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內容包括: 一、不義的官的比喻,旨在教導我們禱告要懇切(1-8節)。 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旨在教導我們禱告時要謙卑,並為罪自卑(9-14節)。 三、基督對被帶到祂面前的小孩所施的恩惠(15-17節)。 四、一位富人想跟隨基督,卻在愛基督或愛財富的考驗中失敗;以及基督因此事與門徒的談論(18-30節)。 五、基督預言自己的死與受難(31-34節)。 六、祂使一個瞎子重見光明(35-43節)。 這四段事蹟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也曾記載。
不義的官
1 耶穌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是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求你給我伸冤,脫離我的仇敵!』 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5 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 神豈不為祂所揀選、晝夜呼籲祂的百姓伸冤嗎?祂會為他們忍耐許久嗎? 8 我告訴你們,祂必快快地為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嗎?」
這個比喻的鑰匙就掛在門上;它的主旨和目的已預先說明。基督講這個比喻,是要教導我們「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第1節)。這假設所有神的百姓都是禱告的人;所有神的兒女都與祂保持恆常且隨時的聯繫,定期向祂祈求,並在每個緊急情況下向祂祈求。禱告是我們的特權和榮耀。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應當禱告」,若忽略禱告就是犯罪。這應當是我們恆常的工作;我們「應當常常禱告」,這是「每日的責任」所要求的。我們必須禱告,永不厭倦禱告,也不要想到放棄,直到禱告被永恆的讚美所取代。但這裡似乎特別旨在教導我們,在追求某些屬靈恩典時,無論是關乎我們自己或神的教會,都必須恆心和堅忍地祈求。當我們為抵擋屬靈仇敵——我們的私慾和敗壞,這是我們最壞的仇敵——而祈求力量時,我們必須恆切禱告,必須禱告「不可灰心」,因為我們「尋求神的面」必不徒然。同樣,當我們為神的百姓脫離逼迫者和壓迫者的手而禱告時,也必須如此。
一、基督藉著一個比喻,顯示了「懇求的力量」在人中間的影響力。當其他一切都無法奏效時,懇求能使人做公正和正確的事。祂舉了一個例子:一個公正的案件在一個不義的官面前成功了,不是因為案件的公平性或可憐之處,而純粹是「由於懇求」。請注意: 1. 這城裡官員的惡劣品格。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他對自己的良心或名譽毫無顧慮;他既不畏懼神的忿怒,也不在意人的批評;或者說,他既不關心對神或對人的責任;他對敬虔和榮譽完全陌生,對兩者都毫無概念。那些拋棄對造物主敬畏的人,對同胞完全漠不關心,這並不奇怪;哪裡沒有「敬畏神」,哪裡就不能指望有任何良善。這種不敬虔和不人道的盛行,在任何人身上都是壞事,但在「官員」身上則更為惡劣,因為他手握權力,在使用權力時應當以宗教和正義的原則為指導,否則,他不僅不能用權力行善,反而有作惡的危險。所羅門在日光之下所見最嚴重的惡事之一,就是「審判之地有奸惡」(傳道書3:16)。 2. 一個可憐寡婦的困境,她被迫向他申訴,因為她被某人欺壓,那人以為可以用權勢和恐嚇壓倒她。她顯然有理;但看來,在尋求伸張正義時,她沒有拘泥於法律形式,而是日復一日地親自到官員家中求助,不斷呼喊:「求你給我伸冤,脫離我的仇敵!」這意思是:「求你為我對付我的仇敵,伸張正義。」她並非想報復仇敵對她所做的一切,而是希望仇敵被迫歸還他手中屬於她的財物,並使他無法再壓迫她。請注意,可憐的寡婦常常有許多仇敵,他們殘忍地利用她們軟弱無助的處境,侵犯她們的權利,詐取她們僅有的財物;而官長們則特別被囑咐,不僅不可「欺壓寡婦」(耶利米書21:3),更要「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辯護」(以賽亞書1:17),作她們的保護者和捍衛者;那時他們就「如神」,因為神就是如此(詩篇68:5)。 3. 她在案件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他多日不准。」按照他慣常的做法,他對她板著臉,不理會她的案件,反而縱容她的仇敵對她所做的一切不義;因為她沒有賄賂可給他,也沒有他所畏懼的大人物為她說話,所以他根本不傾向於糾正她的冤屈;他自己也清楚他拖延的原因,心裡不得不承認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一個人知道自己有這麼多過錯,卻不努力改正,這是令人悲哀的。 4. 她藉著不斷「纏磨」這位不義的「官」而達到目的(第5節):「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這不是因為她擔心她的抱怨會讓她聲名狼藉,而是因為她的抱怨會使她疲憊不堪;因為她決心不給他安寧,直到事情辦成,所以他會辦理,以省去進一步的麻煩;早辦晚辦都一樣。她就是這樣藉著不斷的懇求而獲得了正義;她在他的門口乞求,在街上跟隨他,在公開法庭上懇求他,她的呼喊始終是:「求你給我伸冤,脫離我的仇敵!」他被迫這樣做,以擺脫她;因為他的良心,儘管他很壞,也不允許他因藐視法庭而將她送進監獄。
