條律法,七個兄弟先後娶了同一個女人為妻(20節)。很可能,這些撒都該人,按照他們慣常的褻瀆,企圖藉此嘲笑那條律法,從而使摩西律法的整個體系因其實踐上的荒謬和不便而受到輕蔑。那些否認神聖真理的人,通常會著手貶低神聖的律法和典章。但這只是順帶一提;他們的目的在於暴露復活的教義;因為他們假設如果存在來世,那必然是這樣一種狀態,那麼他們認為,這個教義要麼被這個無法克服的荒謬所困擾,即一個女人在那種狀態下必須有七個丈夫,要麼被這個無法解決的難題所困擾,即她將是誰的妻子。看這些異端分子如何巧妙地「破壞」真理;他們不「否認」它,也不說「不可能」有復活;不,他們似乎不懷疑它,也不說「如果」有復活,她將是誰的妻子?就像魔鬼對基督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但是,這些田野的野獸似乎比蛇本身更狡猾,他們假裝承認真理,好像他們不是撒都該人,不,他們不是;誰說他們否認復活?他們認為復活是理所當然的,並希望被認為是渴望得到關於復活的教導,而實際上他們正企圖給予致命的一擊,並認為他們會成功。 注意:異端分子和撒都該人常用的伎倆是困擾和糾纏真理,而他們卻沒有厚顏無恥地否認它。

二、看基督如何澄清和確立這個真理,而他們卻企圖使其模糊並動搖它。這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因此基督沒有輕描淡寫地帶過,而是詳細闡述,即使他們不被挽回,其他人也能得到堅固。 1. 他指責撒都該人「錯了」,並將錯誤歸咎於他們的「無知」。那些像我們這個時代的一些人一樣嘲笑復活教義的人,會被認為是唯一有知識的人,因為他們是唯一「自由思想」的人,而實際上他們是以色列中的愚昧人,是世界上最「受奴役」和最有偏見的思想者。你們「所以錯了」嗎?你們自己不能不意識到這一點,而你們錯誤的原因是: (1) 因為你們「不明白聖經」。並非撒都該人沒有讀過聖經,或許他們對聖經很熟悉;然而,他們可以被真實地說成「不明白聖經」,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的意義和含義,卻對聖經作了錯誤的解釋;或者他們不接受聖經為上帝的話語,卻將自己腐敗的理性推理置於聖經之上,除了他們能看見的,什麼都不相信。 注意:正確地認識聖經,作為所有啟示宗教的源頭和基礎,是抵禦錯誤的最佳防護。持守真理,聖經真理,它將保守你。 (2) 因為你們「不曉得上帝的大能」。他們不能不知道上帝是全能的,但他們不願將這個教義應用到這件事上,卻將真理屈服於其不可能性的反對意見,如果他們堅持上帝全能的教義,所有這些反對意見都會得到解答,因為「在上帝沒有難成的事」。因此,上帝所說過一次的,我們需要聽兩次,聽並相信,聽並應用——「能力屬於上帝」(詩篇62:11;羅馬書4:19-21)。那創造靈魂和身體並在它們在一起時保守它們的能力,也能在它們分離時保守身體安全,靈魂活躍,並能再次將它們聯合起來;因為「看哪,耶和華的膀臂並沒有縮短」。上帝的能力,在春天的歸來(詩篇104:30)、穀物的復甦(約翰福音12:24)、一個卑微民族恢復繁榮(以西結書37:12-14)、舊約和新約中許多人奇蹟般地復活,特別是基督的復活(以弗所書1:19-20)中可見,都是我們藉著同樣能力復活的憑據(腓立比書3:21);「照著他運行的大能,能叫萬物都服他」。 2. 他藉著將來世的教義置於真實的光照之下,駁斥了他們所有反對意見的力量(25節);「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問「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是愚蠢的;因為夫妻之間的關係,雖然是在地上的樂園中設立的,但在天上的樂園中將不復存在。土耳其人和不信者在他們的愚人樂園中期待感官的快樂,但基督徒「知道」更好的事——「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15:50);並「期待」更好的事——甚至在上帝的愛和形象中得到完全的滿足(詩篇17:15);他們「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我們知道他們既沒有妻子也沒有兒女。如果我們用我們對這個感官世界的觀念來衡量我們對靈界世界的想法,我們就會陷入無盡的荒謬,這不足為奇。

