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第十四章
本章內容: 一、 分割土地的一般方法(第1-5節)。 二、 迦勒要求希伯崙作為應許之地,不應與其他土地一同抽籤(第6-12節)。約書亞應允了迦勒的要求(第13-15節)。這一切都在吉甲完成,當時吉甲仍是以色列人的總部。
迦南地的分配(主前1444年) 1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承受為業的,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人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 2 他們所得為業的,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拈鬮而得,給那九個半支派。 3 因為摩西在約旦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了。只是利未人沒有在他們中間得產業。 4 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所以他們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除了居住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和財物。 5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
史家在前一章記載了約旦河東之地如何分配之後,現在要告訴我們他們如何處理迦南地的土地。這些土地並非被征服後就任其荒廢,成為「龍的居所,鴕鳥的巢穴」(賽三十四13)。不,以色列人此前一直緊密地紮營,其中大部分人從未經歷過其他生活方式,現在必須分散開來,以充實這些新征服的土地。聖經論到地說:「神創造這地,並非徒然,是為要給人居住」(賽四十五18)。如果迦南地沒有被居住,那麼征服它就是徒然的。然而,每個人都不能隨意選擇居住地,正如在挪亞的兒子們時代,似乎有秩序地將可居住之地分配給他們(創十25, 32),現在迦南地也照樣有秩序地分配給雅各的兒子們。神曾指示摩西如何進行這項分配,而這些指示在此處都得到了嚴格遵守。參民數記二十六53等。
一、 這項重大事務的管理者是最高行政長官約書亞、大祭司以利亞撒,以及十位族長,他們各自代表一個將要承受產業的支派。神自己早在幾年前就已提名了他們(民三十四17等),而且看來他們現在都健在,並參與這項工作,這樣每個支派都有自己的代表,可以確信分配是公平的,並且能更心滿意足地接受他們的鬮。
二、 這次分配的支派是九個半。 1. 不包括已經定居的兩個半支派(第3節),儘管他們現在看到迦南地是多麼美好的土地,並且已被有效地征服,他們中有些人或許會後悔當初的選擇,希望現在能與弟兄們一同抽籤,為此他們會樂意放棄約旦河東的產業;但這是不被允許的:他們已經做出了不可撤銷的選擇,他們的命運也將如此;他們自己已經決定了,就必須堅持他們的選擇。 2. 不包括利未支派;他們將另有安排。神將他們與其他支派區分開來,並使他們高於其他支派,他們現在不能與其他支派混雜,也不能與他們一同抽籤,因為這會使他們捲入今生的事務,這與他們專心履行神聖職責不符。 3. 約瑟的子孫分為兩個支派,瑪拿西和以法蓮,這是根據雅各收養約瑟兩個兒子的預旨,因此支派的數目保持在十二個,儘管利未支派被排除在外,這在此處有所暗示(第4節):「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所以他們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因為沒有利未人,他們仍是十二個支派。
三、 他們所依循的原則是拈鬮(第2節)。「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這在此處用於一項重要的事務,否則無法讓所有人滿意地解決,而且是以莊嚴的宗教方式進行,作為各方同意向上帝的訴求。在拈鬮分配時: 1. 他們將自己交託給神,交託給祂的智慧和至高主權,相信祂比他們自己更適合為他們決定。「祂為我們選擇產業」(詩四十七4)。 2. 他們表示願意遵守其決定;因為每個人都必須接受自己的鬮,並盡力而為。與此類比,我們說在基督裡「得了基業」(弗一11),eklerothemen——我們是「藉著拈鬮而得」,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因為它是藉著神的預旨而得的。基督,我們的約書亞,將永生賜給「所有父所賜給祂的人」(約十七2)。
