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內容包括: 一、基督在山上變像(1-13節)。 二、門徒未能趕出污鬼,基督卻趕出了一個孩子身上的污鬼(14-29節)。 三、基督預言自己的受苦與受死(30-32節)。 四、基督責備門徒爭論誰為大(33-37節);並責備約翰禁止奉基督之名趕鬼卻不跟從他們的人(38-41節)。 五、基督與門徒論及絆倒小子們的危險(42節),以及放縱自己內在的罪惡,使自己跌倒的危險(43-50節)。其中大部分經文已在馬太福音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中出現。
變像
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帶著能力降臨。」 2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領他們上了一座高山,獨自在那裡;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 3 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 4 又有以利亞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和耶穌說話。 5 彼得對耶穌說:「拉比,我們在這裡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6 彼得不知道說什麼才好,因為他們甚是懼怕。 7 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又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 8 門徒忽然周圍一看,不再見一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那裡。 9 他們下山的時候,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10 門徒將這話存記在心,彼此議論「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 11 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12 耶穌說:「以利亞固然先來,復興萬事;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他要受許多苦害,被人輕慢嗎? 13 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隨意待他,正如經上所指著他的話。」
這裡有: 一、基督的國度即將來臨的預言(1節)。所預言的是: 1. 神的國度將會降臨,並且會以可見的方式降臨:彌賽亞的國度將藉著徹底毀滅阻礙其發展的猶太政權而建立在世上;這是神在人間國度的復興,這國度因著猶太人和外邦人可悲的墮落而幾乎失落。 2. 它將帶著能力降臨,以致能自行開路,並擊潰一切反對勢力。當神對釘死基督的猶太人施行報應,並征服外邦世界的偶像崇拜時,它就帶著能力降臨了。 3. 它將在當時在場的一些人活著的時候降臨:「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它。」這與馬太福音24:34所說的「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是同一意思。那些當時與基督站在一起的人將會看見它,而其他人卻無法辨識它是神的國度,因為它不是帶著可觀察的現象降臨的。
二、基督變像中那國度的一個預示,發生在基督說出那預言的六天之後。他已開始向門徒預告他的死與受苦;為了避免他們因此跌倒,他讓他們瞥見他的榮耀,以顯示他的受苦是自願的,以及他位格的尊貴與榮耀將賦予這些受苦何等的能力,並防止「十字架的絆腳石」。 1. 這發生在「一座高山」上,就像摩西在西奈山頂與神對話,以及他從毗斯迦山頂眺望迦南地一樣。傳統認為基督變像是在他泊山頂;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詩篇89:12「他泊和黑門都因你的名歡呼」的經文就應驗了。萊特富特博士指出,我們最後一次發現基督的地方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那裡離他泊山很遠,他寧願認為那是一座約瑟夫所提及的、靠近該撒利亞的高山。 2. 變像的見證人是彼得、雅各和約翰;這三位是要「在地上作見證」的,與摩西、以利亞和「從天上來的聲音」這三位從上頭作見證的相呼應。基督沒有帶所有的門徒同去,因為這件事必須極其保密。正如有些特殊的恩惠是賜給門徒而非世人,同樣也有一些是賜給某些門徒而非其他門徒的。所有的聖徒都是「親近基督」的子民,但有些人則躺在他的懷中。雅各是十二門徒中第一個為基督殉道的,而約翰則活得比他們都久,成為這榮耀的最後一位目擊者;他作見證(約翰福音1:14):「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彼得也如此(彼得後書1:16-18)。 3. 變像的方式:「他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他以不同於往常的方式顯現。