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第二十章
本章的故事必須載入耶和華的戰記,但它看起來比那段歷史中的任何篇章都更為悲傷和令人不安;因為其中沒有任何一處顯得明亮或愉快,除了以色列人對基比亞人邪惡的虔誠熱心,這使得這場戰爭在他們看來是一場正義而聖潔的戰爭。然而,除此之外,便雅憫人頑固地庇護他們的罪犯,這是戰爭的根源;以色列人在戰爭中遭受了巨大的損失;而且(儘管正義的事業最終獲勝)戰爭的結果是便雅憫支派幾乎被徹底滅絕,這使得它從頭到尾都充滿了憂鬱。然而,這一切發生在以色列人光榮地定居應許之地後不久,人們本應期待一切都繁榮安寧。在本章中,我們看到:一、利未人的案件在各支派的總會中被審理(第1-7節)。二、一致決定向基比亞人報復(第8-11節)。三、便雅憫人出面保護罪犯(第12-17節)。四、以色列人在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戰鬥中戰敗(第18-25節)。五、他們為此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第26-28節)。六、他們在第三次交戰中,藉由計謀,徹底擊潰便雅憫人,除了六百人之外,其餘都被殲滅(第29-48節)。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個貧窮的利未人及其妻子的受辱所致;那些作惡的人多麼不考慮其結局啊!
對基比亞的聯合行動。(主前1410年)
1 於是,以色列全會眾都出來,從但到別是巴,並基列地,如同一人聚集到米斯巴耶和華那裡。 2 以色列眾支派的首領,就是全體百姓的首領,都站在上帝百姓的會中,步兵共四十萬,都是拔刀的。 3 (便雅憫人聽見以色列人上米斯巴去了。)以色列人說:「請告訴我們,這惡事是怎樣發生的?」 4 那被殺婦人的丈夫利未人回答說:「我曾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我與我的妾在那裡住宿。 5 基比亞人夜間起來攻擊我,圍困我所住的房屋,想要殺我;他們又強姦我的妾,以致她死了。 6 我就把我的妾帶回來,將她切成塊子,分送到以色列各地的產業中,因為他們在以色列中行了淫亂和愚妄的事。 7 看哪,你們都是以色列人;請在這裡提出你們的意見和建議。」 8 於是眾民都如同一人起來,說:「我們都不回自己的帳棚,也不回自己的家。 9 但現在我們對基比亞所要行的事乃是這樣:我們必拈鬮上去攻擊它; 10 我們要從以色列各支派中,每百人取十人,每千人取百人,每萬人取千人,為百姓預備糧食,使他們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可以照他們在以色列中所行的一切愚妄事去行。」 11 於是,以色列眾人聚集攻擊那城,如同一人,團結一致。
這裡記載了: 一、以色列全會眾的總會,為要審查利未人之妾的案件,並商議如何處理(第1、2節)。他們似乎不是由任何一個共同的首領召集,而是出於一顆共同的心,因著對上帝和以色列榮耀的聖潔熱心而自發聚集。 1. 他們聚集的地點是米斯巴;他們在那裡聚集到耶和華面前,因為米斯巴離示羅非常近,他們的營地很可能從米斯巴延伸到示羅。示羅是一個小鎮,因此,當百姓舉行總會向上帝呈獻自己時,他們選擇米斯巴作為總部,這是鄰近的一個著名城市,或許是因為他們不願給示羅帶來如此龐大集會所造成的麻煩,因為示羅是祭司們服事會幕的居所。 2. 聚集的人是以色列全體,從北方的但(最近才如此稱呼的城市,士師記十八29)到南方的別是巴,以及基列地(即約旦河東的支派),都「如同一人」,他們對公共利益的關切是如此一致。