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利未記 第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一章

利未記 第一章

本書始於獻祭的律法,其中最古老的便是燔祭。在本章中,上帝就燔祭向摩西頒布指示。此處規定了這類祭物應如何處理: 一、 若是從牛群中取出的公牛,見第3-9節。 二、 若是從羊群中取出的綿羊或山羊,羔羊或山羊羔,見第10-13節。 三、 若是斑鳩或雛鴿,見第14-17節。 無論祭物本身的價值高低,只要是按這些律法以正直的心獻上,便蒙上帝悅納。

獻祭的律法 (主前1490年)

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就要從牛群羊群中取牲畜為供物。」

在此我們默想: 1. 人們傾向於向耶和華獻祭,這是理所當然的。自然之光本身就引導人以某種方式尊榮造物主,並向祂這位主宰獻上敬意。啟示的宗教假定自然宗教是一種古老而早期的制度,因為墮落之後,人類便被引導藉著獻祭來榮耀上帝,這隱含著承認他們作為受造物從上帝領受一切,並作為罪人已將一切都虧欠了祂。一個徹底確信自己依賴上帝並有罪的良心,會樂意帶著「千千的公羊」來到上帝面前 (彌迦書6:6-7)。 2. 上帝已預備,使人不可隨從自己的幻想,也不可在獻祭的事上憑空想像和發明,免得他們在假裝尊榮上帝時,實際上卻羞辱了祂,做出不配祂的事。因此,一切都指示要以合宜的禮儀,按著一定的規矩來行,使祭物既能最有效地預表基督在時機成熟時將要獻上的偉大代贖祭,又能預表信徒每日應獻上的屬靈感恩祭。 3. 上帝藉著摩西將這些律法賜給以色列人;沒有什麼比「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句話更頻繁地重複了。上帝本可以親自對以色列人說話,就像祂頒布十誡一樣;但祂選擇藉著摩西將律法傳給他們,因為他們曾要求祂不再親自對他們說話,而且祂已定意摩西應當在眾先知之上,成為基督的預表,上帝在這些末後的日子裡將藉著基督對我們說話 (希伯來書1:2)。上帝藉著其他先知向祂的百姓傳遞信息,但藉著摩西賜給他們律法;因此,摩西適合預表那位父已將一切審判權柄賜給祂的基督。此外,神聖啟示的寶藏總是放在瓦器裡,為要試驗我們的信心,並使那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 4. 上帝從會幕中對摩西說話。當榮耀的示基納(Shechinah)剛入住其新居所,作為悅納所行之事的記號時,上帝便從施恩座上與摩西說話,當時摩西在幔子外,或更確切地說,在門口,只聽到一個聲音;很可能他當時就將所聽到的寫下來,以防在複述時出錯或遺忘。會幕的設立是為了成為上帝與以色列之間交通的地方;在那裡,他們向上帝獻上事奉,上帝也向他們啟示祂的旨意。同樣,藉著聖言和禱告,我們現在與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 (使徒行傳6:4)。當我們向上帝說話時,我們必須渴望聽到祂的回應,並認為祂樂意對我們說話是極大的恩惠。耶和華呼叫摩西,不是要他靠近(在那樣的恩典下,即使摩西也必須保持距離),而是要他專心聆聽將要說的話。猶太評論家告訴我們,希伯來文中「呼叫」一詞的字母比平常少了一個,這暗示上帝是以微小的聲音說話。道德律法是從燃燒的山上,在雷電中帶著恐怖頒布的;但補救性的獻祭律法卻是從施恩座上更溫和地頒布的,因為那是預表福音的恩惠,是生命與平安的職事。

燔祭的律法 (主前1490年)

