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記載:一、五餅二魚的神蹟(1-14節)。二、耶穌在水面上行走(15-21節)。三、眾人蜂擁至迦百農尋找祂(22-25節)。四、祂與眾人對話,因五餅二魚的神蹟而起,祂責備他們只求肉體食物,並引導他們尋求屬靈食物(26-27節),指示他們當如何為屬靈食物勞力(28-29節),並闡明何謂屬靈食物(30-59節)。五、眾人對祂所說的話不滿,祂為此責備他們(60-65節)。六、許多人離棄祂,祂因此與那些堅守的門徒對話(66-71節)。
五千人得飽足
1 這些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 2 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 3 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 4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5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到祂這裡,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 6 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因為祂自己知道要怎麼做。 7 腓力回答說:「就是二百銀幣的餅也不夠他們吃,叫他們每人分得一點點。」 8 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 9 「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和兩條小魚,只是分給這麼多人,還算什麼呢?」 10 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 11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門徒,門徒再分給那些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他們所願的。 12 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 13 他們就收拾起來,把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人吃剩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14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這裡記載了基督用五個餅和兩條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這個神蹟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為它是基督生平事蹟中唯一被所有四位福音書作者記載的。約翰通常不記載在他之前寫作的人已經記載過的事,但他卻記載了這件事,因為接下來的講論與此相關。請注意:
一、這神蹟發生的地點和時間,這些細節被記錄下來,是為了增加故事的真實性;它不是說「從前有一次,在一個無人知曉的地方」發生,而是詳細說明了環境,以便人們可以查證事實。 1. 基督所在的地方(1節):祂「渡過加利利海」,這海在別處稱為「革尼撒勒湖」,這裡則稱為「提比哩亞海」,因附近有一座城,是希律最近擴建美化,並為尊崇提比哩亞皇帝而命名,很可能也是他的首府。基督並非直接橫渡這內陸海,而是沿岸航行到同一岸的另一個地方。選擇水路出行,若有便利,即使陸路亦可到達,這並非試探上帝;因為基督從未「試探主祂的上帝」(太4:7)。 2. 跟隨祂的群眾:「有許多人跟隨祂,因為他們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2節)。注: (1) 我們的救主耶穌,當祂「周流四方行善事」時,一直生活在「人群中」,這給祂帶來更多的是辛勞而非榮耀。良善且有益的人,當他們服事上帝和他們的世代時,不應抱怨事務的「繁忙」;等到我們進入那個能「享受上帝」的世界時,才有足夠的時間「享受自己」。 (2) 基督的神蹟吸引了許多人「跟隨祂」,但並非所有人都「有效地歸向祂」。他們的好奇心因神蹟的奇異而得到滿足,但他們的良心卻未被神蹟的能力所說服。 3. 基督為接待他們而選擇的有利位置(3節):祂「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以便讓蜂擁而至的群眾更容易看見和聽見祂;這是一個「天然的」講壇,不像以斯拉的講壇是「為此目的」而建造的。基督當時被迫成為一位「野外傳道者」;但對那些懂得珍惜祂話語的人來說,祂的話語從未因此而變差或減少其可接受性,他們仍然跟隨祂,不僅當祂「出去」到曠野,而且當祂「上去」到山上,儘管「上坡」是「逆心」的。祂「坐」在那裡,如同教師「在講壇上」——在教導的座位上。祂並非安逸地坐著,也非擺出威嚴的姿態,但祂坐著如同有權柄的人,隨時準備接受人們的請求;無論誰來,都能在那裡找到祂。祂「和門徒一同坐著」;祂屈尊讓他們「與祂同坐」,在眾人面前給予他們聲望,並預示他們不久將與祂一同坐在榮耀中。經上說我們「與祂一同坐著」(弗2:6)。 4. 事情發生的時間。開頭的「這些事以後」並非指這件事緊接著前一章所記載的,因為這是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之後,它只表示「過了一段時間」;但我們被告知(4節),這是在「逾越節近了」的時候,這裡記載這點, (1) 也許是因為逾越節將所有門徒從他們各自的傳道旅程中召回,他們被差遣作巡迴傳道者,以便他們能跟隨他們的夫子到耶路撒冷守節。 (2) 也許是因為猶太人有在逾越節前「三十天」開始以某種莊嚴方式遵守逾越節的習俗;他們早早地就將逾越節放在心上,修復道路,修補橋樑(若有需要),並談論逾越節及其設立。 (3) 也許是因為逾越節的臨近,當每個人都知道基督將上耶路撒冷並暫時離開時,使得群眾更熱切地跟隨祂,更勤奮地聽從祂。注:失去機會的前景應當激勵我們以加倍的勤奮來把握機會;當莊嚴的聖禮臨近時,藉著與基督的話語交通來預備自己是好的。
二、神蹟本身。在此請注意: 1. 基督注意到跟隨祂的群眾(5節):祂「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到祂這裡」,無疑是貧窮、卑微、普通的人,因為這樣的人構成了群眾,尤其是在鄉村的偏遠角落;然而基督對他們的跟隨感到高興,並關心他們的福祉,教導我們「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將那些基督已安置在祂羊羔中的人「與我們羊群中的狗」同列。窮人的靈魂對基督來說,如同富人的靈魂一樣寶貴,對我們也應如此。 2. 祂詢問如何為他們預備食物。祂向腓力發問,腓力從一開始就是祂的門徒,看過祂所有的神蹟,特別是祂變水為酒的神蹟,因此人們可能會期望他說:「主啊,祢若願意,餵飽他們所有人對祢來說輕而易舉。」那些像以色列人一樣見證過基督作為並分享其益處的人,若說「祂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是不可原諒的。腓力是伯賽大的人,基督當時就在該城附近,因此他最有可能以最好的方式幫助他們獲得食物;而且群眾中很可能許多人是他認識的,他為他們擔憂。現在基督問:「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 (1) 祂認為他們都必須「與祂一同吃飯」。人們可能會想,當祂教導並醫治他們之後,祂就盡了本分;而現在他們應該是想辦法如何款待祂和祂的門徒,因為群眾中可能有些人「富有」,而我們確知基督和祂的門徒是「貧窮的」;然而祂卻急切地要款待他們。那些願意接受基督屬靈恩賜的人,非但不用「付費」,反而會因接受而得到「回報」。基督用生命之糧餵飽了他們的靈魂,也用「合宜的食物」餵飽了他們的身體,以表明主是為身體的,並鼓勵我們祈求日用的飲食,也為我們樹立了憐憫窮人的榜樣(雅2:15-16)。 (2) 祂的詢問是:「我們從哪裡買餅?」人們可能會想,考慮到祂的貧窮,祂應該問:「我們從哪裡弄錢為他們買餅?」但祂寧願傾盡所有,也不讓他們缺乏。祂會買來施予,而我們也必須「勞力」,以便我們能施予(弗4:28)。 3. 這次詢問的目的;這只是為了試驗腓力的信心,「因為祂自己知道要怎麼做」(6節)。注: (1) 我們的救主耶穌在祂的籌劃中從不困惑;無論情況多麼困難,祂都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以及將採取什麼行動(徒15:18)。祂知道祂對祂子民的意念(耶29:11),從不猶豫不決;當我們不知道時,祂「自己知道要怎麼做」。 (2) 當基督樂意「困惑」祂的子民時,其目的只是為了「試驗」他們。這個問題讓腓力不知所措,然而基督提出它,是為了試驗他是否會說:「主啊,祢若願意為他們施展祢的能力,我們就不需要買餅了。」 4. 腓力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二百銀幣的餅也不夠」(7節)。「夫子,談論為他們買餅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個地方既沒有那麼多餅,我們也負擔不起那麼多錢;去問猶大吧,他管錢袋。」他們二百銀幣的錢約等於我們六英鎊,如果他們一次花掉所有這些錢,將會耗盡他們的資金,使他們破產,他們自己就得挨餓。格羅修斯(Grotius)估計,「二百銀幣的餅」勉強夠「兩千人」吃,但腓力會盡可能地接近,讓「每人分得一點點」;我們說,大自然滿足於一點點。看腓力信心的軟弱,在這種困境中,彷彿這家的主人是個「普通人」,他只期望以「普通方式」得到供應。基督此時本可以對他說,就像祂後來所說的:「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麼久,你還不認識我嗎?」或者,像上帝在類似情況下對摩西說的:「耶和華的手臂豈是縮短了嗎?」當可見的、普通的手段失效時,我們往往會這樣不信任上帝的能力,也就是說,我們只信任祂到我們能看見祂的程度。 5. 基督從另一位門徒那裡得到的關於他們現有食物的資訊。那是安得烈,這裡說他是「西門彼得的兄弟」;雖然他在門徒身份上比彼得資深,並促成了彼得歸向基督,但彼得後來遠遠超越了他,以至於他被描述為與彼得的關係:他向基督說明了他們手頭有什麼;在此我們可以看見: (1) 他對那些他看見夫子所關心的人的「愛」的「力量」,因為他願意拿出他們所有的一切,儘管他不知道他們自己是否會缺乏,而且任何人都會說:「慈善始於家庭。」他沒有試圖隱瞞,假裝自己比夫子更會管理他們的食物,而是誠實地報告了他們所有的一切。「這裡有一個孩童」,paidarion——「一個小男孩」,可能是一個習慣跟隨這群人的人,像營地裡的定居者一樣,帶著食物來賣,門徒們已經為自己預訂了他所有的;那是「五個大麥餅和兩條小魚」。這裡, [1] 食物是「粗糙」而「普通的」;它們是「大麥餅」。迦南是「麥子之地」(申8:8);其居民通常以最上等的麥子為食(詩81:16),麥子的腎脂(申32:14);然而基督和祂的門徒卻樂於吃「大麥餅」。這並非意味著我們必須將自己束縛於這種粗糙的食物,並將其視為宗教(當上帝將更精緻的食物帶到我們手中時,我們應當接受並感恩);但這確實意味著我們因此不可「貪戀美食」(詩23:3);如果我們被迫吃粗糙的食物,也不可抱怨,而應當知足感恩,並欣然接受;大麥餅是基督「所有」的,比我們「應得」的更好。我們也不要輕視窮人微薄的食物,不要輕蔑地看待它,要記得基督是如何得到供應的。 [2] 食物是「少量」而「不足」的;只有「五個餅」,而且小到一個小男孩就能全部攜帶;我們發現(王下4:42-43),「二十個大麥餅」,加上一些其他食物輔助,若沒有神蹟,不足以供一百人用餐。只有兩條魚,而且是「小」魚(dyo opsaria),小到其中一條只是一小口,pisciculi assati。我認為這些魚是「醃製」或「浸泡」過的,因為他們沒有火來烹煮。餅的供應「少」,但魚的供應與之相比「更少」,因此他們必須吃許多乾餅才能將這些食物吃飽;但他們對此感到滿足。餅是我們飢餓的食物;但對於那些抱怨要肉吃的人,經上說:「他們為自己的慾望求食物」(詩78:18)。安得烈願意讓眾人得到這些,盡其所能。注:對自己缺乏的不信任感不應阻礙我們對他人施予必要的慈善。 (2) 在那句話中看見他「信心」的「軟弱」:「只是分給這麼多人,還算什麼呢?」將這些提供給這麼多人,不過是嘲弄他們罷了。腓力和他沒有對基督的能力(他們曾有如此豐富的經驗)進行應有的實際思考。誰在曠野餵養了以色列營?那位能使「一人追趕千人」的,也能使一個餅餵飽千人。 6. 基督指示門徒安排客人坐下(10節):「你們叫眾人坐下」,儘管你們沒有什麼可以擺在他們面前,但要信任我會供應。這就像「差遣護理」去「市場」,沒有錢卻去買東西:基督會這樣試驗他們的順服。請注意: (1) 飯廳的佈置:「那地方的草多」,儘管是曠野;看大自然多麼豐盛,它「使草生長在山上」(詩147:8)。這些草未被吃過;上帝不僅賜予足夠,而且賜予綽綽有餘。基督傳道的地方有如此豐盛的草;福音也帶來其他祝福:「那時地要生出土產」(詩67:6)。這豐盛的草使這個地方對那些必須坐在地上的人來說更加方便,為他們提供了坐墊,或「床」(他們稱用餐時坐的東西為床,斯1:6),考慮到基督論及野地裡的草(太6:29-30),這些床比亞哈隨魯王的床更為華麗:大自然的華美是最榮耀的。 (2) 客人的數目:「約有五千」:一場盛大的宴席,代表著福音的宴席,那是「萬民的筵席」(賽25:6),是為所有「來者」預備的筵席。 7. 食物的分發(11節)。請注意: (1) 這是帶著感恩而行的:「祂祝謝了」。注: [1] 我們應當為我們的食物感謝上帝,因為有食物是一種恩典,我們從上帝手中得到它,必須「存感謝的心領受」(提前4:4-5)。這也是我們受造物所享安慰的甜美之處,它們將為我們提供「素材」,並給予我們機會來履行感恩這項卓越的職責。 [2] 即使我們的食物粗糙且不足,即使我們既不豐盛也不精緻,我們仍必須為我們所擁有的感謝上帝。 (2) 食物是從基督手中,藉著祂門徒的手分發的(11節)。注: [1] 我們所有的安慰都「最初」來自基督的手;無論誰「帶來」它們,都是祂「差遣」它們,祂分發給那些分發給我們的人。 [2] 在將生命之糧分發給那些跟隨祂的人時,祂樂意使用祂門徒的服事;他們是基督餐桌上的侍者,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祂家中的管家,在「適當的時候」將「各人的食物」分給他們。 (3) 這一切都讓所有人感到完全滿足。他們並非每人只取一點點,而是所有人都「隨他們所願的」;不是少量配給,而是飽餐一頓;考慮到他們已經禁食了多久,他們坐下時的胃口,以及這種神蹟食物可能比普通食物更美味,當他們隨意吃飽,而且是免費的時候,這並非少量就能滿足他們。基督用生命之糧餵養的人,祂不會限制他們(詩81:10)。只有「兩條小魚」,然而他們也「隨他們所願的」吃了。祂沒有將魚留給較好的客人,而用乾餅打發窮人,而是平等地對待所有人,因為他們都同樣受歡迎。那些將吃魚稱為「禁食」的人,是在羞辱基督在此所設的款待,那是一場「豐盛的筵席」。 8. 對剩餘食物的處理。 (1) 基督對此發出的命令(12節):「他們吃飽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對神蹟真實性的明確見證,基督「對門徒說」,就是祂所使用的僕人:「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注:我們必須時刻注意,不要浪費上帝任何美好的創造物;因為我們對它們的擁有權,儘管廣泛而充足,卻附帶一個條件:「故意浪費除外」。上帝使我們缺乏我們所浪費的,這是公義的。猶太人非常小心,不讓任何餅掉到地上被踐踏。Qui panem contemnit in gravem incidit paupertatem——「輕視餅的人會陷入深重貧困」,這是他們中間的一句諺語。儘管基督隨時可以命令供應,祂卻要人把零碎收拾起來。當我們吃飽時,我們必須記得別人有需要,我們自己也可能缺乏。那些想要有能力「施捨」的人,必須「節儉」。如果這些零碎留在草地上,野獸和飛鳥會把它們收拾起來;但適合人類食用的東西,如果丟給牲畜,就是浪費和損失。基督沒有在所有人都吃飽之前命令收拾零碎;我們不應在所有該施捨的都施捨出去之前就開始囤積和積存,因為那樣是「過度保留」。巴克斯特先生在此注釋:「我們更不應該浪費上帝的話語、幫助、時間或更大的恩典!」 (2) 這些命令的遵守(13節):「他們就收拾起來,把五個大麥餅的零碎,裝滿了十二個籃子」,這不僅證明了神蹟的「真實性」,他們不是憑空想像,而是吃了真實的食物(這些剩餘物就是證據),而且證明了神蹟的「偉大」;他們不僅吃飽了,而且還有這麼多剩餘。看上帝的恩惠多麼廣大;它不僅「充滿」杯子,而且使其「溢出」;在我們天父的家中,有足夠的餅,而且還有餘。這些零碎裝滿了十二個籃子,每個門徒一個;他們因願意為公共服務而付出所有,因此得到了帶利息的回報;參看代下31:10。猶太人給自己定下一條律法,飯後務必在桌上留一塊餅,以便飯後的祝福可以降臨其上;因為惡人的一個咒詛(伯20:21)是「他的食物必不剩下」。
三、這神蹟對那些受益的群眾所產生的影響(14節):「他們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注: 1. 即使是普通的猶太人,也確信彌賽亞將要降世,並成為一位「偉大的先知」。他們在此確信地談論祂的降臨。法利賽人輕視他們為「不認識律法」的人;但看來,他們對那位「律法的終結」者,比法利賽人知道得更多。 2. 基督所行的神蹟清楚地證明祂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一位從上帝那裡來的教師,那位偉大的先知,並且不能不使驚訝的旁觀者相信這就是那將要來的人。有許多人確信祂就是那將要到世間來的先知,但他們卻沒有真心接受祂的教義,因為他們沒有持守在其中。墮落、未成聖的靈魂的各個官能之間存在著如此可悲的不連貫和不一致,以至於人們可能承認基督是那位先知,卻對祂充耳不聞。
基督在水面上行走
15 耶穌既知道他們要來強逼祂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16 到了晚上,祂的門徒下到海邊, 17 上了船,要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到他們那裡。 18 忽然起了大風,海就翻騰起來。 19 他們搖櫓約行了二十五或三十里,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行走,漸漸靠近船,他們就害怕。 20 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 21 他們就樂意接祂上船,船立刻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
這裡記載:
一、基督從群眾中退隱。 1. 請注意促使祂退隱的原因;因為祂知道那些承認祂是那將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的人,要來「強逼祂作王」(15節)。在此我們看到一個例子: (1) 基督某些跟隨者不合宜的熱心;他們非要「強逼祂作王」不可。現在, [1] 這是一種為基督的榮耀而發的「熱心」,反對猶太教會中掌權者對祂的輕蔑。他們關心看到這位對世界有如此大恩惠的人,在世上卻如此不受重視;因此,既然王室頭銜被認為是最顯赫的,他們就要使祂作王,因為他們知道彌賽亞將是一位君王;如果祂是一位像摩西一樣的先知,那麼祂就應該是一位像摩西一樣的君主和立法者;如果他們不能在「錫安聖山」上擁立祂,那麼加利利的一座「山」暫時也可以。那些被基督以天上君王般的美味款待的人,應當為祂的恩惠回報,使祂成為「他們」的王,並在他們的靈魂中將祂安置在寶座上:讓那「餵養」我們的「統治」我們。 [2] 這是一種「不合宜的」熱心;因為: 首先,它基於對基督國度性質的誤解,以為祂的國度是「屬這世界的」,祂必須以外在的排場出現,頭戴王冠,腳下有軍隊;他們要使祂成為這樣的王,這對祂的榮耀來說,就像給黃金上漆或給紅寶石塗色一樣,是一種極大的貶損。對基督國度正確的認識會引導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來推進它。 其次,它是由肉體的愛所激發的;他們要使「祂」成為他們的王,因為祂能如此豐盛地供應他們,而無需他們勞苦,使他們免於「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咒詛。 第三,它旨在推動一個「世俗的」目的;他們希望這可能是一個擺脫羅馬枷鎖的好機會,他們對此感到厭倦。如果他們有一個領袖,能比別人為一個家庭提供食物更便宜地供應一支軍隊,他們就確信戰爭的命脈,並且一定會成功,恢復他們古老的自由。宗教常常被這樣貶低為世俗利益的工具,基督被服事只是為了「應付一時之需」(羅16:18)。Vix quæritur Jesus propter Jesum, sed propter aliud——「人們尋求耶穌通常是為了別的,而不是為了祂自己。」——奧古斯丁。甚至, 第四,這是一種騷亂、煽動性的企圖,擾亂了公共和平;它會使這個國家成為戰場,並使其暴露在羅馬政權的憤怒之下。 第五,這與我們主耶穌自己的心意相悖;因為他們要「強逼」祂,無論祂是否願意。注:那些將基督未曾要求於他們手中的榮譽強加於祂的人,會使祂不悅,並對祂造成最大的羞辱。那些說「我是屬基督的」,以對抗那些屬亞波羅和磯法的人(如此將基督變成一個黨派的領袖),就是強逼祂作王,違背祂自己的心意。 (2) 在此我們看到主耶穌謙卑和捨己的一個例子,當他們要使祂作王時,祂「退去了」;祂非但沒有支持這個意圖,反而有效地制止了它。在此祂留下了一個見證: [1] 反對野心和對世俗榮譽的追求,祂對此完全看破,並教導我們也當如此。如果他們來強逼祂作囚犯,祂也不會比他們要使祂作王時更努力地隱藏自己。因此,我們不要渴望成為「群眾的偶像」,也不要「貪圖虛榮」。 [2] 反對派系和煽動、叛國和叛亂,以及任何會擾亂君王和省份和平的事。由此可見,祂並非凱撒的敵人,也不願祂的跟隨者如此,而是「國內的安靜人」;祂要祂的僕人拒絕任何「看似」煽動或「傾向」煽動的事,並僅為他們的工作之故而運用他們的影響力。 2. 請注意祂退隱到「哪裡」:「祂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eis to oros——「到那山上去」,就是祂曾傳道的那座山(3節),祂從那裡下到平原餵養眾人,然後獨自回到那裡,以便獨處。基督雖然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如此有用,卻選擇有時獨處,教導我們不時地從世界中抽離,以便更自由地與上帝和我們自己的靈魂交通;「從不比獨處時更不孤單」,虔誠的基督徒說。公共服事絕不能排擠個人靈修。
二、門徒在海上的困境。那些「坐船下海」的人,「他們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和祂在深海中的奇事」(詩107:23-24)。將此應用於這些門徒。 1. 他們「坐船下海」(16-17節):當「晚上」來臨,他們完成了白天的工作,是時候回家了,因此他們上了船,啟程前往迦百農。他們這樣做是遵照夫子的特別指示,目的(看來)是為了讓他們避開那些想擁立祂為王的人的誘惑。 2. 「暴風」興起,應驗了「上帝的話」。他們是基督的門徒,當時正在履行職責,基督當時在山上為他們禱告;然而他們卻陷入困境。現今的危險和苦難完全可以與我們在基督裡的權益和祂的代禱相符。他們最近才在基督的餐桌上飽餐一頓;但在舒適的陽光之後,要預期一場風暴。 (1) 「天已經黑了」;這使得風暴更加危險和令人不安。有時上帝的子民身處困境,卻看不見出路;對於他們困境的原因、其目的和趨勢,以及結果將如何,他們都處於黑暗中。 (2) 耶穌「還沒有到他們那裡」。當他們在那個風暴中時(太8:23等),「耶穌與他們同在」;但現在他們所愛的已經離開了。基督的缺席是基督徒苦難的巨大加劇。 (3) 「忽然起了大風,海就翻騰起來」。他們出海時風平浪靜(他們沒有魯莽到在風暴中出海),但當他們「在海上」時,風暴卻興起了。在平靜時期,我們必須為麻煩做準備,因為它可能在我們意想不到的時候興起。讓好人感到安慰的是,當他們在海上遇到風暴時,基督的門徒也曾如此;讓恩典上帝的應許平衡憤怒大海的威脅。儘管身處風暴和「黑暗」中,他們的情況並不比基督的門徒更糟。烏雲和黑暗有時會籠罩光明之子和白晝之子。 3. 基督在他們危險時及時地來到他們身邊(19節)。他們「搖櫓」(因逆風被迫划槳)「約行了二十五或三十里」。啟示這段經文的聖靈本可以精確地確定里數,但這只是附帶的細節,因此由執筆者根據推測來表達。當他們在海上行了一段距離後,他們「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行走」。在此看見: (1) 基督對自然法則和習俗的權柄,隨祂的意願控制和免除它們。重物在水中下沉是自然的,但基督卻像在旱地上行走一樣「在」水面上行走,這比摩西分開水並「穿過」水面更甚。 (2) 基督對身處困境的門徒的關懷:「祂漸漸靠近船」;因為祂「因此」在水面上行走,就像祂「駕著諸天」一樣,是為了幫助祂的子民(申33:26)。當他們似乎「被風浪搖撼」而「不得安慰」時,祂不會讓他們孤單。當他們被放逐(如約翰)到偏遠的地方,或被囚禁(如保羅和西拉)在密閉的地方時,祂會找到途徑接近他們,並與他們同在。 (3) 基督在門徒恐懼時給予的安慰。他們「害怕」,對幻影(他們以為是幻影)的恐懼甚於對風浪的恐懼。與這世界黑暗的執政者搏鬥比與狂風暴雨的大海搏鬥更可怕。
第6章_2
當他們以為有鬼魂纏繞他們,或許是那鬼魂興風作浪時,他們比之前只看到自然現象時更加恐懼。注:1. 我們真實的困境常因我們想像中的困境,即我們幻想的產物,而大大加劇。2. 即使是安慰和解脫的臨近,也常被誤解為恐懼和困惑的緣由。我們常常不僅是「受驚多於受傷」,而且「在即將獲得幫助時,反而最為恐懼」。然而,當他們處於這種恐懼中時,基督以那充滿憐憫的話語(v. 20)何等深情地平息了他們的恐懼:「是我,不要怕!」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能使罪人信服:「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也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能安慰聖徒:「我就是你所愛的耶穌;是我愛你,尋求你的益處;不要怕我,也不要怕風暴。」當患難臨近時,基督也臨近。4. 他們迅速抵達了目的地,v. 17。 (1) 他們「歡迎」基督上船;他們「樂意接待他」。注:基督暫時的離開,只是為了在歸來時,讓那些看重他同在勝過一切的門徒,更加「珍愛他」;參看Cant. iii. 4。(2) 基督安全地帶他們到岸邊:「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注:[1] 教會這艘船,基督的門徒已將自己和一切都「託付」其中,雖然可能遭受極大的震盪和困苦,但最終必能安全抵達港口;在海上「顛簸」,卻不「失落」;被擊倒,卻不毀滅;荊棘燃燒,卻不被燒毀。[2] 教會君王的權能和同在,必能加速並促成她的解救,並戰勝那些曾使她所有其他朋友的技能和努力都徒勞無功的困難。門徒們努力划船,但直到基督上了船,他們才達到目的,工作便「突然」完成了。如果我們已經接受了主耶穌基督,樂意地接受了他,即使夜晚黑暗,風勢強勁,我們仍可藉此安慰自己,我們很快就會上岸,而且比我們想像的更接近岸邊。許多懷疑的靈魂,在不知不覺中,被一個令人愉快的驚喜帶入天堂。