二、祂將此應用於鼓勵神的禱告子民,要以信心和熱切禱告,並持之以恆。 1. 祂向他們保證,神最終會恩待他們(第6節):「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他如何承認自己完全被持續的懇求所征服,「神豈不為祂所揀選、晝夜呼籲祂的百姓伸冤嗎?」請注意: (1) 他們所渴望和期待的是什麼:神會「為祂所揀選的伸冤」。請注意:[1] 世上有一群人是神的百姓,是祂「所揀選的」,祂「自己的選民」,一群蒙揀選的百姓。神在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事上都顧念到這一點;這是因為他們是祂「所揀選的」,並且是為了實現祂對他們的揀選。[2] 神自己的選民在這個世界上會遇到許多麻煩和反對;有「許多仇敵」與他們爭戰;撒旦是他們的大仇敵。[3] 所需要和等待的是神保守和保護他們,以及祂在他們身上所做的工作;祂確保教會在世上的利益和祂在人心中的恩典。 (2) 神的百姓為了獲得這一切,需要做什麼:他們必須「晝夜呼籲祂」;這不是說祂需要他們的抗議,也不是說祂會被他們的懇求所感動,而是祂已將此定為他們的責任,並為此應許了憐憫。我們應當特別禱告抵擋我們的屬靈仇敵,就像使徒保羅一樣:「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就像這位懇求的寡婦一樣。主啊,治死「這」敗壞。主啊,裝備我抵擋「這」試探。我們應當關心受逼迫和受壓迫的教會,並禱告神會為他們伸張正義,使他們安穩。在這方面,我們必須非常迫切;我們必須「懇切」呼求:我們必須「晝夜呼求」,如同相信禱告最終會蒙垂聽的人;我們必須「與神摔跤」,如同知道如何珍視這福分,並且不接受拒絕的人。神的禱告子民被告知「不要給祂安寧」(以賽亞書62:6-7)。 (3) 他們在禱告和期待中可能會遇到的挫折。祂可能會「為他們忍耐許久」,不會立刻為他們顯現,回應他們的禱告。祂是 *makrothymon ep autois*——祂「對待」祂百姓的仇敵「有耐心」,不對他們施加報復;祂也「考驗祂百姓的耐心」,不為他們辯護。祂「忍耐許久」埃及人壓迫以色列的「罪惡呼聲」,以及被壓迫者「痛苦的呼聲」。 (4) 他們有什麼保證,即使延遲,憐憫最終也會來到,以及這如何得到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的支持:如果這位寡婦因懇求而得勝,那麼神的選民豈不更會得勝嗎?因為:[1] 這寡婦是個「陌生人」,與官員毫無關係;但神的禱告子民是祂自己的選民,祂認識、愛慕並喜悅他們,並且一直關心他們。[2] 她只是「一個人」,但神的禱告子民是「許多人」,他們都帶著同樣的請求來到祂面前,並同意祈求他們所需的一切(馬太福音18:19)。正如天上的聖徒以他們聯合的讚美環繞榮耀的寶座,地上的聖徒也以他們聯合的禱告圍攻恩典的寶座。[3] 她來到一個「官員」面前,那官員叫她「保持距離」;我們來到一位「父」面前,祂吩咐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祂面前,並教導我們呼喊:「阿爸,父!」[4] 她來到一個「不義的官」面前;我們來到一位「公義的父」面前(約翰福音17:25),祂顧念自己的榮耀和祂可憐受造物的安慰,特別是那些處於困境中的人,如「寡婦」和「孤兒」。[5] 她來到這位官員面前純粹是為了她自己的事;但神自己也參與在我們所懇求的事業中;我們可以說:「耶和華啊,求你起來,為自己伸冤;你為你的大名要怎麼辦呢?」[6] 她沒有朋友為她說話,為她的請求增添力量,也沒有人為她運用影響力,除了她自己;但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祂自己的兒子,祂「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並且在天上有強大而有力的影響力。[7] 她沒有得到成功的應許,也沒有得到任何鼓勵去祈求;但我們有金杖向我們伸出,被告知要祈求,並應許會賜給我們。[8] 她只能在某些特定時間接觸到官員;但我們可以「晝夜」向神呼求,在任何時間,因此更可以希望藉著懇求而得勝。[9] 她的懇求激怒了官員,她可能擔心這會使他更反對她;但我們的懇求卻討神喜悅;正直人的禱告是「祂的喜悅」,因此,我們可以希望,如果它是有效而熱切的禱告,就會大有功效。
2. 祂向他們暗示,儘管如此,他們仍會開始厭倦等待祂(第8節):「然而,」儘管有這樣的保證,神會為祂所揀選的伸冤,但「人子來的時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嗎?」人子將會來「為祂所揀選的伸冤」,為受逼迫的基督徒對抗逼迫他們的猶太人辯護;祂將在祂的護理中來,為祂受冤屈的百姓在每個時代辯護,並在末日大審判時,最終解決錫安的爭議。現在,當祂來的時候,祂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嗎?這個問題暗示著強烈的否定:不,祂不會;祂自己預見了這一點。 (1) 這假設只有「在世上」才有需要「信心」;因為地獄裡的罪人正在「感受」他們不願相信的事,而天堂裡的聖徒正在「享受」他們所相信的事。 (2) 這假設「信心」是耶穌基督「所尋找」的偉大之事。祂「俯視」世人,不問:「有純真嗎?」而是問:「有信心嗎?」祂詢問那些向祂求醫治的人的信心。 (3) 這假設如果存在信心,無論多麼微小,祂都會發現它,「找到它」。祂的目光注視著最軟弱、最默默無聞的信徒。 (4) 預言說,當基督來為祂百姓的事業辯護時,祂所找到的「信心」將比人們預期的少得多。