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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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 第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一章

這位先知首先被差遣去使人知罪,然後去安慰;首先揭露罪惡並為此責備,然後應許那將要除去罪惡者的來臨。聖靈在處理靈魂時也採取這種方法(約翰福音 16:8)。祂首先揭開傷口,然後敷上醫治的膏藥。上帝藉著護理和典章,為使以色列歸向祂作了預備(而且人們會認為是有效的);但從這裡對他們的抱怨來看,他們在這些方面都徒然領受了上帝的恩惠。

一、他們對上帝的恩惠極其忘恩負義,沒有照著所領受的恩惠報答祂(1-5節)。 二、他們在遵守上帝的典章上非常粗心和懈怠;尤其是祭司,他們特別被委以重任(6-14節)。 對於那些既不受護理也不受典章影響,反而在應當尊榮上帝的事上冒犯祂的人,我們能說什麼呢?

以色列的忘恩負義;審判與憐憫。(主前400年)

1 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 2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 3 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豺狼。 4 以東人說:我們雖然被毀壞,卻要回來重建荒廢之處。萬軍之耶和華說:他們要建造,我卻要拆毀;人必稱他們為邪惡之境,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 5 你們的眼必看見,並且說:耶和華在以色列境外,是為大的。

這卷書的預言題為「耶和華話語的默示」(1節),這暗示: 1. 它具有極大的份量和重要性;假先知所說的輕如糠秕,真先知所說的重如麥子(耶利米書 23:28)。 2. 它應當經常向他們重複,也由他們重複,如同歌曲的副歌。 3. 有些人認為它是一種負擔和羞辱;他們厭倦了它,覺得自己因此受到極大的傷害,以至於無法忍受。 4. 對於那些不悔改的人,它確實會成為一種負擔,將他們沉入最深的陰間。 5. 對於那些愛它、接受它、歡迎它的人,雖然它是一個輕省的負擔,正如我們的救主所說的(馬太福音 11:30),但它仍然是一個負擔。

這「耶和華話語的默示」被差遣: 1. 給以色列,因為活潑的預言神諭和書面話語的神諭都屬於他們。上帝曾差遣許多先知給以色列,現在祂要再用一位來試驗他們。 2. 藉著瑪拉基,藉著瑪拉基的手,彷彿這不是口頭信息,而是一封交到他手中的信,以增加其確定性。

在這些經文中,他們被指控忘恩負義,因為他們沒有充分意識到上帝對他們獨特的恩惠;這樣的指控確實可以稱為負擔,因為它很沉重。

一、上帝聲明祂對他們曾有並經常表達的極大慈愛(2節):「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 講道如此突然開始,彷彿上帝意圖,無論給予他們何種責備,都要使他們與祂的愛和好,並確保他們仍然對祂存有美好的想法。凡我所愛的,我必責備管教。講道如此親切地開始。上帝要祂的子民確信祂愛他們,並永遠記念祂的愛。這與祂從前對以色列的處女所說的相同,為要使她對祂產生愛慕之情(耶利米書 31:3-4):「我以永遠的愛愛你。」 在這句話中,上帝總結了祂對他們所有的恩慈作為;愛是所有一切的源頭;祂愛他們是因為祂願意愛他們(申命記 7:7-8),在他們幼年時就愛他們(何西阿書 11:1)。祂喜悅他們(以賽亞書 62:4)。「我曾愛你們,但你們卻沒有愛我,也沒有對我的愛作出任何適當的回報。」默想: 上帝的子民需要經常被提醒祂對他們的愛。

二、他們質疑祂的愛,貶低其例證,似乎因祂提及此事而與祂爭辯:「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正如上帝將祂對他們所有的恩惠追溯到源頭——祂的愛,祂也將他們所有對祂的罪追溯到源頭——他們對祂愛的輕蔑。他們非但不承認祂的慈愛,不思索如何報答,反而不屑承認曾受祂恩惠,挑戰祂拿出實質的愛的證據,並對他們所經歷的慈愛事例輕描淡寫,彷彿這些事例如此稀少、如此微不足道,不值得注意,而且他們已經充分報答了,或者至少祂已經用祂的忿怒事例充分抵消了。「我們不是被毀壞、貧困、被擄了嗎?那麼,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默想: 上帝理所當然地非常不悅祂的恩惠被輕視,不值得一提;而當我們無論往何處看,都遇到祂對我們愛的證據和事例時,我們卻問祂在何事上愛我們,這是非常荒謬的。