這是一個上帝百姓的集會,而不是利未人和祭司的召集,儘管利未人是此案的主要當事人,但這是一個百姓的集會,利未人向他們訴求:「我向百姓呼籲。」上帝的百姓有「四十萬拔刀的步兵」,也就是說,他們都裝備精良,訓練有素,適合服役,其中有些人或許「曾知道迦南的戰事」(士師記三1)。在以色列全體的這次集會中,百姓的首領(或稱「角石」,因為統治者是百姓的基石,維繫著整體)作為其餘人的代表呈獻自己。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在他們所管轄的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的首領位置上呈獻自己;因為我們可以假設,儘管他們沒有總司令或總指揮,但他們至少有如此多的秩序和政府。因此,這裡有: (1) 一個為商議而召開的各州總會。百姓的首領呈獻自己,以引導和指導這件事。 (2) 一個為行動而召集的民兵總動員,所有拔刀的戰士(第17節),不是僱傭兵也不是被徵召的士兵,而是最好的自由民,他們自費前往。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有六十多萬人,我們有理由相信此時他們的人數只增不減;但那時二十到六十歲之間的人都是軍人,現在我們可以假設超過一半的人免於服兵役以耕種土地;所以這些人就像受過訓練的部隊。兩個半支派的民兵有四萬人(約書亞記四13),但支派的數量更多。
二、便雅憫支派接到這次集會的通知(第3節):「他們聽見以色列人上米斯巴去了。」他們很可能收到了合法的傳喚,要求他們與弟兄們一同出席,以便在作出任何決議之前,公平地辯論此案,這樣就能有效地避免隨後發生的災禍;但他們接到這次集會的通知,反而使他們更加頑固和激怒,而不是喚醒他們思考與他們的平安和榮譽有關的事。
三、對基比亞人所犯之罪的莊嚴審查。雖然派去召集他們的使者所報告的內容已經對此作了非常可怕的描述,但仍然有必要更仔細地調查,因為這類事情往往被誇大。因此,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審問證人(無疑是宣誓後),並報告此事。這裡只記錄了利未人自己的證詞,但他的僕人和那位老人很可能也受到了審問並作了證,因為原文(第3節)顯示不止一人受審,原文是「你們告訴我們」;而且律法規定,不得僅憑一個證人的證詞處死任何人,更何況這麼多人。利未人詳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他到基比亞只是作為一個旅客住宿,沒有絲毫跡象表明他對他們有任何惡意(第4節);而基比亞人,甚至其中有財富的人,本應保護他們城門內的陌生人,卻暴亂地圍攻他所住宿的房屋,並「想要殺他」;他羞於提及他們無恥的要求(士師記十九22)。他們像所多瑪一樣宣揚他們的罪,甚至所多瑪的罪,但他的謙遜不允許他重複;只要說他們想殺他,因為他寧願被殺也不願屈服於他們的惡行;如果他們把他抓到手,他們會虐待他致死,正如他們對他的妾所做的那樣:「他們強姦了她,以致她死了」(第5節)。為了激發他的同胞對這種邪惡的憤慨,他將被肢解的屍體碎片送到了各支派,這使得他們聚集起來,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淫亂和愚妄」作證(第6節)。所有的淫亂都是愚妄,尤其是在以色列中的淫亂。那些在肉體上帶有聖約榮耀印記的人,卻玷污自己的身體;那些明明知道從天上清楚啟示的上帝的報應,卻藐視它的人——他們的名字是拿八,愚妄與他們同在。他以向法庭的判斷訴求結束了他的陳述(第7節):「你們都是以色列人」,因此你們「知道律法和判斷」(以斯帖記一13)。「你們是上帝的聖潔子民,對任何會羞辱上帝和玷污土地的事都心存敬畏;你們是同一個社群的成員,同一個身體的肢體,因此很可能會感受到它的病痛;你們是以色列的子民,應當特別關心你們中間的利未人,上帝的支派,因此請提出你們的意見和建議,看該怎麼辦。」
