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路加福音 第二十三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二十三章

本章繼續並結束了基督受苦與受死的歷史。我們在此看到: 一、祂在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受審(1-5節)。 二、祂在加利利分封王希律面前受審(6-12節)。 三、彼拉多與百姓爭執,欲釋放耶穌,他一再證明耶穌無罪,但最終屈服於他們的堅持,判祂釘十字架(13-25節)。 四、祂被帶往釘十字架的路上所發生的事,以及祂對跟隨者的講論(26-31節)。 五、在行刑地點所發生的事,以及祂在那裡所受的侮辱(32-38節)。 六、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其中一個強盜的歸信(39-43節)。 七、基督的死,以及伴隨而來的異象(44-49節)。 八、祂的安葬(50-56節)。

基督在彼拉多和希律面前;基督被控告和侮辱。 1 於是,他們眾人起來,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 2 他們就告祂說:「我們發現這個人煽惑我們的百姓,禁止納稅給凱撒,並且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3 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4 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個人有什麼罪。」 5 他們越發兇猛,說:「祂在猶太全地教訓人,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都煽動百姓。」 6 彼拉多聽見加利利,就問這人是不是加利利人。 7 既知道祂是屬希律管轄的人,就把祂送給希律。那時希律也正在耶路撒冷。 8 希律看見耶穌,就甚歡喜;因為他聽見許多關於耶穌的事,久已想要見祂,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 9 於是希律用許多話盤問祂,耶穌卻一言不答。 10 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控告祂。 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的衣服,又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 12 從前彼拉多和希律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我們的主耶穌在宗教法庭上被判為褻瀆者,但這個法庭所驅動的,是最無能為力的惡意;因為當他們判了祂的罪之後,他們知道自己不能處死祂,所以就採取了另一種方式。

一、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祂。當他們看到在自己的法庭上無法再進一步時,他們「眾人起來,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1節),儘管那天並非審判日,也不是巡迴法庭或會議。他們要求對祂執行公義,不是因為祂褻瀆(這不是彼拉多管轄的罪行),而是因為祂對羅馬政府不滿。他們心裡根本不認為這是一種罪行,或者如果這是一種罪行,他們自己比祂更有罪;只是這能達到他們惡意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用來假裝的罪名,即他們利用羅馬權力來毀滅基督的罪名,正是羅馬權力不久之後毀滅他們的真正罪名。

1. 這裡列出了對祂的控訴(2節),其中他們假裝對凱撒忠心,只是為了討好彼拉多,但這一切都只是針對基督的惡意,別無其他。他們誣告祂: (1) 煽動百姓「背叛凱撒」。彼拉多知道,百姓普遍對羅馬的統治感到不安,他們只等機會擺脫它;現在他們要彼拉多相信,這個耶穌積極煽動這種普遍的不滿,而事實上,他們自己才是這種不滿的幫兇:「我們發現這個人煽惑我們的百姓」;彷彿將他們歸向神的治理,就是「煽惑他們」脫離世俗政府;然而,沒有什麼比使人成為基督忠實的跟隨者,更能使他們成為好公民了。基督曾特別教導他們「應當納稅給凱撒」,儘管祂知道會有人因此而冒犯祂;然而祂在這裡卻被誣告為「禁止納稅給凱撒」。無辜並不能抵擋誹謗。 (2) 聲稱自己是「凱撒的對手」,儘管他們拒絕祂、不承認祂是彌賽亞的真正原因,正是因為祂沒有以世俗的榮耀和權力出現,也沒有自立為世俗的君王,更沒有做任何反對凱撒的事;然而這正是他們控告祂的:「祂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祂確實說自己是基督,如果是這樣,那麼就是「王」,但不是那種會給凱撒帶來困擾的王。當祂的門徒想讓祂作王時(約翰福音6:15),祂拒絕了,儘管祂藉著所行的許多神蹟表明,如果祂想與凱撒競爭,祂會勝過凱撒。

2. 祂對控訴的辯護:「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3節)。祂回答說:「你說的是。」也就是說:「正如你所說,我有權治理猶太民族;但這是在與那些在宗教事務上轄制他們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競爭,而不是與凱撒競爭,凱撒的治理只關乎他們的世俗利益。」基督的國度完全是屬靈的,不會干涉凱撒的管轄權。或者,「你說的是;但你能證明嗎?你有什麼證據?」所有認識祂的人都知道事實恰恰相反,祂從未聲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以反對至高無上的凱撒,或反對凱撒所派的總督,而是恰恰相反。

3. 彼拉多宣告祂無罪(4節):他「對祭司長和眾人」說,他們似乎與祭司長一同控告祂:「我查不出這個人有什麼罪。祂可能犯了你們律法上的什麼罪,我無須查問,但我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證明祂犯了足以受我們法庭懲罰的罪。」

4. 控告者持續的狂怒和暴行(5節)。他們非但沒有因彼拉多宣告祂無罪而有所收斂,也沒有像他們應當做的那樣,考慮自己是否正在將無辜流血的罪歸到自己身上,反而更加激怒,更加「兇猛」。我們沒有發現他們能提出任何具體的事實,更不用說任何證據來證明了;但他們決心以喧囂和自信來推動此事,即使無法證明也要說:「祂煽動百姓」反對凱撒,「在猶太全地教訓人,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祂確實「煽動百姓」,但不是煽動任何派系或煽動叛亂,而是煽動一切美德和值得稱讚的事。祂確實「教訓人」,但他們無法指控祂教導任何會擾亂公共和平,或使政府不安或猜忌的教義。

二、他們在希律面前控告祂。 1. 彼拉多將祂和祂的案件轉交給希律的法庭。控告者提到了加利利,迦南的北部。「為什麼?」彼拉多說:「祂是那個地方的人嗎?祂是加利利人嗎?」(6節)。「是的,」他們說,「那是祂的總部;祂大部分時間都在那裡度過。」「那麼,我們就把祂送給希律吧,」彼拉多說,「因為希律現在在城裡,既然祂屬於希律的管轄範圍,由希律審理祂的案件是合適的。」彼拉多已經厭倦了這個案件,渴望擺脫它,這似乎是將祂送給希律的真正原因。但神的護理安排此事,是為了更明顯地應驗聖經,正如使徒行傳4:26-27所顯示的,大衛在詩篇2:2所說的「地上的君王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明確指出是在希律和本丟彼拉多身上應驗的。

