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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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十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一章

本章內容: 一、基督教導門徒禱告,並激勵他們要頻繁、懇切、堅持不懈地禱告(1-13節)。 二、祂徹底駁斥法利賽人褻瀆的指控,他們誣衊祂是靠著與鬼王別西卜結盟趕鬼,並指出這種說法的荒謬與邪惡(14-26節)。 三、祂指出順服的門徒所享有的尊榮,甚至大於祂自己的母親(27-28節)。 四、祂斥責當代的人,儘管有各種使他們信服的憑據,他們仍不信且頑固不化(29-36節)。 五、祂嚴厲責備法利賽人,以及那些順從他們的人的良心,並責備他們憎恨和迫害那些見證他們邪惡的人(37-54節)。

門徒蒙教導禱告

1 有一次,耶穌在某處禱告;祂禱告完了,有一個門徒對祂說:「主啊,求你教導我們禱告,正如約翰也教導他的門徒一樣。」 2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3 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 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所有虧欠我們的人。不要讓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5 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去敲他的門,對他說:『朋友,請借我三個餅, 6 因為我的一個朋友在旅途中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可以擺在他面前的。』 7 那人從屋裡回答說:『不要打擾我!門已經關了,我的孩子們也和我一同在床上睡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8 我告訴你們,雖然他不會因為是朋友而起來給他,但因為他的再三懇求,他會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 9 我又告訴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10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11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給他呢? 12 或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13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自己的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要把聖靈賜給求祂的人嗎?」

禱告是自然宗教的一項重要法則。一個從不禱告、從不將榮耀歸給造物主、從不感受祂的恩惠、從不承認自己對祂的依賴的人,是禽獸,是怪物。因此,基督教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幫助我們禱告,加強我們對這項職責的履行,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並鼓勵我們期待從中獲益。現在,在此處:

一、我們看到基督自己「在某處禱告」,可能是在祂慣常禱告的地方(v. 1)。作為神,祂是受人禱告的;作為人,祂禱告;祂雖然是兒子,還是學了順從。這位福音書作者比其他福音書作者更特別留意到基督「常常禱告」:祂受洗時(ch. iii. 21),祂「正在禱告」;祂「退到曠野去禱告」(ch. v. 16);祂「上山去禱告,整夜禱告」(ch. vi. 12);祂「獨自禱告」(ch. ix. 18);不久之後,祂「上山去禱告」,「正禱告的時候,祂的面貌就改變了」(ch. ix. 28, 29);而在此處,祂「在某處禱告」。因此,祂像大衛的真兒子一樣,「專心禱告」(Ps. cix. 4)。基督當時是「獨自」禱告,門徒只是知道祂在禱告,還是祂與他們一同禱告,這並不確定;最有可能的是他們與祂一同禱告。

二、祂的門徒向祂求教禱告的指引。當祂禱告完了,他們問:「主啊,求你教導我們禱告。」注:他人的恩賜和恩惠應當激勵我們熱切地渴慕同樣的恩賜和恩惠。他們的熱心應當激發我們聖潔的效法和競爭;我們為何不能像他們一樣做得好呢?請注意,他們是在「祂禱告完了」才向祂提出這個請求;因為他們不願在祂禱告時打擾祂,即使是出於這個美好的動機也不願。凡事都有定時,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祂的一個門徒「代表其餘的人,或許是受他們委派」說:「主啊,求你教導我們。」注:雖然基督「樂於教導」,但祂仍會為此受人求問,祂的門徒必須向祂求教。現在,

1. 他們的請求是:「主啊,求你教導我們禱告;給我們一個禱告的準則或範本,並將話語放在我們口中。」注:基督的門徒應當向祂求教禱告。主啊,求你教導我們禱告,這本身就是一個美好的禱告,也是一個非常必要的禱告,因為「好好禱告」是一件難事,而且只有耶穌基督才能藉著祂的話語和聖靈「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主啊,教導我禱告是什麼;主啊,激發我、催促我履行這項職責;主啊,指引我禱告什麼;主啊,賜給我禱告的恩惠,使我能在禱告中蒙神悅納;主啊,教導我用合宜的話語禱告;在禱告中賜給我口才和智慧,使我能按著應當的方式說話;教導我當說什麼。」

2. 他們的理由是:「正如約翰也教導他的門徒一樣。他關心教導他的門徒這項必要的職責,我們也希望像他們一樣受教,因為我們有一位比他們更好的老師。」路德博士對此的看法是,猶太人的禱告通常是敬拜、讚美神和頌讚,而約翰則教導他的門徒更多充滿祈求和請求的禱告;因為經上說他們「deeseis poiountai」——「作禱告」(ch. v. 33)。這個詞指的是那些純粹是祈求的禱告。「現在,主啊,教導我們這個,以補充我們從小習慣的對神名的頌讚。」根據這個意思,基督在那裡教導他們一個完全由祈求組成的禱告,甚至省略了原有的頌讚;而「阿們」,通常在「感謝」時(1 Cor. xiv. 16)和詩篇中說的,只加在頌讚之後。這個門徒其實不必援引施洗約翰的例子:基督比施洗約翰更樂於教導,而且特別教導禱告比約翰教導他的門徒更好。

三、基督給了他們指引,與祂之前在登山寶訓中給他們的指引大同小異(Matt. vi. 9, &c.)。我們不能認為他們已經忘記了,但他們應當得到更進一步、更全面的教導,而祂當時認為不宜給予。當聖靈從高天澆灌在他們身上時,他們會發現他們所有的請求都包含在這幾句話中,並且能夠用自己的話語來闡述和擴展這些請求。在馬太福音中,祂指示他們「這樣禱告」;在此處,祂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這暗示主禱文既可以用作禱告的形式,也可以用作禱告的指南。

1. 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主禱文有一些差異,這表明基督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被束縛」於這些確切的詞語,否則就不會有變化。這裡有一個差異僅在翻譯中,這是不應有的,因為原文中沒有差異,那就是在第三個祈求中:「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而原文的詞語和順序與馬太福音完全相同。但在第四個祈求中有所不同。在馬太福音中,我們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在此處,是「天天賜給我們」——kath hemeran。天天;也就是說:「每天賜給我們身體所需的餅,按著它們的需求而賜予」:而不是「今日賜給我們未來多日的餅」;而是像以色列人領受嗎哪一樣,「讓我們今日有今日的餅,明日有明日的餅」;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持續不斷地依賴」神,如同孩子依賴父母一樣,並且每天從祂手中領受新鮮的恩惠,並且發現自己每天都「有新的義務」去完成當天的職責,因為我們每天從神那裡領受當天的供應,按著當天的需要。這裡在第五個祈求中也有一些差異。在馬太福音中是:「赦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赦免人的債」;在此處是:「赦免我們的罪」;這證明我們的罪就是我們的債。因為我們赦免;並不是說我們赦免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可以「賺取」神的赦免,或者成為祂赦免我們的誘因(祂赦免是為了祂自己的名,為了祂兒子的緣故);但這是赦免的一個非常必要的條件,如果神在我們裡面成就了這工,我們就可以援引祂恩典的這項工作來加強我們祈求赦罪的禱告:「主啊,赦免我們,因為你親自使我們樂意赦免他人。」這裡還有一個補充;我們不僅籠統地懇求:「我們赦免我們的債主」,而且特別地說:「我們聲明赦免所有虧欠我們的人,無一例外。我們如此赦免我們的債主,以至於不懷惡意或敵意,而是對所有人懷有真愛,無一例外。」這裡也完全省略了結尾的頌讚和「阿們」;因為基督要讓他們自由使用那個或任何其他從大衛詩篇中取出的頌讚;或者,更確切地說,祂在這裡留下一個空白,由更符合基督教教義的頌讚來填補,將榮耀歸給「父、子、聖靈」。

