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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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第十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章

本章記載:一、基督與法利賽人就離婚問題的爭辯(1-12節)。二、祂親切地接待被帶到祂面前蒙福的小孩子(13-16節)。三、祂考驗一位詢問如何承受永生的財主(17-22節)。四、祂藉此機會與門徒論及財富的危險(23-27節),以及為祂的緣故而貧窮的好處(28-31節)。五、祂再次預告門徒祂即將受苦和受死(32-34節)。六、祂勸告雅各和約翰,與其思想與祂一同作王,不如思想與祂一同受苦(35-45節)。七、祂醫治了瞎眼的乞丐巴底買(46-52節)。所有這些故事的實質內容,我們之前已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讀過。

離婚的教義

1 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祂那裡,祂又照常教訓他們。2 有法利賽人來問祂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試探祂。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一男一女。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8 二人成為一體。這以後,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9 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 到了屋裡,門徒就這事又問耶穌。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我們的主耶穌是一位巡迴的傳道者,祂不在一處久留,因為整個迦南地都是祂的「教區」或「牧區」,因此祂會走遍各處,向最偏遠角落的人傳授教導。這裡我們看到祂在猶太的「境界」,約旦河東岸,正如我們不久前在最西邊的推羅和西頓邊界發現祂一樣。祂的行程如同太陽的軌跡,其光熱無所不照。現在我們看到祂:

一、眾人聚集到祂那裡(1節)。無論祂在哪裡,人們都成群結隊地湧向祂;他們「又」來到祂那裡,就像祂以前在這些地方時一樣,而且「祂又照常教訓他們」。注: 傳道是基督恆常的實踐;這是祂慣常做的事,無論祂到哪裡,祂都「照常」行事。馬太福音記載「祂醫治他們」;這裡則說「祂教訓他們」:祂的醫治是為了證實祂的教義並推薦它,而祂的教義則是為了解釋和闡明祂的醫治。祂「又教訓他們」。注: 即使是那些已經蒙基督教導的人,也需要「再次」被教導。基督教義如此豐盛,總有更多可學之處;而我們如此健忘,需要被提醒我們已知的事。

二、法利賽人與祂爭辯。他們嫉妒祂屬靈事工的進展,竭盡所能地阻撓和反對,試圖轉移祂的注意力,使祂困惑,並使百姓對祂產生偏見。這裡有:

1. 他們提出一個關於離婚的問題(2節):「人休妻可以不可以?」如果這個問題是出於謙卑地渴望知道神在這件事上的心意,那會是個好問題;但他們提出這個問題是「試探祂」,尋找攻擊祂的把柄,並尋求機會使祂難堪,無論祂採取哪一邊的立場。傳道人必須提高警惕,以免在尋求建議的藉口下被設下陷阱。

2. 基督以一個問題回答他們(3節):「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祂這樣問他們,是為了表明祂對摩西律法的尊重,並表明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也是為了促使他們普遍而公正地尊重摩西的著作,並將其中一部分與另一部分進行比較。

3. 他們對摩西律法中關於離婚的明確記載給出了公正的說明(4節)。基督問:「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承認摩西只是「許」或「允許」人寫休書給妻子,並「休」她(申命記24:1)。「如果你們『要』這樣做,就必須『寫成書面』,親手交給她,然後休她,永不復合。」

4. 基督對他們問題的回答,祂堅持了祂先前在這件事上所闡明的教義(馬太福音5:32),即「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犯姦淫了」。為了闡明這一點,祂在這裡指出:

(1) 摩西在「律法」中允許離婚的原因,是他們不應當利用這種許可;因為這只是「因為你們的心硬」(5節),以免他們若不被允許休妻,就會殺害她們;因此,除了那些願意承認自己心硬到需要這種許可的人之外,沒有人可以休妻。

(2) 摩西在「歷史」中對婚姻制度的記載,提供了反對離婚的理由,這相當於禁止離婚。因此,如果問題是「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3節),答案必須是:「雖然摩西藉著一項暫時的規定允許猶太人離婚,但藉著一個永恆的理由,他禁止亞當和夏娃的所有後代離婚,這才是我們必須遵守的。」摩西告訴我們:

[1] 神造人是「造一男一女」;因此亞當不能休妻另娶,因為沒有其他人可娶,這暗示了祂所有的後代都「不可」這樣做。

[2] 當這一男一女藉著神的定規在聖潔的婚姻中結合時,律法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7節);這不僅暗示了關係的親密性,也暗示了它的永恆性;他要如此與妻子連合,以至於不可與她分離。