迦勒的請求(主前1444年) 6 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的約書亞那裡。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摩西神人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 7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的時候,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裡所想的,回報他。 8 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9 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必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10 看哪,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說的,使我存活了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現在,看哪,我今日八十五歲了。 11 我今日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那時我的力量如何,現在我的力量還是如何,無論是爭戰,是出入。 12 現在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所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因為那日你也聽見那裡有亞衲族人,並且城邑又大又堅固。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我就能把他們趕出去,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13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產業。 14 所以希伯崙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15 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人中一個最偉大的人。於是地就止了戰事。
在為各支派拈鬮決定其份額之前,迦勒的特定份額被分配給他。他現在除了約書亞之外,不僅是以色列人中最年長的人,而且比他們中的任何人都年長二十歲,因為當他四十歲時,所有超過二十歲的人都已死在曠野;因此,這位同時代的鳳凰理應在土地分配中獲得一些特殊的榮譽標誌。現在,
一、 迦勒在此提出他的請求,或者更確切地說,提出他的要求,要將希伯崙賜給他作為產業(他稱之為「這山地」,第12節),而不是將其與該國其他部分一同抽籤。為了證明他的要求,他表明神早已藉摩西應許他「那座山地」;因此,既然神的心意在這件事上已經顯明,那麼再藉著拈鬮進一步諮詢神就是徒勞和不必要的,因為我們只應在那些無法以其他方式決定的情況下,而不是在像這樣已經決定的情況下,才藉著拈鬮向上帝訴求。迦勒在此被稱為「基尼洗族人」,有些人認為這是因為他戰勝了基尼洗族人而獲得的顯著勝利,就像羅馬人從他們征服的國家獲得偉大將軍的頭銜一樣,例如非洲征服者、日耳曼征服者等。請注意:
1. 為了加強他的請求: (1) 他帶著猶大支派的子孫,也就是該支派的首領和偉人,一同前來呈遞,他們樂意以此向他們支派的榮耀致敬,並證明他們同意他應當獨自獲得產業,並且他們不會將此視為對該支派其他人的任何輕視。迦勒是神從該支派中揀選出來負責分配土地的人(民三十四19),因此,為了避免他似乎利用其作為委員的權力謀取私利,他帶著他的弟兄們一同前來,放棄自己的權力,似乎更依賴他們的影響力。 (2) 他向約書亞本人訴求,證明他請求所依據的指控是真實的:「你知道這事」(第6節)。 (3) 他非常尊敬地提到摩西,他知道這對約書亞來說絕不會不悅:「摩西神人」(第6節),以及「耶和華的僕人」(第7節)。摩西所說的話,他都視為來自神自己,因為摩西是神的口和代理人,因此他有理由既渴望又期待這一切都能實現。還有什麼比神的恩惠的標誌更值得渴望的呢?還有什麼比神的應許的恩賜更值得自信期待的呢?
