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第一章
本章詳細記載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各支派在征服迦南地方面所取得的進展。約書亞(如我們所說)已為這項偉大工程奠定基礎,使其處於一個有利的態勢,若非他們自身有所虧缺,本可輕易在適當時候完成。本章將告訴我們他們為此做了什麼,以及他們在哪方面有所不足。
一、猶大和西緬聯合支派表現英勇。 1. 神指定猶大首先行動(第1-2節)。 2. 猶大邀請西緬與他一同作戰(第3節)。 3. 他們在對比色(第4-7節)、耶路撒冷(第8節)、希伯崙和底璧(第9-15節)、何珥瑪、迦薩及其他地方的戰役中取得成功(第17-19節)。 4. 然而,在面對有鐵車的地方,他們卻心生畏懼(第19節)。 5. 提到基尼人定居在他們中間(第16節)。
二、其他支派與這些支派相比,表現得膽怯。 1. 便雅憫支派失敗(第21節)。 2. 約瑟家在攻打伯特利時表現良好(第22-26節),但在其他地方未能善用優勢,瑪拿西(第27-28節)和以法蓮(第29節)亦然。 3. 西布倫支派饒恕了迦南人(第30節)。 4. 亞設支派比任何支派都更屈服於迦南人(第31-32節)。 5. 拿弗他利支派未能完全佔領其數座城邑(第33節)。 6. 但支派被亞摩利人逼入山區(第34節)。 7. 以薩迦支派和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則未有記載。
猶大攻打迦南人;亞多尼比色的懲罰。(主前1425年)
1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打迦南人,與他們爭戰呢?」 2 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看哪,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 3 猶大對他哥哥西緬說:「請你與我同上我的地業去,我們好與迦南人爭戰;我必與你同上你的地業去。」於是西緬與他同去。 4 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 5 他們在比色遇見亞多尼比色,就與他爭戰,擊殺了迦南人和比利洗人。 6 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將他拿住,砍斷他手腳的大拇指。 7 亞多尼比色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食物;現在神照我所行的報應我了。」於是他們將他帶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裡。 8 猶大人曾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用刀殺了城中的人,又放火燒城。
在此,
一、以色列人求問神的諭旨,以獲得指示,看哪一個支派應首先嘗試清除其境內的迦南人,並激勵和鼓勵其餘支派。這是在「約書亞死後」發生的。約書亞在世時引導他們,所有支派都順從他;但他死後,沒有留下與他同等權柄的繼承人。因此,百姓必須求問決斷的胸牌,從中領受命令;因為神自己既是他們的王,也是他們軍隊的元帥。他們所問的問題是:「誰當首先上去?」(第1節)。此時,我們可以推測,他們的人口已如此增多,以致他們所佔據的地方開始對他們來說過於狹窄,他們必須趕走敵人以騰出空間。現在他們詢問誰應首先拿起武器。無論是每個支派都渴望首先行動,爭取榮譽,還是每個支派都害怕首先行動,試圖推辭,都不得而知;但他們一致同意將此事交由神自己決定,因為神最適合分配榮譽和指派工作。
