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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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七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七章

本章記載:一、基督以兩件榮耀的神蹟,證實他在前一章所傳講的教義——一件是遠距離醫治百夫長的僕人(第1-10節),另一件是使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第11-18節)。二、基督堅固當時身陷囹圄的約翰和他的門徒的信心,回應約翰的問題,簡要地告知他所行的神蹟(第19-23節),並對約翰給予崇高的見證,同時嚴厲責備那世代的人輕蔑約翰和他的教訓(第24-35節)。三、基督安慰一位來到他面前、為罪痛哭流涕的悔改者,向她保證她的罪已蒙赦免,並針對一位驕傲的法利賽人的質疑,為自己對她的恩惠辯護(第36-50節)。

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

1 耶穌向百姓講完了這一切的話,就進了迦百農。 2 有一個百夫長的僕人,是他所寶貴的,病得很重,快要死了。 3 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就打發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見他,求他來醫治他的僕人。 4 他們到了耶穌那裡,就懇切地求他,說:「你為他做這事是配得的; 5 因為他愛我們的民族,又為我們建造會堂。」 6 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百夫長又打發幾個朋友去見他,說:「主啊,不必勞駕,因為我不敢當你到舍下; 7 所以,我也不敢親自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 8 因為我本人也是一個在權柄之下的人,也有兵丁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做這事!』他就去做。」 9 耶穌聽見這話,就稀奇他,轉身對跟隨他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10 那些被差去的人回到家裡,發現那生病的僕人已經好了。

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的故事,在此處與馬太福音第八章第5節及以後的記載有些許不同。馬太福音說百夫長親自來見基督;這裡則說他先打發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見他(第3節),後來又打發其他朋友去(第6節)。但有一條原則是:「我們藉由他人所做的事,就如同我們自己所做的一樣——Quod facimus per alium, id ipsum facere judicamur。」百夫長藉由他的代理人所做的事,可以說是他自己做的;就像一個人藉由律師取得所有權一樣。然而,很可能百夫長最終還是親自來了,當基督對他說(馬太福音第八章第13節):「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吧。」

這裡說,這個神蹟是我們的主耶穌「向百姓講完了這一切的話」之後行的(第1節)。基督所說的話都是「公開的」;凡願意的人都可以來聽他:「我從來沒有在暗中說什麼」(約翰福音第十八章第20節)。現在,為了提供他「傳道之言」權柄的無可辯駁的證據,他在此處提供了他「醫治之言」能力和功效的無可爭辯的證據。他既然在自然界擁有如此統治的權柄,能命令疾病離開,那麼在恩典的國度中,他無疑也擁有至高主權,能命令那些令血肉之軀不悅的職責,並以最高的刑罰約束人遵守這些職責。這個神蹟是在迦百農行的,基督大部分的大能作為都在那裡完成(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23節)。現在請注意:

一、生病的百夫長僕人「是他主人所寶貴的」(第2節)。這是僕人的美德,他藉由勤奮、忠誠,以及對主人及其利益的明顯關懷,如同關懷自己一樣,贏得了主人的尊重和愛。僕人應當努力使自己「受主人喜愛」。這也是主人的美德,他知道如何珍惜一個好僕人。許多傲慢專橫的主人,認為對他們最好的僕人,只要不責罵、不毆打、不殘酷對待,就已經是足夠的恩惠了,然而他們應當善待他們,關懷他們,並為他們的福祉和舒適著想。

二、主人「聽見耶穌的事」,就想向他求助(第3節)。主人應當在僕人「生病」時特別關心他們,而不是在那時忽略他們。這位百夫長懇求「基督來醫治他的僕人」。我們現在可以藉由忠心和熱切的禱告,向天上的基督求助,而且在家人患病時也應當如此;因為基督仍然是那位偉大的醫生。

三、他打發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見基督,陳述案情並為他懇求,認為這比他親自去見基督更顯尊重,因為他是一個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他認為基督作為先知,不會願意與他交談。因此他打發猶太人去,他承認猶太人是蒙天眷顧的,而且不是普通的猶太人,而是「猶太人的長老」,是有權柄的人,這樣使者的尊貴就能榮耀被差遣的對象。巴勒曾打發王子去見巴蘭。

四、猶太人的長老們熱切地為百夫長代求:「他們懇切地求他」(第4節),非常急切地懇求他,為百夫長辯護,而這正是百夫長自己絕不會為自己辯護的:「他為他做這事是配得的。」如果任何外邦人有資格接受這樣的恩惠,那麼他肯定配得。百夫長說:「我甚至不配」得到探訪(馬太福音第八章第8節),但猶太人的長老們認為他配得醫治;因此「尊榮必扶持謙卑的人」。讓別人稱讚你,而不是你自己的口。但他們特別強調的是,雖然他是一個外邦人,但他卻是猶太民族和宗教的忠實支持者(第5節)。他們認為,要消除基督對他作為外邦人、羅馬人和軍官的偏見,需要像他們一樣的努力,因此提到這一點: 1. 他對猶太民族懷有好感:「他愛我們的民族」(很少有外邦人這樣做)。他可能讀過舊約,從中很容易對猶太民族產生極高的敬意,認為他們蒙天眷顧,超越所有民族。注:即使是征服者和「有權勢」的人,也應當對被征服者和他們「有權勢」的人保持好感。 2. 他對他們的敬拜懷有好感:「他為他們建造了一座」新的「會堂」在迦百農,發現他們原有的會堂要麼年久失修,要麼不夠大,無法容納百姓,而且當地居民也沒有能力為自己建造一座。藉此他表明他對以色列神的尊崇,他相信他是獨一永活的真神,並渴望像大利烏一樣,在以色列神的禱告中佔有一席之地(以斯拉記第六章第10節)。這位百夫長自費建造了一座會堂,很可能僱用駐紮在那裡的士兵參與建造,以防止他們閒散。注:建造用於宗教敬拜的聚會場所是一件「非常好的工作」,是愛神和愛他子民的表現;那些做這類善工的人「配得雙倍的尊榮」。

