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章的結尾,我們讀到耶穌所呼召的第一批門徒:安得烈和彼得、腓力和拿但業。這些人是獻給上帝和羔羊的初熟果子(啟示錄 14:4)。現在,在本章中,我們將看到:
一、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在加利利的迦拿將水變為酒(1-11節),以及他出現在迦百農(12節)。 二、他開始公開事奉後,在耶路撒冷守的第一個逾越節;他將買賣的人趕出聖殿(13-17節);以及他對那些因此與他爭執的人所給的兆頭(18-22節),並記載了一些幾乎相信他、隨後跟隨他一段時間的人(23-25節),但他對他們瞭如指掌,不對他們抱有任何信任。
水變為酒
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筵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了他。
這裡記載了基督在加利利迦拿的婚筵上,將水奇妙地變為酒的故事。當時有一些人心地善良,即使耶穌「沒有行神蹟」,也相信他並跟隨他;然而,在耶穌能回答那些問「你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的人之前,似乎不太可能會有很多人被感動。他本來可以更早行神蹟,可以讓神蹟成為他日常生活的普通行動和款待朋友的普通方式;但由於神蹟是為了作為他教義神聖莊嚴的印證,他直到開始傳講他的教義才開始行神蹟。現在請注意:
一、這神蹟的緣由。邁蒙尼德(Maimonides)指出,摩西的榮耀在於他在曠野所行的所有神蹟都是「出於必要」;我們需要食物,他帶來了嗎哪,基督也是如此。請注意:
1. 時間:「第三日」,在他來到加利利之後。這位福音書作者記錄了每日的事件,因為沒有一天沒有發生或說出一些非凡的事情。我們的主比他的僕人更善用時間,從未像羅馬皇帝那樣,在夜裡抱怨自己「虛度了一天」。
2. 地點:是在加利利的迦拿,位於亞設支派(約書亞記 19:28),之前曾說過「他必出產君王的美味」(創世記 49:20)。基督開始在一個偏僻的鄉村角落行神蹟,遠離耶路撒冷這個公開的活動場所,以表明他「不求人的榮耀」(約翰福音 5:41),而是要「尊榮卑微的人」。他的教義和神蹟不會像耶路撒冷那些驕傲和偏執的拉比、政客和顯貴那樣,受到樸實誠懇的加利利人的強烈反對。
3. 事件本身是一場「婚筵」;很可能其中一方或雙方與我們的主耶穌有親戚關係。「耶穌的母親」被說成「在那裡」,而不是像耶穌和他的門徒那樣被「請去」,這暗示她是在那裡如同在家一樣。請注意基督藉此對婚姻制度所賦予的尊榮,他不僅以他的臨在,更以他的第一個神蹟來榮耀這莊嚴的儀式;因為婚姻是在無罪狀態下設立並蒙福的,因為他藉此仍要「尋求敬虔的後裔」,因為它象徵著他與教會之間奧秘的聯合,也因為他預見在教皇統治的國度中,雖然婚姻儀式會被不當地「尊崇」並提升為「聖禮」,但「婚姻狀態」卻會被不當地「貶低」,認為與任何神聖職分不符。這是一場「婚筵」(希臘文:gamos),一場「婚宴」,以增添莊嚴氣氛。婚禮通常伴隨著宴席(創世記 29:22;士師記 14:10),以表達喜悅和友誼,並堅固愛。
4. 基督和他的母親以及門徒是這次宴會的主要賓客。「耶穌的母親」(這是她最尊貴的稱號)「在那裡」;沒有提到約瑟,我們推斷他在此之前已經去世。耶穌被「請去」,他來了,接受了邀請,並與他們一同赴宴,教導我們要「尊重」我們的親屬,並與他們「和睦相處」,即使他們地位卑微。基督的來臨方式與施洗約翰不同,約翰「不吃不喝」(馬太福音 11:18-19)。明智的人應當學習如何「善用」交談,而不是如何「迴避」交談。
(1) 「有娶親的筵席,耶穌也被請去。」注意: [1] 當有「婚筵」時,能有耶穌基督「在場」是非常值得嚮往的;能有他屬靈恩惠的同在,讓婚姻蒙他認可和賜福:這樣的「婚姻」才是真正「尊貴」的;那些「在主裡嫁娶」的人(哥林多前書 7:39)並非「沒有他」而嫁娶。 [2] 那些希望基督與他們同在婚筵上的人,必須藉著禱告邀請他;禱告是必須派往天堂的使者;他必會來:「你要求告,我必應允。」他必將水變為酒。
(2) 門徒也被邀請了,就是他所呼召的那五位(約翰福音 1),因為當時他還沒有更多的門徒;他們是他的家人,與他一同被邀請。他們將自己交託給他的照顧,很快就發現,雖然他沒有財富,但他有好的朋友。注意: [1] 那些「跟隨」基督的人必與他「一同赴宴」,他們必「享受」他所「享受」的,他已為他們「預備」了(約翰福音 12:26):「我在哪裡,我的僕人也要在那裡。」 [2] 對基督的愛是藉著為他緣故愛屬他的人來表明的;「我們的良善不及於他」,但「及於聖徒」。加爾文(Calvin)觀察到,這位筵席的主人雖然看起來財力不豐,卻慷慨地多邀請了四五位陌生人,因為他們是基督的跟隨者,這表明,他說,一些地位較低的人在交談中,比許多地位較高的人,有更多的自由、慷慨和真誠的友誼。