三、他將來世的教義,以及義人在那種狀態下的蒙福,建立在上帝與亞伯拉罕的聖約之上,上帝樂意在亞伯拉罕死後承認這個聖約(26-27節)。他訴諸聖經;「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嗎?」我們在與那些「讀過聖經」的人打交道時有一些優勢,儘管許多讀過聖經的人,像這些撒都該人一樣,「謬解」聖經,以致「自取滅亡」。現在他所指的是上帝在荊棘叢中對摩西說的話:「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不僅是「我曾是」如此,而且「我是」如此;我是亞伯拉罕的份和幸福,是他的全足上帝。 注意:認為上帝與亞伯拉罕的關係會繼續下去,並如此莊嚴地被承認,如果亞伯拉罕被消滅了,或者「永生上帝」會是一個已死之人,並且永遠如此之人的份和幸福,這是荒謬的;因此你們必須得出結論: 1. 亞伯拉罕的靈魂在與身體分離的狀態中存在並活動。 2. 因此,身體遲早必須復活;因為人類靈魂對其身體有一種內在的傾向,這種傾向會使完全和永遠的分離與那些以上帝為上帝的靈魂的安逸和安息,更不用說他們的福樂和喜悅,不相符。 總而言之,他總結說:「你們是大錯了。」那些否認復活的人,大錯特錯,應該被告知這一點。

有希望的文士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 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這是第一條誡命。 31 第二條就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再沒有比這兩條更大的誡命了。」 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得是;誠然,上帝是獨一的,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 33 並且盡心、盡智、盡性、盡力愛他,又愛鄰舍如同自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 34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文士和法利賽人(儘管在其他方面很糟糕)是撒都該人的敵人;現在人們會期望,當他們聽到基督如此出色地反駁撒都該人時,他們會支持他,就像他們在保羅反對撒都該人時所做的那樣(使徒行傳23:9);但這並沒有產生效果:因為他沒有在宗教儀式上與他們一致,儘管他在基本教義上與他們一致,卻沒有贏得他們任何尊重。我們在這裡只看到他們中的「一個」文士,他有足夠的禮貌注意到基督對撒都該人的回答,並承認他「回答得好」,而且非常切題(28節);我們有理由希望他沒有與其他文士一起迫害基督;因為在這裡我們看到他向基督求教,而且他的求教是合宜的;不是試探基督,而是渴望增進他對基督的認識。

一、他詢問:「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28節)。他不是指「順序」上的第一,而是指「重要性」和「尊嚴」上的第一;「哪條誡命是我們應當特別關注的,我們對它的順服將為我們對其餘所有誡命的順服奠定基礎?」並非上帝的任何誡命是微不足道的(它們都是偉大上帝的誡命),但有些誡命比其他誡命更重要,道德誡命比儀式誡命更重要,我們可以說,有些誡命是「最重要的」。