三、祂無可辯駁地證明祂愛他們,以一種獨特的方式愛他們,這尤其令人感激。為證明這一點,祂展示了祂在雅各和以掃之間,在以色列人和以東人之間所作的區別,並且將繼續這樣做。有些人將他們的問題讀作:「你為何愛我們?」彷彿他們確實承認祂愛他們,但也暗示其中有原因——祂愛他們是因為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愛祂,所以這不是無償的愛,而是欠債的愛。對此祂回答說:「以掃不是與亞伯拉罕同樣親近嗎?他不是雅各的親哥哥,他的長兄嗎?因此,如果亞伯拉罕的愛有任何報償的權利,以掃擁有它,然而我卻惡以掃,愛雅各。」

1. 讓他們看看上帝在雅各和以掃之間所作的區別。以掃是雅各的哥哥,他的雙胞胎哥哥:「然而我愛雅各,惡以掃,也就是說,我將雅各納入聖約,將祝福傳給他和他的後裔,卻拒絕並棄絕以掃。」默想: 那些被納入上帝聖約的人,那些被託付活潑神諭和恩典工具的人,有理由將這些視為祂愛的標誌。雅各蒙愛,因為他擁有這些;以掃被惡,因為他沒有。使徒保羅引用這句話(羅馬書 9:13),並將其與神諭對利百加關於她的雙胞胎所說的話(創世記 25:23)——「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進行比較,以闡明上帝在施予恩惠上的至高主權教義;因為祂豈不可隨己意行事嗎?以掃被惡是公義的,但雅各蒙愛是白白的;父啊,是的,因為這在祢眼中看為美善,我們不應當問為什麼或為何。

2. 讓他們看看祂現在正在做什麼,以及將來會如何對待他們,以貫徹這最初的區別。 (1) 以東人將成為上帝公義的紀念碑,祂將在他們徹底毀滅中得榮耀:「我惡以掃;我使他的山嶺荒涼,就是西珥山,那是他的地業。」 當世界那一部分被迦勒底軍隊蹂躪時,以東地也隨之被毀,成為「曠野豺狼的居所」,完全荒涼;正如以賽亞書 34:6, 11 所預言的。以東人曾因耶路撒冷的傾覆而歡呼(詩篇 137:7),因此上帝將同樣的震動之杯放在他們手中是公義的。而且,儘管以東的毀滅是最後的,但它們是持久的,荒涼是永久的;在這方面,雅各和以掃之間,以及義人與惡人之間,產生了區別,否則萬事都一樣,似乎只有一個結局。雅各的城市被毀,但它們被重建;以東的城市被毀,卻從未重建。義人的苦難將會結束,並將以美好的方式結束;他們所有的冤屈都將得到糾正,他們的悲傷將轉為喜樂;但惡人的苦難將是無止境和無法補救的,如同以東的荒涼(4節)。