二、神蹟本身。其中請注意:
1. 他們「沒有酒了」(3節)。 (1) 在「筵席」上竟然「缺乏」;雖然預備了很多,但都用盡了。我們活在世上,有時會發現自己「陷入困境」,即使在我們自以為「豐足有餘」的時候也是如此。如果總是「花費」,或許在我們意識到之前,一切都已用盡。 (2) 在「婚筵」上竟然缺乏。注意:那些「結婚」後開始「為世上的事操心」的人,必須預期「肉身有苦難」,並預計會遇到失望。 (3) 看來,基督和他的門徒是造成這次缺乏的原因,因為客人比預備食物時預期的要多;但那些為基督而使自己受限制的人,不會因他而有所損失。
2. 「耶穌的母親」懇求他幫助她的朋友解決這個困境。我們被告知(3-5節)基督和他的母親在此事上所發生的對話。
(1) 她將他們所處的困境告訴他(3節):「她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有些人認為她並沒有期望他提供任何神蹟般的供應(他當時還沒有行過神蹟),而是希望他能為在場的人找個「得體」的藉口,盡力而為,以保全新郎的面子,讓他不至於難堪;或者(如加爾文所建議的)希望他能用一些聖潔有益的談話來彌補酒的不足。但最有可能的是,她期待一個神蹟;因為她知道他現在正以像摩西那樣的偉大先知身份顯現,摩西曾多次及時供應以色列的需要;而且,雖然這是他第一次公開行神蹟,或許他以前也曾在他們貧困的時候幫助過她和她的丈夫。新郎本可以出去買更多的酒,但她卻直接求助於源頭。注意: [1] 我們應當關心朋友的需要和困境,而不僅僅是「尋求自己的事」。 [2] 在我們自己和朋友的困境中,藉著禱告向基督求助是我們的智慧和責任。 [3] 在我們向基督祈求時,我們不可向他發號施令,而應謙卑地將我們的處境呈現在他面前,然後「將自己交託」給他,讓他隨己意而行。
(2) 他為此責備了她,因為他看出了其中有我們所未見的錯誤,否則他不會這樣對待她。——這裡有:
[1] 責備本身:「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凡基督所愛的,他都責備和管教。他稱她為「婦人」,而不是「母親」。當我們開始自以為是時,我們應當被提醒我們是甚麼樣的人,是「男人」和「女人」,是脆弱、愚蠢和敗壞的。這個問題「ti emoi kai soi」可以讀作「這與我何干,與你何干?」如果他們缺乏,這與我們有甚麼關係?但它總是像我們所翻譯的那樣:「我與你有甚麼相干?」(如士師記 11:12;撒母耳記下 16:10;以斯拉記 4:3;馬太福音 8:29)。因此,它表達了一種不滿,但這與他對母親的尊敬和順服(路加福音 2:51)完全不矛盾,因為曾有一段時間,利未的讚美是「他對他的父親說:『我不認識他』」(申命記 33:9)。現在,這旨在:
首先,責備他的母親干預了一件屬於他神性的行為,這行為不依賴於她,她也不是這行為的母親。雖然作為人,他是大衛的子孫,也是她的兒子;但作為上帝,他是大衛的主,也是她的主,他要她知道這一點。最大的提升也不應使我們忘記自己和自己的位置,也不應讓恩典之約所允許的親密關係產生輕蔑、不敬或任何形式或程度的僭越。
其次,這是對他其他親屬(其中許多人當時在場)的教導,他們絕不應期望他在行神蹟時會顧及他肉身的親屬,也不應期望他會因此而滿足他們,因為在這件事上,他們對他而言與其他人無異。在上帝的事上,我們不可「看人的情面」。
第三,這是對他預見到他的教會在後世將陷入的偶像崇拜的永久見證,即過度尊崇聖母馬利亞,羅馬天主教徒(他們自稱如此)顯然犯了這個罪,他們稱她為「天后」、「世界的救贖」、「他們的代禱者」、「他們的生命」和「希望」;他們不僅依賴她的功德和代禱,而且懇求她「命令她的兒子」施恩於他們:「Monstra te esse matrem—表明你是他的母親。」「Jussu matris impera salvatori—以你母親的命令吩咐救主。」難道他在此沒有明確說,當要行神蹟時,即使在他謙卑的日子裡,他的母親只是含蓄地暗示代禱,他卻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這顯然是為了「預防」或「加重」這種嚴重的偶像崇拜,這種可怕的褻瀆。上帝的兒子被指定為我們在父面前的辯護者;但我們主耶穌的母親從未被指定為我們在子面前的辯護者。
[2] 這次責備的原因:「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對於基督所做的一切,以及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他都有「他的時候」,即「固定」的時間和「最合適」的時間,這時間被精確地遵守了。
