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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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第十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五章

士師記 第十五章

參孫在尋求與非利士人結盟時,不過是為自己尋找攻擊他們的機會(士14:4)。現在,這裡進一步記載了他如何利用這些機會來削弱他們,並為以色列而非他自己的爭端向他們復仇。這裡的一切都令人驚訝;如果有人認為任何事不可思議,因為不可能,那麼必須記住,在上帝那裡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而且正是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使他得到指引和力量,以這些不尋常的方式進行戰爭。

一、因他妻子和岳父的背信棄義,他藉機焚燒了他們的莊稼(1-5節)。 二、因非利士人對他妻子和岳父的殘酷,他藉機重創他們,大肆殺戮(6-8節)。 三、因他同胞的背叛,將他捆綁交給非利士人,他藉機用驢腮骨殺死了一千人(9-17節)。 四、因他當時缺水之困,上帝藉機及時供應,向他施恩(18-20節)。

參孫的火把(主前1141年)

1 後來,在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望他的妻子,說:「我要進我妻子房裡去。」她父親卻不許他進去。 2 她父親說:「我實在以為你恨她,所以把她給了你的同伴。她的妹妹不是比她更美嗎?請你娶她代替她吧。」 3 參孫對他們說:「這一次我加害非利士人,就比他們更有理了。」 4 參孫就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拿著火把,將狐狸尾巴對尾巴綁在一起,在兩條尾巴中間放一個火把。 5 他點著火把,將狐狸放進非利士人站立的麥田裡,燒毀了禾捆和站立的麥子,以及葡萄園和橄欖園。 6 非利士人問:「這是誰做的呢?」有人回答說:「是亭拿人女婿參孫做的,因為他岳父把他的妻子奪去,給了他的同伴。」非利士人就上去,用火燒了那婦人和她的父親。 7 參孫對他們說:「你們既然這樣做,我必向你們報仇,然後才罷休。」 8 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股,殺戮甚多。他就下去,住在以坦磐石的頂上。

一、參孫回到他妻子那裡。他曾因不悅而離開她;或許他並不知道她已被許配給他人。當時間稍稍平息了他的憤怒後,他回到她身邊,「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望她」(1節)。禮物的價值微不足道,但它旨在作為和解的標誌,或許當時那些曾有嫌隙的人再次和好時,就是這樣做的;他送這禮物,是為了能與她在她的房間裡共進晚餐,她也與他一同享用他的食物,這樣他們就能再次成為朋友。參孫這樣做是慷慨的,儘管他是受冒犯的一方,也是地位較高的一方,因此她有責任尋求和睦,並首先提出和解。當親近的關係之間發生分歧時,那些最樂意寬恕和忘記傷害,最願意為和平而屈服和讓步的人,應被視為最智慧和最良善的。

二、他所遭遇的拒絕。她父親不許他靠近她;因為他確實已將她嫁給了另一個人(2節)。他試圖: 1. 為自己的錯誤辯護:「我實在以為你恨她。」他對參孫的看法很差,以非利士人的普遍性情來衡量這位拿細耳人;他怎能如此惡意地懷疑,僅僅因為參孫對妻子合理地生氣,就斷定他徹底恨她,又因為他有理由暫時回到父親家,就認為他永遠拋棄了她呢?然而,這就是他為自己的傷害所能說的一切藉口。他如此以最惡劣的猜疑來庇護最惡劣的搶劫。但說「我們以為別人圖謀不軌」絕不能為我們做惡提供藉口。 2. 他試圖通過將他較小的女兒許配給參孫來安撫他,他認為參孫可能會接受這個更美的女兒,作為對他所受傷害的完全補償。看看那些不受上帝的敬畏和律法管轄的人,他們如何允許並給他們的家庭帶來混亂,這週將女兒嫁給這個人,下週又嫁給那個人,先給一個人一個女兒,然後又給另一個。參孫輕蔑地拒絕了他的提議;他知道更好的事,就是「不可娶妻,又娶她的姊妹」(利18:18)。

三、參孫為此侮辱向非利士人報仇。如果他在此只為自己辯護,他會挑戰他的情敵,並只懲罰他和他的岳父。但他將自己視為一個公眾人物,將這次冒犯視為對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冒犯,因為他們很可能因為他是以色列人而輕視他,並以此為樂,認為他們對一個以色列人施加了這樣的侮辱;因此他決心要加害非利士人,並且毫不懷疑他所受到的這種待遇會證明他的行為是正當的(3節):「這一次我加害非利士人,就比他們更有理了。」他已盡了本分,提出與妻子和好,但她使這事變得不可能,現在他們就不能責怪他表達他應有的憤怒了。 注:當分歧產生時,我們應當盡我們的本分去解決它們,那麼,無論其不良後果如何,我們都將是無可指責的。現在參孫向他們報仇的方式是放火燒他們的麥田,這將大大削弱和貧困這個國家(4-5節)。 1. 他這樣做的方法非常奇特。他將一百五十對狐狸尾巴對尾巴綁在一起,放進麥田裡;每對狐狸的尾巴之間都夾著一根火把,狐狸因受驚而跑進麥田尋求庇護,從而點燃了麥田;這樣火就會同時在許多地方爆發,因此無法撲滅,特別是如果這是在夜間進行的,這很可能是事實。他本可以僱人去做,但或許他找不到足夠勇敢的以色列人去做,而他自己一次只能在一個地方做,這無法達到他的目的。我們從未發現參孫在任何一次壯舉中利用任何僕人或士兵,因此,在這個計畫中,他選擇利用狐狸作為他的縱火犯。他們曾以詭計和惡意傷害參孫,現在參孫以狡猾的狐狸和惡毒的火把回報傷害。他利用這些卑微而弱小的動物,旨在輕蔑他所對抗的敵人。這個策略經常被引用,以表明教會的敵人,他們之間有不同的利益和目的,在其他事情上各行其是,卻常常聯合起來,用火把,用一些邪惡的計畫,來毀壞上帝的教會,特別是在其中點燃分裂的火焰。 2. 他因此對非利士人造成的損害非常巨大。那是在割麥子的時候(1節),所以麥稈乾燥,很快就燒毀了已割的禾捆,以及站立的麥子,和葡萄園、橄欖園。這是對美好受造物的浪費,但在其他敵對行為合法的情況下,毀壞糧草也被認為是正當的:如果他可以奪走他們的生命,他就可以奪走他們的生計。上帝在此是公義的:他們為大袞預備的五穀、新酒和油,作為獻給他的素祭,卻在當季被獻給上帝的公義作為燔祭。