2. 然而,就實質而言,它是一樣的;因此我們在此只從中歸納出一些普遍的教訓。(1) 在禱告中,我們應當像孩子來到「父親」面前一樣來到神面前,祂是我們和「全人類」共同的父親,但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祂是耶穌基督所有門徒的父親。因此,我們在為他人和為自己祈求時,應當以謙卑的膽量來到祂面前,信靠祂的能力和良善。(2) 同時,在我們為「自己」向神提出的同樣的祈求中,我們應當將「所有世人」都包含在內,他們是神的受造物,也是我們的同胞。一種根深蒂固的「普世愛心」和「基督徒聖潔的人性」原則應當伴隨我們,並貫穿於這個禱告中,這個禱告的措辭正是為了適應這個崇高的原則。(3) 為了鞏固我們內在的屬天心志,這心志應當在我們整個生活過程中激勵和引導我們,我們應當在所有的敬拜中,以信心的眼光仰望「天上」,將我們禱告的神視為我們「在天上的父」,這樣我們就能使「上界」對我們更加熟悉,我們自己也能更好地為未來的狀態做好準備。(4) 在禱告中,以及在我們生活的軌跡中,我們必須「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藉著尊崇祂的名,祂「聖潔」的名,以及祂在世上的「護理」和在教會中的「恩典」的治理權柄。願這兩者都更加彰顯,願我們和他人都更加明顯地順服這兩者!(5) 「上界」、那「看不見」的世界(因此我們只能藉著「信心」才能「認識」)的「原則」和「實踐」,是「偉大的原型」——archetypon,我們應當渴望這個「下界」的原則和實踐,無論是在他人身上還是在我們自己身上,都能更加符合。那些話:「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指的是前三個祈求:「父啊,願你的名被尊為聖,被榮耀,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這地上,這地現在已與你的事奉疏遠,如同行在天上,那裡完全獻身於你的事奉。」

(6) 那些忠心誠懇地關心神的國和神的義的人,可以謙卑地盼望「所有其他事物」,只要在無限智慧看來是好的,都「會加給他們」,他們可以憑信心為這些事禱告。如果我們首要的願望和關懷是神的聖名被尊為聖,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成就,那麼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為我們「日用的飲食」禱告,這飲食「那時」就會因我們被神分別為聖,並因神藉著我們被分別為聖而成為聖潔。(7) 在我們為物質祝福禱告時,我們必須「節制」我們的慾望,並將其限制在「足夠」的範圍內。這裡使用的「天天」這個表達與我們的「日用飲食」完全相同;因此有些人認為我們必須尋找「epiousios」這個詞的另一個意義,而不是我們所賦予它的「每日」的意思,它指的是我們「必需」的飲食,那種「適合」我們本性需求的飲食,是從地裡生出來供我們身體使用的果實,我們的身體是由塵土造成的,是屬土的(Ps. civ. 14)。(8) 罪是我們每天都在累積的債務,因此我們每天都應當祈求赦免。我們不僅每天因「疏忽」職責和在職責上的疏忽而拖欠租金,而且每天都因我們的「過犯」而招致律法的刑罰,以及喪失我們的約定。每天都增加了我們罪孽的記錄,而神賜給我們如此多的鼓勵,讓我們每天來到施恩寶座前,祈求赦免我們每日軟弱的罪,這真是奇蹟般的恩典。神「赦免」的次數超過七十個七次。(9) 如果我們不「真誠地」、不從真正基督徒的「愛心」原則出發,赦免那些曾經冒犯我們或傷害我們的人,我們就沒有理由期望,也不能有任何信心禱告神會赦免我們對祂的罪。即使我們「口中的話語」就是「這個」對神的禱告,如果我們心中的默想同時是(正如常常發生的那樣)對我們弟兄的惡意和報復,我們就不會蒙悅納,也不能期望得到平安的答覆。(10) 罪的試探應當像罪所帶來的毀滅一樣,被我們極力懼怕和祈求免除;我們應當像努力除去罪的罪咎一樣,努力並禱告使罪在我們裡面被打破;儘管試探可能是一種迷人、奉承、諂媚的東西,我們也必須像懇求神不讓我們被試探引導一樣,懇求神不讓我們被試探引導去犯罪,並因罪而毀滅。(11) 神是我們應當信靠和尋求的,為要「脫離一切兇惡」;我們應當禱告,不僅不讓我們被自己引導去作惡,也不讓我們被撒旦引導來傷害我們。路德博士將其理解為脫離「那惡者」,即魔鬼,並建議我們應當特別禱告抵擋魔鬼的顯現和附身。門徒受差遣「趕鬼」,因此他們關心禱告,使他們能抵禦魔鬼對他們必然會有的特別惡意。

四、祂藉著以下幾點激發並鼓勵我們在禱告中要懇切、熱切和恆切:

1. 懇切在我們與人交往中大有功效(v. 5-8)。假設一個人,因突發緊急情況,半夜去向鄰居借一兩個餅,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他意外來訪的朋友。他的鄰居不願幫忙,因為他被敲門聲吵醒,心情不好,而且他有很多藉口。門已經關上並鎖好,他的孩子們和他睡在同一個房間裡,如果他發出聲音,就會吵醒他們。他的僕人都睡著了,他叫不醒他們;至於他自己,如果他起來給他,就會著涼。但他的鄰居不肯罷休,所以他繼續「敲門」,並告訴他,他會一直敲到拿到他想要的東西為止;所以他必須給他,才能擺脫他:「他會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因為他的再三懇求。」祂講這個比喻的目的與祂在ch. xviii. 1中講那個比喻的目的相同:「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並不是說神會被懇求所動;我們不能讓祂感到麻煩,也不能藉著麻煩祂來改變祂的預旨。我們藉著懇求說服人,是因為他們「不悅」於此,但我們說服神,是因為祂「悅納」於此。現在,這個比喻對我們可能有用:

(1) 指導我們禱告。[1] 我們必須以「膽量」和「信心」來到神面前,為我們所需的一切祈求,就像一個人來到他認識、愛他、樂意善待他的鄰居或朋友家一樣。[2] 我們必須為「餅」祈求,為那「必需」的、我們不可或缺的東西祈求。[3] 我們必須藉著禱告為「他人」祈求,也為「自己」祈求。這個人不是為自己求餅,而是為他的朋友。當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時,主「悅納」約伯(Job xlii. 10)。當我們來到神面前,為恩典祈求,使我們能行善,用「我們的嘴唇」餵養許多人,款待和造就那些來到我們這裡的人時,我們就沒有比這更蒙悅納的差事了。[4] 如果我們所處的困境不是我們自己的愚蠢和粗心造成的,而是「護理」引導我們進入的,那麼我們就可以更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如果他的朋友沒有「意外」來訪,這個人就不會缺少餅。護理加諸於我們的擔憂,我們可以欣然地交託給護理。[5] 我們應當「恆切」禱告,並以一切的忍耐在禱告中警醒。

(2) 鼓勵我們禱告。如果懇求能說服一個對此感到生氣的「人」,那麼說服一位無限慈愛、比我們「彼此」更樂意「善待我們」的神,就更不用說了,祂不生我們的懇求的氣,反而悅納它,特別是當我們懇求的是屬靈的恩惠時。如果祂不立即應允我們的禱告,只要我們繼續禱告,祂也會在適當的時候應允。

