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利未記 第十四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四章

利未記 第十四章

前一章指示祭司如何判定麻瘋病患在禮儀上為不潔。其中並未提供治療麻瘋病的方法;然而,當上帝醫治了麻瘋病患後,本章則指示祭司如何潔淨他。這裡的補救措施僅適用於麻瘋病在禮儀上的部分;但基督賦予祂的僕人的權柄,是醫治麻瘋病患,從而潔淨他們。本章內容包括:一、莊嚴宣告麻瘋病患已潔淨,並附帶有意義的儀式(第1-9節)。二、麻瘋病患八天後應獻的祭物(第10-32節)。三、處理出現麻瘋病跡象的房屋(第33-53節)。以及這整件事的結論與總結(第54節及以後)。

關於麻瘋病的律法(主前1490年)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麻瘋病患得潔淨的日子,其律法乃是這樣:他要被帶到祭司那裡。 3 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看哪,若麻瘋病的災病已在麻瘋病患身上痊癒, 4 祭司就要吩咐為那要潔淨的人,取兩隻活著的潔淨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 5 祭司要吩咐人將一隻鳥宰於瓦器中,盛著活水。 6 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拿著牠,和香柏木、朱紅色線、牛膝草,將牠們和活鳥一同蘸在宰於活水上的鳥血中。 7 他要向那從麻瘋病得潔淨的人灑血七次,宣告他潔淨,並將活鳥放走,任其飛入田野。 8 那要潔淨的人要洗衣服,剃去所有的毛髮,用水洗身,他就潔淨了。然後他可以進營,但要在自己的帳棚外住七天。 9 到第七天,他要剃去頭上、鬍鬚上、眉毛上所有的毛髮,連所有的毛髮都要剃去。他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他就潔淨了。」

在此,我們觀察到:

一、麻瘋病的災病並非不治之症。烏西雅的麻瘋病確實持續到他去世之日,基哈西的麻瘋病也遺傳給他的後代;但米利暗的麻瘋病只持續了七天:我們可以推測,它常常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退。雖然上帝會長久爭戰,但祂「不會永遠爭戰」。

二、對治癒的判斷,以及對疾病的判斷,都交由祭司處理。祭司必須出到營外去見麻瘋病患,察看他的麻瘋病是否已痊癒(第3節)。我們可以推測,祭司靠近麻瘋病患並不會沾染任何禮儀上的不潔,不像其他人會。這是出於對可憐麻瘋病患的憐憫,祭司特別奉命去照料他們,因為「祭司的嘴唇當存知識」;受苦的人需要被教導如何忍受苦難,以及如何從中獲益,需要上帝的話語與管教並行,以引導他們悔改;因此,那些生病的人若有這些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這些解說者,與他們同在,向他們「顯明上帝的正直」(約伯記33:23),那是極好的。當麻瘋病患被隔離,無法去見祭司時,祭司能夠來見他,這是很好的。「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就是傳道人來」(雅各書5:14)。如果我們將其應用於罪的屬靈麻瘋病,這暗示著當我們為了使那些行為不檢的人感到羞愧而與他們斷絕往來時,我們不應將他們視為仇敵,而應當作弟兄勸誡他們(帖撒羅尼迦後書3:15)。同時也暗示,當上帝藉著祂的恩惠使那些因醜聞而被逐出團契的人悔改時,應當以溫柔、喜樂和真誠的愛心再次接納他們。因此,保羅吩咐關於被逐出教會的哥林多人,當他表現出悔改的證據時,他們就應當饒恕他,安慰他,並「堅定對他的愛心」(哥林多後書2:7-8)。傳道人受我們主所託付,擁有宣告釋放和捆綁的權柄:兩者都必須極其謹慎和深思熟慮地進行,不偏不倚,不徇私情,懇切禱告求上帝指引,並真誠地關心基督身體的造就,始終注意不要因過度寬容而鼓勵罪人,也不要因過度嚴厲而使悔改者灰心。智慧和真誠在此情況下有益於指引。