四、非利士人對參孫背信棄義的妻子和她父親的暴行。他們得知是他們激怒參孫,對國家造成了這場災難,於是暴民襲擊了他們,用火燒了他們,或許是在他們自己的家中(6節)。他們不敢攻擊參孫本人,因此,他們將怒火發洩在那些他們不得不承認曾激怒參孫的人身上,這比他們自己原先的意圖更具正義性。他們沒有向參孫報仇,而是為他報仇,因為他出於對他們關係的尊重,不願親自報仇。 默想:看哪,報仇在乎上帝的手。那些行詭詐的人必被毀壞,並被詭詐對待;「耶和華藉著他所施行的審判,顯明自己」(詩58:10-11),特別是像這裡一樣,他利用他百姓的敵人作為工具,彼此報復他百姓的爭端。當一個野蠻的非利士人放火燒一個背信棄義的人時,義人可以「歡喜看見報仇」(詩58:10-11)。「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耀」(詩76:10)。非利士人曾威脅參孫的妻子,如果她不從他那裡套出謎底,他們就要「用火燒她和她父親的房屋」(士14:15)。她為了自救並取悅她的同胞,背叛了她的丈夫;結果如何呢?她所懼怕並試圖藉著犯罪來避免的事情,卻臨到了她;她和她父親的房屋被火燒了,而她曾試圖藉著傷害丈夫來取悅的同胞,卻將這災禍帶給了她。我們試圖藉著任何非法行為來逃避的災禍,往往會自食其果。那「這樣」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

五、參孫藉此機會對他們造成了更大的傷害,這傷害觸及他們的骨肉(7-8節)。「雖然你們對他們做了這事,並藉此表明你們若能,也會對我做什麼,但這並不能阻止我進一步騷擾你們。」或者,「雖然你們認為,藉著做這事,你們已經為我在你們中間所受的侮辱向我作了補償,但我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有以色列的事業要辯護,對於他們所受的傷害,我必向你們報仇,如果那時你們停止侮辱,我就會罷休,不再追求更多,只求以色列的解救。」於是,他「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股」,原文是「用大擊打」。我們認為他給他們的傷是致命的,因為臀部或大腿的傷往往如此,因此我們翻譯為「大肆殺戮」。有些人認為他只是使他們殘廢,使他們無法服役,就像馬被砍斷後腿筋一樣。這似乎是一個用來表達絕望攻擊的短語;他混戰中殺死他們,或擊潰他們的步兵和騎兵。他用他的臀部擊打他們的大腿,也就是說,他不是用手臂和手,而是用臀部和大腿的力量,因為他踢打他們,如此羞辱他們,「在怒中踐踏他們」,「在忿怒中踐踏他們」(賽63:3)。當他做完這些事後,他退到以坦磐石頂上的一個天然堡壘,在那裡等待,看非利士人是否會因他給他們的懲罰而馴服。

參孫被猶大人捆綁(主前1140年)

9 非利士人就上去,在猶大安營,散佈在利希。 10 猶大人問他們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回答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照他向我們所行的,向他行。」 11 於是猶大人三千人下到以坦磐石的頂上,對參孫說:「你不知道非利士人是轄制我們的嗎?你向我們做的是什麼事呢?」參孫對他們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向他們怎樣行。」 12 他們對參孫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要向我起誓,你們自己不殺害我。」 13 他們說:「我們必不殺害你,只是要將你緊緊捆綁,交在他們手中。」於是他們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磐石上帶下來。 14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就向他歡呼。耶和華的靈大大降在參孫身上,他臂上的繩子就像被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帶就從他手上脫落了。 15 他找到一塊驢腮骨,是新的,就伸手拾起來,用它擊殺了一千人。 16 參孫說:「用驢腮骨,堆積如山,用驢腮骨,我殺了一千人。」 17 參孫說完這話,就把腮骨從手中拋棄,那地就名叫拉麥利希。

一、參孫被非利士人猛烈追擊。他們集體出動,比參孫擊殺他們時的兵力更為強大;他們在猶大安營,散佈在鄉間,尋找他們聽說曾經過此地的參孫(9節)。當那些馴服於他們軛下的猶大人辯稱他們已繳納貢物,且他們支派中無人冒犯他們時,非利士人坦承這次入侵的目的只是為了抓捕參孫;他們「不與大小爭戰」,只與以色列的這位士師爭戰(10節),「照他向我們所行的,向他行」,也就是說,像他擊打我們的腿和股一樣,擊打他的腿和股——以眼還眼。這裡有一支軍隊被派去對付一個人,因為他自己就是一支軍隊。同樣,一大隊人馬被派去抓捕我們的主耶穌,那位蒙福的參孫,儘管當時他的時刻已到,十分之一的人就足夠了,如果他沒有順服,十倍的人也無濟於事。

二、參孫被猶大人卑鄙地出賣和交出(11節)。他們是猶大人嗎?這個英勇支派的墮落後裔!完全不配在他們的旗幟上扛著「猶大支派的獅子」。或許他們不喜歡參孫,因為他不是他們支派的人。出於對他們喪失的優先權的愚蠢偏愛,他們寧願被非利士人壓迫,也不願被一個但人拯救。教會的拯救常常因這種嫉妒和所謂的榮譽點而受阻。更可能是因為他們懼怕非利士人,並願意不惜一切代價讓他們離開他們的國家。如果他們的精神沒有因他們的罪和苦難而完全沮喪和破碎,如果他們沒有陷入沉睡,他們就會抓住這個好機會來擺脫非利士人的軛。如果他們還有一絲真誠和勇氣,有參孫這樣勇敢的人來領導他們,他們現在就會為恢復自由而奮力一搏;但那些在崇拜他們糞堆神(賽57:9)時將自己貶低到地獄的人,如此將自己貶低到塵埃中,順服他們侮辱性的壓迫者,這不足為奇。罪使人喪志,甚至使人愚昧,使他們看不見與他們平安有關的事。參孫可能進入那個國家的邊界,提供他的服務,以為他的弟兄必明白上帝是藉他的手搭救他們,就像摩西一樣(徒7:25)。但他們卻把他推開,並且非常不誠實地: 1. 責備他對非利士人所做的事,好像他對他們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那些為國家做了最大貢獻的人,常常得到這種忘恩負義的回報。我們的主耶穌也做了許多善事,卻因此幾乎被他們用石頭打死。 2. 他們懇求他允許他們捆綁他,將他交給非利士人。這些懦弱、忘恩負義的傢伙!喜歡他們的枷鎖,愛上奴役!猶太人就是這樣交出我們的救主,藉口是害怕羅馬人會來奪走他們的聖地和國家。他們以何等卑劣、奴性的精神爭辯:「你不知道非利士人是轄制我們的嗎?」這是誰的錯呢?他們知道非利士人無權轄制他們,如果他們沒有先「賣自己去行惡」,他們也不會被賣到他們手中。

三、參孫馴服地讓他的同胞捆綁,並將他交給他憤怒的敵人(12-13節)。他本可以輕易地擊退他們,守住他的磐石頂,對抗這三千人,他們中沒有一個人能或敢對他下手;但他卻耐心順服, 1. 為了樹立一個偉大溫順的榜樣,其中混合著巨大的力量和勇氣;作為一個能控制自己心靈的人,他知道如何屈服,也知道如何征服。 2. 為了藉著被交給非利士人,他能有機會在他們中間大肆殺戮。 3. 為了成為基督的預表,基督在顯明他能做什麼,擊倒那些來抓他的人之後,卻順服地被捆綁,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參孫為他對非利士人所做的事辯護:「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向他們怎樣行;這是一件必要的公義之事,他們不應向我報復,因為是他們先動手的。」他與猶大人立約,如果他將自己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就不應自己攻擊他,因為那樣他就會被迫攻擊他們,這是他非常不願意的。他們向他承諾(13節),然後他才投降。猶大人作為他的背叛者,實際上是他的謀殺者;他們自己不殺他,但他們做了更糟糕的事,他們將他交給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他們知道非利士人會做比殺他更糟糕的事,會虐待和折磨他致死。或許他們像有些人認為猶大出賣基督時所想的那樣,以為他會憑藉他的巨大力量從他們手中解救自己;但如果他解救了自己,那也不是他們的功勞,如果他們認為他會這樣做,他們自己也應該想到,如果他們忠於他並讓他作他們的領袖,他也能並會解救他們。那些為了取悅他們最惡劣的敵人而如此虐待他們最好的朋友的人,他們的苦難延長是理所當然的。除了那些如此對待我們蒙福的救主的人之外,從未有人如此愚昧。