這裡請注意: [1] 以東人徒勞的希望,他們認為他們的廢墟將像以色列一樣得到修復,儘管他們沒有應許可以建立他們的希望。他們說:「的確,我們貧困了;這是常見的命運,無可挽回;但我們要回來重建荒廢之處;我們決心要這樣做」(甚至沒有徵求上帝的允許);「我們要這樣做,無論祂是否願意;不,我們要藐視上帝的咒詛,以及以賽亞書 34:10 對以東所宣判的刑罰——『從世世代代,它必荒涼。』」他們僭妄地建造,就像希實勒直接違背上帝的話語建造耶利哥一樣(列王紀上 16:34),結果也將如此。默想: 那些在令人謙卑的護理之下心靈仍未謙卑的人,常常以為自己可以與上帝抗衡,並像以前一樣建造、栽種、繁榮,儘管上帝說他們將貧困。但請看: [2] 這些希望的破滅和失望:他們說:「我們要建造」;但萬軍之耶和華說什麼呢?因為我們確信祂的話語必立定,而不是他們的話語;祂說: 首先, 他們的嘗試將會失敗:「他們要建造,我卻要拆毀。」 默想: 那些與上帝背道而馳的人會發現祂也將與他們背道而馳;因為誰曾硬著心對抗上帝而昌盛呢?當猶太人拒絕基督和祂的福音時,他們就成了以東人,這句話在他們身上應驗了;因為在哈德良皇帝時代,當他們試圖重建耶路撒冷時,上帝藉著地震和火山爆發拆毀了他們所建造的,以至於他們被迫放棄了這項事業。 其次, 他們將被所有人視為被遺棄而徹底毀滅。所有看見他們的人都將稱他們為「邪惡之境」,一個無可救藥的罪惡之國,因此是「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既然他們的邪惡是永遠無法改革的,他們的荒涼也將是永遠無法修復的。上帝對以色列「略略惱怒」(撒迦利亞書 1:15),但對以東祂卻有永遠的惱怒,因為他們是「祂所咒詛的民」(以賽亞書 34:5)。

(2) 以色列人將成為祂憐憫的紀念碑,祂將在他們的救恩中得榮耀(5節)。「以東的邊界將被標記為上帝所憎惡的民,但你們的眼必看見,你們對祂愛你們的疑慮將永遠平息;因為你們必說,而且有理由說:耶和華在以色列境外,是為大的,從以色列地的每個部分和邊界。」以東的邊界是「邪惡之境」,因此耶和華將「永遠惱怒它」;但以色列的邊界是「聖潔之境」,是「聖所的邊界」(詩篇 78:54),因此上帝將使其顯明(儘管它可能暫時荒涼),祂為它預備了憐憫,並從那裡「祂將被尊為大」;祂將賜給祂的子民以色列讚美祂的理由和心。當以東的邊界仍然荒涼,而以色列的邊界得到修復和充實時,那時就會顯明上帝愛雅各。默想: [1] 那些懷疑上帝對祂子民的愛的人,遲早會得到令人信服和無可辯駁的證據:「你們自己的眼必看見你們不相信的事。」 [2] 從患難中得蒙拯救應被視為上帝對祂子民美意的證據,儘管他們可能被允許陷入患難(詩篇 34:19)。 [3] 獨特的恩惠是極其令人感激的。如果上帝再次重建以色列的邊界,卻讓以東的邊界荒涼,那麼任何以色列人都不應羞愧地問:「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4] 尊榮以色列就是尊榮以色列的上帝,上帝總會從祂的選民那裡得到榮耀。 [5] 上帝的良善是祂的榮耀,當祂對我們施恩時,我們必須宣揚祂的偉大,因為這就是尊榮祂。祂的良善的一個例子是祂「喜悅祂僕人的興盛」,為此,那些愛祂救恩的人說:「願耶和華被尊為大」(詩篇 35:27)。

上帝對祭司的責備;對邪惡祭司的審判。(主前400年)

6 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我的尊榮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我的敬畏在哪裡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的,你們這些藐視我名的祭司。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輕賤的。 8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是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是惡嗎?你將這樣的獻給你的省長,他豈會喜歡你,或悅納你的情面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 現在我懇求你們,求上帝施恩給我們。這事是因你們的緣故。他豈會顧惜你們的情面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0 在你們中間,誰肯白白地關門呢?誰肯白白地在我的壇上點火呢?我對你們無所喜悅,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 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向我的名獻上香和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就是他的肉,是可輕賤的。 13 你們又說:看哪,這是何等的煩累!你們又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將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帶來獻上為祭物。我豈會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詭詐人,自己群中有公羊,卻許願,將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當受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說,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

先知在這裡,藉著特別的委任,要求祭司們負責,儘管他們自己被任命為審判官,負責要求百姓負責。讓上帝家中的領袖知道,在他們之上有一位,將會追究他們管理不善的責任。「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你們這些祭司!」 (6節)。上帝將會對不忠心的僕人說話;那些從上帝向祂子民說話的人,應當聽從並留意祂對他們說的話,以便他們首先「拯救自己」,否則他們如何能幫助「拯救那些聽他們的人」呢?