五、耶穌基督非常樂意向百夫長施恩。他立刻「和他們同去」(第6節),儘管他是一個外邦人;因為「他只是猶太人的救主嗎?他不是外邦人的救主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救主」(羅馬書第三章第29節)。百夫長不認為自己配得探訪基督(第7節),但基督卻認為他配得被他探訪;因為「凡自卑的,必被升高」。

六、百夫長聽說基督要來他家,給他榮耀,就進一步證明了他的謙卑和信心。因此,聖徒的恩典因基督的臨近而加速。當他離那家不遠,百夫長得到消息時,他沒有為接待基督而整理家務,反而「打發朋友」去迎接他,再次表達: 1. 他的「謙卑」:「主啊,不必勞駕,因為我不敢當你到舍下,因為我是一個外邦人。」這不僅表明他對自己雖然地位顯赫卻仍懷有謙卑的看法,也表明他對基督雖然在世上地位卑微卻懷有崇高的看法。他知道如何尊榮神的先知,儘管他被世人藐視和拒絕。 2. 他的「信心」:「主啊,不必勞駕,因為我知道沒有必要;你不用『到舍下』就能『醫治』我的僕人,藉由那無所不能的能力,『沒有任何意念能被隱藏』。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這位百夫長與乃縵的幻想相去甚遠,乃縵以為他會來,站著,在病人身上「揮手」,然後「醫治」他(列王紀下第五章第11節)。他藉由一個來自他自己職業的比較來闡明他的信心,並確信基督能像他命令任何士兵一樣輕易地命令疾病離開,能像他派士兵去辦事一樣輕易地派天使去醫治他的僕人(第8節)。基督對所有受造物及其一切行動都擁有至高主權,能隨意改變自然法則,能糾正其紊亂,修復人體內的衰敗;因為「一切權柄都賜給了他」。

七、我們的主耶穌對百夫長的信心感到非常喜悅,而且因為他是一個外邦人,所以更加驚訝;百夫長的信心既然如此榮耀了基督,請看基督如何榮耀這信心(第9節):他「轉身」,如同驚訝一般,對「跟隨他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注:基督要那些跟隨他的人留意並注意有時呈現在他們面前的偉大信心榜樣——特別是當這些榜樣出現在那些不像他們一樣在信仰上緊密跟隨基督的人當中時——這樣我們就可以因他們信心的堅固而為我們信心的軟弱和動搖感到羞愧。

八、醫治是「立刻」且「完全」成就的(第10節)。那些被差去的人「知道他們已完成任務,因此回去,發現僕人已經好了,疾病完全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基督會關注貧困僕人的困境,並樂意幫助他們;因為「他沒有偏待人」。外邦人也沒有被排除在恩典的益處之外;不,這正是福音傳開後,外邦人將比猶太人擁有更大信心的預示。

拿因城寡婦的兒子

11 過了一天,耶穌往一座城去,名叫拿因;他的門徒和許多人與他同行。 12 耶穌將近城門,看哪,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是他母親的獨生子,他母親又是個寡婦;城裡有許多人與她一同送殯。 13 主看見她,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 14 於是上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年輕人,我吩咐你,起來!」 15 那死人就坐起來,並且開口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 16 眾人都懼怕,歸榮耀給神,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又說:「神眷顧了他的百姓!」 17 於是這耶穌的名聲傳遍了猶太全地和周圍一帶地方。 18 約翰的門徒把這一切事都告訴了約翰。

這裡記載了基督使拿因城一位寡婦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的故事,他當時已經死了,正被抬出去安葬。馬太和馬可都沒有提及此事;只是馬太在基督回答約翰門徒時,籠統地記載了「死人復活」(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5節)。請注意:

一、這個神蹟是在何時何地發生的。是在他醫治百夫長僕人「第二天」(第11節)。基督「每天」都在行善,從未有理由抱怨他「虛度了一天」。這是在一個名叫「拿因」的小城或小鎮的城門口發生的,離迦百農不遠,可能就是耶柔米所說的「Nais」城。

二、誰是這個神蹟的見證人。它得到了盡可能充分的證實,因為它是在城門口或附近相遇的兩群人面前發生的。有一群「門徒」和其他「百姓」跟隨基督(第11節),還有一群親友和鄰居參加年輕人的葬禮(第12節)。因此,有足夠的人數來證明這個神蹟的真實性,這比他醫治疾病更能證明基督的神聖權柄;因為任何自然力量或任何方法都無法使死人復活。