2. 神已應許賜給我們所求的。我們不僅可以從自然的良善中得到安慰,還可以從祂所說的話語中得到安慰(v. 9, 10):「祈求,就給你們;」要麼是你們所求的事物本身,要麼是等價的事物;要麼是肉體上的刺被除去,要麼是足夠的恩典被賜予。——我們之前在Matt. vii. 7, 8中已經讀過。我告訴你們。我們是從基督自己的口中聽到的,祂知道祂父的心意,並且在祂裡面,所有的應許都是「是」和「阿們」。我們不僅要「祈求」,還要「尋找」,在運用方法中尋找,必須用我們的努力來配合我們的禱告;並且在「祈求」和「尋找」中,我們必須繼續「堅持」,不斷敲同一扇門,我們最終會成功,不僅藉著我們協同的禱告,也藉著我們個人的禱告:「凡祈求的,就得著」,即使是最卑微的聖徒,只要憑信心祈求。這個窮人呼求,主就聽見了他(Ps. xxxiv. 6)。當我們向神祈求基督在此指示我們祈求的事物時,就是願祂的名被尊為聖,願祂的國降臨,願祂的旨意成就,在這些請求中我們必須懇切,必須「晝夜不住地禱告」;我們不可「靜默」,也不可「讓神得安寧,直到祂建立,直到祂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Isa. lxii. 6, 7)。

五、祂從我們與神作為父親的關係中,給予我們禱告的教導和鼓勵。這裡有:

1. 對「地上父親」的「慈愛」的「訴求」:「你們中間作父親的,凡知道父親的心,父親對孩子的愛和對孩子的關懷的,請告訴我,如果他的兒子早餐『求餅』,他會給他一塊『石頭』當早餐嗎?如果他午餐『求魚』(可能是吃魚的日子),他會為了一條魚給他一條『蛇』,那會毒害他、螫傷他嗎?或者,如果他晚餐『求雞蛋』(雞蛋配睡覺),他會給他一隻『蠍子』嗎?你們知道你們對自己的孩子不會如此不自然」(v. 11, 12)。

2. 將此應用於我們「天父」的「祝福」(v. 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自己的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要把聖靈賜給求祂的人嗎?」祂會賜下「好東西」;馬太福音中是這樣說的。請注意:

(1) 祂給我們「禱告什麼」的指引。我們必須祈求「聖靈」,這不僅是我們「好好禱告」的必要條件,而且包含我們所要祈求的一切美好事物;我們不需要更多就能幸福,因為聖靈是屬靈生命的創造者,也是永恆生命的憑據。注:聖靈的恩賜是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熱切並恆切祈求的恩賜。

(2) 祂給我們希望,使我們相信這個禱告會蒙應允的「鼓勵」:「你們在天上的父會賜予。」祂「有能力」賜予聖靈;祂擁有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包含在那一個恩賜中;但這還不是全部,這「在祂的應許中」,「聖靈」的恩賜在「聖約」中(Acts ii. 33, 38),而且這裡從父母樂意「供應」孩子「需要」和「滿足」孩子「願望」的意願中推斷出來,當這些需要和願望是自然和合宜的時候。如果孩子求「蛇」或「蠍子」,父親會出於好意拒絕他,但如果他求的是「必需」的、能「滋養」的東西,就不會拒絕。當神的兒女祈求聖靈時,他們實際上是在祈求「餅」;因為聖靈是生命的糧;不,祂是靈魂生命的作者。如果我們地上的父母,雖然「不好」,卻如此仁慈;如果他們,雖然「軟弱」,卻如此「有智慧」,他們不僅給予,而且有智慧地給予,以最好的方式和時間給予最好的東西,那麼我們「在天上的父」,祂在智慧和良善上都無限超越我們肉身的父親,豈不更會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嗎?如果地上的父母願意為他們打算留下產業的孩子提供教育,那麼我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會將兒子的靈賜給所有祂「預定」為兒子產業的人嗎?

基督被控與撒旦結盟;勸誡警醒。

14 耶穌正在趕出一個啞巴鬼;鬼出去了,啞巴就說話了,眾人都希奇。 15 但其中有些人說:「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 16 又有些人試探祂,向祂求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 17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紛爭,就必敗落。 18 如果撒旦也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立得住呢?因為你們說我是靠著別西卜趕鬼。 19 如果我靠著別西卜趕鬼,那麼你們的子弟靠著誰趕鬼呢?這樣,他們就要作你們的判官了。 20 但如果我靠著神的指頭趕鬼,那麼神的國就臨到你們了。 21 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家宅,他所有的財物就都平安。 22 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一切兵器,又分了他的贓物。 23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24 污鬼從人身上出來,就在無水之地遊蕩,尋找安歇之處;既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到我出來的屋子去。』 25 到了,就看見屋子打掃乾淨,裝飾好了。 26 於是牠就去,另外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一同進去住在裡面。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

這些經文的實質內容我們在Matt. xii. 22, &c.中已經讀過。基督在此藉著祂對撒旦權柄的特殊證明,給予祂神聖使命的普遍證明,祂對撒旦的征服表明了祂來到世上的偉大目的,那就是「毀滅魔鬼的作為」。這裡祂也預示了這項事業的成功。祂在此趕出一個使被附身的人「啞巴」的「鬼」:在馬太福音中我們被告知那人是「又瞎又啞」。當鬼被基督的話語趕出去時,「啞巴」立刻說話了,回應了基督的話語,嘴唇被打開,為要頌讚祂。現在,

一、有些人被這個神蹟「感動」。眾人「希奇」;他們驚嘆神的能力,特別是這能力竟然藉著一個如此不起眼的人的手發揮出來,一個行彌賽亞工作的人,卻沒有他們所期望的彌賽亞的華麗排場。

二、另一些人則對此「感到不悅」,為了證明他們的不信,他們暗示祂是靠著與鬼王別西卜結盟才這樣做的(v. 15)。看來,在魔鬼的國度裡有首領,這意味著有下屬。現在他們想讓人「認為」,或者至少「說」,基督與魔鬼之間建立了某種聯繫,魔鬼最終會佔上風並獲勝,但為此,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魔鬼會同意讓基督佔上風並自願退去。有些人為了「強化」這個暗示,並「對抗」基督神蹟能力的證據,挑戰祂「給他們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v. 16),藉著雲中的某種顯現來證實祂的教義,就像律法頒布時在西奈山上那樣;彷彿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不能被他們任何的聰明才智所駁倒,就不能像「趕鬼」一樣,藉著與「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運行在悖逆之子心中的邪靈」的結盟和串通而賜給他們;不,那樣做對他的利益不會有任何實質性的損害,而趕鬼顯然損害了他的利益。注:頑固的不信永遠不會缺少為自己辯解的藉口,即使這些藉口多麼微不足道和荒謬。現在基督在此對他們的詭辯給予了充分而直接的回答;在其中祂指出:

1. 絕不能想像撒旦這樣狡猾的首領,會同意採取直接導致他自己毀滅和破壞他自己國度的措施(v. 17, 18)。他們所反對的,他們自己保守著,不敢說出來,生怕被回答和駁倒;但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即使他們刻意隱藏,祂也說:「你們自己不能不看出這指控是毫無根據的,因此也是惡意的;因為這是一個公認的原則,每天的經驗都證實了,任何自相紛爭的利益都無法站立;無論是『國家』的『公共』利益,還是家庭的『私人』利益;如果其中任何一個『自相紛爭』,就無法站立。撒旦在此會自相矛盾;不僅藉著將他從人們身體中趕出的神蹟,更重要的是藉著解釋和證實神蹟的教義,這教義直接傾向於藉著治死罪惡和使人歸向事奉神來毀滅撒旦在人心中的利益。現在,如果撒旦這樣『自相紛爭』,他就會加速自己的毀滅,你們不能假設一個為自己的建立如此狡猾行事,並如此關心自己的國度站立的敵人會這樣做。」