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他要在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獻上,為要蒙悅納。 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6 他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 7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8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9 但燔祭牲的內臟與腿,他要用水洗。祭司要把這一切全燒在壇上,作為燔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如果一個人富有,負擔得起,那麼他獻給上帝的燔祭,理應從他牛群中較大的牲畜中選取。凡思想上帝是至善者,便會決心將自己最好的獻給祂,否則他便沒有將當歸於祂名的榮耀歸給祂。現在,如果一個人決定宰殺一隻公牛,不是為了款待家人朋友,而是為了獻祭給他的上帝,那麼這些規條就必須虔誠遵守: 1. 所獻的牲畜必須是公的,沒有殘疾,並且是他牧場中最好的。既然是為了尊榮那無限完美的上帝,它就應該是同類中最完美的。這預表了基督這位將死的祭物所具備的完全力量和純潔,以及基督徒應有的誠實之心和無可指責的生活,他們被獻給上帝作為活祭。然而,從字面上看,在基督耶穌裡沒有男性或女性之分;身體上的任何自然殘疾都不是我們蒙上帝悅納的障礙,只有罪引入靈魂的道德缺陷和醜陋才是。 2. 獻祭者必須甘心樂意地獻上。在宗教事務中,凡要蒙上帝喜悅的,都必須出於愛而非其他強迫。上帝悅納甘心樂意的人和樂意施予的人。安斯沃思(Ainsworth)和其他人將其解讀為獻祭的目的而非原則:「他要獻上,為要蒙耶和華悅納。」他應當以此為獻祭的目的,並將目光堅定地注視著這個目的——他要蒙耶和華悅納。只有那些在所有宗教事奉中真誠渴望並以此為目的的人,才能蒙悅納 (哥林多後書5:9)。 3. 祭物必須獻在會幕門口,那裡有銅製的燔祭壇,使禮物成聖,不可在別處獻祭。他必須在門口獻祭,如同一個不配進入的人,承認罪人若不藉著獻祭,就無法進入與上帝的聖約和相交之中;但他必須在會幕獻祭,以表明即使在這種個人事奉中,他也與整個以色列教會相交。 4. 獻祭者必須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第4節)。猶太拉比說:「他必須用雙手,盡全力按在牲畜的兩角之間。」這表示: (1) 將他對牲畜的一切權利和利益轉讓給上帝,實際地、親手地將其奉獻給上帝的事奉。 (2) 承認他該死,並且如果上帝要求,他會樂意為尊榮上帝和獲得祂的恩惠而死。 (3) 依賴祭物,作為那偉大祭物的預設預表,我們眾人的罪孽都將歸於其上。祭物的奧秘意義,特別是這個儀式,有些人認為使徒所說的「按手之禮」(希伯來書6:2)就是指這個,它預表了福音的信心。獻祭者按手在祭物頭上,是為了表明他渴望並希望祭物能「蒙悅納,為他贖罪」。雖然燔祭不像贖罪祭那樣針對特定的罪,但它們是為一般的罪贖罪;按手在燔祭頭上的人,應當承認「他當行的沒有行,不當行的卻行了」,並禱告說,雖然他自己該死,但他的祭物之死能蒙悅納,以贖他的罪。 5. 祭物必須由祭司或利未人在耶和華面前宰殺,也就是以虔誠的宗教方式,並以尊榮上帝為目的。這預表了我們的主耶穌要將祂的靈魂或生命獻為贖罪祭。彌賽亞君王必須被剪除為祭物,「卻不是為自己」(但以理書9:26)。這也預表了在基督徒這些活祭中,獸性必須被治死或殺滅,肉體及其敗壞的情慾和私慾,以及純粹動物生命的各種慾望,都必須被釘死。 6. 祭司要「把血灑在壇上」(第5節);因為血是生命,是血為靈魂贖罪。這預表了我們的主耶穌在流血時,直接而實際地顧念到滿足父上帝的公義,並維護祂受損的榮耀;「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這也預表了藉著信心將耶穌基督的血灑在我們良心上,使我們的良心得以平靜和潔淨 (彼得前書1:2;希伯來書10:22)。 7. 祭牲要被剝皮,然後按屠夫的技術,將其切成塊,分成各個關節;然後所有的肉塊,連同頭和脂油(腿和內臟先用水洗淨),都要一同在壇上焚燒 (第6-9節)。有些人會問:「這有什麼用呢?為什麼這些好肉,本可以分給窮人,供他們飢餓的家人吃很久,卻要一同燒成灰燼呢?」這是上帝的旨意;我們不應反對或挑剔。當它為尊榮上帝而焚燒,順服祂的命令,並預表屬靈的福分時,它實際上得到了更好的使用,也更好地達到了其受造的目的,勝過作為人的食物。我們絕不可將為上帝所付出的視為損失。焚燒祭物預表了基督所受的劇烈苦難,以及基督徒必須以聖潔的火,將自己——他們的整個靈、魂、體——獻給上帝的虔誠情感。 8. 這被稱為「馨香的火祭」,或「安息的馨香」獻給耶和華。焚燒肉類本身並不馨香;但作為順服神聖命令的行為,並作為基督的預表,這卻蒙上帝喜悅:祂與獻祭者和好,並在這種和好中感到滿足。祂因這些恩典的制度而安息並得到更新,就像起初因祂的創造之工一樣 (出埃及記31:17),並為此歡喜 (詩篇104:31)。基督將自己獻給上帝,被稱為「馨香的祭物」(以弗所書5:2),而基督徒的屬靈祭物則被稱為「藉著耶穌基督蒙上帝悅納的」(彼得前書2:5)。

