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記載:一、基督將群鬼從被附者身上趕出,並允許牠們進入豬群(1-20節)。二、基督在前往使睚魯女兒復活的路上,醫治了患血漏的婦人(21-43節)。這三個神蹟的故事我們在馬太福音中已經讀過(太八28等;太九18等),但在此處有更詳盡的記載。
趕出群鬼
1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2 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3 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4 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5 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6 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7 大聲喊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9 耶穌問他說:「你叫甚麼名字?」他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10 他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11 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正在吃食。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去,附著牠們。」13 耶穌准了牠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群;豬群就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14 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出來,要看是甚麼事。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著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16 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17 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18 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1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20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在此,我們看到基督如何制伏那壯士,並隨己意處置他,以顯明祂比那壯士更強大。祂是在渡過風暴之後,來到「海那邊」成就此事;祂在那裡的任務是將這可憐的受造物從撒但手中拯救出來,完成後便返回。同樣地,祂從天上降到地上,又在風暴中返回,為要從魔鬼手中救贖人類的餘民,儘管只是「一小群餘民」,祂卻不認為自己的辛勞是「白費的」。馬太福音記載有「兩個」被鬼附的人;這裡則說是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如果確實有兩個,那麼一個也包含在其中,馬可福音並未說「只有一個」;因此,這種差異不應使我們感到困擾;很可能其中一人比另一人更為顯著,並說出了那些話。現在,請注意以下幾點:
一、這可憐受造物的悲慘境況。他受「污鬼」的權勢轄制,魔鬼佔據了他,其結果不像許多人那樣是沉默的憂鬱,而是狂暴的瘋癲;他瘋狂地咆哮;他的情況似乎比基督所醫治的任何被附者都更糟。
1. 他「常住在墳塋裡」,住在死人的墓地中。他們的墳墓位於城外,「荒涼之地」(伯三14);這給了魔鬼極大的優勢,因為「孤單的人有禍了」。或許魔鬼驅使他到「墳塋」,是為了讓人們以為死者的靈魂變成了鬼魔,並造成了這些禍害,藉此為自己開脫。觸摸墳墓會使人污穢(民十九16)。「污鬼」驅使人進入「污穢」的群體,藉此繼續佔據他們。基督藉著將靈魂從撒但的權勢中拯救出來,就是「將活人從死人中救拔出來」。