二、神指定猶大首先上去,並應許他成功(第2節):「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使他佔有,因此也必將那阻礙他佔有的敵人交在他手中,使他毀滅。」為何猶大必須首先承擔這項任務? 1. 猶大是人數最多、最強大的支派,因此讓猶大首先冒險。注:神按照他所賜的力量指派服事。那些最有能力的,就期望他們做最多的工作。 2. 猶大在尊嚴上居首,因此在職責上也必須居首。他是「他的弟兄們所要稱讚的」,因此他必須在危險的服事中領頭。讓榮譽的重擔和工作的重擔一同承擔。 3. 猶大首先獲得地業;地業的籤首先為猶大抽出,因此猶大必須首先爭戰。 4. 猶大是我們主將要從中而出的支派:因此,在猶大支派中,猶大支派的獅子基督走在他們前面。基督首先與黑暗的權勢交戰並擊敗他們,這激勵我們面對自己的衝突;並且在祂裡面,我們「得勝有餘」。 請注意,服事和成功是並列的:「猶大當先上去;讓他盡自己的本分,然後他就會發現『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他的服事若非神賜予成功,就毫無益處;但若非他積極投入服事,神也不會賜予成功。
三、猶大於是準備上去,但卻邀請他的兄弟和鄰居西緬支派(該支派的地業落在猶大支派之內,並從中劃分出來)與他聯合,共同作戰(第3節)。在此請注意: 1. 最強壯的也不應輕視,反而應渴望甚至較弱者的幫助。猶大是所有支派中最顯赫的,而西緬是最不顯赫的,然而猶大卻懇求西緬的友誼,並向他求助;頭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2. 那些尋求幫助的,也必須樂意提供幫助:「與我同上我的地業去」,然後「我必與你同上你的地業去」。以色列人理當互相幫助,對抗迦南人;所有基督徒,即使是不同支派的,也應當互相堅固,對抗撒旦國度的共同利益。那些如此在愛中互相幫助的人,有理由希望神會恩慈地幫助他們雙方。
四、猶大和西緬的聯軍出征:「猶大就上去」(第4節),西緬也與他同去(第3節)。迦勒很可能擔任這次遠征的總司令;因為誰比他更合適呢?他既有老人的智慧,又有年輕人的力量,兼具年齡的經驗和青春的活力(約書亞記14:10-11)。從接下來的記載(第10-11節)看來,他似乎尚未佔有自己的地業。他們有這樣一位將軍是他們的福氣,他正如其名,充滿熱忱。有些人認為,當以色列人商議誰應上去「與他們爭戰」時,迦南人已集結成一支強大的軍隊,並且當他們聽聞約書亞去世的消息時,便開始蠢蠢欲動,因為約書亞的名字曾令他們聞風喪膽;但如果真是如此,結果證明他們只是自取其禍。
五、神賜予他們巨大的成功。無論是他們入侵敵人,還是敵人首先向他們發出警報,「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們手中」(第4節)。雖然猶大軍隊強大而勇敢,但勝利歸於神:他「將迦南人交在他們手中」;神既賜予他們權柄,在此也賜予他們能力去毀滅他們——將其置於他們的能力範圍內,藉此考驗他們對他命令的順從,即「將他們全然剪除」。派翠克主教對此評論說,我們在異教作家的著作中,關於他們軍事上的成功,找不到像聖經歷史中這裡和其他地方那樣虔誠地表達。我希望這種對神護理的虔誠承認,在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中,此時沒有變得不再使用。現在, 1. 我們被告知迦南軍隊如何在比色境內或附近被擊潰,那是他們集結的地方,後來掃羅將其作為總集結地(撒母耳記上11:8);他們擊殺了一萬人,這一打擊,如果持續下去,必然會大大削弱那些已經非常衰弱的敵人。 2. 他們的王如何被擒獲並受辱。他的名字叫亞多尼比色,意為「比色之主」。有些人「以自己的名字稱呼自己的地」(詩篇49:11),但這裡有一位(還有許多其他人)以自己的地名自稱。他在戰後被俘,我們在此被告知他們如何對待他;他們砍斷他的手腳大拇指,使他無法戰鬥,也無法逃跑(第6節)。如果他只是一個處於困境中、任憑他們擺佈的人,這樣羞辱他會是殘忍的;但他是被獻給神的迦南人,而且他曾以同樣的方式虐待他人,這可能是他們聽說過的。約瑟夫說:「他們砍斷他的手和腳」,大概是認為這些傷口比只砍斷手腳大拇指更有可能致命。但他們對他的這種侮辱,卻迫使他承認神的公義(第7節)。在此請注意: (1) 這亞多尼比色曾是何等偉大的人物,在戰場上何等偉大,軍隊在他面前潰逃;在家中何等偉大,列王「像他的羊群中的狗一樣」被安置;然而現在他自己卻成了囚犯,淪落到極度的卑微和恥辱。