這裡對祭司們的責備是嚴厲的,無疑也是公正的,因為他們褻瀆了上帝所託付給他們的聖物;如果這是祭司們的罪行,我們有理由擔心百姓也犯了同樣的罪:因此,對「祭司們」說的話,也是對「所有人」說的,不,也是對「我們」說的,我們作為基督徒,不僅自稱是上帝的子民,也是祂的祭司。

這裡請注意: 一、上帝對他們有何期望,以及祂期望的充分理由(6節):「兒子尊敬父親」,因為他是他的父親;在上帝在西奈山寫下這律法之前,自然已將這律法寫在兒女的心中;不,「僕人」,儘管他對主人的義務不是自然的,而是出於自願的約定,但他仍認為尊敬主人、服從命令、忠於主人的利益是他的職責。兒女和僕人尊敬他們的父母和主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每個人都會感到羞恥,他們自己的心也無法不責備他們;家庭的秩序因此得以維持,這是他們的美麗和益處。但祭司們,他們是上帝的兒女和僕人,卻不敬畏和尊榮祂。他們是百姓的「父親」和「主人」,並期望被如此稱呼(士師記 18:19,馬太福音 22:7, 10),並像那樣被尊敬和順服;但他們卻忘記了他們在天上的父和主,以及他們對祂所負的責任。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將這裡對祭司們的指控歸咎於自己。默想: 1. 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將上帝視為我們的父和主,將自己視為祂的兒女和僕人。 2. 我們與上帝作為我們的父和主的關係,強烈地要求我們敬畏和尊榮祂。如果我們尊榮和敬畏我們肉身的父親,更何況是我們靈魂的父和主呢(希伯來書 12:9)。 3. 即使是那些承認上帝為他們的父和主的人,對上帝的敬畏和尊榮也如此之少,這是一件值得抱怨和哀嘆的事。祂的尊榮在哪裡?祂的敬畏在哪裡?

二、祭司們對上帝的輕蔑是什麼。 1. 這是對他們提出的總體指控: (1) 他們藐視上帝的名;他們作為祭司對上帝名的熟悉,滋生了對它的輕蔑,只為他們自己和他們自己的名贏得尊敬,而上帝的名在他們看來卻微不足道。上帝的名是祂藉以顯明自己的一切——祂的話語和典章;他們對這些事物評價很低,貶低了他們本應尊崇的事物;難怪當他們自己藐視它時,他們所做的事也使它在他人眼中變得可鄙,甚至使「耶和華的祭物被人厭惡」,就像以利兒子們所做的那樣。 (2) 他們「褻瀆」上帝的名(12節)。他們「污穢」了它(7節)。他們不僅不重視聖物,而且濫用它們,將它們用於最惡劣、最卑鄙的目的——他們自己的驕傲、貪婪和奢華。沒有什麼比褻瀆上帝的名更能激怒上帝的了;因為祂是聖潔可畏的。祂的純潔不能被我們玷污,因為祂是無瑕疵的,但祂的名可能被褻瀆;而沒有什麼比祭司的不當行為更能褻瀆祂的名了,祭司的職責是尊榮祂的名。這是對他們提出的總體指控。