2. 他非常強壯且難以管束;「沒有人能捆住他」,正如為了他們自身的益處和他人安全,精神錯亂者需要被捆綁一樣。不僅繩索無法捆住他,連「鐵鍊」和「腳鐐」也無效(3、4節)。那些「需要被」如此「捆綁」的人,其境況極其可悲,在世上所有可憐的人中,他們最值得同情;但他的情況最糟,因為魔鬼在他裡面如此強大,以至於他無法被「捆綁」。這描繪了魔鬼在其中掌權的靈魂的悲慘境況;那些「悖逆之子」,那污鬼在他們裡面運行。一些臭名昭著的頑固罪人就像這個瘋子;所有人都像「馬和騾子」,需要「用嚼環和韁繩勒住」;但有些人像「野驢」,不願被如此勒住。律法的誡命和咒詛如同「鐵鍊」和「腳鐐」,用來約束罪人脫離邪惡的行徑;但他們「掙斷這些繩索」,這證明了魔鬼在他們裡面的權勢。
3. 他對自己和周圍的人來說都是一種恐懼和折磨(5節)。魔鬼對那些被牠「擄掠」的人來說是個「殘酷」的主人,一個徹頭徹尾的暴君;這個可憐的受造物「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要麼是哀嘆自己悲慘的境況,要麼是對上天發怒和憤恨。精神錯亂的人常常傷害和毀滅自己;當理性「被」廢黜,撒但「被」加冕時,人是甚麼呢?巴力崇拜者在狂熱中「砍自己」,就像這個瘋子一樣。神的聲音是:「不可傷害自己」;撒但的聲音是:「盡你所能地傷害自己」;然而神的道卻被藐視,撒但的卻被聽從。或許他「用石頭砍自己」只是用他赤腳跑過的尖銳石頭割傷自己的腳。
二、他向基督的懇求(6節);「他遠遠地看見耶穌」,當耶穌上岸時,他「就跑過去拜他」。他通常會「帶著怒氣」衝向別人,但他卻「帶著敬畏」跑向基督。這是基督無形之手所成就的,是鐵鍊和腳鐐無法做到的;他的狂怒突然被制止了。甚至魔鬼,在這個可憐的受造物裡面,也被迫在基督面前戰兢,並向祂屈膝:或者,更確切地說,這個可憐的人來「敬拜基督」,因為他意識到自己需要祂的幫助,撒但在他裡面和對他的權勢,在那一刻被暫停了。
三、基督吩咐污鬼離開的命令(8節);「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當基督使他能夠「跑過去拜他」時,祂使這個人渴望得到解脫,然後祂就施展能力來解救他。如果基督「在我們裡面」動工,使我們真心祈求從撒但手中得釋放,祂就會「為我們」成就那釋放。這是一個例子,說明基督「吩咐污鬼」的權柄和能力,而牠們也「順從祂」(可一27)。祂說:「從這人身上出來吧!」基督福音的目的是「將」污鬼「從」人的靈魂中「趕出」;「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好讓聖靈進入,佔據人心,並在其中掌權。」
四、魔鬼對基督的懼怕。那「人跑過去拜基督」;但卻是那人裡面的魔鬼「大聲喊叫」(藉著那可憐人的舌頭),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7節)。就像另一個污鬼一樣(可一24)。
1. 牠稱神為「至高神」,超越一切其他神祇。藉著「至高者」(Elion)這個名字,神在腓尼基人和其他與以色列接壤的國家中「被認識」;魔鬼也用這個名字稱呼祂。
2. 牠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注意,從最壞的口中說出最好的話,這並非奇事。有一種說法是,除了「藉著聖靈」之外,沒有人能達到(林前十二3);然而,污鬼也能以某種方式說出。不能憑人的隨意言論來判斷人;但「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口頭上的虔誠是容易的。最會說話的偽君子也說不出比稱耶穌為神的兒子更好的話,然而魔鬼卻這樣做了。
3. 牠否認對基督有任何意圖;「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不需要你,我對你沒有任何要求;我不想與你有任何瓜葛;我「不能」在你面前站立,也「不願」跌倒。」
4. 牠懇求基督的憤怒;「我指著你懇求」,也就是說,「我懇切地懇求你,憑著一切神聖的,我為神緣故懇求你,藉著神的允許,我才佔據了這個人,即使你把我從這裡趕出去,也請你「不要叫我受苦」,不要阻止我在別處作惡;雖然我知道我「被判刑」了,但請不要把我「送」到黑暗的鎖鏈中,也不要阻止我「來回遊走,吞噬」。」
五、基督向這污鬼詢問牠的名字。這在馬太福音中沒有記載。基督問牠:「你叫甚麼名字?」並非基督不知道所有「墮落的」星辰,就像祂知道「晨星」的名字一樣;但祂要求這樣做,是為了讓旁觀者感受到那些惡毒的陰間靈魂的龐大數量和權勢,他們有理由如此感受,因為答案是:「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羅馬軍團的士兵,有人說有六千人,也有人說有一萬二千五百人;但羅馬軍團的數目,就像我們這裡的團一樣,並非總是一成不變。現在這暗示著魔鬼,陰間的權勢,