2. 他們將祂身上的事歸咎於與撒旦的結盟,卻又讚揚和欽佩他們自己民族中其他人的同樣行為,這是一種非常偏頗、惡意的做法(v. 19):「你們的子弟靠著誰趕鬼呢?你們自己的一些『親屬』,作為猶太人,甚至你們自己的一些『追隨者』,作為法利賽人,都曾奉以色列神的名趕鬼,他們從未被指控有我所被指控的那種地獄般的勾結。」注:譴責那些「責備」我們的人的行為,卻「允許」那些「奉承」我們的人的行為,這是極大的偽善。

3. 他們反對這個神蹟的確據,就是與自己為敵,自設障礙,因為他們將神的國推開(v. 20):「如果我靠著神的指頭趕鬼,正如你們可以確信我所做的,那麼神的國就臨到你們了,彌賽亞的國度及其所有益處都向你們顯現,如果你們不接受,那將是你們的危險。」在馬太福音中是「靠著神的靈」,這裡是「靠著神的指頭」;聖靈是「主的膀臂」(Isa. liii. 1)。祂最偉大、最有能力的工作都是藉著「祂的靈」完成的;但是,如果聖靈在這項工作中被稱為「主的指頭」,這或許暗示了基督多麼「輕易地」就能征服撒旦,即使是藉著「神的指頭」,即以比許多其他情況下更小、更低的程度來發揮神聖的能力。祂不需要顯露祂「永恆的膀臂」;那咆哮的獅子,當「祂」願意時,就像飛蛾一樣,被「一指」輕觸就壓碎了。這裡或許暗示了法老術士們在走投無路時的承認(Exod. viii. 19):「這是『神的指頭』。」「現在,如果『神的國』因此『臨到你們』,而你們卻因這些詭辯和褻瀆而與之爭戰,它就會『臨到你們』,成為你們無法抵擋的勝利力量。」

4. 祂趕鬼實際上是毀滅了鬼和牠們的權勢,因為這證實了一個直接傾向於毀滅牠國度的教義(v. 21, 22)。或許曾有人藉著與鬼王別西卜結盟趕出較小的鬼,但那對撒旦和牠的國度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損害或偏見,牠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魔鬼和那些驅魔師,正如我們所說,是「假戲真做」,當牠軍隊的先鋒「退卻」時,主力部隊卻因此「推進」;撒旦在人心中的利益絲毫沒有因此而削弱。

第11章_2

然而,當基督趕逐污鬼時,祂無需與牠們訂立任何契約,因為祂比牠們更強大, 能夠以武力行事, 並且祂這樣做是為了摧毀撒但的權勢,藉著那能打破罪惡權勢的教義和恩惠,粉碎撒但的宏偉計畫,從而擊潰撒但的主力,奪走牠所有的軍裝, 並瓜分牠的戰利品, 這是任何一個魔鬼從未對另一個魔鬼做過,也永遠不會做的事。這適用於基督在世上和在個人心中對撒但的勝利,藉著伴隨祂福音傳講而來的能力,並且這能力至今仍在。因此,我們可以在此觀察到:

一、未歸正罪人的悲慘景況。在他那本應是上帝居所的心中,魔鬼設有牠的宮殿;而靈魂的一切能力和官能,都被牠用來服事罪惡,成為牠的財物。注: 1. 每個未歸正罪人的心都是魔鬼的宮殿,牠在那裡居住並掌權;牠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心是一個宮殿,一個高貴的居所;但未成聖的心卻是魔鬼的宮殿。牠的旨意被順從,牠的利益被服事,軍權掌握在牠手中;牠篡奪了靈魂的寶座。 2. 魔鬼,作為一個「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著這宮殿,竭盡所能地為自己確保它,並使其堅固以抵禦基督。牠用來使人心對真理和聖潔剛硬的一切偏見,都是牠為「看守宮殿」而建立的「堅固營壘」;這宮殿是牠的「駐防地」。 3. 在未歸正靈魂的宮殿中,當魔鬼作為「壯士披掛整齊」看守時,存在著一種「平安」。罪人對自己評價甚高,非常安穩快樂,對自己的景況沒有任何疑慮,也不懼怕將來的審判;他在自己眼中自欺,並對自己說平安。在基督顯現之前,一切都安靜,因為一切都「朝著一個方向」;但福音的傳講卻擾亂了魔鬼宮殿的平安。

二、歸正所帶來的奇妙改變,這是基督戰勝這位篡位者的勝利。撒但是「壯士披掛整齊」;但我們的主耶穌比牠更強壯,作為上帝,作為中保。如果我們談論力量,祂是強大的:「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觀察: 1. 這勝利的方式:祂出其不意地「臨到牠」,當牠的「財物平安」時,魔鬼以為一切永遠都是「牠自己的」,然後「制伏」牠。注:一個靈魂歸向上帝的歸正,是基督戰勝魔鬼及其在該靈魂中權勢的勝利,使靈魂恢復自由,並恢復祂在其中應有的權益和主權。 2. 這勝利的證據。首先,祂「奪去牠所倚靠的一切軍裝」。魔鬼是一個「自信」的仇敵;牠「倚靠」牠的「軍裝」,如同法老倚靠他的河流(Ezek. xxix. 3):但基督解除了牠的武裝。當靈魂中罪惡和敗壞的權勢被打破,當錯誤被糾正,眼睛被打開,心被謙卑和改變,變得嚴肅和屬靈時,撒但的「軍裝」就被「奪去」了。其次,祂「瓜分戰利品」;祂為自己「佔有」它們。所有心智和身體的稟賦、財產、權力、利益,以前被用於服事罪惡和撒但的,現在都轉化為服事基督並為祂所用;然而這還不是全部;祂將它們「分發」給祂的跟隨者,並且,在戰勝撒但之後,將那勝利的益處賜給所有信徒。因此,基督推斷,既然祂的教義和神蹟的全部目的都是為了打破魔鬼——人類大敵——的權勢,那麼所有人都應當與祂聯合,跟隨祂的引導,接受祂的福音,並全心投入其中;否則,他們將被公正地視為與仇敵為伍(v. 23):「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因此,那些拒絕基督教義,輕視祂神蹟的人,被視為祂的敵人,並站在魔鬼的一邊。

三、魔鬼「出去」是出於契約,與牠被「趕出去」是出於強迫,兩者之間有巨大的區別。基督「趕出去」的那些人,魔鬼從未再進入他們裡面,因為這是基督的吩咐(Mark ix. 25);然而,如果牠是「出去」的,那麼每當牠認為合適時,牠就會再次進入,因為那是不潔之靈的方式,當牠自願並有目的地「從人身上出去」時(v. 24-26)。魔鬼之王可以「允許」,甚至可以「命令」牠的部隊撤退,或佯攻,以將那些受迷惑的靈魂引入「埋伏」;但基督,祂給予敵人「徹底」的,也是「最終」的失敗。在這部分論證中,祂還有更深一層的意圖,即描述那些曾獲得美好機會的人的狀態——在他們中間,在他們裡面,上帝已開始打破魔鬼的權勢並推翻牠的國度——但他們卻拒絕了上帝對他們自己的勸告,並重新陷入對撒但的順服狀態。在此我們有:

1. 「形式主義偽君子」的景況,他的「光明面」和「黑暗面」。他的心仍然是「魔鬼的房子」;牠稱之為自己的,並保留對它的權益;然而, [1] 「不潔之靈出去了」。牠不是被歸正恩惠的能力「趕出去」的;沒有天國所遭受的那種「暴力」;而是牠「出去了」,暫時退去,以致那人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樣受撒但的權勢轄制,也不再受牠的試探。撒但「走了」,或者「將自己變作光明的天使」。 [2] 房子被掃除了常見的污穢,藉著強迫性的認罪,如同法老;虛假的悔恨,如同亞哈;以及部分的改革,如同希律。有些人「已經逃脫世上的污穢」,但仍然在「這世界之神」的權勢之下(2 Pet. ii. 20)。房子被「掃了」,但沒有被「洗」;基督曾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房子必須被「洗」,否則就「不屬於祂」。掃地只清除表面的灰塵,而那「纏繞」罪人的罪,那心愛的罪,卻未被觸及。它被掃除了世人眼中可見的污穢,但沒有被搜尋和徹底檢查隱藏的污穢(Matt. xxiii. 25)。它被「掃了」,但「麻風病在牆上」,除非採取更多措施,否則它將一直存在。 [3] 房子被普遍的恩賜和恩典「裝飾」了。它沒有被任何真正的恩典「裝備」,而是被所有恩典的「圖畫」裝飾。行邪術的西門被信心「裝飾」,巴蘭被美好的願望「裝飾」,希律對約翰表示敬意,法利賽人有許多外在的行為。它被裝飾了,但它就像「包著銀渣的瓦片」,一切都是粉飾和虛飾,不真實,不持久。房子被「裝飾」了,但所有權沒有改變;它從未歸順基督,也未被聖靈居住。因此,讓我們警惕不要滿足於一個人可能擁有卻仍會失落的東西。

2. 這裡是一個「最終背道者」的景況,魔鬼在牠「出去」之後又回到他身上:「於是牠去,又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靈來」(v. 26);一個不確定的數字,如同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被趕出「七個鬼」。七個惡靈與「上帝的七靈」相對(Rev. iii. 1)。這些靈被說成比牠自己更惡。看來,即使是魔鬼,也不是都一樣邪惡;可能牠們墮落後的邪惡程度,如同牠們站立時的聖潔程度。當魔鬼想要最有效地作惡時,牠會僱用比自己更惡的靈。這些靈「進去」沒有任何困難或阻礙;牠們受到歡迎,並「住在那裡」;牠們在那裡「工作」,在那裡「掌權」;而「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注: [1] 偽善是通往背道的康莊大道。如果心仍然服事罪惡和撒但的利益,那麼表象和影子將「歸於無有」;那些沒有糾正這一點的人將不會長久堅定。在可見的信仰外衣下,如果秘密的罪惡習性被保留,良心就會敗壞,上帝就會收回祂的抑制性恩惠,而「隱秘」的偽君子通常會變成「公開」的背道者。 [2] 這樣的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無論是在罪惡方面還是懲罰方面。背道者通常是惡人中最壞的,最虛妄和放蕩的,最膽大妄為的;他們的良心被烙印,他們的罪惡比其他任何罪惡都更嚴重。上帝常常在「今世」在他們身上留下祂不悅的記號,而在來世他們將「受更重的刑罰」。因此,讓我們聽從,並懼怕,持守我們的正直。

讚美與祝福。 27 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眾人中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 28 耶穌說:「不如說,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了!」 我們在其他福音書中沒有這段經文,我們也不能像哈蒙德博士那樣,將它與基督的母親和兄弟想與祂說話的事件聯繫起來(因為這位福音書作者在ch. viii. 19也記載了那件事),但它包含了一個非常相似的插曲,並且像那件事一樣,藉此機會進行教導。

一、一位深情、誠實、善意的婦人,在聽到我們主耶穌卓越的講論後,對祂發出的讚美。當文士和法利賽人輕視並褻瀆祂時,這位好婦人(她很可能是一位有地位的人)卻讚嘆祂,以及祂說話的智慧和能力:「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v. 27),帶著令人信服的力量和證據,眾人中有一個婦人非常高興聽到祂如何使法利賽人困惑、戰勝他們、使他們蒙羞,並澄清了他們惡毒的影射,以致她忍不住喊道:「懷你胎的有福了!這是多麼令人欽佩、多麼卓越的人啊!世上肯定從未有過比他更偉大或更好的人:擁有他作兒子的婦人是多麼幸福啊。我會認為自己非常幸福,能成為一個『說話從未有人像他這樣說』的人的母親,他身上有如此多的天國恩典,對這世間是如此大的祝福。」這話「說得好」,因為它表達了她對基督的高度敬意,並且是為了祂的教義;它也恰當地反映了對祂母親馬利亞的榮耀,因為這與她自己所說的相符(ch. i. 48):「萬代要稱我有福」;即使是這一代人中,儘管它很糟糕,也有一些人這樣稱呼。注:對所有相信基督話語的人來說,基督的位格是寶貴的,祂是「尊貴的」(1 Pet. ii. 7)。然而,我們必須小心,以免像這位好婦人一樣,過度誇大祂肉身親屬的榮耀,從而「憑著肉體認識祂」,而我們現在從今以後「不再這樣認識祂了」。

二、基督藉此機會宣告,那些忠心順服的跟隨者比生養祂的母親更幸福。祂沒有否認這位婦人所說的話,也沒有拒絕她對祂和祂母親的敬意;而是引導她從這點轉向更重要的考量,以及與她更相關的事:「不如說,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了」(v. 28)。祂認為他們是這樣;而祂說他們是這樣,就使他們成為這樣,也應當使我們與祂同心。這部分是為了「制止」她過於迷戀祂的肉身存在和祂的人性,部分是為了「鼓勵」她希望自己能像祂的母親一樣幸福,如果她願意「聽上帝之道並遵守」的話,她就可能像她所羨慕的母親一樣幸福。注:雖然聽上帝之道是一個巨大的特權,但只有那些真正蒙福的,也就是蒙主祝福的,是那些聽道並「遵守」的人,他們將道銘記於心,並將其作為自己的道路和準則來遵守。

約拿先知的神蹟。 29 當眾人越聚越多時,耶穌就開講說:「這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先知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30 因為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成了神蹟。 31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32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33 沒有人點燈放在隱蔽處,或斗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35 所以,你要小心,恐怕你裡頭的光變成黑暗了。 36 你的全身若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一樣。」 基督在這些經文中的講論顯示兩件事:

一、我們可從上帝那裡期待什麼「神蹟」來「堅固」我們的「信心」。基督受上帝差遣的最大、最令人信服的證據,也是他們在許多已賜下的神蹟之後仍需等待的,就是基督從死裡復活。這裡有: 1. 責備那些要求更多神蹟的人,因為他們已經得到了大量神蹟:「眾人越聚越多」(v. 29),一大群人,他們期待的不是藉著基督的教義來啟發他們的良心,而是藉著祂的神蹟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基督知道這麼多人聚集的原因;他們來「求看神蹟」,他們來觀看,以便回家後有話可說;這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任何事物都無法喚醒和說服他們,即使是神聖能力和良善最明顯的證明也不行。 2. 應許他們將會得到「一個」神蹟,與之前所賜的任何神蹟都不同,就是「約拿先知的神蹟」,這在馬太福音中解釋為指「基督的復活」。正如約拿被投入海中,在那裡三天,然後活著出來向尼尼微人傳講悔改,成為他們的神蹟,他們因此轉離惡道;同樣,基督的死和復活,以及隨後立即向外邦世界傳講祂的福音,將是對猶太民族的最後警告。如果這能激發他們「聖潔的嫉妒」,那很好;但如果這對他們不起作用,他們就只能期待徹底的毀滅:「人子也要為這世代成了神蹟」(v. 30),一個向他們說話的神蹟,儘管是一個被他們反對的神蹟。 3. 警告他們要善用這個神蹟;因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後果自負。 (1) 「示巴女王」將在「審判中起來定他們的罪」,並「譴責他們的不信」(v. 31)。她是以色列國的陌生人,然而她如此輕易地相信了她所聽到的關於以色列一位君王榮耀的報導,儘管我們容易對外國人產生偏見,她卻從地極而來「聽他的智慧話」,不僅是為了滿足她的好奇心,更是為了啟發她的心智,特別是在認識真神和祂的敬拜方面,這被記錄下來,成為她的榮耀;「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pleion Solomontos——「比所羅門更多」;也就是說,哈蒙德博士說,比所羅門所有的話語或著作中包含的智慧和更屬天的神聖教義更多;然而這些可憐的猶太人卻對基督對他們所說的話毫無理會,儘管祂就在他們中間。 (2) 尼尼微人將在審判中起來定他們的罪,並譴責他們的不悔改(v. 32):「他們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但這裡的傳講遠遠超過約拿的,更具能力和警醒作用,並預示著比尼尼微更大的毀滅,然而卻沒有人因此而驚醒,轉離「他們的惡道」,如同尼尼微人所做的。