基督與眾人的對話。 22 次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看見那裡只有一隻船,就是門徒所上的那一隻,又看見耶穌沒有和門徒一同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了;23 (然而,有些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他們吃餅的地方。)24 眾人看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尋找耶穌。25 他們在海那邊找到耶穌,就對他說:「拉比,你何時到這裡來的?」26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尋找我,不是因為看見神蹟,乃是因為吃餅得飽。27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父神已印證了人子。」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 一、眾人仔細尋找基督,v. 23, 24。他們看見門徒出海;他們看見基督退到山上,可能暗示他希望獨處一段時間;但他們的心意已定,要「立他為王」,於是他們守候他的歸來,而「次日」,他們熱切的熱情依然持續。 1. 他們「非常困惑」找不到他。他走了,他們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他們看見「那裡沒有船」,只有門徒上船的那一隻,護理如此安排,是為了證實他步行海面的神蹟,因為沒有船供他乘坐。他們也注意到「耶穌沒有和門徒一同上船」,而是門徒自己走了,把他留在「他們」這邊的水邊。注:那些想尋找基督的人,必須仔細觀察他的一切動向,並學會理解他同在和缺席的標誌,以便據此引導自己。 2. 他們「非常勤奮地尋找」他。他們搜尋了附近的地方,當「他們看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他或任何能提供他消息的人都不在),他們決定到別處尋找。注:那些想尋找基督的人,必須勤奮搜尋,必須尋找直到找到,必須從海到海,尋找神的道,而不是沒有它而活;那些被基督用生命之糧款待過的人,他們的心靈應該熱切地渴望他。與基督相交,越多越好。現在,(1) 他們決定去迦百農尋找他。那是他的總部,他通常居住的地方。他的門徒已經去了那裡;他們知道他不會離開他們太久。那些想尋找基督的人,必須循著羊群的腳蹤出去。(2) 護理為他們提供了乘船去那裡的機會,這是最快的方式;因為「有些船從提比哩亞來」,提比哩亞在同一岸邊更遠的地方,「靠近」,雖然沒有那麼靠近他們「吃餅」的地方,他們可以在那裡很快地乘船去迦百農,而且那些船很可能就是開往那個港口的。注:那些真誠尋找基督,尋找與他交談機會的人,通常會得到護理的認可和幫助。傳道者提到他們吃「增多」的餅時,補充說:「主祝謝後」,v. 11。門徒們對他們夫子祝謝的舉動印象深刻,以至於他們永遠無法忘記那時他口中所出的恩言,反而樂於回憶。這是那頓飯的恩典和美好之處,使它顯著;他們的心在他們裡面火熱。3. 他們抓住了機會,於是「他們也上了船,往迦百農去尋找耶穌」。他們沒有拖延,希望「在水這邊」再次見到他;但他們的信念堅定,渴望熱切,他們立刻跟隨他。好的動機常常因為沒有「及時」實行而夭折,一無所成。他們來到迦百農,而且,就目前所見,這些不健全、假冒為善的基督追隨者,卻有著「平靜」而「愉快」的航程,而他真誠的門徒卻經歷了「艱難」而「暴風雨」的航程。在這個邪惡的世界裡,最好的人遭遇最壞的境況,這並不奇怪。他們「來,尋找耶穌」。注:那些想尋找基督並在他裡面找到安慰的人,必須願意付出努力,並像這裡一樣,「走遍」海陸去尋找並事奉那位從天降世尋找並拯救我們的人。
二、這次尋找的成功:「他們在海那邊找到他」,v. 25。注:基督終究會被那些尋找他的人找到;為了尋找基督,值得跨越海洋,甚至「從海到海,從大河到地極」,如果我們最終能找到他。這些人後來顯得不健全,並非出於任何好的原則,卻如此熱心。注:假冒為善的人在參與神的聖禮時可能非常積極。如果人們對基督的愛,除了追逐講道和禱告,以及對好的講道表現出情感的衝動之外,沒有更多可展示的,他們就有理由懷疑自己不比這「熱切的群眾」更好。但儘管這些人原則上並不更好,而且基督也知道這一點,他仍然願意被他們找到,並接納他們與他相交。如果我們能知道假冒為善者的心,然而,只要他們的信仰表白是可信的,我們就不應將他們排除在我們的團契之外,更何況當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心時。
三、他們找到基督時向他提出的問題:「拉比,你何時到這裡來的?」從v. 59看來,他們是在「會堂裡」找到他的。他們知道這是尋找基督最可能的地方,因為他「習慣」參加公共的宗教崇拜聚會,路加福音四章16節。注:基督必須在祂子民的聚會中和祂聖禮的施行中被尋找,也必會被尋到;公共崇拜是基督選擇認可並以祂的同在和自我顯現來賜恩的。他們在那裡找到他,而他們對他所說的,只是:「拉比,你何時到這裡來的?」他們看見他不會被立為王,所以不再提這事,只稱他為拉比,他們的老師。他們的詢問不僅關乎「時間」,也關乎他如何「來到」那裡的方式;不僅是「何時」,更是「你如何到這裡來的?」因為沒有船供他乘坐。他們對基督的行蹤好奇,卻不關心自己的行蹤。
四、基督給他們的回答,並非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他何時、如何來到那裡與他們何干?),而是針對他們情況所需的回答。 1. 他揭示了他們跟隨他的「腐敗原則」(v. 2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這鑒察人心、知道人裡面有什麼的,我這阿們、忠信的見證者,啟示錄三章14、15節。你們尋找我;這很好,但並非出於好的原則。」基督不僅知道我們「做什麼」,也知道我們「為什麼」做。這些人跟隨基督,(1) 並非為了他的教義:「不是因為你們看見神蹟。」神蹟是他教義的極大證實;尼哥底母為了神蹟尋找他(約翰福音三章2節),並從他工作的能力推論他話語的真實性;但這些人卻如此愚鈍和漫不經心,從未考慮到這一點。但,(2) 乃是為了他們自己的肚腹:「乃是因為你們吃餅得飽。」不是因為他教導他們,而是因為他餵飽他們。他給了他們,[1] 一頓「豐盛」的飯食:「他們吃,而且飽足」;其中有些人可能很貧窮,很久以前就不知道吃飽是什麼滋味,吃飽還有剩。[2] 一頓「美味」的飯食;很可能,就像神蹟的酒是最好的酒一樣,神蹟的食物也比平常更美味。[3] 一頓「便宜」的飯食,不花他們一分錢;沒有帳單送來。注:許多人跟隨基督是為了「餅」,而不是為了「愛」。那些在信仰上追求世俗利益,並因為這門手藝能帶來晉升而追隨信仰的人,就是如此。一位教皇曾說:「這關於基督的寓言,我們從中獲利何等豐厚!」這些人以「拉比」稱呼基督,並對他表示極大的敬意,但他卻如此忠實地指出他們的虛偽;他的僕人從此必須學習,不要奉承那些奉承他們的人,也不要被甜言蜜語「收買」而對所有稱他們為「拉比」的人高喊「平安」,而是在有理由時給予忠實的責備。 2. 他引導他們走向更好的原則(v. 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他曾與撒馬利亞婦人以「水」為喻談論屬靈的事;這裡他以「食物」為喻談論屬靈的事,藉著他們所吃的餅來引出話題。他的目的是: (1) 節制我們對世俗的追求:「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這並非禁止為適當的食物誠實勞力,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2節。但我們不可將世上的事作為我們主要的關心和憂慮。注:[1] 世上的事是「必壞的食物」。世俗的財富、榮譽和享樂都是「食物」;它們「餵養想像」(許多時候僅此而已)並「填飽肚腹」。這些是世人像「食物」一樣渴望,並沉溺其中的東西,肉體的心只要它們存在,就能勉強賴以生存;但它們「必壞」,本質上是會朽壞的,會自行枯萎,並暴露於千百種意外之中;那些擁有最多的人,不能確定在世時能擁有它們,但確定在死時會離開並失去它們。[2] 因此,我們過度勞力追求它們是愚蠢的。首先,我們「不可在宗教上勞力,也不可為這必壞的食物而行宗教之工」,「著眼於此」;我們不可使我們的宗教服從於世俗的利益,也不可在「神聖的操練」中追求「世俗的利益」。其次,我們「根本不可」為這食物「勞力」;也就是說,我們不可將這些必壞的事物作為我們的「主要善」,也不可將我們對它們的關心和努力作為我們的「主要事務」;不可「首先」和「最」尋求這些事物,箴言二十三章4、5節。 (2) 激勵和促進我們恩典的追求:「將你們的努力用在更好的目的上,並『為那屬於靈魂的食物勞力』」,他對此指出: [1] 它是「無可言喻地令人嚮往」的:它是「存到永生的食物」;這是一種幸福,將與我們同在,不僅本身永恆不朽,而且將滋養我們直到永生。新聖約的祝福是我們永生的預備,是我們永生的保守,也是永生的憑據和保證。 [2] 它是「無疑可得」的。世上所有的財寶都將被搜刮,地上所有的果實都將被聚集,以供應我們永恆的食物嗎?不,「海說:不在我裡面」,在沙中隱藏的所有寶藏中都沒有。它不能用金子買到;但它是「人子要賜給」的;hen dosei,無論是「這食物」,還是「這生命」,人子都要賜下。這裡請注意: 首先,誰賜下這食物:「人子」,這位偉大的家主和倉庫的主人,他受託管理神在人間的國度,並分發那國度的恩賜、恩典和安慰,並有權賜予永生,以及所有通往永生的途徑和預備。我們被告知要「為它勞力」,彷彿它可憑我們自己的勤奮獲得,並以那寶貴的代價出售,正如異教徒所說:「Dii laboribus omnia vendunt—諸神將一切好處賣給勤奮的人。」但即使我們為它勞力再多,我們也未曾將它視為我們的「工價」而賺得,而是人子「賜予」的。還有什麼比恩賜更自由的呢?令人鼓舞的是,賜予者是「人子」,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希望那些尋求它並為它勞力的「人子」們,必不致落空。 其次,他有什麼權柄賜予它;因為「父神已印證了人子」,touton gar ho Pater esphragisen, ho Theos—「因為父神已印證了」他(證明並顯明)「是神」;有些人如此解讀;他已用大能宣告他是神的兒子。他已「印證」他,也就是說,已賜予他全權處理神與人之間的事務,作為神派給人的「使者」和人向神的「代求者」,並已用神蹟證明了他的使命。既已賜予他「權柄」,他也就賜予我們「確據」;既已將「無限的權能」託付給他,他也已用「無可置疑的證據」使我們滿意;因此,他可以滿懷信心地為我們承擔,我們也可以滿懷信心地歸順他。父神「用那住在他身上的聖靈印證了他」,藉著從天上來的聲音,藉著他在神蹟奇事中為他所作的見證。神聖的啟示在他裡面得以完全,在他裡面「異象」和「預言」被「封閉」(但以理書九章24節),所有信徒都「印證」他是真實的(約翰福音三章33節),他們都在他裡面被「印證」,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
基督是從天上來的真糧;基督歡迎所有來到他面前的人;吃基督的必要性。 28 他們問他說:「我們當做什麼,才能做神的工呢?」29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30 他們又說:「你行什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呢?你做什麼工呢?」31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所記:『他從天上賜下糧食給他們吃。』」32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食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把那從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33 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34 他們說:「主啊,常把這糧賜給我們吧!」35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永不飢餓;信我的,永不乾渴。」36 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38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1 猶太人就為他所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話議論他,4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都認識嗎?他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3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彼此議論。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5 在先知書上寫著:『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的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46 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他才看見父。4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48 我就是生命的糧。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0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52 於是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5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還要叫他復活。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必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9 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時說的。