對此他們辯稱「無罪」,並挑戰上帝證明他們有罪,並證實指控,這在他們大膽的褻瀆中又增添了膽大妄為的厚顏無恥:「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6節),以及「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 (7節)。驕傲的罪人受責備時,常常如此堅持自己的清白。這些祭司曾極其可惡地褻瀆聖物,然而,就像「淫婦」一樣,他們說他們「沒有作惡」;他們對自己如此不察,以至於不記得或不反省自己的行為,或者他們對神聖律法如此無知,以至於認為這些行為沒有害處,他們所做的不能被解釋為藐視上帝的名,或者他們對上帝和祂的先知如此輕蔑,以至於他們以嘲弄嚴肅而公正的責備為榮,並以玩笑將其打發掉。他們要麼嘲笑責備,如同那些藐視它並硬著心對抗它的人,要麼將其一笑置之,如同那些決心不被它觸動,或不願顯得被觸動的人。無論我們如何理解,他們的辯護就是他們的冒犯,在為自己辯護時,他們自己的舌頭定他們的罪,他們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證明他們驕傲而悖逆。如果他們懷著謙卑的願望,想更具體地知道他們在哪裡犯了罪而提出這個問題,那將是他們悔改的證據,並會給予他們改革的希望;但如此輕蔑和蔑視上帝的話語而提出這個問題,表明他們的心「完全定意作惡」。默想: 罪人藉著努力駁斥自己的信念來毀滅自己;但他們會發現「用腳踢刺是難的」。

2. 他們本可以因總體指控而被定罪,他們的辯護也會被駁回為無意義;但上帝不僅要得勝,而且要顯為清白,在審判時顯為公義,因此祂非常詳細地向他們展示他們在哪裡藐視了祂的名,以及他們對祂施加了何種輕蔑。正如以前祂指控他們拜偶像時,現在祂指控他們褻瀆時,祂都吩咐他們「在谷中看見自己的道路」,並「知道自己所行的」(耶利米書 2:23)。

(1) 他們在言語上藐視上帝的名,在他們對祂的典章的低劣看法中:「你們在心裡說,或許你們祭司們在酒席上聚會時,在百姓聽不到的地方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輕賤的』」(7節),又說(12節),「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它不應比任何其他桌子更受重視。」要麼他們所輕視的是聖殿中擺放陳設餅的桌子(他們不明白其中的奧秘,就輕視它為無意義的事物),要麼更可能是指燔祭壇被稱為桌子,因為上帝、祂的祭司和祂的子民在那裡,彷彿在祭物上一起宴飲,作為友誼的標誌。他們認為這是可輕賤的。以前,在迷信的時代,它被認為比異教徒的偶像祭壇可輕賤,並被擱置一旁,為新的祭壇讓路(列王紀下 16:14-15);現在它被認為比他們自己的桌子和他們大人物的桌子可輕賤:「其上的食物,就是他的肉,是可輕賤的。」 那些在祭壇事奉的人應當靠祭壇為生;但他們抱怨他們生活貧困卑微,為祭壇事奉所得到的食物不值得他們付出努力,因為它非常普通,而且總是千篇一律;他們沒有美食,沒有多樣性,沒有精緻的菜餚。不,祭物中獻給上帝的部分,血和脂肪,他們也輕視,認為不值得上帝為此制定如此多的律法;他們問:「燒脂肪和倒血有什麼必要呢?」默想: 那些極大地褻瀆和污穢上帝名的人,就是那些輕視宗教事務的人,儘管它非常尊貴,卻認為不值得為之努力;以及那些輕視宗教益處的人,儘管它極其寶貴,卻認為不值得為之努力。那些粗心大意地忽略聖潔典章的人,那些不敬虔地來到並參與其中,然後毫無改善、毫無關心地離開的人,實際上是在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輕賤的;它既無美德也無價值,既無榮譽也無安慰。」