二、上帝期望我們用什麼「神蹟」來「證明」我們的信心,那就是認真實踐我們所宣稱相信的宗教,並樂意接受所有以適當證據呈現給我們的神聖真理。現在觀察: 1. 他們擁有「光」,並擁有他們所能期望的一切優勢。因為上帝「點亮了福音的燈」,並沒有將它放在「隱蔽處」或「斗底下」;基督沒有在角落裡傳道。使徒們被吩咐向每個受造物傳福音;基督和祂的僕人,智慧和她的使女,都在「人潮聚集的主要地方」呼喊(v. 33)。福音之光被放在「燈臺上」,這是一個巨大的特權,這樣所有進來的人都可以「看見它」,並藉著它「看見」他們身在何處,將往何處去,以及通往幸福的真實、確定和唯一道路是什麼。 2. 既然有了「光」,他們關心的是擁有「視力」,否則有光又有何用?即使「客體」再「清晰」,如果「器官」不「正常」,我們也毫無益處:「眼睛就是身上的燈」(v. 34),它接收燈被帶入房間時的光。同樣,靈魂的光是悟性和判斷力,以及它辨別善惡、真偽的能力。現在,根據這種情況,神聖啟示的光對我們來說,以及我們從中獲得的益處;它是生命的香氣,以致於生命,或是死亡的香氣,以致於死亡。 (1) 如果靈魂的這隻眼睛是「單純的」,如果它「看得清楚」,看清事物的本來面目,並公正地判斷它們,如果它只以「真理」為目標,並為真理本身而尋求它,沒有任何不正當的旁觀和意圖,那麼「全身」,也就是整個靈魂,就「充滿光明」,它接受並容納福音,福音將把「知識」和「喜樂」帶入靈魂。這與好土「領受道」並「明白」它所表達的是同一件事。如果我們的悟性以其完全的光接納福音,它就會充滿靈魂,並且有足夠的東西來「充滿」它。如果靈魂因此被福音之光「充滿」,「毫無黑暗」,——如果它所有的能力和官能都順服於福音的治理和影響,沒有任何部分未被聖化——那麼「整個靈魂就必全然光明」,充滿聖潔和安慰。它本身是黑暗,但現在在主裡是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一樣」(v. 36)。注:福音將進入那些敞開門窗迎接它的靈魂;它所到之處,都會帶來光明。 (2) 但如果靈魂的「眼睛是惡的」,——如果判斷力被心智中腐敗和邪惡的傾向,被驕傲和嫉妒,被對世界的愛和感官的享樂所「賄賂」和「偏頗」——如果悟性對神聖真理「存有偏見」,並決心不接受它們,即使它們帶著再有說服力的證據——那麼「全身」,整個靈魂,「充滿黑暗」就不足為奇了(v. 34)。那些故意對福音閉眼的人,怎能從福音中獲得教導、資訊、指引或安慰呢?這樣的人還有什麼希望?還有什麼補救辦法呢?因此,由此推斷:「所以,你要小心,恐怕你裡頭的光變成黑暗了」(v. 35)。小心心靈的眼睛不要被偏袒、偏見和罪惡的目標所蒙蔽。要真誠地尋求真理,並樂意在真理的光、愛和能力中接受它;不要像基督所傳道的「這世代」的人,他們從未真誠地「渴望」知道上帝的旨意,也從未「打算」遵行,因此他們「在黑暗中行走」,「無休止地」徘徊,並「永遠」滅亡,這就不足為奇了。

對那世代的禍哉;責備法利賽人和律法師。 37 耶穌說話的時候,有一個法利賽人請他到家裡吃飯。耶穌就進去坐席。 38 那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洗手,便詫異。 39 主對他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裡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 40 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 41 只要把你們所有的賙濟人,看哪,一切就都潔淨了。 42 但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卻把公義和愛上帝的事略過了。這些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43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44 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叫人走在上面卻不知道。」 45 律法師中有一個回答耶穌說:「夫子,你這樣說也侮辱我們了。」 46 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重擔放在人身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動。 47 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其實是你們的祖宗殺了他們。 48 這就證明你們贊同你們祖宗的行為;因為他們殺了先知,你們卻修造他們的墳墓。 49 所以上帝的智慧曾說:『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裡,有的他們要殺害,有的他們要逼迫。』 50 這樣,從創世以來所流眾先知的血,都要向這世代追討; 51 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他死在祭壇和聖殿之間。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都要向這世代追討。 52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奪去了知識的鑰匙,自己不進去,也把那些正要進去的人攔阻了。」 53 耶穌對他們說這些話的時候,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極力催逼他,引他多說話, 54 埋伏著要從他口中抓到什麼話柄,好控告他。 基督在這裡對一位法利賽人和他的客人,在餐桌上的「私人」談話中,說了許多祂後來在聖殿裡「公開」講道時所說的話(Matt. xxiii.);因為祂在公開和私下所說的「前後一致」。祂不會在角落裡說祂不敢在會眾中重複和堅持的話;祂也不會對任何一類罪人籠統地提出責備,而不敢在遇到他們時具體應用到他們身上;因為祂是,而且是,「忠信的見證者」。這裡有:

一、基督應一位法利賽人的邀請去他家吃飯(v. 37);「耶穌說話的時候」,甚至就在祂說話的時候,一個「法利賽人」打斷了祂,請求祂來「與他吃飯」,立刻就來,因為已經是午餐時間了。我們願意希望這位法利賽人對祂的講論非常滿意,願意向祂表示敬意,並渴望與祂有更多的相處,因此發出這個邀請並真心歡迎祂;然而我們也有理由懷疑這是一個「惡意」的設計,目的是打斷祂對眾人的講論,並藉機誘捕祂,從祂口中套出一些話,作為控告或羞辱的把柄(v. 53, 54)。我們不知道這位法利賽人的心思;但無論是什麼,基督都知道:如果他心懷惡意,他將知道基督不怕他;如果心懷善意,他將知道基督樂意幫助他:於是「他就進去,坐席」。注:基督的門徒必須向祂學習「善於交際」,而不是「孤僻」。雖然我們需要「謹慎」選擇交往的對象,但我們不必「嚴苛」,也不必因此「脫離世界」。

二、法利賽人對基督的冒犯,如同他們那類人有時對基督的門徒所做的那樣,因為祂「飯前不洗手」(v. 38)。他詫異像祂這樣聖潔的人,一位先知,一個如此虔誠、行為嚴謹的人,竟然坐下吃飯,卻不先「洗手」,特別是剛從一群混雜的人群中出來,而且在法利賽人的飯廳裡,無疑一切設施都已備妥,所以祂不必擔心「麻煩」;而且法利賽人自己和所有客人,無疑都「洗手」了,所以祂不會「特立獨行」;怎麼會這樣,卻不洗手呢?如果祂洗了手,又有什麼害處呢?這不是他們教會規條嚴格命令的嗎?確實如此,因此基督不這樣做,因為祂要見證反對他們僭越權力,將「上帝沒有命令他們」的事強加為宗教事項。禮儀律包含「各種洗滌」,但這不是其中之一,因此基督不實行它,即使是為了「迎合」邀請祂的法利賽人,即使祂知道省略它會引起冒犯。