這次對話是與迦百農人,即基督當時所在會堂的居民,還是與從海對岸來的人進行的,並不確定,也不重要;然而,這顯示了基督的謙卑,他允許他們向他提問,並沒有將這種打斷視為冒犯,即使是來自他的普通聽眾,而非他的直接追隨者。那些善於教導的人必須敏於聆聽,並努力回答。教師的智慧在於,即使被問到不相關、無益的問題,也能藉此機會回答有益的事,這樣問題可以被拒絕,但請求卻不被拒絕。現在,
一、基督告訴他們,他們必須「為」他所說的「食物勞力」,必須「為它勞力」,他們便詢問他們必須做什麼工,他回答了他們,v. 28, 29。 1. 他們的「詢問」相當「中肯」(v. 28):「我們當做什麼,才能做神的工呢?」有些人將其理解為一個冒失的問題:「我們能做什麼比我們順服摩西律法所做的更多更好的神的工呢?」但我寧願將其視為一個謙卑認真的問題,表明他們至少目前心態良好,願意知道並履行他們的職責;我想像那些問這個問題的人(如何和什麼,v. 30),以及提出請求的人(v. 34),與那些抱怨(v. 41, 42)和爭論(v. 52)的人不是同一批,因為那些人被明確稱為「猶太人」,他們是從猶太地來的(因為那些人嚴格來說被稱為猶太人)來挑剔,而這些人是加利利人,來受教。這裡的問題暗示他們確信那些想獲得這永生食物的人,(1) 必須立志做大事。那些在期望上「看高」,希望享受「神的榮耀」的人,必須在努力上「立志高遠」,並努力「做神的工」,就是他所要求並會悅納的工,「神的工」,與世俗之人在世俗追求中的工作區分開來。僅僅說神的話語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做神的工。(2) 必須願意做任何事:「我們當做什麼?」主啊,我準備好做你所吩咐的一切,即使對血肉之軀來說再不悅,使徒行傳九章6節。 2. 基督的回答夠清楚了(v. 29):「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注:(1) 信心的工作是神的工作。他們詢問神的「工作」(複數),關心「許多事」;但基督引導他們到一個包含一切的工作,就是那一件不可少的事:你們「信」,這取代了所有儀式律法的工作;這是所有其他工作被接納所必需的工作,並且產生這些工作,因為沒有信心你們不能討神喜悅。這是「神的工作」,因為是他在我們裡面「運行」,它使靈魂順服於他的運行,並激勵靈魂「為他」工作。(2) 那信心是神的工作,它與基督聯合,並倚靠他。就是要「信他」是神「所差來的」,是神在神人之間和平大事上的使者,並以此「倚靠」他,將「自己交託」給他。參看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
二、基督告訴他們「人子」會「賜給他們這食物」之後,他們詢問他,他回答了他們的詢問。 1. 他們的詢問是關於「一個神蹟」(v. 30):「你行什麼神蹟呢?」到目前為止他們是對的,因為他要求他們「相信」他,他就應該出示他的「憑證」,並用神蹟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摩西曾用「神蹟」證實他的使命,基督既然來廢除儀式律法,也同樣需要證實他的使命:「你做什麼工呢?你追求什麼?你打算在你的教義上留下什麼永恆的神聖能力印記呢?」但「在此」他們錯了: (1) 他們忽略了他們曾看見他行過的許多神蹟,這些神蹟足以充分證明他的神聖使命。現在是問「你行什麼神蹟呢?」的時候嗎?尤其是在迦百農,這個神蹟的「中心」,他曾在那裡行了「許多大能的作為」,這些「神蹟」如此清楚地表明了他的職分和使命。這些人不是前幾天剛被他神蹟般地餵飽嗎?沒有比那些不願看見的人更瞎的了;因為他們可能瞎到在陽光普照時,還質疑是否是白天。 (2) 他們將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神蹟餵養,置於基督所行的一切神蹟之上(v. 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為了加強反對意見,他們引用了一段經文:「他從天上賜下糧食給他們吃」(取自詩篇七十八篇24節),「他賜給他們天上的五穀」。他們這裡引用的這個故事可以有何等好的應用!這是神大能和良善的一個難忘的例子,常被提及以榮耀神(尼希米記十九章20、21節),然而看看這些人如何曲解它,並惡用它。[1] 基督責備他們對神蹟之餅的偏愛,並吩咐他們不要將心放在「必壞的食物」上;他們說:「為什麼,『肚腹的食物』是神在曠野賜給我們祖宗的極大好處;那麼我們為什麼不為那食物勞力呢?如果神如此厚待他們,我們為什麼不追隨那些會厚待我們的人呢?」[2] 基督用五個餅餵飽了五千人,並以此作為一個神蹟來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但他們藉著「誇大」摩西的神蹟,卻暗中「貶低」基督的這個神蹟,並「規避」其證據。「基督餵飽了他的數千人;但摩西餵飽了他的數十萬人;基督只餵飽他們一次,然後責備那些跟隨他希望繼續被餵飽的人,並以屬靈食物的論述打發他們;但摩西餵養他的追隨者四十年,神蹟對他們來說不是稀有物,而是他們的日用飲食:基督用『地上的』餅,大麥餅,和『海裡的』魚餵飽他們;但摩西用『從天上來的』餅,天使的食物,餵養以色列人。」這些猶太人如此誇耀「他們祖宗所吃的嗎哪」;但他們的祖宗當初輕視嗎哪,就像他們現在輕視大麥餅一樣,稱之為「淡薄的食物」,民數記二十一章5節。我們就是這樣容易輕視和忽略神在我們時代所顯現的能力和恩典,卻假裝欽佩「我們祖宗告訴我們」的奇蹟。假設基督的這個神蹟被摩西的神蹟超越了,然而在其他方面,基督的神蹟卻超越了摩西的神蹟;此外,所有真正的神蹟都證明了神聖的教義,儘管在環境上不盡相同,這些環境總是根據需要而「多樣化」。嗎哪超越大麥餅多少,基督的教義就超越摩西的律法多少,甚至更多,他天上的制度也超越了那時代肉體的條例。 2. 這是基督對此詢問的答覆,其中: (1) 他「糾正」他們對「預表性」嗎哪的「誤解」。他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這是真的。但,[1] 賜給他們嗎哪的不是摩西,他們也不欠他什麼;他只是工具,因此他們必須超越他,仰望神。我們沒有發現摩西曾為「嗎哪」向神禱告;他說:「我們豈能從磐石中為你們取水呢?」這話說得不夠謹慎。摩西既沒有賜給他們「那」餅,也沒有賜給他們「那」水。[2] 嗎哪並非如他們所想,是「從天上」賜下的,不是從最高的天上,而只是從「雲中」賜下的,因此並不比從地上生長出來的食物優越多少。因為經上說「他從天上賜下糧食給他們吃」,並不表示那是「天上的糧食」,或旨在滋養靈魂。誤解聖經語言,導致許多人在神的事上犯錯。 (2) 他向他們「告知」關於「真」嗎哪的事,嗎哪只是它的預表:「乃是我父把那從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那真正且適切地稱為「從天上來的糧食」的,嗎哪只是它的影子和預表,現在「賜下」了,不是給「你們的祖宗」,他們已經死了,而是「給你們」這個世代的人,為你們「保留了更好的事物」:他「現在正在賜給」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食」,這糧食是「真正」如此稱呼的。神的榮耀寶座高於空中的雲彩多少,永恆福音的「屬靈糧食」就超越「嗎哪」多少,甚至更多。他稱神為「他的父」,宣告自己比摩西更偉大;因為摩西忠心只是作為僕人,基督卻是「兒子」,希伯來書三章5、6節。
三、基督回答了他們的詢問後,藉著他們對「嗎哪」的異議,進一步論述「他自己」是「糧食」的比喻,並將「相信」比喻為「吃喝」;接下來的對話,以及聽眾對此的評論,都可以歸結為他將兩者結合在「吃他的肉」和「喝他的血」中。 1. 基督既已說到「他自己」是神偉大的「恩賜」,是「真糧」(v. 32),他便詳細「解釋」並「證實」這一點,好讓我們能正確地認識他。 (1) 他在此表明他是「真糧」;他一再重複這一點,v. 33, 35, 48-51。請注意:[1] 基督是「糧食」,他對靈魂而言,就像糧食對身體一樣,滋養並支持屬靈生命(是它的支柱),正如糧食滋養身體生命一樣;「它是生命的支柱」。福音中關於基督的教義——他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他是我們的平安,我們的公義,我們的救贖主;「人靠這些事活著」。我們的身體沒有食物尚能生存,但我們的靈魂沒有基督就不能生存。「麥子」被「打碎」(以賽亞書二十八章28節),基督也是如此;他生於伯利恆,「糧食之家」,並由「陳設餅」預表。[2] 他是「神的糧」(v. 33),神聖的糧食;他是「從神來的」(v. 46),我父所賜的糧(v. 32),他使之成為我們靈魂的食物;是神家裡的糧食,他「兒女的糧食」。利未記的祭物被稱為「神的糧」(利未記二十一章21、22節),而基督是那偉大的祭物;基督,在他的話語和聖禮中,是「獻祭後的筵席」。[3] 他是「生命的糧」(v. 35,又見v. 48),「那」生命的糧,暗指伊甸園中央的生命樹,那是亞當聖約中「做這事就活」部分的印記,他可以「吃而活」。基督是生命的糧,因為他是「生命樹」的果實。首先,他是「活糧」(他自己解釋說,v. 51):「我就是活糧。」糧食本身是死的東西,若非藉助活身體的機能,就不能滋養;但基督本身是「活糧」,並憑自己的能力滋養。
第6章_3
嗎哪是死的東西;如果只放一晚,它就會腐爛生蟲;但基督是永活的,是永恆的糧,永不發霉,永不變舊。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教義,對信徒而言,如今仍像以往一樣具有加強和安慰的力量,祂的代求也仍像以往一樣具有價值和功效。
二、祂賜生命給世人(v. 33),是屬靈和永恆的生命;是靈魂在此與神聯合相交的生命,以及將來在異象中享受祂的生命;這生命包含一切的幸福。嗎哪只能維持和支持生命,卻不能保存和延續生命,更不能恢復生命;但基督將生命賜給那些死在罪中的人。嗎哪只為以色列人的生命而預備,但基督是為世人的生命而賜下;除了那些自我排斥的人,沒有人被排除在這糧的益處之外。基督來是為了將生命注入人的心靈,使之產生可蒙悅納的行為原則。
4. 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句話在此處屢次重複(v. 33, 50, 51, 58)。這表明: 一、基督位格的神性。作為神,祂在天上有其存在,祂從那裡降下,取了我們的本性:「我從天上降下來」,由此我們可以推斷祂的古老性,祂在起初就與神同在;祂的能力,因為天是能力的堅固之處;以及祂的權柄,祂帶著神聖的使命而來。 二、一切透過祂流向我們的美善,其神聖的源頭。祂來,不僅是「那降下來的」(katabas,v. 51),更是「那正在降下來的」(katabainoi);祂是持續降下的,表明光、生命和愛從神透過基督不斷地傳達給信徒,正如嗎哪每日降下一般;參閱 Eph. i. 3。Omnia desuper—萬物皆從上而來。
5. 祂是那糧,嗎哪是其預表和形像(v. 58),是那糧,是真糧(v. 32)。正如他們所喝的磐石是基督,他們所吃的嗎哪也是屬靈的糧(1 Cor. x. 3, 4)。嗎哪賜給以色列人;基督也賜給屬靈的以色列人。嗎哪足夠他們所有人吃;同樣,在基督裡有豐盛的恩惠,足夠所有信徒使用;那多收這嗎哪的,當他使用時,不會有餘;那少收的,當他的恩惠在榮耀中得以完全時,會發現他「毫無缺乏」。嗎哪要在早晨收取;那些想尋見基督的人,必須「清早尋求祂」。嗎哪是甜的,正如《所羅門智訓》(Wisd. xvi. 20)所說,它適合各種口味;對信徒而言,基督是寶貴的。以色列人靠嗎哪生活,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嗎哪的紀念物保存在約櫃中;同樣,基督在聖餐中作為靈魂的食物,也得以紀念。
(二)祂在此表明祂的使命和祂來到世上的目的。祂放下比喻,直言不諱,不說謎語,向我們闡明祂在世人中的工作(v. 38-40)。 1. 祂總體上向我們保證,祂從天上降下是為了祂父的事(v. 38),不是「行自己的旨意,乃是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祂「從天上降下」,這表明祂是一個有智慧、有行動的存有,自願降到這個較低的世界,這是一段漫長的旅程,也是一個巨大的降格,考慮到祂所來自世界的榮耀和祂所來到世界的苦難;我們不禁驚奇地問:「是什麼促使祂進行這樣的遠征?」祂在此告訴我們,祂來不是行「自己的旨意」,而是行祂父的旨意;並非祂有任何與祂父旨意相競爭的旨意,而是祂所說話的人可能懷疑祂有。祂說:「不,我自己的旨意不是我行動的泉源,也不是我遵循的準則,我來是為了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這就是說: 一、基督來到世上並非作為一個「私人」身份,只為自己行事,而是以「公開身份」行事,作為大使或全權代表,受公開委任授權;祂來到世上是作為神的偉大代理人和世人的偉大醫生。不是任何私人事務將祂帶到這裡,祂來是為了解決創造主與整個受造物之間的重要事務。 二、基督在世時,沒有推行任何「私人」計劃,也沒有任何與祂所代表之人「分離的利益」。祂一生工作的宗旨是榮耀神,造福人類。因此,祂從不考慮自己的安逸、安全或平靜;當祂要捨棄生命時,儘管祂的人性對此感到驚恐,祂卻將此考慮擱置一旁,將祂作為人的旨意歸順於神的旨意:「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2. 祂特別向我們闡明祂來要行的父的旨意;祂在此「宣告預旨」,即祂要遵循的指示。 一、賜給基督的「私人指示」,即祂務必拯救所有蒙揀選的餘民;這就是父與子之間的「救贖聖約」(v. 38):「這就是差我來者的父的旨意;這是我受託的職責,就是凡祂所賜給我的,我一個也不失落。」 注: 1. 有一定數目的人類兒女被父賜給耶穌基督,作為祂的關顧對象,因此也成為祂的名和讚美;賜給祂作為「產業」,作為「所有物」。讓祂為他們做一切他們所需之事;教導他們,醫治他們,償還他們的債務,為他們辯護,預備他們並保守他們進入永生,然後讓祂盡力使用他們。父可以隨意處置他們:作為受造物,他們的生命和存在「源於」祂;作為罪人,他們的生命和存在「喪失於」祂。祂本可以將他們賣掉以滿足祂的公義,並將他們交給「受刑者」;但祂揀選他們作為祂憐憫的紀念碑,並將他們交給救主。神所揀選作為祂特殊之愛的對象,祂將他們作為信託交在基督手中。 2. 耶穌基督已承諾,祂「一個也不失落」那些如此被父「賜給祂」的人。祂要「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他們都將出現,一個也不缺少(Matt. xviii. 14)。他們中沒有一個會因缺乏足夠的恩惠來使他們成聖而失落。如果我不將他帶到你面前,並將他呈現在你面前,那麼讓我永遠承擔責任(Gen. xliii. 9)。 3. 基督為那些賜給祂的人所承擔的,延伸到他們身體的復活。我將在末日使它再次復活,這預設了之前的一切,但這是為了加冕和完成這項承諾。身體是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基督所買贖和所負責的一部分;它屬於應許,因此它不會「失落」。這項承諾不僅是祂「一個也不失落」,沒有「人」失落,而且是祂「什麼也不失落」,沒有「人」的任何部分失落,因此也不失落身體。基督的承諾直到復活時才會實現,那時聖徒的靈魂和身體將重新聯合並聚集到基督那裡,以便祂將他們呈獻給父:「看哪,我與你所賜給我的兒女」(Heb. ii. 13; 2 Tim. i. 12)。 4. 這一切的泉源和根源是「神的至高旨意」,祂旨意的籌算,祂按照這旨意成就這一切。這是祂差遣祂兒子到世上時所給祂的命令,也是祂兒子一直所注視的。