三、如果發現麻瘋病已痊癒,祭司必須以特別的儀式宣告。麻瘋病患或其親友要準備兩隻為此目的捕捉的鳥(任何潔淨的野鳥),以及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因為所有這些都將用於儀式中。

1. 必須準備血和水,用來灑在麻瘋病患身上。其中一隻鳥(猶太人說,如果有區別,必須是兩隻中較大較好的一隻)要宰於盛有泉水的瓦器上,使鳥的血染紅水。這(像其他一些預表一樣)在基督受死時得到了應驗,當時有水和血從祂被刺的肋旁流出(約翰福音19:34)。因此,基督進入靈魂中,為其醫治和潔淨,「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約翰一書5:6)。

2. 活鳥,連同少許朱紅色羊毛和一束牛膝草,必須綁在香柏木上,蘸在水和血中,然後灑在要潔淨的人身上(第6、7節)。香柏木象徵麻瘋病患恢復了力量和健康,因為這是一種不易腐爛的木材。朱紅色羊毛象徵他恢復了紅潤的膚色,因為麻瘋病使他白如雪。牛膝草則暗示去除了麻瘋病通常伴隨的難聞氣味。香柏木是最高大的植物,牛膝草是最卑微的植物,在此服務中一同使用(參列王記上4:33);因為教會中最低微的人,在他們的位置上也能發揮作用,就像最傑出的人一樣(哥林多前書12:2)。有些人認為被宰的鳥預表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而活鳥預表基督「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將活鳥蘸在被宰鳥的血中,暗示基督受死的功勞使祂的復活對我們的稱義有效。祂帶著祂的血進入聖所,在那裡顯現為一隻被宰的羔羊。香柏木、朱紅色羊毛和牛膝草都必須蘸在血中;因為上帝的話語和聖禮,以及聖靈的一切工作,其潔淨我們的功效都來自基督的血。麻瘋病患必須被灑「七次」,以表示完全的潔淨,呼應大衛的禱告:「求你將我洗滌淨盡」(詩篇51:2)。乃縵被指示「洗七次」(列王記下5:10)。

3. 活鳥隨後被放飛到田野中,象徵麻瘋病患既已潔淨,就不再受限制和禁閉,可以自由地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但這藉著鳥飛向天空來象徵,是提醒他從今以後要尋求天上的事,不要將上帝所賜予他的這新生命僅僅用於追求地上的事物。這預表了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那些藉著恩惠從邪惡的良心被灑淨的人,就得以進入這種自由。那些靈魂先前「俯伏於塵土」(詩篇44:25),處於悲傷和恐懼之中,現在卻在天空的廣闊中飛翔,藉著信心、盼望、聖潔的愛和喜樂的翅膀向上翱翔。

4. 祭司必須在此基礎上宣告他潔淨。這必須莊嚴地進行,以便麻瘋病患自己更能感受到上帝在恢復他健康方面的憐憫,也讓其他人確信可以與他交往。基督是我們的祭司,父已將一切審判交給祂,特別是麻瘋病的審判。藉著祂的最終判決,不悔改的罪人將與不潔淨的人(約伯記36:14)一同被分配到聖城之外的永恆歸宿;所有藉著祂的恩惠被醫治和潔淨的人,都將被接納進入聖徒的營中,其中沒有任何不潔之物可以進入。那些被基督宣告潔淨的人,才是真正潔淨的,他們無需理會世人對他們的評價。然而,儘管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但祂在肉身的日子「生在律法之下」,這律法當時尚未廢除,祂吩咐那些祂奇蹟般醫治的麻瘋病患去「給祭司看」,並「照著律法為自己的潔淨獻祭」(馬太福音8:4;路加福音17:14)。預表必須維持,直到其原型得到應驗。