看這世界何等變幻莫測,其高位何等不穩。願最高者不驕傲,最強者不自恃,因為他們不知道在死前會被降到何等低微的地步。 (2) 他對鄰居造成了何等大的破壞:他曾完全征服七十個王,達到將他們囚禁的程度;當時城中的主要人物被稱為「王」,他們頭銜的偉大只會加劇他們的恥辱,並激發那個凌辱他們的人的驕傲。我們不能假設亞多尼比色曾同時擁有七十個這樣的小君王作為他的奴隸;而是在他統治期間,他先後廢黜並虐待了這麼多王,他們或許許多是同一城邑的王,先後反對他,而他這樣對待他們是為了滿足他專橫殘暴的癖好,並作為對他人的恐嚇。看來迦南人曾因內戰而衰弱,而且是血腥的內戰,這將大大便利以色列人征服他們。萊特富特博士說:「猶大征服亞多尼比色,實際上是征服了七十個王。」 (3) 他所受的待遇何等公正,正如他對待他人一樣。因此,公義的神有時在他的護理中,使懲罰與罪行相符,並在他的審判中保持公平;搶奪的必被搶奪,行詭詐的必被詭詐對待(以賽亞書33:1)。那些「不施憐憫」的,也必「不蒙憐憫」(雅各書2:13)。參見啟示錄13:10;18:6。 (4) 他何等誠實地承認神在此事的公義:「我怎樣行,神也照樣報應我。」看良心的力量,當神藉著他的審判喚醒它時,它如何使罪惡浮現,並承認神的公義。那個在驕傲中藐視神的人,現在卻順服他,並以他曾看著桌下諸王時的喜悅,同樣多的悔恨來反思他們。他似乎承認他所受的待遇比他對待囚犯的更好;因為雖然以色列人使他殘廢(按照報復的律法,「以眼還眼」,所以「以拇指還拇指」),但他們並沒有將他「放在桌下」用碎屑餵養,因為雖然前者可以被視為一種公義的行為,但後者則更帶有驕傲和傲慢的意味,不適合以色列人。
六、特別提到耶路撒冷的征服(第8節)。我們的譯者判斷此處所說的是約書亞時代以前所做之事,只是因亞多尼比色死在那裡而重述,因此譯為「他們曾攻打耶路撒冷」,並將此節置於括號中;但原文將其視為現在所做之事,這似乎更為可能,因為它被說成是猶大人特別做的,而不是約書亞所指揮的全體以色列人做的。約書亞確實征服並擊殺了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約書亞記第十章),但我們在那裡沒有讀到他攻取了這城;很可能,當他在其他地方追逐他的征服時,這位鄰近的君王亞多尼比色佔領了它,以色列人在戰場上擊敗他後,這城就落入他們手中,他們殺了城中的居民,除了那些退入城堡並堅守到大衛時代的人,他們「放火燒城」,以示他們對城中深陷偶像崇拜的憎惡,但可能並非完全燒毀,而是留下方便的住處,供他們安置盡可能多的人。
猶大的征服。(主前1425年)
9 後來猶大人下去,攻打住在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 10 猶大又去攻打住在希伯崙的迦南人。(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他們在那裡擊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 11 他們又從那裡去攻打底璧的居民。(底璧從前名叫基列西弗。) 12 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 13 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他女兒押撒給他為妻。 14 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她說:「你要什麼?」 15 她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再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都給了她。 16 摩西岳父基尼人的子孫,與猶大人一同從棕樹城上去,到猶大曠野,就是亞拉得以南的曠野,住在百姓中間。 17 猶大又與他哥哥西緬同去,擊殺了住在洗法特的迦南人,將城全然毀滅。那城的名字就叫何珥瑪。 18 猶大又奪取了迦薩和屬迦薩的境界,亞實基倫和屬亞實基倫的境界,以革倫和屬以革倫的境界。 19 耶和華與猶大同在,他們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 20 他們照摩西所說的,將希伯崙給了迦勒;迦勒就從那裡趕出亞衲族的三個兒子。