四、參孫即使被交在非利士人手中,被兩條新繩子緊緊捆綁,也依然表現出色。非利士人將他抓到手後,就「向他歡呼」(14節),以此慶祝他們的成功,並侮辱他。如果上帝沒有比猶大人捆綁他更緊地捆綁他們的手,他們就會像他們的弓箭手射殺掃羅一樣,立即射殺他,而不是向他歡呼,給他時間自救。但他們的安逸和喜樂預示著他們的毀滅。當他們向他歡呼,認為他已束手就擒,確信一切都屬於他們時,耶和華的靈就「大大降在他身上」,賜予他超乎尋常的力量和決心。如此被激發, 1. 他立刻擺脫了束縛。兩條新繩子,在他第一次掙扎時就斷裂了,從他手上「融化」(原文如此),無疑令那些向他歡呼的人大為驚訝和恐懼,他們的歡呼聲也因此變成了尖叫。 默想:當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時,他的繩索就鬆開了。「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那些如此得自由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這預表了基督藉著聖潔之靈的能力復活。在其中,他解開了死亡的繩索,他的裹屍布,像拉撒路的裹屍布一樣,從他手上脫落,而無需解開,因為這位大能的救主不可能被它們捆綁;他如此戰勝了那些向他歡呼,以為已將他牢牢抓住的黑暗權勢。 2. 他在非利士人中大肆殺戮,他們都聚集在他周圍,想取笑他(15節)。看他裝備多麼簡陋:他沒有比驢腮骨更好的武器,然而他用它造成了多大的殺傷力!他從未放下它,直到用它在現場殺死了一千名非利士人;這樣,那應許就超額實現了:「你們一人能追趕千人」(書23:10)。腮骨不易握持,人們會認為它很容易從他手中奪走,而且他用它擊打幾下就可能將其擊碎,然而它卻一直堅固到最後。如果那是獅子的腮骨,特別是他自己殺死的獅子的腮骨,那可能會增強他的想像力,使他覺得自己更為可怕;但拿起那卑微動物的骨頭,卻是藉著「世上愚拙的」來行奇事,好叫「能力顯出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大衛的一位勇士一次殺了三百名非利士人,但那是「用槍」(代上11:11)。另一位殺了他們,直到手發酸,手黏在刀上(撒下23:10)。但他們都比不上參孫。對於耶和華的靈大大降在他身上的人,還有什麼是太難、太多的事呢!靠著上帝,我們必能勇敢。奇怪的是,猶大人此時沒有來幫助他:懦夫也會攻擊倒下的敵人。但他要成為那位「獨自踹酒榨」者的預表。

五、參孫慶祝自己的勝利,因為猶大人甚至不為他做這件事。他創作了一首短歌,自己唱著,因為以色列的眾女子沒有像後來迎接掃羅那樣來迎接他,唱著更有理由的歌:「參孫殺死千千。」這首歌的副歌是:「用驢腮骨,堆積如山,用驢腮骨,我殺了一千人」(16節)。希伯來文的同一個詞(*chamor*)既指「驢」也指「堆」,所以這是一個優美的雙關語,描繪了非利士人像驢一樣馴服地倒下。他還給那地方起了一個名字,以使非利士人的恥辱永垂不朽(17節)。「拉麥利希」,意為「腮骨之高舉」。然而他並沒有自誇地將腮骨帶在身邊炫耀,而是用完後就扔掉了。當時的遺物是如此不被重視。

參孫的口渴得到緩解(主前1140年)

18 參孫甚是口渴,就呼求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現在我卻要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嗎?」 19 上帝就使利希的窪地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就恢復了,重新得力。因此,那地名叫隱哈歌珥,直到今日,這井仍在利希。 20 參孫在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的日子,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一、參孫在完成這項偉大壯舉後的困境(18節):「他甚是口渴。」這是他經歷巨大熱量和辛勞的自然結果;他的熱心消耗了他,吞噬了他,使他忘記了自己,直到他稍作停頓,才發現自己因缺水而陷入絕境,幾乎要昏倒。或許其中有上帝特別的護理,就像整個事件一樣;上帝藉此使他免於因自己的巨大力量和成就而驕傲,讓他知道他不過是個人,也會遭遇人類常見的災難。約瑟夫說,這是為了懲罰他沒有在他勝利的紀念中提及上帝和他的手,而是將所有的榮耀歸於自己:「我殺了一千人」;現在他因口渴而瀕臨死亡,他清楚地意識到,若沒有上帝的右手和膀臂,他自己的手臂也無法拯救他。參孫曾大量飲用非利士人的血,但血永遠無法解任何人的渴。護理如此安排,他附近沒有水,而且他疲憊不堪,無法走遠去尋找;猶大人,人們會認為,在他凱旋歸來時,應該像麥基洗德迎接亞伯蘭一樣,帶著餅和酒來迎接他,以彌補他們對他造成的傷害;但他們對他們的拯救者如此漠不關心,以至於他幾乎因一杯水而喪命。那些做出最大貢獻的人,常常受到最大的輕視。基督在十字架上說:「我渴了。」

二、他在困境中向上帝禱告。那些忘記以讚美事奉上帝的人,或許會被迫以禱告事奉他。苦難常常被差遣來使忘恩負義的人歸向上帝。他在這禱告中向上帝懇求兩件事: 1. 他在最近的成功中經歷了上帝的能力和良善:「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他承認自己在所做的事上是上帝的僕人:「主啊,你難道不顧念你一個在你的事奉中耗盡自己的僕人嗎?我是你的,求你拯救我。」他稱他的勝利為「拯救」,一個「偉大」的拯救;因為如果上帝沒有幫助他,他不僅無法戰勝非利士人,反而會被他們吞噬。他承認這來自上帝,現在糾正了他之前過於將其歸於自己的錯誤;他以此來懇求他目前的困境。 注:過去經歷上帝的能力和良善,是禱告求更多恩典的絕佳理由。「主啊,你曾多次拯救,你難道不會繼續拯救嗎?」(林後1:10)「你已經開始了,你難道不會完成嗎?你已經做了更大的事,你難道不會做更小的事嗎?」(詩56:13) 2. 他現在暴露在敵人面前:「免得我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那樣他們就會歡呼,就會『在迦特傳揚,在亞實基倫的街市報告』;難道這不會損害上帝的榮耀,讓他的勇士如此輕易地成為未受割禮之人的獵物嗎?」最好的懇求是那些從上帝的榮耀出發的。

