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八章
本章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被莊嚴地分別為聖,擔任祭司職分。 一、這是在公開場合進行的,會眾被召集來作見證(第1-4節)。 二、這完全是按照上帝的吩咐進行的(第5節)。 1. 他們被清洗和穿戴(第6-9節,13節)。 2. 會幕及其器具被抹油,然後是祭司們(第10-12節)。 3. 為他們獻上贖罪祭(第14-17節)。 4. 獻上燔祭(第18-21節)。 5. 獻上承接聖職的公綿羊(第22-30節)。 6. 這莊嚴的儀式持續了七天(第31節及以後)。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承接聖職。(主前1490年)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你將亞倫和他的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作贖罪祭的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3 又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口。」 4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會眾就聚集在會幕門口。 5 摩西對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6 摩西帶了亞倫和他的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 7 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給他穿上以弗得,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8 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 9 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0 摩西用膏油抹會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們成聖。 11 又把膏油在壇上灑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們成聖。 12 又把膏油倒在亞倫頭上,膏了他,使他成聖。 13 摩西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頭巾,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上帝曾吩咐摩西,當他第一次在西奈山上與他同在時,要將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為聖,擔任祭司職分(出埃及記第28章和第29章),在那裡我們也得到了他如何執行此事的具體指示。現在,我們在此看到:
一、命令的重複。那裡所吩咐要做的,現在也吩咐要做了(第2、3節)。會幕剛設立,若沒有祭司,就像沒有燈的燈臺;關於獻祭的律法剛頒布,但若沒有祭司就無法遵守;因為,雖然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已被提名擔任此職,但在他們被分別為聖之前,他們不能執行職務,然而,這必須等到他們事奉的地方預備好,並且條例設立之後才能進行,這樣他們一旦被分別為聖,就可以立即投入工作,並且知道他們被按立,不僅是為了榮譽和利益,更是為了祭司職分的職責。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是摩西的近親,因此他沒有在得到進一步命令之前就分別為聖他們,以免他顯得過於急切地為自己的家族帶來榮譽。
二、會眾被召集到「會幕門口」,也就是會幕的院子裡(第4節)。會眾的長老和主要人物,代表百姓全體,被召集來參加;因為院子只能容納以色列數千人中的少數。這樣公開地進行,1. 因為這是上帝與以色列之間莊嚴的交易;祭司們是「為人設立,辦理屬上帝的事」(希伯來書5:1),為了維持穩定的交通,並處理百姓與上帝之間的一切事務;因此,雙方都應該在會幕門口出現,承認這項任命,這是合宜的。2. 儀式的旁觀者,看到這一切,必然會對祭司和他們的職分產生極大的敬畏,這對於像他們這樣極易嫉妒和不滿的百姓來說是必要的。奇怪的是,那些見證了這裡所發生之事的人中,後來竟有人說:「利未的子孫哪,你們太過分了!」(民數記16:7)但如果這是在秘密進行的,他們會說什麼呢?注:公開按立傳道人是非常合宜且有益的,正如初期教會的慣例,「在百姓面前」。