2. 在他的請求中,他闡述了: (1) 他良心的見證,證明他在那件決定以色列命運的重大事務——窺探那地——中的正直。迦勒是十二個被派去執行這項任務的人之一(第7節),他現在回想起來感到安慰,並提及此事,不是出於驕傲,而是因為這是恩賜的考量,必須納入訴求中。 [1] 他「按著心裡所想的,回報他」,也就是說,當他如此尊崇迦南地,如此自信神有能力使他們佔有它,如此輕蔑迦南人,甚至亞衲族人,對他們所能造成的抵抗時,他所說的都是他心裡所想的,正如我們在民數記十三30;十四7-9所見。他這樣做並非僅僅為了取悅摩西,或為了安撫百姓,更不是出於與同伴對立的精神,而是出於對他所說之話的完全確信和對神聖應許的堅定信仰。 [2] 在這件事上,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他的神」,也就是說,他堅守自己的職責,並真誠地以神的榮耀為目標。他順從神的旨意,並著眼於神的恩惠。他從神自己那裡獲得了這個見證(民十四24),因此他談論此事並非虛榮,就像那些「有神的靈與他們的心靈同證」他們是神的兒女的人,謙卑而感恩地告訴他人神為他們的靈魂所做的一切,以鼓勵他們一樣。請注意,那些年輕時完全跟從神的人,年老時將會得到榮譽和安慰,並在天上的迦南永遠得到獎賞。 [3] 他這樣做的時候,除了約書亞之外,所有與他一同執行這項任務的弟兄和同伴都做了相反的事。他們「使百姓的心消化」(第8節),其後果是多麼有害,眾所周知。如果我們在他人背棄和偏離神的時候,仍然堅守祂,這會大大增加跟從神的讚美。迦勒無需特別提及約書亞在這件事上的行為;這已是眾所周知的,他也不會顯得奉承他;只要說(第6節):「你知道耶和華指著我與你所說的話」就夠了。
(2) 他從那時直到今日所經歷的神對他的恩惠。儘管他與其他人一同在曠野漂流,並因他盡力阻止的罪而與他們一同被排除在迦南地之外三十八年,但他非但沒有抱怨,反而為了神的榮耀,提到了神對他的兩件事的憐憫: [1] 他在曠野中得以存活,不僅是儘管那漫長旅程的常見危險和疲勞,而且儘管除了他自己和約書亞之外,那一代的以色列人都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被死亡剪除。他以多麼感恩的心情談論神的恩惠啊!(第10節)。「看哪」(看哪並驚奇),「耶和華照他所說的,使我存活了這四十五年」,在曠野中經歷了沙漠的災禍三十八年,在迦南地經歷了戰爭的危險七年!請注意: 第一,只要我們活著,是神使我們存活;祂藉著祂的能力保護我們免於死亡,並藉著祂的恩惠不斷供應我們生命的支撐和安慰。祂「使我們的靈魂存活」。 第二,我們活得越久,就越應該感受到神使我們存活的恩惠,祂延長我們脆弱生命的關懷,祂延長我們已喪失生命的耐心。祂使我存活了這四十五年嗎?我們的人生是否也到了這個階段?或者更長?或者更短?我們有理由說:「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的慈愛。」我們多麼虧欠神的恩惠,我們將如何報答呢?願這藉著神的護理而存活的生命,都獻給祂的讚美。 第三,我們周圍許多人的死亡,應該使我們更加感謝神饒恕我們,使我們存活。成千上萬的人倒在我們的右邊和左邊,而我們卻得以倖免。這些特殊的恩惠使我們有強烈的義務去特別順服。 [2] 他現在在迦南地,仍然適合工作。儘管他已經八十五歲,但仍然像四十歲時一樣精力充沛(第11節):「那時我的力量如何,現在我的力量還是如何。」這是應許的果實,而且超出了所說的;因為神不僅賜下祂所應許的,而且賜下更多:藉著應許而得的生命將是生命、健康、力量,以及所有使應許的生命成為祝福和安慰的一切。摩西在他的禱告中說(詩九十10),「八十歲」時,他們的「力量是勞苦愁煩」,通常情況確實如此。但迦勒是個例外;他八十五歲時的力量是輕鬆和喜樂:這是他「專心跟從耶和華」所得到的。迦勒在此提及此事是為了榮耀神,並作為他要求一份他必須從巨人手中奪取的產業的藉口。不要讓約書亞告訴他「他不知道他所求的是什麼」;他能得到他所請求的產業嗎?「是的,」他說,「為什麼不能?我現在像以前一樣適合戰爭。」
(3) 摩西奉神的名向他所作的應許,他將得到「這山地」(第9節)。這個應許是他主要的訴求,也是他所依賴的。正如我們在民數記十四24所見,它是籠統的:「我必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但看來它更具體,約書亞也知道;雙方都明白迦勒現在所求的這座山地就是所指的。這是探子們報告的主要地點,因為他們在這裡遇到了亞衲族人(民十三22),看到他們給探子們留下了深刻印象(第3節)。我們可以想像,迦勒注意到他們多麼強調征服希伯崙的困難,這是一座由巨人駐守的城市,以及他們如何從中推斷征服整個土地是完全不可行的,為了反駁他們的建議,並說服百姓他所說的是他心裡所想的,他勇敢地要求將他們稱為「不可戰勝」的這座城市分配給他作為自己的份額:「我將承擔處理這件事,如果我無法將其作為我的產業,我就會沒有。」「好吧,」摩西說,「那麼它就歸你所有,去贏取它並擁有它。」迦勒有著如此高貴的英雄氣概,他如此渴望激勵他的弟兄們,以至於他選擇這個地方只是因為它是最難征服的。為了表明他的靈魂沒有像他的身體一樣衰退,四十五年後他仍然堅持他的選擇,並且仍然持相同的看法。
