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二章
本章記載了關於素祭的律法。一、素祭的材料:無論是未經烹煮的細麵粉,加上油和乳香(第1節),或是用烤箱烘烤的(第4節),或是在鐵板上烤的(第5、6節),或是在煎鍋裡煎的(第7節)。二、素祭的處理方式:麵粉的處理(第2、3節),餅的處理(第8-10節)。三、關於素祭的一些特別規定:絕不可加入酵和蜜(第11、12節),但鹽絕不可缺少(第13節)。四、關於獻上初熟穀物的律法(第14節等)。
素祭的律法(主前1490年) 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他的供物要用細麵;他要在上面澆油,加上乳香。2 他要把供物帶到亞倫的子孫祭司那裡;祭司要從其中取出一把細麵,和油,並所有的乳香,把這記念的部分燒在壇上,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馨香的祭。3 素祭所剩的,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的物。4 若你獻的素祭是烤箱裡烤的,就要用細麵做成無酵餅,攙油,或是無酵薄餅,抹油。5 若你的供物是鐵板上烤的素祭,就要用細麵,無酵,攙油。6 你要把餅擘成塊,在上面澆油;這是素祭。7 若你的供物是煎鍋裡煎的素祭,就要用細麵和油做成。8 你要把用這些東西做成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獻給祭司的時候,祭司要把它帶到壇前。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一部分作為記念,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馨香的祭。10 素祭所剩的,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的物。
有些素祭只是燔祭的附屬品,例如與每日獻祭(出埃及記29:38, 39)和平安祭一同獻上的素祭;這些素祭也伴隨著奠祭(參民數記15:4, 7, 9, 10),並且規定了其數量。但本章的律法是關於那些單獨獻上的素祭,每當有人認為有理由如此表達其虔誠時。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的第一個供物就是這種(創世記4:3):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一、這類供物的設立,有以下原因: 1. 為了體恤窮人及其能力,使那些僅靠麵包和餅為生的人,也能從他們粗糙簡樸的食物中,獻上蒙神悅納的供物。他們為神的祭壇預備,就像撒勒法的寡婦為先知預備一樣,先做一個小餅,就能使桶裡的一把麵和罐裡的一點油蒙受祝福,永不缺乏。 2. 作為對神在食物上施恩的適當感恩。這就像一種地租,藉此他們表明對神的依賴、對祂的感謝,以及對祂的期望,因為祂是他們的主人,是慷慨的施恩者,賜給萬人生命、氣息和合宜的食物。他們必須用財物尊榮耶和華,並以將部分食物和飲品奉獻給祂直接事奉的方式,表明他們吃喝都是為了祂的榮耀。那些如今懷著感恩和憐憫之心,將餅分給飢餓的人,供應那些缺乏日常食物者的需要,並且當他們自己吃肥美的、喝甘甜的時候,也將份額送給那些沒有預備的人,這就是獻給神蒙悅納的素祭。先知約珥哀嘆飢荒的可怕後果之一,就是「素祭和奠祭從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約珥書1:9),並認為豐盛最大的祝福就是這些祭物的恢復(約珥書2:14)。
二、素祭的律法如下: 1. 材料必須總是細麵和油,這是迦南地的兩種主要物產(申命記8:8)。油在當時對他們來說,就像現在的奶油對我們一樣,是食物的一部分。如果未經烹煮,油必須澆在麵粉上(第1節);如果煮熟,則必須與麵粉混合(第4節等)。 2. 如果是未烘烤的麵粉,除了油之外,還必須加上乳香,與麵粉一同焚燒(第1、2節),以使祭壇芬芳;這暗示著福音的僕人被稱為「在神面前作基督馨香之氣」(哥林多後書2:15)。 3. 如果是預備好的,可以用各種方式製作;獻祭者可以烘烤、煎炸,或在鐵板上混合麵粉和油,會幕周圍都備有這些便利設施。即使是那些最不昂貴的供物,律法也規定得非常詳細,這表明神留意祂子民中即使是窮人,只要懷著虔誠的心所獻上的宗教事奉。 4. 獻祭者必須將供物獻給祭司,這被稱為「帶到耶和華面前」(第8節),因為祭司是神的接收者,被設立來獻上禮物。 5. 其中一部分必須在祭壇上焚燒,作為記念,這表示他們記念神對他們的慷慨,賜給他們一切豐富的享受。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第2、9節)。火焚燒祭物可能提醒他們,他們本應當所有地裡的產物都被這樣燒毀,而這正是耶和華的憐憫,使他們不至於如此。他們也可以從中學習,正如「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神卻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哥林多前書6:13),並且「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這火祭在此被稱為「獻給耶和華的馨香之祭」;我們的屬靈供物也是如此,它們是由聖潔之愛的火所獻上的,特別是施捨,被稱為「極美的香氣,是可悅納的祭,是神所喜悅的」(腓立比書4:18),並且「這樣的祭物是神所喜悅的」(希伯來書13:16)。 6. 素祭的其餘部分要歸給祭司(第3、10節)。這是「至聖之物」,不可由獻祭者食用,不像平安祭(平安祭雖然聖潔,但並非至聖),而只能由祭司及其家人食用。神如此規定,是為了讓那些在祭壇事奉的人,能靠祭壇為生,並且生活舒適。