三、宣讀委任狀(第5節)。摩西作為上帝在此莊嚴儀式中的代表,在會眾面前出示了他的命令:「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雖然上帝在以色列全體面前使他的臉發光,將他加冕為耶書崙的王,但他並沒有在上帝的敬拜中設立或指定任何非上帝自己所吩咐的事。他傳給他們的祭司職分,是他從主那裡領受的。注:所有辦理聖事的人,都必須以上帝的命令為他們的準則和憑據;因為只有遵守這命令,他們才能期望得到上帝的認可和悅納。因此,我們在一切宗教敬拜的行為中,都必須能夠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四、按照神聖儀式執行。1.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用水洗了」(第6節),這表示他們現在應該潔淨自己,除去一切罪惡的性情和傾向,並從此以後保持潔淨。基督用自己的血洗淨那些他使他們歸於我們的上帝,成為君王和祭司的人(啟示錄1:5-6);那些親近上帝的人必須用清水洗淨(希伯來書10:22)。雖然他們之前可能非常潔淨,身上沒有污穢可見,但他們仍然必須被洗淨,以表示他們從罪中得潔淨,他們的靈魂被罪玷污了,無論他們的身體多麼潔淨。2. 他們穿上聖衣,亞倫穿上他的(第7-9節),這預表了我們偉大祭司基督的尊嚴,他的兒子們穿上他們的(第13節),這預表了基督徒(他們是屬靈的祭司)的端莊。基督佩戴審判的胸牌和聖冠;因為教會的大祭司是她的先知和君王。所有信徒都穿上公義的袍子,束上真理、決心和專心致志的腰帶;他們的頭被「包上」(這裡的詞),戴上美麗的頭巾或冠冕,就是聖潔的美麗。3. 大祭司被膏抹,而且,似乎聖物也同時被膏抹;有些人認為它們之前已被膏抹,但這裡提到膏抹它們是因為亞倫是用與它們相同的油膏抹的;但這裡的敘述方式使得同時進行的可能性更大,並且獻祭壇的七天與祭司承接聖職的七天是重合的。會幕及其所有器具都用摩西的手指沾上一些膏油(第10節),祭壇也是如此(第11節);這些是為了使金子和禮物成聖(馬太福音23:17-19),因此它們本身也必須這樣成聖;但他更豐盛地將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第12節),以至於流到「衣襟」,因為他的膏抹是為了預表基督被聖靈膏抹,聖靈不是按量賜給他的。然而,所有信徒也都領受了膏抹,這給他們帶來了不可磨滅的印記(約翰一書2:27)。
14 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15 摩西宰了牛,取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潔淨了壇,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裡,使壇成聖,為壇贖罪。 16 又取臟腑上所有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都燒在壇上。 17 惟有公牛,連皮帶肉帶糞,用火燒在營外,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8 他牽了燔祭的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 19 摩西宰了羊,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20 他把公綿羊切成塊子,摩西把頭、塊子和脂肪都燒了。 21 又用水洗了臟腑和腿,摩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22 他牽了另一隻公綿羊來,就是承接聖職的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 23 摩西宰了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腳趾上。 24 他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摩西把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腳趾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25 又取脂肪、肥尾巴、臟腑上所有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並右腿。 26 又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都放在脂肪和右腿上。 27 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8 摩西從他們手上拿下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這是承接聖職的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29 摩西又取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這是承接聖職的公綿羊中摩西的分,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0 摩西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灑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們衣服上,使亞倫和他的衣服,並他兒子和他們衣服一同成聖。
祭司的聖約必須像其他聖約一樣,藉著獻祭來訂立(詩篇50:5)。基督也是這樣,藉著獻上自己,一次獻上,永遠成聖。祭司們必須獻上各類的祭物,這樣他們才能以更溫柔和關切的心情獻上百姓的禮物和祭物,憐憫那些無知和「走迷了路的人」(希伯來書5:2),而不是輕蔑那些為之獻祭的人,因為他們記得自己也曾有祭物為他們獻上,他們自己也「被軟弱所困」。
