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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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Matthew Henry注釋|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 449 馬可福音 解經與實踐默想

我們已經聽了第一位見證人對我們主耶穌的教義和神蹟所作的見證;現在又有一位見證人被提出,要求我們注意。第二個活物說:「你來觀看!」(啟示錄 6:3)。現在讓我們稍微探討一下:

一、關於這位見證人。 他的名字是馬可(Mark)。馬可(Marcus)是一個羅馬名字,而且很常見,但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他不是猶太人。然而,就像掃羅在列國中行走時取了羅馬名字保羅一樣,他也取了馬可這個名字,他原來的猶太名字可能叫馬多該(Mardocai);這是格羅修斯(Grotius)的說法。我們讀到約翰,他的別名是馬可,他是巴拿巴的表弟,保羅曾對他不滿(使徒行傳 15:37-38),但後來對他非常友善,不僅吩咐眾教會接待他(歌羅西書 4:10),還派人請他來作助手,並稱讚他:「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摩太後書 4:11);保羅也將他列為同工之一(腓利門書 24)。我們也讀到馬可,彼得稱他為「我的兒子」,因為彼得曾是他歸主蒙恩的器皿(彼得前書 5:13);這兩位馬可是否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哪一位是這福音書的作者,這完全不確定。古代有一個非常普遍的傳統,認為聖馬可在聖彼得的指導下寫了這本福音書,並得到彼得的權威認可;希羅尼穆斯(Hieron. Catal. Script. Eccles.)說:「馬可,彼得的門徒和翻譯者,根據他所聽彼得的講述,被弟兄們從羅馬差遣,寫了一本簡潔的福音書。」特土良(Tertullian)也說(Adv. Marcion. lib. 4, cap. 5):「馬可所發表的,應當被確認為彼得的,因為馬可是彼得的翻譯者。」

然而,正如懷特比博士(Dr. Whitby)所言,我們為何需要訴諸彼得的權威來支持這本福音書,或者像聖希羅尼穆斯所說,彼得認可並以其權威推薦這本福音書給教會閱讀呢?儘管馬可確實不是使徒,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和路加都屬於七十門徒之列,他們「常與使徒們同在」(使徒行傳 1:21),他們擁有與使徒相似的使命(路加福音 10:19,與馬可福音 16:18 比較),而且極有可能在使徒們領受聖靈時,他們也領受了(使徒行傳 1:15;2:1-4)。因此,馬可不是十二使徒之一(像馬太和約翰那樣),絲毫不會減損這本福音書的有效性或價值。聖希羅尼穆斯說,寫完這本福音書後,他去了埃及,是第一個在亞歷山大傳福音的人,他在那裡建立了一間教會,並以其聖潔的生活為教會樹立了偉大的榜樣。「他以其教義和生活的聖潔,如此裝飾了他所建立的教會,以至於他的榜樣影響了所有基督的追隨者。」

二、關於這份見證。 馬可福音: 1. 篇幅較短,比馬太福音短得多,沒有像馬太福音那樣詳細記載基督的講道,而是主要著重於他的神蹟。 2. 它在很大程度上重複了我們在馬太福音中讀到的內容;雖然對那裡記載的故事增添了許多引人注目的細節,但新的內容並不多。當許多證人被傳喚來證明同一事實,以便作出判決時,人們不會認為這是「冗長」的,而是「極其必要」的,因為他們每個人都應當用自己的話,一遍又一遍地敘述,這樣通過證詞的一致性,事情才能被確立。因此,我們絕不能認為這本聖經書卷是多餘的,因為它不僅是為了堅固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也是為了提醒我們在前面福音書中讀過的事情,使我們「更加留意」,免得我們隨時讓它們溜走;即使是「純潔的心」也需要「這樣被提醒而激發」。像這些偉大的事情,理當被說出來,被寫下來,一次,甚至兩次,因為人是如此「不善於領會」它們,又如此「容易忘記」它們。關於這本福音書是先用拉丁文寫成的傳統,是沒有根據的,儘管它是在羅馬寫成的;它像聖保羅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一樣,是用希臘文寫成的,因為希臘文是更通用的語言。

第1章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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