首先,「我行神蹟的時候還沒有到。」然而後來他卻在「時候」之前行了這個神蹟,因為他預見這會堅固他初信門徒的信心(11節),這也是他所有神蹟的目的:所以這預示著當「他的時候到了」他將行許多神蹟。
其次,「我公開行神蹟的時候還沒有到;所以不要這樣公開談論。」
第三,「我脫離你權柄的時候還沒有到嗎,現在我已經開始以先知身份行事了?」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Nyssen)如此說。
第四,「我行『這個神蹟』的時候還沒有到。」他的母親催促他在「酒開始不夠」時幫助他們(3節可以這樣讀),但他的時候還沒有到,直到酒完全用盡,完全「缺乏」;這不僅是為了防止任何將剩餘的酒與水混合的嫌疑,更是為了教導我們,人的盡頭是上帝顯現幫助和解救他子民的機會。當我們陷入極度困境,不知所措時,「他的時候」就到了。這鼓勵了那些等候他的人相信,雖然他的時候「還沒有到」,但它終將來到。注意:恩典的延遲不應被解釋為禱告的拒絕。到末了,它必發出聲音。
(3) 儘管如此,她仍懷著期望,相信他會幫助她的朋友解決這個困境,因為她吩咐用人「聽從他的吩咐」(5節)。 [1] 她非常順服地接受了責備,沒有反駁。不值得基督責備是最好的,但次好的是在責備之下溫順安靜,並將其視為一種恩惠(詩篇 141:5)。 [2] 她對基督的憐憫仍抱有希望,相信他最終會應允她的請求。當我們藉著基督來到上帝面前求任何恩典時,有兩件事會使我們氣餒: 首先,意識到「我們自己的愚昧」和軟弱:「像我們這樣不完全的禱告,肯定不會成功。」 其次,意識到「我們主的皺眉」和責備。苦難持續不斷,拯救延遲,上帝似乎對我們的禱告發怒。這就是我們主耶穌的母親在這裡的情況,然而她仍鼓勵自己懷抱希望,相信他最終會賜下平安的應允,教導我們即使在上帝的護理似乎與我們背道而馳時,也要藉著信心和熱切的禱告與他摔跤。我們必須「在指望之外,仍有指望而信」(羅馬書 4:18)。 [3] 她指示用人立即「仰望他」,而不是像他們可能已經做的那樣,向她提出請求。她放棄了所有對他「影響力」或「代禱」的聲稱;讓他們的靈魂「唯獨等候」他(詩篇 62:5)。 [4] 她指示他們嚴格遵守他的吩咐,不爭辯,不提問。她意識到自己「向他發號施令」的錯誤,因此告誡用人要小心同樣的錯誤,並留意他供應的時間和方式:「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即使你可能認為這很不恰當。如果他說,當客人要酒時,給他們水,就照做。如果他說,從用盡的器皿底部倒出來,就照做。他能使幾滴酒變成那麼多杯。注意:那些期望基督「恩惠」的人,必須以無條件的順服遵守他的「吩咐」。盡責的道路是通往憐憫的道路;基督的方法不容反對。
(4) 基督最終奇妙地供應了他們;因為他常常比他的話更好,但從不更差。
[1] 神蹟本身是「將水變為酒」;水的實質獲得了新的形式,並具有酒的所有屬性和特質。這種「轉變」是一個「神蹟」;但羅馬天主教的「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即實質改變,而屬性保持不變,則是一個怪物。藉此,基督顯明自己是自然界的上帝,他使地生長酒(詩篇 104:14-15)。每年從地上的濕氣中提取葡萄汁,其能力之工並不亞於此,雖然由於符合自然的普遍法則,它不像這個神蹟那樣令人驚奇。摩西神蹟的開始是將水變為血(出埃及記 4:9;7:20),基督神蹟的開始是將水變為酒;這暗示了摩西律法和基督福音之間的區別。律法的咒詛將水變為血,將普通的安慰變為苦澀和恐懼;福音的祝福將水變為酒。基督藉此表明他來到世上的使命是提升和改善所有信徒受造物的安慰,使它們真正成為安慰。示羅被說成「將衣服洗在酒中」(創世記 49:11),洗滌用的水「變成了酒」。福音的呼召是:「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買酒」(以賽亞書 55:1)。
[2] 它的情況使其更加顯赫,並排除了所有欺騙或串通的嫌疑;因為:
首先,它是在水缸裡完成的(6節):「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請注意: 1. 這些水缸的用途:用於上帝律法所規定,以及長老傳統所增添的潔淨禮儀。猶太人「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馬可福音 7:3),他們在洗滌時使用大量的水,因此這裡預備了六口大水缸。他們中間有句俗語:「Qui multâ utitur aquâ in lavando, multas consequetur in hoc mundo divitias—洗滌時用大量水的人,將在此世獲得許多財富。」 2. 基督如何使用它們,與它們原來的用途完全不同;它們成為神蹟之酒的容器。基督就是這樣帶來福音的恩惠,這恩惠如同「酒」,使上帝和人喜悅(士師記 9:13),取代了律法的影兒,律法如同水,是「軟弱無用的元素」。這些是「水缸」,從未用來盛酒;而且是「石」製的,不易保留以前液體的氣味,即使它們曾經盛過酒。它們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兩三「量」、或「罷特」、或「伊法」;數量不確定,但相當可觀。我們可以確信,這並非打算在這次筵席上全部喝完,而是對新婚夫婦的進一步恩惠,就像倍增的油對貧窮寡婦一樣,她可以「還清債務」,並「靠其餘的度日」(列王紀下 4:7)。基督的賜予如同他自己,豐盛地賜予,照著他在榮耀裡的豐富。這是執筆者的語言,說「它們可以盛兩三桶水」,因為聖靈本可以確定確切的數量;因此(如約翰福音 6:19)教導我們對那些我們沒有充分把握的事情,要謹慎言說,不要過於自信。
其次,用人照著基督的話,將水缸「倒滿了,直到缸口」(7節)。正如主的僕人摩西,當上帝吩咐他時,他去磐石那裡取水;同樣,這些用人,當基督吩咐他們時,他們去水那裡取酒。注意:既然沒有任何困難可以阻擋上帝大能的膀臂,那麼對於他命令的話語,就不應提出任何不可能的異議。
第三,神蹟發生得突然,而且方式極大地彰顯了它的榮耀。 a. 他們剛把水缸倒滿,他立刻說:「現在可以舀出來」(8節),事情就成了。 (a) 在旁觀者眼中,沒有任何儀式。人們可能會想,像乃縵一樣,他應該出來,「站著」,「呼求上帝的名」(列王紀下 5:11)。不,他靜靜地坐在原位,一句話也沒說,只是「意願」這件事,就這樣成就了。注意:基督行大事和奇妙的事「悄無聲息」,以隱秘的方式行出明顯的改變。有時基督在行神蹟時會使用言語和記號,但那是「為了站在旁邊的人的緣故」(約翰福音 11:42)。 (b) 他自己心中沒有任何猶豫或不確定。他沒有說:「現在舀出來,讓我嘗嘗看,」質疑事情是否如他所願地成就;而是以極大的確信,儘管這是他「第一個神蹟」,他卻首先將它推薦給管筵席的。他知道他「將要」做甚麼,所以他知道他「能夠」做甚麼,並且在他的工作中沒有任何嘗試;但一切都是好的,非常好,即使在開始的時候也是如此。
b. 我們的主耶穌指示用人: (a) 「舀出來」;不要讓它留在器皿裡被欣賞,而是要「舀出來」供人飲用。注意: [a] 基督的工作都是「為了使用」;他沒有給任何人一個才能去「埋藏」,而是去「經營」。他是否將你的水變為酒,賜給你知識和恩典?這是為了「獲利」;因此「現在就舀出來」。 [b] 那些想認識基督的人必須試驗他,必須在運用普通方法時親近他,然後才能期待非凡的影響。那為所有「敬畏上帝」的人「存留」的,是為那些「信靠他」的人「成就」的(詩篇 31:19),他們藉著信心的操練「舀出」所「存留」的。 (b) 將它呈給「管筵席的」。有些人認為這位「管筵席的」只是首席賓客,坐在桌子的上首;但如果是這樣,我們的主耶穌理應坐在那個位置,因為他無論如何都是主要的賓客;但看來另一個人佔了上首,可能是個「愛」上首的人(馬太福音 23:6),並「選擇」了它(路加福音 14:7)。而基督,按照他自己的規矩,「坐在末位」;但雖然他沒有被視為筵席的主人,他卻親切地證明自己是筵席的朋友,如果不是筵席的創辦者,也是最好的施恩者。另一些人認為這位「管筵席的」是筵席的監督者和監察者:與普魯塔克(Plutarch)的「symposiarcha」相同,其職責是確保每個人都有足夠的食物,沒有人過量,也沒有任何不雅或混亂。注意:筵席需要管理者,因為太多人在筵席上無法自制。有些人認為這位「管筵席的」是「牧師」,是某位祈求祝福和感恩的祭司或利未人,基督要將杯子帶給他,讓他祝福並為此感謝上帝;因為基督同在和能力的非凡標誌,不應取代或排擠虔誠和敬拜的常規和方法。
第四,這奇妙地提供的酒是最好、最上等的,這得到了管筵席的認可;而且這確實如此,並非他的想像,因為他「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9-10節)。 1. 確定這是「酒」。管筵席的喝的時候知道這是酒,雖然他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用人知道是從哪裡來的,但還沒有嘗過。如果嘗酒的人看到了舀酒的過程,或者舀酒的人嘗了酒,那可能會有想像的成分;但現在沒有留下任何懷疑的餘地。 2. 這是最好的酒。注意:基督的工作即使對那些不知道其作者的人,也能自我證明。神蹟的產物總是同類中最好的。