二、要賜給人類兒女的「公開指示」,即他們可以透過基督獲得救恩的方式和條件;這就是神與人之間的「恩典聖約」。那些被賜給基督的特定人物是「秘密」:「主認識屬祂的人」(The Lord knows them that are his),我們不認識,也不適合我們認識;但儘管他們的名字被隱藏,他們的品格卻被公開。福音的條件下提供了生命和幸福,藉此那些被賜給基督的人可以被帶到祂那裡,而其他人則無可推諉(v. 40):「這就是那差我來者的旨意」,是「所啟示的旨意」,是「所議定的方法」,藉此與人類兒女打交道,就是「凡」猶太人或外邦人,「看見子而信祂的」,就可以有「永生」,並且「我將使他復活」。這確實是「福音」,是好消息。現在聽到這話是否令人振奮? 1. 「永生」是可以得到的,如果不是我們自己的過錯;因為亞當初次犯罪後,「生命樹的道路」被堵塞了,藉著第二個亞當的恩典,它又重新開放了。榮耀的冠冕擺在我們面前,作為我們高尚呼召的獎賞,我們可以為之奔跑並獲得。 2. 每個人都可以得到它。這福音要傳給所有人,這邀請要向所有人發出,沒有人能說:「這不屬於我」(Rev. xxii. 17)。 3. 這永生確切地屬於所有信基督的人,而且只屬於他們。那「看見子而信祂的」,就必得救。有些人將這「看見」理解為對救恩條件的「限制」,僅限於那些蒙受基督及其恩典啟示的人。凡有機會認識基督,並善加利用而「信」祂的人,都將有永生,因此除了那些聽過福音卻像這裡的猶太人一樣(v. 36),「看見」卻「不信」;認識基督卻不信靠祂的人之外,沒有人會因不信而受定罪(儘管他們可能因其他罪而受定罪)。但我更傾向於將這裡的「看見」理解為與「相信」相同的意思,因為它是theoron,這不僅指眼睛的看見(如v. 36,「你們已經看見我」heorakate me),更是指「心靈的默想」。凡「看見子」的,也就是「信祂的」,是用信心的眼睛看見祂,藉此我們得以適當地認識並受福音關於祂的教義所影響。這就像被蛇咬的以色列人仰望銅蛇一樣。基督所要求的不是「盲目」的信心,不是我們願意「蒙上眼睛」然後跟隨祂,而是我們應該「看見祂」,看見我們信心的基礎。當信心不是「道聽途說」(相信教會所相信的),而是對可信動機的適當思考和洞察的結果時,它才是正確的:「現在我的眼睛看見你了。我們自己聽見了祂。」 4. 那些信耶穌基督的人,為了獲得永生,將在末日被祂的能力復活。祂受命執行祂父的旨意(v. 39),在此祂鄭重地將其作為自己的承諾:「我將使他復活」,這不僅指身體的生命恢復,更是指將「整個人」完全擁有應許的永生。
2. 現在基督如此論及自己,作為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之糧」,讓我們看看祂的聽眾對此有何評論。 (一)當他們聽到「神的糧」能「賜生命」時,他們衷心祈求這糧(v. 34):「主啊,求你常將這糧賜給我們。」我認為這不是嘲諷或譏笑的說法,儘管大多數解經家如此理解:「如果你能,就給我們這樣的糧吧;讓我們永遠吃這糧,而不是像五餅一樣只吃一餐;」彷彿這禱告不比那不悔改的強盜的禱告好:「你若是基督,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但我認為這個請求,雖然是無知的,卻是真誠的,而且是善意的;因為他們稱祂為「主」,並渴望分享祂所「賜予」的,無論祂指的是什麼。對神聖事物籠統而模糊的觀念,在屬肉體的心中產生某種對它們的渴望和願望;就像巴蘭的願望,願「我死的時候,如義人之死」。那些對神的事物有模糊認識,看人如樹木行走的人,他們所作的,我稱之為「含糊不清」的屬靈祝福禱告。他們認為神的恩惠是「好事」,天堂是「好地方」,不禁希望它們屬於自己,而他們對聖潔卻毫無價值和渴望,而聖潔對於兩者都是必需的。讓這成為我們靈魂的渴望;我們是否嘗過主是美善的,是否飽享了神的話語和話語中的基督?讓我們說:「主啊,求你常將這糧賜給我們;讓生命之糧成為我們的日用飲食,天上的嗎哪成為我們持續的筵席,讓我們永不缺乏。」
(二)但是,當他們明白耶穌所說的「生命之糧」是指「祂自己」時,他們就「輕視」了它。他們是否就是那些曾為此祈求的人(v. 34),或者公司中的其他人,這並不清楚;似乎是其他人,因為他們被稱為「猶太人」。現在說(v. 41),「他們就向祂發怨言。」這緊接著基督對神的旨意和祂自己關於人類救恩的承諾所作的莊嚴宣告(v. 39, 40),這無疑是我們主耶穌口中所發出最重要、最恩慈的話語,最忠實,最值得完全接受。人們會認為,就像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樣,當他們聽到神如此「眷顧」他們時,他們應該「低頭敬拜」;但相反,他們非但沒有接受所提供的,反而「發怨言」,對基督所說的話表示不滿,儘管他們沒有公開反對和駁斥,但他們私下裡輕蔑地彼此耳語,並在彼此心中灌輸偏見。許多人不會公開反駁基督的教義(他們的詭辯如此軟弱無力,以至於他們要麼羞於承認,要麼害怕被駁倒),但他們心裡卻說他們「不喜歡」。現在, 1. 讓他們感到冒犯的是基督聲稱祂的起源「來自天上」(v. 41, 42)。祂怎麼說「我從天上降下來」呢?他們聽說過天使「從天上」降下來,但從未聽說過一個人,他們忽略了祂所提供的證據,證明祂不僅僅是一個人。 2. 他們認為這證明他們有理的是,他們知道祂在世上的出身:「這不是耶穌嗎?祂是約瑟的兒子,祂的父母我們都認識。」他們不滿祂說祂從天上降下來,而祂卻是「他們中的一員」。他們輕蔑地稱呼祂的聖名「耶穌」:「這不是耶穌嗎?」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約瑟確實是祂的父親,儘管他只是「被認為」是。 注:關於基督位格的錯誤觀念,認為祂只是一個普通人,由普通生育所懷胎和出生,導致人們對祂的教義和職分產生反感。那些將祂與其他「我們認識其父母」的人類兒子等同的人,難怪他們會貶低祂代贖的榮耀和祂使命的奧秘,並像這裡的猶太人一樣,對祂「在末日使我們復活」的應許發怨言。
3. 基督既已論及信心是「神的大工」(v. 29),便詳細論述這工,教導並鼓勵我們。 (一)祂表明「信基督」是什麼。 1. 信基督就是「來到基督」。「到我這裡來的」與「信我的」是同一回事(v. 35),又說(v. 37):「到我這裡來的」;v. 44, 45 也是如此。向神悔改是「來到祂那裡」(Jer. iii. 22),作為我們的至善和最高目的;同樣,向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是來到祂那裡,作為我們的君王和救主,以及我們通往父的道路。它表示我們對祂的感情流露,因為這些是靈魂的運動和相應的行動;它是「脫離」一切與祂對立或與祂競爭的事物,並「達到」透過祂向我們提供的生命和救恩的條件。當祂在地上時,這不僅僅是來到祂所在之處;現在,這也不僅僅是來到祂的話語和聖禮。 2. 這是「吃基督」(v. 51):「人若吃這糧。」前者表示我們歸向基督;後者表示我們以食慾和喜悅將基督應用於自己,以便從祂那裡領受生命、力量和安慰。像以色列人吃嗎哪一樣吃祂,他們已經放棄了埃及的「肉鍋」,不依賴「他們手中的勞動」(吃那東西),而是純粹靠從天上賜給他們的糧食生活。
(二)祂表明「信基督」能得到什麼。如果我們「來到祂那裡」,祂會給我們什麼?如果我們「吃祂」,我們會得到什麼好處?「缺乏」和「死亡」是我們最懼怕的事;如果我們能確信我們存在的安慰,以及在這些安慰中持續存在,我們就足夠了;現在這兩者在此都為真信徒所確保。 1. 他們永不缺乏,「永不飢餓,永不乾渴」(v. 35)。他們有渴望,熱切的渴望,但這些渴望得到如此適切、如此及時、如此豐盛的滿足,以至於不能稱之為飢餓和乾渴,因為飢餓和乾渴是不安和痛苦的。那些吃嗎哪、喝磐石水的人,後來仍然飢餓乾渴。嗎哪使他們厭膩;磐石流出的水也枯竭了。但在基督裡有如此「滿溢的豐盛」,永不「枯竭」,並且從祂那裡有如此「不斷流出的交通」,永不中斷。 2. 他們「永不死亡」,永不滅亡;因為, 一、信基督的人「有永生」(v. 47);他有永生的確據、恩賜和憑據;他在應許和初熟的果子中擁有它。與基督聯合,並在基督裡與神相交,就是永生之始。 二、那些「吃嗎哪」的人死了,而基督是這樣一種糧,人吃了就不會死(v. 49, 50)。在此請注意: 1. 預表嗎哪的不足:「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我們祖宗的死亡可以有很多好的用途;他們的墳墓向我們說話,他們的紀念碑是我們的紀念,特別是這一點:即使是最豐盛、最美味的食物,也無法延長生命的線程,也無法避免死亡的打擊。那些吃嗎哪,天使食物的人,也像其他人一樣死了。他們的飲食不可能有任何問題,以致縮短他們的壽命,他們的死亡也不會因生活的勞苦和疲憊而加速(因為他們既不撒種也不收割),然而他們還是死了。 (1) 他們中許多人因不信和發怨言而死於神直接的懲罰;因為,「他們雖然吃了那屬靈的食物」,但神「不喜歡他們中的許多人,所以他們倒斃在曠野」(1 Cor. x. 3-5)。他們吃嗎哪並不能「保護他們」免受「神的忿怒」,就像信基督能保護「我們」一樣。 (2) 他們其餘的人則按自然規律死亡,他們的屍體倒斃在他們吃嗎哪的曠野中,這是神聖的判決。就在那個神蹟「日用飲食」的時代,人的壽命被縮減到現在的限度,如 Ps. xc. 10 所示。那麼,他們就不要再誇耀「嗎哪」了。 2. 真「嗎哪」的全足性,其他嗎哪只是它的預表:「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那真正神聖和屬天的食物,「人吃了就不會死」;也就是說,不會落在神的忿怒之下,那忿怒對靈魂是致命的;「不會死」第二次的死;不,也不會最終和不可挽回地死第一次的死。不會死,也就是說,不會滅亡,不會像以色列人因缺乏「信心」而未能進入地上的迦南一樣,儘管他們有「嗎哪」。這在接下來的經文中進一步解釋:「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v. 51)。這就是「永不死亡」的意思:儘管他「下到死亡」,他將穿過死亡,進入一個「不再有死亡」的世界。「永遠活著」不是「永遠存在」(地獄裡的受咒詛者將「永遠存在」,人的靈魂是為永恆的狀態而造的),而是「永遠幸福」。而且因為身體必然會死,並像水潑在地上,基督在此也承諾將其收聚起來(如前文v. 44,「我將在末日使他復活」);甚至那身體也將永遠活著。
(三)祂表明我們有什麼鼓勵去信基督。基督在此提到有些人「看見祂卻不信」(v. 36)。他們看見祂的身體和神蹟,聽祂講道,卻沒有被感動去信祂。信心不總是看見的結果;士兵們親眼目睹祂的復活,然而他們非但沒有「信」祂,反而「誹謗」祂;所以,要使人信基督是一件困難的事:藉著恩典之靈的運行,那些「沒有看見卻信了」的人。在此我們得到兩件事的保證,以鼓勵我們的信心: 1. 子將歡迎所有來到祂這裡的人(v. 37):「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句話何等受我們的靈魂歡迎,它歡迎我們來到基督!「到我這裡來的」;這是單數,表示恩惠,不僅對一般信徒群體,也對每一個歸向基督的個別靈魂。在此, 一、所要求的職責是純粹的福音職責:來到基督,使我們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祂的美麗和愛,這些巨大的吸引力,必須「吸引」我們到祂那裡;需要感和危險感必須「驅使」我們到祂那裡;任何事物都能將我們帶到基督那裡。 二、應許是純粹的福音應許:「我總不丟棄他」——ou me ekbago exo。有兩個否定詞:「我不會,不,我不會。」 1. 在此表達了極大的恩惠。我們有理由擔心祂會「丟棄我們」。考慮到我們的卑微、我們的卑劣、我們不配來到、我們來到時的軟弱,我們理應預期祂會對我們皺眉,並關閉祂的門;但祂以這確據消除這些恐懼,祂「不會」這樣做;不會輕視我們,儘管我們卑微,不會拒絕我們,儘管我們有罪。貧窮的學生來向祂學習嗎?儘管他們遲鈍緩慢,祂也不會「丟棄他們」。貧窮的「病人」來向祂「求醫」嗎?貧窮的「客戶」來向祂「求教」嗎?儘管他們的情況很糟,儘管他們空手而來,祂也「總不丟棄他們」。 2. 所暗示的恩惠比所表達的更多;當說祂不會丟棄他們時,意思是祂會接納他們,款待他們,並給他們一切他們來向祂所求的。正如祂在他們初次來時不會拒絕他們,祂以後也不會因任何不悅而丟棄他們。祂的恩賜和呼召是永不後悔的。