三、我們的主耶穌是如何行這個神蹟的。 1. 被復活的人是一個「年輕人」,在生命的初期就被死亡奪去——這是常見的情況;「人如花而出,又被割下」。他確實死了,這是普遍公認的。這件事不可能有任何串通;因為基督當時正「進城」,直到現在在棺材旁遇到他才看見他。他被「抬出」城外;因為猶太人的墓地都在城外,並與城保持一定距離。這個年輕人是「他母親的獨生子」,而「她是一個寡婦」。她指望他成為她晚年的依靠,但他卻成了折斷的蘆葦;每個人在最好的光景下都是如此。世上受苦之人的苦難何其多,何其多樣,何其悲慘!這是一個多麼淚谷啊!這是一個多麼波金(Bochim),一個哭泣之地啊!我們可以想像這位可憐的母親為她的「獨生子」所承受的「悲傷」有多深(這種悲傷被用來表達最大的悲痛——撒迦利亞書第十二章第10節),而且她是一個「寡婦」,更是悲痛欲絕,因為她「接連遭受打擊」,她的安慰「完全終結」。城裡有許多人與她一同送殯,為她的損失「哀悼」,以「安慰」她。 2. 基督在使他復活的事上,既顯明了他的「憐憫」,也顯明了他的「能力」,為要展示這兩者,這兩者在人的救贖中都閃耀著光輝。 (1) 請看他對受苦之人的「憐憫」何等「溫柔」(第13節):當「主看見」這位可憐的寡婦跟隨她的兒子去墳墓時,「就憐憫她」。這裡沒有人為她向他求情,甚至沒有人求他對她說些安慰的話,而是「出於他本性的良善」,他為她感到難過。這情況令人憐憫,他以憐憫的眼光看待。他的眼睛感動了他的心;他「對她說:不要哭。」注:基督關心哀傷的人,關心不幸的人,並且常常「以他的恩惠之福預先臨到他們」。他「因著他的愛和他的憐憫」承擔了我們救贖和拯救的工作(以賽亞書第六十三章第9節)。這給我們描繪了主耶穌的憐憫和「他豐盛的慈悲」多麼令人愉悅的景象,這在我們任何時候悲傷時都能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安慰!讓那些可憐的寡婦在悲傷中以此安慰自己:基督「憐憫她們」,並知道她們在逆境中的心靈;如果別人輕視她們的悲傷,他卻不。基督說:「不要哭」;他能給她一個別人無法給出的理由:「不要為一個『死去的兒子』哭泣,因為他很快就會成為一個『活著的兒子』。」這是她情況特有的理由;然而,對於所有在耶穌裡睡去的人,有一個共同的理由,同樣有力地反對為他們的死亡過度悲傷——他們將會復活,將在榮耀中復活;因此我們「不應當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悲傷」(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13節)。讓「為兒女哭泣」的拉結「止住眼淚」,因為「耶和華說:你末後必有指望,你的兒女必歸回自己的境界」(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第17節)。讓我們在這種時候的「激情」被基督的「憐憫」所抑制和約束。 (2) 請看他的「命令」對死亡本身何等「得勝」(第14節):他「上前,按著槓」,或棺材,死屍躺在其中或其上;因為對他來說,這不會造成任何污穢。藉此他暗示抬槓的人不要繼續前行;他有話要對那個死去的年輕人說。「救他免下陰坑,我已經找到贖價」(約伯記第三十三章第24節)。於是「抬的人就站住了」,很可能把槓從肩上放下到地上,如果棺材是蓋上的,就打開棺材;然後他莊嚴地,像一個有權柄的人,一個掌管死亡出口的人,說:「年輕人,我吩咐你,起來!」這個年輕人「死了」,無法憑自己的力量起來(那些在過犯和罪惡中靈性死亡的人也一樣);然而基督命令他「起來」一點也不荒謬,因為那句話帶著使他「活過來」的能力。福音對所有人的呼召,特別是對年輕人的呼召是:「『起來』,從死裡起來,基督必賜你光明和生命。」基督對死亡的統治藉由他話語的即時效果得到證明(第15節):「那死人就坐起來。」我們從基督那裡得到恩典了嗎?讓我們展示出來。生命的另一個證據是「他開口說話」;因為每當基督賜予我們屬靈生命時,他就會在禱告和讚美中「開口」。最後,他沒有強迫這個他賜予新生命的年輕人跟隨他作他的門徒,服事他(儘管他甚至欠他自己的生命),更沒有把他當作戰利品或展示品來為自己贏得榮耀,而是「把他交給他母親」,讓他像一個孝順的兒子一樣服事她;因為基督的神蹟是憐憫的神蹟,這對這位寡婦來說是一件極大的憐憫之舉;現在她得到了「安慰」,正如她受苦的時期一樣,甚至更多,因為她現在可以以比他沒有死時更大的喜悅,將這個兒子視為天國特別的寵兒。

四、這對百姓產生了什麼影響(第16節):眾人「都懼怕」;看到一個死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一個人的命令下,從棺材裡活過來,這讓他們都感到害怕;他們都對這個神蹟感到驚奇,並「歸榮耀給神」。主和他的良善,以及主和他的偉大,都應當被敬畏。他們從中得出的推論是:「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就是我們一直以來所期待的那位大先知;毫無疑問,他是一位蒙神啟示的人,能如此將生命吹入死人體內,而且在他身上「神眷顧了他的百姓」,要救贖他們,正如所預期的(路加福音第一章第68節)。這對所有等候以色列安慰的人來說,確實是「死而復活」的生命。當死去的靈魂藉由伴隨福音而來的神聖能力如此被提升到屬靈生命時,我們必須歸榮耀給神,並將其視為神對他百姓的恩慈眷顧。這個神蹟的報導傳開了: 1. 總體而言,傳遍了全國(第17節):「這耶穌的名聲」,說他是那位大先知,藉由名聲的翅膀「傳遍了猶太全地」,那裡離得很遠,也傳遍了「周圍一帶」的加利利。大多數人都聽說了他,但很少有人相信他,並將自己交給他。許多人耳中聽見基督福音的「傳聞」,但他們的靈魂中卻沒有它的「滋味」和「享受」。 2. 具體而言,這事被仔細地傳給了當時在獄中的施洗約翰(第18節):「他的門徒來」,把一切事都告訴了他,好讓他知道,雖然「他」被捆綁,但「主的道」卻沒有被捆綁;神的工作仍在進行,儘管他被擱置一旁。