三、基督藉此機會嚴厲責備法利賽人,甚至沒有向作為祂客人的法利賽人道歉;因為我們在任何邪惡的事情上都不能奉承我們最好的朋友。 1. 祂責備他們過於將宗教置於那些僅僅是外在的、人眼可見的方面,而那些關乎靈魂、上帝可見的方面卻不僅被「擱置」,甚至被完全「抹去」(v. 39, 40)。現在觀察這裡: (1) 他們所犯的荒謬:「你們法利賽人只洗淨外面,你們用清水洗手,卻不『洗淨你們心中的邪惡』;這些心充滿了貪婪和惡意,『貪婪』人的財物,以及對好人的惡意。」那些只洗淨主人飲用的「杯子外面」,或他吃飯的「盤子外面」,卻不關心洗淨「裡面」的僕人,絕不能被視為「清潔」的僕人,因為裡面的污穢會直接「影響」食物或飲料。在每一次宗教服事中,心靈的狀態或性情就像杯盤的「裡面」;它的不潔會「污染」服事,因此,如果我們避免可恥的惡行,卻仍然活在屬靈邪惡的轄制下,這對上帝的冒犯,就像僕人把杯子遞到主人手中,外面擦得一塵不染,但「裡面」卻滿是蜘蛛網和蜘蛛一樣。勒索和邪惡,也就是「盛行的世俗主義」和「盛行的惡意」,人們認為可以為其找到一些藉口和掩飾,是許多人危險的、導致滅亡的罪,這些人已經將「杯子外面」洗淨,擺脫了更粗俗、更可恥、更不可原諒的淫亂和醉酒之罪。 (2) 這種荒謬的一個具體例子:「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v. 40)。那位在摩西律法中規定各種禮儀性洗滌的上帝,你們藉此為自己的這些行為和強加之物辯護,難道祂沒有規定你們也應當潔淨和淨化你們的心嗎?那位為「外面」制定律法的,難道祂在這些律法中沒有更深一層地意圖某些「裡面」的事嗎?難道祂沒有藉著其他律法表明,如果心不潔淨,祂對「潔淨肉體」和「除去肉體污穢」是多麼不重視嗎?或者,這可能不僅指上帝作為「立法者」,而且(這句話似乎更傾向於此)作為創造者。那位創造我們這些身體(它們「奇妙可畏」)的上帝,難道祂沒有創造我們這些「靈魂」嗎?它們被造得更奇妙可畏。現在,如果祂創造了兩者,祂就公正地期望我們關心兩者;因此,不僅要洗淨「身體」,祂是身體的「塑造者」,並為了榮耀祂的工作而洗淨雙手,還要洗淨靈魂,祂是靈魂的父,並潔淨心中的麻風病。對此,祂補充了一條使我們的受造之物潔淨的規則(v. 41):「你們與其在飯前『洗手』,不如『把你們所有的賙濟人』」(ta enonta——「把你們面前現有的東西」);「讓窮人從中分得一份,那麼『一切就都潔淨了』,你們就可以舒適地使用它們。」這裡明顯暗示了摩西律法,其中規定將土地收成的某些部分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當這一切都完成後,為自己保留的部分就「潔淨了」,他們就可以憑信心為其祈求祝福(Deut. xxvi. 12-15)。當我們「分送給那些沒有預備的人」時(Neh. viii. 10),我們就能舒適地享受上帝恩惠的禮物。約伯不獨自吃他的食物,而是「孤兒也吃」(Job xxxi. 17),因此這對他來說是「潔淨的」;「潔淨的」,也就是被允許和容許使用的,而且只有這樣才能舒適地使用。注:我們所擁有的並非我們自己的,除非上帝從中得到祂應得的份;而正是藉著「慷慨施捨給窮人」,我們才為自己澄清了我們使用受造之物的「自由」。

2. 祂責備他們過於重視瑣碎之事,卻忽略了律法中重要的事(v. 42)。 (1) 那些僅與「宗教手段」相關的律法,他們非常精確地遵守,特別是關於供養祭司的律法:「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按實物足額繳納,不以「定額什一稅」或「折價」來敷衍祭司。

第11章_3

藉此,他們希望在百姓中贏得嚴格遵守律法的聲譽,並與祭司建立關係,因為祭司常常有能力施恩於他們;祭司和法利賽人圖謀如何互相鞏固,這不足為奇。然而,基督並非譴責他們在繳納什一奉獻上如此精確(「這些事是你們應當做的」),而是譴責他們以為這能彌補他們對更重要職責的疏忽;因為,(2) 那些關乎「信仰本質」的律法,他們卻視若無物:「你們卻將公義和愛神的事略過了」,你們對給予人「應得的」和給予神「你們的心」毫無良心。3. 祂責備他們的驕傲、虛榮,以及對高位和人讚美的渴求(v. 43):「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或長老們開會治理的議事廳);「如果你們沒有這些座位,你們就野心勃勃地追求;如果你們有了,你們就為此驕傲;你們也喜愛在街市上受人問安」,被百姓奉承,並讓他們脫帽屈膝。受責備的並非坐在高位或受人問安,而是「喜愛」這些。4. 祂責備他們的偽善,以及用華麗的藉口掩飾他們內心和生活中的邪惡(v. 44):「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上面長滿了草,因此「看不出來」,「走在上面的人也不知道」,於是他們就沾染了律法所規定的因「觸摸墳墓」而來的禮儀上的不潔。這些法利賽人「裡面」充滿了「可憎之物」,如同墳墓充滿了腐爛之物;充滿了貪婪、嫉妒和惡意;然而他們卻巧妙地以虔誠的姿態掩飾,使其不顯露出來,以致那些與他們交往並追隨他們教導的人,都被罪玷污,被他們的腐敗和惡劣道德所感染,然而,由於他們表現出虔誠,人們對他們毫無戒心。這種傳染「悄然」滲透,並「不知不覺」地被感染,而那些被感染的人卻認為自己毫無損傷。

四、祂也對律法師或文士所作的見證,他們的工作是按照長老的傳統「解釋」律法,正如法利賽人按照該傳統「遵守」律法一樣。1. 有一位律法師對祂所說的關於法利賽人的話感到不滿(v. 45):「夫子,你這樣說,也羞辱我們了,因為我們是文士;難道我們也是偽君子嗎?」注:未曾謙卑的罪人常常將責備稱為羞辱,並視之為羞辱。那些渴望治死自己罪惡的人,其智慧在於善用來自「惡意」的羞辱,並將其轉化為責備。如果我們能以這種方式聽聞自己的過錯並加以改正,那是好的:但那些執著於罪惡、決心不離棄罪惡的人,其愚昧在於惡用那些出於愛心、忠實友善的勸誡,並因此被激怒,彷彿這些勸誡是為了「羞辱」他們,於是他們就反駁責備者,並為自己拒絕責備辯護。先知曾如此抱怨(Jer. vi. 10):「耶和華的話,他們以為羞辱,他們不喜悅。」這位律法師為法利賽人辯護,因此也分擔了他們的罪。2. 我們的救主耶穌於是責備他們(v. 46):「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又說(v. 52):「你們律法師有禍了!」他們因在百姓中享有的聲譽而自以為蒙福,百姓認為他們是蒙福的人,因為他們研讀律法,常常與律法為伴,並享有教導百姓認識律法的榮譽;但基督卻向他們宣告「禍哉」,因為祂的看法與人不同。這正是因為他為法利賽人辯護,並因基督責備他們而與基督爭吵。注:那些與他人的責備爭吵,並懷疑這些責備是對他們的羞辱的人,這樣做只會為自己招致「禍哉」。