5. 當麻瘋病患被宣告潔淨後,他必須洗淨身體和衣服,並「剃去所有的毛髮」(第8節),仍要在營外住七天,到第七天再做一次(第9節)。祭司宣告他從疾病中潔淨後,他必須盡其所能地潔淨自己,除去所有殘餘的污穢,以及所有其他污穢,並且他必須花時間來做這件事。因此,那些因基督寶血灑在良心上而得到罪得赦免的安慰的人,必須以最大的謹慎和小心「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並徹底「潔淨自己脫離舊日的罪惡」;因為「凡有這盼望的,就必潔淨自己」。

10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母羊羔,三份細麵,調油作素祭,並一羅革油。 11 那使他潔淨的祭司,要將那要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一同奉到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 12 祭司要取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並那一羅革油,一同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 13 他要在聖所宰這羊羔,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因為贖罪祭是祭司的,贖愆祭也是祭司的,這是至聖的。 14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要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腳趾上。 15 祭司又要取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上。 16 祭司要用右手食指蘸些左手掌上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灑七次。 17 祭司要把手中所剩的油,抹在那要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腳趾上,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 18 祭司手中所剩的油,要倒在那要潔淨的人的頭上;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19 祭司又要獻贖罪祭,為那從不潔淨中得潔淨的人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 20 祭司要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請注意:

一、為了完成麻瘋病患的潔淨,在第八天,在營外舉行了先前的莊嚴儀式之後,並且看來是在他回到自己住處之前,他必須「在會幕門口」等候,並在那裡「連同他的祭物一同奉到耶和華面前」(第11節)。在此請注意:

1. 上帝的憐憫使我們有義務將自己獻給祂(羅馬書12:1)。

2. 當上帝在我們因疾病、距離或其他原因受限制之後,再次恢復我們參與聖禮的自由時,我們應當抓住第一個機會,藉著勤奮地利用所恢復的自由,來表達我們對上帝的敬意和對祂聖所的愛。當基督醫治了那個癱瘓的人後,祂不久「在殿裡遇見他」(約翰福音5:14)。當希西家問:「我上耶和華殿的兆頭是什麼呢?」他指的是:「我康復的兆頭是什麼呢?」暗示如果上帝恢復他的健康,使他能夠出門,耶和華的殿將是他第一個要去的地方。

3. 當我們將自己呈獻在耶和華面前時,我們必須獻上我們的祭物,將我們所有的一切和所能做的一切,連同我們自己一同獻給上帝。

4. 我們和我們的祭物都必須由使我們潔淨的祭司,也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呈獻在耶和華面前,否則我們和我們的祭物都不能蒙悅納。

二、潔淨的麻瘋病患要獻三隻羊羔,連同素祭和一羅革油,約半品脫。現在,

1. 大部分針對此情況的特殊儀式都與贖愆祭有關,其羊羔首先獻上(第12節)。除了獻贖愆祭的常規儀式外,還要將一些血抹在要潔淨的麻瘋病患的耳朵、拇指和腳趾上(第14節),這與祭司受膏時所用的儀式完全相同(利未記8:23-24)。看到他們需要與麻瘋病患相同的潔淨,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羞辱。猶太人說,麻瘋病患站在會幕門外,祭司站在門內,儀式就這樣透過門進行,象徵他現在被允許與其他以色列人一同再次在耶和華殿的院子裡敬拜,並且像以前一樣受歡迎;儘管他曾是麻瘋病患,儘管這個稱呼可能伴隨他一生(正如我們讀到一位可能被我們主耶穌潔淨的人,後來仍被稱為「西門長大痲瘋的」馬太福音26:6),但他仍然像以前一樣自由地被接納與上帝和人交通。在祭司用手指將祭物的血抹在身體的末端,以涵蓋全身之後,他所帶來的一些油,先在耶和華面前搖動,然後灑上,也以同樣的方式抹在血所在的相同部位。「血」(學識淵博的帕特里克主教說)「似乎是赦免的記號,油是醫治的記號」,因為上帝首先「赦免我們的罪孽」,然後「醫治我們的疾病」(詩篇103:3)。參以賽亞書38:17。凡基督的血被應用於稱義之處,聖靈的油也被應用於成聖;因為這兩者是不可分離的,並且對我們蒙上帝悅納都是必要的。我們以前的麻瘋病,如果藉著悔改得到醫治,也不會成為這些榮耀特權的障礙。潔淨的麻瘋病患像受膏的祭司一樣,蒙歡迎領受血和油。「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當麻瘋病患被灑水時,水中必須有血(第5節);當他被膏抹時,油下必須有血,這象徵聖靈的一切恩典和安慰,祂一切潔淨和尊榮的影響,都歸因於基督的死:唯有藉著祂的血,我們才得以成聖。