這是外在形狀的改變,本質保持不變,這是一個神蹟。但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即本質改變而所有外在形狀保持不變,並非神蹟,而是欺詐和騙術,是基督從未行過的工作。看哪,當神樂意尊榮人體時,人體能產生何等大的變化,就像他在復活時將尊榮聖徒的身體一樣。他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這種變化很可能是「漸進的」,從榮耀到榮耀,因此門徒一直注視著他,他們擁有最清晰、最確鑿的證據,證明這榮耀的顯現正是蒙福的耶穌本人,其中沒有任何幻象。約翰似乎在約翰一書1:1中提到了這一點,當時他談到「生命之道」是他們「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他的「衣服放光」;因此,儘管他的衣服可能顏色暗淡,甚至黑色,但現在卻「極其潔白如雪」,超越了漂布匠所能達到的潔白程度。 4. 他在榮耀中的同伴是摩西和以利亞(4節);他們顯現「和耶穌說話」,不是為了「教導」他,而是為了「為他作見證」,並「受他教導」;由此可見,榮耀的聖徒之間存在著交談和互動,他們有我們不明白的交談方式。摩西和以利亞生活在相隔遙遠的時代,但在天堂這並不構成障礙,在那裡「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也就是說,在基督裡都是一樣的。 5. 門徒看到這景象、聽到這對話所感受到的極大喜悅,由彼得代表其餘的人表達出來:「他說:『拉比,我們在這裡真好!』」(5節)。儘管基督變了形像,並與摩西和以利亞交談,他仍然允許彼得與他交談,並像往常一樣與他親近。注意:我們的主耶穌,在他的高升和榮耀中,絲毫沒有減少他對子民的屈尊俯就的慈愛。許多人在他們顯赫時,要求朋友保持距離;但即使是對榮耀的耶穌,真正的信徒也能坦然無懼地親近他,並與他自由交談。即使在這天上的對話中,彼得也有機會插話;他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我們在這裡真好!讓我們搭棚吧;讓這裡成為我們永遠的安息之所。」注意:蒙恩的靈魂認為「與基督相交是好的」,親近他是好的,與他「在山上」是好的,即使那是一個寒冷而孤獨的地方;在這裡遠離世界,獨自與基督同在是好的:如果與變像的基督在山上與摩西和以利亞同在是好的,那麼與榮耀的基督在天堂與所有聖徒同在將是何等的好!但請注意,當彼得主張留在這裡時,他忘記了基督的存在和使徒們在百姓中間傳道是何等需要。就在此時,其他門徒非常需要他們(14節)。注意:當我們境況良好時,我們很容易忘記他人,在我們「享受」的豐盛中忘記我們弟兄的「需要」;彼得將與神私下相交置於公共效用之上,這是一個弱點。保羅寧願「活在肉身」,也不願離開到榮耀的山上(儘管那遠比這好),當他看到教會需要時(腓立比書1:24-25)。彼得談到為摩西、以利亞和基督搭三座不同的棚,這設計不佳;因為律法、先知和福音之間有如此完美的和諧,一座棚就能容納他們所有;他們和睦同居。但無論他說了什麼不合適的話,都可以原諒,因為他們都「甚是懼怕」;而他自己「不知道說什麼才好」(6節),不知道這事的結局會如何。 6. 從天上來的聲音,是基督中保職分的證明(7節)。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並成為他們的庇護所。彼得曾談到為基督和他的朋友搭棚;但「他還說話的時候」,看哪,他的計劃是如何被取代的;這雲彩對他們來說,代替了棚屋作為他們的庇護所(以賽亞書4:5);當他「說」他的棚屋時,神創造了他的「非人手所造的」棚屋。現在從這雲彩中(這雲彩只是彼得所說「極大的榮光」的一個陰影,從那裡發出「這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神承認並接納他為他的愛子,並樂意在基督裡接納我們;我們就必須承認並接納他為我們所愛的救主,並將自己交給他來管理。 7. 這異象既然只是為了引出聲音,當聲音發出後,異象就消失了(8節);「門徒忽然周圍一看」,像驚訝的人一樣,想看看他們在哪裡,一切都消失了,「不再見一人」。以利亞和摩西都從視線中消失了,只剩下耶穌和他們在一起,而且他沒有變像,而是像往常一樣。注意:當非凡的喜樂和安慰離開靈魂時,基督並不會離開它。儘管更明顯、更令人陶醉的交通可能會被收回,但基督的門徒始終擁有並將擁有他平常的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正是我們必須依賴的。讓我們感謝神賜予「日用的飲食」,而不是期望在天堂之外有持續的盛宴。 8. 這裡有基督和他的門徒下山時的對話。 (1) 他囑咐他們要將這事保密,直到他「從死裡復活」,這將完成他神聖使命的證明,然後這事必須與其他證據一起提出(9節)。此外,他當時處於謙卑的狀態,不希望任何公開引人注目的事與這種狀態不符;因為他凡事都要適應這種狀態。這種對門徒的緘默命令,對他們也有益處,可以防止他們誇耀自己被允許的親密關係,以免他們因「啟示的豐盛」而「自高自大」。對一個人來說,被限制不能講述自己的晉升是一種磨練,可能有助於隱藏他的驕傲。 (2) 門徒不明白「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他們無法形成彌賽亞會死的任何概念(路加福音18:34),因此他們願意認為他所說的「復活」是比喻性的,是指他從目前卑微的狀態上升到他們所期望的尊貴和統治。