三、上帝及時地幫助了他。上帝聽了他的禱告,給他水,或是從骨頭裡,或是從地裡透過骨頭湧出(19節)。他曾用那塊骨頭作為事奉上帝的工具,上帝為了報答他,就使它成為他供應的工具。但我更傾向於我們邊註的讀法:「上帝使利希的窪地裂開」:這個行動的地點,因腮骨而得名「利希」;甚至在行動之前,我們就發現它被稱為利希(9, 14節)。在那裡,在那片田野、山丘、平原,或無論是什麼,被稱為利希的地方,上帝使一個泉源突然而及時地在他身旁湧出,水大量湧出,此後一直是一口井。他喝了這清澈的水,精神就恢復了。如果我們考慮到我們多麼離不開水,我們就會更感謝水的恩典。參孫得到幫助的例子應該鼓勵我們信靠上帝,並尋求他,因為他樂意時,他能「在淨光的高處開江河」(賽41:17-18)。

四、這事的紀念,在參孫給這新湧出的泉源起的名字中:「隱哈歌珥」,意為「呼求者的泉源」,藉此紀念他自己的困境,這困境使他呼求,以及上帝回應他呼求的恩惠。上帝為他的百姓開了許多安慰的泉源,這些泉源都可以恰當地稱為這個名字;它是「呼求者的泉源」。參孫曾給那地方起了一個名字,表示他偉大而勝利——「拉麥利希」,意為「腮骨之高舉」;但這裡他給它起了另一個名字,表示他貧困和依賴。

五、參孫在這些成就之後繼續治理(20節)。最終,以色列順服了他們曾背叛的人。現在毫無疑問,上帝與他同在,因此從此以後,他們都承認他,並將他視為他們的士師,受他引導。「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暗示了以色列的低落狀況,因為他們的政府是以「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的日子」來計算的;然而,對以色列來說,這是一個恩典,儘管他們受到外敵的壓迫,但他們有一位士師維持秩序,使他們免於自相殘殺。他的治理持續了二十年,按照士師行政的慣例;但關於具體細節,我們沒有記載,除了本章記載他治理的開始和下一章記載他治理的結束。

第16章_1

士師記 第十六章

我們之前曾觀察到,參孫(Samson)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小太陽」(sol parvus)。我們看見這顆太陽升起時光芒萬丈,早晨的光線強烈而清晰;而且,由於沒有任何相反的跡象,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在作以色列士師的二十年間,白天的光輝也同樣燦爛。然而,本章悲傷的故事卻描述了他的黃昏,這並未能為他的白晝增添光彩。這顆小太陽在烏雲下西沉,但在沉落之際,卻射出了一道如此強烈而榮耀的光芒,使他即使在那時也成為基督的預表,藉著死亡得勝。

本章記載: 一、參孫因與一個妓女親近而身陷險境,幾乎無法脫身(第1-3節)。 二、參孫因與另一個妓女大利拉親近而徹底毀滅。請注意: 1. 他如何被自己的情慾出賣給她(第4節)。 2. 他如何被她出賣給他的死敵非利士人,他們: (1) 藉著她,最終從他口中得知他巨大力量的秘密(第5-17節)。 (2) 隨後剪去他頭上拿細耳人的冠冕,奪走了他的力量(第18-20節)。 (3) 接著抓住他,弄瞎他的眼睛,囚禁他,虐待他,並在一個盛大的節日中將他當作表演(第21-25節)。 3. 最後,他藉著推倒殿堂,與他們同歸於盡,為自己報了仇(第26-31節)。

參孫從迦薩逃脫 (約公元前1120年)

1 參孫往迦薩去,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進去與她同寢。 2 有人告訴迦薩人說:「參孫到這裡來了。」他們就圍困他,整夜在城門口埋伏,整夜靜默,說:「等到天亮,我們就殺他。」 3 參孫睡到半夜,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併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去了。

這裡有: 1. 參孫的罪(第1節)。 他在年輕時娶非利士女子為妻,在某種程度上尚可原諒;但與一個偶然在他們中間看見的妓女結合,卻是對他作為以色列人、作為拿細耳人榮譽的褻瀆,我們讀到這裡不禁感到羞愧。不要在迦特傳揚這事!這種卑劣的污穢使這位拿細耳人優雅的面容「比煤炭更黑」(哀4:7-8)。我們沒有發現參孫在迦薩有任何正當事務;如果他去那裡是為了尋找妓女,這會讓人願意希望,儘管其他方面情況很糟,但以色列的女子中沒有妓女。有些人認為他去那裡是為了觀察非利士人的動態,以便找到對付他們的機會;如果是這樣,他卻忘記了自己的本務,疏忽了它,因此落入這個陷阱。他的罪始於他的眼睛,他本應與眼睛立約;他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的裝束」,情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他「進去與她同寢」。

2. 參孫的危險。 有人將參孫在城裡的消息傳給迦薩的官長,或許是那背信棄義的妓女自己傳的(第2節)。他可能喬裝打扮,或在黃昏時分進入一家客棧或公共場所,而這家客棧恰好由這妓女經營。於是城門緊閉,設下守衛,一切保持安靜,以免參孫察覺到危險。現在他們以為他已身陷囹圄,並確信第二天早上就能殺死他。哦,願所有沉溺於醉酒、不潔或任何肉體情慾的人,都能看見自己被屬靈的仇敵如此包圍、埋伏、標記為毀滅的對象!他們睡得越沉,越是安逸,他們的危險就越大。

3. 參孫的逃脫(第3節)。 他在半夜起來,或許是被夢境驚醒,在床上沉睡時(約伯記33:15),被他的守護天使,或者更確切地說,被他自己的良心所喚醒。我們希望,他起來時帶著對自己正在犯的罪和因這罪而對自己的悔恨厭惡,並帶著不再重蹈覆轍的虔誠決心——他是在意識到自己所處的危險中起來的,他就像一個睡在桅杆頂上的人——他帶著這樣的想法起來:「這是一個拿細耳人可以睡的床嗎?永生神的殿豈能如此被玷污?我在這罪惡之下能安全嗎?」他躺下時沒有這些警醒是糟糕的;但如果他繼續躺著,那會更糟。他立刻走向城門,可能發現守衛睡著了,否則他會讓他們永遠沉睡。他沒有停留下來破門而入,而是拔起門柱,將門、門閂和所有東西一併帶走,這些都非常巨大、堅固,重量驚人,但他卻將它們扛在背上,走了好幾英里,一直「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以示對他們試圖用門閂將他困住的蔑視。他這樣做是為了讓非利士人更加懼怕他,讓他的百姓更加接納他,以此證明神賜予他的巨大力量,並預表基督戰勝死亡和墳墓。他不僅從墳墓門口滾開了石頭,自己走了出來,而且將墳墓的門和門閂一併帶走,從此將它留給所有屬他的人,作為一個敞開的監獄;它不能,也無法永遠拘禁他們。哦,死亡!你的毒鉤在哪裡?你的門在哪裡?感謝那不僅為自己贏得勝利,也賜給我們勝利的!