四、他們為此所作的決定是,既然他們已經聚集在一起,他們就不會散去,直到他們看到對這個邪惡城市的報復,這個城市是以色列民族的恥辱和醜聞。請注意: 1. 他們對所犯的淫亂罪行充滿熱心。他們不回自己的家,無論他們的家庭和家務多麼需要他們,直到他們維護了上帝和以色列的榮耀,並用他們的刀劍,如果沒有其他辦法,為這罪行取得了國家公義所要求的滿足(第8節)。藉此,他們表明自己確實是以色列的子民,他們將公共利益置於個人事務之上。 2. 他們明智地派出相當一部分兵力去為其餘的人獲取糧食(第9、10節)。每百人中選出十人,共四萬人,必須回到他們各自的家鄉,從那裡取來麵包和其他必需品,以維持這支大軍的生計;因為他們離家時只帶了前往米斯巴的糧食,而不是為圍攻基比亞(可能持續很久)的營地準備的。這是為了防止他們分散去自行覓食,因為如果他們這樣做,就很難再把他們全部聚集起來,尤其是在如此良好的心態下。注意:當人們對任何善工表現出虔誠的熱心時,最好趁熱打鐵,因為如果延遲執行,這種熱心很容易冷卻。永遠不要說我們把今天可以做好的善工留到明天去做。 3. 他們在這些決議和執行上的團結一致。決議以「無異議」通過(第8節);這是一致的;當付諸實行時,他們「如同一人,團結一致」(第11節)。這是他們的榮耀和力量,即當涉及共同利益時,各支派沒有各自的利益。
與便雅憫人的戰爭。(主前1410年)
12 以色列眾支派差人走遍便雅憫全支派,說:「你們中間行了什麼惡事呢? 13 現在你們要把那些匪徒,就是基比亞的惡人交給我們,我們好處死他們,將惡從以色列中除掉。」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 14 反而從各城聚集到基比亞,要出去與以色列人爭戰。 15 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點閱的,共有二萬六千拔刀的,此外還有基比亞的居民七百精兵。 16 在這所有的人中,有七百精兵是左手便利的,個個能用機弦甩石,毫髮不差。 17 以色列人除了便雅憫支派以外,點閱的共有四十萬拔刀的,這些都是戰士。
這裡記載了: 一、以色列眾支派,現在已安營紮寨,向便雅憫支派發出公正合理的要求,要他們交出基比亞的惡人,繩之以法(第12、13節)。如果便雅憫支派像他們應當做的那樣,來到會眾中,並同意他們的決議,那麼就只需要對付基比亞人;但他們因缺席而與罪犯同流合污,因此必須向他們全體提出要求。以色列人對所犯的惡行充滿熱心,但他們的熱心是謹慎的,他們不認為這足以證明他們可以攻擊整個便雅憫支派,除非便雅憫人拒絕交出罪犯,並保護他們免受審判,從而使自己「事後」成為同謀犯。他們要求便雅憫人考慮所犯的惡行有多麼嚴重(第12節),以及這惡行是在他們中間發生的:因此,他們必須要麼自己按照摩西的律法處死惡人,要麼將他們交給總會,以便更公開、更莊嚴地懲罰他們,使惡從以色列中除掉,除去國家的罪孽,藉著切除腐爛的部分來阻止感染,並防止國家遭受審判;因為這罪行與所多瑪人的罪行非常相似,他們有理由擔心,如果他們不懲罰它,上帝會像對所多瑪及其鄰近城市一樣,從天上降下冰雹。如果以色列人沒有提出這個合理的要求,他們將有更多理由為便雅憫隨後的毀滅而哀嘆。在開戰或訴訟之前,必須用盡一切和解的方法。這個要求就像約押對亞伯所說的(撒母耳記下二十20、21):「只要交出叛徒,我們就放下武器。」上帝與我們和好的條件,也只有這些,就是我們放棄我們的罪,我們治死並釘死我們的私慾,然後一切都會好起來;祂的怒氣將會轉離。