也就是說:[1] 一般而言,祂會找到「很少的好人」,很少真正良善的人。許多人有敬虔的形式和外表,但很少人有信心,是真誠和正直的:不,祂會發現人中間「很少忠誠」;「忠信人斷絕了」(詩篇12:1-2)。即使到了末世,仍然會有同樣的抱怨。世界不會變得更好,即使它正走向終結。它現在很壞,將來也會很壞,而且在基督再來之前會是最壞的;末世將是最危險的。[2] 特別是,祂會發現很少人對祂的再來有「信心」。當祂來「為祂所揀選的伸冤」時,祂會尋找是否有「信心」來「幫助」和「扶持」,並驚訝地發現沒有(以賽亞書59:16;63:5)。這暗示著基督,無論是祂為解救祂百姓的個別降臨,還是祂在末世的普遍降臨,都可能而且將會延遲祂的降臨,以至於: 首先,惡人將開始「藐視它」,並說:「祂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彼得後書3:4)。他們會挑戰祂來(以賽亞書5:10;阿摩司書5:19);祂的延遲將使他們在邪惡中更加剛硬(馬太福音24:48)。 其次,即使祂自己的百姓也會開始「絕望」,並斷定祂永遠不會來,因為祂已經超過了他們的預期。神為祂百姓顯現的時機,是在事情達到最後的絕境,當錫安開始說:「耶和華離棄了我」的時候。參見以賽亞書49:14;40:27。但這是我們的安慰,當所定的時間來到時,將會顯明人的不信並沒有使神的應許落空。
法利賽人和稅吏
9 耶穌又對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講了這個比喻: 10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 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這個比喻的宗旨也預先說明了,我們被告知(第9節)它是針對誰,為誰而設的。祂旨在使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人知罪。他們是這樣的人: 1. 對自己和自己的良善有很高的自負;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夠聖潔了,比所有鄰居都聖潔,可以作為所有人的榜樣。但這還不是全部; 2. 他們在神面前對自己有信心,不僅對自己的義有很高的評價,而且每當他們向神祈禱時,都依賴其功德作為他們的辯護:他們「仗著自己是義人」;他們認為自己已經使神欠了他們的債,可以向祂要求任何東西; 3. 他們藐視別人,輕蔑地看待他們,認為他們不配與自己相比。現在,基督藉著這個比喻要向這樣的人顯示他們的愚蠢,以及他們因此而將自己排除在神的悅納之外。這被稱為「比喻」,儘管其中沒有任何比喻的成分;它更像是對那些「驕傲地自義」和那些「謙卑地自責」的人的不同性情和言語,以及他們在神面前的不同地位的描述。這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實。
一、這兩個人在同一地點和時間向神禱告(第10節):「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因為聖殿建在山上)。這不是公開禱告的時間,但他們去那裡獻上個人的禱告,這在當時的善人中是常見的,那時聖殿不僅是敬拜的「地方」,也是敬拜的「媒介」,神曾應許所羅門的請求,凡以正確方式「在」或「朝向」那殿所獻的禱告,都「因此」更容易蒙悅納。基督是我們的聖殿,我們在所有親近神的行動中都必須仰望祂。法利賽人和稅吏都去「聖殿禱告」。請注意,在可見教會中敬拜神的人,有好有壞,有些蒙神悅納,有些則不然;自從該隱和亞伯將他們的祭物獻在同一個祭壇上以來,一直都是如此。法利賽人雖然驕傲,卻不認為自己可以不禱告;稅吏雖然謙卑,卻不認為自己被排除在禱告的益處之外;但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們去聖殿的目的不同。 1. 法利賽人去「聖殿」禱告,因為那是一個「公開」的地方,比街角更公開,因此會有許多人看見他,並讚揚他的虔誠,這或許超出了預期。基督對法利賽人的評價是「他們所做的一切事都是為了叫人看見」,這讓我們有理由懷疑。請注意,偽君子維持宗教的外在表現,只是為了「保住」或「贏得」聲譽。我們每天在聖殿裡看見許多人,恐怕在末日大審判時,我們不會在基督的右邊看見他們。 2. 稅吏去聖殿,因為聖殿被指定為「萬民禱告的殿」(以賽亞書56:7)。法利賽人去聖殿是為了「應酬」,稅吏則是為了「辦事」;法利賽人是為了露面,稅吏是為了提出請求。現在,神看見我們以何種心態和目的來參與聖潔的禮儀,並會據此判斷我們。
二、這是法利賽人向神的陳述(我不能稱之為禱告):他「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11、12節):「他獨自站著,這樣禱告」,有些人這樣讀;他完全專注於自己,眼中只有「自己」,自己的讚美,而不是神的榮耀;或者,他站在某個顯眼的地方,使自己與眾不同;或者,他以莊重而正式的姿態「擺好姿勢」,這樣禱告。現在,他這裡所說的話顯示: 1. 他「仗著自己是義人」。他對自己說了許多好話,我們假設這些話是真的。他沒有犯下嚴重和可恥的罪;他不是「勒索者」,不是高利貸者,沒有壓迫債務人或佃戶,而是對所有依賴他的人都公平和友善。他在任何交易中都沒有「不義」;他沒有虧欠任何人;他可以像撒母耳一樣說:「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呢?」他「沒有姦淫」,而是以聖潔和尊貴保守自己的身體。然而這還不是全部;他「一個禮拜禁食兩次」,部分是為了節制,部分是為了虔誠。