二、基督對他的詢問給予了直接的回答(29-31節)。那些真誠渴望得到關於自己職責教導的人,基督會「引導他們判斷」,並「教導他們他的道路」。他告訴他: 1. 所有誡命中最大的,實際上包含所有誡命的,就是「盡心愛上帝」。 (1) 靈魂中若有主導的原則,就會有傾向於其他所有職責的傾向。愛是靈魂的主導情感;愛上帝是更新靈魂中的主導恩典。 (2) 若沒有這個,其他任何良善的事都無法完成,或無法正確完成,或無法被接受,或無法持久完成。盡心愛上帝,將有效地使我們脫離並武裝我們抵禦所有與他爭奪我們靈魂寶座的事物,並將使我們投入到所有能榮耀他並使他喜悅的事物中;當這個原則主導並佔上風時,任何誡命都不會是沉重的。現在,在馬可福音中,我們的救主在這條誡命之前加上了它所建立的偉大教義真理(29節);「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如果我們堅定地相信這一點,那麼我們就會「盡心」愛他。他是耶和華,他本身擁有所有可愛的完美;他是「我們的上帝」,我們與他有關係並受他約束;因此我們應當「愛他」,將我們的情感寄託在他身上,將我們的渴望傾注在他身上,並以他為樂;他是「獨一的主」,因此我們必須「全心」愛他;他對我們擁有「獨一的權利」,因此應當獨佔「我們」。如果他是獨一的,我們的心就必須與他合一,既然除了他以外沒有別的上帝,就不能允許任何競爭者與他同坐寶座。 2. 第二條最大的誡命是「愛鄰舍如同自己」(31節),像我們愛自己一樣真實和真誠,並在同樣的例子中表現出來,我們必須通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來表現。正如我們必須愛上帝勝過愛自己,因為他是耶和華,一個無限比我們更好的存在,並且必須「盡心」愛他,因為他是「獨一的主」,沒有其他像他一樣的;所以我們必須「愛鄰舍如同自己」,因為他與我們有相同的本性;我們的心思構造相似,我的鄰舍和我自己屬於同一個身體,同一個社會,即人類社會;如果是基督徒同胞,屬於同一個神聖社會,義務就更強了。「我們不是同有一位父嗎?」(瑪拉基書2:10)。不是同有一位基督救贖我們嗎?基督說「再沒有比這兩條更大的誡命了」,真是說得好;因為在這些誡命中,律法都得以成全,如果我們認真順服這些誡命,所有其他順服的例子都會自然而然地隨之而來。

三、文士同意基督所說的,並加以闡述(32-33節)。 1. 他稱讚基督對這個問題的裁決;「夫子說得是。」

第12章_2

基督的斷言無需文士的證明;但這位文士,身為有權柄之人,認為若由他來稱讚基督所說的話,會為基督的話增添幾分聲譽;這也將成為證據,用來對付那些迫害基督、稱他為騙子的人,證明他們自己人,甚至他們的一位文士,都承認基督所說的是真理,而且說得很好。我們也必須如此認同基督的話語,必須蓋上我們的印記,證明它們是真實的。

2. 他對此作出評論。基督曾引用那偉大的教義:「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他不僅贊同這點,還補充說:「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因此,我們除了祂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排除了所有與祂競爭的對象,確保祂在我們心中擁有完整的寶座。基督曾頒布那偉大的律法,要我們「盡心」愛神;這點他也解釋說,這是要「用悟性」愛祂,如同那些知道我們有充分理由愛祂的人。我們對神的愛,既必須是「完全」的,也必須是「有悟性」的愛;我們必須「盡心盡意」愛祂——「ex holes tes syneseos」——「出自整個悟性」;我們所有的理性能力和官能都必須被啟動,引導我們靈魂的感情歸向神。基督曾說:「愛神和愛鄰舍是最大的誡命」;文士說:「是的,這更好,這『勝過一切燔祭和祭物』,更蒙神悅納,對我們自己也更有益處。」有些人認為「獻祭」的律法是最大的誡命;但這位文士欣然同意我們的救主,認為愛神和愛鄰舍的律法比「獻祭」的律法更大,甚至比「燔祭」更大,而燔祭純粹是為了榮耀神。