二、便雅憫人的頑固和悖逆,他們似乎在堅決支持罪犯的決議上,與其他支派懲罰罪犯的決議一樣,是如此一致和熱心,他們對自己的榮譽、責任和利益是如此缺乏意識。 1. 他們竟然如此惡劣地庇護所犯的惡行:他們「不肯聽從他們弟兄的話」(第13節),要麼是因為那時該支派的人普遍比其他支派更邪惡和墮落,因此不願看到別人因他們自己也犯的罪而受罰(迦南最肥沃和宜人的部分落入這個支派的份;他們的土地,像所多瑪的土地一樣,「如同耶和華的園子」,這或許助長了居民像所多瑪人一樣邪惡,「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記十三10、13),要麼是因為(正如派翠克主教所建議的)他們不滿其他支派干涉他們的事務;他們不願做他們知道是自己責任的事,因為他們的弟兄提醒了他們,他們不屑於被弟兄教導和控制。如果他們中有任何智者願意遵守所提出的要求,但他們被大多數人壓倒了,這些人因此將基比亞人的罪行變成了自己的罪行。因此,如果我們與那些有「黑暗無果的行為」的人「結盟」,並藉著縱容和辯護他們的罪行,使自己犯了別人的罪,我們就與這些行為「有份」。看來沒有什麼壞事是找不到一些支持者、一些辯護者來為其辯護的;但「禍哉,那些使人跌倒的人」。那些阻礙必要公義的進行,並藉著說「惡人啊!你必不死」來加強惡人勢力的人,將要承擔巨大的責任。 2. 他們竟然如此狂妄自大,敢於對抗以色列全體的聯合力量。他們拿起武器反抗,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愚昧: (1) 反抗以色列如此正義的事業。他們怎能期望成功,當他們與公義作戰,因此也與公義的上帝自己作戰,與那些有大祭司和神諭在他們一邊的人作戰,從而公然反叛國家的神聖和最高權威? (2) 反抗以色列如此強大的力量。他們人數上的懸殊比路加福音十四31、32所記載的更大,那裡只有一萬人的不敢去迎戰兩萬人的,因此要求和談。那裡敵人只是二比一,這裡卻是十五比一以上;然而他們卻輕視和談的條件。他們能投入戰場的全部兵力只有二萬六千人,加上基比亞的七百人(第15節);然而他們竟敢用這些人去面對以色列的四十萬人(第17節)。罪人就是這樣被迷惑,自取滅亡,激怒那比他們無限強大的上帝(哥林多前書十22)。但看來他們依賴他們士兵的技能來彌補人數上的不足,特別是一支七百人的投石兵團,他們雖然是左撇子,但投石的技巧非常高超,毫髮不差(第16節)。但這些優秀的射手在支持這個錯誤的事業時,他們的目標卻大錯特錯了。便雅憫的意思是「右手之子」,然而我們發現他的後裔卻是左撇子。
18 以色列人起來,到上帝的殿那裡,求問上帝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首先上去。」 19 以色列人清早起來,在基比亞安營。 20 以色列人出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在基比亞擺陣,要與他們交戰。 21 便雅憫人從基比亞出來,當日殺死以色列人二萬二千,都倒在地上。 22 以色列人卻互相鼓勵,又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重新擺陣。 23 (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泣,直到晚上,又求問耶和華說:「我還要上去與我的弟兄便雅憫人爭戰嗎?」耶和華說:「你們上去攻擊他。」) 24 第二日,以色列人又靠近便雅憫人。 25 便雅憫人又從基比亞出來迎戰,當日又殺死以色列人一萬八千,這些都是拔刀的。