法利賽人和他們的門徒每週禁食兩次,週一和週四。他這樣用身體榮耀神:然而這還不是全部;他「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按照律法,這樣用他的財產榮耀神。現在,所有這些都非常好,值得稱讚。那些達不到這個法利賽人義行的人,他們的處境是悲慘的:然而他卻沒有蒙悅納;為什麼沒有呢? (1) 他為此感謝神,雖然這本身是件好事,但似乎只是一種形式。他沒有像保羅那樣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而是輕描淡寫地說:「神啊,我感謝你」,這只是為了給他驕傲自誇的炫耀作一個冠冕堂皇的開場白。 (2) 他以此自誇,並樂此不疲地談論這個話題,彷彿他去聖殿的全部目的就是告訴全能的神他有多麼良善;他準備好說,就像我們在以賽亞書58:3中讀到的那些偽君子一樣:「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 (3) 他「仗著」這一切作為義,不僅提及,而且以此為辯護,彷彿他因此在神手中贏得了功德,使神欠了他的債。 (4) 他所說的一切話中,沒有一句是禱告。他「上殿裡去禱告」,卻忘記了自己的使命,他對自己和自己的良善充滿了自信,以至於認為自己一無所需,甚至不需要神的恩惠和恩典,看來他認為這些不值得祈求。 2. 他「藐視別人」。 (1) 他輕視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他泛泛而談,彷彿他比任何人都好。我們可能有理由感謝神,我們不像「某些人」那樣臭名昭著的邪惡和卑鄙;但這樣隨意地說,彷彿「我們」是唯一的好人,而所有其他人都是被棄絕的,這是在一概而論地判斷。 (2) 他特別輕視這個稅吏,他可能把他留在外邦人院子裡,而且他是在去聖殿的路上遇到他的。他知道他是一個稅吏,因此非常不仁慈地斷定他是一個「勒索者,不義」,以及所有不好的事。假設真是如此,而且他知道,他有什麼資格去注意呢?他難道不能「禱告」(這就是法利賽人所做的)而不責罵他的鄰居嗎?或者這是他「神啊,我感謝你」的一部分嗎?他是否像對自己的良善一樣,對稅吏的惡行感到高興呢?這不僅是缺乏謙卑和愛心,更是驕傲和惡意的明顯證據。
三、這是稅吏向神的陳述,與法利賽人的截然相反,充滿了「謙卑」和「為罪自卑」,而法利賽人則充滿了「對自己和自己的義與自足的自信」;充滿了「為罪悔改」和「對神的渴望」。 1. 他在「所做的事」中表達了他的悔改和謙卑;他禱告時的姿態「表達」了極大的嚴肅和謙卑,以及破碎、悔改和順服的心所應有的裝扮。 (1) 他「遠遠地站著」。法利賽人「站著」,卻盡可能地擠到院子的上端;稅吏「保持距離」,因為他自覺不配親近神,或許也因為害怕冒犯他觀察到輕蔑地看著他的法利賽人,並打擾他的禱告。他藉此承認神可以公正地「遠遠地看他」,並將他送入永遠與神隔絕的狀態,而神樂意讓他「如此親近」已是極大的恩惠。 (2) 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更不用說像禱告時通常那樣舉起「手」了。他確實以「聖潔的渴望」將「心」舉向天上的神,但由於普遍的羞恥和自卑,他沒有以「聖潔的信心」和「勇氣」舉目。他的「罪孽」已「高過他的頭,如同重擔」,以至於他「不能抬頭」(詩篇40:12)。他低垂的目光表明他因罪而心靈低沉。 (3) 他「捶著胸」,以聖潔的憤怒自責犯罪:「我真想這樣捶打我這邪惡的心,這罪惡之流的毒源,如果我能觸及它。」罪人的心首先以悔改的責備擊打他(撒母耳記下24:10)。大衛的心擊打他。罪人啊,你做了什麼?然後他以悔改的懊悔擊打自己的心:「我真是個苦命的人!」以法蓮被描述為「捶著大腿」(耶利米書31:19)。大哀哭者被描繪為「捶著胸」(那鴻書2:7)。 2. 他在「所說的話」中表達了這一點。他的禱告「簡短」。恐懼和羞恥使他無法多說;嘆息和呻吟吞噬了他的話語;但他所說的話切中要害:「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感謝神,我們有這個禱告的記錄,作為一個蒙應允的禱告,而且我們確信,禱告的人回家時被稱義了;如果我們像他一樣,藉著耶穌基督禱告,我們也會如此:「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無限憐憫的神啊,求你憐憫我,因為如果祂不憐憫,我就永遠滅亡,永遠悲慘。神啊,憐憫我,因為我對自己殘忍。」 (1) 他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本性如此,行為如此,在神面前有罪。「看哪,我卑微,我能回答你什麼呢?」法利賽人否認自己是個「罪人」;他的鄰居都不能指責他,他自己也看不出有任何過錯;他「是潔淨的,他沒有罪」。但稅吏給自己的唯一稱號就是「罪人」,一個在神審判台前的被定罪的罪犯。 (2) 他除了「神的憐憫」之外,別無依賴,他只依賴那憐憫。法利賽人堅持他禁食和奉獻十分之一的「功德」;但這位可憐的稅吏否認一切功德的思想,飛奔到憐憫作為他的避難城,抓住祭壇的角。「公義定我的罪;除了憐憫,沒有什麼能拯救我,只有憐憫。」 (3) 他懇切地祈求那憐憫的益處:「神啊,求你憐憫,求你『施恩』於我;赦免我的罪;與我和好;接納我進入你的恩惠;恩慈地接納我;白白地愛我。」他像一個乞丐求施捨,當他快要餓死的時候。他可能以更新的感情重複這個禱告,或許還說了更多類似的話,特別承認他的罪,並提及他所缺乏和等待神的特別憐憫;但這始終是這首歌的重點:「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四、這是稅吏「蒙神悅納」。我們已經看到這兩個人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向神禱告;現在值得探究他們結果如何。