約翰差人問耶穌;約翰和基督的事工

19 約翰叫了兩個門徒來,差他們到耶穌那裡去,說:「你就是那要來的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20 那些人來到耶穌那裡,說:「施洗約翰差我們來問你:『你就是那要來的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21 就在那時候,耶穌醫治了許多人的疾病、災病和惡靈,又開了許多瞎子的眼睛。 22 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痲瘋病人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23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24 約翰的使者走了以後,耶穌就對眾人講論約翰說:「你們從前到曠野去,是要看什麼呢?看風吹動的蘆葦嗎? 25 你們到底要看什麼呢?看穿細軟衣服的人嗎?看哪,那些穿華麗衣服、生活奢華的人,是在王宮裡。 26 你們到底要看什麼呢?看先知嗎?我告訴你們,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 27 這就是經上所記的:『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要在你前面預備你的道路。』 28 我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大過約翰的;然而,在神的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 29 眾百姓和稅吏聽見這話,都稱神為義,因為他們受了約翰的洗。 30 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卻拒絕了神為他們所定的旨意,沒有受約翰的洗。 31 主又說:「這樣,我將這世代的人比作什麼呢?他們像什麼呢? 32 他們好像小孩子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卻不跳舞;我們向你們哀哭,你們卻不捶胸。』 33 因為施洗約翰來,不吃餅,不喝酒,你們說:『他被鬼附著了。』 34 人子來,又吃又喝,你們說:『看哪,這人是貪食好酒的,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35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

所有關於施洗約翰的這段論述,因他差人來問他是否是彌賽亞而引起,其內容與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2-19節的記載大體相同。

一、這裡記載了施洗約翰差人給基督的信息,以及基督的回覆。請注意: 1. 我們要查問基督的重點是,他是否是那要來救贖和拯救罪人的,還是我們要等候別人(第19、20節)。我們確信神已應許一位救主將要來,一位受膏的救主;我們也同樣確信他所應許的,必按時成就。如果這位耶穌是那位應許的彌賽亞,我們就必接受他,不再等候別人;但如果不是,我們就必繼續等候,即使他遲延,我們也必等候他。 2. 施洗約翰本人,或至少他的門徒的信心,在這件事上需要「被堅固」;因為基督尚未公開宣告自己確實是基督,不,他甚至不願他的門徒,那些知道他是基督的人,在證明他是基督的證據——他的復活——完成之前,談論此事。猶太教會的領袖們尚未承認他,他也沒有獲得任何可能使他登上他父親大衛寶座的勢力。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彌賽亞應當顯現的權柄和威嚴;因此,他們問「你就是彌賽亞嗎?」並不奇怪,他們不懷疑,如果他不是,他會指示他們「等候」誰。 3. 基督讓自己的作為在城門口稱讚他,說明他是誰並證明這一點。約翰的使者與他同在時,他「就在那時候」行了許多神蹟奇事,這或許暗示他們只與他待了「一個小時」;基督在短時間內做了多少工作啊!(第21節)他醫治了許多人身體上的「疾病和災病」,以及影響心靈的「惡靈」(無論是狂躁還是憂鬱),又「開了許多瞎子的眼睛」。他增加了醫治的數量,以便沒有理由懷疑有詐;然後(第22節)他吩咐他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他和他們可以輕易地推論,就像普通百姓所做的(約翰福音第七章第31節):「基督來的時候,他所行的神蹟會比這人所行的更多嗎?」他們看見他所行的這些醫治,不僅證實了他的使命,也闡明了他的使命。彌賽亞必須來醫治一個病態的世界,給那些坐在黑暗中的人帶來光明和視力,並抑制和戰勝惡靈。你們看見耶穌對人的身體做了這些事,因此必須斷定這就是那要來對人的靈魂做這些事的人,你們「不必等候別人」。除了他在自然界的奇蹟之外,他在恩典的國度中又加上這一點(第22節):「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他們知道這是彌賽亞要做的;因為他受膏「傳福音給謙卑的人」(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第1節),並「拯救窮乏人的性命」(詩篇第七十二篇第13節)。因此,判斷你們是否能等候任何其他人,能更完全地符合彌賽亞的特徵和他來臨的偉大目的。 4. 他暗示了人們可能對他產生偏見的危險,儘管有這些明顯的證據證明他是彌賽亞(第23節):「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或「不被我絆倒的」。我們在此處處於試驗和考驗的狀態;與這種狀態相符的是,正如對於那些「誠實」和「公正」地尋求真理,並預備好心靈接受真理的人,有足夠的論據來「證實真理」一樣,對於那些粗心大意、世俗和肉慾的人,也應當有反對意見來「遮蔽真理」。基督在拿撒勒的教育,他在加利利的居住,他家庭和親屬的卑微,他的貧窮,以及他追隨者的卑微——這些以及類似的都是許多人的絆腳石,他所行的所有神蹟都無法幫助他們克服。那「有福的」人,因為他有智慧、謙卑、心靈純正,不被這些偏見所勝過。這是一個跡象,表明神已經「賜福」給他,因為他是藉著神的恩典才得以克服這些絆腳石;「他必蒙福」,確實蒙基督的福。