2. 除此之外,還必須有贖罪祭和燔祭,每種祭物各用一隻羊羔(第19、20節)。藉著這些祭物,經文說,祭司要「為他贖罪」。

(1) 他的道德罪責將被除去;因麻瘋病而來的罪將被赦免,以及他在受苦期間所犯的一切罪。請注意,當上帝同時賜予我們罪得赦免的確據時,任何外在苦難的除去對我們來說都是雙倍的安慰。如果我們「領受了贖罪祭」,我們就有理由歡喜(羅馬書5:11)。

(2) 他的禮儀上的污穢將被除去,這污穢曾使他無法參與聖物。這被稱為「為他贖罪」,因為我們恢復上帝兒女的特權,藉此預表,完全歸因於偉大的挽回祭。當為他贖罪之後,他將潔淨,無論是對他自己的滿足,還是對他在鄰居中的聲譽而言;他將恢復他的信譽和安慰,而這兩者都是真誠悔改者藉著與贖罪祭的關係而有權得到的,即安寧和尊榮。燔祭除了藉此贖罪之外,也是對上帝憐憫他的感恩承認:上帝在疾病和醫治上都直接介入,他更有理由如此歸榮耀給祂,並照著我們救主所說的(馬可福音1:44),「為自己的潔淨獻上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對他們作證據」。

21 「他若貧窮,不能辦到這麼多,就要取一隻公羊羔作贖愆祭,搖一搖,為他贖罪,並一份細麵,調油作素祭,和一羅革油。 22 又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照他所能辦到的;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23 第八天,他要為自己的潔淨,將這些帶到祭司那裡,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 24 祭司要取贖愆祭的羊羔和那一羅革油,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 25 他要宰贖愆祭的羊羔,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要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腳趾上。 26 祭司又要倒些油在自己的左手掌上。 27 祭司要用右手食指蘸些左手掌上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灑七次。 28 祭司要把手中所剩的油,抹在那要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腳趾上,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 29 祭司手中所剩的油,要倒在那要潔淨的人的頭上,為他贖罪,在耶和華面前。 30 他要獻一隻斑鳩,或一隻雛鴿,照他所能辦到的; 31 照他所能辦到的,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連同素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那要潔淨的人贖罪。 32 這就是那患麻瘋病的人的律法,他的手不能辦到潔淨所需之物。」

這裡我們看到律法為潔淨「貧窮的麻瘋病患」所做的恩惠規定。如果他們無法獻上三隻羊羔和三份細麵,他們就必須獻上一隻羊羔和一份細麵,並用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代替另外兩隻羊羔(第21、22節)。在此我們看到:

1. 相關人士的貧窮並不能成為他完全不獻祭的藉口。不要以為因為貧窮,上帝就不要求他們服事,因為祂已顧念他們,並要求最貧窮的人也能獻上。 「我兒,將你的心歸我」,有了這顆心,「你嘴唇的祭」將被悅納,代替「牛棚裡的牛犢」。