[3] 這種關係的結果是,雖然他們是「兩個人」,但他們是「一體」,他們是「一體了」(8節)。他們之間的結合是最親密的,正如哈蒙德博士所說,是神聖的,不可侵犯。

[4] 神自己「配合他們」;祂不僅作為創造者使他們彼此成為安慰和幫助,而且祂以智慧和良善定規那些如此結合的人,要彼此相愛,直到死亡將他們分開。婚姻不是人的發明,而是神的制度,因此必須虔誠遵守,而且更應如此,因為它是基督與祂教會之間奧秘而不可分離的聯合的預表。現在,從這一切,祂推斷人不可將神所配合的妻子「分開」。神自己所繫的紐帶,不可輕易解開。那些因任何過犯而休妻的人,應當好好想想,如果神也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們,他們會怎樣。參見以賽亞書50:1;耶利米書3:1。

5. 基督在屋裡私下與門徒討論這件事(10-12節)。他們有機會與基督私下交談,不僅關於福音的奧秘,也關於道德義務,以獲得進一步的滿足,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優勢。這裡只記載了基督在這件事上所立的律法——人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這是「辜負」他所休的妻子,這是對她的傷害,違背了他與她的契約(11節)。祂補充說:「妻子若離棄丈夫」,也就是說,經同意離開丈夫,並「另嫁」,她就「犯姦淫了」(12節),她說這是經丈夫同意的,這絲毫不能成為她的藉口。智慧和恩惠,聖潔和愛,若在心中掌權,就會使那些對肉體的心來說可能是沉重軛的誡命變得容易。

基督對小孩子的愛

13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門徒卻責備那些人。14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6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人們認為,留意小孩子是善良溫柔性情的表現,這在我們的主耶穌身上尤為顯著,這不僅鼓勵小孩子在年幼時就歸向基督,也鼓勵那些自覺軟弱、幼稚,並因諸多軟弱而無助無用,像小孩子一樣的成年人。這裡我們看到:

一、小孩子被帶到基督面前(13節)。他們的父母,或任何撫養他們的人,把他們帶到祂面前,要祂「摸他們」,以表示祂命令並賜福給他們。他們似乎不需要任何身體上的「醫治」,也無法被「教導」;但看來:

1. 那些照顧他們的人最關心的是他們的「靈魂」,他們更好的部分,這應當是所有父母為孩子們首要關心的事;因為那是主要的部分,如果他們的靈魂安好,他們就安好。

2. 他們相信基督的祝福會對他們的靈魂有益;因此他們把他們帶到祂面前,讓祂「摸」他們,知道祂能觸及他們的心,而父母對他們所說或所做的一切都無法觸及他們的心。我們現在可以將我們的孩子呈獻給在天上的基督,因為祂能從那裡以祂的祝福觸及他們,我們可以在此憑信心行事,相信祂恩惠的豐盛和廣闊,祂一直以來對信徒後裔所賜的恩惠的溫柔暗示,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條款,以及「給我們和我們的兒女」的應許,特別是那偉大的應許,要將祂的「靈澆灌我們的後裔」,將祂的「福」降在「我們的子孫」身上(以賽亞書44:3)。

二、門徒對帶孩子到基督面前的「阻撓」;「他們責備那些帶他們來的人」;好像他們確信自己知道夫子的心意,而祂最近才告誡他們不要「輕看這些小子」。

三、基督對此的「鼓勵」

1. 祂非常不滿門徒阻止他們;「耶穌看見就惱怒」(14節)。「你們這是什麼意思?你們要阻止我行善嗎?阻止我對下一代,對羊群中的小羊行善嗎?」如果門徒阻止任何人親自來到祂面前,或將他們的孩子帶到祂面前,基督會非常生氣。

2. 祂吩咐他們應當「被帶到祂面前」,不應有任何言語或行動阻礙他們;「讓小孩子」,一旦他們有能力,就「到我這裡來」,向我獻上他們的懇求,並從我這裡領受教導。小孩子們很早就帶著他們的「和散那」來到施恩寶座前,是受歡迎的。

3. 祂承認他們是祂教會的成員,就像他們曾是猶太教會的成員一樣。祂來是要在人間建立「神的國」,並藉此機會宣告,這個國度接納「小孩子」成為它的子民,並賦予他們作為子民的特權。不,神的國必須由這樣的人來維持:他們必須在年幼時就被接納進來,以便將來能為基督的名作見證。

4. 所有基督所承認和祝福的人,都必須具備小孩子般的性情和態度。我們必須「領受神的國,像小孩子一樣」(15節);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像小孩子對待父母、乳母和老師一樣,對基督和祂的恩典抱持這樣的態度。我們必須像孩子一樣「好問」,像孩子一樣學習(那是學習的年齡),在學習中必須「相信」——「Oportet discentem credere」(學習者必須相信)。孩子的心是白紙(tabula rasa——一張白板),你可以在上面寫任何東西;我們的心也必須如此,讓聖靈的筆在上面書寫。孩子們受管教;我們也必須如此。「主啊,祢要我做什麼?」我們必須像小撒母耳一樣領受神的國:「請說,僕人敬聽。」小孩子依賴父母的智慧和照顧,被抱在懷裡,去父母差遣他們的地方,接受父母為他們預備的一切;我們也必須如此領受「神的國」,謙卑地將自己交託給耶穌基督,並輕鬆地依賴祂,無論是力量和公義,還是教導、供應和產業。