2. 希律非常樂意審問祂(8節):「希律看見耶穌,就甚歡喜」,或許更歡喜是因為他看見祂是個囚犯,被捆綁著。他在加利利「聽見許多關於祂的事」,那裡的神蹟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是鄉間的談資;他「久已想要見祂」,不是因為他對祂或祂的教義有任何感情,而純粹是出於好奇;他「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只是為了滿足這種好奇心,這將成為他餘生可以談論的話題。為此,他「用許多話盤問祂」,以便最終能引導祂做出一些能顯示祂能力的事。或許他盤問祂關於「秘密」的事,或「將來」的事,或關於祂醫治疾病的事。但耶穌「卻一言不答」;祂甚至不願行一個神蹟來滿足他。最貧窮的乞丐,為了解決自己的需要而求神蹟,從未被拒絕;但這位驕傲的君王,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求神蹟,卻被拒絕了。他本可以在加利利多次看見基督和祂奇妙的作為,但他「不願」,因此公正地說,現在他想看,卻「不能」;這些事向他的眼睛隱藏了,因為他不知道他蒙眷顧的日子。希律以為,既然他已經把祂捆綁起來,他就可以「命令」一個神蹟,但神蹟不可廉價,全能也不可聽命於最偉大的君王。

3. 控告者在希律面前控告祂,因為他們在控告中永不休止:「他們站著,極力地控告祂」(10節),「厚顏無恥地」和「大膽地」,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他們要讓希律相信,祂也用祂煽動性的思想毒害了加利利。注意,好人、好傳道人,那些對世俗政府真正有益的朋友,被誣告為煽動者、叛亂者和政府的敵人,這並非新鮮事。

4. 希律對祂非常「侮辱」:他與「他的兵丁」,他的隨從、官員和顯貴,「就藐視耶穌」。他們「不把祂當回事」;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多麼可怕的邪惡!「不把」創造萬物的那位「當回事」。他們嘲笑祂是個「傻瓜」;因為他們知道祂曾行許多神蹟幫助別人,為什麼現在不為自己行一個呢?或者,他們嘲笑祂是個失去能力、變得像常人一樣軟弱的人。希律,曾認識施洗約翰,對基督的認識也比彼拉多多,卻比彼拉多更「侮辱」基督;因為沒有恩典的知識只會使人變得更「巧妙地」邪惡。希律給基督穿上「華麗的衣服」,一些花哨的彩衣,作為一個假王;因此他教導彼拉多的士兵後來也對祂施以同樣的侮辱。他是這種侮辱的始作俑者。

5. 希律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這卻成了他們和好的契機,因為他們之前有一段時間彼此不和。希律看不到神蹟,但也不願將祂定為罪犯,因此「又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11節),這樣就回報了彼拉多將囚犯送給他的禮貌和尊重;這種相互的恩惠,以及因此而傳遞的信息,使他們彼此之間比最近一段時間有了更好的理解(12節)。他們「彼此有仇」,可能是因為彼拉多殺害了屬於希律管轄的加利利人(路加福音13:1),或者其他類似的爭議,這些爭議通常發生在君王和顯貴之間。注意那些彼此爭吵的人,卻能聯合起來反對基督;正如基巴、亞捫和亞瑪力,雖然彼此分裂,卻聯合起來反對「神的以色列」(詩篇83:7)。基督是偉大的和平締造者;彼拉多和希律都承認祂的無辜,他們在這點上的共識治癒了他們在其他事情上的分歧。

巴拉巴被選勝過基督。 13 彼拉多召集了祭司長、官長和百姓, 14 對他們說:「你們把這個人帶到我這裡,說祂是煽惑百姓的。看哪,我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在你們所告祂的事上有什麼罪。 15 希律也沒有,因為我把你們送到他那裡,看哪,祂並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 16 所以,我要責打祂,然後釋放祂。」 17 (因為在節期,他必須為他們釋放一個人。) 18 他們卻一同喊叫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19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被下在監裡的。) 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對他們說。 21 他們卻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有什麼該死的罪。所以,我要責打祂,然後釋放祂。」 23 他們卻大聲催逼,要求把祂釘十字架。他們的聲音和祭司長的聲音就得了勝。 24 彼拉多就照他們所求的判了。 25 釋放了那因作亂殺人被下在監裡、他們所求的巴拉巴,卻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處置。

我們在這裡看到蒙福的耶穌被暴民壓倒,在祭司長惡意和詭計所煽動的群眾喧囂和騷亂的風暴中,被匆匆帶到十字架上,如同空中掌權者的代理人。

一、彼拉多鄭重聲明,他相信祂沒有做任何該死或該被捆綁的事。如果他真的相信如此,他應該立即釋放祂,不僅如此,還應該保護祂免受祭司和暴民的狂怒,並因他們的傲慢行為而要求控告者守規矩。但彼拉多本身是個壞人,對基督沒有好感,而且他自己也因其他事而招致非議,害怕得罪皇帝或百姓;因此,由於缺乏正直,他「召集了祭司長、官長和百姓」(他本應驅散他們,因為他們是「暴亂和煽動的集會」,並禁止他們靠近他),他要聽他們說什麼,但他本應充耳不聞,因為他清楚地看到是什麼精神驅動著他們(14節):「你們把這個人帶到我這裡,」他說,「因為我尊重你們,我在你們面前審問了祂,也聽了你們所有對祂的指控,但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你們無法證明你們所告祂的事。」

二、他向希律提及祂(15節):「我把你們送到他那裡,他應該比我更了解祂,但他已經把祂送回來了,沒有定罪,也沒有任何不悅的標記;在他看來,祂的罪行不至於死。他嘲笑祂是個軟弱的人,但沒有將祂標記為危險人物。」他認為精神病院比刑場更適合祂。

三、他提議釋放祂,只要他們同意。他本應在不徵求他們同意的情況下這樣做,「讓公義行出來,即使天塌下來。」但對人的恐懼使許多人陷入這個陷阱,即儘管公義應該優先,即使天崩地裂,他們寧願違背良心做不公正的事,也不願惹麻煩。彼拉多宣告祂無罪,因此想釋放祂;然而,為了取悅百姓: 1. 他將以罪犯的名義釋放祂,因為「在節期,他必須為他們釋放一個人」(17節);因此,祂本應憑「公義」行為被釋放,不欠任何人情,但他卻想讓祂憑「恩典」行為被釋放,而不是受百姓的恩惠。 2. 他要「責打祂,然後釋放祂」。如果「查不出祂有什麼罪」,為什麼要責打祂呢?鞭打一個無辜的人,與釘死他一樣不公正;也不能以這會滿足百姓的喧囂,使「祂」成為他們憐憫的對象,而不是他們嫉妒的對象來為此辯護。我們不可作惡以成善。

四、百姓寧願釋放巴拉巴,一個可憐的傢伙,除了他大膽的罪行之外,沒有什麼值得他們喜愛的。他因「在城裡作亂殺人」(在人類所有罪行中最不可饒恕的)而被囚禁,然而這個罪犯卻被選勝過基督:「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18-19節)。難怪這樣的人會成為這樣「暴民」的最愛和寵兒,一個真正煽動叛亂的人,而不是一個真正忠誠卻被誣告煽動叛亂的人。