這酒比普通的酒「酒體更醇厚」,「風味更佳」。管筵席的以愉快的語氣向新郎指出這一點,認為這「不尋常」。 (1) 通常的做法並非如此。好酒在筵席開始時以最佳狀態呈現,那時客人頭腦清醒,胃口新鮮,能品嘗出它的美味,並會稱讚它;但「等客喝足了」,當他們頭腦混亂,胃口減退時,好酒對他們來說只是浪費,次等的酒就夠了。看所有感官享樂的虛妄;它們很快就會使人厭膩,卻從不滿足;享受得越久,就越不愉快。 (2) 這位新郎卻為他的朋友保留了最好的酒作為最後的祝酒:「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他不知道他們是誰為這好酒所欠的恩情,他將餐桌上的感謝歸於新郎。她不知道是我賜給她五穀和新酒(何西阿書 2:8)。現在, [1] 基督如此豐盛地為客人預備,雖然他藉此允許在歡慶時節適度愉快地飲酒(尼希米記 8:10),但他絲毫沒有削弱或侵犯他自己的告誡,即我們的「心不可在任何時候」,即使在婚筵上,也「被酒醉、宴樂、並今生的思慮累住」(路加福音 21:34)。當基督為那些「喝足了」的人預備了這麼多「好酒」時,他旨在考驗他們的節制,並教導他們「如何富足」,以及「如何缺乏」。被迫的節制是一種不值得稱讚的美德;但如果神聖的護理賜予我們豐富的感官享受,而神聖的恩惠使我們能夠適度使用它們,這就是值得稱讚的捨己。他也打算留下一些酒,以證實神蹟的真實性,堅固他人的信心。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桌上的客人受過良好的「教導」,或者至少現在因基督的同在而心生敬畏,沒有人濫用這酒而過度。從這個故事中得出的這兩個考量,足以在任何時候堅固我們抵禦放縱的誘惑: 首先,我們的飲食是「上帝恩惠」的禮物,我們使用它們的自由,以及在使用它們時的安慰,都歸因於基督的代求;因此,濫用它們是忘恩負義和不敬虔的。 其次,無論我們身在何處,基督都注視著我們;我們應當「在上帝面前吃飯」(出埃及記 18:12),這樣我們就不會「無所懼怕地自食其力」。 [2] 他給了我們一個他對待那些與他打交道的人的方法的範例,那就是將「最好的」留到「最後」,因此他們必須「憑信心」行事。他們服務和受苦的報酬被保留到另一個世界;那是一種「將要顯現的榮耀」。罪惡的快樂在杯中顯出顏色,但「最終卻咬人」;但宗教的快樂將是「永遠的快樂」。
三、在這個故事的結尾(11節),我們被告知: 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在他出生和受洗時,許多神蹟都「關於」他而行,他自己就是最大的神蹟;但這是「由」他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他本可以在與博士們辯論時行神蹟,但他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有能力,但那是一個「隱藏他能力的時候」。 2. 在此他「顯出他的榮耀」;藉此他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他的榮耀是父獨生子的榮耀。他也揭示了他職事的性質和目的;上帝的能力和救主的恩典,在他所有的神蹟中,特別是在這個神蹟中顯現出來,彰顯了長期以來所期待的彌賽亞的榮耀。 3. 「他的門徒就信了他。」那些他所呼召的(約翰福音 1),他們雖然沒有看見神蹟,卻跟隨了他,現在看見了這個神蹟,也分享了這個神蹟,他們的信心因此得到了堅固。注意: (1) 即使是真實的信心,起初也是軟弱的。最強壯的人曾經是嬰孩,最強壯的基督徒也是如此。 (2) 彰顯基督的榮耀是堅固基督徒信心的重要憑據。
聖殿買賣受罰;預言基督的死與復活
12 這事以後,耶穌和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 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14 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 15 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走!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18 於是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0 猶太人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22 所以,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這裡我們看到:
一、基督短暫訪問迦百農(12節)。迦百農是一個大而人口稠密的城市,距離迦拿約一天的路程;它被稱為「他自己的城」(馬太福音 9:1),因為他將它作為他在加利利的大本營,他僅有的休息時間都在那裡。那是一個人群聚集的地方,因此基督選擇了它,以便他的教義和神蹟的名聲可以從那裡傳播得更遠。請注意:
1. 隨他前往的同伴:「他的母親、他的弟兄、和他的門徒。」無論基督走到哪裡: (1) 他「不會」獨自前往,而是會帶上那些將自己置於他引導之下的人,以便他可以教導他們,並且他們可以證明他的神蹟。 (2) 他「不能」獨自前往,但他們會跟隨他,因為他們喜歡他教義的甜美或他酒的美味(約翰福音 6:26)。他的母親,雖然他最近讓她明白,在他的事奉工作中,他對她的尊重不會超過對任何其他人,但她仍然跟隨他;不是為了向他代求,而是為了向他學習。他的「弟兄」和親屬,他們在婚筵上,並因那裡的神蹟而受感動,以及「他的門徒」,他們無論他走到哪裡都跟隨他。看來,人們起初對基督的神蹟比後來更受感動,因為習慣使神蹟顯得不那麼奇特了。
2. 他在那裡停留的時間,這次是「不多幾日」,他現在只打算「開始」他以後在那裡會「加深」的認識。基督一直在移動,不願將他的用處局限於「一個」地方,因為「許多人」需要他。
第2章_2
他會教導他的追隨者將自己視為這世上的「寄居者」,並教導他的僕役們把握機會,隨工作引導他們前往。我們現在沒有在會堂裡找到基督,但他私下教導他的朋友們,如此循序漸進地開始他的工作。年輕的傳道人習慣於私下進行虔誠和造就人的談話是好的,這樣他們就能以更好的準備和更大的敬畏來從事他們的公開工作。他沒有在迦百農停留太久,因為逾越節臨近,他必須到耶路撒冷去守節;因為凡事都有定時,各按其時成為美好。較小的善必須讓位於更大的善,雅各所有的居所都必須讓位於錫安的城門。
二、他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這是他受洗後的「第一個」逾越節,福音書作者記錄了他此後所守的所有逾越節,總共有四個,其中「第四個」是他受難時的逾越節(在此之後三年),而他受洗至今已過了半年。基督「生在律法之下」,在耶路撒冷遵守逾越節;參閱 Exod. xxiii. 17。他藉此以身作則教導我們嚴格遵守神聖的制度,並勤奮參加宗教聚會。他「在逾越節臨近時」上耶路撒冷,以便「及早」到達。這被稱為「猶太人的逾越節」,因為這是他們獨有的(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現在上帝很快就不再承認這是祂的逾越節了。基督自十二歲起每年都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以順服律法;但現在他已開始公開事奉,我們可以期待他比以前有更多的作為;這裡告訴我們他在那裡做了兩件事:
1. 他「潔淨聖殿」,v. 14-17。這裡請注意: (1) 我們發現他在耶路撒冷的第一個地方是「聖殿」,而且看來他直到來到那裡才公開露面;因為他在那裡的同在和講道,正是後來的殿的榮耀,要「大過先前的榮耀」,Hag. ii. 9。這在 Mal. iii. 1 中預言:「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就是施洗約翰;他從未在聖殿裡講道,但「你們所尋求的主」,他將「忽然進入他的殿」,在施洗約翰出現之後忽然進入;所以這就是彌賽亞被期待的時間和地點,聖殿就是那個地方。 (2) 我們發現他在聖殿裡的第一項工作是「潔淨」聖殿;因為這在那裡預言(Mal. iii. 2, 3):「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人,必潔淨利未人。」現在「改革的時機」到了。基督來是要成為偉大的改革者;並且,按照猶大改革君王的方法,他首先「清除」了錯誤的事物(這也常常是逾越節的工作,如希西家時代,2 Chron. xxx. 14, 15,和約西亞時代,2 Kings xxiii. 4 等),然後教導他們行善。首先「除淨舊酵」,然後「守節」。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改革世界;他期望所有來到他面前的人都應改革他們的心和生活,Gen. xxxv. 2。他藉著潔淨聖殿教導了我們這一點。這裡請看: [1] 哪些腐敗需要被清除。他在聖殿的一個院子裡發現了一個市場,就是所謂的「外邦人院」,在「聖殿山」之內。在那裡, 首先,他們出售「牛、羊和鴿子」作獻祭之用;我們假設,這不是為了日常使用,而是為了方便那些從鄉下來的人,他們無法將祭物「實物」帶在身邊;參閱 Deut. xiv. 24-26。