大利拉的背叛 (約公元前1120年)

4 後來,參孫在梭烈谷愛上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 5 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到那婦人那裡,對她說:「引誘他,看看他巨大的力量到底在哪裡,我們用什麼方法可以制服他,捆綁他,使他受苦;我們每人給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 6 大利拉對參孫說:「請你告訴我,你巨大的力量到底在哪裡,你用什麼可以被捆綁,使你受苦?」 7 參孫對她說:「如果他們用七條未乾的青繩捆綁我,我就會軟弱,像普通人一樣。」 8 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給她帶來七條未乾的青繩,她就用這些捆綁他。 9 那時,有埋伏的人藏在屋裡。她對他說:「參孫,非利士人來抓你了!」他卻將繩子掙斷,如同火燒的麻線斷了一樣。這樣,他的力量仍未被識破。 10 大利拉對參孫說:「看哪,你戲弄我,對我說謊。現在請你告訴我,你用什麼可以被捆綁?」 11 他對她說:「如果他們用從未用過的新繩子緊緊捆綁我,我就會軟弱,像普通人一樣。」 12 大利拉就拿新繩子捆綁他,對他說:「參孫,非利士人來抓你了!」有埋伏的人藏在屋裡。他卻將繩子從手臂上掙斷,如同線一樣。 13 大利拉對參孫說:「到現在你還戲弄我,對我說謊。告訴我你用什麼可以被捆綁?」他對她說:「如果你將我頭上的七條髮辮與織布機的緯線織在一起。」 14 她就用織布機的木釘將它固定,對他說:「參孫,非利士人來抓你了!」他從睡夢中醒來,將織布機的木釘和緯線一併帶走了。 15 她對他說:「你怎麼能說你愛我,你的心卻不與我同在呢?你已經戲弄我三次了,還沒有告訴我你巨大的力量到底在哪裡。」 16 她天天用話語催逼他,強求他,以致他心裡煩悶得要死。 17 他就把心裡一切的實情都告訴了她,說:「從我出母胎,就作拿細耳人歸神,從來沒有剃頭刀剃過我的頭;如果我的頭髮被剃掉,我的力量就會離開我,我就會軟弱,像普通人一樣。」

被火燒過的孩子會害怕火;然而參孫,他擁有超乎常人的力量,在這方面卻不及一個孩子的智慧;因為儘管他曾不止一次因愛慕女人和情慾而陷入極大的禍患和危險,但他卻不肯吸取教訓,再次落入同樣的陷阱,這第三次讓他付出了全部代價。所羅門似乎特別指涉參孫的這個故事,當他在告誡人遠離不潔時,如此描述淫婦(箴言7:26):「她使許多人跌倒受傷,甚至許多壯士都被她殺害」;又說(箴言6:26):「淫婦會獵取寶貴的生命」。

這個導致參孫毀滅的惡婦,這裡名叫大利拉(Delilah),一個臭名昭著的名字,恰當地用來形容那些藉著奉承或謊言,給那些假裝親近的人帶來禍患和毀滅的人或事。

這裡請注意: 一、參孫對大利拉的感情:他愛她(第4節)。 有些人認為她是他的妻子,但如果是這樣,他會把她帶回家;另一些人認為他追求她,想娶她為妻;但有太多理由懷疑他對她懷有罪惡的感情,並且與她過著不潔的生活。她是以色列人還是非利士人並不確定。如果她是以色列人(這不太可能),她卻有著非利士人的心。

二、非利士人的首領如何與她合作,以背叛參孫(第5節)。 1. 他們告訴她,他們的目的只是要「使他受辱,或使他受苦」;他們會承諾不傷害他,只是要使他無法傷害他們。而且,他們似乎對這個承諾如此認真,以至於即使他完全任憑他們擺佈,他們也不殺他,甚至當剃刀可以更快更容易地割斷他的喉嚨時,他們也沒有這樣做。 2. 為此,他們希望知道「他巨大的力量到底在哪裡,以及用什麼方法可以捆綁他」。或許他們想像他身上帶有某種咒語或符咒,藉著它的力量他能做這些大事,並且確信如果他們能從他那裡得到這個,他就會變得容易控制;因此,他們以前有足夠的理由知道他的弱點在哪裡,希望藉著「用他的母牛耕地」再次解開他的謎團。他們讓大利拉從他口中套出這個秘密,告訴她這對他們來說是多麼大的幫助,或許還向她保證這不會對他或她造成任何真正的傷害。 3. 為此,他們出價很高,承諾每人給她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總共五千五百舍客勒。這麼多舍客勒總計超過一千英鎊;她就是被這筆錢收買,背叛了她假裝愛的人。看哪,貪愛錢財是萬惡之根。我們蒙福的救主就是這樣被一個他稱為「朋友」的人,甚至是用親吻出賣的,為了不義之財。那些像大利拉一樣不貞潔的人,不義也是不足為奇的;那些在一個方面失去誠實的人,也會在另一個方面失去誠實。

三、他如何一次又一次地敷衍她,並保守自己的秘密很長一段時間。 她問他「他巨大的力量到底在哪裡」,以及他是否可能被捆綁和受苦(第6節),假裝她只是希望他能滿足她對那件事的好奇心,並且她認為他不可能被捆綁,除非是被她的魅力所捆綁。 1. 當她極力催逼他時,他告訴她: (1) 他可以用「七條未乾的青繩」捆綁(第7節)。實驗進行了(第8節),但沒有成功:他「將繩子掙斷,如同火燒的麻線斷了一樣」(第9節)。 (2) 當她仍然繼續催逼時(第10節),他告訴她,用兩條從未用過的新繩子可以將他捆綁得如此緊密,以至於他會像普通人一樣容易對付(第11節)。這個實驗也進行了,但失敗了:「新繩子」從他手臂上掙斷,「如同線一樣」(第12節)。 (3) 當她仍然催逼他透露秘密,並責備他如此長時間地戲弄她是不友善時,他才告訴她,將他頭上的七條髮辮與織布機的緯線織在一起會使他發生很大的變化(第13節)。這比他之前說的任何話都更接近實情,但仍然沒有成功:他的力量似乎很大程度上在他的頭髮上,當他試驗這個時,純粹憑藉他頭髮的力量,他將「織布機的木釘」和「緯線」一併帶走了。

2. 在進行所有這些實驗時,很難說參孫的軟弱和大利拉的邪惡哪一個表現得更多。 (1) 還有什麼比她對他無休止、不合理的催逼更邪惡的呢?她催逼他透露一個秘密,她知道如果這個秘密被藏在除了他自己胸膛之外的任何地方,都會危及他的生命。還有什麼比這更卑鄙、更不真誠、更虛偽、更背信棄義的呢?她將他的頭放在她的膝上,假裝愛他,同時卻打算將他出賣給那些恨他入骨的人。 (2) 還有什麼比他繼續與一個他清楚地看到正企圖傷害他的人談判更軟弱的呢?他竟然如此長時間地聽從這樣一個厚顏無恥的要求,讓她知道如何傷害他——當他察覺到屋裡有埋伏的人,並且他們準備好如果能抓住他就會動手時,他卻沒有立刻離開屋子,並決心不再踏入一步——不,他竟然再次將頭放在那個膝上,而他曾多次被「參孫,非利士人來抓你了!」的警報驚醒?人們很難想像一個人會像參孫現在這樣完全被迷惑,毫無思慮;但淫亂是「奪去人心」的事情之一。很難說參孫允許她多次嘗試是否能削弱和折磨他,他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些人認為他自己並不確定他的力量在哪裡,但看來他確實知道,因為當他告訴她真正會使他失去能力的事情時,經文說:「他把心裡一切的實情都告訴了她。」看來他打算戲弄她,試圖用玩笑來敷衍過去,並挫敗「埋伏的人」,讓他們出醜;但他沒有在察覺到自己無法堅守陣地時立刻離開,這是非常不明智的。