但如果真是這樣,這裡還有另一件事困擾著他們(11節);「文士為什麼說,在彌賽亞按舊約預言所定的次序顯現他的榮耀之前,以利亞必須先來?」但以利亞已經走了,摩西也走了。現在引起這個困難的原因是,文士教導他們期待以利亞本人,而預言所指的是「有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的人。注意:誤解聖經是接受真理的一大障礙。 (3) 基督給了他們關於以利亞預言的鑰匙(12-13節);「的確有預言說以利亞會來,並且會『復興萬事』,使一切歸於正軌;而且(儘管你們不明白)經上也預言『人子』必須『受許多苦害』,『被人輕慢』,必須成為人的羞辱,被百姓藐視:儘管文士沒有告訴你們,但『聖經』有說,你們有充分的理由期待那事,就像期待另一件事一樣,不應該『如此奇怪』;但至於以利亞,我告訴你們『他已經來了』;如果你們稍加思考,就會明白我指的是誰,就是那個他們『隨意待他』的人;」這非常適用於他們對施洗約翰的惡劣對待。許多古人,以及天主教作家普遍認為,除了施洗約翰以以利亞的心志來臨之外,以利亞本人也將與以諾一起在基督第二次顯現之前出現,屆時瑪拉基的預言將比在施洗約翰身上得到更完全的應驗。但這是一種毫無根據的幻想;真正的以利亞,以及所應許的真正彌賽亞,都已經來了,我們不應再期待「別的」。這些話「正如經上所指著他的話」,並非指他們「隨意待他」(那是在括號中),而僅指他的來臨。他已經來了,並且已經按照「經上所指著他的話」行事。
趕出污鬼
14 耶穌到了門徒那裡,看見有許多人圍著他們,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 15 眾人一見耶穌,都甚希奇,就跑上前去問他的安。 16 耶穌問他們說:「你們和他們辯論的是什麼?」 17 眾人中有一個人回答說:「夫子,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裡來,他被啞巴鬼附著。 18 無論在哪裡,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吐白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 19 耶穌說:「唉!這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 20 他們就帶了他來。他一見耶穌,鬼便叫他重重地抽瘋,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吐白沫。 21 耶穌問他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了?」回答說:「從小的時候。 22 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 23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24 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25 耶穌看見眾人都跑上來,就斥責那污鬼說:「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身上出來,再不要進去!」 26 那鬼叫了一聲,使孩子重重地抽了一陣瘋,就出來了。孩子好像死了,以致許多人說:「他死了。」 27 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 28 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私下問他:「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他去呢?」 29 耶穌說:「非用禱告和禁食,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
這裡記載了基督趕出一個孩子身上污鬼的故事,比馬太福音17:14等處記載得更為詳細。請注意: 一、基督回到門徒那裡,發現他們陷入困境。他放下榮耀的衣袍,回來照看他的家人,並詢問他們的近況。基督在天上的榮耀並沒有使他忘記地上教會的事務,他以「極大的謙卑」來探訪(14節)。他來得非常及時,當時門徒正陷入困境,寸步難行;文士,那些對他和他門徒都懷有深仇大恨的人,已經佔了上風。一個被鬼附的孩子被帶到他們那裡,他們卻無法趕出污鬼,於是文士就嘲笑他們,並批評他們的夫子,得意洋洋,彷彿勝利已屬於他們。他「看見文士和他們辯論」,在眾人面前,其中有些人可能因此開始動搖。就像摩西下山時,發現以色列營地一片混亂一樣;基督和摩西很快就被想念了。基督的歸來無疑受到門徒的熱烈歡迎,卻不受文士的歡迎。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歸來令百姓非常驚訝,他們或許正準備說:「至於這位耶穌,我們不知道他怎麼樣了」;但當「他們看見他」再次來到他們面前時,他們「都甚希奇」(有些抄本補充說,「kai exephobethesan」——「他們也懼怕」);他們「跑上前去」(有些抄本將「prostrechontes」讀作「proschairontes」——「向他祝賀」,或歡迎他),向他問安。他們很高興見到他,這很容易理解;但為什麼他們「甚希奇,都甚希奇」呢?很可能他的臉上還保留著一些不尋常的特徵;就像摩西下山時「臉上發光」,使百姓「不敢靠近他」(出埃及記34:30)。或許基督的臉也有些許如此;至少,他看起來沒有「疲憊」,反而顯露出驚人的活力和精神,這讓他們「驚訝」。