五、當彼拉多第二次催促釋放基督時,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20-21節)。他們不僅要祂死,而且要祂死得如此慘烈;非釘十字架不可:「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六、當彼拉多第三次與他們理論,向他們指出這是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時,他們卻更加堅決和狂暴(22節):「為什麼?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有什麼該死的罪,你們也說不出你們在祂身上查出了什麼該死的罪;所以,如果你們只要說一句話,我就責打祂,然後釋放祂。」但群眾的狂怒,越是奉承,就越是狂暴;他們「大聲催逼」,發出巨大的喧囂或叫喊,不是請求,而是「要求」把祂釘十字架;彷彿他們在節期有權要求釘死一個無辜的人,就像要求釋放一個有罪的人一樣。

七、彼拉多最終屈服於他們的堅持。百姓和「祭司長」的聲音得了勝,對彼拉多來說太強大了,壓倒了他,使他違背自己的信念和意願。他沒有勇氣逆流而上,而是「就照他們所求的判了」(24節)。這裡的審判「被扭曲了」,「公義遠遠站立」,因為害怕群眾的狂怒。「真理倒在街上,公義不能進入」(以賽亞書59:14)。「指望公平,不料,倒有流血;指望公義,不料,倒有哀聲」(以賽亞書5:7)。這在25節重複,並加上了釋放巴拉巴的加重情節:「釋放了那因作亂殺人被下在監裡、他們所求的巴拉巴」,他因此會更加堅硬於他的邪惡,並做更多的惡事,因為「他們所求的」正是與他們自己一樣的人;但彼拉多「卻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處置」,他無法比將祂交給「他們」更殘忍地對待祂,因為他們「恨」祂,是「完全的恨」,他們的「憐憫」就是「殘忍」。

釘十字架。 26 他們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跟在耶穌後面背著。 27 有許多百姓和婦女跟隨耶穌,婦女們為祂捶胸哀哭。 28 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啊,不要為我哭,當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哭。 29 因為看哪,日子將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兒的有福了!』 30 那時,人要對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對小山說:『遮蓋我們!』 31 因為這些事若發生在青翠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會怎樣呢?」

我們在這裡看到蒙福的耶穌,神的羔羊,被領作「待宰的羔羊」,去獻祭。他們審判祂的速度之快令人驚訝;他們如何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這麼多工作,儘管他們要處理這麼多大人物,而服侍這些人通常需要時間。祂在天亮時被帶到祭司長面前(路加福音22:66),之後又被帶到彼拉多那裡,然後到希律那裡,再回到彼拉多那裡;彼拉多和百姓之間似乎進行了一場漫長的爭執。祂被鞭打,戴上荊棘冠冕,受到侮辱,所有這些都在四五個小時內完成,最多六個小時,因為祂在上午九點到十二點之間被釘十字架。基督的迫害者決心不浪費時間,以免祂的朋友在城鎮的另一端得知他們正在做什麼,並起來營救祂。從來沒有人像基督這樣被「趕出世界」,但祂自己說:「還有片時,你們就看不見我了」;確實是極短的片時。現在,當他們帶祂去死的時候,我們發現:

一、有一個「背負者」,背負祂的十字架,名叫「西門」,是「古利奈人」,他很可能是基督的朋友,而且是眾所周知的,這樣做是為了羞辱他;他們把基督的十字架放在他身上,讓他「跟在耶穌後面背著」(26節),以免耶穌在重壓下昏倒而死,從而阻止他們計劃的進一步惡意。這是一種憐憫,但卻是「殘酷的憐憫」,給了祂這種輕鬆。

二、許多「哀悼者」,真正的哀悼者,跟隨祂,「捶胸哀哭」。這些不僅是祂的朋友和支持者,還有普通百姓,他們不是祂的敵人,而是對祂心生憐憫,因為他們聽過祂的名聲,知道祂是個多麼優秀有用的人,並且有理由認為祂受了不公正的苦。這吸引了一大群人跟隨祂,就像處決時常見的那樣,特別是那些曾是顯赫人物的人:「有許多百姓跟隨祂」,特別是婦女(27節),有些人是出於憐憫,有些人是出於好奇,但她們「也」(以及那些祂的特別朋友和熟人)「捶胸哀哭」。儘管有許多人辱罵和嘲笑祂,但仍有一些人珍視祂,憐憫祂,為祂感到難過,並與祂一同受苦。主耶穌的死或許會感動許多對虔誠情感陌生的人的自然情感;許多人為基督哀哭,卻不相信祂,為祂哀悼,卻不愛祂勝過一切。現在這裡告訴我們基督對這些哀悼者說了什麼。儘管人們會認為祂應該完全專注於自己的事,但祂卻有時間和心去留意他們的眼淚。基督「在哀悼中死去」,並為那些哀悼祂的人預備了一個瓶子來盛裝他們的眼淚。祂「轉身對她們說」,儘管她們是陌生人,並吩咐她們「不要為我哭,當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哭」。祂將她們的哀悼轉移到另一個方向(28節)。

1. 祂給了她們一個關於哀悼的普遍指示:「耶路撒冷的女子啊,不要為我哭。」這並不是說她們為祂哭泣是錯的,反而值得稱讚;那些心腸堅硬的人,對這樣一個人的如此苦難無動於衷,確實是堅硬的;但她們不應只為祂哭泣(她們為祂流的淚是無益的),而應當「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哭」,著眼於即將降臨耶路撒冷的毀滅,她們中的一些人可能活著看到並分擔其災難,或者至少她們的兒女會,她們應該為他們擔憂。注意,當我們以信心的眼睛看見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我們應該哭泣,不是為祂,而是為我們自己。我們不應像為一個我們憐憫其災難的普通人,或一個我們可能要分離的普通朋友的死那樣,為基督的死而感動。基督的死是獨特的;這是祂對仇敵的勝利和凱旋;這是我們的救贖,是為我們買贖永生。因此,讓我們哭泣,不是為祂,而是為我們自己的罪,以及我們兒女的罪,這些罪是祂死的根源;並因懼怕(這裡所吩咐的眼淚就是這種)我們若輕視祂的愛,拒絕祂的恩典,就像猶太民族所做的那樣,將給自己帶來這裡所預言的毀滅。當我們親愛的親友在基督裡死去時,我們沒有理由為他們哭泣,他們已經卸下了肉體的重擔,在聖潔上得以完全,並進入了完全的安息和喜樂,而是為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兒女哭泣,他們被留在一個充滿罪惡、悲傷和陷阱的世界裡。