四、他最終透露了這個大秘密;如果這個透露對他來說是致命的,他必須怪自己,因為他沒有能力向一個明顯尋求他毀滅的人保守自己的秘密。 網羅在任何鳥兒眼前張開,都是徒然的,但網羅卻在參孫眼前張開,他卻被捕獲了。如果他在非利士人弄瞎他的眼睛之前沒有瞎眼,他本可以看見自己被出賣了。大利拉(Delilah)的意思是「消耗者」;她對他來說就是如此。

請注意: 1. 她如何煩擾他,告訴他她不相信他愛她,除非他在這件事上滿足她(第15節): 「你怎麼能說你愛我,你的心卻不與我同在呢?」也就是說,「當你不能將你心中的秘密託付給我時?」熱戀中的人無法忍受他們的愛被質疑;他們寧願做任何事也不願他們的真誠受到懷疑。因此,大利拉在這裡抓住了這個愚蠢的傻瓜(請原諒我這樣稱呼他)的弱點。這種質問確實基於一個偉大的真理,那就是只有那些擁有我們心的人,而不是那些說好話或祝願我們好的人,才擁有我們的愛。那是沒有虛偽的愛;但如果我們的心不與那些我們說愛的人同在,那就是極度的虛偽和奉承。如果我們的心不與我們的弟兄(我們所見的)或神(我們未見的)同在,我們怎能說我們愛他們呢?她連續多日用她的催逼使他煩惱,以致他與她在一起的生活毫無樂趣(第16節);那麼他為什麼不離開她呢?那是因為他被一種錯誤地稱為愛,但實際上是情慾的力量所俘虜。這使他著迷,完全陶醉,並藉著它的力量,請看:

2. 她如何征服了他(第17節): 他「把心裡一切的實情都告訴了她」。神任憑他自己做這件愚蠢的事,以懲罰他沉溺於不潔的情慾。預言他誕生的天使沒有提到他巨大的力量,只說他將是拿細耳人,特別是「剃頭刀不可剃他的頭」(士師記13:5)。他歸神為聖是他的力量,因為他要「照著那在他裡面大能運行的榮耀能力得著加強」(歌羅西書1:11, 29),使他的力量,是藉著應許而非本性,成為信徒屬靈力量的預表和象徵。因此,他歸神為聖的標誌就是他力量的保證;如果他失去前者,他知道他就會喪失後者。「如果我的頭髮被剃掉,我就不再是拿細耳人,那麼我的力量就會失去。」將他身體的力量如此依賴於他的頭髮,而頭髮在自然上對力量沒有任何影響,這教導我們尊崇神的設立,並期望神的恩惠及其持續,只在於使用那些他指定我們親近他的恩典工具,即聖經、聖禮和禱告。這些寶藏就裝在這些瓦器裡。

參孫被出賣 (約公元前1120年)

18 大利拉見他把心裡一切的實情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去請非利士人的首領,說:「你們這次上來吧,因為他已經把心裡一切的實情都告訴我了。」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到她那裡,手裡帶著銀子。 19 大利拉使他睡在自己的膝上,又叫了一個人來,剃去他頭上的七條髮辮。她就開始折磨他,他的力量就離開他了。 20 她說:「參孫,非利士人來抓你了!」他從睡夢中醒來,說:「我要像以前一樣出去,抖一抖。」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21 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鏈捆綁他,他就在監獄裡推磨。

我們在這裡看到參孫因背叛自己的力量而導致的致命後果;他很快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妓女是深坑;被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參孫就沉入那個坑裡。

請注意: 1. 大利拉如何小心翼翼地確保自己得到錢。 她現在從參孫說話的方式中察覺到他「把心裡一切的實情都告訴了她」,於是她派人去請那些僱她做這卑鄙之事的非利士人首領;但他們必須「手裡帶著銀子」來(第18節)。不義之財就這樣在參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拿出來了。看到當時世界上最勇敢的人之一,像「待宰的羊」一樣被買賣,這會讓人心痛;這個例子如何玷污了人類所有的榮耀,並禁止壯士誇耀自己的力量!

2. 她如何按照約定將他交給他們。 世界上許多人會為了大利拉所得到的百分之一的錢,出賣他們假裝最尊敬的人。因此,不要信賴朋友,不要信任嚮導。看她採取了多麼陰險的方法(第19節):她「使他睡在自己的膝上」。約瑟夫說,她給他喝了一些使人醉酒的飲料,讓他睡著了。我們不知道她可能偷偷在他的杯中放了什麼麻醉劑,但我們不能假設他明知故犯地喝了酒或烈酒,因為那樣會像剪掉頭髮一樣,使他喪失拿細耳人的資格。她假裝最大的善意,即使她設計了最大的惡意,如果她沒有讓他睡著,她也無法達成目的。看安逸的致命後果。撒旦藉著使人沉睡來毀滅人,奉承他們,讓他們對自己的安全產生良好的看法,從而使他們什麼都不在意,什麼都不害怕,然後他奪走他們的力量和榮譽,隨心所欲地將他們擄去。當我們睡覺時,我們的屬靈仇敵卻沒有。當他睡著時,她已經準備好一個人來剪掉他的頭髮,那人剪得如此安靜、如此迅速,以至於沒有把他吵醒,但顯然折磨了他;即使在睡夢中,他的精神也明顯地沉淪了。我想我們可以假設,如果這個惡劣的行為是在他睡夢中,由某個懷恨在心的人所為,而他自己沒有像這裡一樣參與其中,那麼這就不會對他產生如此奇怪的影響;但正是他自己的邪惡糾正了他。那是他的罪孽,否則就不會是他的不幸。

3. 他自己對此毫不在意(第20節)。 他醒來後不可能不發現頭髮不見了,但他卻說:「我要像以前一樣抖一抖」,意思是「像以前睡醒後一樣」,或者「像以前非利士人來抓我時一樣,為了與他們抗衡」。或許他以為剪了頭髮後,抖起來會更輕鬆,頭也會感覺更輕,卻沒想到罪惡的重擔比頭髮的重擔重得多。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很快就發現自己有些變化,但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他沒有考慮到這就是變化的原因。請注意,許多人失去了神恩惠的同在卻沒有察覺;他們激怒了神,使神離開他們,但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損失,也從未抱怨過。他們的靈魂萎靡不振,變得軟弱,他們的恩賜枯萎,一切都與他們作對;然而他們卻沒有將此歸因於正確的原因:他們沒有意識到「神已經離開他們了」,也沒有任何心思去與神和好或恢復神的恩惠。當神離開時,我們就不能像以前一樣了。