1. 一隻公牛,最大的祭物,被獻為贖罪祭(第14節),藉此可以贖罪,使他們不致將他們過去狀態的罪孽帶入他們現在要擔任的新職分中。當以賽亞被差遣作先知時,他得到安慰說:「你的罪孽已除」(以賽亞書6:7)。傳道人要向他人宣告罪得赦免,首先應該努力確保自己的罪已蒙赦免。那些「受了和好的職分」的人,必須首先自己與上帝和好,這樣他們才能為他人的靈魂像為自己的靈魂一樣辦理事務。 2. 一隻公綿羊被獻為燔祭(第18-21節)。藉此他們將這加在他們身上的大榮耀歸給上帝,並為此向他獻上讚美,就像保羅感謝基督耶穌「派他服事」(提摩太前書1:12)一樣。他們也表示將自己和他們所有的事奉都奉獻給上帝的榮耀。 3. 另一隻公綿羊,稱為「承接聖職的公綿羊」,被獻為平安祭(第22節及以後)。它的血一部分抹在祭司們的耳朵、拇指和腳趾上,一部分灑在祭壇上;摩西這樣做,可以說,是將他們與祭壇結合,他們一生都必須在祭壇上事奉。關於這祭物的所有儀式,像以前的那些一樣,都是按照上帝明確的命令指定的;如果我們將本章與出埃及記第29章比較,我們會發現儀式的執行與那裡的誡命完全一致,沒有任何差異。因此,在這裡,就像我們在會幕及其器皿的記載中一樣,一再重複:「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基督也是如此,當他用自己的血使自己成聖時,他也是著眼於他父的旨意(約翰福音14:31;10:18;6:38)。
31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在會幕門口煮肉,在那裡吃,也要吃筐子裡承接聖職的餅,正如我所吩咐的,說:『亞倫和他兒子要吃。』 32 所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燒了。 33 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他要七天承接你們的聖職。 34 像今天所行的,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 35 所以,你們要在會幕門口晝夜住七天,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我得了這樣的命令。」 36 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摩西完成了他儀式中的部分,現在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完成他們的部分。
一、他們必須煮平安祭的肉,在會幕院子裡吃,剩下的必須用火燒掉(第31、32節)。這表示他們感恩地同意承接聖職:當上帝賜予以西結職分時,他吩咐他吃書卷(以西結書3:1-2)。
二、他們七天不可離開會幕的院子(第33節)。祭司職分是一場美好的爭戰,他們必須這樣學習忍受艱難,並使自己擺脫今生的事務(提摩太後書2:3-4)。既然他們被分別為聖來服事,他們就必須「全然投入」,並「專心致志於這事」。基督的使徒們也是這樣被吩咐「等候父所應許的」(使徒行傳1:4)。在這承接聖職的指定期間,他們每天都要重複第一天所獻的祭物(第34節)。這顯示了律法祭物的缺陷,因為它們不能除罪,所以常常重複(希伯來書10:1-2),但這裡重複了七次(一個完全的數字),因為它們預表了「那一次獻上,就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的祭物。這工作持續了七天;因為這是一種創造:這段時間是為了尊榮安息日而指定的,安息日很可能是七天的最後一天,他們要在六天中為此預備。因此,我們的一生,就像六天一樣,必須是我們為在永恆安息日中完全獻身於上帝的預備:他們「晝夜」侍奉(第35節),我們也應該如此恆常地默想上帝的律法(詩篇1:2)。他們侍奉是為了「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職責要遵守,一個永恆的上帝要榮耀,一個不朽的靈魂要預備,必要的職責要履行,我們的世代要服事;我們每天的關切必須是遵守這職責,因為這是我們主人的職責,他很快就會要求我們交代,如果我們忽略了,我們將面臨極大的危險。遵守它,「免得你們死亡」;背叛我們所受的託付是死亡,是永恆的死亡;我們必須藉著思考這一點來保持敬畏。
最後,我們被告知(第36節)「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這樣,他們的承接聖職就完成了;他們也為百姓樹立了嚴格遵守新頒布的獻祭律法的榜樣,這樣他們就能更好地教導百姓。因此,「平安的約」(民數記25:12),「生命與平安的約」(瑪拉基書2:5),是與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訂立的;但在他們承接聖職所用的所有儀式之後,還有一點確認是為基督的祭司職分保留的榮耀和確立,那就是,他們「作祭司並沒有起誓,但基督是起誓」(希伯來書7:21),因為這樣的祭司和他們的祭司職分都不能長存,但基督的祭司職分是永遠不變的。
福音的傳道人被比作那些在祭壇事奉的人,因為他們「辦理聖事」(哥林多前書9:13),他們是上帝對百姓的口,也是百姓對上帝的口,是基督所設立的牧師和教師,要存留在教會直到世界的末了:他們似乎是指向福音時代的那個應許(以賽亞書56:21),「我也要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沒有人可以擅自取這榮耀,除非他經過考驗,被上帝的靈以恩賜和恩典裝備和膏抹,使他有資格擔任此職,並且他真心實意地將自己完全奉獻給這事奉,然後藉著「道和禱告」(因為萬物都是藉此成聖),以及那些「專心於道和禱告」的人按手,被分別出來擔任此職,並被推薦給基督作僕人,給教會作管家和引導。那些如此莊嚴地獻身於上帝的人,不應當離開他的事奉,而應當一生忠實地堅守;那些這樣做,並繼續「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的人,應當被視為「配得加倍的敬奉」,比舊約祭司的敬奉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