我們在此進一步記載猶大和西緬光榮而成功的戰役。 1. 猶大支派的地業已相當程度地清除了迦南人,但尚未徹底。那些「住在山地」的(耶路撒冷周圍的山地)被趕出(第9、19節),但那些在平原的居民卻堅守陣地,因為他們有「鐵車」,正如我們在約書亞記17:16所讀到的。在此,猶大人失敗了,因此也破壞了他們迄今為止的榜樣可能對其他支派產生的影響,其他支派在他們膽怯的這一點上效法他們,而不是在他們所有其他勇敢的例子上。他們有鐵車,因此被認為不安全去攻擊他們:但以色列人難道沒有神在他們這邊嗎?「神的戰車有萬萬千千」(詩篇68:17),在祂面前,這些鐵車豈不就像火中的碎秸嗎?神難道沒有藉著神諭(第2節)明確應許他們在這次遠征中對迦南人取得成功,而不排除那些有鐵車的嗎?然而,他們卻讓恐懼勝過信心,他們在任何不利條件下都不能信靠神,因此不敢面對鐵車,而是卑微地撤回軍隊,而只要一擊大膽的行動,他們本可以完成他們的勝利;結果證明這帶來了有害的後果。他們跑得很好,是什麼阻礙了他們呢?(加拉太書5:7)。 2. 迦勒佔有了希伯崙,雖然約書亞在十或十二年前(據萊特富特博士計算)已將其賜給他,但他卻忙於公共事務,為各支派的定居服務,他將此置於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看來他直到現在才佔領它;這位好人如此樂意服務他人,而將自己留到最後才被服務;很少有人有這樣的心志,因為「人人都求自己的事」(腓立比書2:20-21)。然而現在,猶大人都來協助他攻取希伯崙(第10節),擊殺了亞衲族人,並使他佔有此地(第20節)。他們將希伯崙給了迦勒。現在迦勒為了回報他的同胞的恩情,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底璧被攻取並交給猶大人,為了加快這一進程,他將女兒許配給願意承擔圍攻這個重要地方指揮權的人(第11-12節)。俄陀聶勇敢地承擔了任務,贏得了城池和這位女士(第13節),並藉著他妻子與她父親的關係和安排,為自己和家人贏得了一份非常好的產業(第14-15節)。我們之前在約書亞記15:16-19讀過這段經文,那裡已詳細解釋和闡明。 3. 西緬在他的邊界上從迦南人那裡取得了進展(第17-18節)。在西緬地業的東部,他們在洗法特毀滅了迦南人,並將其命名為「何珥瑪」——毀滅,將此城加入他們不久前有充分理由以該名命名的其他一些被獻給神的城邑(民數記21:2-3)。這或許是他們當時所許諾言的完全實現,即他們將徹底毀滅南地的這些迦南城邑。在西部,他們奪取了非利士人的城邑迦薩、亞實基倫和以革倫;他們暫時佔領了這些城邑,但由於沒有毀滅居民,非利士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收復了這些城邑,並成為以色列神頑固的敵人,半途而廢的工作不會有更好的結果。 4. 基尼人在猶大支派中獲得了定居點,他們選擇在那裡定居而不是在其他支派,因為猶大支派最強大,他們希望在那裡安全和平靜(第16節)。這些是葉忒羅的後裔,他們要麼在摩西邀請他們時與以色列人同行(民數記10:29),要麼在他們在曠野漂流三十八年後,在同一地點附近與他們相遇,然後與他們一同前往迦南,摩西曾應許他們,他們將與以色列人同享福樂(民數記10:32)。他們最初定居在「棕樹城」,即耶利哥,這是一座永不重建的城,因此更適合那些「住在帳篷裡」、不介意建造房屋的人。但後來他們遷入猶大曠野,要麼是出於對那個地方的喜愛,因為那裡孤寂而隱蔽,要麼是出於對那個支派的喜愛,那個支派可能對他們特別友善。然而我們發現雅億的帳篷,她屬於那個家族,在北方很遠的拿弗他利地業中,當時西西拉在那裡尋求庇護(士師記4:17)。以色列人對他們表示了這種尊重,讓他們隨意定居,因為他們是和平的人,無論在哪裡,都滿足於一點點。那些不騷擾他人的人,也不會被他人騷擾。「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以色列人與迦南人混居。(主前1425年)