2. 上帝只期望貧窮的人按其能力獻祭;祂的誡命並不繁重,祂也不使我們「服事於獻祭」。貧窮的人像富人一樣蒙上帝的祭壇歡迎;如果首先有樂意的心和誠實的心,兩隻鴿子,當它們是一個人所能獻上的極限時,對上帝來說也像兩隻羊羔一樣蒙悅納;因為祂要求「照著人所有的,而不是照著人所沒有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貧窮的人可以獻上較為卑微的祭物,但為他們所用的儀式與為富人所用的完全相同;因為他們的靈魂同樣寶貴,基督和祂的福音對兩者都是一樣的。因此,我們不應「存著偏見待人,信奉我們主耶穌基督」(雅各書2:1)。

33 耶和華曉諭摩西和亞倫說: 34 「你們進入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麻瘋病的災病臨到你們所佔之地的一所房屋, 35 房屋的主人就要來告訴祭司說:『我看房屋裡似乎有災病。』 36 祭司就要吩咐人,在祭司進去察看災病之前,先將房屋清空,免得房屋裡的一切都成為不潔淨。然後祭司才進去察看房屋。 37 他要察看災病,看哪,若災病在房屋的牆壁上,有凹陷的條紋,呈綠色或紅色,看起來比牆壁低陷, 38 祭司就要出到房屋門口,將房屋關閉七天。 39 第七天,祭司要再來察看,看哪,若災病在房屋的牆壁上蔓延, 40 祭司就要吩咐人將有災病的石頭拆掉,扔到城外不潔淨的地方。 41 他要使人將房屋裡面四周刮淨,將刮下來的灰塵倒在城外不潔淨的地方。 42 他們要取別的石頭來代替那些石頭,也要取別的灰泥來粉刷房屋。 43 若在拆掉石頭、刮淨房屋、粉刷之後,災病又在房屋裡復發, 44 祭司就要來察看,看哪,若災病在房屋裡蔓延,這就是房屋裡侵蝕性的麻瘋病,是不潔淨的。 45 他就要拆毀房屋,連同它的石頭、木材和所有的灰泥,都要運到城外不潔淨的地方。 46 凡在房屋關閉期間進入房屋的人,必不潔淨直到晚上。 47 凡在房屋裡躺臥的人,要洗衣服;凡在房屋裡吃飯的人,也要洗衣服。 48 若祭司進去察看,看哪,房屋粉刷之後,災病沒有在房屋裡蔓延,祭司就要宣告房屋潔淨,因為災病已痊癒。 49 他要取兩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來潔淨房屋。 50 他要將一隻鳥宰於瓦器中,盛著活水。 51 他要拿著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和活鳥,將牠們蘸在被宰鳥的血和活水中,向房屋灑七次。 52 他要用鳥血、活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紅色線潔淨房屋。 53 但他要將活鳥放走,出城到田野中,為房屋贖罪,房屋就潔淨了。」

這是關於房屋麻瘋病的律法。他們當時在曠野居住帳棚,沒有房屋,因此這律法只是前面關於麻瘋病律法的附錄,因為它與他們當時的狀況無關,而是與他們未來的定居有關。房屋的麻瘋病就像衣服的麻瘋病一樣難以解釋;但如果我們看不到其自然的成因,我們可以將其歸因於自然之神的能力,祂在此說:「我使麻瘋病臨到一所房屋」(第34節),正如祂的咒詛「進入房屋,連同木材和石頭一同毀滅」(撒迦利亞書5:4)。現在,

1. 假設即使在迦南地,應許之地,他們的房屋也可能感染麻瘋病。儘管那是一塊聖地,這並不能保護他們免受這種災病,因為那裡的居民許多都是如此不聖潔。同樣,在可見的教會中,一個地方和一個名號並不能保護邪惡的人免受上帝的審判。