1. 是「軍事權勢」;軍團是武裝士兵的數目。魔鬼與神和祂的榮耀、基督和祂的福音、人類和他們的聖潔與幸福作戰。牠們是我們必須「抵擋」和「摔跤」的對象(弗六12)。
2. 牠們「數量眾多」;牠「承認」,或者說牠「誇耀」:「我們多的緣故」;彷彿牠希望自己「多到」連基督自己也無法應付。有多少背叛的靈魂,都是神和人的仇敵;這裡竟然有一個軍團駐紮在一個可憐的受造物裡面,對抗基督!有許多人起來攻擊我們。
3. 牠們「同心合意」;牠們是「許多」魔鬼,卻是「一個軍團」,參與同一邪惡的事業;因此,法利賽人認為撒但趕出撒但,並自相分爭的詭辯,是完全沒有根據的。這個軍團中沒有「一個」背叛其餘的,因為牠們都異口同聲地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4. 牠們「非常強大」;誰能抵擋「一個軍團」呢?我們憑自己的力量無法與屬靈的仇敵匹敵;但「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我們將能夠「抵擋牠們」,即使牠們是軍團。
5. 牠們之間有「秩序」,就像「軍團」一樣;有「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這暗示著有較低級別的;「魔鬼」和牠的天使;「龍」和牠的;魔鬼之王和牠的臣民:這使得這些仇敵更加可怕。
六、這個軍團的請求,就是基督允許牠們進入一群豬裡,那群豬正在「山坡上吃食」(11節),就是那些被鬼附者常出沒的山區(5節)。牠們的請求是:
1. 牠們「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10節);不僅是不要「將」牠們「交」給或「囚禁」在牠們的陰間監獄裡,從而「時候未到就叫牠們受苦」;而是不要「將」牠們「驅逐出」那個地方,儘管基督完全有理由這樣做,因為在這個可憐的人身上,牠們對那個地方造成了如此大的恐懼和許多禍害。牠們似乎對「那個地方」有特殊的感情;或者,更確切地說,對它有特殊的惡意;而且,允許牠們「在全地」來回「遊走」(伯一7)並不足夠,除非允許牠們在「那些山區」放牧(伯三十九8)。但牠們為何要留在「那個地方」呢?格羅修斯說,因為「那個地方」有許多「背道的猶太人」,他們已經將自己排除在神的聖約之外,因此將撒但的權勢交給了牠們。有些人則認為,牠們藉著經驗了解了那個地方人民的性情和習俗,就能更有效地藉著試探來傷害他們。
2. 牠們懇求基督允許牠們「進入豬群」,藉著毀滅豬群,牠們希望對那個地方所有人的靈魂造成更大的傷害,而不是進入任何特定人的身體,因此牠們沒有請求這樣做,因為牠們知道基督不會允許。
七、基督允許牠們進入豬群,以及豬群因此立即被毀滅。「耶穌准了牠們」(13節),祂沒有禁止或限制牠們,祂讓牠們隨心所欲。因此,祂要讓格拉森人看到魔鬼是多麼強大和惡毒的仇敵,好讓他們因此被引導與基督為友,因為唯有祂能控制和戰勝牠們,並且祂已經證明了這一點。污鬼立即「進入豬群」,豬群在律法上是不潔淨的動物,天生喜歡「在泥裡打滾」,這是最適合牠們的地方。那些像豬一樣,喜歡沉溺於感官情慾「泥沼」的人,是撒但合適的居所,就像巴比倫一樣,是「一切污穢之靈的巢穴」,是「一切污穢可憎之鳥的籠子」(啟十八2),正如純潔的靈魂是聖靈的居所一樣。魔鬼進入豬群的結果是,牠們立刻「都瘋了」,並衝下鄰近的海裡,全部淹死了,約有「二千」頭。那被附的人只「砍自己」,因為神曾說:「他是在你手中,只是要存留他的性命。」但這表明,如果沒有受到這樣的限制,那可憐的人會「淹死自己」。看哪,我們多麼虧欠神的護理和好天使的服事,使我們免受惡靈的侵害。
八、這一切的消息立即傳遍了整個地方。「放豬的」趕緊去告訴主人,報告他們所看管的豬群的情況(14節)。這吸引了人們聚集,來看發生了甚麼事:
1. 當他們看到那可憐的人被奇妙地醫治時,他們因此對基督產生了「敬畏」(15節)。他們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並且非常清楚地認出他,因為他們曾多次被他嚇到;現在他們看到他「坐著,穿著衣服,心裡明白過來」,同樣感到驚訝;當撒但被趕出去後,他立刻恢復了正常,成了他自己。注意,那些莊重、清醒,按規矩和深思熟慮生活的人,藉此顯明藉著基督的能力,魔鬼在他們靈魂中的權勢已被打破。看到這一幕「使他們害怕」;這使他們震驚,並迫使他們承認基督的能力,以及祂「值得敬畏」。