(4) 他有希望佔有它,儘管亞衲族人佔據著它(第12節):「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我就能把他們趕出去。」約書亞已經攻克了希伯崙城(書十37),但屬於它的山地,由亞衲族人居住,尚未被征服;因為儘管在書十一21提到了從希伯崙剪除亞衲族人,因為史家想將所有軍事行動一同敘述,但看來它是在他們開始分配土地之後才被征服的。請注意,他將趕出亞衲族人的希望建立在神與他同在的基礎上。他沒有說:「因為我現在像四十歲時一樣強壯,所以我就能把他們趕出去」,依賴他的個人勇氣;他也沒有依賴他在好戰的猶大支派中的影響力,他們現在與他一同前來提出這個請求,無疑會協助他;他也沒有尋求約書亞的幫助,也沒有將其歸因於此:「如果你與我同在,我就能成功。」而是說:「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在這裡: [1] 他似乎對神是否與他同在表示懷疑,這並非出於對神的良善或信實的任何不信任。他曾毫不猶豫地談到神與以色列人同在(民十四9):「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但對於他自己,出於對自己不配得此恩惠的謙卑意識,他選擇這樣表達:「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迦勒底譯本讀作:「如果耶和華的道是我的幫助者」,那道就是神,並在時機成熟時道成肉身,是我們救恩的元帥。 [2] 但他毫不懷疑地表達了他的確信,如果神與他同在,他就能夠趕出亞衲族人。「如果神與我們同在,如果神為我們,誰能敵擋我們,以至於得勝呢?」這也暗示,如果神不與他同在,即使以色列所有的軍隊都來協助他,他也無法成功。無論我們承擔什麼,神對我們的恩惠同在對我們的成功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必須懇切禱告,並藉著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仔細確保這一點;我們必須依賴這一點,並從中獲得鼓勵,以應對最大的困難。
3. 總而言之,迦勒的請求是(第12節):「將這山地給我。」 (1) 因為這曾是神應許的,他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他多麼看重這個應許,堅持「耶和華那日所應許我的這山地」是最可取的,儘管他可能藉著拈鬮與其他人一同獲得同樣好的份額。那些憑信心生活的人,看重藉著應許所賜的,遠超過僅藉著護理所賜的。 (2) 因為這現在在亞衲族人的佔領之下,他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他多麼不懼怕敵人,並藉著他的榜樣激勵他們繼續他們的征服。迦勒在此符合他的名字,意為「全心全意」。
二、 約書亞應允了他的請求(第13節):「約書亞為他祝福」,稱讚他的勇敢,讚揚他的請求,並將他所求的賜給他。他也為他禱告,並為他打算對亞衲族人進行的事業的成功禱告。約書亞既是君王又是先知,因此他為迦勒祝福是合適的,因為「小的蒙大的祝福」。希伯崙被賜給迦勒和他的後裔(第14節),「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果我們跟從祂,我們就蒙福了。請注意,獨特的虔誠將會得到獨特的恩惠。現在, 1. 我們在此被告知希伯崙曾經是什麼,它是亞巴的城,亞巴是亞衲族人中的一個偉人(第15節);我們發現它被稱為「基列亞巴」(創二十三2),是撒拉去世的地方。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迦南的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這裡,附近有麥比拉洞,他們被埋葬在那裡,這或許是迦勒去窺探那地時來到這裡的原因,也使他渴望將此地而非其他地方作為他的產業。 2. 我們後來被告知希伯崙是什麼。 (1) 它是屬於祭司的城邑之一(書二十一13),也是「逃城」(書二十7)。當迦勒得到它時,他滿足於周圍的鄉村,並樂意將城邑賜給祭司,即耶和華的僕人,認為沒有比這更好的安排了,甚至比賜給他自己的孩子更好,也沒有因為這樣獻給神而減少其屬於他自己的性質。 (2) 它是一座王城,在大衛統治初期,是猶大王國的首都;百姓聚集到他那裡,他在那裡統治了七年。迦勒的城邑因此受到如此高的榮譽;可惜他的家族後來出現了拿八這樣的污點,拿八是「迦勒家的人」(撒上二十五3)。但最優秀的人也無法將他們的美德傳給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