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11 他要在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宰殺;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2 他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要把這些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13 但內臟與腿,他要用水洗。祭司要把這一切全奉上,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14 人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獻給耶和華,就要獻斑鳩或雛鴿。 15 祭司要把鳥帶到壇前,擰下頭,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擠在壇的旁邊。 16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羽毛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17 又要拿著鳥的翅膀,把鳥從中間劈開,卻不可將牠完全分開;祭司要把鳥燒在壇上柴的火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這裡記載了關於燔祭的律法,這些祭物可以是羊群或鳥類。中等階層的人,如果負擔不起獻公牛,可以獻綿羊或山羊;而那些連這也負擔不起的人,如果獻斑鳩或雛鴿,也會蒙上帝悅納。因為上帝在祂的律法和福音中,以及在祂的護理中,都顧念窮人。值得注意的是,所選作祭物的動物都是最溫順、最柔和、無害且不冒犯人的,這預表了基督的無辜和溫柔,也教導基督徒應有的無辜和溫柔。此處給出了指示: 1. 關於羊群的燔祭 (第10節)。處理這些祭物的方法與公牛大致相同;只是這裡規定祭物應在「壇的北邊」宰殺,雖然這裡只提到,但可能也適用於之前的和其他祭物。或許壇的北邊有最大的空地,供祭司轉身。古時人們就觀察到「晴朗的天氣來自北方」,「北風驅散雨水」;藉著這些祭物,上帝烈怒的風暴被驅散,上帝面光的光照得以獲得,這比最明亮晴朗的天氣更令人愉悅。 2. 關於鳥類的燔祭。它們必須是斑鳩(如果是斑鳩,猶太人說「必須是老斑鳩」),或者是鴿子(如果是鴿子,則必須是「雛鴿」)。最受人餐桌歡迎的,必須獻到上帝的祭壇。在獻這些鳥類時: (1) 頭必須被擰下,「完全擰下」,有些人說;另一些人認為只是捏住,以殺死鳥,但讓頭仍連在身體上。但似乎更可能是完全分離,因為頭要先燒。 (2) 血要「擠在壇的旁邊」。 (3) 嗉子和羽毛要丟在糞堆旁。 (4) 身體要被劈開,撒上鹽,然後在壇上焚燒。猶太人說,「這種鳥祭是祭司最困難的服事之一」,這教導那些在聖事中服事的人,要像關心富人的救恩一樣關心窮人的救恩,並且窮人的服事,如果出於正直的心,也同樣蒙上帝悅納,因為祂「照著人所有的,不是照著人所沒有的」悅納 (哥林多後書後書8:12)。這裡說窮人的斑鳩或雛鴿是「馨香的火祭」,與有角有蹄的公牛或牛犢的祭物一樣。然而,歸根結底,「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又愛鄰舍如同自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物都好」(馬可福音12:33)。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