2. 當他們發現他們的豬群失蹤時,他們因此對基督產生了「厭惡」,並希望祂離開而不是留下;他們央求祂「離開他們的境界」,因為他們認為祂所能做的任何好事都不足以彌補他們失去這麼多豬的損失,也許是肥豬,準備上市的。現在魔鬼得到了牠們想要的;因為這些惡靈最有效地控制罪惡靈魂的手段,莫過於對世界的愛。他們害怕如果基督留在他們中間,會受到進一步的懲罰,然而,如果他們願意放棄他們的罪,祂會賜予他們生命和幸福;但是,由於不願放棄他們的罪或他們的豬,他們寧願拋棄他們的救主。那些寧願放棄卑賤的私慾,也不願放棄在基督裡的權益和對祂的期望的人,就是這樣做的。他們本應這樣推理:「如果祂對魔鬼和所有受造物都有這樣的能力,那麼與祂為友是好的;如果魔鬼被允許留在『我們的境界』(10節),那麼我們也懇求『祂』留在這裡,因為唯有祂能控制牠們。」但是,他們卻希望祂離得更遠。肉體的心對神公義的審判做出如此奇怪的誤解;他們非但沒有因此被驅使歸向祂,反而將祂推得更遠;儘管祂曾說:「不要惹我發怒,我就不傷害你們」(耶二十五6)。
九、那可憐的人得釋放後的行為。
1. 他「懇求和基督同在」(18節),或許是害怕惡靈再次抓住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從祂那裡接受教導,不願留在那些希望祂離開的異教徒中間。那些從惡靈中得釋放的人,不能不渴望與基督相識和相交。
2. 基督「不許」他與祂同去,免得顯得炫耀,並讓他知道祂可以在遠處保護和教導他。此外,祂還有其他工作要他去做;他必須「回家去,到他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他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他,都告訴他們」;好讓基督得榮耀,他的鄰居和朋友得造就,並被邀請相信基督。他必須特別注意基督的「憐憫」而不是祂的「能力」,因為這是祂特別引以為榮的;他必須告訴他們主在祂的苦難中對他有何等大的「憐憫」。
3. 那人滿心歡喜地,在整個地方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20節)。這是我們對基督和對弟兄們所欠的債,好讓祂得榮耀,他們得造就。看看其結果是甚麼;「眾人就都希奇」,但很少有人更進一步。許多人不能不驚奇於基督的作為,卻沒有像他們應當的那樣,「追隨祂而驚奇」。
醫治血漏
21 耶穌又坐船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正在海邊上。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了,看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23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她就必活了。」24 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25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26 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反倒更重了。27 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28 因為她心裡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29 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在身子上覺得病已經好了。30 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31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32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33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34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你的病都好了。」
格拉森人既然要求基督離開他們的境界,祂就沒有久留,而是立刻像來時一樣,坐船回到「那邊去」(21節),那裡「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注意,如果有些人拒絕基督,總有其他人會接受祂,並歡迎祂。一個被輕視的福音會「渡過水面」,去到會得到更好接待的地方。現在,在許多向祂求助的人中,