4. 非利士人很快就利用了對付他的優勢(第21節)。 當神離開參孫時,非利士人就抓住了他。那些將自己置於神護理之外的人,很容易成為敵人的獵物。如果我們沉睡在情慾的懷抱中,我們就一定會在非利士人的手中醒來。他們可能曾向大利拉承諾不殺他,但他們採取了有效的方法使他失去能力。當他們將他抓在手中,發現可以控制他時,他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剜了他的眼睛」,阿拉伯語譯本說是用火燒他的眼睛。他們認為他的眼睛永遠不會再長出來,而他的頭髮或許會,而且最強壯的手臂如果沒有眼睛引導也做不了什麼,因此,如果他們現在弄瞎他,他們就永遠弄瞎他。他的眼睛是罪惡的入口:他在迦薩看見妓女,就進去與她同寢(第1節),現在他的懲罰就從那裡開始。現在非利士人弄瞎了他的眼睛,他有時間回想他自己的情慾是如何弄瞎他的。保護眼睛最好的方法就是轉離虛妄。他們將他帶到迦薩,好讓他「在那裡顯出軟弱,而他最近在那裡曾展現出如此巨大的力量」(第3節),並成為那些曾懼怕他的人的笑柄。他們「用銅鏈捆綁他」,而他之前曾被自己罪孽的繩索捆綁,他就在「監獄裡推磨」,在他們的勞改所裡工作,或許是為了他們的利益,或許是為了懲罰他,或者兩者兼有。魔鬼對罪人也是如此,「蒙蔽那些不信之人的心」,從而奴役他們,並將他們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利益之中。可憐的參孫,你何等墮落!你的榮譽何等被踐踏在塵土中!以色列的榮耀和防禦者如何淪為非利士人的苦役和勝利品!冠冕從他頭上掉落;他有禍了,因為他犯了罪。願所有人都以他的墮落為鑑,小心謹慎地保守自己的純潔,並警惕一切肉體的情慾;因為當我們作為屬靈拿細耳人歸神的聖約被褻瀆時,我們所有的榮耀都已逝去,我們的防禦也已離開我們。

參孫之死;參孫在死亡中的勝利 (約公元前1120年)

22 然而,他被剃頭之後,頭髮又開始生長了。 23 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向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並且歡樂,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神已將我們的仇敵參孫交在我們手中了。」 24 眾人看見參孫,就讚美他們的神,說:「我們的神已將我們的仇敵,毀壞我們國家,殺害我們許多人的,交在我們手中了。」 25 他們心中歡暢的時候,就說:「叫參孫來,為我們耍戲。」於是他們從監獄裡叫出參孫,他就在他們面前耍戲。他們將他安置在兩柱子中間。 26 參孫對拉著他手的童子說:「請你讓我摸摸支撐這房屋的柱子,好讓我靠著它們。」 27 那房屋裡擠滿了男人和女人;非利士人的眾首領都在那裡;屋頂上約有三千男人和女人,觀看參孫耍戲。 28 參孫呼求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求你這次再賜我力量,神啊,讓我為我的兩隻眼睛,向非利士人報一次仇。」 29 參孫就用右手和左手抓住支撐房屋的兩根中間柱子,靠在上面。 30 參孫說:「讓我與非利士人同死吧!」他就盡力彎腰,房屋就倒塌在首領和所有在裡面的人身上。這樣,他死時所殺的人,比他活著時所殺的還多。 31 他的弟兄和他父親的全家都下來,將他抬上去,葬在他父親瑪挪亞的墳墓裡,在瑣拉和以實陶之間。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儘管參孫生命的最後階段並不光彩,人們會希望有一層面紗遮蓋它,但這裡對他死亡的記載或許可以減輕,儘管不能完全抹去,他所受的羞辱;因為他的死是榮耀的。毫無疑問,他為自己的罪,為他因此給神帶來的羞辱,以及他喪失了神賜予他的榮譽而深感悔改;因為神與他和好,這從以下幾點可以看出:

1. 他拿細耳人標誌的恢復(第22節): 「他的頭髮又開始生長了,像他被剃頭時一樣」,也就是說,像他被剪掉時一樣濃密和長。很可能非利士人對大袞的普遍感恩節沒有拖延太久,在此之前參孫的頭髮已經長出來了,這以及經文特別提及此事,似乎表明這是非同尋常的,旨在特別表明神在他悔改後對他的恩惠回歸。因為他頭髮的生長既不是他力量恢復的原因,也不是其標誌,除非它是他歸神為聖的標誌,並且表明神在他中斷之後再次接納他為拿細耳人,而無需執行為恢復墮落的拿細耳人所規定的儀式,這些儀式他現在沒有機會執行(民數記6:9)。奇怪的是,控制他的非利士人並沒有對他頭髮再次生長感到警惕,也沒有剪掉它;但或許他們願意他的巨大力量恢復,以便從他身上得到更多的工作,而且既然他瞎了眼,他們就不再害怕他會造成任何傷害。

2. 神如何使用他來毀滅他百姓的敵人,而且是在最能彰顯神榮耀的時候,而不是直接為了以色列的防禦和拯救。

請注意: 一、非利士人如何傲慢地侮辱以色列的神。 1. 他們向他們的對手大袞獻祭。 他們稱這個大袞為他們的「神」,一個他們自己製造的神,由一個上半身像人、下半身像魚的偶像代表,純粹是想像的產物;然而它卻被他們用來與又真又活的神對抗。他們將他們的成功歸因於這個虛假的神(第23、24節):「我們的神已將我們的仇敵參孫,毀壞我們國家的人,交在我們手中了。」他們如此夢想,儘管他既不能行善也不能作惡。他們知道大利拉背叛了他,他們也為此付了錢,但他們卻將其歸因於他們的神,並因此堅信他的能力可以保護他們。所有民族都會這樣奉他們神的名而行:他們會將他們的成就歸功於他們的神;我們豈不更應將這份敬意獻給我們的神,他的國度統治萬有嗎?然而,考慮到他們用來將參孫抓在手中的邪惡手段,必須承認只有像大袞這樣的糞堆神才配成為這種惡行的庇護者。在為這次戰勝一個人而舉行的普遍感恩節上,獻上了祭物,唱起了讚美詩;有巨大的歡樂表達,所有這些都是為了榮耀大袞。我們更有理由將我們所有成功的讚美歸於我們的神。感謝那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得勝的!

2. 他們戲弄神的勇士參孫,以此侮辱神自己。 當他們因酒而歡樂時,為了讓他們更歡樂,必須叫參孫來為他們耍戲(第25、27節),也就是說,讓他們戲弄。他們向他們的神獻祭,並在祭物上吃喝,然後起來玩耍,這是偶像崇拜者的習俗(哥林多前書10:7),而參孫必須成為戲中的傻瓜。他們看著他因失明而跌跌撞撞、笨手笨腳,就彼此嘲笑。很可能他們「擊打以色列士師的臉頰」(彌迦書5:1),並說:「預言是誰擊打你。」這是一種野蠻的行為,如此踐踏一個身處苦難的人,而不久前他們還會因看見他而顫抖。

第16章_2

這使參孫陷入極度悲慘之中,他們的嘲諷如刀刺入他的骨頭,他們說:「你的神在哪裡?」對於如此偉大的心靈而言,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痛苦的了;然而,他既是個悔改者,他的敬虔憂傷使他保持忍耐,他接受這份侮辱,視為他罪孽的懲罰。無論非利士人多麼不義,他都不能不承認上帝是公義的。他曾沉溺於自己的欺騙和那些欺騙他的人之中,非利士人被釋放出來戲弄他,這是理所當然的。不潔是使人卑賤的罪,使人遭受輕蔑。「因婦人而心受迷惑的,必受創傷和羞辱,他的羞辱永不得塗抹。」那些被自己的私慾蒙蔽和捆綁的人,將永遠承受羞恥和輕蔑。那欺騙他們的魔鬼將會嘲弄他們。