5. 祂接納了這些孩子,並賜給他們所求的(16節);「祂抱著小孩子」,表示祂對他們的深切關懷;「給他們按手」,正如所求的,並「為他們祝福」。看祂如何超越這些父母的願望;他們懇求祂摸他們,但祂做得更多。

(1) 祂「抱著他們」。現在經文應驗了(以賽亞書40:11):「祂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曾幾何時,基督自己也被老西面抱在懷裡(路加福音2:28)。現在祂抱著這些孩子,沒有抱怨重擔(不像摩西被吩咐「抱著以色列,那任性的孩子,在懷裡,如同養育之父抱著吃奶的孩子」時那樣抱怨,民數記11:12),反而感到喜悅。如果我們以正確的方式將我們的孩子帶到基督面前,祂就會抱起他們,不僅在祂的能力和護理的臂膀中,也在祂的憐憫和恩典的臂膀中(如以西結書16:8);在他們下面是「永遠的膀臂」。

(2) 祂「給他們按手」,表示將祂的靈賜給他們(因為那是主的「手」),並將他們分別為聖歸給祂自己。

(3) 祂用祂來賜予的屬靈祝福「祝福」他們。如果我們的孩子能以「中保的祝福」為他們的產業,他們就是有福的。的確,我們沒有讀到祂為這些孩子施洗,洗禮作為進入教會的門戶,直到基督復活後才完全確立;但祂確認了他們可見的教會成員身份,並藉著另一個記號將那些祝福賜給他們,這些祝福現在被指定藉著洗禮,即應許的印記,傳達和賜予,這應許是「給我們」和「給我們的兒女」的。

一位有希望的青年未能進入天堂

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20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2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 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6 門徒就分外希奇,彼此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在神凡事都能。」28 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了。」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31 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一、這裡記載了基督與一位「青年」之間「充滿希望的相遇」;馬太福音19:20, 22說他是一位青年,路加福音18:18說他是一位「官」,一位有地位的人。這裡有些情節是馬太福音沒有的,這使得他向基督的請教顯得非常有希望。

1. 他「跑」來見基督,這表明他的謙卑;當他來到基督面前時,他放下了官員的莊重和氣派:他也因此顯出他的熱切和懇切;他「跑」得像一個「急切」的人,渴望與基督交談。他現在有機會就關乎他平安的事諮詢這位偉大的先知,他不想錯過這個機會。

2. 他是在基督「行路的時候」,在人群中來到祂面前的:他沒有像尼哥底母那樣堅持在夜間與祂私下交談,儘管他像尼哥底母一樣是個官,但「當他遇見祂在外面」時,他會「抓住」這個機會向祂請教,「並不羞恥」(雅歌8:1)。

3. 他「跪在祂面前」,表示他對祂這位從神而來的教師極大的尊重和敬畏,以及他渴望受祂教導。他向主耶穌屈膝,表明他不僅現在「向祂致敬」,而且將來也永遠「順服」祂;他「屈膝」,表明他打算「向祂屈服靈魂」。

4. 他向祂的請教是嚴肅而重要的:「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永生是他信仰的一部分,儘管當時撒都該人這個盛行的黨派否認它:他問他現在該做什麼才能永遠幸福。大多數人尋求今世可「得」的好處(詩篇4:6),「任何好處」;他卻尋求今世可「做」的好事,以便在來世享受最大的好處;不是「誰能使我們得見好處?」,而是「誰能使我們『行善』?」他尋求在「盡職」的道路上的「幸福」;所羅門所尋求的「至善」(summum bonum)是「世人所當行何事為美」(傳道書2:3)。現在這:

(1) 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它關乎永恆的事,以及他自己與這些事的關係。注: 當人們開始焦急地詢問他們該做什麼才能進入天堂時,那時才開始對他們抱有希望。

(2) 它是向正確的人提出的,一個完全適合回答它的人,因為祂自己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通往生命、永生的真道路;祂「從天上」來,目的首先是為我們「開闢」,然後是向我們「顯明」;首先是創造,然後是使人知道通往「天堂」的道路。注: 那些想知道他們該做什麼才能得救的人,必須歸向基督,並向祂請教;這是基督教獨有的特點,既顯示永生,也顯示通往永生的道路。

(3) 它是出於一個好的目的——為了受教。我們發現同一個問題被一位律法師提出,他不是「跪著」,而是站著(路加福音10:25),其目的不善,是為了找祂的麻煩;他「試探祂說:夫子,我當做什麼?」基督所看重的不是「好話」,而是「好意」。