這裡記載了以色列人在與便雅憫人的第一戰和第二戰中戰敗。 一、在第一次交戰之前,他們求問上帝關於戰鬥的順序,並得到了指示,然而他們卻慘敗。他們認為不適合問上帝是否應該去攻打便雅憫(情況很清楚,基比亞人必須因他們的惡行受罰,以色列人必須執行懲罰,否則就無法完成),而是問「誰當首先上去?」(第18節),也就是說,「誰當作我們軍隊的將軍?」因為無論哪個支派被指定首先上去,那個支派的領袖都必須被視為整個部隊的總司令。因為,如果他們只是指行軍的順序,那麼問「誰當其次上去?」然後「誰再其次?」會更合適。但如果他們知道猶大必須首先上去,他們就知道他們都必須遵守那個支派領袖的命令。這份榮譽歸於猶大,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將從那個支派而出,祂在萬事上都將居首位。首先上去的支派擁有最光榮的職位,但也最危險,而且很可能在交戰中損失最大。誰會為了優先權而爭鬥,卻看到其中的危險呢?然而,儘管猶大這個強大而勇敢的支派首先上去,以色列所有支派都跟隨他們,但「小小的便雅憫」(詩篇六十八27如此稱呼他)卻比他們所有人都強。全軍圍攻基比亞(第19節)。便雅憫人前來解圍,軍隊準備熱烈迎接他們(第20節)。但在便雅憫人以令人難以置信的狂怒從正面攻擊他們,以及基比亞人從後方突襲之間,他們陷入混亂,損失了二萬二千人(第21節)。這裡沒有俘虜,因為沒有給予任何寬恕,所有人都被刀劍殺死。
二、在第二次交戰之前,他們再次「求問上帝」,而且比以前更莊重;因為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哭泣,直到晚上」(第23節),哀悼這麼多英勇戰士的損失,特別是因為這是上帝不悅的標誌,並會給便雅憫人機會,讓他們為自己的惡行成功而歡呼。此時他們也沒有問誰當首先上去,而是問他們是否應該上去。他們暗示了一個理由,為什麼他們應該猶豫不決,特別是現在上帝的護理對他們不悅,因為便雅憫是他們的弟兄,如果上帝如此命令,他們願意放下武器。上帝吩咐他們上去;祂允許這次嘗試,因為儘管便雅憫是他們的弟兄,但他卻是他們身體上的一個壞疽的肢體,必須被切除。於是他們互相鼓勵,或許更多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神聖的命令,並在第一次戰鬥的同一地點(第22節)對叛軍進行了第二次嘗試,希望在他們失去榮譽的同一地點挽回聲譽,他們不會迷信地改變地點,好像那個地方有什麼不吉利似的。但他們第二次被擊退,損失了一萬八千人(第25節)。前一天的損失和這次的損失總計四萬人,這正好是全軍的十分之一,也是他們拈鬮選出取糧食的人數(第10節)。他們為那項服務抽籤選出十分之一的人,現在上帝又為屠殺抽籤選出十分之一的人。但對於這些事,我們該說什麼呢?如此正義和光榮的事業,竟然一再遭受挫敗?他們不是為上帝而戰,反對罪惡嗎?他們不是有上帝的命令嗎?怎麼會這樣失敗呢? 1. 上帝的判斷是深不可測的,祂的道路在海中。烏雲和黑暗「常常」環繞著祂,但判斷和公義「總是」祂寶座的居所。當我們看不見上帝行事的原因時,我們可以確信祂的公義。 2. 上帝藉此向他們,也向我們表明,「快跑的未必得勝,力戰的未必得勝」,我們不應過於自信地依賴人數,以色列人或許就是如此。我們絕不能將重擔放在血肉之臂上,只有萬古磐石才能承擔。 3. 上帝藉此糾正以色列人的罪。他們對基比亞的惡行表現出如此熱心是好的:但「他們中間豈沒有得罪耶和華他們上帝的罪嗎?」那些急於譴責別人罪惡的人,必須先認識自己的罪孽。有些人認為這是對他們的斥責,因為他們沒有見證米迦和但人的偶像崇拜,這玷污了他們的宗教,就像他們現在對基比亞和便雅憫人的淫亂所做的那樣,這擾亂了公共和平,儘管上帝曾特別命令他們向偶像崇拜者開戰(申命記十三12等)。 4. 上帝藉此教導我們,如果一個好的事業暫時遭受挫敗,不要覺得奇怪,也不要根據它的成功來判斷它的價值。恩典在人心中的利益,以及宗教在世上的利益,可能會受挫,遭受巨大損失,似乎完全被擊垮,但最終判斷將會得勝。我們在戰鬥中失敗,但不在整個戰役中失敗。正義可能會跌倒,但它會重新站起來。