2. 祂給了她們一個特別的理由,說明為什麼她們應該「為自己和兒女哭泣」:「因為看哪,悲慘的日子將臨到你們的城;它將被毀滅,你們將被捲入共同的毀滅中。」當基督自己的門徒因祂離開他們而「照著神的意思憂愁」時,祂用祂將「再見他們」,他們將「歡喜」的應許擦去他們的眼淚(約翰福音16:22)。但是,當這些「耶路撒冷的女子」僅僅以「世俗的」悲傷為祂哀哭時,祂將她們的眼淚轉移到另一個方向,並告訴她們將有事情讓她們哭泣。讓她們「愁苦、悲哀、哭泣」(雅各書4:9)。祂最近自己也為耶路撒冷哭泣過,現在祂吩咐她們為耶路撒冷哭泣。基督的眼淚應該讓我們哭泣。讓那些承認基督為王的錫安女子,在祂裡面歡喜,因為祂來拯救她們;但讓那些只為祂哭泣,卻不以祂為王的耶路撒冷女子,哭泣並顫抖,想到祂來審判她們。現在耶路撒冷的毀滅在這裡由兩個當時可以恰當使用的諺語預言,這兩個諺語都表明它非常可怕,即人們通常害怕的,那時他們卻會渴望,即「無子」和「活埋」。 (1) 他們會希望「無子」。通常那些沒有孩子的人會羨慕有孩子的人,就像拉結羨慕利亞一樣,那時有孩子的人會發現孩子在試圖逃跑時是如此的負擔,當他們看到孩子因飢餓而「昏倒」或被刀劍「殺死」時是如此的悲傷,以至於他們會羨慕那些沒有孩子的人,並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兒的有福了!」那些當時「懷孕」或「乳養嬰兒」的人不僅會遭遇不幸,正如基督所說的(馬太福音24:19),而且對於那些已經有孩子並撫養過他們,現在孩子還活著的人來說,這將是可怕的。參見何西阿書9:11-14。看見受造物的虛空和其安慰的不確定性;因為神的護理對我們來說可能會發生這樣的變化,以至於那些我們曾視為最大祝福而喜悅的事物,可能會成為我們最大的負擔、憂慮和悲傷。 (2) 他們會希望「活埋」:「那時,人要對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對小山說:『遮蓋我們!』」(30節)。這也指與前一個預言相同的預言中的一段話(何西阿書10:8)。他們會希望藏身於最黑暗的洞穴中,以便遠離這些災難的喧囂。他們願意以任何條件尋求庇護,即使冒著被壓碎的危險。這將特別是那些大人物和有權勢的人的語言(啟示錄6:16)。那些不願逃到基督那裡尋求庇護,不願將自己置於祂保護之下的人,將徒勞地呼求「山」和「小山」來遮蔽他們免受祂的憤怒。

2. 祂說明了他們從祂的苦難中推斷出這種毀滅是多麼自然:「這些事若發生在青翠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會怎樣呢?」(31節)。有些人認為這借用了以西結書20:47:「火必燒滅你中間一切青翠的樹和一切枯乾的樹。」這些話可以應用於: (1) 更具體地說,應用於基督在此預言的耶路撒冷的毀滅,以及猶太人將祂處死所招致的毀滅:「如果『他們』(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在青翠的樹上做這些事』,如果他們如此虐待一個無辜而優秀的人,因為祂的『善行』,那麼他們怎能期望神會因他們這樣做而對待他們呢?他們已經使自己成為『枯乾的樹』,一個腐敗邪惡、一無是處的世代。如果這是他們的罪,你們認為他們的懲罰會是什麼?」或者這樣理解:「如果『他們』(羅馬人、他們的審判官和他們的士兵)如此虐待我,我沒有給他們任何挑釁,我對他們來說就像一棵青翠的樹,你們似乎對此感到非常憤怒,那麼他們將如何對待耶路撒冷和猶太民族呢?他們將會非常激怒羅馬人,使自己成為『枯乾的樹』,成為他們憤怒之火的燃料?如果神允許這些事發生在我身上,那麼祂將會命定那些枯乾的樹發生什麼事呢?那些樹曾多次被說過要『砍下來,丟在火裡』」(馬太福音3:10;7:19)。 (2) 它們可以更普遍地應用於神對罪和罪人的一切憤怒啟示:「如果神將我交給這些苦難,因為我為罪作了犧牲,那麼祂將如何對待罪人本身呢?」基督是「青翠的樹」,多結果子,繁茂生長;現在,如果這些事發生在祂身上,我們就可以推斷,如果祂沒有「介入」,人類全體將會遭遇什麼,以及那些儘管做了所有使他們結果子的事,卻仍然是枯乾的樹的人將會遭遇什麼。如果神對祂所愛的兒子這樣做,當祂發現罪只是歸算給祂時,那麼當祂發現罪在他們身上掌權時,祂將如何對待祂憤怒的世代呢?如果父樂意對青翠的樹做這些事,祂為什麼不願對枯乾的樹做呢?注意,思考我們主耶穌的苦難,應該使我們敬畏神的公義,並在祂面前顫抖。最好的聖徒,與基督相比,都是「枯乾的樹」;如果祂受苦,他們為什麼不能期望受苦呢?那麼罪人的定罪將會是怎樣呢?

釘十字架。 32 另有兩個犯人,也和耶穌一同被帶去處死。

第23章_2

33他們到了名叫髑髏地的地方,就在那裡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35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神的選民,可以救自己吧!」36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37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用希臘、羅馬、希伯來三樣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若是基督,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懼怕神嗎?41我們是理所當然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只是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42就對耶穌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一、關於基督受苦的幾段記載,我們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已經讀過。

1. 有另外兩個犯人與他一同被帶到行刑之地。他們可能已經被判死刑一段時間,並預定在當天執行。這很可能是他們急於審判基督的藉口,好讓基督和這兩個犯人可以一同被處決,一次莊嚴的儀式就足夠了。

2. 他被釘在一個名叫「髑髏地」(Kranion,希臘文,意為「骷髏地」)的地方。這是一個羞辱之地,為要增加他受苦的羞辱,但卻意義深遠,因為他在那裡戰勝了死亡,彷彿是在死亡自己的糞堆上得勝。他被釘在十字架上。他的手腳被釘在平放在地上的十字架上,然後十字架被豎起來,固定在地上或預備好的插座中。這是一種比其他任何死法都更痛苦和羞辱的死法。

3. 他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彷彿他是三人中最壞的一個。因此,他不僅被視為罪犯,而且被列在他們中間,是他們中最壞的。