(2) 他們在行為上藐視上帝的名,這與他們所說的如出一轍,並由此而生;腐敗的原則和觀念是苦毒的根源,結出腐敗行為的苦膽和茵蔯。他們將耶和華的桌子和祭壇視為可輕賤的,然後: [1] 他們認為任何東西都可以用作祭物,無論多麼粗糙和低劣,他們非但沒有獻上最好的,反而挑選了他們最差的,那些既不適合市場也不適合他們自己餐桌的,獻在上帝的祭壇上。每次獻祭,他們都應當獻上「用油調和的細麵」作為素祭;但他們卻獻上「污穢的食物」(7節),粗糙的餅,僕人吃的餅,或許是乾硬發霉的,或是用麥子的殘渣製成的,他們認為這些足以在祭壇上焚燒;因為如果更好,他們會說:「何必這樣浪費呢?」至於他們獻上的牲畜,儘管律法明確規定獻為祭物的應當是沒有殘疾的,但他們卻獻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8節),又說(13節),「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那些快要自己死去的。他們只看到焚燒祭物,他們辯稱,如果祭物還有其他用處,焚燒它就太可惜了。百姓們深信自己的職責,所以他們會獻祭;他們不敢完全省略這項職責,但他們獻上虛妄的供物,藉著獻上他們最差的來嘲弄上帝,欺騙自己;而祭司們本應教導他們更好的,卻接受了獻到祭壇上的禮物並獻上,因為如果他們拒絕,百姓就會完全不獻,那麼他們就會失去他們的津貼;因此,他們更看重自己的利益而非上帝的榮耀,就接受了他們知道上帝不會接受的。有些人將8節解釋為祭司們在7節中褻瀆之言的延續:「你們對百姓說:『如果你們獻上瞎眼的為祭物,這不是惡;或者瘸腿的、有病的,這也不是惡。』」默想: 獻上瞎眼的、瘸腿的、搶來的、有病的為祭物給上帝,無論人是否認為如此,都是一件非常邪惡的事。如果我們無知地、不明白地敬拜上帝,我們就是獻上瞎眼的為祭物;如果我們粗心大意地、不加思索地敬拜,如果我們冷淡、遲鈍、死氣沉沉,我們就是獻上生病的;如果我們只停留在身體的操練,而不從心裡去做,我們就是獻上瘸腿的;如果我們容許虛妄的思想和分心盤踞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是獻上搶來的。這不是惡嗎? 這不是對上帝極大的冒犯,對我們自己靈魂極大的錯誤和傷害嗎?我們的書本不是告訴我們,不,我們自己的心不是告訴我們,「這是惡嗎?」 因為上帝是最好的,應當用我們最好的來事奉祂。

[2] 他們只做那些有報酬的工作。祭司們會獻上帶到祭壇的祭物,因為他們有份;但至於聖殿的任何其他事奉,如果沒有特別的費用,他們就不會動一步,也不會幫忙;這就是他們普遍的態度(10節)。祭司中沒有一個人會「白白地關門」,或「白白地在我的壇上點火」。如果要求他做最小的事奉,他會問:「我怎麼得到報酬?」他們什麼都不會「白白地」做,而是都為了自己能得到什麼,「各人從自己的地方求利」(以賽亞書 56:11)。默想: 儘管上帝已吩咐祂的僕人在今世得到豐厚的報酬,但那些貪財的僕人,若非為了工資就不會工作,他們對上帝來說是不可悅納的。

[3] 他們的工作對他們來說完全是苦差事(13節):「你們又說:看哪,這是何等的煩累!」 祭司和百姓都持這種觀點,他們認為上帝給他們施加了太重的任務;百姓抱怨提供祭物的費用,祭司抱怨獻祭的辛勞;他們認為耶和華的節期來得太頻繁,他們被迫太頻繁、太長時間地在耶和華的院中服事;祭司們認為,當他們在祭壇前服事並吃聖物時,按照要求潔淨自己是一種嚴厲的苦修;他們認為他們職責的履行是勞苦和麻煩的,並「嗤之以鼻」,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對他們造成了負擔;他們做了,但卻是抱怨地、不情願地。上帝為祂的律法辯護說,祂沒有「使他們因獻祭服事,也沒有使他們因香料煩累」(以賽亞書 43:23)。「我在何事上使你煩累呢?」(彌迦書 6:3)。但他們自己邪惡的心使之成為煩累;他們就像多益一樣,「被拘留在耶和華面前」;他們寧願在任何其他地方。默想: 那些厭倦上帝的事奉和敬拜,並嗤之以鼻的人,對上帝和他們自己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三、請注意上帝如何與他們爭辯和說理,以使他們知罪和謙卑。 1. 他們會、敢這樣冒犯一位地上的君王嗎?「你們將瘸腿的、有病的獻給上帝;現在將它獻給你的省長」(8節),無論是作為貢品還是禮物,當你懇求他的恩惠時,或者為了感謝所領受的恩惠;「他豈會喜歡你呢?或者,他豈不會認為自己受到了冒犯呢?」默想: 那些在宗教敬拜職責上粗心大意、不敬虔的人,應當思考,將他們不屑獻給省長的東西獻給他們的上帝,這是多麼羞恥的事,他們更遵守禮儀和良好舉止的律法,而不是宗教的律法,更害怕粗魯而不是褻瀆。