便雅憫人戰敗。(主前1410年)
26 於是,以色列眾人,就是全體百姓,都上到上帝的殿那裡,在耶和華面前哭泣,坐在那裡,那日禁食直到晚上,又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 27 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因為那時上帝的約櫃在那裡, 28 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那時站在約櫃前),說:「我還要出去與我的弟兄便雅憫人爭戰嗎?還是我當停止?」耶和華說:「你們上去吧!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中。」 29 以色列人在基比亞四圍設下伏兵。 30 第三日,以色列人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擺陣,像前兩次一樣。 31 便雅憫人出來迎戰,被引誘離開了城;他們又像前兩次一樣,在通往上帝殿的路上和通往基比亞田野的路上,開始擊殺以色列人,約有三十人。 32 便雅憫人說:「他們像起初一樣,又在我們面前被擊敗了。」但以色列人說:「讓我們逃跑,把他們從城裡引到大路上。」 33 於是以色列眾人從他們的地方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也從他們的地方,就是從基比亞的草場出來。 34 有一萬精兵從以色列全體中出來,攻擊基比亞,戰鬥非常激烈;但他們不知道災禍已臨近他們。 35 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擊敗了便雅憫人;以色列人當日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這些都是拔刀的。 36 便雅憫人看見自己被擊敗了;因為以色列人向便雅憫人退卻,是因他們信賴他們在基比亞旁邊所設的伏兵。 37 伏兵急忙衝入基比亞;伏兵展開,用刀劍擊殺了全城。 38 以色列人與伏兵之間有一個約定的信號,就是他們要從城中發出濃煙大火。 39 當以色列人在戰鬥中退卻時,便雅憫人開始擊殺以色列人,約有三十人;因為他們說:「他們像第一次戰鬥一樣,又在我們面前被擊敗了。」 40 但當火焰和煙柱從城中升起時,便雅憫人回頭一看,看哪,城中的火焰直衝雲霄。 41 當以色列人轉身回來時,便雅憫人就驚慌失措,因為他們看見災禍已臨到他們。 42 於是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向曠野的路逃跑;但戰鬥追上了他們;他們在城中出來的人,都被以色列人在他們中間擊殺了。 43 他們這樣四面包圍便雅憫人,追趕他們,輕易地在基比亞對面的日出方向踐踏他們。 44 便雅憫人倒下了十八萬人;這些都是勇士。 45 他們轉身向曠野的臨門磐石逃跑;以色列人在大路上撿拾了五千人;又緊追他們到基頓,殺死了他們二千人。 46 這樣,那日便雅憫人倒下的,共有二萬五千拔刀的;這些都是勇士。 47 但有六百人轉身逃到曠野的臨門磐石,在臨門磐石住了四個月。 48 以色列人又轉身攻擊便雅憫人,用刀劍擊殺了他們各城的人,以及牲畜和所有他們遇到的東西:他們也放火燒了他們所到的所有城市。