二、困擾門徒的案件被帶到他面前。他問文士,他知道文士總是「煩擾」他的門徒,並在每個場合「戲弄」他們:「你們和他們辯論的是什麼?現在的爭執是什麼?」文士沒有回答,因為他們因他的出現而感到困惑;門徒也沒有回答,因為他們得到了安慰,現在把一切都交給了他。但孩子的父親說明了情況(17-18節)。 1. 他的孩子被「啞巴鬼」附著;他患有癲癇病,發作時「說不出話」;他的情況非常悲慘,因為無論鬼在哪裡捉弄他,鬼都「撕裂」他,使他抽搐劇烈,幾乎把他撕成碎片;而且,這對他自己來說非常痛苦,對周圍的人來說也很可怕,他「口吐白沫,咬牙切齒」,像一個痛苦萬分的人;儘管發作很快過去,但卻使他虛弱不堪,以致他「身體枯乾」,瘦骨嶙峋;他的肉體「枯乾」;這個詞的意思是詩篇102:3-5。這對一個慈愛的父親來說是持續的痛苦。 2. 門徒無法給他任何幫助;「我請過他們把鬼趕出去」,就像他們趕出許多鬼一樣,他們也樂意這樣做,但「他們卻是不能」;因此你來得正是時候;「夫子,我帶了他到你這裡來。」
三、他責備他們所有人(19節);「唉!這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哈蒙德博士認為這是對門徒說的,責備他們沒有運用他所賜給他們的能力,因為他們沒有「禁食」和「禱告」,就像他在某些情況下指示他們做的那樣。但惠特比博士認為這是對文士的責備,他們因門徒的這次失敗而得意洋洋,並希望藉此擊敗他們。他稱他們為「不信的世代」,並說他厭倦了「與他們同在」,厭倦了「忍耐」他們。我們從未聽過他抱怨:「我在這卑微的境況中要到幾時呢?我還要忍受什麼?」而是:「我在這些『不信』的人中間要到幾時呢?我還要忍耐他們到幾時呢?」
四、孩子被帶到基督面前時的悲慘狀況,以及父親對此的悲痛描述。孩子一見基督,就發作了;「鬼便叫他重重地抽瘋,在他裡面翻騰,攪擾他」(哈蒙德博士語);彷彿魔鬼要向基督挑戰,希望也能勝過他,並儘管他反對,仍要佔據。孩子「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吐白沫」。我們可以作另一種解釋——魔鬼狂怒,並且有更大的憤怒,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了」(啟示錄7:12)。基督問:「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了?」看來這病已久;他「從小的時候」就得了(21節),這使得情況更加悲慘,治療更加困難。我們生來都是「悖逆之子」,邪靈在這樣的人身上「運行」,從小就如此;因為「愚昧繫在孩子的心裡」,除了基督的大能恩惠,沒有什麼能將它趕出去。
五、孩子的父親懇切地請求基督醫治(22節);「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注意:魔鬼的目標是毀滅那些他所統治和作工的人,並「尋找可吞吃的人」。但是,「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那個麻風病人對基督的能力有信心,但對他的意願卻加上了「若」(馬太福音8:2);「你若肯,你就能。」這個可憐的人將自己交託給基督的善意,但對他的能力卻加上了「若」,因為他的門徒奉他的名趕鬼,卻在這個案例中束手無策。因此,基督的榮耀因他門徒的困難和愚蠢而受損。
六、基督對他請求的回應(23節);「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裡, 1. 他默默地責備了他信心的軟弱。受苦者將問題歸咎於基督的能力,「你若能做什麼」,並反思門徒能力的不足;但基督將問題轉向他,讓他質疑自己的信心,並要他將失望歸咎於信心的不足;「你若能信」。 2. 他恩慈地鼓勵了他強烈的渴望;「凡事都能」,對「相信神全能的人」來說,凡事都顯得可能,因為對神來說,凡事都能;或者,「凡事都能」將藉著神的恩惠,為那些相信神應許的人成就,這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注意:在與基督的交往中,我們的相信被賦予了極大的重要性,並被應許了極大的恩典。你能信嗎?你敢信嗎?你願意將你的一切都交託給基督嗎?將你所有的屬靈事務交託給他,並為他冒險你所有的世俗事務嗎?你心裡能做到這一點嗎?如果能,那麼,儘管你曾是個大罪人,你仍有可能與神和好;儘管你卑微不配,你仍有可能進入天堂。你若能信,「你那剛硬的心有可能被軟化,你的屬靈疾病有可能被治癒;而且,儘管你軟弱,你仍能堅持到底。」