四、基督贊同他所說的話,並鼓勵他繼續向祂請教,第34節。

1. 基督承認他理解得很好,就他所說的而言,一切都很好。耶穌看見他回答得有見識,因此更加喜悅,因為他最近遇到許多文士,這些有學問的人,卻回答得「沒有見識」,如同那些「沒有悟性」也不想擁有悟性的人。他回答得「nounechos」——「像一個有思想的人」;像一個理性聰明的人,一個頭腦清醒的人;一個理性沒有被蒙蔽,判斷沒有被偏見左右,預見沒有被其他文士所受的偏見所束縛的人。他回答得像一個允許自己自由和閒暇思考的人,像一個已經思考過的人。

2. 基督承認他很有希望更進一步:「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就是恩典和榮耀的國度;你很有可能成為基督徒,基督的門徒。因為基督的教義最注重這些事,其目的和直接傾向就是要把你帶到這地步。注:那些善用他們所擁有的亮光,並盡其所能前行的人,是有希望的,藉著神的恩惠,他們將被引導更深入,藉著神將向他們顯明的更清晰的啟示。這位文士後來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樂意希望他接受了基督藉此給他的提示,並且,既然基督已讓他滿意地知道律法中最大的誡命是什麼,他便繼續向基督或祂的使徒請教福音中最大的誡命又是什麼。然而,如果他沒有這樣做,而是止步於此,沒有再進一步,我們也不必覺得奇怪;因為有許多人「離神的國不遠」,卻從未進入。現在,人們會認為這應該會吸引許多人來請教祂:但結果卻恰恰相反;「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問題」;祂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帶著如此的權柄和威嚴,以至於每個人都對祂心生敬畏;那些想「學習」的人「羞於」發問,而那些想「挑剔」的人則「不敢」發問。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和主。

35 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36 大衛自己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 37 大衛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很喜歡聽他。 38 耶穌在教訓中對他們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袍遊行,喜愛人在市上問他們的安, 39 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在此,

一、基督向眾人指出文士講道上的軟弱和不足,以及他們無法解決舊約聖經中出現的難題,而這些難題正是他們承諾要解釋的。祂舉了一個例子,這裡的記載不如馬太福音那樣詳盡。基督當時正在「殿裡教訓人」:祂說了許多沒有被記載下來的話;但這件事被特別提出來,因為它會激勵我們「查問基督」,並「向祂查問」;因為除了「從祂自己」以外,沒有人能正確認識祂;「從文士」那裡是得不到的,因為他們很快就會陷入困境。

1. 他們告訴百姓彌賽亞將是「大衛的子孫」(第35節),他們說對了;祂不僅要出自大衛的後裔,還要繼承他的寶座(路加福音1:32);「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聖經多次這樣說,但百姓卻認為這是文士說的;然而,神的真理應該從我們的聖經中引用,而不是從我們的傳道人那裡引用,因為聖經才是真理的源頭。Dulcius ex ipso fonte bibuntur aquæ—水從源頭直接汲取最甜美。

2. 然而,他們卻無法告訴百姓,儘管如此,大衛在靈裡,在預言的靈裡,稱祂為「他的主」是何等恰當,正如他在詩篇110:1所做的。他們曾教導百姓關於彌賽亞的事,這會為他們的民族帶來榮耀——祂將是他們王室家族的一個分支;但他們卻沒有費心教導百姓那為彌賽亞自己帶來榮耀的事——祂將是神的兒子,並且,作為神的兒子,而非其他身份,祂才是「大衛的主」。因此,他們「扣留真理不義」,並且在舊約的福音和律法上都「偏頗」。他們能夠說出並證明基督將是大衛的子孫;但如果有人反駁說:「那麼大衛自己怎麼稱他為主呢?」他們就不知道如何避免這個反駁的力量。注:那些不配坐在摩西位上的人,雖然他們能夠傳講真理,卻在某種程度上無法在傳講之後捍衛真理,並說服反對者。現在,這讓文士們感到惱火,他們的無知就這樣被揭露了,無疑這使他們對基督更加憤怒;但「眾人很喜歡聽他」,第37節。祂所傳講的令人驚訝和感動;雖然這反映了文士的不足,但對他們來說卻是富有教導性的,他們從未聽過這樣的講道。可能祂的聲音和講道方式有著超乎尋常的威嚴和魅力,這使祂受到普通百姓的喜愛;因為我們沒有發現有人被感動而「相信」祂並「跟隨」祂,但祂對他們來說就像「一個善於奏樂者的美妙歌曲」;就像以西結對他的聽眾一樣,以西結書33:32。或許其中一些人後來喊著「釘他十字架」,就像希律樂意聽約翰施洗,卻還是砍了他的頭一樣。