二、這裡記載了基督對施洗約翰的高度讚揚;不是在他的使者在場時(以免他顯得奉承他),而是在「他們走了以後」(第24節),目的是讓百姓意識到他們在約翰的事工中所享有的優勢,以及因他被囚而失去的優勢。讓他們現在思考「他們從前到曠野去,是要看什麼呢?」那個引起如此多議論和如此廣泛驚訝的人是誰。「來吧,」基督說,「我告訴你們。」 1. 他是一個「堅定不移」的人,一個堅定不變的人。他不是「風吹動的蘆葦」,先朝一個方向,然後又朝另一個方向,隨風搖擺;他像「磐石」一樣「堅固」,不像「蘆葦」一樣「善變」。如果他能像「蘆葦」一樣向希律彎腰,順從宮廷,他可能在那裡受到寵愛;但「這些事都不能動搖他」。 2. 他是一個「無與倫比的自我否定」的人,是克己和輕看世界的偉大榜樣。他不是「穿細軟衣服的人」,也沒有「生活奢華」(第25節);相反,他住在曠野,衣食簡樸。他沒有裝飾和嬌養身體,而是制伏身體,使其順服。 3. 他是「先知」,他的使命和指示直接來自神,而不是來自人或藉由人。他生來是「祭司」,但這一點從未被提及;因為他作為先知的榮耀,掩蓋了他祭司職分的尊榮。不,他「更」是,「比先知大多了」(第26節),比舊約的任何先知都大;因為他們談論基督時,基督還在遠方,而他談論基督時,基督已在門口。 4. 他是彌賽亞的先鋒和開路者,舊約中也預言了他(第27節):「這就是經上所記的」(瑪拉基書第三章第1節),「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在他差遣主自己之前,他先差遣一位使者,預告他的來臨,並預備百姓接受他。如果彌賽亞要以「世俗君王」的身份出現,而肉體的猶太人正是以這種身份期待他,那麼他的「使者」就會以「將軍」的「威風」或「傳令官」的「華麗」出現;但這是一個「預先」的指示,足夠清楚地表明基督國度的「屬靈」性質,因為他差遣在他前面「預備道路」的使者,是藉由傳講悔改和人心與生活的改革來完成的。這個以這種方式開創的國度,肯定不屬於這個世界。 5. 因此,他如此偉大,以至於實際上沒有「比他更大的先知」。先知是「婦人所生」的「最偉大」的人,比君王和王子更尊貴,而約翰是所有「先知」中「最偉大」的。當施洗約翰四處傳道和施洗時,這個國家並沒有意識到它擁有一個多麼「寶貴」、多麼「無價」的人。然而,「在神的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最小的福音事工者,蒙主憐憫,在工作中「熟練」而「忠心」,或「使徒」和福音第一批傳道人中最卑微的,在更「卓越」的恩典下「受僱」,其職分比施洗約翰更尊貴。那些「跟隨羔羊」的人中最卑微的,遠遠超越那些在他之前的人中最偉大的。因此,那些生活在福音恩典下的人,有更多的責任要承擔。

三、這裡記載了對那世代的人的公正譴責,他們既不受施洗約翰的事工影響,也不受耶穌基督自己的事工影響。 1.

第7章_2

基督在此揭示了施洗約翰在傳道和施洗時所受到的輕蔑。

一、那些對他表示敬意的人,不過是普通百姓,在世俗眼光中,這些人對他而言,與其說是榮耀,不如說是羞辱(路7:29)。 1. 那些「百姓」,即「俗民」,他們被說成是「這不明白律法的群眾是被咒詛的」(約7:49),以及那些「稅吏」,這些聲名狼藉的人,通常被認為道德敗壞,或被視為如此,他們「都受了約翰的洗」,成了他的門徒。這些人雖然是神恩惠的榮耀紀念碑,卻沒有在世人眼中「尊崇約翰」;但他們藉著悔改和歸正,「稱義了神」,稱義了神在指派施洗約翰作彌賽亞先鋒這件事上的作為和智慧。他們藉此表明,這是所能採取的最佳方法,因為對「他們」而言,這並非徒然,無論對其他人如何。

二、他們教會和國家中的「大人物」,那些「文雅之士」和「政治家」,本可以在世人眼中為他增添榮耀,卻盡其所能地羞辱他;他們確實聽了他的話,但卻沒有「受他的洗」(路7:30)。 1. 法利賽人,在宗教和虔誠方面最受推崇;以及律法師,以其學識,特別是對聖經的知識而聞名,他們「拒絕了神的旨意,反對自己」。他們「使神的旨意落空」,他們「領受了神的恩惠」,藉著約翰的洗禮,「歸於徒然」。神差遣這位「使者」到他們中間,原是出於對他們施恩的「美意」,「旨在」藉此拯救他們;如果他們順從了神的旨意,那將是「為他們自己」的益處,他們將永遠蒙福;但他們「拒絕了」,不願順從,這就「反對了他們自己」,導致他們自己的毀滅;他們未能獲得原定的益處,不僅如此,還喪失了神的恩惠,自設障礙,藉著拒絕那預備他們進入彌賽亞國度的訓練,將自己排除在外,他們不僅排除了自己,還阻礙了他人,成為他們的絆腳石。

2. 基督在此揭示了那世代的人在攻擊約翰和基督時,所表現出的奇異乖僻,以及他們對兩位所懷的偏見。 (1) 他們把神為他們行善的方法當作兒戲(路7:31)。「我將這世代的人比作甚麼呢?我能想到甚麼荒謬的事來形容他們呢?他們就像坐在市集上的孩童,對任何嚴肅的事都不在意,只顧著玩耍。彷彿神在所有為他們行善的方法上,都只是在跟他們開玩笑,就像孩童在市集上彼此玩耍一樣(路7:32),他們都以嘲諷的態度將其一筆帶過,對此毫無感動,如同看一場戲劇。」這是許多人毀滅的原因,他們從未說服自己對靈魂的事務「認真」。那些坐在公會裡的老人,不過是「坐在市集上的孩童」,對關乎他們永恆平安的事,毫無感動,如同人們對孩童的玩耍一樣。哦,這盲目和不敬虔世界的驚人愚昧和虛妄啊!願主喚醒他們脫離他們的安逸。