二、以色列的上帝如何藉著參孫的手,將突如其來的毀滅降在他們身上,這是何等公義。成千上萬的非利士人聚集在一起,參加他們領主們在這一天舉行的獻祭和歡慶,並觀看這場喜劇;然而,這對他們來說卻是一場致命的悲劇,因為他們全都喪命,被埋在房屋的廢墟中:這究竟是神廟還是劇場,抑或是為此目的臨時搭建的簡陋建築,已無從考證。請注意:

1. 誰被毀滅了:所有「非利士人的領主」(v. 27),他們曾用賄賂收買大利拉,使她出賣參孫。邪惡追逐這些罪人。許多百姓也同樣被毀滅,人數達三千,其中有許多婦女,其中之一很可能就是v. 1所提到的迦薩妓女。參孫曾被非利士婦女引誘犯罪,現在她們中間發生了大屠殺,正如摩西奉命在米甸婦女中間所行的,因為是她們「在毗珥的事上,使以色列人得罪了耶和華」(Num. xxxi. 16)。

2. 他們何時被毀滅。(1) 當他們歡樂、安逸、興高采烈,絲毫沒有意識到任何危險時。當他們看見參孫抓住柱子時,我們可以想像,他的舉動對他們來說是個笑話,他們也以此取樂:「這個軟弱的猶太人能做什麼呢?」罪人何等迅速地在一瞬間被毀滅!他們因驕傲和歡樂而被高舉,以便他們的跌落更加可怕。我們絕不要羨慕惡人的歡樂,而應從這個例子推斷,他們的勝利是短暫的,他們的喜樂只是一時的。(2) 當他們讚美他們的神大袞,將唯獨歸於上帝的榮耀歸給它時,這無異於對萬王之王、他的王冠和尊嚴的叛逆。因此,這些叛徒的血與他們的祭物混雜在一起,是理所當然的。伯沙撒在讚美他所造的神時被剪除(Dan. v. 4)。(3) 當他們戲弄一個以色列人、一個拿細耳人,並侮辱他,迫害這個被上帝擊打的人時。沒有什麼比嘲弄和虐待上帝的僕人更能迅速填滿任何個人或民族的罪惡之量了,即使他們是因自己的愚蠢而淪落。那些戲弄好人的人,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也不知道他們在冒犯誰。

3. 他們如何被毀滅。參孫將房屋拉倒在他們身上,上帝無疑將此意念放在他心中,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要如此為上帝、以色列和自己報仇。(1) 他藉著禱告獲得了力量來做這事(v. 28)。他因罪而失去的力量,他像一個真正的悔改者一樣,藉著禱告恢復了;正如大衛,當他激怒恩惠的聖靈離開時,他禱告說(Ps. li. 12):「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的喜樂,並用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們可以想像這只是一個默禱,他的聲音沒有被聽到(因為這是在非利士人喧鬧嘈雜的人群中進行的);但是,雖然他的聲音沒有被人聽到,他的禱告卻被上帝聽到並蒙恩惠地應允了,雖然他沒有活著親自講述他的禱告,像尼希米那樣,但上帝不僅在天上悅納了它,而且藉著向受默示的作者啟示它,安排將它記錄在他的教會中。他向上帝禱告,求上帝記念他,並「這一次」加添他的力量,藉此承認他之前所擁有的力量是來自上帝,並懇求上帝再賜予他一次力量,給他們致命一擊。這並非出於激情或個人復仇的原則,而是出於對上帝和以色列榮耀的聖潔熱心,他渴望做這事,這從上帝悅納並應允他的禱告中顯而易見。參孫在禱告中死去,我們蒙福的救主也是如此;但參孫禱告求復仇,基督禱告求赦免。(2) 他藉著倚靠兩根作為建築主要支撐的柱子,獲得了這樣做的機會,這兩根柱子似乎靠得很近,他可以同時抓住它們(v. 26, 29)。他抓住它們,用盡全力將它們推倒,大聲喊著:「讓我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v. 30)。Animamque in vulnere ponit——在造成傷口時他死去。屋頂上大量的人群向下俯視觀看這場戲,我們可以想像,這也促成了房屋的倒塌。一個遠超其設計承載能力的重量,或許會自行坍塌,至少這使得倒塌對裡面的人來說更加致命:事實上,無論是屋頂上的人還是屋內的人,很少有人能倖免於窒息或被壓死。這並非藉著參孫的任何自然力量,而是藉著上帝的全能,這在我們眼中不僅奇妙,更是神蹟。現在,在這件事上,[1] 非利士人受到了極大的羞辱。他們所有的領主和顯貴都被殺了,還有大量的百姓,這是在他們勝利的歡慶之中發生的;大袞的神廟(許多人認為那座房屋就是)被拉倒了,大袞也被埋在其中。這將大大遏制倖存者的傲慢,如果以色列人當時還有足夠的理智和勇氣來利用這個時機,他們現在就可以擺脫非利士人的軛了。[2] 參孫完全可以被證明無罪,不構成任何有罪的謀殺,無論是自殺還是殺害非利士人。他是一個公眾人物,是非利士人的公開敵人,因此他可以利用一切優勢對付他們。他們當時正以最野蠻的方式向他開戰;所有在場的人都是幫兇,與他一同死去是理所當然的。他也不是felo de se,或自殺者;因為他所瞄準的並非自己的生命,儘管他有充分的理由厭倦它,而是以色列敵人的生命,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勇敢地獻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以性命為念,只求跑完他的路程」並帶著榮譽。[3] 上帝在赦免參孫的重大過犯上得到了極大的榮耀,這就是一個證據。有人說,君王給予一個被定罪者委任狀,就等於赦免。然而,「雖然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也報應他們的惡行」(Ps. xcix. 8),藉著讓他的勇士在鎖鏈中死去,警告所有人要提防那些與靈魂爭戰的私慾。無論如何,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希望,儘管參孫與非利士人一同死去,但他並沒有與他們一同承受永恆的份。主認識那些屬他的人。[4] 基督被清楚地預表了。他推翻了魔鬼的國度,正如參孫推倒了大袞的神廟;當他死去時,他對黑暗權勢取得了最輝煌的勝利。那時,當他的手臂像參孫伸向兩根柱子一樣伸展在十字架上時,他對地獄之門造成了致命的搖撼,並「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Heb. ii. 14, 15),在這方面他超越了參孫,因為他不僅與非利士人一同死去,而且復活戰勝了他們。最後,參孫的故事以以下兩點作結:1. 關於他的安葬。他的親屬被他死時所伴隨的榮耀所激勵,前來在死者中找到他的屍體,將他榮譽地帶回自己的家鄉,安葬在他祖先的墳墓裡,非利士人因極度恐慌而不敢阻撓。2. 重複我們之前關於他統治持續時間的記載:「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如果他們不像他那樣勇敢大膽,而是卑微懦弱,他就會讓他們擺脫非利士人的軛。如果他們願意讓上帝和他們的士師使他們如此,他們本可以安逸、安全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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