這裡詳細記載了以色列人在第三次交戰中對便雅憫人取得的徹底勝利:當管理者糾正了錯誤時,正義的事業最終獲勝;因為當一個好的事業遭受挫折時,那是因為管理不善。因此,請注意勝利是如何取得的,以及是如何追擊的。
一、勝利是如何取得的。在前兩次交戰中,他們過於信賴兩件事——他們事業的正義性和他們人數上的優勢。的確,他們有正義和力量在他們一邊,這是巨大的優勢;但他們過於依賴這些,而忽略了那些職責,現在,當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時,第三次,他們開始履行這些職責。 1. 他們先前對自己事業的正義性如此自信,以至於他們認為沒有必要向上帝祈求祂的同在和祝福。他們想當然地認為上帝會祝福他們,甚至他們可能斷定上帝欠他們恩惠,不能不公正地拒絕,因為他們是為了捍衛美德而出現並拿起武器的。
第20章_2
然而,上帝已向他們表明,祂沒有義務使他們的事業亨通,祂既不需要他們,也不受他們約束;他們因蒙榮耀成為祂公義的僕役,而對祂虧欠更多,遠勝於祂因他們的服事而對他們有所虧欠。如今,他們謙卑地祈求成功。此前,他們只諮詢上帝的神諭: 「誰先上去?」以及, 「我們上去嗎?」但現在他們懇求祂的恩惠,禁食禱告,並 獻上燔祭與平安祭 (v. 26),為罪作挽回祭,並承認他們對上帝的依賴,也表達他們對祂的渴望。除非我們以祂所指定的方式尋求祂的同在,否則我們不能期望上帝與我們同在。當他們處於這種心境,並如此尋求主時,祂不僅命令他們第三次上去攻打便雅憫人,而且應許他們必得勝利: 「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中」(v. 28)。
2. 他們先前對自己的力量如此自信,以至於認為無需使用任何計謀,無需設伏或制定策略,深信單憑強大的武力就能獲勝;但現在他們明白,使用一些策略是必要的,彷彿他們面對的是一個數量上佔優勢的敵人。因此,他們設下 伏兵 (v. 29),並成功達到目的,正如他們的祖先在艾城所做的那樣(Josh. viii.)。這類策略在經歷一次失敗後最有可能奏效,因為失敗會使敵人驕傲自滿,對假裝的潰敗也較不懷疑。這裡非常詳細地描述了這個計謀的實施。上帝已向他們保證當天的行動必獲成功,這並沒有使他們鬆懈或自大,反而促使所有人都動腦動手,以實現上帝所應許的。
(1) 觀察他們所採用的方法。以色列軍隊的主力像之前一樣,面對基比亞城,向城門推進(v. 30)。便雅憫人,其主力軍隊當時駐紮在基比亞,向他們發動突襲,並以極大的勇氣衝鋒。圍城者後退,倉促撤退,彷彿一看到便雅憫人就心生膽怯,而便雅憫人則驕傲地認為,他們先前的成功已使自己變得非常可怕,因此樂於相信這一點。以色列人在這次假裝的潰敗中遭受了一些損失,約有三十人在後方被殺(v. 31, 39)。但是,當便雅憫人全部被引出城外時,伏兵佔領了城市(v. 37),向主力軍隊發出信號(v. 38, 40),主力軍隊立即轉身攻擊他們(v. 41),而且,似乎另一支駐紮在巴力他瑪的重要部隊也同時從另一方向攻擊他們(v. 33);這樣,便雅憫人完全被包圍,陷入了極大的恐慌。此時,罪惡感使他們喪膽,他們的希望越高,這種混亂就越是痛苦。起初 「戰事甚是激烈」(v. 34),便雅憫人奮力作戰;但當他們看到自己陷入的陷阱時,他們認為「一雙腳勝過兩雙手」(正如我們所說),於是他們盡力 「往曠野逃跑」(v. 42);但徒勞無功: 「戰事追上他們」,為了加劇他們的困境, 「從以色列各城出來的人」,那些等待戰事結果的人,也加入了追擊者,幫助將他們殲滅。每個人的手都與他們為敵。