21 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卻與便雅憫人一同住在耶路撒冷,直到今日。 22 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 23 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那城從前名叫路斯。) 24 窺探的人看見一個人從城裡出來,就對他說:「求你指示我們進城的路,我們必恩待你。」 25 那人指示他們進城的路,他們就用刀殺了城中的人,卻放那人和他全家去了。 26 那人往赫人之地去,築了一座城,起名叫路斯。那城直到今日還叫這名。 27 瑪拿西沒有趕出伯善和屬伯善鄉村的居民,他納和屬他納鄉村的居民,多珥和屬多珥鄉村的居民,以伯蓮和屬以伯蓮鄉村的居民,米吉多和屬米吉多鄉村的居民;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地。 28 及至以色列強盛了,就使迦南人作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29 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在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基色,在他們中間。 30 西布倫沒有趕出基倫的居民,也沒有趕出拿哈拉的居民;迦南人卻住在他們中間,成了服苦的。 31 亞設沒有趕出亞柯的居民,也沒有趕出西頓的居民,亞黑拉、亞革悉、黑巴、亞弗革、利合的居民; 32 亞設人卻住在迦南人中,就是那地的居民中,因為他們沒有把他們趕出。 33 拿弗他利沒有趕出伯示麥的居民,也沒有趕出伯亞納的居民;卻住在迦南人中,就是那地的居民中;然而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成了服苦的。 34 亞摩利人強迫但人退到山地,不許他們下到平原。 35 亞摩利人卻執意住在希烈山、亞雅崙、沙賓;然而約瑟家的手得了勝,使他們成了服苦的。 36 亞摩利人的境界,從亞克拉濱坡,從西拉以上。
我們在此被告知其餘支派與殘餘迦南人之間的關係。
一、便雅憫支派未能將耶布斯人趕出耶路撒冷城中屬於他們的那一部分(第21節)。猶大支派為他們樹立了良好的榜樣,並藉著他們的行動為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優勢(第9節),但他們卻因缺乏決心而未能乘勝追擊。
二、約瑟家, 1. 稍作努力以佔領伯特利(第22節)。那城在便雅憫支派中被提及(約書亞記18:22)。然而,在那裡(第13節)它被說成是該支派邊界上的一座城,而且看來分界線穿過它,因此它的一半只屬於便雅憫,另一半屬於以法蓮;或許以法蓮人在這段時間積極地從迦南人手中奪回它,從此以後完全歸他們所有,或者至少大部分歸他們所有,因為後來我們發現它在十個支派(便雅憫不屬於其中)的權力之下,以致耶羅波安在其中設立了一隻金牛犢。在以法蓮人攻打伯特利的記載中,請注意: (1) 他們蒙受神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如果其他支派願意發揮他們的力量,神也會與他們同在。迦勒底譯本在此處,以及在許多其他地方,譯為「耶和華的道是他們的幫助者」,即基督自己,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現在他們是單獨行動,就像他們以前是整體行動一樣。 (2) 他們為攻取這城所採取的謹慎措施。他們派探子去觀察城中哪一部分最薄弱,或者他們可以從哪條路最有利地發動攻擊(第23節)。這些探子從一個他們偶然遇到的人那裡獲得了非常好的情報,那人向他們指出了一條進入城中的秘密通道,那條通道沒有守衛,因為不為人所知,所以沒有人懷疑那邊會有危險。