11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用酵做成;因為你們不可把酵和蜜燒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12 至於初熟之物的供物,你們可以獻給耶和華;但不可燒在壇上作為馨香之祭。13 你一切的素祭都要用鹽調和;在你的素祭中,不可缺少你神聖約的鹽;你一切的供物都要獻上鹽。14 若你獻初熟之物的素祭給耶和華,就要獻火烤的青穗子,就是打出來的飽滿穀粒,作為你初熟之物的素祭。15 你要在上面澆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16 祭司要燒掉其中一部分打出來的穀粒,和一部分的油,並所有的乳香,作為記念;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在此, 一、酵和蜜被禁止用於任何素祭:「不可用酵,也不可用蜜,在任何火祭中」(第11節)。 1. 禁止用酵是為了記念他們出埃及時所吃的無酵餅。他們所獻的祭物需要迅速完成,因此不便等待發酵。新約將驕傲和虛偽比作酵,因為它們像酵一樣膨脹;也將惡毒和邪惡比作酵,因為它們像酵一樣使人變質。我們應當理解並以此為警惕,提防那些會破壞我們屬靈祭物蒙悅納的罪。我們必須舉起聖潔的手,沒有憤怒,並且我們所有的福音筵席都必須以真誠和真理的無酵餅來守。 2. 蜜被禁止,儘管迦南地流淌著蜜,因為「多吃蜜是不好的」(箴言25:16, 27);它在胃中會轉化為膽汁和苦味,儘管味道甜美。有些人認為禁止這兩樣東西——酵和蜜——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外邦人在他們的祭祀中大量使用它們,而神的子民不可學習或使用外邦人的方式,神的敬拜必須與他們的偶像崇拜相反;參申命記12:30, 31。有些人對這雙重禁令作了這樣的應用:酵象徵著憂傷和心靈的悲哀(詩篇73:21),「我心發酸」;蜜象徵著感官的快樂和歡樂。在我們事奉神時,這兩者都必須避免,並在這些極端之間保持中庸;因為世俗的憂愁產生死亡,而對感官享受的愛是聖潔之愛的大敵。
二、所有的供物都必須用鹽調和(第13節)。祭壇是耶和華的桌子;因此,既然鹽總是擺在我們的餐桌上,神也希望它總是用在祂的桌上。它被稱為「聖約的鹽」,因為正如人們藉著一同吃喝來確認彼此的聖約,而所有這些宴席都使用鹽,所以神藉著悅納祂子民的禮物,並以祂的祭物款待他們,與他們一同坐席(啟示錄3:20),來確認祂與他們的聖約。在古代,鹽是友誼的象徵。獻祭用的鹽不是由獻祭者帶來,而是由公眾費用提供,就像木材一樣(以斯拉記7:20-22)。聖殿的院子裡有一個房間,稱為「鹽室」,用來存放鹽。 「沒有鹽,淡而無味的東西豈能吃呢?」神藉此暗示他們,他們的祭物本身是無味的。聖徒是獻給神的活祭,他們必須自己有鹽,因為「凡祭物都必用鹽醃過」(馬可福音9:49, 50),我們的言語必須「常常帶著恩惠」(歌羅西書4:6),我們所有的宗教行為也必須用那鹽調和。基督教是地上的鹽。
三、關於初熟之物的指示。 1. 他們在收割時獻上初熟之物的供物,我們在申命記26:2讀到。這些是獻給耶和華的,不是在祭壇上焚燒,而是作為祭司職務的津貼歸給祭司(第12節)。「你們要獻上」(即酵和蜜)在初熟之物的供物中,儘管它們在其他素祭中是被禁止的;因為它們很適合祭司食用,但不適合在祭壇上焚燒。初熟之物的餅特別被吩咐要「用酵烤成」(利未記23:17)。我們也讀到初熟的蜜被帶到神的殿中(歷代志下31:5)。 2. 初熟之物的素祭。前者是律法所要求的;這是一種甘心祭(第14-16節)。如果一個人懷著感恩的心,感謝神賜予他豐收的希望,願意立即從田裡帶來一種實物供物,獻給神,藉此承認他對神的依賴和對祂的義務, (1) 他必須確保帶來初熟和飽滿的穗子,而不是那些細小半枯萎的。獻給神的任何供物都必須是同類中最好的,即使只是青穗子。如果我們有公羊在羊群中,卻想用有殘疾的來敷衍神,我們就是嘲弄神,欺騙自己(瑪拉基書1:14)。 (2) 這些青穗子必須用火烤乾,以便將其中的穀粒打出來。對青穗子不能期望像對完全成熟的穗子那樣。如果年輕人盡其所能地做神的工作,他們就會蒙悅納,儘管他們不能像年長有經驗的人那樣做得那麼好。神會善用青穗子,我們也必須如此。 (3) 必須在上面澆油,加上乳香。因此(有些人以此類比),智慧和謙卑必須軟化和甜化年輕人的心靈和事奉,這樣他們的青穗子才能蒙悅納。神特別喜悅聖靈的初熟果子,以及早期虔誠和奉獻的表達。那些只能像孩子一樣思考和說話的人,如果他們思考和說話得當,神也會喜悅他們的萌芽和花朵,永不忘記他們年輕時的愛。 (4) 它必須像其他素祭一樣使用(第16節,比較第9節)。他要「獻上所有的乳香;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火和乳香似乎有特殊的意義。 [1] 火表示我們所有的宗教事奉都應有的熱忱。在每一件好事上,我們都必須熱心。對神的聖愛是我們所有供物必須藉以獻上的火;否則,它們就不是獻給神的馨香之祭。 [2] 乳香表示基督的代求和中保,藉此我們所有的事奉都得以芬芳,並蒙神恩慈的悅納。感謝神,我們擁有這些儀式所預表的實體,這些葉子下所隱藏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