(2) 他們總能找到這樣或那樣的毛病來挑剔。 [1] 施洗約翰是一個內斂嚴謹的人,過著隱居的生活,他本應因其謙卑、嚴謹、克己而受人敬佩,並因其深思熟慮而受人傾聽;然而,這本是他的美德,卻被轉化為他的羞辱。因為他「不吃不喝」,不像其他人那樣自由、豐盛、快樂地飲食,你們就說:「他被鬼附了;」他是一個憂鬱的人,他被附身了,就像那住在「墳墓間」的被鬼附之人一樣,儘管他沒有那麼狂野。

[2] 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交際方式更為自由開放;他「又吃又喝」(路7:34)。他會去與法利賽人一同用餐,儘管他知道他們不喜歡他;也與稅吏一同用餐,儘管他知道他們不會為他帶來榮譽;然而,為了希望對兩者都行善,他與他們親密交談。由此可見,基督的僕人可以有非常不同的性情和氣質,非常不同的傳道和生活方式,卻都良善有用;「恩賜各有不同」,但各樣恩賜都是為著「益處」。因此,沒有人應該以自己為所有人的標準,也不應嚴厲評判那些不完全照自己方式行事的人。施洗約翰為基督作見證,基督也稱讚施洗約翰,儘管他們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然而,兩者的共同敵人卻都羞辱他們。正是那些曾將約翰描繪成「精神錯亂」的人,因為他「不吃不喝」,卻又將我們的救主耶穌描繪成「道德敗壞」,因為他「又吃又喝」;「他是個貪食好酒的人」。惡意從不說好話。看哪,惡人的惡意,以及他們如何對福音中、傳道者和信徒身上所遇到的一切事物,都作最壞的解釋;他們藉此以為能貶低「他們」,但實際上卻毀滅了「自己」。

3. 基督表明,儘管如此,神仍將在蒙揀選的餘民得救上得榮耀(路7:35)。「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有些人被賜予智慧,作為「智慧的兒女」,他們將藉著神的恩惠,順服智慧的引導和治理,從而證明智慧在引導他們達到這種順服的方式上是公義的;因為對他們而言,這些方式是有效的,因此顯得選擇得當。智慧的兒女在此是同心合意的,他們都對神聖智慧所採取的恩惠之道感到滿意,並且不因某些人的嘲笑而對這些方法有任何負面看法。

基督在法利賽人家中。 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 37 看哪,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一玉瓶香膏來, 38 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不住地親他的腳,用香膏抹上。 39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因為她是一個罪人。」 40 耶穌回答他說:「西門,我有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41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銀幣,一個欠五十銀幣。 42 他們都沒有甚麼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樣,他們哪一個更愛他呢?」 43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判斷的不錯。」 44 於是轉向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45 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親我的腳。 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膏抹我的腳。 47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得多;但那赦免少的,他愛的就少。」 48 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49 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甚麼人,竟然赦免罪呢?」 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

這段故事發生在何時何地,並不清楚;這位福音書作者在敘事上不像其他福音書作者那樣注重時間順序;但它在此出現,是因基督被指責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以表明他與他們交往只是為了他們的好處,並引導他們悔改;而且那些他允許聽他講道的人,都已歸正,或正朝著歸正的道路前進。這位對基督表現出如此深厚情感的女人是誰,並不清楚;通常認為她是抹大拉的馬利亞,但我沒有在聖經中找到任何根據:她在(路8:2和可16:9)中被描述為「基督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的人;但這裡沒有提及,因此很可能不是她。現在請注意以下幾點:

一、一個法利賽人對基督的禮貌款待,以及基督欣然接受這款待(路7: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或許是因為他認為有這樣一位客人坐在他的餐桌旁會為他帶來聲譽,或許是因為基督的陪伴會為他、他的家人和朋友帶來樂趣。顯然,這位法利賽人並不相信基督,因為他不承認基督是「先知」(路7:39),然而我們的救主耶穌卻接受了他的邀請,「進了他的家,坐席」,好讓他們看到他對法利賽人與對稅吏一樣自由,希望「對他們行善」。那些有足夠智慧和恩惠與偏見基督及其宗教的人進行教導和辯論的人,比其他人更能冒險進入這類人的社交圈。

二、當基督在法利賽人家中坐席時,一個貧窮悔改的罪人對他表現出極大的敬意。 這是一個「城裡的女人,是個罪人」,一個外邦人,一個「妓女」,我懷疑,她因此而聲名狼藉。她「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並且因著基督的講道,她已從邪惡的生活方式中歸正,她來是為了表達她對基督的感激之情,除了「洗」他的腳,並用她為此目的帶來的一些香膏抹他的腳之外,她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做到。當時坐席的方式是腳部分「在後面」。現在這個女人沒有看基督的臉,而是「站在他背後」,做了一個「使女」的工作,使女的職責是「洗」客人的「腳」(撒上25:41)並準備香膏。現在,在這位好女人所做的事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1. 她為罪「深深的謙卑」。她「站在他背後哭泣」;她的眼睛曾是罪的入口和出口,現在她讓它們成為淚水的泉源。她的臉現在因哭泣而污穢,而以前或許常塗脂抹粉。她的頭髮現在被用作毛巾,而以前曾被編織和裝飾。我們有理由相信她以前曾為罪憂傷;但現在她有機會來到基督面前,傷口再次流血,她的憂傷也重新燃起。注:悔改者在所有親近基督的時候,都應當重新為罪生發敬虔的憂傷和羞恥,「當他平息怒氣時」(結16:63)。