七、這個可憐人因此所作的「信心告白」(24節);他喊著說:「主啊,我信!」我完全相信你的能力和你的憐憫;我的醫治不會因缺乏信心而受阻;「主啊,我信!」他補充了一個禱告,祈求恩典使他能更堅定地信賴他所得到的基督拯救能力和意願的保證;「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注意: 1. 即使那些藉著恩典能說「主啊,我信」的人,也有理由抱怨自己的不信;他們不能像應有的那樣輕易地將基督的話應用到自己和自己的情況上,也不能那麼愉快地依賴它。 2. 那些抱怨不信的人,必須仰望基督,祈求恩典來「幫助」他們對抗不信,而他的恩典「必」夠他們用。「幫助我的不信,幫助我得到赦免,幫助我得到對抗不信的能力;用你的恩典彌補我信心的不足,你的能力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八、孩子的醫治,以及孩子身上這狂暴魔鬼的被制服。基督「看見眾人都跑上來」,期待看到這場技能較量的結果,因此不再讓他們懸而未決,而是「斥責那污鬼」;「不潔淨的靈」,其他地方也應如此翻譯。請注意: 1. 基督對這不潔淨的靈發出的命令是什麼?「你這聾啞的鬼」,你使這可憐的孩子又聾又啞,但你自己卻要「聽」你的判決,無法「說」任何反對的話,「立刻從他身上出來,再不要進去!」讓他不僅擺脫這次發作,而且他的發作永遠不再復發。注意:基督所醫治的人,他醫治得徹底。撒旦可能會「自己出去」,但仍會重新佔據;但如果基督「趕出」他,他就會「把他」趕出去。 2. 不潔淨的靈如何反應?他變得更加狂暴,他「叫了一聲」,並「使孩子重重地抽了一陣瘋」,在離開時給了他這樣一個猛烈的抽搐,以致他「好像死了」;他如此不願放棄佔據,如此被基督的超凡能力激怒,如此惡毒地對待孩子,如此渴望殺死他。許多人說:「他死了。」因此,靈魂在撒旦權勢被打破時所經歷的動盪,或許暫時令人恐懼,但卻為持久的安慰打開了大門。 3. 孩子是如何完全恢復的(27節)?「耶穌拉著他的手」,「kratesas」——「緊緊抓住他」,並有力地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恢復了健康,一切都好了。
九、他向門徒解釋他們為何不能趕出這個污鬼。他們私下「問」他「為什麼他們不能」,以便他們下次可以彌補不足之處,並且不再如此公開蒙羞;他告訴他們(29節),「非用禱告和禁食,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無論這種鬼與其他鬼之間實際存在什麼差異,都沒有顯著的差異,只是這個不潔淨的靈「從小」就佔據了這個可憐的病人,這加強了他的勢力,鞏固了他的控制。當「惡習」因長期習慣而根深蒂固,並開始以時效為由辯護時,就像「慢性病」一樣「難以治癒」。古實人能改變他的皮膚嗎?門徒不應認為他們的工作總是如此輕而易舉;有些事奉要求他們付出超乎尋常的努力;但基督只需一句話就能做到,而他們必須藉著「禱告和禁食」才能成就。
責備使徒
30 他們離開那裡,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 31 因為他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 32 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33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 34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 35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 36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著他,對他們說: 37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38 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39 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的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 40 不與我們作對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這裡有: 一、基督預言自己即將受苦。他比平常更快地「經過加利利」,並且「不願意人知道」(30節);因為他曾在他們中間行了許多大能和善工,卻是徒然,所以他們將不再被邀請去觀看這些事並從中受益,就像他們以前那樣。他受苦的時候臨近了,因此他願意暫時隱居,只與門徒交談,為即將到來的考驗預備他們(31節)。他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31節),這是出於神確定的旨意和預知,「他們要殺害他」。如果他被交在魔鬼手中,魔鬼會折磨他,那就不那麼奇怪了;但「人」,這些有「理性」和應有「愛心」的人,竟然對「人子」如此惡毒,他來是為了救贖和拯救他們,這真是不可思議。但仍然值得注意的是,當基督談到他的死時,他總是談到他的復活,這消除了他自己的羞辱,也應該消除門徒的悲傷。但他們「不明白這話」(32節)。這些話本身很清楚,但他們無法接受這件事,因此他們會認為這些話有他們不明白的神秘意義,而且他們「不敢問他」;這不是因為他難以親近,或對諮詢他的人嚴厲,而是因為他們不願知道真相,或者因為他們預料會因不願接受真相而受到責備。許多人因羞於詢問而保持無知。
二、他責備門徒自高自大。當他來到迦百農時,他私下問門徒他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33節)。他很清楚爭論是什麼,但他想「從他們口中」知道,並希望他們承認自己的錯誤和愚蠢。注意: 1. 我們都必須預期主耶穌會要求我們交代,在我們這過渡和考驗的狀態中,在路上發生了什麼事。 2.
第9章_2