5. 基督鼓勵了這次請教:

(1) 藉著「幫助他的信心」(18節)。他稱祂為「良善的夫子」;基督要他藉此明白,他認為祂是「神」,因為「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祂是獨一的,祂的名也是獨一的(撒迦利亞書14:9)。我們的英文單詞「God」無疑與「good」有親緣關係;正如希伯來人以祂的能力稱呼神為「Elohim」,強大的神;我們則以祂的良善稱呼祂為「良善的神」。

(2) 藉著「指導他的實踐」(19節):「遵守誡命」;「你曉得」它們是什麼。祂提到了第二誡的六條誡命,這些誡命規定了我們對鄰舍的責任;祂顛倒了順序,將第七誡放在第六誡之前,暗示「姦淫」的罪惡不亞於「殺人」。第五誡在這裡放在最後,作為應當特別記住和遵守的誡命,以使我們遵守其餘的誡命。我們的救主在這裡用「不可虧負人」代替了第十誡「不可貪戀」。Dr. Hammond說,「Me apostereses」的意思是:「你不可滿足於自己的所有,也不可藉著減少他人的財物來增加自己的財物。」這是一條公義的原則,不可藉著對他人造成錯誤或傷害來提升或豐富自己。

6. 這青年人為進入天堂開了一個好頭,他沒有公開嚴重地違反神的誡命。到目前為止,他能夠在某種程度上說(20節):「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他認為他遵守了,他的鄰舍也這麼認為。注: 對神律法的廣度和屬靈性質的無知,使人們認為自己的狀況比實際情況更好。保羅「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當他看到律法是「屬靈的」時,他看到自己是「屬肉體的」(羅馬書7:9, 14)。然而,能說自己沒有犯過可恥的罪的人,在通往永生的道路上比許多人走得更遠。但雖然我們「自己覺得沒有什麼可指責的,卻也不能因此稱義」(哥林多前書4:4)。

7. 基督對他有好感;「耶穌看著他,就愛他」(21節)。祂很高興發現他生活無過,也很高興看到他渴望知道如何活得更好。基督特別「喜歡」看到年輕人,以及富人,「詢問通往天堂的道路,臉朝著那裡」。

二、這裡記載了基督與這位青年人「悲傷的離別」。

1. 基督給了他一個考驗的命令,藉此可以顯明他是否真誠地以永生為目標,並為之努力:他似乎非常看重永生,如果真是這樣,他就是他應當成為的樣子;但他真的看重永生嗎?讓他接受試金石的考驗。

(1) 他能下定決心為基督的緣故「捨棄他的財富」嗎?他有很好的產業,現在,在基督教教會初創之際,情況的需要將要求那些有「田地」的人「賣掉它們,把錢放在使徒腳前」;他將如何處理這件事呢?(使徒行傳4:34, 35)。過了一段時間,因著道,患難和逼迫將會興起;他將被迫賣掉他的產業,或被奪走,他會喜歡這樣嗎?現在讓他知道最壞的情況;如果他不願意接受這些條件,就讓他放棄他的主張;早點放棄和晚點放棄一樣好。「去變賣你所有的」,超過你維持生計所需的一切;可能他沒有家庭要供養;因此讓他成為「窮人的父親」,讓他們成為他的繼承人。每個人都必須根據自己的能力救濟窮人,並在必要時樂意約束自己去這樣做。世上的財富賜給我們,不僅是作為「維持」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按著我們的地位所需的花費,而且是作為「恩賜」,要為我們在世上的偉大主人的榮耀而使用和運用,祂如此安排,使我們「常有窮人」與我們同在,作為祂的收款人。

(2) 他能下定決心為基督的門徒身份而經歷最艱難、代價最高的服事,並信靠祂在「天上」的報償嗎?他問基督他還應該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基督則問他是否真的像他看起來那樣堅信並高度重視永生。他真的相信天上有足夠的真財寶來彌補他為基督所放棄、所失去或所付出的一切嗎?他願意「憑信心」與基督打交道嗎?他能將他所有的一切都交託給祂嗎?他願意為期待將來的冠冕而忍受現在的十字架嗎?