二、祂告誡百姓要小心,不要讓自己被文士所欺騙,也不要被他們的驕傲和虛偽所感染;「祂在教訓中對他們說:『你們要防備文士』(第38節);你們要警惕,既不要吸收他們獨特的觀點,也不要吸收百姓對他們的觀點。」對他們的指控在平行經文(馬太福音23章)中很長;這裡則有所縮減。

1. 他們喜歡顯得「非常偉大」;因為他們「穿長袍遊行」,穿著「拖到腳踝」的衣服,並穿著這些衣服在「街上」行走,像王子、法官或穿長袍的紳士。他們穿這樣的衣服本身並非罪惡,但他們「喜歡」穿,以此為傲,以此自重,以此要求尊重,對他們的長袍說,就像掃羅對撒母耳說:「現在求你與我一同回去,我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可以得榮耀」,這是驕傲的產物。基督希望祂的門徒「束腰」。

2. 他們喜歡顯得「非常良善」;因為他們禱告,他們作「很長的禱告」,彷彿他們與天國非常親密,在那裡有許多事務。他們確保人們知道他們禱告,而且禱告很久,有些人認為這暗示他們不僅為自己禱告,也為他人禱告,而且在其中非常詳細和廣泛;他們這樣做是「為了一個藉口」,好讓他們看起來愛禱告,不僅是為了神,他們藉此假裝榮耀神,也是為了鄰舍,他們藉此假裝為鄰舍服務。

3. 他們在此旨在「提升」自己:他們渴望讚揚,並對此非常熱衷;他們「喜愛人在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這些取悅了虛榮心;他們認為,獲得這些表示那些認識他們的人對他們的重視,並為那些不認識他們的人贏得了尊重。

4. 他們在此旨在「致富」。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藉著某種詭計成為她們財產的主人;他們戴上虔誠的面具,是為了掩飾自己不誠實的嫌疑;為了不被認為像最壞的人一樣,他們努力顯得像最好的人一樣。讓欺詐和壓迫因其「褻瀆」和「玷污」了長禱告而更受譴責;但如果禱告,甚至「長禱告」,是以謙卑和真誠的心所作,就不應因某些人如此濫用而受到貶低。然而,這種以虔誠外表偽裝的罪惡,是「雙重」的罪惡,因此其結局將是雙倍的沉重;「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比那些不禱告的人所受的刑罰更重,比他們若非如此偽裝而對貧窮寡婦所造成的傷害所受的刑罰更重。注:偽君子的刑罰將是所有刑罰中最大的刑罰。

基督稱讚貧窮的寡婦。

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投了許多錢。 42 有一個窮寡婦來,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43 耶穌叫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銀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44 因為他們都是從自己有餘的拿出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這段故事沒有記載在馬太福音中,但這裡和路加福音都有;這是基督對那投了「兩個小錢」入庫的窮寡婦的稱讚,我們的救主雖然忙於講道,卻仍有閒暇注意到這件事。請注意:

一、有一個「公共基金」用於慈善,人們將捐款投入其中,並從中分配;一個窮人箱,而且是在「聖殿」裡;因為慈善工作和敬虔工作非常恰當地結合在一起;在我們敬拜神的地方,我們也應當藉著幫助窮人來榮耀祂;我們經常發現「禱告」和「施捨」是結合在一起的,如使徒行傳10:2, 4。設立公共慈善收容所是好的,可以引導和鼓勵個人向窮人施捨;甚至對於有能力的人來說,擁有自己的基金,可以「照著神所賜的昌盛」積存起來(哥林多前書16:2),以便在有慈善對象出現時,能有現成的東西可以施捨,這些東西已經專用於此類用途。