2. 父將在適當的時候,毫無疑問地將所有賜給祂的人帶到祂那裡。在父與子之間關於人類救贖的盟約交易中,子承諾為所有來到祂那裡的人的稱義、成聖和救恩負責(「讓他們交在我手中,然後將他們的管理權交給我」),同樣,父,作為存在、生命和恩典的泉源和起源,承諾將所有賜給祂的人交在祂手中,並將他們帶到祂那裡。現在, 一、祂在此「向我們保證」這事必將成就:「凡父所賜給我的人,都必到我這裡來」(v. 37)。基督曾抱怨(v. 36)那些「看見」祂卻不信祂的人;然後祂補充說, a. 為了「他們」的確信和警醒,清楚地暗示他們若堅持不來到祂那裡並信祂,將是他們不屬於恩典揀選的確切標誌;因為如果我們將自己交給世界和肉體,我們怎能認為神將我們賜給基督呢?(2 Pet. i. 10)。 b. 為了「祂自己」的安慰和鼓勵:「以色列雖不被招聚,我卻要得榮耀。」「揀選的人得了,雖然許多人被蒙蔽了」(Rom. xi. 7)。儘管祂失去了許多「受造物」,但祂的「職責」卻沒有失去:「凡父所賜給祂的,都必到祂這裡來」,儘管如此。在此我們有: (a) 揀選的描述:「凡父所賜給我的」,pan ho didosi—父「賜給我」的「一切」;選民的個人,以及所有屬於他們的一切;他們所有的事奉,他們所有的利益。正如祂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們的」,所以他們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的」,祂將他們視為祂的一切:他們被賜給祂,作為祂承諾的完全報酬。不僅所有的人,而且所有事物都聚集在基督裡(Eph. i. 10)並和好(Col. i. 20)。將蒙揀選的餘民賜給基督,在v. 39中被說成是一件「已完成」的事;祂「已經賜給」他們。在此則被說成是一件「正在進行」的事;祂「賜給」他們;因為,當長子被帶到世上時,似乎是重新授予了這恩賜;參閱 Heb. x. 5 等。神現在正要「將列國賜給祂為產業」(Ps. ii. 8),使祂佔有「荒涼的產業」(Isa. xlix. 8),「使祂與強盛的同分」(Isa. liii. 12)。儘管「看見」祂的猶太人「不信」祂,但祂說,這些人「必到我這裡來」;那些不屬這圈的「別的羊」,也必「領來」(ch. x. 15, 16)。參閱 Acts xiii. 45-48。 (b) 其結果得到保證:「他們必到我這裡來。」這不是「應許」的性質,而是「預言」,即凡在神旨意中被命定得生命的人,都將藉著來到基督而得生命。他們是「分散的」,混雜在列國之中,但他們中沒有一個會被遺忘;神的一粒麥子也不會失落,正如 Amos ix. 9 所應許的。他們本性上與基督「疏遠」,並厭惡祂,然而「他們必來」。正如神的無所不知被用來尋找他們所有人,祂的無所不能也被用來將他們所有人帶進來。不是說,他們將被「驅趕」到我這裡,而是說,他們將自由地來,將被「使甘心樂意」。
二、祂在此「向我們闡明」這事將如何成就。那些被賜給基督的人將如何被帶到祂那裡?為此需要做兩件事: a. 他們的「悟性」將被「光照」;這在v. 45, 46中應許了。先知書上寫著,他們預言這些事:「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我們在 Isa. liv. 13 和 Jer. xxxi. 34 中找到這句話。他們都要認識我。 注: (a) 為了我們「信耶穌基督」,我們必須「蒙神的教訓」;也就是說, [a] 必須有「神聖的啟示」向我們顯明,既顯明我們應當信基督什麼,也顯明我們為何應當信。有些事甚至「自然」也教導我們,但要將我們帶到基督那裡,需要更高的光。 [b] 必須有「神聖的工作」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能夠理解並接受這些啟示的真理及其證據。神賜給我們理性,教導我們比「地上的走獸」更多;但祂賜給我們信心,教導我們比「屬血氣的人」更多。因此,教會所有的兒女,所有「真正的」兒女,都「蒙神的教訓」;祂已承擔他們的教育。 (b) 由此推論,凡「聽見父的教訓又學習的,就必到基督那裡來」(v. 45)。 [a] 在此暗示,除了那些「聽見父的教訓又學習的」人之外,沒有人會來到基督那裡。我們絕不會在沒有神聖引導的情況下被帶到基督那裡;除非神藉著祂的恩典光照我們的心思,啟發我們的判斷,糾正我們的錯誤,並且不僅「告訴」我們,使我們能「聽見」,而且教導我們,使我們能「學習」耶穌裡的真理,否則我們絕不會被帶到信基督。 [b] 這種「神聖的教導」必然產生「神選民的信心」,以至於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那些不「來到基督那裡」的人,從未「聽見」或「學習」過父的教訓;因為如果他們有,他們無疑會來到基督那裡。人若不信基督,卻聲稱「蒙神的教訓」,那是徒勞的,因為祂不教導別的功課(Gal. i. 8, 9)。看神如何對待人,如同對待有理性的人,用「人的繩索」牽引他們,首先開啟悟性,然後藉此以規律的方式影響較低的官能;祂是從門進來的,但撒旦像強盜一樣,從別處爬進來。但為了避免有人夢想神父可見地向人類兒女顯現(教導他們這些事),並對聽見和學習父的教訓產生任何粗俗的觀念,祂補充說(v. 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暗示,也「不能」用肉眼看見祂,或期望像摩西那樣向祂學習,神曾「面對面」與摩西說話;但神在光照人的眼睛和教導他們時,是以屬靈的方式運作的。萬靈之父可以接觸並影響人的靈魂,而不被察覺。那些沒有看見祂面的人,卻感受到了祂的能力。然而,有一位與父親密相識,就是「從神來的」基督自己,祂「看見過父」(ch. i. 18)。 注: 一、耶穌基督以獨特的方式「從神而來」,是從神而來的神,從光而來的光;不僅是神所差遣的,而且是在萬世之先由神所生的。 二、看見父,完全認識祂和祂的籌算,是基督的特權。 三、甚至那預備信心的光照,也是透過基督傳達給我們的。那些「向父學習」的人,因為他們自己不能看見祂,就必須向獨自看見祂的基督學習。正如所有神聖的啟示都是透過基督而來,所有神聖的能力也是透過祂而發揮。
b. 他們的「意志」將被「順服」。如果人的靈魂現在仍有其原始的正直,那麼影響意志就不需要比光照悟性更多的東西了;但在墮落之人的敗壞靈魂中,意志反抗悟性的正確指示;「肉體的心思」本身就是對神聖之光和律法的「仇恨」。
第6章_4
因此,必須在意志上產生恩惠的工作,這裡稱之為「吸引」(v. 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猶太人對基督的教義發出怨言;他們不僅自己不接受,還對別人接受感到憤怒。基督聽見他們私下的竊竊私語,便說(v. 43),「你們不要彼此議論。」不要將你們不喜歡我教義的過錯歸咎於彼此,好像是因為你們發現它普遍不受歡迎;不,這歸因於你們自己,以及你們自身敗壞的性情,這些性情構成了一種「道德上的無能」;你們對上帝真理的厭惡和偏見如此強烈,以至於除了神聖的能力之外,沒有什麼能征服它們。這就是全人類的境況:「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沒有人能說服自己接受福音的條件,「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他」(v. 44)。
請注意: (a.) 這工作的性質:它是「吸引」,這表示並非對意志施加「強迫」,使我們從不情願變為情願,並賦予靈魂新的傾向,使其歸向上帝。這似乎不僅僅是「道德勸說」,因為藉著道德勸說,人有能力「吸引」;然而,這也不能稱為「物理衝動」,因為它超出了「自然」的範疇;但那以創造之能「在人裡面造人靈魂」並以其護理影響「塑造人心」的,知道如何重塑靈魂,改變其傾向和性情,使其符合祂自己和祂的旨意,而不損害其自然自由。這是一種吸引,不僅產生「順從」,而且是樂意的順從,一種喜悅:「願你吸引我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b.) 這工作的必要性:在這種軟弱無助的狀態下,「沒有人」能沒有它而來到基督面前。正如我們沒有「普遍護理」的配合就無法進行任何自然行動一樣,我們沒有「特殊恩惠」的影響也無法進行任何道德上的善行,新造的人在其中生活、行動、存在,正如單純的人在神聖護理中一樣。
(c.) 這工作的作者:「差我來的父」。父既差遣基督,就必使祂成功,因為祂不會差遣祂去執行徒勞的任務。基督既已承諾將靈魂帶入榮耀,上帝為此應許祂,將他們帶到祂面前,從而使祂擁有那些祂已賦予權利的人。上帝既已藉著應許將以色列國賜給大衛,最終也「吸引了」百姓的心歸向他;同樣,祂既差遣基督來拯救靈魂,祂也差遣靈魂到祂面前,藉著祂得救。
(d.) 這工作的冠冕與完全: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在這次講論中提到了四次,無疑它包含了神聖恩惠所有中間和預備性的工作。當祂「在末日叫他們復活」時,祂將為祂的事業畫上「最後一筆」,將「安放房角石」。如果祂承擔了這事,那麼祂當然「能」做任何事,並且會做一切必要的事來完成它。讓我們期待那為「末日」保留的幸福,那時所有時間的歲月都將完全結束。
4. 基督既如此論及自己是「生命的糧」,又論及信心是「上帝的工作」,便更具體地闡明「祂自己」的哪一部分是這糧,即祂的肉,以及相信就是吃這肉(v. 51-58),祂在此仍繼續使用食物的比喻。
在此請注意: 這食物的「預備」:「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v. 51),「人子的人肉和他的血」(v. 53)。「我的肉是真糧,我的血是真飲」(v. 55)。
也請注意: 這食物的「領受」:我們必須「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v. 53);又說(v. 54),「吃我肉喝我血的」;同樣的話(v. 56, 57),「吃我的人」。這無疑是一個比喻或象徵性的講論,其中靈魂對屬靈和神聖事物的行動,藉著身體對感官事物的行動來表達,這使得基督的真理對某些人來說更容易理解,對另一些人來說則不然(Mark iv. 11-12)。
現在, (1.) 讓我們看看基督的這番話是如何容易被誤解和曲解的,以致「人看見,卻不領悟」。 [1.] 它被那些肉體的「猶太人」誤解了,他們是這話最初的聽眾(v. 52):「他們彼此爭論」;他們在耳邊竊竊私語,表達他們的不滿:「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基督說(v. 51)要「為我們」捨棄他的肉,去受苦和死亡;但他們沒有經過適當的思考,就理解為他將肉「給我們」吃,這給了基督機會告訴他們,儘管他所說的本意並非如此,但即使是「吃他的肉」這件事,如果理解得當,也並非像他們「prima facie—乍看之下」所認為的那樣荒謬。
[2.] 羅馬教會為了支持他們變質說的荒謬教義,對此進行了惡劣的曲解,這教義否認我們的感官,與聖禮的性質相矛盾,並推翻了所有令人信服的證據。他們像這裡的猶太人一樣,將其理解為對基督身體的實體和肉體的吃法,就像尼哥底母一樣(ch. iii. 4)。主餐當時尚未設立,因此這話不可能指主餐;這裡所說的是「屬靈的」吃喝,而非「聖禮性的」。
[3.] 許多無知肉體的人也誤解了這話,他們由此推斷,如果他們在臨終時領受聖餐,就一定能上天堂,這既使許多軟弱的人因缺乏聖餐而無故不安,也使許多邪惡的人因擁有聖餐而無故安心。
因此, (2.) 讓我們看看基督的這番話應如何理解。 [1.] 「基督的肉和血」是什麼意思?它被稱為(v. 53)「人子的肉和他的血」,是祂作為彌賽亞和中保的;是祂在道成肉身時「取了」的「肉和血」(Heb. ii. 14),也是祂在「死亡」和「受苦」中「捨棄」的:「我所要賜的肉」是要被釘十字架和被殺的。據說這肉是「為世人的生命」而賜的,也就是說: 首先,代替「世人的生命」,這生命因罪而「喪失」,基督捨棄自己的肉作為贖價或等價物。基督是我們的保證人,如我們所說,是「以身相許」,因此「祂的」生命必須為「我們」的生命而捨棄,使我們的生命得以保全。我在這裡,讓他們走吧。 其次,為了「世人的生命」,為了為全世界購買「普遍」的永生應許,並為所有信徒購買「特殊」的永生確據。因此,「人子的肉和血」表示「道成肉身」並「受死」的救贖主;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以及祂所成就的救贖,連同救贖的所有寶貴益處:罪得赦免,蒙上帝悅納,兒子的名分,來到施恩寶座前,聖約的應許,以及永生;這些被稱為基督的「肉和血」, 1. 因為它們是藉著祂的肉和血,藉著祂身體的破碎和寶血的流出而買來的。所買來的特權,從為它們付出的代價來命名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賦予它們價值;在它們上面寫著「pretium sanguinis—血的代價」。 2. 因為它們是我們靈魂的糧食和飲料。帶血的肉是被禁止的(Gen. ix. 4),但福音的特權對我們來說就像肉和血一樣,是為滋養我們的靈魂而預備的。祂之前將自己比作「糧食」,這是必需的食物;這裡比作「肉」,這是美味的。這是「肥甘的宴席」(Isa. xxv. 6)。靈魂因基督而滿足,如同「骨髓肥甘」(Ps. lxiii. 5)。它是「真糧」,是「真飲」;「真正如此」,即屬靈地;懷特比博士如此說;正如基督被稱為「真葡萄樹」;或「真正是糧食」,與世人所提供的虛假和影子相對,那些靠著世人餵養的人。在基督和祂的福音中,有真實的供應,堅實的滿足;那才是「真糧」,是「真飲」,能使人飽足和充滿(Jer. xxxi. 25, 26)。