2. 聽到這話,他便退縮了(22節);「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他很遺憾他不能以比捨棄一切跟從基督更輕鬆的條件來跟從祂;他不能「抓住」永生,同時也「抓住」他的世俗財產。但既然他不能達到門徒的條件,他也很誠實,沒有假裝要跟從;「他憂憂愁愁地走了」。這裡顯明了馬太福音6:24的真理:「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當他緊抓瑪門時,他實際上是「輕視」基督,所有那些將世界置於基督之上的人都是如此。他在市場上為他想要的東西出價,卻憂愁地走了,放棄了,因為他不能以自己的價格得到它。交易需要雙方同意。動機不是婚姻。毀掉這個青年人的是「他的產業很多」;因此「愚昧人的亨通害了他們」,那些在財富中度日的人被誘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或對他們的心說:「離開神吧」。

三、這裡記載了基督與門徒的談話。我們可能會希望基督能「軟化」那句話,那句話嚇跑了這位青年人,使他不敢跟從祂,並藉著解釋消除其嚴厲性:但祂知道所有人的心;祂不會因為他是一個「財主」和一個官員而勸他成為祂的跟從者;但如果他要走,就讓他走。基督不會強留任何人;因此我們沒有發現基督叫他回來,而是藉此機會教導門徒兩件事。

1. 那些擁有世上財富的人得救的困難;因為很少有人「有很多可放棄的」,卻能被說服為基督放棄,或將其用於行善。

(1) 基督在這裡肯定了這一點;祂「周圍一看」,看著祂的「門徒」,因為祂要他們都留意祂所說的話,好讓他們的判斷得到正確的引導,並糾正他們對世俗財富的錯誤觀念,他們往往過於看重財富;「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3節)。他們有許多誘惑要應對,許多困難要克服,這些困難並不存在於窮人的道路上。但祂解釋說(24節),祂稱門徒為「小子」,因為他們應當像孩子一樣受祂「教導」,並受祂「賜予」比這位青年人為緊抓財富而離開基督所放棄的更好的東西;而且祂曾說:「有錢財的人進天堂是何等的難哪!」;這裡祂告訴他們,危險並非來自他們「擁有」財富,而是來自他們「倚靠」財富,並將信心寄託在財富上,期望從財富中獲得保護、供應和產業;他們對他們的金錢說,他們只應對他們的神說:「你是我的指望」(約伯記31:24)。他們對世上的財富抱持這樣的價值觀,就永遠不會被引導對基督和祂的恩典抱持正確的價值觀。那些擁有再多財富,卻不「倚靠它們」,看到它們的虛空,以及它們完全不足以使靈魂幸福的人,已經克服了困難,可以輕易地為基督放棄它們:但那些擁有再少財富,如果他們將心放在那一點點上,並將幸福寄託於其中,那就會使他們遠離基督。祂以25節來強調這一點:「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就是『倚靠錢財』,或傾向於這樣做的人,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裡的比例似乎如此之大(儘管越大越符合其意圖),以至於有些人努力使駱駝和針眼更接近一點。

[1] 有些人想像耶路撒冷可能有一些小門或門戶,通常因其狹窄而被稱為「針眼」,駱駝除非卸下貨物並跪下,否則無法通過,就像創世記24:11中的駱駝一樣。因此,財主無法進入天堂,除非他願意放棄世俗財富的重擔,並謙卑地履行宗教義務,從而「從窄門」進入。

[2] 另一些人則認為,我們翻譯為「駱駝」的詞,有時指纜繩,雖然無法穿過針眼,但與之有很大的相似性。財主與窮人相比,就像纜繩與單線,更堅固,但不如單線柔韌,除非將其解開,否則無法穿過「針眼」。因此,財主必須從他的財富中解脫出來,然後才有希望,他可以一絲一絲地穿過針眼,否則他一無是處,只能在地上拋錨。

(2) 這個真理讓門徒非常驚訝;「門徒希奇祂的話」(24節)。他們「分外希奇」,彼此說:「這樣誰能得救呢?」他們知道猶太教師普遍的看法,他們認為神的靈選擇住在富人身上;不,他們知道舊約中有大量關於暫時好事的應許;他們也知道所有人都不是富人,就是渴望成為富人,而且富人有更多行善的機會,因此他們聽到富人進入天堂如此困難時感到驚訝。

(3) 基督藉著將其歸因於神的全能,使他們接受了這一點,即使是富人也能克服他們得救道路上的困難(27節)。

第10章_2

27);祂看著他們,為要吸引他們的注意,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富人無法憑藉自己的技巧或決心克服這些困難,但上帝的恩惠可以做到,因為在祂凡事都能。」如果義人尚且得救艱難,我們更可以這樣說富人;因此,當任何人進入天堂時,他們必須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祂在他們裡面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

2. 那些在世上只有一點財富,卻為基督捨棄的人,他們所得到的救恩是何等偉大。耶穌談到這點,是因為彼得提到他和其餘門徒為跟隨祂所捨棄的一切:「看哪,」(他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第28節)。基督說:「你們做得很好,最終會證明你們為自己做得很好;你們將得到豐厚的報償,不僅是你們這些只撇下了一點點的人將得到補償,而且那些擁有再多的人,即使像這個年輕人一樣,無法說服自己為基督放棄財富,他們也將得到遠超其價值的回報。」