二、耶穌基督「留意」著這一切;「祂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祂並非嫉妒自己沒有錢可投,也不是嫉妒沒有權力支配所投的錢,而是觀察所投的錢。注:我們的主耶穌留意我們對敬虔和慈善事業的奉獻;無論我們是慷慨還是吝嗇;無論是樂意還是不情願;甚至,祂察看人心;祂觀察我們行善的原則和目的;以及我們是為主而行,還是只為讓人看見。

三、祂看見「許多財主投了許多錢」:看到富人樂善好施是個好景象,看到「許多」富人如此,而且他們不僅投錢,還投了「許多」。注:富人應當慷慨施捨;如果神豐豐富富地賜給我們,祂也期望我們豐豐富富地施捨給窮人;富人僅僅說他們施捨的錢與那些可能比他們擁有更少財富的人一樣多是不夠的,他們必須按比例施捨;如果沒有需要如此多錢的慈善對象出現,他們就應該去尋找,並「籌劃慷慨的事」。

四、有一個「窮寡婦來,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第42節);我們的主耶穌高度稱讚了她;「叫門徒來」,吩咐他們留意這件事(第43節);告訴他們,她所奉獻的錢對她來說非常難以割捨,她自己幾乎不夠用,那是「她一切養生的」,她那天賴以維生的一切,或許是她前一天勞動所得的大部分;而且,因為祂知道她這樣做是出於真正慈善的心,祂認為這比所有富人所投的錢加起來還要多;因為他們是「從自己有餘的拿出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的,第44節。現在,許多人可能會急於批評這位「窮寡婦」,認為她做得不好;她自己都幾乎不夠用,為什麼還要施捨給別人呢?慈善始於家庭;或者,如果她要施捨,為什麼不施捨給她認識的窮人呢?她為什麼要把它帶到「銀庫」,讓大祭司處理呢?我們有理由擔心大祭司在處理這些錢時會偏袒。很少有人不會責備這位寡婦,因此我們不能期望找到會效法她的人;然而我們的救主稱讚她,因此我們確信她做得非常好,也非常明智。如果基督說「做得好」,誰說什麼都無關緊要;我們從中必須學習:

1. 「施捨」是一件極好的事,極蒙主耶穌喜悅;如果我們謙卑真誠地去做,祂會恩慈地悅納,儘管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沒有盡善盡美。

2. 那些只有「一點點」的人,也應當從「他們的一點點」中施捨。那些靠勞動維生,手頭拮据的人,也必須「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

3. 我們應當約束自己,克己,以便能更多地施捨給窮人;為了慈善,不僅要捨棄奢侈品,甚至要捨棄便利品。在許多情況下,我們應該犧牲自己,以供應他人的需要;這就是愛鄰舍如同自己。

4. 公共慈善事業應當受到鼓勵,因為它們會為國家帶來公共的祝福;儘管可能存在一些管理不善的情況,但這並不是我們不向其「捐獻」的充分理由。

5. 儘管我們在慈善方面只能施捨「一點點」,但如果這是根據我們的能力,並且是出於正直的心所施捨的,基督就會悅納,祂要求「照著人所有的,不是照著人所沒有的」;如果以正確的方式施捨,兩個小錢也會被算在帳上,如同兩個英鎊一樣。

6. 當我們不僅「盡力」施捨,而且「超過我們的能力」施捨時,這對慈善事業來說是極大的讚美,就像馬其頓的教會一樣,他們的「極窮困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哥林多後書8:2, 3。當我們能樂意地從自己必需的供應中為他人提供,就像撒勒法的寡婦為以利亞提供,基督為祂的五千位客人提供,並相信神會以其他方式供應我們時,「這是值得稱讚的」。

第13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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