4. 執行死刑的兵丁將他的衣服作為酬勞,拈鬮分了。他們分了他的衣服,又為它拈鬮;因為衣服價值甚微,如果分開,幾乎一無所有,所以他們為它拈鬮。

5. 當他被高舉在十字架上時,他受到辱罵、嘲諷,並受到一切可以想像的輕蔑和侮辱。人類本性中竟有如此多的殘忍,真是令人驚訝:百姓站在那裡觀看,毫無關心,反而以這景象為樂;而官府,從他們的職位來看,本應是明智和尊貴的人,卻站在群眾中,嗤笑他,以煽動周圍的人也這樣做;他們說:「他救了別人,讓他救自己吧!」他因所行的善事而受辱罵,彷彿正是為這些事他們才將他釘在十字架上。他們對他誇勝,彷彿他們已經征服了他,然而他那時卻是得勝有餘的;他們挑戰他從十字架上救自己,而他卻正在藉著十字架拯救他人:「他若是基督,神的選民,可以救自己吧!」他們知道基督是神的選民,是神所預定,也是神所愛的。「如果他作為基督,能將我們的國家從羅馬人手中解救出來(他們無法形成彌賽亞以外的任何概念),那麼讓他從現在掌握他的羅馬人手中解救自己吧。」因此,猶太官府嘲笑他被羅馬人征服,而不是征服羅馬人。羅馬兵丁嘲笑他是猶太人的王:「這樣的人民配得上這樣的君王,這樣的君王也配得上這樣的人民。」他們戲弄他(36、37節);他們拿他開玩笑,嘲笑他的痛苦;當他們自己喝著通常分給他們的酸酒時,他們得意洋洋地問他是否願意與他們一同飲酒。他們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因為猶太人以假冒彌賽亞的名義控告他,羅馬人則以假冒君王的名義控告他。

6. 他頭上的牌子,寫著他的罪名是:「這是猶太人的王」(38節)。他們的意思是,他因自稱是猶太人的王而被處死;但神卻藉此宣告他真實的身分,儘管他當時蒙受羞辱:他是猶太人的王,是教會的王,而他的十字架是通往他冠冕的道路。這牌子是用當時所謂的三種學術語言寫的:希臘文、拉丁文和希伯來文,因為那些學習基督的人才是學識最淵博的。用這三種語言書寫,是為了讓所有人都知道和閱讀;但神藉此旨在表明基督的福音將傳遍萬國,從耶路撒冷開始,並以各種語言被閱讀。希臘哲學使希臘語聞名,羅馬法律和政府使拉丁語聞名,而希伯來語因舊約的緣故超越了所有這些語言。在這三種語言中,耶穌基督被宣告為王。年輕的學者們在學校努力學習這三種語言,應該以此為目標,在運用這些語言時,增進他們對基督的認識。

二、這裡有兩段我們以前沒有讀過的記載,它們非常引人注目。

1. 基督為他的仇敵禱告(34節):「父啊,赦免他們。」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之後,在去世之前,說了七句引人注目的話,這是第一句。他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之一,是為了讓他能自由地說話直到最後,從而榮耀他的父,並造就周圍的人。他一被固定在十字架上,或者在他們釘他時,他就做了這個禱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1) 祈求:「父啊,赦免他們。」人們可能會認為他應該禱告:「父啊,消滅他們;主啊,求你察看並報應他們。」他們現在所犯的罪本可以被公正地定為不可赦免,他們本可以被公正地從赦免條例中點名排除。不,這些人卻特別被代求。現在他為悖逆者代求,正如預言所說(賽53:12),這應當加到他的禱告中(約17章),以完成他在幔內代求的範例:為聖徒代求,為罪人代求。現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話語和他的受苦,其意圖比表面上看起來更深遠。這是一個中保性的話語,解釋了他死亡的意圖和意義:「父啊,赦免他們,不僅是這些人,還有所有將來悔改並相信福音的人。」他並非意圖這些人可以在任何其他條件下得到赦免。「父啊,我現在所受的苦和所死的,正是為了讓可憐的罪人得到赦免。」請注意: [1] 基督為我們死所要買贖和成就的偉大之事,就是罪的赦免。 [2] 這就是基督為所有因他的滿足而悔改和相信的人代求的內容;他的血說:「父啊,赦免他們。」 [3] 最大的罪人,只要透過基督,在他們悔改之後,仍可望得蒙憐憫。儘管他們是他的迫害者和謀殺者,他仍禱告:「父啊,赦免他們。」

(2) 辯護:「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因為如果他們知道,他們就不會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林前2:8)。他的榮耀和他們的悟性上都有一層帕子;他們怎能透過兩層帕子看清呢?他們曾希望他的血歸到他們和他們的兒女身上:但如果他們知道他們所做的,他們就會收回這願望。請注意: [1] 那些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人,不知道他們所做的。那些說宗教壞話的人,說的是他們不了解的事,而這是因為他們不願意了解。 [2] 有一種無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為罪開脫:因缺乏知識的途徑或接受教導的能力,因教育的缺陷或疏忽而造成的無知。那些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人,被他們的官府蒙蔽,並被灌輸了對他的偏見,以至於他們在反對基督和他的教義時,以為是在事奉神(約16:2)。這樣的人是值得憐憫和代禱的。基督的這個禱告不久之後就得到了應允,當時許多參與他死亡的人因彼得的講道而歸信。這也寫下來作為我們的榜樣。 首先,我們在禱告中必須稱神為父,並以敬畏和信靠的心來到他面前,如同兒女來到父親面前。 其次,我們必須為自己和他人向神祈求的偉大之事,就是罪的赦免。 第三,我們必須為我們的仇敵,以及那些恨我們和迫害我們的人禱告,必須減輕他們的過犯,而不是像我們對自己的罪那樣加重(「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或許是無心之過」);我們必須懇切地向神禱告,求他赦免他們的罪,他們對我們所犯的罪。這是基督對他自己規則的榜樣(太5:44、45,「愛你們的仇敵」);這大大加強了這條規則,因為如果基督愛並為這樣的仇敵禱告,那麼我們還有什麼仇敵是我們不應當愛和為之禱告的呢?

