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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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十七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七章

約書亞記 第十七章

瑪拿西半支派的產業接下來要被分配;在此我們有:一、該支派中將要分得產業的家族(第1-6節)。二、他們所抽到的地業(第7-13節)。三、約瑟的兩個後裔支派共同請求擴大他們的地業,以及約書亞對此請求的回應(第14-18節)。

約瑟子孫的產業。(主前1444年) 1 瑪拿西支派也抽籤得了地業;因為他是約瑟的長子。就是瑪拿西的長子瑪吉,基列的父親:因為他是個戰士,所以他得了基列和巴珊。2 瑪拿西其餘的子孫,按著宗族,也得了地業;就是亞比以謝的子孫、希勒的子孫、亞斯列的子孫、示劍的子孫、希弗的子孫、示米大的子孫:這些是約瑟的兒子瑪拿西按著宗族所生的男丁。3 但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是基列的兒子,瑪吉的孫子,瑪拿西的曾孫,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他女兒的名字是瑪拉、挪亞、曷拉、密迦、得撒。4 她們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及眾首領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摩西,在我們弟兄中賜給我們產業。」於是約書亞照耶和華的吩咐,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產業賜給她們。5 這樣,除了約旦河東的基列和巴珊地之外,瑪拿西還得了十份地業。6 因為瑪拿西的女兒們在瑪拿西的兒子們中間得了產業;瑪拿西其餘的兒子們得了基列地。

瑪拿西本身只是約瑟支派的一半,卻又被劃分和細分。 1. 它被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已經定居在約旦河東,由瑪吉的後裔組成(第1節)。這個瑪吉是在埃及出生給瑪拿西的;他在那裡以戰士的身份嶄露頭角,可能是在以法蓮人與迦特人之間的衝突中(1 Chron. vii. 21)。他的好戰性格傳給了他的後裔,因此摩西將約旦河東的基列和巴珊賜給他們,這在之前已經提過(ch. xiii. 31)。這裡說地業歸給瑪拿西,「因為他是約瑟的長子」。派翠克主教(Bishop Patrick)認為應該翻譯為「雖然他是約瑟的長子」,這樣意思就清楚了,即第二份地業是給瑪拿西的,因為雖然他是長子,但雅各卻將以法蓮置於他之上。參看那些定居在約旦河東的家族首領的名字(1 Chron. v. 24)。 2. 約旦河西的部分又細分為十個家族(第5節)。這裡提到了基列的六個兒子(第2節),與民數記第二十六章30-32節所記載的相同,只是那裡稱為「耶謝」的,這裡稱為「亞比以謝」。這六個兒子中有五個各自得了他們的地業;第六個兒子希弗,他的男性血脈在他的兒子西羅非哈身上斷絕了,西羅非哈只留下女兒,共五個,我們經常讀到她們,這五個女兒各自得了地業;儘管她們可能是在希弗名下提出要求,她們的五份地業加起來可能只相當於五個兒子中的一份。或者如果希弗除了西羅非哈之外還有其他兒子,他們的後裔與長兄西羅非哈的女兒結婚,並憑藉她們的權利獲得了這些地業。參看民數記第三十六章12節。這裡有: (1)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提出的要求,基於上帝吩咐摩西關於她們的命令(第4節)。她們年輕時曾親自向摩西陳情,並獲得了與她們弟兄一同繼承產業的應許,現在她們不願因沒有向約書亞提出而失去這應許的益處,而是適時地親自提出要求,而不是由她們的丈夫代為提出。 (2) 按照她們的要求分配地業。約書亞非常清楚上帝在他們案件中的吩咐,並沒有以她們沒有參與迦南戰爭為由,反對她們不應分享迦南的產業,而是欣然「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產業賜給她們」。現在她們收穫了自己在這件事上虔誠熱心和審慎預見的益處。同樣,那些在這個世界的曠野中,努力為自己在聖徒的光明產業中確保一席之地的人,在另一個世界中必將得到安慰,而那些現在忽視的人將永遠失去它。

7 瑪拿西的境界從亞設到米革米他,在示劍前面;邊界向右延伸到恩他普亞的居民。8 瑪拿西得了他普亞地;但瑪拿西邊界上的他普亞城卻屬以法蓮子孫。9 邊界下到迦拿河,河的南邊;這些以法蓮的城邑是在瑪拿西的城邑中間:瑪拿西的境界也在河的北邊,它的盡頭是海。10 南邊是以法蓮的,北邊是瑪拿西的,海是它的邊界;他們在北邊的亞設和東邊的以薩迦相接。11 瑪拿西在以薩迦和亞設境內有伯善和屬它的村莊,伊比連和屬它的村莊,多珥的居民和屬它的村莊,隱多珥的居民和屬它的村莊,他納的居民和屬它的村莊,米吉多的居民和屬它的村莊,共三片地區。12 然而瑪拿西的子孫不能趕出這些城邑的居民;迦南人卻願意住在那地。13 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就使迦南人服苦役,卻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這裡簡要記載了這半支派的地業。它從東邊的約旦河延伸到西邊的大海;南邊與以法蓮接壤,北邊則與亞設和以薩迦接壤。亞設位於西北,以薩迦位於東北,這似乎是第10節的意思,即他們(也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作為約瑟支派的兩個部分)在北邊的亞設和東邊的以薩迦相接,因為以法蓮本身並沒有延伸到那些支派。關於這份地業,有幾點特別值得注意: 1. 這個支派與以法蓮支派之間有很大的交流。他普亞城屬於以法蓮,但毗鄰的鄉村屬於瑪拿西(第8節);同樣,許多以法蓮的城邑位於瑪拿西的邊界內(第9節),這在之前已經提過(ch. xvi. 9)。 2. 瑪拿西在以薩迦和亞設支派中也有城邑及其附屬地(第11節),這是上帝的護理安排,儘管每個支派都有其獨特的產業,不得轉讓,但他們卻如此相互交錯,以維持各支派之間的相互認識和往來,並提供彼此行善的機會,正如那些雖然屬於不同支派,卻同為以色列人,並應當像弟兄一樣彼此相愛的人所應當做的。 3. 他們容許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這與上帝的命令相悖,他們為了自己的目的而縱容他們,因為他們使迦南人服苦役(第12、13節)。以法蓮人也曾這樣做(ch. xvi. 10),瑪拿西人或許是從他們那裡學來的,並以他們的榜樣為自己開脫。這個半支派在後來的時代中最著名的人物是基甸,他的偉大功績就是在這片地業中完成的。他屬於亞比以謝家族;凱撒利亞和安提帕底都在這片地業中,在猶太國家的後期聞名。