這個「市場」可能以前是在畢士大池旁(ch. v. 2),但後來被祭司長們允許進入聖殿,是為了不義之財;因為,毫無疑問,在那裡擺攤的租金,以及檢查所售牲畜並證明其「沒有殘疾」的費用,會給他們帶來可觀的收入。教會中的巨大腐敗源於貪愛錢財,1 Tim. vi. 5, 10。 其次,他們「兌換銀錢」,是為了方便那些每年要繳納半舍客勒「硬幣」作為人頭稅,用於會幕事奉的人(Exod. xxx. 12),毫無疑問他們從中獲利。 [2] 我們的主採取了什麼措施來清除這些腐敗。他以前在私人身份時曾見過聖殿裡的這些事;但直到現在,當他承擔了先知的公開身份時,才著手驅逐它們。他沒有向祭司長們抱怨,因為他知道他們縱容這些腐敗。但他自己, 首先,「把牛羊和賣這些的人都趕出聖殿」。他從未用「武力」把任何人「趕進」聖殿,而只是把那些褻瀆聖殿的人趕出去。他沒有為自己沒收牛羊,沒有「扣押」和圈禁它們,儘管他發現它們「損害賠償——實際侵犯」了他父的土地;他只是把它們和它們的主人一起趕出去。他用「小繩子」做了一條鞭子,這可能是他們用來牽引牛羊,然後扔在地上的繩子,基督從地上撿起來。罪人預備了鞭子,他們自己將被這些鞭子從主的殿中趕出去。他沒有做鞭子來懲罰冒犯者(他的懲罰是另一種性質的),而只是為了趕走牲畜;他的目的僅止於改革。參閱 Rom. xiii. 3, 4; 2 Cor. x. 8。 其次,他「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錢」,to kerma——「小錢」——Nummorum Famulus。在「倒出」錢時,他表現出對錢的輕蔑;他把它扔到地上,扔到「它本來的」泥土裡。在「推翻」桌子時,他表現出對那些將宗教視為世俗利益的人的不悅。聖殿裡的兌換銀錢者是聖殿的恥辱。注:在改革中,徹底的工作是好的;他「把他們都趕出去」;不僅把錢扔出去,而且在推翻桌子時,也把生意一併趕出去。 第三,他對那些賣鴿子的人(窮人的祭物)說:「把這些東西拿走!」鴿子雖然佔用的空間較小,造成的滋擾也比牛羊小,但也不允許留在這裡。麻雀和燕子是受歡迎的,它們被交給上帝的護理(Ps. lxxxiv. 3),但鴿子卻不行,因為它們被人類佔為己有以獲利。上帝的殿不可變成鴿子窩。但請看基督在熱心中的謹慎。當他趕走牛羊時,主人可以跟著它們;當他倒出錢時,他們可以再撿起來;但如果他把鴿子放飛,它們可能就無法找回了;因此他對那些賣鴿子的人說:「把這些東西拿走!」注:謹慎必須始終引導和管理我們的熱心,使我們不做任何不合宜或對他人有害的事。 第四,他給了他們一個很好的理由來解釋他所做的事:「不要將我父的殿變為買賣的地方。」說服的理由應伴隨糾正的武力。 a. 這裡有一個理由說明他們為何不應褻瀆聖殿,因為它是「上帝的殿」,不應被變為買賣的地方。買賣在交易所是好事,但在聖殿裡則不然。這就是: (a.) 「挪用」了獻給上帝榮耀的東西;這是「褻瀆聖物」;這是搶奪上帝。 (b.) 這是貶低莊嚴肅穆的事物,使其變得卑微。 (c.) 這是干擾和分散那些人們應當最莊嚴、認真和專注的事奉。這尤其冒犯了「外邦人的子孫」在敬拜時被迫與牛羊混雜,並被市場的喧囂分散敬拜的注意力,因為這個市場是在外邦人院裡進行的。 (d.) 這是使宗教事務從屬於世俗利益;因為地方的聖潔必須促進市場,並推動商品的銷售。那些將上帝的殿變為買賣地方的人, [a.] 他們在參與宗教活動時,心中充滿了世俗事務的憂慮,如 Amos viii. 5; Ezek. xxxiii. 31 所述。 [b.] 他們為了不義之財而執行神聖職務,並出售聖靈的恩賜,Acts viii. 18。 b. 這裡有一個理由說明他為何關心潔淨聖殿,因為這是「他父的殿」。 (a.) 因此他有權柄潔淨它,因為他作為「兒子管理自己的家」是忠心的。Heb. iii. 5, 6。他稱上帝為他的父,暗示他是彌賽亞,關於彌賽亞曾說:「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作他的父」,2 Sam. vii. 13, 14。 (b.) 因此他對潔淨聖殿充滿熱心:「這是『我父的殿』,因此我不能忍受看到它被褻瀆,『他』被羞辱。」注:如果上帝是我們天上的父,因此我們渴望他的名被尊為聖,那麼看到他的名被玷污,我們就不能不感到悲傷。基督如此潔淨聖殿,可以公正地被列為他「奇妙的作為」之一。Inter omnia signa quæ fecit Dominus, hoc mihi videtur esse mirabilius—在主所行的一切神蹟中,這在我看來是最奇妙的。—Hieron. 考慮到: [a.] 他在沒有任何「朋友」幫助的情況下做到了這一點;可能不難煽動對聖殿懷有極大敬意的「群眾」來反對這些褻瀆者;但基督從不縱容任何騷亂或無序的行為。