會有人稱讚法利賽人,他會因此回家受到讚揚,而那些人會輕蔑地看待這個鬼鬼祟祟、哭哭啼啼的稅吏。但我們的主耶穌,祂洞察人心,知曉一切渴望,沒有任何秘密能向祂隱藏,祂完全了解天庭的一切程序,祂向我們保證,這個可憐、悔改、心碎的稅吏「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法利賽人認為,如果他們其中一人必須被稱義,而不是另一人,那肯定是他而不是稅吏。「不,」基督說,「我告訴你們,」我以最大的確信肯定,並以最大的關切向你們宣告,「我告訴你們,」是稅吏而不是法利賽人。驕傲的法利賽人被神拒絕了;他的感恩非但沒有蒙悅納,反而是「可憎的」;他「沒有被稱義」,他的罪沒有被赦免,他也沒有從定罪中被解救:他沒有在神眼中被接納為義人,因為他在自己眼中太過自義;但稅吏,藉著這謙卑的向天祈求,獲得了罪的赦免,而那個法利賽人連「他羊群中的狗」都不願與之為伍的人,神卻將他安置在「祂家中的兒女」之列。給出的理由是,神的榮耀在於「抵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1. 驕傲的人,「自高」的人,是「與神為敵」的,因此他們「必」被「降為卑」。神在與約伯的對話中,以此證明祂是神,祂「看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約伯記40:12)。 2. 謙卑的人,「自卑」的人,是「順服神」的,他們將被「升為高」。神為那些將恩惠視為恩典的人預備了高升,而不是為那些要求權利的人。他將被「升為高」,進入神的愛和與祂的交通中,將被「升為高」,在自己裡面得到滿足,最終將被「升為高」,高達天堂。看懲罰如何與罪相符:「凡自高的,必降為卑。」看報償如何與責任相符:「自卑的,必升為高。」也看神的恩典如何從惡中生善;稅吏曾是個大罪人,從他罪的巨大中產生了他悔改的巨大;「從吃者出來食物」。反之,看撒旦的惡意如何從善中生惡。法利賽人不是勒索者,也不是不義之人,這是好事;但魔鬼使他為此驕傲,導致他的毀滅。
基督對孩童的關愛
15 有人抱著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接受神國像小孩子一樣的,絕不能進去。
這段故事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都有記載;它非常恰當地接續在稅吏的故事之後,作為那個比喻所闡明之真理的證實:那些謙卑自己的人將蒙神悅納和尊榮,基督為他們「預備了祝福」,是最好、最上等的祝福。請注意:1.
第18章_2
那些在基督裡蒙福的人,也應當渴望他們的兒女在祂裡面蒙福。他們藉此表明對基督的真誠尊崇,因為他們運用祂的恩惠;也表明對兒女的真誠愛心,因為他們關心兒女的靈魂。他們將嬰孩帶到祂面前,這些嬰孩非常年幼,有些甚至還不能走路,有些學者認為是吃奶的嬰孩。沒有人太小、太幼,不能帶到基督面前,祂知道如何向那些無法為祂服務的人施恩。
2. 基督恩惠的輕輕一觸,就能使我們的兒女蒙福。他們將嬰孩帶到祂面前,好讓祂觸摸他們,這象徵祂的恩惠和聖靈臨到他們,因為這總是為祂的祝福鋪路,這也是他們所期望的(參 Isa. xliv. 3)。「我必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我的福氣澆灌你的子孫。」
3. 那些為自己或為兒女向耶穌基督祈求的人,遇到阻礙並非奇事,甚至這些阻礙來自那些本應支持和鼓勵他們的人。當門徒看見這事,他們認為如果允許這樣,會給他們的主帶來無窮的麻煩,因此他們責備那些人,並對他們皺眉。新婦曾抱怨守望的人(Cant. iii. 3; v. 7)。
4. 許多被門徒責備的人,主卻邀請他們。當門徒阻止他們時,耶穌卻叫他們到祂那裡去。他們沒有向門徒上訴到主那裡,而是主親自關注他們被輕視的請求。
5. 基督的心意是,小孩子應當被帶到祂面前,作為活祭獻給祂的尊榮。「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不要做任何事來阻礙他們,因為他們會像任何人一樣受歡迎。」這應許是給我們和我們的後裔的;因此,那位掌管應許之福的,必歡迎他們與我們一同來到祂面前。
6. 那些屬於上帝國度的人的兒女,也同樣屬於那個國度,正如自由人的兒女也是自由人一樣。如果父母是可見教會的成員,兒女也是;因為如果根是聖潔的,枝子也是。
7. 孩子們如此受基督歡迎,以至於那些成年人,若擁有最多孩子般性情的人,也最受祂歡迎(v. 17)。「凡不接受上帝國度像小孩子一樣的,」也就是說,以謙卑和感恩的心接受其益處,不像法利賽人那樣自以為有功,而是像稅吏那樣樂意承認自己蒙受白白的恩惠;除非一個人達到這種捨己的境界,他絕不能進入那個國度。他們必須像孩子一樣接受上帝的國度,像繼承產業一樣,而非靠購買,並稱之為他們天父的恩賜。
財富成為屬靈的阻礙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沒有不是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有。 24 耶穌看見他甚憂愁,就說:「有錢財的人進入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入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是可能的。」 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父母、兄弟、妻子、兒女, 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的。」