14 約瑟的子孫對約書亞說:「你為何只分給我一份地業,一份產業呢?其實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因為耶和華到如今都賜福給我。」15 約書亞對他們說:「如果你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就上山林地去,在那裡為自己砍伐樹木,在比利洗人和利乏音人的地界上開墾,如果以法蓮山地對你們來說太窄了。」16 約瑟的子孫說:「這山地不夠我們住;住在平原的迦南人都有鐵車,就是伯善和屬它的村莊的居民,以及耶斯列平原的居民。」17 約書亞對約瑟家,就是以法蓮和瑪拿西說:「你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也有大能力;你們不只會有一份地業:18 但這山地必歸你們;因為它是樹林,你們要砍伐它:它的盡頭也必歸你們:因為你們必趕出迦南人,雖然他們有鐵車,雖然他們強盛。」

這裡, 一、約瑟的子孫對他們的地業不滿;如果他們有任何正當理由不滿,我們有理由相信約書亞會通過增加或改變地業來幫助他們,但他似乎沒有這樣做。很可能因為約書亞自己是以法蓮支派的人,他們就以為自己會得到一些特別的優待,不會像其他支派那樣嚴格受制於抽籤的決定;但約書亞讓他們知道,在他履行公職時,他對自己的支派並不比對其他任何支派有更多的偏愛,而是會公正無私地管理,不偏不倚,為所有擔任公職的人樹立了極佳的榜樣。為他們所做的安排已經非常充足,據所知,足以應付他們的能力,然而他們卻輕蔑地稱之為「一份地業」,彷彿分配給他們兩支派的,對其中一支派來說都不夠。猶大書16節中「發怨言的」一詞是mempsimoiroi,意為「抱怨自己命運的人」: 1. 他們人數眾多,是蒙上帝賜福的結果(第14節):「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因為耶和華賜福給我」;我們有理由希望,賜予口糧的上帝也會賜予食物。「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在這麼小的地業裡,將沒有發展的空間。」然而請注意,當他們感恩地談論他們目前的增長時,他們並沒有自信地談論其持續性。「耶和華到如今都賜福給我,無論他將來如何對待我。」對未來的不確定性,不應使我們對過去和現在所蒙受的恩惠不感恩。 2. 他們所抽到的地業中,有很大一部分在迦南人手中,而且這些迦南人是可怕的敵人,他們在戰場上使用「鐵車」(第16節),即車輛兩側或車軸上裝有長鐮刀的戰車,它們能像割麥子一樣,對所有擋路的人造成巨大破壞。他們強調,儘管他們分得了好的地業,但它卻在惡人手中,他們無法佔有,他們希望他們的地業能落在那些比這片地區更徹底被征服的國家。

二、約書亞努力使他們接受他們的地業。他承認他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作為兩個支派,他們理應得到「不只一份地業」(第17節),但他告訴他們,他們所分得的份額,如果他們願意努力工作和戰鬥,就足以供他們兩支派使用。他們渴望一份可以讓他們安逸享樂的地業。「不,」約書亞說,「你們不能指望那樣;『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這句話,即使在迦南本身也有效。」他反駁了他們自己的論點,即他們是「人數眾多的百姓」。「如果是這樣,你們就更有能力自力更生,也就更沒有理由期望得到別人的幫助。如果你有許多口要餵飽,你就有兩倍的手要勞動;先勞動,然後再吃。」 1. 他吩咐他們為更多的地業而努力(第15節):「上山林地去,那是在你們自己的邊界內,讓所有人都動手砍伐樹木,清理荒地,用技巧和勤奮把它們變成肥沃的耕地。」請注意,許多人渴望擁有更大的產業,卻不耕種和善用他們已有的,他們認為自己應該得到更多的恩賜,卻不運用那些已經託付給他們的。大多數人的貧困是他們懶惰的結果;如果他們願意挖掘,他們就不必乞討。 2. 他吩咐他們為更多的地業而戰鬥(第17、18節),當他們辯稱他們無法到達他所說的山林地,因為在他們與山林地之間的平原上有迦南人,他們不敢與之交戰時。「永遠不要害怕他們,」約書亞說,「上帝與你同在,如果你認真地去執行,『你必趕出迦南人,雖然他們有鐵車。』」我們常常因為把擴張道路上的困難看得比實際情況更大而限制了自己。對信心和聖潔的決心來說,有什麼是不可克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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