2. 他們能想像這樣的祭物會蒙上帝喜悅,或達到祭物的目的嗎?「我豈會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13節)。「你們有任何理由認為我會不察覺或不介意這種冒犯,我會縱容對我律法的違反嗎?不」(10節);「我對你們無所喜悅,因此,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這樣的供物。」 如果上帝不喜悅那個人,如果那個人不在稱義的狀態中,如果他沒有成聖,上帝就不會接受那供物。上帝首先看重亞伯,然後才看重他的祭物。默想: 為了蒙上帝悅納,僅僅做那些在實質上是好的事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從正確的原則、以正確的方式、為了正確的目的去做。古老的規則是(創世記 4: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現在,如果我們不蒙上帝悅納,我們敬拜祂就是徒勞的;一切都是白費力氣;不,如果我們達不到上帝的悅納,我們就都完了,永遠完了。因此,那些為了在宗教上節省開支,卻錯失了所有宗教目的的人,以及那些以為走捷徑卻一事無成的人,為自己做了糟糕的交易。

第1章_2

那些將「無論身在何處,或在主面前,都蒙悅納」視為人生最高抱負的人(我們都應如此),絕不敢將殘缺、瘸腿、有病的獻為祭物。3. 當他們如此在獻祭中冒犯上帝時,怎能期望在為百姓代求時蒙上帝垂聽呢?有些人將第9節理解為反諷的語氣:「現在,如果你們願意盡祭司的職責,站在破口中,轉離你們看見即將傾倒在我們身上的上帝的審判,我懇求你們,懇求上帝恩待我們,恩待我們這幾乎被蝗蟲和毛蟲吞噬的土地。」(如第3章11節所示)。「現在試試你們在恩典寶座前有多少影響力;運用它來除去這場災禍,因為這災禍是因你們而起;是你們激怒了上帝,使祂降下這災禍。但當你們繼續如此褻瀆祂的聖物時,祂會顧念你們的個人或你們的禱告嗎?不,你們無法說服祂將災禍除去。」因為,如果我們心裡懷藏罪孽,上帝就不會聽我們的禱告,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他人。4. 上帝應得他們如此對待嗎?不,祂為他們提供了舒適的生活,並在他們的工作中給予了足夠的鼓勵,足以使他們樂意且好好地完成工作;有些人將第10節理解為:「你們中間誰會白白地關門或點火呢?不,上帝不期望你們白白地事奉祂;你們得到了豐厚的報酬,將來也會如此;即使是一杯為榮耀上帝而給的涼水,也不會失去它的賞賜。」默想:我們不斷從上帝那裡領受恩惠,以及順服所帶來的現世賞賜,這些都大大加重了我們在向上帝盡職時的懶惰和吝嗇。

四、祂呼召他們為褻瀆祂聖名的罪悔改。我們可以將第9節理解為:「現在,我懇求你們,懇求上帝恩待我們。為你們的罪謙卑自己,向上帝大聲呼求赦免,並以你們禱告的信心和熱切來彌補你們獻祭的價值和功用上的不足;因為我們所承受的一切護理的責備,都是因你們而起。」默想:那些因自己的罪而助長火勢的人,極其需要藉著悔改、禱告和個人的更新來幫助撲滅火勢。我們必須看清上帝的審判有多少是因我們而起,並因此被喚醒,懇切地求祂以憐憫回轉;如果我們不採取這種方式,我們怎能認為祂會顧念我們呢?