一、基督與一位官員的對話,這位官員很想得到祂的指引,走上天堂之路。 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
1. 看到世上有地位的人,因關心自己的靈魂和來生而與同儕區別開來,這是一個蒙福的景象。路加特別提到他是一位官員。很少有官員尊重基督,但這裡有一位;他是一位教會官員還是國家官員並不清楚,但他是一位有權柄的人。
2. 我們每個人都關心要探究的大事,就是我們該做什麼才能上天堂,我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這意味著對今生之後的永生有著無神論者和不信者所沒有的信念,對確保永生有著粗心大意、不加思索的世人所沒有的關切,以及對遵守任何條件以確保永生有著那些堅決獻身於世界和肉體的人所沒有的意願。
3. 那些想承受永生的人,必須將自己交託給耶穌基督,視祂為他們的夫子,他們的教導夫子(希臘文 didaskale),以及他們的統治夫子,他們必會發現祂確實如此。除了在基督的學校裡,藉著那些進入並留在其中的人,沒有其他途徑可以學習上天堂之路。
4. 那些來到基督面前作為夫子的人,必須相信祂不僅擁有神聖的使命,而且擁有神聖的良善。基督希望這位官員知道,如果他正確理解自己稱祂為良善的意義,他實際上是在稱祂為上帝,而祂確實是上帝(v. 19):「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你曉得除了上帝一位之外,沒有不是良善的;那麼你是否認為我是上帝?如果是這樣,你是對的。」
5. 我們的夫子基督自己,並沒有改變通往天堂的道路,只是使它更清晰、更容易、更舒適,並在我們走錯任何一步時提供幫助。你曉得誡命。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他們。你願意承受永生嗎?那就按照誡命來約束自己。
6. 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必須認真遵守,才能獲得我們的幸福,我們絕不能認為任何虔誠的行為,無論多麼看似合理,都能彌補對這些誡命的忽視。僅僅避免嚴重違反這些誡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曉得這些誡命,正如基督在登山寶訓中解釋它們的廣度和屬靈本質一樣,並如此遵守它們。
7. 人們因為無知而自以為無辜;這位官員就是如此。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v. 21)。他對自己沒有比法利賽人更多的惡行(v. 11)。他誇耀自己很早就開始行善,一直堅持到今天,並且沒有任何違犯。如果他了解神聖律法的廣度和屬靈本質,以及自己內心的運作——如果他曾短暫地成為基督的門徒,向祂學習,他就會說出完全相反的話:「這一切我從小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都已經破壞了。」
8. 我們用來檢驗自己屬靈狀態的重大事情,是我們對基督和對弟兄、對今世和對來世的態度;這個人就是藉著這些被考驗的。因為: (1) 如果我們對基督有真誠的愛,他就會來跟從祂,會聽從祂的教導,順服祂的管教,無論付出什麼代價。凡不願與主耶穌同甘共苦,跟隨羔羊無論往何處去的人,都不能承受永生。 (2) 如果他對弟兄有真誠的愛,他就會在需要時分給窮人,窮人是上帝從我們財產中收取祂應得之物的受領者。 (3) 如果他像應當的那樣輕看今世,他就不會猶豫變賣他所有的,如果為了救濟上帝的窮人有此必要。 (4) 如果他像應當的那樣看重來世,他就不會奢求更多,只求在天上有財寶,並會認為這足以豐厚地補償他在今世為上帝所撇下、失去或付出的一切。
9. 許多人身上有許多值得稱讚之處,但他們卻因缺少一件事而滅亡;這位官員就是如此。他因此與基督決裂,他很喜歡基督所有的條件,除了這一條會使他與財產分離:「在這件事上,我懇求你原諒我。」如果這是交易,那就不是交易。
10. 許多不願離開基督的人,最終還是離開了祂。在他們的信念和敗壞之間長期掙扎之後,敗壞最終佔了上風;他們非常遺憾不能同時事奉上帝和瑪門;但如果必須放棄一個,那將是他們的上帝,而不是他們的世俗利益。
二、基督因此事與門徒的對話。 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
1. 財富是許多人通往天堂之路上的巨大阻礙。基督注意到這位富人離開祂時的猶豫和遺憾。祂看見他甚憂愁,也為他感到難過;但祂由此推斷:「有錢財的人進入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v. 24)。如果這位官員像彼得、雅各和約翰一樣,對世俗之物沒有那麼多的依戀,他很可能會像他們一樣,撇下一切跟從基督;但由於他擁有巨大的財產,這對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他寧願離開基督,也不願承擔將財產用於慈善事業的義務。基督非常強調富人得救的困難:「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入上帝的國還容易呢」(v. 25)。這是一個諺語,表示這件事極其困難。
2. 所有人的心中都普遍對今世及其事物有著依戀,既然基督要求我們必須對今世不執著才能得救,那麼任何人要進入天堂確實非常困難。如果我們必須變賣所有,或與基督決裂,那麼誰能得救呢?(v. 26)。他們並沒有抱怨基督的要求是困難和不合理的。不,那些期望在來世獲得永恆幸福的人,理應願意為此放棄今世所有珍貴的事物。但他們知道大多數人的心是多麼緊密地依附於今世,並對自己能否達到這一點感到絕望。