(1) 假設所付出的代價非常巨大;祂具體列舉: [1] 世俗財富;這裡將房屋放在首位,田地放在末位:如果一個人放棄他的房屋(本應是他的居所)和他的田地(本應是他的生計),從而使自己成為乞丐和流浪者。這一直是受苦聖徒的選擇;告別房屋和田地,儘管它們是如此便利和令人嚮往,是祖先的產業,但他們選擇了來自天堂的房屋,以及聖徒在光明中的產業,那裡有許多住處。 [2] 親愛的親屬。父親和母親、妻子和兒女、弟兄和姊妹。在這些關係中,如同在任何屬世的福分中一樣,生命的安慰與之緊密相連;沒有這些,世界將是一片曠野;然而,當我們必須在捨棄這些或基督之間做出選擇時,我們必須記住,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比與任何受造物的關係更親近;因此,為了與祂保持親密,我們必須甘願與全世界斷絕關係,並像利未一樣對父母說:「我不認識你們。」一個好人堅貞的最大考驗是,當他對基督的愛與一種合法的愛,甚至是他應盡的愛發生衝突時。對這樣的人來說,為基督捨棄情慾是容易的,因為他內心有抵制情慾的力量;但為基督捨棄父親弟兄妻子,也就是捨棄他知道自己必須愛的人,卻是困難的。然而,他必須這樣做,而不是否認或不認基督。所付出的代價被認為是如此巨大;但這是為基督的緣故,為使祂得榮耀,也為福音的緣故,為使福音得以推廣和傳播。使人成為殉道者的不是受苦,而是緣由

因此,(2) 所得的益處將是巨大的。 [1] 他們今世必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姊妹;不是實物,而是等價之物。他一生將得到豐盛的安慰,足以彌補他所有的損失;他與基督的關係、他與聖徒的交通、以及他對永生的權利,都將成為他的弟兄姊妹房屋和一切。上帝的護理使約伯所得是原有的兩倍,但受苦的基督徒將在聖靈的安慰中得到百倍,使他們受造物的安慰更加甘甜。但請注意,馬可福音在此補充:「帶著逼迫。」即使他們因基督而得益,他們仍應預期為祂受苦;直到他們進入天堂,才能脫離逼迫。不,逼迫似乎在這裡被列為今世的所得之一;因為你們蒙恩,不僅是信基督,而且是為祂的名受苦;然而這還不是全部, [2] 他們將在來世得永生。如果他們今世得百倍,人們會認為他們不應再期望更多。然而,彷彿那只是小事,他們還將額外得到永生;這比他們所有損失的萬倍還要多,是萬萬倍。但因為他們談論了太多,而且確實有些過分地談論為基督撇下一切,祂告訴他們,雖然他們是首先蒙召的,但將有在他們之後蒙召的門徒,他們將被置於他們之前;就像使徒保羅,他是未到產期而生的,卻比所有其他使徒勞苦更多(林前15:10)。那時,在前的在後在後的在前

基督預言祂的受苦 32 他們在路上,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驚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34 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吐唾沫在他臉上,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35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成就。」 36 耶穌說:「你們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37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38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39 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40 只是坐在我的右邊和左邊,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41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42 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43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44 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45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這裡有: 一、基督預言祂自己的受苦;祂多次強調這一點,儘管在門徒耳中聽起來非常刺耳和不悅。 1. 在此可見祂何等勇敢;當他們上耶路撒冷去時,耶穌在前頭走,如同我們救恩的元帥,如今要藉著苦難得以完全(第32節)。祂如此表明自己樂意繼續祂的使命,即使到了最艱難的部分。現在時候近了,祂說:「看哪,我來了」;祂非但沒有退縮,反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奮勇向前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驚奇。他們開始思考,當他們去耶路撒冷時,自己將面臨何等迫在眉睫的危險;那裡的公會對他們的主和他們是何等惡毒;他們一想到這事就戰兢。因此,為了鼓勵他們,基督在前頭走。「來吧,」祂說,「你們的主冒險,你們當然也會冒險。」默想:當我們看到自己即將進入苦難時,看到我們的主走在我們前面,是令人鼓舞的。或者,祂在前頭走因此他們驚奇;他們驚訝於祂何等歡樂和敏捷地前行,儘管祂知道自己將去受苦和死亡。默想:基督在為我們救恩的使命上所展現的勇氣和堅定,是,也將是祂所有門徒的驚奇。

2. 在此可見祂的門徒何等膽怯和懦弱;他們跟從的時候,就害怕,為自己害怕,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危險;他們這樣害怕,理應感到羞恥。他們主的勇氣本應激勵他們。