(2) 在這個故事中,觀察: [1] 便雅憫人在戰鬥開始時,確信勝利屬於他們:「他們在我們面前被擊敗了」(v. 32, 39)。有時,上帝允許惡人在成功和希望中高升,以便他們的跌落更加慘重。看他們的喜樂何其短暫,他們的誇勝不過片時。那穿上盔甲的人,不要誇口, 除非他有理由在上帝裡面誇口。 [2] 禍患臨近他們,他們卻不知道(v. 34)。但(v. 41)他們看到,當為時已晚無法阻止時, 「禍患已臨到他們」。我們無法知道任何時候會有什麼禍患臨近我們,但越不懼怕的,跌落得越重。罪人不會被說服看到禍患臨近他們,但當禍患來臨且無處可逃時,那將是何等可怕!(1 Thess. v. 3)。 [3] 儘管以色列人在這次交戰中表現出色,但勝利仍歸於上帝(v. 35): 「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擊敗了便雅憫人」。戰事是祂的,成功也是祂的。 [4] 當上帝與他們作戰時,他們 「輕易地踐踏便雅憫人」(v. 43)。踐踏那些與上帝為敵的人,是輕而易舉的事。參閱 Mal. iv. 3。
二、勝利如何被推進和利用,對這些自取滅亡的罪人進行軍事處決。 1. 基比亞本身,那個淫亂的巢穴,首先被摧毀。突襲進入城市的伏兵 「分散開來」,也就是說,他們分散到城市的各個部分,這很容易做到,因為所有戰士都已出城,非常自大地讓城市毫無防備;他們用 「刀」殺死了所有找到的人,甚至婦女和兒童(v. 37),並放火燒城(v. 40)。罪惡給城市帶來毀滅。 2. 野戰軍隊被徹底擊潰和殲滅:18,000名勇士當場陣亡(v. 44)。 3. 那些從戰場上逃脫的人被追擊,並在逃跑中被殺,人數達7,000人(v. 45)。妄想逃脫神聖的報應是徒勞的。禍患追趕罪人, 而且必會追上他們。 4. 甚至那些留在家中的人也捲入毀滅之中。他們 「讓他們的刀永遠吞噬」,沒有考慮到 「最終會是苦澀」,正如押尼珥很久以後,當他率領一支便雅憫軍隊時所辯稱的,可能就是針對這個故事(2 Sam. ii. 25, 26)。他們用刀殺死了所有有氣息的人,並放火燒了 「所有的城市」(v. 48)。因此,就目前所知,便雅憫全族中,除了600名躲藏在臨門磐石,並在那裡隱藏了四個月的人之外,沒有人倖存(v. 47)。
現在, (1) 難以證明這種嚴厲的處置是作為以色列人的行為是正當的。便雅憫全族都有罪;但他們因此就必須像被獻為迦南人那樣被對待嗎?這是在戰爭的激烈中進行的,這是以色列的刀劍慣常的勝利處置方式,以色列人對便雅憫人在前兩次交戰中對他們造成的屠殺極度憤怒,這些都無法充分為這次處決的殘酷性開脫。的確,他們曾起誓,凡不來米斯巴的人都應 「處死」(ch. xxi. 5)。但即使那是一個正當的誓言,也只適用於戰士;其餘的人並不期望前來。
(2) 然而,很容易證明上帝在此事中的護理是正當的。便雅憫人得罪了祂,上帝曾威脅說,如果他們忘記祂,他們就必 「像在他們之前的列國一樣滅亡」(Deut. viii. 20),那些列國都是以這種方式被剪除的。
(3) 同樣,也很容易將此作為對罪惡開端的警告:罪惡 「如同水之放出,所以要在爭執之前停止」,因為我們不知道 「其結局如何」。靈魂的永恆毀滅將比所有這些支派的毀滅更糟、更可怕。基比亞的這件事被先知何西阿兩次提及,作為以色列腐敗的開端和所有後續事件的模式(Hos. ix. 9): 「他們深深地敗壞自己,如同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以及(Hos. x. 9), 「你從基比亞的日子以來就犯了罪」;並補充說 「在基比亞與不義之子作戰,並沒有(也就是說, 起初並沒有)追上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