2. 十字架上強盜的歸信,這是基督戰勝執政掌權者的光輝例證,即使他當時似乎被他們戰勝。基督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他們代表了基督的十字架對世人將產生的不同影響,當福音傳講時,十字架將被帶到他們面前。他們都是犯人,都在神面前有罪。現在基督的十字架對一些人來說是生命的香氣,叫人活;對另一些人來說是死亡的香氣,叫人死。對滅亡的人來說是愚拙,但對得救的人來說卻是神的智慧和神的能力。

(1) 這裡有一個犯人,他至死不悔。在基督的十字架旁,他像其他人一樣譏笑他(39節):他說:「你若是基督,像他們說的那樣,救自己和我們吧!」儘管他現在正處於痛苦和掙扎中,在死亡的幽谷裡,這並沒有使他驕傲的心謙卑下來,也沒有教他好好說話,甚至對他的同伴也沒有。你雖然用杵將愚昧人與打碎的麥子一同搗在臼中,他的愚昧還是離不了他。任何患難本身都不能改變一顆邪惡的心,但有時它們會激發腐敗,而人們會認為它們應該抑制腐敗。他挑戰基督救自己和他們。請注意:有些人厚顏無恥地譏笑基督,卻又自信地期望被他拯救;甚至斷定,如果他不拯救他們,他就不能被視為救主。

(2) 這裡有另一個犯人,他最終被軟化了。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說,那些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也譏笑他,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修辭手法,指其中一個,但另一些人認為他們起初都譏笑他,直到其中一個的心奇妙地改變了,他的話語也隨之突然改變。這個犯人,就在即將落入撒但手中之際,被從火中搶救出來,成為神憐憫和恩典的紀念碑,撒但則像一隻因失去獵物而咆哮的獅子。這並不鼓勵任何人將悔改推遲到臨終之時,也不鼓勵他們希望那時能得到憐憫;因為,雖然真正的悔改永不嫌晚是確定的,但晚期悔改很少是真實的,這也是確定的。沒有人能確定他們在死亡時會有時間悔改,但每個人都可以確定他們無法擁有這個悔改的強盜所擁有的優勢,他的情況完全是特殊的。他以前從未得到過基督的呼召,也從未有過恩典之日:他被預定要成為基督恩典大能的獨特例證,就在他被釘在十字架上顯出軟弱之時。基督在毀滅猶大和保守彼得的過程中戰勝了撒但,現在又藉著這個犯人的歸信,樹立了他戰勝撒但的另一個勝利紀念碑,作為他將要做的事的樣本。如果我們觀察以下幾點,我們就會發現這個案例是非同尋常的:

[1] 神的恩典在他身上非凡的作為,這從他所說的話中顯而易見。在短時間內,他給出了如此多的證據,證明他身上發生了蒙福的改變,在如此小的範圍內,不可能給出更多。 首先,看他對另一個犯人說了什麼(40、41節)。 1. 他責備那個犯人譏笑基督,認為他缺乏對神的敬畏,對宗教毫無感覺:「你還不懼怕神嗎?」這暗示正是對神的敬畏阻止他隨眾行惡。「我敬畏神,所以不敢這樣做;你難道不敬畏嗎?」所有眼睛被打開的人都看到,這是惡人邪惡的根源,他們眼中沒有神的敬畏。「如果你有一點人性,你就不會侮辱你的同伴;你處境相同;你也是一個將死之人,所以,無論這些惡人做什麼,你都不應該辱罵一個將死之人。」 2. 他承認自己罪有應得:「我們是理所當然的。」他們可能都因同一罪行受苦,因此他說得更肯定:「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這彰顯了神恩典的卓越,以區別的方式行事。這兩個人在罪惡和苦難中一直是同伴,然而一個得救,另一個滅亡;這兩個人一直同行,但現在一個被取去,另一個被留下。他沒有說「你確實罪有應得」,而是說「我們」。請注意:真正的悔改者承認神在他們所有罪的懲罰中是公義的。神行了公義,但我們行了邪惡。 3. 他相信基督受了冤屈。儘管他在兩個法庭上被定罪,並被視為最惡劣的犯人,但這個悔改的強盜卻因基督在受苦中的表現而確信他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ouden atopon)——沒有做過任何荒謬或不符合他身分的事。祭司長們想讓他被釘在犯人中間,作為他們中的一員;但這個強盜比他們更有見識,承認他不是他們中的一員。他以前是否聽過基督和他的奇妙作為,這並不清楚,但恩典的靈用這知識光照了他,使他能夠說:「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其次,看他對我們主耶穌說了什麼:「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42節)。這是一個將死罪人對一個將死救主的禱告。儘管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到羞辱和辱罵,但能這樣被禱告是他的榮耀。這個強盜能這樣禱告是他的福氣;或許他以前從未禱告過,但現在卻在最後一刻被聽見並得救。有生命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有禱告的餘地。 1. 留意他禱告中的信心。在他認罪(41節)中,他顯露出對神的悔改。在這個祈求中,他顯露出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他承認他是主,他有一個國度,他正走向那個國度,他將在那個國度中擁有權柄,那些蒙他恩惠的人將會幸福;在當時,相信並承認所有這些都是一件大事。基督當時正處於極度羞辱之中,被自己的門徒離棄,被自己的民族辱罵,作為一個冒充者受苦,也沒有被他的父拯救。他在那些彰顯他受苦榮耀並震驚百夫長的奇蹟發生之前,就做了這個宣告;然而,我們實在沒有在以色列中見過這麼大的信心。他相信此生之後還有另一個生命,並渴望在那個生命中得享幸福,不像另一個強盜那樣,只求從十字架上得救,而是求在十字架盡其所能之後,能得到妥善的安排。 2. 留意他禱告中的謙卑。他所有的請求只是:「主啊,記念我!」他沒有禱告:「主啊,提拔我」(像他們在太20:21那樣),儘管他有幸像門徒一樣喝基督的杯,受他的洗禮,在受苦中,當他的門徒離棄他時,他或在基督的右邊,或在基督的左邊,他本可以有理由像他們那樣,求在他的國度裡坐在他的右邊和左邊。在苦難中的相識有時會贏得這樣的地位(耶52:31、32)。但他遠沒有這種想法。他所求的只是:「主啊,記念我!」將如何記念他交由基督決定。這就像約瑟對膳長說的請求:「求你記念我」(創40:14),而且結果更好;膳長忘記了約瑟,但基督記念了這個強盜。 3. 這個禱告中帶有懇切和熱切的氣息。他彷彿在其中傾吐他的靈魂:「主啊,記念我,我就滿足了;我別無所求;我將我的事交託在你手中。」請注意:被基督記念,現在他已在他的國度裡,是我們應該熱切渴望和禱告的,這足以確保我們生與死的福祉。基督在他的國度裡,正在代求。「主啊,記念我,為我代求。」他在那裡掌權。「主啊,記念我,藉著你的靈在我裡面掌權。」他在那裡為屬他的人預備地方。「主啊,記念我,為我預備一個地方;在死亡時記念我,在復活時記念我。」參閱約伯記14:13。