一、有一個人公開地來為他生病的孩子求醫治;而且他不是別人,正是「管會堂的人」之一,一個在會堂崇拜中主持的人,或者,有些人認為,是每個城市都有的公會法庭的二十三位審判官之一。馬太福音沒有提到他的名字,這裡記載他名叫「睚魯」(或作「雅珥」,士十3)。他雖然是個官長,卻以極大的謙卑和敬畏向基督求助;「他看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尊榮祂,視祂為一個真正比他所顯現的更偉大的人;他以極大的懇切「再三地求他」,像一個真心實意的人,一個不僅看重他所求的恩典,而且知道除了這裡別無他處可得的人。情況是這樣的:他有一個「小女兒」,大約十二歲,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她「快要死了」;但他相信如果基督來「按手在她身上」,她甚至會從墳墓的門口回來。他剛來的時候說:「她快要死了」(馬可福音);但後來收到新的消息,他說:「她已經死了」(馬太福音);但他仍然繼續他的請求;參路八42-49。基督欣然同意,並與他同去(24節)。
二、另有一個人,偷偷地來為自己「偷取」醫治(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她得到了她所尋求的幫助。這個醫治是在「路上」完成的,當時祂正要去使管會堂的女兒復活,並且有許多人跟隨。看哪,基督如何善用時間,沒有浪費任何寶貴的時刻。祂的許多講論和一些神蹟都發生在「路旁」;我們不僅在「坐在家裡」的時候,而且在「行在路上」的時候,都應該行善(申六7)。現在請注意:
1. 這可憐婦人的悲慘境況。她患有「十二年」的「血漏」,這無疑使她身體極度虛弱,使她的生活樂趣盡失,並預示著她不久將會死亡。她曾尋求最好的醫生建議,並使用了他們開出的許多藥物和方法:只要她還有錢給他們,他們就讓她抱著能治好她的希望;但現在她花盡了所有,他們就放棄了她,認為她無藥可救。在此可見:(1) 人為了生命和健康,會付出一切;她把所有都花在醫生身上。(2) 病人的情況很糟,如果醫生是他們最糟糕的疾病;他們「受」醫生的苦,而不是得到醫生的幫助。(3) 那些藥物「不見好轉」的人,通常會「更糟」,疾病會更嚴重。(4) 人們通常不會向基督求助,直到他們徒勞地嘗試了所有其他幫助者,並發現他們(正如他們必然會發現的)是「無用的醫生」。而祂將被證明是「可靠的避難所」,即使對那些將祂作為「最後避難所」的人也是如此。
2. 她對基督醫治能力所懷的堅強信心;她心裡說,儘管沒有任何先前的例子鼓勵她這樣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28節)。她相信祂醫治,不是像先知那樣,藉著從神「領受」的能力,而是像神的兒子那樣,藉著祂自己「內在」的能力。她的情況是她無法公開告訴祂的,不像其他人那樣訴說他們的苦情,因此她渴望得到私下的醫治,她的信心也符合她的情況。
3. 由此產生的奇妙效果;她「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費了很大的勁才「摸到他的衣裳」,她立刻感覺到醫治已經完成(29節)。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感覺到自己全身都完全好了,就像她一生中從未生病一樣,就在一瞬間;由此可見,這個醫治完全是神蹟性的;因為那些在這種情況下藉著自然方法醫治的人,是緩慢而逐漸地恢復體力,而不是「一蹴而就」;但「至於神,祂的作為是完全的」。注意,那些被基督醫治了罪惡疾病,那血漏的人,不能不在自己身上經歷到一個全面的好轉。
4. 基督詢問祂隱藏的病人,並在發現她後給予她鼓勵;基督「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30節)。祂知道這不是因為能力耗盡而導致的靈力不足,而是因為施展能力時的靈力敏捷,以及祂行善時內在且不可分離的喜悅。祂渴望見到祂的病人,於是問道,不是帶著不悅,彷彿受到冒犯,而是帶著溫柔,彷彿關心,說:「誰摸我的衣裳?」門徒們幾乎是粗魯無禮地嘲笑祂的問題(31節);「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彷彿這是一個不恰當的問題。基督不計較這冒犯,並「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不是為了「責備」她的僭越,而是為了「稱讚」和「鼓勵」她的信心,並藉著祂自己的行動「保證」和「確認」這個醫治,並「批准」她「偷偷」得到的醫治。祂不需要任何人告訴祂,因為祂立刻就看到了她。注意,正如隱秘的罪行,隱秘的信心行為,主耶穌都知道,都在祂的眼中。如果信徒從基督那裡汲取能力,無論多麼隱秘,祂都知道,並為此感到喜悅。那可憐的婦人於是來到主耶穌面前(33節),「恐懼戰兢」,不知道祂會如何看待這件事。注意,基督的病人常常戰兢,儘管他們有理由歡呼。