五、祂宣告祂的決心,既要維護祂自己名的榮耀,也要追究那些褻瀆祂名的人。那些輕蔑上帝和宗教,並企圖貶低聖物的人,讓他們知道:

1. 他們不會得逞。上帝必使祂的律法為大為尊,儘管他們輕視它,使它受人鄙視;因為(第11節)「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為大。」或許有人會說:「如果這些不是上帝所悅納的敬拜者,那麼祂就沒有敬拜者了。」彷彿祂必須盡力接受他們的服事,否則就沒有人服事祂了;那麼祂將如何為祂的偉大之名行事呢?但讓祂自己處理吧;儘管以色列不忠心,不被聚集,上帝仍將是榮耀的。儘管這些祭司激怒祂,使祂廢除禮儀制度,廢除那「不能使進前來的人得以完全」的誡命律法,但從長遠來看,祂不會因此蒙受損失;因為:

(1) 取代他們所褻瀆的那些屬肉體的條例,一種屬靈的敬拜方式將被引入並建立:「香要獻給上帝的名」(這象徵著禱告和讚美,詩篇141篇2節;啟示錄8章3節),取代了公牛和山羊的血和脂肪。這將是「純潔的供物」,不僅從祭司行為中的腐敗中提煉出來,也從條例本身所包含的純粹身體操練中提煉出來,這些條例被稱為「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改革的時候」(希伯來書9章10節)。當「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的時刻來臨時,這「香」就被獻上,就是這「純潔的供物」。

(2) 祂將不再僅僅在猶太人中,一個世界角落的小民族中受敬拜和服事,而是在所有地方,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受服事和敬拜;在每個地方,在世界的每個角落,「香要獻給祂的名」;列國將成為門徒,並將述說上帝奇妙的作為,並以他們自己的語言向他們述說。這清楚預言了恩典國度中的巨大變革,藉此,曾是「外人和客旅」的外邦人,將成為「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並且像猶太人一樣蒙恩典寶座的歡迎。經文兩次說(因為這事是確定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為大」,而在此之前,只有在猶大,祂才「被認識」,祂的「名為大」(詩篇76篇1節)。上帝的名將向他們宣告,對祂名的宣告將被接受和相信,在外邦人中將有那些比猶太人,甚至祭司自己,更好地尊崇和榮耀上帝名的人。

2. 他們不會逃脫懲罰(第14節)。這裡是對那些像這些祭司一樣行事的人的判決,因為對他們的判決就是對所有這樣的人的判決。請注意:

(1) 對褻瀆和粗心敬拜者的描述。他們是那些「有公羊在羊群中,卻向主許願獻上殘缺之物」的人。他們有最好的東西可以服事和榮耀祂,因為祂對他們的恩賜是如此豐盛,但他們卻用最差的來敷衍祂,認為那對祂來說已經夠好了,他們對祂的回報是如此忘恩負義。這是百姓的過錯,但祭司們卻縱容他們。我們在律法中發現一個區別,允許「可以獻為甘心祭」的東西,「卻不能為還願祭所悅納」(利未記22章23節)。但祭司們會接受,儘管上帝不接受,假裝比祂更寬容,為此祂將來不會感謝他們。

(2) 對這些敬拜者的評價。他們是「欺騙者」;他們對上帝虛偽和欺詐;他們對祂扮演偽君子;他們假裝在許願時榮耀祂,但當履行時,他們卻侮辱祂,到了「不許願倒比許願不還」更好的地步;但這樣的人不要自欺,因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那些以為可以欺騙上帝的人,最終會發現他們對自己的靈魂施加了毀滅性的欺騙。偽君子是欺騙者,他們最終會自欺,從而自毀。

(3) 對他們所下的判決:他們「被咒詛」;他們期望得到祝福,卻會遇到咒詛,就是上帝憤怒的記號,按照所寫的判決。

(4) 這判決的原因:「因為我是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說,所以我要追究那些待我如同待他們自己一樣的人;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所以我不能容忍它在我自己的百姓中受人輕視。」外邦人對他們的偶像,儘管是偶像,都比猶太人對他們的上帝,儘管是唯一真實永活的上帝,更為尊敬。默想:思想上帝普世的護理和普世對祂的承認,應當約束我們在服事祂時的一切不敬。

第2章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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