[2] 基督對他非凡的恩惠應許:耶穌對他說,作為對他禱告的回應:「我實在告訴你,我這阿們,這忠實的見證人,我對這個禱告說阿們,我批准它:不,你將得到比你所求的更多,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43節)。請注意: 首先,這話是對誰說的:是對那個悔改的強盜說的,是對他,而不是對他的同伴。十字架上的基督就像寶座上的基督;因為現在是這世界的審判:一個帶著咒詛離開,另一個帶著祝福離開。儘管基督自己當時正處於最大的掙扎和痛苦中,但他卻對一個將自己交託給他的可憐的悔改者說了安慰的話。請注意:即使是罪大惡極的人,如果他們是真正的悔改者,透過基督,不僅能得到罪的赦免,還能在神的樂園中佔有一席之地(來9:15)。這彰顯了白白恩典的豐盛,叛逆者和叛徒不僅得到赦免,而且得到提升,如此提升。 其次,這話是誰說的。這是基督說的另一句中保性話語,儘管是在特定場合,但卻帶有普遍的意圖,以解釋他受苦的真正意圖和意義;正如他為我們死是為了買贖罪的赦免(34節),也是為了買贖永生。藉著這句話,我們明白耶穌基督的死是為了向所有悔改順服的信徒敞開天國。 1. 基督在這裡讓我們知道他自己將去樂園,去陰間——那看不見的世界。他的人性靈魂正在前往分離的靈魂之地;不是去受咒詛之地,而是去樂園,蒙福之地。藉此他向我們保證,他的滿足被接受了,父對他甚是喜悅,否則他就不會去樂園;那是擺在他面前喜樂的開始,他以此安慰自己。他藉著十字架走向冠冕,我們不應當想走任何其他道路,也不應當想不藉著受苦而得以完全。 2. 他讓所有悔改的信徒知道,當他們死時,他們將去那裡與他同在。他現在作為祭司,為他們買贖這幸福,並作為君王,準備在他們預備好之後將其賜給他們。在這裡我們看到天國的幸福是如何向我們闡明的。 (1) 它是樂園,一個歡樂的花園,神的樂園(啟2:7),暗指伊甸園,我們的始祖在無罪時被安置在那裡。在第二個亞當裡,我們恢復了在第一個亞當裡失去的一切,甚至更多,得到了一個天上的樂園,而不是地上的樂園。 (2) 是在那裡與基督同在。那是天國的幸福,看見基督,與他同坐,分享他的榮耀(約17:24)。 (3) 是在死後立即實現:「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今晚,在明天之前。忠信者的靈魂,在脫離肉體的重擔之後,立即進入喜樂和幸福;義人的靈魂立即得以完全。拉撒路去世,立即得到安慰;保羅去世,立即與基督同在(腓1:23)。

受難。

44約在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45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47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48聚集觀看這事的眾人,看見所發生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49還有那些認識耶穌的,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三件事:

一、基督的死因伴隨的奇蹟而顯為偉大:這裡只提到了兩個,我們之前已經讀過。

1. 正午時分太陽變黑。當時約在午正,也就是我們計算的中午十二點;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太陽被遮蔽,空氣同時極度陰沉,兩者共同造成了這濃厚的黑暗,持續了三個小時,不像埃及的黑暗持續了三天。

2. 殿裡的幔子裂開。前一個奇蹟發生在天上,這個奇蹟發生在聖殿裡;因為這兩者都是神的殿,當神的兒子受到如此虐待時,它們不能不感受到這侮辱,並以此表達它們的憤慨。幔子的裂開象徵著禮儀律的廢除,禮儀律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分隔牆,也象徵著我們親近神的一切其他困難和阻礙的消除,因此現在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

二、基督的死藉著他斷氣時所說的話而得到解釋(46節)。

耶穌曾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這樣告訴我們,而且,看來他也是大聲說這句話,以顯示他的懇切,並讓所有人都注意到:「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1. 他借用了他父親大衛的話(詩31:5);並非他需要別人把話放在他口中,但他選擇使用大衛的話,以表明是基督的靈在舊約先知中作見證,並且他來是為了應驗聖經。基督口中帶著聖經而死。因此,他引導我們在向神禱告時使用聖經的語言。

2. 在這次向神的禱告中,他稱神為父。當他抱怨被離棄時,他喊著:「以利!以利!我的神!我的神!」但為了表明他靈魂的可怕痛苦已經過去,他這裡稱神為父。當他為我們捨棄生命和靈魂時,他為我們稱神為父,好讓我們藉著他領受兒子的名分。

3. 基督以他作為中保的獨特意義使用這些話。他現在要使他的靈魂成為我們罪的贖罪祭(賽53:10),為許多人捨命作贖價(太20:28),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上(來9:14)。他自己既是祭司又是祭物;我們的靈魂被沒收了,他的靈魂必須去贖回這沒收。代價必須付給神的手中,就是被罪冒犯的一方;他已承諾向神作出完全的補償。現在他藉著這些話獻上祭物,彷彿將手放在祭物頭上,並將其交出;tithemi——「我將它存入,我將它付到你手中。父啊,請接受我的生命和靈魂,代替我為之而死的罪人的生命和靈魂。」獻祭者的心意——獻祭者的善意,是祭物被悅納的必要條件。現在基督在這裡表達了他樂意獻上自己的意願,就像他最初被提議時所做的那樣(來10:9、10),「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4. 基督藉此表明他對父的依賴,期待他的復活,藉著他的靈魂和身體的重新結合。他將他的靈魂交在父的手中,被接到樂園,並在第三天歸回。由此可見,我們主耶穌,正如他有一個真實的身體,他也有一個有理性的靈魂,這個靈魂存在於與身體分離的狀態中,因此他被造得像他的弟兄一樣;這個靈魂他交託在父的手中,將它交給父保管,懷著希望,它不會被留在陰間,不會在與身體分離的狀態中,甚至不會長到身體會朽壞。

5. 基督藉此為我們留下了一個榜樣,他將大衛的話語應用於將死的聖徒,並可以說,為他們的使用而聖化了這些話。在死亡中,我們最大的關心應該是我們的靈魂,而我們最有效地確保其福祉的方法,莫過於現在將它們交在神的手中,作為一位父親,藉著他的靈和恩典來聖化和管理,並在死亡時將它們交在他的手中,使它們在聖潔和幸福中得以完全。我們必須表明我們樂意死去,我們堅信此生之後還有另一個生命,並渴望它,藉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三、基督的死因那些陪伴他的人所受的感動而得到提升。

1. 負責守衛的百夫長對他所看到的一切深感震撼(47節)。他是一個羅馬人,一個外邦人,對以色列的安慰一無所知;然而他卻歸榮耀與神。他從未見過如此驚人的神聖大能的例證,因此藉此機會敬拜神為全能者。他為這位忍受痛苦的人作證:「這真是個義人,他被不公正地處死了。」神如此彰顯他的大能來榮耀他,是他無辜的明顯證據。他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的見證更進一步:「這真是神的兒子。」但在他的情況下,這兩者意義相同;因為如果他是一個義人,那麼當他說他是神的兒子時,他所說的就非常真實;因此,他關於自己的見證必須被接受,因為如果那是假的,他就不是一個義人。