(1) 律法師受責備,因為他們使宗教的服事對他人而言更「沉重」,對自己而言卻更「輕省」,而非照著神所定的(v. 46):「你們把難擔的重擔放在人身上」,藉著你們的傳統,「禁止」他們享有神所允許的許多自由,並「束縛」他們去承受神從未吩咐的許多奴役,以顯示你們的權威,並使百姓心生敬畏;「你們自己卻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意思是:[1] 「你們不願『加重』自己的負擔,也不願受那些你們用來束縛他人的限制所約束。」他們藉著聲稱為律法築起的籬笆,似乎對遵守律法非常嚴格;但如果你能看到他們的行為,你會發現他們不僅自己不把這些籬笆當回事,連律法本身也不當回事:據說羅馬天主教會的告解師對他們的懺悔者就是這樣做的。[2] 「你們不願為你們所管轄的人『減輕』負擔;你們『不肯動』,也就是說,當你們發現這些傳統對百姓而言是沉重和痛苦時,你們不願廢除或寬免它們。」他們會「雙手」贊成寬免神的誡命,卻不願「動一個指頭」來減輕長老任何傳統的嚴苛。

(2) 他們受責備,因為他們假裝尊敬他們祖先所殺害的先知,然而在他們自己的時代,他們卻憎恨並迫害那些奉同樣使命被差遣到他們那裡的人,呼召他們悔改,並引導他們歸向基督(v. 47-49)。[1] 這些偽君子,在其他虔誠的藉口中,「修築先知的墳墓」;也就是說,他們在先知的墳墓上豎立紀念碑,以示對他們的尊崇,可能還有長篇碑文,對他們大加讚揚。他們並非迷信到要供奉先知的遺物,或認為在「殉道者墓前」獻祭會更蒙神悅納;他們沒有燒香或向他們禱告,也沒有向神懇求他們的功德;他們沒有將那罪惡加在他們的偽善上;但他們彷彿承認自己是「先知的子孫」,是他們的繼承人和執行者,他們「修復」並「美化」了那些為紀念他們「虔誠記憶」而神聖化的紀念碑。[2] 儘管如此,他們對「自己時代」那些帶著「先知精神」和「能力」來到他們這裡的人,卻懷有根深蒂固的「敵意」;雖然他們尚未有機會將其推向極致,但他們很快就會這樣做,因為「神的智慧說」,也就是基督自己會「如此安排」,並且「現在預言」說,他們將「殺害」並「迫害」那些將被差遣給他們的先知和使徒。「神的智慧」將如此考驗他們,並揭露他們可憎的偽善,藉著差遣先知來責備他們的罪,並警告他們神的審判。那些先知將證明自己是使徒,或從天上差來的使者,藉著神蹟、奇事和聖靈的恩賜。或者,「我將差遣他們先知」,以使徒的名義和稱號,他們卻將產生與任何古代先知一樣好的權柄;而這些人,他們不僅會反對和抵擋,還會「殺害」和「迫害」,並處死。基督預見了這一切,然而祂差遣他們的方式,卻沒有違背「神的智慧」,因為祂知道如何在最終藉著為「迫害者」和「受迫害者」在來世所預備的報應,為自己帶來榮耀。[3] 因此,神將公正地對他們「修築」先知「墳墓」的行為,作出與他們所欲表達的意圖不同的解釋,這將被解釋為他們「認可他們祖先的行為」(v. 45);因為,既然他們目前的行為表明他們對先知沒有真正的敬重,那麼「修築他們的墳墓」將被賦予這樣的意義:他們決心讓那些被他們祖先匆匆送入墳墓的人,繼續留在墳墓裡。約西亞對先知有真正的敬重,他認為不打擾「伯特利神人」的墳墓就足夠了:「任憑他的骸骨,都不可挪移」(2 Kings xxiii. 17, 18)。如果這些律法師要更進一步,修築「他們的墳墓」,這是一種「過度」的行為,令人懷疑其中有不良意圖,而且這意味著要掩蓋對預言本身的某種圖謀,就像叛徒的親吻一樣,正如「清早起來,大聲給朋友祝福的,就看作咒詛」(Prov. xxvii. 14)。[4] 他們必須預期,除了被視為迫害「量器」的「填滿者」之外,別無他途(v. 50, 51)。他們彷彿在繼承地經營這項買賣,因此要為「公司」的「債務」負責,甚至包括從世界開始「亞伯的血」到撒迦利亞的血,以及直到猶太國滅亡為止,所有「累積」的債務;這一切都將「歸到這世代」身上,這最後一代的猶太人,他們迫害基督使徒的罪將超越他們祖先所犯的任何同類罪行,因此將「極致」地招致「忿怒」臨到他們(1 Thess. ii. 15, 16)。羅馬人對他們的毀滅是如此可怕,以至於可以被視為神對那個迫害民族的報應的完成。

(3) 他們受責備,因為他們反對基督的福音,並竭盡所能阻礙其進展和成功(v. 52)。[1] 他們沒有按照職責,忠實地向百姓解釋舊約中指向彌賽亞的經文,如果律法師能引導百姓正確理解這些經文,他們就會欣然接受祂和祂的教義:但他們卻歪曲了這些經文,並藉著他們對經文的腐敗解釋,在百姓眼前蒙上了一層迷霧,這被稱為「奪去知識的鑰匙」;他們沒有為百姓「使用」那把鑰匙,幫助他們正確使用,反而將其「藏起來」;這在馬太福音中被稱為「把天國的門向人關了」(Matt. xxiii. 13)。注:那些奪去知識鑰匙的人,就是關閉「天國」的人。[2] 他們自己沒有接受基督的福音,儘管他們對舊約的熟悉,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時候到了」,「神的國近了」;他們看到預言在我們的救主耶穌即將建立的國度中應驗,然而他們自己卻不願「進入」。不只如此,[3] 對於那些沒有他們任何引導或幫助而「進入」的人,他們卻竭盡所能地「阻撓」和勸退,藉著威脅要「把他們趕出會堂」,以及其他方式恐嚇他們。人們厭惡啟示是糟糕的,但厭惡啟示卻更糟糕。

最後,在本章結尾,我們被告知文士和法利賽人如何惡毒地圖謀陷害祂(v. 53, 54)。他們無法忍受那些他們必須承認是公正的嚴厲責備;但祂對他們個人的言論,卻無法「構成訴訟」,也無法以此為基礎提出任何「刑事」指控,因此,彷彿因為祂的責備是激烈的,他們希望激怒祂,使祂情緒失控,以致失去警惕,他們「開始極力催逼祂」,對祂非常兇猛,並「引誘祂多說話」,向祂提出危險的問題,「埋伏」著,尋找任何可能達到他們目的的東西,使祂要麼「被百姓憎惡」,要麼「被政府定罪」,或兩者兼有。他們就是這樣尋找攻擊祂的機會,就像大衛的仇敵「終日歪曲我的話」(Ps. lvi. 5)。惡人挖掘禍患。注:忠實責備罪惡的人,必須預期會有許多仇敵,並且需要謹慎言行,因為「他們的觀察者」正伺機而動,尋找他們的過失。先知抱怨他那個時代的人「使人因一句話而犯罪,並在城門口為責備人的人設下網羅」(Isa. xxix. 21)。為了能忍耐這類試煉,並以智慧度過,讓我們「思想那忍受罪人如此頂撞的祂自己」。

第12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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