2. 同樣,也假設房屋主人一發現房屋有麻瘋病的最小跡象,就會告知祭司:「我看房屋裡似乎有災病」(第35節)。罪,若在房屋中掌權,就是那裡的災病,就像在心中一樣。一家之主應當警惕並懼怕家庭中嚴重罪惡的最初出現,並將一切罪孽遠離他們的帳棚(約伯記22:23)。他們應當對他們所負責的人懷有敬虔的嫉妒,唯恐他們被引誘犯罪,並及早尋求建議,即使只是「似乎有災病在房屋裡」,以免傳染蔓延,許多人因此被玷污和毀滅。

3. 如果祭司經過察看,發現麻瘋病已進入房屋,他必須嘗試醫治它,方法是拆除建築物中受感染的部分(第40、41節)。這就像切除壞疽的肢體,以保存身體的其餘部分。腐敗應及時清除,以免蔓延;因為「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如果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4. 如果它仍然留在房屋裡,整個房屋就必須拆毀,所有材料都運到垃圾堆(第44、45節)。屋主寧可沒有住所,也不願住在受感染的房屋裡。請注意,罪的麻瘋病,如果對治療方法頑固不化,最終將毀滅家庭和教會。如果巴比倫不願被醫治,她將被拋棄和遺棄,並且(根據關於麻瘋房屋的律法),他們將「不取她的石頭作房角石,也不取她的石頭作根基」(耶利米書51:9, 26)。我們必朽壞的身體中罪和敗壞的殘餘,就像房屋中的麻瘋病;儘管我們費盡心力刮除和粉刷,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擺脫它,直到這帳棚的土屋被拆毀;我們死了,才能脫離罪,而且只有那時(羅馬書6:7)。

5. 如果拆除受感染的石頭治癒了房屋,並且麻瘋病沒有進一步蔓延,那麼房屋就必須潔淨;不僅要通風,使其健康,還要從禮儀上的污穢中潔淨,使其適合作為以色列人的居所。其潔淨儀式與潔淨麻瘋病患的儀式大致相同(第49節及以後)。這暗示房屋是因人的緣故而受擊打(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說),而他應當將自己視為蒙神憐憫而得以保存。以色列人的房屋被稱為「奉獻的」(申命記20:5),因為他們是一個聖潔的國家,因此他們應當保持房屋潔淨,免受一切禮儀上的污穢,使其適合事奉他們所獻身的上帝。我們也應當同樣謹慎地改革家庭中一切不當之處,使我們和我們的家都能事奉主;參創世記35:2。有些人認為房屋中的麻瘋病預表了猶太教會的偶像崇拜,這種崇拜奇異地附著在他們身上;因為儘管一些改革的君王拆除了受感染的石頭,但它仍然再次爆發,直到藉著巴比倫的被擄,上帝拆毀了房屋,並將其運到不潔淨之地;這證明是他們對偶像和偶像崇拜傾向的有效治療。

54 「這就是關於各種麻瘋病災病和癬的律法, 55 以及關於衣服和房屋的麻瘋病, 56 和關於腫塊、疥癬和光斑的律法; 57 教導何時為不潔淨,何時為潔淨。這就是麻瘋病的律法。」

這是關於麻瘋病律法的結論。申命記中沒有重複這條律法,只給了一個總體提醒(申命記24:8),「在麻瘋病的災病上要謹慎。」我們可以在這條律法中看到:

1. 上帝對祂的子民以色列的恩慈關懷,因為這條律法只適用於他們,而不適用於外邦人。當敘利亞人乃縵的麻瘋病痊癒時,他並沒有被吩咐去給祭司看,儘管他是在約旦河中痊癒的,不像那些被我們救主醫治的猶太人。因此,那些被賦予教會紀律權柄的人,只審判「在教會內的人」;但「在教會外的人,上帝審判他們」(哥林多前書5:12-13)。

2. 我們應當對自己保持敬虔的謹慎,使我們的心靈不受一切罪惡情感和性情的轄制,因為這些既是疾病也是污穢,使我們無法事奉上帝。我們也應當避免一切惡劣的交往,並盡可能避免陷入被其感染的危險。「主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哥林多後書6:17)。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