2. 無關的旁觀者也無法不關心。這只在這裡被提及(48節)。所有聚集觀看這事的眾人,像在這種場合通常會發生的那樣,看見所發生的事,都不能不暫時非常嚴肅地離開,無論他們回家後如何:他們捶著胸回去了。 (1) 他們當時非常認真地對待這件事。他們認為將他處死是一件邪惡的事,並且不能不認為神會因此對他們的國家降下某種審判。這些人很可能就是那些曾喊著「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的人,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們還辱罵和褻瀆他;但現在他們被黑暗、地震和他非同尋常的斷氣方式嚇壞了,他們不僅閉口不言,而且良心受到驚嚇,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懊悔,像稅吏一樣,他們捶著胸,捶打自己的心,彷彿對自己感到憤怒。有些人認為這是後來在他們身上所成就的美好工作的一個幸福的步驟,當時他們心裡覺得扎心(徒2:37)。 (2) 然而,看來這種印象很快就消失了:他們捶著胸回去了。他們沒有再對基督表示任何敬意,也沒有再詢問他,而是回家了;我們有理由擔心他們很快就完全忘記了。因此,許多人在聖言和聖禮中看到基督明顯被釘在十字架上,暫時受到一點感動,但這種感動並沒有持續;他們捶著胸,就回去了。他們在聖禮的鏡子中看到基督的面容並讚美他;但他們就走了,立刻忘記了他是怎樣的人,以及他們有什麼理由愛他。

3. 他的朋友和追隨者被迫保持距離,但仍盡可能靠近,並敢於觀看所發生的事(49節):所有認識他並被他認識的人,都遠遠地站著,因為害怕如果他們靠近他,他們會被當作他的支持者而被捕;這是他受苦的一部分,就像約伯一樣(伯19:13):「他使我的弟兄遠離我,我的熟人也與我生疏。」參閱詩篇88:18。而那些從加利利跟隨他的婦女們,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不知道該如何理解這些事,也沒有像她們應該那樣,將這些事視為他復活的確切預兆。現在基督被立為一個受人反對的記號,正如西面所預言的,為要顯明許多人心裡的意念(路2:34、35)。

基督的安葬。

第23章_3

我們在此讀到基督的安葬;因為祂不僅要經歷死亡,更要歸於死亡的塵土(詩篇 22:15),正如創世記 3:19 的判決:「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請留意:

一、誰安葬了祂。祂的熟人「遠遠地站著」;他們既沒有錢財支付安葬的費用,也沒有勇氣承擔體面安葬祂所帶來的惡名;但上帝興起了一位兩者兼備的人,就是「一個名叫約瑟的人」(第 50 節)。他的品格是「一個又良善又公義的人」,在德行和虔誠方面享有無可指摘的聲譽,不僅對所有人「公義」,而且對所有需要他的人都「良善」(而「安葬死者」的關懷,正如對死者復活的盼望所應有的,是良善和仁慈的一個例證);他是一位有地位的人,一位「議士」,一位元老,公會的成員,猶太教會的長老之一。說到這裡,有必要補充一點,儘管他屬於那個將基督處死的群體,但他「沒有附和他們的計謀和行為」(第 51 節),雖然這項決議是由多數人通過的,但他對此提出了抗議,沒有隨從眾人去作惡。請注意,我們沒有附和的邪惡計謀或行為,不應被視為我們的行為。不,他不僅公開地「不贊同」那些與基督為敵的人,而且他秘密地「贊同」那些與祂為友的人:「他自己素來等候神的國。」他相信舊約關於彌賽亞及其國度的預言,並期待這些預言的實現。這個人在此事件中顯然對主耶穌懷有真誠的敬意。請注意,許多人真心關心基督的利益,他們雖然在外在的信仰表白上沒有任何表現,但在有需要時,卻比那些表現得更為突出和喧囂的人,更樂意為祂做一件實實在在的服務。

二、他為安葬祂做了什麼。 1. 他「去見彼拉多」,就是判祂死刑的審判官,並「求耶穌的身體」,因為身體由彼拉多處置;雖然他本可以召集足夠的人手,以暴力將身體帶走,但他卻選擇循規蹈矩,和平地進行。 2. 他「取下」身體,看來是親手取下,並「用細麻布裹好」。他們告訴我們,猶太人的習俗是「捲裹」死者的身體,就像我們捲裹嬰兒的襁褓一樣,這裡使用的詞語也暗示了這一點;因此,他買來的一整塊細麻布,為此目的剪成了許多塊。關於拉撒路,聖經說:「他手腳都裹著布」(約翰福音 11:44)。對聖徒而言,裹屍布就像「襁褓」,當他們「長大成人」時,將會脫下並丟棄。

三、祂被安葬在哪裡。在「鑿成的石墓」裡,這樣墳墓的監獄就可以堅固,就像教會被帶入黑暗時,她的道路被「鑿成的石頭」圍住一樣(耶利米哀歌 3:2, 9)。但這是一個「從來沒有人葬過」的墳墓,因為祂的安葬方式是前所未有的,只是為了祂憑自己的能力在第三天復活;祂要以從未有人做過的方式戰勝墳墓。

四、祂何時被安葬。在「預備日,安息日將近」的時候(第 54 節)。這被視為他們匆忙舉行葬禮的原因,因為「安息日將近」,這要求他們投入其他工作,為安息日做準備,並出去迎接安息日。請注意,哭泣不能阻礙播種。儘管他們為基督的死而流淚,但他們必須致力於聖化安息日;當安息日將近時,必須有「預備」。我們的世俗事務必須安排妥當,以免阻礙我們進行安息日的工作,我們的聖潔情感必須被激發,以便我們能投入其中。

五、誰參加了葬禮;不是任何門徒,而只是「那些從加利利與祂同來的婦女」(第 55 節),她們在祂掛在十字架上時守候在旁,所以她們「跟隨」祂,無疑都淚流滿面,並「看見了墳墓」在哪裡,通往墳墓的路徑,以及「祂的身體是如何安放的」。她們被引導至此,不是出於好奇,而是出於對主耶穌的愛,這愛「堅強如死」,「眾水不能熄滅」。這是一場無聲的葬禮,而非莊嚴的葬禮,然而「祂的安息是榮耀的」。

六、祂安葬後為膏抹身體做了什麼準備(第 56 節):她們「就回去預備香料和香膏」,這更多是她們愛心的證明,而非信心的證明;因為如果她們「記得」並「相信」祂曾多次告訴她們,祂將在「第三天復活」,她們就會省下這筆「費用」和「辛勞」,因為她們知道,在短時間內,祂的身體將因復活的榮耀而獲得更大的尊榮,遠超她們用最「珍貴的香膏」所能給予的;但儘管她們忙於這項準備,她們卻「在安息日安息了」,沒有做任何這類勞役,這不僅符合她們民族的習俗,而且「遵照」她們上帝的「誡命」,這誡命雖然日子有所改變,但仍然完全有效:「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24章_1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