3. 在此可見祂如何平息他們的恐懼。祂沒有試圖讓事情看起來比實際更好,也沒有用祂可能逃脫風暴的希望來餵養他們,而是再次告訴他們祂以前常說的將要發生在祂身上的事。祂知道最壞的情況,因此如此大膽地前行,祂也要讓他們知道最壞的情況。來吧,不要害怕;因為: (1) 無法補救,事情已定,無法避免。 (2) 只有人子將受苦;他們受苦的時候現在還沒有到,祂現在將為他們的安全作預備。 (3) 祂將要復活;祂受苦的結果將對祂自己是榮耀的,對所有屬祂的人都是有益的(第33、34節)。基督受苦的方式和細節在這裡比其他任何預言都更詳細地預言——祂將首先被猶大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將定祂死罪,但因沒有處死祂的權力,將把祂交給外邦人,交給羅馬政權,他們將戲弄祂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臉上,並殺害祂。基督對自己的死,以及所有加重其痛苦的情況,都有完美的預知;然而祂仍然如此勇敢地去面對。

二、祂責備兩位門徒的野心勃勃的請求。這個故事與馬太福音20:20所記載的大致相同。只是那裡說他們是藉著母親提出請求,這裡說他們是自己提出請求;她引薦他們,呈上他們的請願書,然後他們附和並同意。默想: 1. 一方面,有些人不使用,另一方面,有些人卻濫用基督在禱告中給予我們的巨大鼓勵。祂說:「祈求,就給你們」;祈求祂所應許的偉大之事,是值得稱讚的信心;但這些門徒對他們的主提出如此無限的要求,卻是應受責備的僭越:「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成就。」我們最好讓祂為我們做祂認為合適的事,祂將做的比我們所能求的更多(弗3:20)。

2. 我們必須謹慎,不要輕易做出籠統的應許。基督不願承諾為他們做他們所要求的一切,而是想知道他們到底想要什麼:「你們要我為你們做什麼?」祂要他們繼續他們的請求,好讓他們為此感到羞恥。

3. 許多人因對基督國度的錯誤觀念而陷入網羅,彷彿祂的國度屬於這世界,像世上掌權者的國度一樣。雅各和約翰推斷,如果基督復活,祂必是君王;如果祂是君王,祂的使徒必是貴族,其中一人願作王國的首位貴族,另一人次之,就像約瑟在法老宮中,或但以理在大流士宮中一樣。

4. 世俗的榮耀是閃耀之物,基督自己的門徒也曾多次被其光芒所迷惑。然而,為善應比顯赫居首位更受我們關心。

5. 我們的軟弱和短視在禱告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當我們向神說話時,因著對祂和對我們自己的黑暗,我們無法安排我們的言語。規定神是愚蠢的,順服神是智慧的。

6. 基督的旨意是我們要為受苦作準備,並將報償之事交給祂。祂不需要像亞哈隨魯王那樣被提醒祂子民的服事,祂也絕不會忘記他們信心的工作和愛心的勞苦。我們的關心必須是,我們要有智慧和恩惠知道如何與祂一同受苦,然後我們就可以信靠祂以最好的方式預備我們如何與祂一同作王,以及何時、何地、我們的榮耀程度將如何。

三、祂責備其餘門徒為此感到不安。他們開始惱怒雅各、約翰(第41節)。他們生氣他們追求優先權,不是因為這與基督的門徒身份極不相稱,而是因為他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得到。當犬儒學派的第歐根尼踩踏亞歷山大的腳墊,說:「我踐踏亞歷山大的驕傲」時,他被及時地糾正:「但你自己的驕傲更大。」同樣,這些門徒在對雅各和約翰的野心感到不悅時,也暴露了他們自己的野心;基督藉此機會警告他們,以及所有在福音事工中的繼承者,要警惕這種野心(第42-44節)。祂以親切的方式叫他們來,在責備他們野心的時候,給他們樹立了謙卑的榜樣,並教導他們絕不要讓門徒與他們保持距離。祂向他們表明:

1. 統治在世上普遍被濫用(第42節);那些似乎統治外邦人,擁有統治者名號和頭銜的人,他們操權管束他們,這就是他們所研究和追求的一切,與其說是保護他們,為他們的福祉作預備,不如說是操權管束他們;他們要人順從,旨在專橫,凡事都要隨己意。我如此願,我如此命,我的意願就是我的律法。他們關心的是,他們能從臣民那裡得到什麼來維持自己的奢華和威嚴,而不是他們能為臣民做什麼。