在此,[1.] 他不應因提供這些情報而受責備,如果他是出於確信「耶和華與他們同在」,並且藉著神的賜予,那地是他們應得的,就像喇合因接待她知道是她國家敵人卻是神朋友的人而沒有受責備一樣。而且,[2.] 那些「恩待他」的人也不應受責備,他們不僅饒了他和他全家的性命,還允許他們隨意去任何地方:因為施恩者也應受恩。但是,看來他不願加入以色列民,他懼怕他們多於愛他們,因此他遷居到赫人的一個殖民地,看來那個殖民地在約書亞入侵該地時已遷往阿拉伯並在那裡定居;這個人選擇與他們同住,並在他們中間建造了一座城,我們可以推測是一座小城,就像殖民者通常建造的那樣,並以其故鄉的古老名稱「路斯」(杏樹)來命名,他寧願選擇這個名字,而不是其帶有宗教意味的新名稱「伯特利」(神的家)。 (3) 他們的成功。探子將他們獲得的情報帶給或傳給軍隊,軍隊利用他們的優勢,突襲了這城,並將城中所有的人都用刀殺了(第25節)。 2. 除了這項成就之外,看來約瑟的子孫沒有做任何值得注意的事情。 (1) 瑪拿西未能將迦南人從他們地業中幾個非常重要的城邑趕出,也沒有對他們發動任何攻擊(第27節)。但迦南人佔據著,決心不放棄;他們執意住在那地,而瑪拿西沒有足夠的決心去驅逐他們;彷彿除非他們願意放棄,否則就無法與他們爭鬥,而這是不可能期望他們會做的。只有當以色列人強盛起來時,他們才取得進展,並藉著他們的貢獻和個人服務來為自己服務(第28、35節)。 (2) 以法蓮同樣,雖然是一個強大的支派,卻忽略了基色這座重要的城邑,並允許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第29節),有些人認為這暗示他們允許迦南人安靜定居,並給予他們未被征服民族的特權,甚至沒有讓他們成為服苦的。
三、西布倫,或許傾向於海上貿易,因為預言說它將成為船隻的港口,卻忽略了攻取基倫和拿哈拉(第30節),而只是讓這些地方的居民成為他們的服苦的。
四、亞設支派的表現比任何支派都差(第31-32節),不僅將更多的城鎮留在迦南人手中,而且屈服於迦南人,而不是讓他們成為服苦的;因為表達方式暗示,亞設人住在迦南人中間,彷彿迦南人是人數更多、更強大的,仍然是這地的領主,而以色列人只能在他們中間容忍。
五、拿弗他利也允許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第33節),只是他們逐漸將他們制服到足以向他們徵收貢物。
六、但支派不僅未能擴展其地業的征服,反而因缺乏勇氣對抗亞摩利人,被他們逼退到山地,居住在那裡的城邑,卻不敢進入平原,那裡很可能有鐵車(第34節)。甚至山地的一些城邑也堅守不讓他們進入(第35節)。因此,他們的地業受到限制,被迫在很遠的拉億尋找更多的空間(士師記18:1等)。在雅各的祝福中,猶大被比作獅子,但被比作蛇;現在請注意猶大以其獅子般的勇氣如何興盛和得勝,而但支派儘管有蛇般的狡猾,卻未能取得任何進展;詭計和巧妙的策略並不總是能實現它們所聲稱的奇蹟。但支派未能完成的事情,看來他的鄰居以法蓮人部分地為他完成了;他們使亞摩利人成為服苦的(第35節)。
總而言之,以色列民在這件事上普遍對他們的職責和利益都非常疏忽;他們沒有盡力驅逐迦南人,為自己騰出空間。 1. 這是由於他們的懶惰和膽怯。他們不願費力完成他們的征服;就像懶惰人夢見路上有獅子,街上有獅子一樣,他們幻想著不可逾越的困難,並因風和雲而嚇得不敢撒種和收割。 2. 這是由於他們的貪婪;他們認為迦南人的勞動和金錢對他們更有益,而不是他們的鮮血,因此他們願意讓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以便從他們那裡獲利。 3. 他們對偶像崇拜沒有應有的恐懼和憎惡;他們認為將這些迦南人處死是可惜的,儘管他們的罪惡已滿盈,他們認為讓他們住在他們中間沒有害處,而且他們不會受到他們的危險。 4. 阻礙他們祖先四十年未能進入迦南的同一件事,現在也阻礙他們完全佔有迦南,那就是不信。對神的能力和應許的不信任使他們失去了優勢,並使他們陷入了無數的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