3. 我們得救的道路上存在著這樣的困難:若非純粹的全能,即上帝那無所不能的恩惠,絕不可能克服。在上帝那裡,凡超越一切受造能力和智慧的,都是可能的。在人所不能的事(人要改變自己的靈魂,使其從世界轉向上帝,是完全不可能的,就像分開大海,使約旦河倒流一樣),這些事在上帝卻是可能的。祂的恩惠能作用於靈魂,改變其傾向和偏好,使其轉向相反的方向;是祂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又願意又去行。
4. 我們傾向於過多地談論我們為基督所撇下、所失去、所做和所受的。這在彼得身上顯而易見:「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v. 28)。當機會來臨時,他忍不住誇耀自己和弟兄們為跟從基督而放棄一切的愛心。但我們不應為此誇耀,反而應當承認這不值得注意,並為自己在做這件事時曾有任何遺憾和困難,以及事後對那些事物仍有任何眷戀而感到羞愧。
5. 無論我們為基督撇下或付出什麼,在今世和來世都必會得到豐厚的回報,儘管我們有軟弱和不足(v. 29, 30)。「人為上帝的國撇下」他財產或親屬的安逸,寧願不讓它們阻礙他對那國度的服事或享受,這樣的人「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上帝聖靈的恩典和安慰中,在與上帝相交和良心平安的喜樂中,這些益處對於那些懂得珍惜和善用它們的人來說,將會豐厚地彌補他們所有的損失。然而這還不是全部;在來世他們「將得永生」,這正是那位官員似乎心之所向的。
基督預言受難
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關於人子的事都要成就。」 32 「因為他將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 他們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明白,這話對他們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意思。
一、基督向門徒預告祂即將來臨的受難和死亡,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結局。 祂自己對此有完全的洞察和預知,並認為有必要預先警告他們,好讓他們不至於過於驚訝和恐懼。這裡有兩件事是其他福音書沒有提到的:
1. 基督的受難在此被視為應驗聖經,基督藉此使自己與受難和解,也希望門徒與受難和解:「先知所寫的一切關於人子的事,特別是他將要經歷的艱難,都要成就。」注意,基督的靈在舊約先知中預先證明了祂的受難,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1 Pet. i. 11)。這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因為它們得到了精確而完全的應驗;也證明耶穌基督是上帝所差遣的,因為它們在祂身上得到了應驗;這就是那將要來的,因為凡預言彌賽亞的事都在祂身上得到證實;祂願意為應驗聖經而順服任何事,使聖經的一點一畫都不會落空。這使得十字架的絆腳石消失,並賦予它榮耀。因此,經上這樣寫著,基督也必須這樣受苦,這對祂是合宜的。
2. 基督在受難中所受的羞辱和恥辱在此被最為強調。其他福音書曾說祂將被戲弄;但這裡補充說:「他將被凌辱」(hybristhesetai)——他將被羞辱和輕蔑所籠罩,將受到一切可能的羞辱。這是祂受難的一部分,祂藉此以屬靈的方式為我們因罪而損害上帝榮耀的行為,滿足了上帝的公義。這裡有一個特別的羞辱例子,就是祂被吐唾沫,這在以賽亞書五十章六節中曾特別預言過。但這裡,一如既往,當基督談到祂的受難和死亡時,祂預言了祂的復活,這消除了祂受難的恐懼和羞辱:「第三日他要復活。」
二、門徒因此陷入的困惑。 這與他們對彌賽亞及其國度的觀念如此相悖,對他們對夫子的期望是如此的挫敗,對他們所有的計劃是如此的破壞,以至於他們一樣也不明白這些事(v. 34)。他們的偏見如此強烈,以至於他們不願按字面意思理解,也無法以其他方式理解,所以他們根本不明白。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奧秘,一個謎,必然如此;但他們認為這不可能與彌賽亞的榮耀和尊貴,以及建立祂國度的目的相協調。這話對他們是隱藏的(kekrymmenon ap auton),對他們來說是隱秘的,他們無法接受:就他們而言,他們讀過舊約許多次,但他們從未在其中看到任何會應驗在這位彌賽亞的羞辱和死亡上的事。他們如此專注於那些談論祂榮耀的預言,以至於他們忽略了那些談論祂受難的預言,而律法師和文士本應引導他們注意這些,並將其納入他們的信條和教理問答中,就像其他預言一樣;但這些不符合他們的計劃,因此被擱置一旁。注意,人們之所以犯錯,是因為他們讀聖經只讀一半,對先知書的理解就像他們對律法的理解一樣偏頗。他們只喜歡平順的事(Isa. xxx. 10)。因此,現在我們在閱讀那些尚未應驗的預言時,也太容易對教會在末後的榮耀狀態抱有過高的期望。但我們卻忽略了它在曠野的麻衣狀態,並樂於幻想那已經過去了,只剩下太平盛世;然後,當患難和逼迫來臨時,我們就不明白,也不曉得所發生的事,儘管我們被清楚地告知,我們必須經歷許多患難才能進入上帝的國。
瞎子重見光明