2. 因此,這不應被引入教會;「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那些將被置於你們照管之下的人,必須像羊在牧人照管之下,牧人要牧養他們,餵養他們,並作他們的僕人,而不是像馬在馭者指揮之下,馭者驅使他們,鞭打他們,並從他們身上榨取價值。那些渴望為大為首,將自己推入世俗尊嚴和統治的人,他必作眾人的僕人,在所有有智慧和良善的人眼中,他將是卑微和可鄙的;凡自高的,必降為卑。」或者更確切地說,「那些想真正為大為首的人,他必須盡力為所有人行善,必須屈身於最卑微的服事,並在最艱難的服事中勞苦。那些不僅將來會最受尊榮,而且現在也最受尊榮的人,是那些最有用的人。」為了使他們相信這一點,祂以自己的榜樣為他們作示範(第45節);「人子首先順服最大的艱難和危險,然後才進入祂的榮耀,你們怎能期望以其他方式達到呢?或者期望比祂有更多的安逸和榮耀呢?」 (1) 祂取了僕人的形像,來不是受人的服事,被人服侍,而是服事人,等候施恩。 (2) 祂順服至死,順服死亡的權勢,因為祂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為好人的益處而死,我們豈不應當努力為他們的益處而活嗎?

巴底買的眼睛被開啟 46 他們來到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討飯。 47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48 有許多人責備他,叫他不要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啊,可憐我吧!」 49 耶穌就站住,吩咐叫他過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啦。」 50 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 51 耶穌對他說:「你要我為你做什麼?」瞎子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52 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心救了你。」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這段故事與馬太福音20:29等處的記載一致。只是那裡提到兩個瞎子;這裡和路加福音18:35只提到一個:但如果有兩個,那就有一個。這裡提到這個瞎子的名字,他是一個瞎眼乞丐,很多人談論他;他名叫巴底買,意思是底買的兒子;有些人認為這意味著瞎子的兒子;他是瞎子父親的瞎子兒子,這使得情況更糟,醫治更為奇妙,也更適合預表基督恩惠在那些不僅生來是瞎子,而且生於瞎子家庭的人身上所行的屬靈醫治。

一、這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就像我們這裡的乞丐一樣。默想:那些因上帝護理而無法靠自己勞動謀生,又沒有其他生存方式的人,是最適合施捨的對象;應當特別關心他們。

二、他向主耶穌呼求憐憫:「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苦難是憐憫的對象,他將自己悲慘的境況呈獻給大衛的孫子的憐憫,關於大衛的孫子,聖經預言說,當祂來拯救我們時,「瞎子的眼睛必睜開」(賽35:5)。在來到基督面前尋求幫助和醫治時,我們應當將祂視為所應許的彌賽亞,是憐憫和恩惠的受託者。

三、基督鼓勵他希望得到憐憫;因為祂站住,吩咐叫他過來。當我們停下來做一件善事時,絕不能認為這是我們路途上的阻礙。那些起初曾勸阻他的人,現在或許就是那些向他傳達基督恩慈呼召的人:「放心,起來!他叫你啦;如果他叫你,他就會醫治你。」默想:基督給予我們來到祂面前的恩慈邀請,是我們希望如果來到祂面前就能順利,並得到我們所求之物的巨大鼓勵。讓有罪的、空虛的、受試探的、飢餓的、赤身的,都放心,因為祂呼召他們得到赦免、得到供應、得到幫助、得到飽足、得到遮蓋,為他們成就他們情況所需的一切。

四、於是,這個可憐的人盡快來到基督面前;他丟下他那件寬鬆的外衣,來到耶穌那裡(第50節);他丟棄了所有可能使他跌倒,或以任何方式阻礙他來到基督面前,或延遲他行動的東西。那些想來到耶穌面前的人,必須丟棄自己自足的衣服,必須脫去所有自以為是的觀念,並且必須擺脫一切重擔,以及那像長袍一樣容易纏累他們的罪(來12:1)。

五、他所懇求的特別恩惠是,他的眼睛能看見;這樣他就能夠工作謀生,不再成為別人的負擔。能夠自食其力是一件非常值得嚮往的事;當上帝賜予人肢體和感官時,人若因自己的愚蠢和懶惰而使自己實際上瞎眼瘸腿,那是可恥的。

六、他得到了這個恩惠;他的眼睛被開啟了(第52節);馬可福音在此補充了兩點,暗示: 1. 基督如何使這成為對他雙重的恩惠,將榮耀歸於他的信心:「你的信心救了你」;對基督作為大衛的子孫的信心,以及對祂憐憫和能力的信心;不是你的懇求,而是你的信心,使基督動工,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基督使你的信心動工。那些藉著我們的信心所得到的供應,是最令人安慰的。 2. 他如何使這成為對自己雙重的恩惠;當他得了視力後,他就在路上跟隨耶穌。藉此他表明他已完全痊癒,不再需要人引導,而是可以自己行走;藉此他也證明了他對基督恩慈的感恩之心,當他得了視力後,他如此使用它。僅僅來到基督面前尋求屬靈醫治是不夠的,當我們被醫治後,我們必須繼續跟隨祂;這樣我們才能榮耀祂,並從祂那裡領受教導。那些擁有屬靈視力的人,在基督身上看到那種美,將有效地吸引他們奔向祂

第11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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