她本可以大膽地來,因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然而,儘管「知道那事」,她卻「恐懼戰兢」。這是一個「驚訝」,而且還沒有像它應該的那樣,是一個「令人愉悅的」驚訝。然而,她「俯伏在他腳前」。注意,對於那些恐懼戰兢的人來說,沒有甚麼比將自己投在主耶穌腳下更好的了;在祂面前謙卑自己,並將自己交託給祂。她「將實情全告訴他」。注意,我們不應羞於承認基督與我們靈魂之間隱秘的交流;但當被要求時,要為祂的讚美和鼓勵他人,提及祂為我們靈魂所做的事,以及我們從祂那裡「醫治的能力」所得到的經驗。而考慮到基督無所不知,這應當促使我們向祂承認一切。看祂給了她多麼鼓勵的話(34節);「女兒,你的信心救了你。」注意,基督尊榮信心,因為信心尊榮基督。但看哪,地上「藉著信心所做的事」如何在天上得到批准;基督說:「你的病都好了。」注意,如果我們的信心對神的能力和應許蓋上「阿們」的印記,說:「事情就是這樣,願它也這樣臨到我」;神的恩惠就會對信心的禱告和希望蓋上「阿們」的印記,說:「事情就是這樣,它也必這樣臨到你。」因此,「平平安安地去吧」;確信你的醫治是誠實得來的,是有效完成的,並享受其中的安慰。注意,那些藉著信心從屬靈疾病中得醫治的人,有理由「平平安安地去」。
睚魯的女兒復活
35 耶穌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36 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37 於是除了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不許任何人跟隨他。38 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看見那裡亂哄哄的,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39 耶穌進去,對他們說:「為甚麼這樣喧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卻把他們都趕出去,只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他的人,進了孩子躺臥的地方。41 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閨女,我吩咐你起來!」)42 那閨女就立刻起來走路;她已經十二歲了。他們就大大地驚奇。43 耶穌再三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疾病和死亡是藉著第一個亞當的罪和悖逆進入世界的;但藉著第二個亞當的恩惠,兩者都被征服了。基督醫治了不治之症後,在此繼續戰勝死亡,正如本章開頭祂戰勝了一個狂暴的魔鬼一樣。
一、悲傷的消息傳到睚魯耳中,說他的「女兒死了」,因此,如果基督像其他醫生一樣,祂來得太晚了。有生命就有希望,就有使用方法的餘地;但當生命逝去,就無法挽回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35節)。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想法是:「事情已定,神的旨意已成,我順服,我接受;『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禁食哭泣;因為我說:『誰知道耶和華或許會恩待我,孩子就必存活呢?』但現在她死了,我何必哭泣呢?我『必往她那裡去,她卻不能回到我這裡來。』」
第5章_2
我們在這樣的時刻,應當用這些話語來平靜自己,使我們的靈魂像斷奶的孩子一樣安靜;然而,當時的情況非同尋常,孩子的死亡並沒有像通常那樣結束敘事。
二、基督鼓勵這位受苦的父親,仍要盼望他為孩子向基督的懇求不會徒然。基督雖然在路上耽延了時間來施行醫治,但他不會因此受損,也不會因他人的得益而有所損失;「不要怕,只要信。」我們或許會想,睚魯當時可能猶豫是否要請基督繼續前行;然而,當死亡臨到家中時,我們對上帝的恩惠和安慰,以及對牧師和基督徒朋友禱告的需求,難道不比生病時更多嗎?因此,基督很快就決定了這件事:「不要怕我的到來會徒勞無功,只要相信我會使它帶來美好的結果。」
注:
1. 我們不應對已故的親人絕望,也不應「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為他們「憂傷」。請看對拉結所說的話,她因認定她的孩子「不在了」而「不肯受安慰」:「你禁止你的聲音哭泣,你的眼睛流淚;因為你末後必有指望,你的兒女必歸回」(耶利米書31:16-17)。因此,不要懼怕,不要灰心。