2. 她對主耶穌「強烈的愛慕」。這是我們主耶穌特別注意到的,她「愛得多」(路7:42, 47)。她「洗他的腳」,表示她樂意順服最卑微的職務,只要能「尊榮他」。不,她用「她的眼淚」洗他的腳,那是喜樂的淚水;她因發現自己如此靠近她靈魂所愛的救主而欣喜若狂。她「親吻他的腳」,如同不配得他口中的親吻,那是新婦所渴望的(歌1:2)。這既是敬拜的親吻,也是愛慕的親吻。她用「她的頭髮擦乾」他的腳,表示她完全獻身於他的榮耀。她的眼睛將流出水來洗他的腳,她的頭髮將成為擦腳的毛巾;她用「香膏抹」他的腳,藉此承認他是彌賽亞,「受膏者」。她抹他的腳,表示她同意神用「喜樂油」膏他頭的旨意。注:所有真正悔改的人都對主耶穌有深切的愛。

三、法利賽人因基督允許這位貧窮悔改者對他表示敬意而感到不悅(路7:39)。 他「心裡說」(他萬萬沒想到基督知道他心裡所想的),「這人若是先知」,那麼他就會有足夠的「知識」來察覺「這女人是個罪人」,是個外邦人,是個聲名狼藉的女人,因此也會有足夠的「聖潔」而「不」允許她如此靠近他;因為一個這樣的人怎能靠近先知,而先知的心卻不因此而厭惡呢?看哪,驕傲和狹隘的靈魂多麼容易認為別人也應該像他們一樣傲慢和苛刻。西門,如果她碰了他,他會說:「你站開,不要靠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賽65:5);他認為基督也應該這樣說。

四、基督為這女人所做的,以及他自己允許這女人所做的,都作了辯護。 基督知道法利賽人「心裡」所說的,並回答說:「西門,我有話要對你說」(路7:40)。儘管他在法利賽人的餐桌上受到友善的款待,但即使在那裡,他也責備了他在法利賽人身上看到的不妥之處,不容許「罪在他身上」。那些基督「有所不滿」的人,他「有話要對他們說」,因為他的「聖靈」將「責備」。西門願意聽他說:「他說:夫子,請說。」儘管他不能相信基督是先知(因為基督不像他那樣講究和嚴謹),但他仍能以「夫子」的稱號來恭維他,就像那些呼喊「主啊,主啊」,卻「不遵行他所說的」人一樣。現在,基督在回答法利賽人時,是這樣推理的:這個女人確實曾是個罪人:他知道這一點;但她是一個「蒙赦免」的罪人,這意味著她是一個「悔改」的罪人。她對他所做的一切,是她對她的救主「極大愛」的表達,她的罪藉著救主得了赦免。如果她這個「大罪人」得了赦免,那麼她理應比其他人更愛她的救主,也應比其他人表現出更大的愛;如果這是她愛的果實,是出於她對罪得赦免的感受,那麼他理應接受,而法利賽人對此感到不悅,則是不合宜的。現在,基督還有更深一層的用意。法利賽人懷疑他是否是「先知」,不,他實際上否認了這一點;但基督表明他不僅是先知,因為他是在「地上有赦罪權柄」的人,也是蒙赦免的悔改罪人所應當愛戴和感恩的人。現在,在他的回答中:

1. 他藉著一個比喻,迫使西門承認,這女人曾是多大的罪人,當她的「罪」得「赦免」時,她就應當對耶穌基督表現出多大的愛(路7:41-43)。 一個人有「兩個債戶」,兩人都無力償還,但其中一個欠他的錢比另一個多「十倍」。他非常慷慨地「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沒有利用法律對付他們,沒有命令他們和他們的兒女被賣,也沒有「把他們交給刑罰的人」。現在他們都意識到自己所受的極大恩惠;但「他們哪一個更愛他呢?」法利賽人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在這點上他判斷得不錯。現在,我們既然有義務「饒恕」,正如我們現在和希望將來「蒙饒恕」一樣,我們可以從中學習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責任。 (1) 「債務人」,如果他「有甚麼可償還的」,就應當向「債權人」償還。沒有人可以將任何東西視為「自己的」,或享受任何舒適,除非「所有債務都已償清」。 (2) 如果神在護理中使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債權人就不應對他嚴苛,也不應對他施加法律的極端嚴厲,而應「慷慨地饒恕他」。Summum jus est summa injuria—法律過於嚴苛,反而成為不公。讓那無憐憫的債權人讀讀馬太福音18:23等處的比喻,並戰兢;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 (3) 那些蒙債權人憐憫的債務人,應當對他們心存感激;如果無法以其他方式報答,就應當愛他們。有些無力償還的債務人,非但不「感激」,反而對那些因他們而蒙受損失的債權人「心懷惡意」,不說他們一句好話,只因為他們抱怨,然而受損失的人有權發言。但這個比喻是說神是債主(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主耶穌自己,因為是他赦免罪,並被債務人所愛),而罪人是債務人:因此我們可以從中學習: [1] 「罪是債務」,「罪人是」全能神的「債務人」。作為受造物,我們欠債,欠律法誡命的順服之債,因不履行此債,作為罪人,我們就應受刑罰。我們沒有繳納租金;不,我們浪費了主人的財物,因此我們成了債務人。神對我們所犯的過錯和對他職責的疏忽,都有權向我們追討。 [2] 有些人因罪欠神的債比其他人更深:「一個欠五百銀幣,一個欠五十銀幣。」法利賽人是欠債較少的人,但他也是債務人,這比他自己所想的還要多,他反而認為神是他的債務人(路18:10-11)。這個曾是聲名狼藉的罪人,是「欠債更多的人」。有些罪人本身比其他人欠債更多,有些罪人因著各種加重情節而欠債更多;例如那些公開和可恥地犯罪的人,那些在更大的亮光和知識、更多的定罪和警告,以及更多的恩惠和方法下犯罪的人。 [3] 無論我們的債務多寡,都「超過」我們所能償還的:「他們都沒有甚麼償還」,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達成和解;因為債務巨大,我們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償還。金銀不能償還我們的債務,祭物和供物也不能,即使是「千萬隻公羊」也不能。我們自己的義不能償還,不,即使我們將來的悔改和順服也不能;因為那是我們已經有義務去做的,而且是神在我們裡面動工。 [4] 天上的神「樂意」赦免,慷慨地「赦免」貧窮的罪人,只要符合福音的條件,即使他們的債務再大。如果我們悔改並相信基督,我們的罪孽就不會成為我們的毀滅,也不會歸到我們身上。神已宣告他的名是恩慈憐憫,樂意赦免罪;他的兒子既已為悔改的信徒買贖了赦免,他的福音就應許他們赦免,他的聖靈也印證並賜予他們赦免的安慰。 [5] 那些罪得「赦免」的人,有義務「愛」那赦免他們的人;赦免他們的越多,他們就應當愛他越多。「罪人」在歸信之前越「大」,歸信之後就應當成為越「大」的聖徒,他們就應當越努力為神做工,他們的心就應當在順服中越發擴大。當「逼迫人的掃羅」成為傳道的保羅時,他「格外勞苦」。