[2.] 「吃這肉」和「喝這血」是什麼意思,這兩者是如此必要和有益;可以肯定的是,它的意思無非就是相信基督。正如我們藉著吃喝來領受食物和飲料一樣,我們藉著信心來領受基督和祂的益處:而「相信基督」包含以下四件事,正如吃喝所包含的: 首先,它意味著對基督的「渴望」。這種屬靈的吃喝始於「飢渴」(Matt. v. 6),對基督熱切而懇切的渴望,不願滿足於任何不及於與祂聯合的事物:「給我基督,否則我死。」 其次,將基督「應用」於我們自己。光「看」肉不會滋養我們,而是「吃」肉,使其成為「我們自己的」,並與我們「合而為一」。我們必須如此接受基督,將祂歸為己有:「我的主,我的神」(ch. xx. 28)。 第三,對基督和祂的救恩的「喜悅」。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教義必須是我們的「肉和血」,最令人愉悅和喜樂的。我們必須以「基督寶血所立的新約」的美味為宴席,對無限智慧為救贖和拯救我們所採用的方法,感到如同我們對自然界最必需的供應或最令人愉悅的享受一樣的滿足。 第四,從祂那裡「獲得滋養」,並依賴祂來支持和安慰我們的屬靈生命,以及新造之人的力量、成長和活力。要「以基督為糧」就是「奉祂的名」行事,與祂聯合,並藉著從祂而來的能力;這就是像我們靠食物生活一樣,靠祂生活。我們的身體如何被食物滋養,我們無法描述,但我們知道並發現它們確實如此;屬靈的滋養也是如此。我們的救主對這個比喻非常滿意(因為它非常重要和富有表達力),以至於後來當祂要設立一些外在可見的記號,來代表我們「領受」祂死亡的益處時,祂選擇了「吃」和「喝」這兩種行動,並使它們成為「聖禮性的」行動。
(3.) 既然我們已經解釋了基督這段講論的一般意義,那麼具體內容可歸納為兩點: [1.] 我們「以基督為糧」的「必要性」(v. 53):「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也就是說: 首先,「這是一個確切的記號,表明你們若對基督沒有『渴望』,也沒有『喜悅』,就『沒有』屬靈的『生命』在你們裡面。」如果靈魂不「飢渴」,它就肯定不「活著」:如果我們對這樣的肉和血都死了,這就表明我們確實死了。據說,當那些藉著精巧的彈簧而能來回移動的「人造蜜蜂」要與「天然蜜蜂」區分開來時,是藉著在它們中間放置蜂蜜來完成的,只有天然蜜蜂會蜂擁而至,而人造蜜蜂則不理會,因為「它們裡面沒有生命」。 其次,「你們若不藉著信心從基督那裡獲得屬靈生命,就肯定『不能有』屬靈生命;與祂分離,你們就什麼都不能做。」相信基督是恩典的「primum vivens—最初的生命原則」;沒有它,我們就沒有屬靈生命的「真理」,也沒有永生的權利:我們的身體沒有食物就不能活,我們的靈魂沒有基督也一樣。
[2.] 它的「益處」和「優點」,有兩方面: 首先,我們將「與基督合一」,就像我們的身體消化食物後與食物合一一樣(v. 56):「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是藉著信心活在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裡(這被說成是一個持續的行動),他「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藉著信心,我們與基督有著緊密而親密的聯合;祂「在我們裡面」,我們「在祂裡面」(ch. xvii. 21-23; 1 John iii. 24)。信徒住在基督裡,如同住在他們的堅固堡壘或避難城中;基督住在他們裡面,如同家主,管理並供應一切。基督與信徒之間的聯合是如此緊密,以至於祂分擔他們的憂傷,他們也分享祂的恩典和喜樂;祂與他們一同「吃」他們的苦菜,他們也與祂一同「吃」祂的「豐盛佳餚」。這是一種不可分離的聯合,就像身體與消化後的食物之間的聯合一樣(Rom. viii. 35; 1 John iv. 13)。
其次,我們將「活著」,將「藉著祂」永遠活著,就像我們的身體藉著食物活著一樣。 a. 我們將「藉著祂活著」(v. 57):「永活的父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我們在此看到神聖生命的系列和秩序。 (a.) 上帝是「永活的父」,祂在自己裡面擁有生命,並且生命源於祂自己。「我是自有永有的」是祂永遠的名。 (b.) 耶穌基督作為中保,「因父活著」;祂「在自己裡面」有生命(ch. v. 26),但這生命是從父而來的。差遣祂的父,不僅賦予祂完成如此偉大事業所必需的生命,而且使祂成為我們神聖生命的寶庫;祂將屬靈生命的氣息吹入第二個亞當,就像將自然生命的氣息吹入第一個亞當一樣。 (c.) 真正的信徒藉著與基督的聯合領受這神聖的生命,這從父與子之間的聯合推論而來,正如它與之相比(ch. xvii. 21)。因為「吃我」或以我為糧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那些「靠」基督活著的人,將「藉著」祂活著。信徒的生命是「從基督而來」(ch. i. 16);它「與基督一同藏著」(Col. iii. 4),我們藉著「祂」活著,如同肢體藉著頭,枝子藉著根;因為祂活著,我們也要活著。
b. 我們將「藉著祂永遠活著」(v. 54):「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是以福音所預備的、作為靈魂食物的,他「就有永生」,他現在就有了,如v. 40所說。他裡面有永生已然開始;他有永生的憑據和預嘗,以及永生的盼望;他將「永遠」活著(v. 58)。他的幸福將與永恆最長的線條本身並行。
基督與門徒的對話;基督講論的影響;猶大的品格。 60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這話,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61 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叫你們跌倒嗎? 62 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 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64 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是不信的,誰是要賣他的。 65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66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67 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 68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69 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70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71 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中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
我們在此看到基督講論的影響。有些人因此跌倒,有些人因此得益;有些人因此「離開祂」,有些人因此「更親近祂」。
一、對某些人來說,這是一種「叫人死而又死的氣味」;不僅對那些公開與祂和祂的教義為敵的猶太人如此,甚至對祂的許多「門徒」也是如此,這些門徒是「廣泛的」門徒,他們經常聽祂講道,並「公開」跟隨祂;這是一群混雜的人,就像以色列中那些開始所有不滿的人一樣。現在我們在此看到:
1. 他們對所聽到的教義發出怨言(v. 60):「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1.) 他們自己不喜歡:「這是什麼東西?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如果按比喻理解,則難以理解;如果按字面理解,則無法實行。什麼!我們必須變成食人族嗎?我們不能信教,卻必須野蠻嗎?」 「Si Christiani adorant quod comedunt」(阿威羅伊說),「sit anima mea cum philosophis—如果基督徒崇拜他們所吃的,我的心將與哲學家同在。」現在,當他們發現這話甚難時,如果他們謙卑地懇求基督「向他們解釋這比喻」,祂就會開啟它,也開啟他們的悟性;因為「祂必引導謙卑人走義路」。但他們不願讓基督的話語得到解釋,因為他們不願失去「這個」藉口來拒絕它們——它們是「難懂的話」。 (2.) 他們認為別人也不可能喜歡:「誰能聽呢?肯定沒有人能。」因此,嘲笑宗教的人樂於認為所有有智慧的人都與他們意見一致。他們非常肯定地斷定,沒有「有識之士」會接受基督的教義,也沒有「有骨氣的人」會順服祂的律法。因為他們自己無法忍受如此被「教導」,如此被「束縛」,他們就認為別人也無法忍受:「誰能聽呢?」感謝上帝,成千上萬的人已經「聽過」基督的這些話,並發現它們不僅容易,而且令人愉悅,如同他們的「必需食物」。
2. 基督對他們怨言的批評。 (1.) 祂很清楚他們的怨言(v. 61)。他們的爭論是秘密地藏在自己心裡,或在角落裡彼此竊竊私語。但是, [1.] 基督「知道」他們;祂看見他們,祂聽見他們。請注意,基督不僅注意到「大膽的罪人」對祂的名和榮耀所做的公然「蔑視」,也注意到肉體信徒對祂教義所做的秘密輕視;祂知道「愚昧人心中所說的」,卻因羞恥而無法「說出來」;祂觀察到祂的教義如何被那些聽見的人「領受」;誰為此「歡喜」,誰為此「抱怨」;誰與之和解並順服,誰與之爭吵並反叛,即使是秘密地。 [2.] 祂「在自己裡面」知道,不是藉著任何給祂的信息,也不是任何外在的跡象,而是藉著祂自己的神聖全知。祂知道這事不像先知那樣,藉著「神聖的啟示」給祂(先知渴望知道的事有時會向他們隱藏,如2 Kings iv. 27),而是藉著祂裡面「神聖的知識」。祂是那本質的道,能「辨明心中的思念」(Heb. iv. 12, 13)。思想對基督來說就是話語;因此我們不僅要留意我們說什麼、做什麼,也要留意我們想什麼。
(2.) 祂很清楚如何回答他們:「這話叫你們跌倒嗎?這對你們來說是絆腳石嗎?」看看人們如何藉著自己的故意誤解為自己製造絆腳石:他們在沒有冒犯的地方感到冒犯,甚至在沒有任何可冒犯之處製造冒犯。請注意,我們有理由驚訝,基督的教義竟因如此微不足道的原因而受到如此多的冒犯。基督在此以驚訝的語氣說:「這話叫你們跌倒嗎?」現在,為了回答那些譴責祂教義複雜晦澀的人(Si non vis intelligi, debes negligi—如果你不願被理解,你就應該被忽視), [1.] 祂暗示了祂升天的事,這將為祂教義的真理提供不可抗拒的證據(v. 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那又如何呢? 首先,「如果我告訴你們那件事,那肯定會讓你們更為跌倒,你們會認為我的主張確實太高了。如果這話如此難以聽懂,你們又如何消化我告訴你們我將回到我從天而降之處呢?」參見ch. iii. 12。那些在較小困難上跌倒的人,應該考慮他們將如何克服更大的困難。 其次,「當你們看見人子升天時,這會讓你們更為跌倒,因為那時我的身體將更不可能以你們現在所理解的那種粗俗方式被你們吃掉」;懷特比博士如此說。 或者,第三,「當你們看見那事,或從那些將看見的人那裡聽見那事時,你們肯定會滿意。你們認為我說『我從天而降』是太過自負了,因為你們正是為此而爭論(v. 42);但當你們看見我回到天上時,你們還會這樣認為嗎?」如果祂「升天」,祂就肯定「降下」(Eph. iv. 9, 10)。基督經常如此引用「後續」的證據,如ch. i. 50, 51; ii. 14; Matt. xii. 40; xxvi. 64。讓我們稍等片刻,直到上帝的奧秘完成,那時我們就會明白,沒有理由對基督的任何話語感到冒犯。
[2.] 祂為這類比喻性講論提供了一個普遍的鑰匙,教導他們應當屬靈地理解,而不是按肉體和肉慾的方式理解:「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v. 63)。正如在自然身體中,動物的靈魂使其活潑生動,沒有這些,最滋養的食物也毫無益處(如果身體沒有被靈魂活化和賦予生命,麵包對身體有什麼好處呢?),靈魂也是如此。 首先,單單「參與聖禮」,除非上帝的靈與之同工,並藉著它們使靈魂活化,「毫無益處」;如果聖言和聖禮有聖靈同工,它們就像活人的食物,如果沒有,它們就像死人的食物。即使是基督的肉,為罪獻上的祭物,除非蒙福的聖靈藉此活化我們的靈魂,並將祂死亡的強大影響力施加在我們身上,直到我們藉著祂的恩惠與祂一同栽種在祂的樣式中,否則也對我們毫無益處。 其次,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的教義,如果按字面理解,「毫無益處」,反而會引導我們進入錯誤和偏見;但其屬靈的意義或含義卻能活化靈魂,使其「活著」並「活潑」;因為接下來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吃基督的肉!這話甚難,但相信基督為我而死,從這教義中汲取力量和安慰,以親近上帝,抵擋罪惡,並為將來的狀態做準備,這就是這話的「靈和生命」,如此解釋,這是一句極好的話。人們「不喜歡」基督的話語,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它們。比喻的字面意義對我們沒有好處,我們從中得不到智慧,但屬靈的意義卻富有教導性。 第三,「肉體是無益的」——那些「在肉體裡」(有些人如此理解)的人,那些受肉體心意轄制的人,從基督的講論中「得不到益處」;但「靈叫人活著」——那些有聖靈的人,那些屬靈的人,藉著它們被活化和激勵;因為它們是「ad modum recipientis—按照領受者的心境」被領受的。他們挑剔基督的話語,而錯誤卻在他們自己;只有對「感官的」心靈來說,屬靈的事物才是「無意義」和「無味的」,「屬靈的」心靈才能「品味」它們;參見1 Cor. ii. 14, 15。