我們必須特別為我們彼此之間的言談負責;因為我們將憑著自己的話語被稱義或被定罪。3. 正如我們在路途上彼此的其他言談一樣,尤其是我們的爭論,都將被重新審視,我們也將為此負責。4. 在所有的爭論中,基督必定會與祂的門徒清算他們關於優先權和優越感的爭論:這正是這裡爭論的主題,即「誰將為大」(第34節)。沒有什麼比渴望世上的高位並為此爭論,更與基督國度的兩大律法、祂學校的教訓以及祂榜樣的指示——即謙卑與愛——背道而馳了。祂抓住一切機會來制止這種不良習性,因為它不僅源於對祂國度錯誤的理解,以為祂的國度屬於這個世界,而且它直接傾向於貶低福音的榮耀,敗壞福音的純潔,祂也預見這將成為教會的禍害。現在,(1) 他們願意「掩蓋這個錯誤」(第34節);他們「默不作聲」。正如他們不願「詢問」(第32節),因為他們羞於承認自己的無知,同樣在這裡他們不願「回答」,因為他們羞於承認自己的驕傲。(2) 祂願意糾正他們的這個錯誤,並使他們轉變為更好的性情;因此祂「坐下」,以便就此事與他們進行莊嚴而充分的談話;祂「叫了十二個門徒來」,並告訴他們:[1] 雄心壯志和對尊榮與統治的渴望,非但不能使他們在祂的國度中獲得高位,反而會推遲他們的高升;「若有人願意為首,他必作末後的」;那自高自大的,必降為卑,人的「驕傲」必使他們「降為低」。[2] 在祂之下,沒有什麼高位可得,只有更多勞苦和謙卑的機會和義務;「若有人願意為首」,當他為首時,他必須更加勤奮,為每個人服務。那渴望監督職分的人,是渴望一件善工,因為他必須像使徒保羅一樣,更加豐盛地勞苦,使自己成為「眾人的僕人」。[3] 那些最謙卑、最捨己的人,最像基督,也將最蒙祂溫柔的認可。祂用一個記號教導他們:「祂抱起一個孩子」,這孩子身上沒有驕傲和野心。「看哪,」祂說,「凡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那些謙卑、溫柔、和善的人,是我將認可、支持並鼓勵其他人也這樣做的人,我將把對他們所做的視為對我所做的;我的父也必如此,因為那樣「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這將歸算到他的帳上,並連本帶利地償還。
三、祂責備他們「輕視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當他們爭論誰為大時,他們不允許那些不與他們交通的人有任何地位。請注意:
1. 約翰向祂報告,他們曾阻止一個人奉基督的名行事,因為他不屬於他們的團體。雖然他們羞於承認自己爭奪高位的行為,但他們似乎誇耀這種權力的行使,並期望他們的夫子不僅會為此辯護,還會稱讚他們;他們希望祂不會責備他們渴望為大,因為他們會這樣運用權力來維護神聖團體的榮譽。約翰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他卻不跟從我們」(第38節)。(1) 奇怪的是,這個不是基督公開門徒和跟隨者的人,竟然有能力奉祂的名「趕鬼」,因為這似乎是祂所呼召的人所獨有的(ch. vi. 7)。但有些人認為他是施洗約翰的門徒,他使用彌賽亞的名,不是指祂已經來臨,而是指祂即將來臨,卻不知道耶穌就是祂。更可能的是,他使用耶穌的名,相信祂是基督,就像其他門徒一樣。為什麼他不能從基督那裡領受那樣的能力呢?基督的「靈」像風一樣,「隨己意吹」,而不需要像使徒那樣的外在呼召?或許還有許多這樣的人。基督的恩惠不受限於有形教會。(2) 奇怪的是,一個奉基督的名「趕鬼」的人,卻沒有加入使徒,與他們一同跟隨基督,反而繼續「與他們分離」行事。我不知道有什麼能阻止他跟隨他們,除非他捨不得撇下一切來跟隨他們;如果是這樣,那是一個不好的原則。這件事看起來不對勁,因此門徒「禁止他」像他們一樣使用基督的名,除非他像他們一樣跟隨基督。這就像約書亞對伊利達和米達在營中說預言,卻沒有與其他人一同到會幕門口所提出的動議:「我主摩西,禁止他們」(Num. xi. 28);「制止他們,使他們閉口,因為這是分裂。」我們就是這樣容易想像,那些不「與我們」一同跟隨基督的人,根本就沒有跟隨基督,那些不像我們一樣行事的人,什麼都做得不好。但「主認識屬祂的人」,無論他們分散何處;這個例子給了我們一個必要的提醒,要小心,以免我們因過度熱心於教會的合一,以及我們確信是正確和美好的事物,而反對那些可能以另一種方式擴展教會和促進其真正利益的事物。2. 祂為此責備他們(第39節);耶穌說:「不要禁止他,也不要禁止任何這樣行的人。」這就像摩西對約書亞的制止:「你為我的緣故嫉妒嗎?」注:那美好且行善的事,不應被禁止,即使其行事方式存在一些缺陷或不規則。「趕鬼」,從而摧毀撒旦的國度,奉「基督的名」行事,從而承認祂是神所差來的,並將榮耀歸給祂作為恩惠的源頭,傳講棄絕罪惡,傳講高舉基督,這些都是美好的事,非常美好的事,不應僅僅因為他們「不與我們一同跟隨」而禁止任何人。如果「基督被傳開,保羅為此歡喜,並且還要歡喜,即使他因此被遮蔽」(Phil. i. 18)。基督給了兩個理由,說明為什麼不應禁止這樣的人。(1) 因為我們不能假設任何奉基督的名行神蹟的人會褻瀆祂的名,就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確實有些人「奉基督的名趕鬼」,但在其他方面卻是「作惡的人」;但他們並沒有「說基督的壞話」。(2) 因為那些在交通上有所不同,卻同意在基督的旗幟下與撒旦爭戰的人,應該彼此視為同一陣營,儘管存在這種差異。那「不反對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至於基督與別西卜之間的大爭論,祂曾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Matt. xii. 30)。那不承認基督的,就是承認撒旦。但對於那些承認基督的人,即使不在相同的環境中,即使「不與我們」一同跟隨祂,我們也必須認為,雖然他們與我們不同,但他們不反對我們,因此是「幫助我們的」,我們不應阻礙他們的效用。