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乞討。 36 他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什麼事。 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的耶穌經過。」 38 他就喊著說:「耶穌,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 39 走在前面的人責備他,叫他不要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叫:「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 40 耶穌就站住,吩咐人把他領過來;他走近的時候,耶穌問他: 41 「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心救了你。」 43 他立刻就看見了,就跟隨耶穌,歸榮耀給上帝;眾百姓看見了,也都讚美上帝。
基督來不僅是為黑暗的世界帶來光明,從而將我們應當注視的對象擺在我們面前,而且也是為盲目的靈魂帶來視力,藉著醫治器官使他們能夠看見這些對象。作為這一點的象徵,祂醫治了許多人的肉體盲目:我們現在要講述祂在耶利哥附近醫治的一個瞎子。馬可記載了祂在出耶利哥時醫治了一個人,並說出他的名字(Mark x. 46)。馬太則說祂在離開耶利哥時醫治了兩個人(Matt. xx. 30)。路加說是在「他將近耶利哥的時候」(en to eggizein auton),這可能是在他出城時,也可能是在他進城時。請注意:
一、這位可憐的瞎子坐在路旁乞討(v. 35)。 看來他不僅是瞎子,而且貧窮,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賴以生存,也沒有任何親屬可以供養他;這更恰當地象徵了基督來醫治和拯救的人類世界;他們因此是悲慘和可憐的,因為他們既貧窮又瞎眼(Rev. iii. 17)。他坐在那裡乞討,因為他瞎眼,無法工作謀生。注意,那些因上帝的護理而無法自食其力的人,應當得到慈善的幫助。我們不應忽視路旁這些慈善的對象。基督在此以慈愛的目光注視著一個普通的乞丐,儘管其中有騙子,但我們不應因此認為他們都是騙子。
二、他聽見許多人經過的聲音,就問是什麼事(v. 36)。 這是我們之前沒有的。它教導我們,好問是好的,而那些好問的人遲早會從中受益。那些視力有問題的人,應該更好地利用他們的聽力,當他們無法用自己的眼睛看見時,應該藉著提問來利用別人的眼睛。這位瞎子就是這樣做的,因此他得知拿撒勒的耶穌經過(v. 37)。走在基督的路上是好的;當我們有機會向祂祈求時,不要讓它溜走。
三、他的禱告充滿了信心和熱切:「耶穌,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v. 38)。 他承認基督是大衛的子孫,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相信祂是耶穌,一位救主;他相信祂有能力幫助和扶持他,並懇切地祈求祂的恩惠:「可憐我吧,赦免我的罪,憐憫我的苦難。」基督是一位慈悲的君王;那些向祂祈求為大衛子孫的人,必會發現祂是如此,當他們禱告「可憐我們吧」時,他們就為自己求得了足夠的恩典;因為基督的憐憫包含一切。
四、那些真心尋求基督恩惠和祝福的人,即使遇到反對和責備,也不會放棄追求。 那些同行的人責備他,認為他打擾了夫子,吵鬧而無禮,並叫他不要作聲;但他卻繼續他的懇求,不,對他的阻止就像一道阻擋洪流的堤壩,反而使水勢更加洶湧;他越發大聲喊叫:「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那些想在禱告中蒙應允的人,必須在禱告中懇切。本章結尾的這個故事,與本章開頭的比喻傳達了同樣的信息,就是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五、基督鼓勵那些被世人輕視的窮乞丐,邀請他們到祂這裡來,並樂意接待他們,歡迎他們。 「祂吩咐人把他領過來。」注意,基督對受苦的祈求者比祂的任何門徒都更有溫柔和憐憫。儘管基督正在旅途中,祂卻停下來站著,吩咐人把他領過來。那些曾責備他的人,現在必須伸出援手,引導他到基督面前。
六、儘管基督知道我們所有的需要,祂仍要從我們口中得知(v. 41)。 「你要我為你做什麼?」藉著將我們的境況,以及我們特別的需要和重擔,詳細地呈現在上帝面前,我們教導自己珍惜我們所追求的恩典;這是必要的,否則我們不配領受。這個人向基督傾訴他的心聲,說:「主啊,我要能看見。」我們在特別的場合禱告時,也應當如此具體。
七、由基督鼓勵的應許引導,並以其為基礎的信心禱告,絕不會徒勞;不,它不僅會得到平安的回應,而且會得到尊榮(v. 42)。 基督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心救了你。」真正的信心會產生禱告的熱切,兩者結合將帶來基督恩惠的豐盛果實;當它們以這種方式臨到時,它們會加倍地令人感到安慰,因為我們是因信得救。
八、基督的恩惠應當感恩地承認,以歸榮耀給上帝(v. 43)。 1. 那位重見光明的可憐乞丐自己,跟隨基督,歸榮耀給上帝。基督以榮耀祂的父為己任;那些被祂醫治的人,當他們讚美上帝時,最令祂喜悅,正如那些讚美基督並尊榮祂的人,最令上帝喜悅;因為,承認祂是主,我們就將榮耀歸給父上帝。如果我們跟隨基督,就像那些眼睛被開啟的人會做的那樣,這就是上帝的榮耀。 2. 眾百姓看見了,也都忍不住讚美上帝,祂將這樣的能力賜給人子,並藉著祂將這樣的恩惠賜給世人。注意,我們必須為上帝對他人的憐憫,以及對我們自己的憐憫,讚美上帝。
第19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