[3.] 祂暗示了祂「認識他們」,並且祂對他們沒有抱持更高的期望,儘管他們自稱是祂的門徒(v. 64, 65)。現在應驗了先知論及基督和祂教義的話(Isa. liii. 1):「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基督在此兩者都提到了。 首先,他們不「相信祂所傳的」:「你們中間有些人說要撇下一切跟隨我,但你們卻『不信』」;這就是「所傳的道於他們無益」的原因,因為「沒有與信心調和」(Heb. iv. 2)。他們不相信祂是彌賽亞,否則他們就會順從祂所傳的教義,而不會與之爭論,儘管其中有些事「黑暗,難以理解」。Oportet discentum credere—初學者必須相信老師的話。請注意: 1. 在那些「名義上的基督徒」中,有許多是「真正的非信徒」。 2. 偽君子的不信,在向世人顯露之前,在基督眼前是赤露敞開的。祂「從起初就知道」跟隨祂的群眾中誰是「信的」,誰是十二門徒中將要賣祂的;祂「從起初」就知道他們與祂相識並跟隨祂的時候,當他們熱情最高漲時,誰是真誠的,像拿但業(ch. i. 47),誰不是。在他們藉著公開行動區分自己之前,祂就能準確地分辨「誰信」誰不信,誰的愛是「虛假的」,誰的愛是「真誠的」。我們可以從中得出: (1.) 那些長期以來對宗教表現出看似合理信仰的人的背道,是他們一貫虛偽的確鑿證據,並且「從起初他們就不信」,但這並不能證明任何真正信徒完全和最終背道的可能性:這種背叛不應被稱為真正聖徒的墮落,而是假冒者的顯露;參見1 John ii. 19。Stella cadens non stella fuit—墜落的星從來就不是星。 (2.) 「認識人心」是基督的特權;祂知道誰是「不信的」,卻在信仰上裝假,然而祂仍允許他們在祂的教會中佔有一席之地,使用祂的聖禮,並享有祂名的榮譽,並且在今世不揭露他們,除非他們藉著自己的邪惡揭露自己;因為祂可見教會的構成就是如此,而揭露的日子尚未到來。但是,如果我們假裝判斷人的心,我們就僭越了基督的寶座,並預先判斷了祂的審判。我們常常在人身上受騙,並發現有理由改變對他們的看法;但我們確信,基督認識所有的人,並且「祂的判斷是根據真理的」。
其次,他們不相信祂所傳的原因是「耶和華的膀臂」沒有向他們「顯露」(v. 65):「所以我對你們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這指的是v. 44。因此,基督不可能不知道誰信誰不信,因為信心是上帝的恩賜和工作,而祂父所有的恩賜和工作,祂不可能不知道,因為它們都經過祂的手。在那裡祂曾說,若不是父「吸引」人,沒有人能「到祂這裡來」;這裡祂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這表明上帝藉著賜予恩典、力量和一顆願意來的心來「吸引」靈魂,沒有這些,人墮落狀態下的「道德無能」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他「不能來」。
3. 我們在此看到他們因此最終背離基督:「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v. 66)。當我們對基督的話語和工作產生負面想法,並懷有秘密的不滿,且樂於聽取傾向於貶低它們的暗示時,我們就「進入了試探」;這就像水閘放水一樣;這是「回頭看」,如果無限的憐憫不阻止,最終將導致「退後」;因此,「Obsta principiis—警惕背道的開端」。 (1.) 在此看到這些「門徒」的「退後」。他們許多人「退回」到他們的家、家庭和職業,這些是他們曾為跟隨祂而暫時離開的;「退回」,一個回到他的農場,另一個回到他的生意;「退回」,就像俄珥巴一樣,回到他們的百姓和他們的眾神那裡(Ruth i. 15)。他們曾進入基督的學校,但他們「退後」了,不僅僅是逃學一次,而是永遠離開了祂和祂的教義。請注意,基督的門徒背離祂,雖然實際上是一件奇怪的事,但卻是如此普遍的事,以至於我們不必為此感到驚訝。這裡有「許多人」退後。情況常常如此;當一些人背道時,許多人也隨之背道;這種疾病是會傳染的。 (2.) 這次背道的原因:「從那時起」,從基督傳講這安慰人心的教義——祂是「生命的糧」,那些藉著信心「以祂為糧」的人將「藉著祂活著」(這本應使他們更緊密地跟隨祂)——從「那」時起,他們就退去了。請注意,人敗壞邪惡的心常常將本是最大安慰的事變成冒犯的機會。基督預見他們會因祂所說的話而跌倒,但祂仍然說了。基督無疑的話語和真理必須忠實地傳達,無論誰可能因此跌倒。人的性情必須順服上帝的話語,而不是上帝的話語遷就人的性情。 (3.) 他們背道的程度:「他們不再和他同行」,不再回到祂身邊,也不再聽祂的教導。那些「一次蒙了光照」,又「嘗過神善道」的人,如果他們「離棄真道」,就「不能再使他們重新懊悔了」(Heb. vi. 4-6)。
二、這番講論對其他人來說是「叫人活而又活的氣味」。許多人退後了,但感謝上帝,並非所有人都如此;即使在那時,「十二門徒」仍然堅守祂。雖然「有些人的信心被推翻」,但「上帝的根基卻是穩固的」。在此請注意:
1. 基督對十二門徒提出的深情問題(v. 67):「你們也要去嗎?」祂對那些退去的人什麼也沒說。如果那些不信的離開,就讓他們離開吧;「失去」那些祂從未真正擁有的人,並不是什麼大損失;來得容易,去得也容易;但祂藉此機會對十二門徒說話,以堅固他們,並藉著考驗他們的堅定性來更穩固他們:「你們也要去嗎?」 (1.) 「你們『可以選擇』去或不去;如果你們要離棄我,現在正是時候,當這麼多人離開時:這是一個試探的時刻;如果你們要退後,現在就去吧。」請注意,基督不會違背人的意願留住任何人;祂的士兵是志願者,不是被徵召的。十二門徒現在有足夠的時間來嘗試他們對基督和祂教義的喜好,這樣他們以後就沒有人能說他們是被誘騙成為門徒的,如果再做一次他們就不會這樣做,祂在此允許他們有撤銷的權力,並讓他們自由;如Josh. xxiv. 15; Ruth i. 15。
第6章_5
二、 「你們若要離開,就必自擔風險。」如果他們當中有人心裡暗自傾向離開祂,祂就用這個警醒人心的問題來阻止:「你們也要離開嗎?不要以為你們像他們一樣,可以輕易離開。他們不像你們與我如此親近,也沒有從我領受這麼多恩惠;他們走了,但你們也要走嗎?記住你們的身份,並說:『無論別人怎麼做,我們絕不離開。像我這樣的人豈可逃跑呢?』(尼希米記 6:11)」請注意,我們越是親近基督,與祂相處的時間越長,我們對祂所承諾的義務就越多,如果我們離棄祂,我們的罪就越大。
三、 「我有理由相信你們不會離開。你們會離開嗎?不,我對你們的掌握比那更牢固;我對你們抱有更好的期望(希伯來書 6:9),因為你們是那些與我常在一起的人(路加福音 22:28)。」當某些人的背道令主耶穌憂傷時,其他人的堅定就更顯出祂的榮耀,祂也因此感到喜悅。基督與信徒彼此了解太深,不會因為一點不悅就分開。
2. 彼得代表其餘門徒對這個問題所做的信實回應(約翰福音 6:68-69)。基督向他們提出這個問題,就像約書亞讓以色列人選擇他們要事奉誰一樣,目的是要引導他們承諾忠於祂,結果也一樣。不,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彼得在所有場合都是其餘門徒的「代言人」,這並非因為他比他們更得主人的青睞,而是因為他自己的口才更好;他所說的話有時得到認可,有時受到責備(馬太福音 16:17, 23)——這是那些說話迅速之人的普遍命運。這裡所說的話說得很好,非常出色;他很可能是受同伴門徒的指示,並得到他們明確的同意而說的;至少他知道他們的心意,說出了所有人的意思,甚至沒有把猶大排除在外,因為我們必須抱最好的希望。
(1) 這裡有一個堅定的決心要忠於基督,並且表達方式暗示他們絕不會有離開祂的念頭:「主啊,我們還歸從誰呢?離開祢是愚蠢的,除非我們知道哪裡可以找到更好的;不,主啊,我們太喜歡我們的選擇了,不會改變。」請注意,那些離開基督的人最好考慮他們將歸從誰,以及除了祂以外,他們是否能在任何地方找到安息與平安。參詩篇 73:27-28;何西阿書 2:9。「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要向世界獻殷勤嗎?它必欺騙我們。我們要回到罪中嗎?它必毀滅我們。我們要離開活水的泉源,去尋找破裂的池子嗎?」門徒們決心繼續追求生命和幸福,並且會有一位引導者,他們將忠於基督作為他們的引導者,因為他們永遠找不到更好的。
「我們要去異教哲學家那裡,成為他們的門徒嗎?他們在思想上已經變得虛妄,自稱在其他事情上是智慧的,但在宗教上卻成了愚昧人。我們要去文士和法利賽人那裡,坐在他們腳下嗎?他們用自己的傳統廢棄了神的誡命,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呢?我們要去摩西那裡嗎?他會把我們送回祢這裡。因此,如果我們能找到幸福之路,那必定是跟隨祢。」請注意,當基督的聖潔宗教與其他制度比較時,它顯得非常優越,因為那時就會看出它遠遠超越所有其他制度。那些對這種宗教吹毛求疵的人,在放棄它之前,最好先找到一個更好的。我們必須有一位神聖的教師;我們能找到比基督更好的嗎?我們不能沒有神聖的啟示;如果聖經不是這樣的啟示,我們還能在哪裡尋找呢?
(2) 這裡有這個決心的充分理由。這不是盲目情感的輕率決定,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門徒們決心永不離開基督,
[1] 因為他們從祂那裡預期會得到益處:「祢有永生之道。」他們自己並沒有完全理解基督的講論,因為那時十字架的教義對他們來說還是一個謎;但總的來說,他們確信「祂有永生之道」,也就是說,
首先,祂教義的話語指明了「永生」之路,將其擺在我們面前,並指示我們該怎麼做才能繼承永生。
其次,祂「決定」的話語必能賜予永生。祂「有永生之道」與祂「有權柄將永生賜給所有賜給祂的人」(約翰福音 17:2)是相同的。祂在之前的講論中向祂的跟隨者保證了「永生」;這些門徒緊抓住這句清楚的話,因此決心忠於祂,而其他人卻忽略了這一點,緊抓住「難懂的話」,因此離棄了祂。雖然我們無法解釋基督教義中的每一個奧秘、每一個模糊之處,但我們總的來說知道,這是永生之道,因此必須為此生,為此死;因為如果我們離棄基督,我們就是離棄自己的恩典。
[2] 因為他們對祂有確信(約翰福音 6:69):「我們信,而且知道祢是神的聖者。」如果祂是所應許的彌賽亞,祂就必須「帶來永遠的公義」(但以理書 9:24),因此祂有「永生之道」,因為「公義藉著恩典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馬書 5:21)。請注意,
首先,他們所相信的「教義」:這位耶穌是父老所應許並期待的彌賽亞,祂不僅僅是人,而是永生神的兒子,就是神曾對祂說:「祢是我的兒子」(詩篇 2:7)的那一位。在背道的試探時期,回到我們的基本原則並堅守它們是好的;如果我們忠實地持守那些「無可爭議」的事,我們就能更好地「找到」並「持守」那些有爭議的真理。
其次,他們信心的「程度」:它上升到完全的確信:「我們確信。」我們已經「憑經驗」知道了;這是最好的知識。我們應該從他人的動搖中得到啟發,更加堅定,特別是在當前的真理上。當我們對基督的福音有如此堅強的信心,以至於敢於將我們的靈魂「託付」給它,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時,那時,也只有那時,我們才會願意為它冒險一切。
3. 主耶穌對彼得這番話所做的憂傷評論(約翰福音 6:70-71):「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人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傳道者告訴我們祂指的是誰:「祂說的是加略人猶大。」彼得曾為他們所有人擔保,他們會忠於他們的主。現在基督並沒有譴責他的愛心(總是抱最好的希望是好的),但祂卻默默地糾正了他的自信。我們對任何人都不應過於確信。神認識屬祂的人;我們不認識。這裡請注意:
(1) 假冒為善者和出賣基督的人不比魔鬼好。猶大不僅「有」魔鬼,他「就是」魔鬼。你們中間有一個是「誣告者」;「diabolos」有時就是這個意思(提摩太後書 3:3);而且很可能猶大在將他的主賣給祭司長時,將祂描繪成一個壞人,以證明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但我寧願按我們所讀的理解:他「是魔鬼」,一個道成肉身的魔鬼,一個墮落的使徒,就像魔鬼是一個墮落的天使一樣。他是撒旦,一個對手,基督的敵人。他是亞巴頓,亞玻倫,一個滅亡之子。他屬於他的父魔鬼,行他的私慾,為他的利益服務,就像該隱一樣(約翰一書 3:12)。那些身體被魔鬼附身的人從未被稱為「魔鬼」(他們是「被鬼附的」,但不是「魔鬼」);但猶大,撒旦進入並充滿他「心」的人,卻被稱為「魔鬼」。
(2) 許多「看似」聖徒的人,實則「是」魔鬼。猶大與許多使徒一樣,外表光鮮;他的毒液,就像蛇的毒液一樣,被一層美麗的皮膚覆蓋著。他「趕出魔鬼」,表現得像是魔鬼國度的敵人,然而他一直都是魔鬼。他不僅「將會」很快成為魔鬼,他現在「就是」魔鬼。這很「奇怪」,令人驚訝;基督帶著驚訝說到這件事:「我不是嗎?」這很「悲傷」,令人惋惜,基督教竟然會被用作魔鬼主義的遮掩。
(3) 偽君子的偽裝,無論他們如何欺騙人,蒙蔽人,都無法欺騙基督,因為祂銳利的目光能看穿他們。祂可以稱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為「魔鬼」,就像先知對耶羅波安的妻子喬裝打扮來見他時的問候一樣(列王紀上 14:6):「進來吧,耶羅波安的妻子。」基督的「神聖視力」,遠比任何「雙重視力」更能看見靈魂。
(4) 有些人被基督揀選去執行特殊任務,卻對祂不忠:「我揀選了你們」去擔任「使徒職分」,因為經文明確指出猶大沒有被揀選得永生(約翰福音 13:18),然而你們中間卻有一個是魔鬼。請注意,晉升到教會中榮譽和信任的職位並非得救恩典的確切證據。我們曾奉祢的名傳道。
(5) 在天堂以下最「精選」的團體中,遇到腐敗的人並非新鮮事。在被揀選與「道成肉身的神」親密相處的十二個人中,這是一個人所能被揀選到的最大榮譽和特權,其中一個卻是「道成肉身的魔鬼」。歷史學家強調這一點,猶大是「十二門徒之一」,他們是如此尊貴和與眾不同。我們不應因為「其中一個是魔鬼」而拒絕和開除這十二個人,也不應因為其中一個是騙子和偽君子而說他們都是騙子和偽君子;讓那些是這樣的人承擔責任,而不是那些在他們未被發現時與他們融合的人。在幔子後面有一個團體,沒有任何不潔之物可以進入,一個長子教會,其中沒有「假弟兄」。
第7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