2. 在這樣的時刻,信心是平息不安的憂傷和懼怕的唯一良藥:讓信心使它們平靜下來,「只要信」。要對基督保持信心,並倚靠祂,祂必成就最好的事。相信復活,然後就不要懼怕。
三、祂帶著一群精選的門徒前往那死去的孩子家中。祂先前因眾人簇擁而給了那位被醫治的婦人機會,現在祂擺脫了人群,「不許人跟隨祂」(原文是「與祂同行」),只帶了祂的三位核心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這是一個足以見證神蹟的人數,但又不至於多到讓祂帶他們同行顯得像是虛榮。
四、祂使那死去的孩子復活了;這裡的敘事細節與馬太福音中的大同小異;只是在這裡我們可以觀察到:
1. 這孩子極受疼愛,因為親友和鄰居「大大地哭泣哀號」。當那像花一樣綻放的生命如此「快被剪除」,在長大之前就枯萎,當我們為此悲傷,而我們曾說「這孩子必安慰我們」時,這是非常令人痛苦的。
2. 顯然,這孩子確實是真真實實地死了,毫無爭議。他們「嘲笑」基督說「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雖然這種行為極其應受譴責,卻證明了這一點。
3. 基督將那些在悲傷中喧嘩,且對上帝之事如此無知,以至於不明白祂將死亡說成「睡覺」,或如此輕蔑以至於嘲笑祂的人,都趕了出去,認為他們不配見證這神蹟。
4. 祂帶了孩子的父母來見證這神蹟,因為祂在其中顧念「他們的信心」,並旨在安慰「他們」,他們是「真正」的,因為他們是「默默」哀悼的人。
5. 基督藉著一句帶著能力的命令使孩子復活,這句話在這裡被記錄下來,並以敘利亞語(基督說話的語言)記錄,以增加事情的確定性:「大利大,古米;閨女,我吩咐妳,起來!」萊特富特博士說,猶太人習慣在給「病人」服藥時說:「從你的疾病中起來!」意思是「我們希望你起來」;但對「死人」,基督說:「從死裡起來!」意思是「我命令你起來」;不,其中還有更多——死人沒有能力起來,因此能力伴隨著這句話,使其生效。Da quod jubes, et jube quod vis——賜下你所命令的,並命令你所願的。基督在命令的同時工作,並藉著命令工作,因此祂可以命令祂所喜悅的,甚至命令死人起來。福音對那些本性上「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的人的呼召也是如此,他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從那死亡中起來,就像這孩子一樣;然而那句話:「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既不是徒然,也不是白費,因為它緊接著說:「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書5:14)。屬靈的生命是藉著基督的話語賜予的,「我對你說:活著吧!」(以西結書16:6)。
6. 那閨女一恢復生命,就「起來走路了」(42節)。屬靈的生命會藉著我們從懶惰和粗心大意的床上「起來」,以及我們在敬虔的生活中「行走」,在基督的名和能力中「來回行走」而顯現;即使是「十二歲」的孩子,也可以期待他們像那些被基督「復活」的人一樣行走,而不是像他們天生的「心靈虛妄」那樣。
7. 所有看見和聽見這事的人都驚嘆於這神蹟和行神蹟的人;「他們就大大地驚奇。」他們不得不承認其中有非凡和偉大的事,但他們卻不知道該如何理解或從中推斷出什麼。他們的驚奇本應引導他們產生活潑的信心,但卻停留在「麻木」或「驚訝」之中。
8. 基督試圖隱藏這事;「祂嚴嚴地囑咐他們,不要讓人知道這事。」這事已經足夠多的人知道了,但祂不希望它「進一步宣揚」;因為祂自己的復活將是祂勝過死亡的偉大例證,因此其他例證的公開必須保留到那個偉大證據被給出之後:讓一部分證據保持私密,直到另一部分(主要依賴的部分)準備就緒。
9. 基督吩咐要「給她東西吃」。由此可見,她不僅復活了,而且恢復了健康的狀態,她有食慾;甚至基督家裡的新生嬰兒也渴望純淨的奶(彼得前書2:1-2)。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基督起初造人時,立刻為人預備了食物,而且是從造人的泥土中預備的食物(創世記1:29),所以現在當祂賜予新生命時,祂也關心要給她東西吃;因為既然祂賜予了「生命」,就可以信賴祂會賜予「生計」,因為「生命勝於飲食」(馬太福音6:25)。凡基督賜予「屬靈生命」的地方,祂必為其提供食物,以支持和滋養它直到永生,因為祂「永不離棄」,也不會缺乏「自己手所做的工作」。
第6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