2. 他將這個比喻應用於法利賽人和罪人對基督的不同態度和行為。 儘管法利賽人不承認基督是先知,基督似乎樂意承認他處於稱義的狀態,並且他是一個「蒙赦免」的人,儘管他「蒙赦免的較少」。他確實對基督表現出一些愛,邀請他到家中,但遠不及這個可憐的女人所表現的。基督對他說:「看哪,她是一個蒙赦免許多的人,因此,照你自己的判斷,她理應比你愛得多得多,事實也證明如此。你看見這女人嗎?」(路7:44)。你輕蔑地看著她,但想想她對我比你更友善;那我豈能接受你的好意,卻拒絕她的呢? (1) 「你甚至沒有吩咐人拿一盆水來給我洗腳,當我因走路疲憊骯髒地進來時,那本可以讓我得到一些舒緩;但她做得更多:她用眼淚洗了我的腳,那是對我的愛慕之淚,是為罪憂傷之淚,並用她的頭髮擦乾,表示她對我極大的愛。」 (2) 「你甚至沒有親吻我的臉頰」(這是熱情歡迎朋友的慣常表達);「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親吻我的腳」(路7:45),藉此表達了謙卑而深情的愛。 (3) 「你沒有為我準備一點普通的油,像往常一樣抹我的頭;但她卻把一盒珍貴的香膏抹在我的腳上」(路7:46),她遠遠超過了你。」有些人批評熱心基督徒在宗教上的辛勞和花費,原因在於他們自己不願達到那樣的程度,而是決心滿足於一種「廉價」而「輕鬆」的宗教。

3. 他使法利賽人的挑剔歸於沉寂:「西門,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路7:47)。 他承認她曾犯過「許多罪」:「但她的罪都赦免了,因此我接受她的好意,絕無不妥。她的罪『赦免了,因為她愛得多』。」這句話應譯為「所以她愛得多」;因為從基督講話的語氣來看,愛得多並非她得赦免和對赦免有安慰感的「原因」,而是「結果」;因為「我們愛神,因為他先愛了我們」;他並非因為我們先愛他而赦免我們。「但那赦免少的,就像你一樣,他愛的就少。」藉此他暗示法利賽人,他對基督的愛如此之少,以至於他有理由懷疑他是否真誠地愛基督;因此,他的罪,儘管相對「少」,是否真的得了赦免。我們不應嫉妒那些大罪人因悔改而在基督那裡得到的憐憫,反而應當被他們的榜樣激勵,省察自己是否真的得了赦免,是否真的愛基督。

4. 他平息了那女人的恐懼,她可能因法利賽人的行為而感到沮喪,但她不至於因此而退縮。 (1) 基督對她說:「你的罪赦免了」(路7:48)。注:我們越是表達對罪的憂傷和對基督的愛,我們就越有清楚的證據證明我們的罪得了赦免;因為我們是藉著經歷「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恩典之工」,來獲得「為我們」所成就的「恩典之舉」的確據。當她從基督那裡得到「你的罪赦免了」這句話時,她的辛勞和花費得到了多麼豐厚的回報啊!這將多麼有效地阻止她再次犯罪啊! (2) 儘管當時在場的人心裡對基督擅自赦罪並宣告罪人無罪而爭論(路7:49),就像那些人曾做過的那樣(太9:3),但他仍然「堅持他所說的」;因為他既然在那裡藉著醫治癱瘓病人證明他有「赦罪的權柄」,所以他在此就不會理會那挑剔,他現在要表明他「樂意赦罪」,這是他的喜悅;他喜歡向悔改者宣告赦免與平安:「他對那女人說:你的信心救了你」(路7:50)。這將加強並倍增她因罪得赦免而來的安慰,因為她「因信稱義」。所有這些為罪憂傷和愛基督的表達,都是信心的果效和產物;因此,信心在所有恩典中最尊榮神,基督也在所有恩典中最尊榮信心。注:那些知道自己的信心救了他們的人,可以「平平安安地去」,可以歡歡喜喜地前行。

第8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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