寧願受苦也不犯罪。 41 凡為你們的名是屬基督的緣故,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必不能失去他的賞賜。 42 凡使這些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 43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寧可殘廢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進入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 44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45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寧可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入那不滅的火裡。 46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47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你寧可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48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49 因為人人必用火煉,凡祭物必用鹽醃。 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在這裡,一、基督應許所有以任何方式善待祂門徒的人必得賞賜(第41節);「凡為你們的名是屬基督的緣故,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必不能失去他的賞賜。」注:1. 基督徒的榮耀和幸福在於他們「屬於基督」,他們已將自己與祂聯合,並蒙祂認可;他們穿著祂的制服,是祂家庭的僕人;不,他們關係更密切,他們是「祂身體的肢體」。2. 那些屬於基督的人,有時可能會陷入困境,以至於樂於得到「一杯冷水」。3. 在基督的窮人困苦時幫助他們,是一件善行,必有好的回報;祂悅納並將賞賜。4. 對基督的窮人所施的恩惠,必須是「為祂的緣故」,並「因為他們屬於祂」;因為這才是使恩惠聖潔,並在神眼中賦予其價值的。5. 這是一個理由,說明我們不應輕視和阻礙那些為基督國度利益服務的人,即使他們在每件事上與我們的想法和方式不同。這句話在這裡作為一個理由,說明那些奉基督的名趕鬼的人不應被阻礙,即使他們不跟隨祂;因為(正如懷特比博士所解釋的)「不僅是你們這些我常伴的門徒所做的偉大而傑出的事工蒙我悅納,即使是最小程度的真誠信心和基督徒的行為,只要足以表達最微小的善意,例如為我的門徒倒一杯水,因為他是我的門徒,都將蒙悅納和賞賜。」如果基督將「對我們的善意」視為「對祂的服事」,我們就應該將「對祂的服事」視為「對我們的善意」,並鼓勵他們,即使是那些不與我們一同跟隨的人所做的。
二、祂威脅那些「使祂的小子跌倒」的人,那些故意成為他們犯罪或困擾的原因的人(第42節)。凡使任何真基督徒憂傷的,即使他們是最軟弱的,凡阻礙他們「進入」神的道路,或使他們在這些道路上「進步」灰心和受阻的,凡阻止他們行善,或引誘他們犯罪的,那「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他的懲罰將非常大,他靈魂的死亡和毀滅將比身體的這種死亡和毀滅更可怕。參見Matt. xviii. 6。
三、祂警告所有跟隨祂的人要小心,不要毀滅自己的靈魂。這種愛心必須從自己開始;如果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做任何阻礙他人行善和導致他們犯罪的事,那麼我們更必須小心避免任何會使我們偏離職責或引導我們犯罪的事;而那樣的事,無論對我們多麼寶貴,我們都必須捨棄。這在馬太福音中出現過兩次(ch. v. 29, 30 和 ch. xviii. 8, 9)。這裡更詳細、更迫切地強調了這一點;這確實需要我們認真對待,因為它被如此強調。請注意:
1. 假設的情況,即我們自己的「手」、「眼」或「腳」使我們跌倒;我們所縱容的不潔「敗壞」對我們來說像眼睛或手一樣寶貴,或者對我們來說像眼睛或手一樣的東西,已經成為一種無形的「誘惑」或犯罪的「原因」。假設所愛的人成了罪,或者罪成了所愛的人。假設我們無法保留對我們寶貴的東西,但它會成為一個陷阱和絆腳石;假設我們必須捨棄它,否則就必須捨棄基督和良心。
2. 在這種情況下所規定的職責;「剜出眼睛,砍下手腳」,治死那最愛的私慾,殺死它,釘死它,餓死它,不為它預備什麼。讓那些曾經是「可愛」的偶像,被拋棄為「可憎」之物;遠離那誘惑,即使它再令人愉悅。腐爛的部分必須切除,以保全整體。Immedicabile vulnus ense recidendum est, ne pars sincera trahatur——無法治癒的傷口必須用刀切除,以免健康的部位受到感染。我們必須使自己痛苦,以免使自己毀滅;必須捨己,以免被毀滅。
3. 這樣做的必要性。肉體必須被治死,我們才能「進入永生」(第43、45節),進入神的國(第47節)。雖然,藉著離棄罪惡,我們現在可能會感到自己好像「瘸腿」和「殘廢」(這似乎是對自己的強迫,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一些不適),但這是為了「生命」;人所擁有的一切,都會為生命付出:這是為了「國度」,「神的國」,我們無法以其他方式獲得;這些「瘸腿」和「殘廢」將是「主耶穌的印記」,將在那個國度中成為「榮譽的傷疤」。
4. 不這樣做的危險。事情歸結為:要麼罪惡死去,要麼我們死去。如果我們把這個「大利拉」放在懷裡,它會背叛我們;如果我們被罪惡「統治」,我們將不可避免地被它「毀滅」;如果我們必須保留我們的「兩隻手」、「兩隻眼」和「兩隻腳」,我們就必須與它們一同「被丟在地獄裡」。我們的救主經常從地獄的痛苦來敦促我們的職責,如果我們繼續犯罪,我們就會陷入其中。這裡三次重複這些話語,帶著何等恐怖的強調:「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這些話語引自賽六十六24。(1) 罪人自己良心的反省和責備是「那不死的蟲」;它將像蟲子附著在屍體上,吞噬它,永不離開,直到它完全被吞噬。兒子,要記得,這將使這條蟲子啃噬;那句話(箴五12、23)「我何等恨惡訓誨!」將會多麼可怕地咬噬。那成為這條蟲子食物的靈魂,不死;而這條蟲子在其中滋生,與它合一,因此它也不死。被定罪的罪人將永遠指責、定罪和責備自己愚蠢的行為,這些行為現在無論他們多麼喜愛,最終都會「像蛇一樣咬人」,「像毒蛇一樣刺人」。(2) 神的忿怒附著在有罪和污穢的良心上,是「那不滅的火」;因為這是永生神、永恆神的忿怒,落在祂手中是可怕的事。被定罪的罪人靈魂上沒有恩典之靈的運行,因此沒有什麼能改變燃料的性質,它必須永遠保持可燃;也沒有基督功勞的應用在他們身上,因此沒有什麼能平息或熄滅火的猛烈。懷特比博士指出,地獄永恆的痛苦不僅是基督教會的恆常信仰,也是猶太教會的恆常信仰。約瑟夫斯說,法利賽人認為惡人的靈魂將「受永遠的懲罰」;並且為他們預備了「永遠的監獄」。斐羅說,惡人的懲罰是「永遠活著,永遠死去」,並且「永遠在永不停止的痛苦和悲傷中」。
最後兩節經文有些難懂,解經家對其意義意見不一;「因為人人」一般而言,或者更確切地說,每一個被丟入地獄的人,都將「用火煉,凡祭物必用鹽醃」。因此,「你們裡頭應當有鹽」。[1] 摩西律法規定,每一樣祭物都必須「用鹽醃」,不是為了「保存」它(因為它要立即被燒盡),而是因為它是神餐桌上的食物,沒有肉是不加鹽吃的;在素祭中特別要求這樣做(利二13)。[2] 人的本性是「敗壞的」,因此被稱為「肉體」(創六3;詩七十八39),必須以某種方式「用鹽醃」,才能成為獻給神的祭物。他們稱魚(我想還有其他東西)的「醃製」為「處理」。[3] 我們主要關心的是,將自己「活祭」獻給神的恩典(羅十二1),為了蒙悅納,我們必須「用鹽醃」,我們敗壞的情慾必須被制服和治死,我們的心靈必須有恩典的滋味。因此,外邦人的「獻上」或「獻祭」被稱為「蒙悅納的,因為被聖靈潔淨」,就像祭物被「用鹽醃」一樣(羅十五16)。[4] 那些擁有恩典之鹽的人,必須顯明他們擁有它;他們「裡頭有鹽」,心中有活潑的恩典原則,它能除去所有敗壞的性情,以及靈魂中所有傾向於「腐敗」並會「冒犯」我們的神或我們自己良心的事物,就像無味的肉一樣。我們的「言語」必須「常常帶著恩典,用鹽調和」,使「污穢的言語」不從我們口中發出,我們厭惡它,就像我們厭惡把腐爛的肉放進嘴裡一樣。[5] 正如這恩典之鹽能使我們自己的良心無可指摘,它也能使我們與他人的交談如此,使我們不冒犯基督的任何小子,而是「彼此和睦」。[6] 我們不僅要有這恩典之鹽,而且必須永遠保持它的味道和滋味;因為如果這「鹽失了味」,如果一個基督徒背離了他的基督教信仰,如果他失去了它的滋味,不再受它的能力和影響,什麼能使他恢復,或者「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這在馬太福音五13中說過。[7] 那些不將自己「活祭」獻給神恩典的人,將永遠成為獻給祂公義的「垂死」祭物,既然他們不願歸榮耀給祂,祂就必在他們身上得榮耀;他們不願被神聖恩典的「鹽」醃製,不願讓它制服他們敗壞的情慾,不,他們不願順服這操作,無法忍受那些必須腐蝕掉驕傲肉體的腐蝕劑,對他們來說,這就像砍掉一隻手,或剜出一隻眼;因此在地獄裡,他們將「用火煉」;火炭將「散佈」在他們身上(結十2),像鹽撒在肉上,還有「硫磺」(伯十八15),就像火和硫磺降在所多瑪一樣;他們所享受的快樂將「像火一樣吞噬他們的肉體」(雅五3)。現在治死肉體的痛苦,與不治死肉體的懲罰相比,就像「醃製」與「燃燒」一樣。既然祂說地獄的「火」將「不滅」,但可能會有人反駁說燃料不會永遠持續,祂在這裡暗示,藉著神的能力,它將永遠持續;因為那些「被丟入地獄」的人,會發現火不僅具有鹽的「腐蝕」性質,還有其「保存」性質;因此它被用來表示「持久」的事物:鹽的「約」是「永遠的」約,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使她成為神聖報應的永恆紀念碑。現在,既然這必將是那些不將肉體與其情慾和私慾釘死的人的命運,那麼,我們既知道「主的這可畏」,就當被「說服」去這樣做。
第10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