沒有人「扶持」,但他自己的膀臂成就了這事。 [b.] 他在沒有任何「敵人」抵抗的情況下做到了這一點,無論是市場裡的人自己,還是那些給他們執照的祭司長,他們擁有「聖殿武力」(posse templi)的指揮權。但腐敗太明顯,無法辯解;罪人自己的良心是改革者最好的朋友;然而這還不是全部,這裡面有一種神聖的力量發揮作用,一種對人心靈的力量;在他們這種不抵抗中,那段經文得以應驗(Mal. iii. 2, 3):「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站立得住呢?」 第五,這裡有他的門徒對此的評論(v. 17):「他們就想起經上寫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他們起初看到他們被指引為「上帝的羔羊」的那位如此熱切,以及他們相信是「以色列的王」的那位如此不顧身份親自做這事,感到有些驚訝;但有一段經文浮現在他們腦海中,教導他們如何將這行動與「上帝羔羊」的溫柔和「以色列王」的威嚴相協調;因為大衛談到彌賽亞時,提到他「為上帝的殿心裡焦急」,以至於「如同火燒」,使他忘記了自己,Ps. lxix. 9。請注意: 1. 門徒藉著回想聖經來理解基督所做之事的意義:「他們現在『想起經上寫著』。」注:上帝的話語和上帝的作為相互解釋和闡明。晦澀的經文藉著在護理中的成就得到解釋,而困難的護理則藉著與經文比較而變得容易理解。請看基督的門徒「熟練」和「精通」聖經,並讓他們的記憶充滿聖經真理,這對他們是多麼有用,藉此他們將「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 他們所回想的經文非常貼切:「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大衛在這方面是基督的預表,他「為上帝的殿心裡焦急」,Ps. cxxxii. 2, 3。他為此所做的一切都是「盡心盡力」的;參閱 1 Chron. xxix. 2。那節經文的後半部分(Ps. lxix. 9)應用於基督(Rom. xv. 3),就像這裡的前半部分一樣。舊約聖徒中所有恩典都顯著地體現在基督身上,特別是這種為上帝的殿心裡焦急的熱心,他們作為我們的榜樣,也作為他的預表。請注意: (1) 耶穌基督對上帝的殿,即他的教會,充滿熱心:他愛它,並始終為它的榮譽和福祉而嫉妒。 (2) 這熱心甚至「吞噬了他」;它使他「謙卑」自己,「耗盡」自己,「暴露」自己。我的熱心把我耗盡了,Ps. cxix. 139。為上帝的殿心裡焦急,禁止我們在自己的名譽、安逸和安全與我們的職責和基督的事奉發生衝突時,考慮這些;有時它會如此遙遠和快速地推動我們的靈魂履行職責,以至於我們的身體無法跟上,並使我們像我們的主一樣,對那些建議「饒恕自己」的人充耳不聞。這裡糾正的弊端可能看起來很小,應該被默許;但基督的熱心如此之大,以至於他甚至不能容忍那些「在聖殿裡買賣的人」。Si ibi ebrios inveniret quid faceret Dominus! (saith St. Austin.) 如果他在聖殿裡發現醉酒的人,主會多麼不悅!
2. 基督潔淨聖殿後,向那些要求他證明其權柄的人顯明一個神蹟。這裡請注意: (1) 他們要求一個神蹟:「於是猶太人回答說」,這指的是群眾和他們的領袖。作為猶太人,他們本應支持他,幫助他維護聖殿的榮譽;但他們反而反對。注:那些認真投入改革工作的人,必須預期會遇到反對。當他們無法反對事情本身時,他們就質疑他這樣做的權柄:「你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證明你有權柄和使命做這些事?」潔淨聖殿確實是一件好事;但他與此有何關係,他在那裡沒有任何職務?他們認為這是一種管轄權的行為,他必須證明自己是「先知,甚至比先知更大」。但事情本身難道不是足夠的神蹟嗎?他能夠在沒有反對的情況下將這麼多人從他們的崗位上趕走,證明了他的權柄;一個擁有如此神聖能力的人,肯定擁有神聖的使命。這些「買賣的人」怎麼了,他們逃跑了,他們被趕走了?這肯定是「在主面前」(Ps. cxiv. 5, 7),不亞於任何臨在。 (2) 基督對這要求的回答,v. 19。他沒有立即行神蹟來使他們信服,而是在「將來」的事情中給他們一個神蹟,其真實性必須由事件來證明,根據 Deut. xviii. 21, 22。現在, [1] 他給他們的神蹟是他自己的「死亡」和「復活」。他指的是將會發生的事, 首先,他的「最後」神蹟。如果他們不被他們所見所聞說服,就讓他們「等待」。 其次,「證明他是彌賽亞的偉大神蹟」;因為關於他,曾預言他將受傷(Isa. liii. 5),「被剪除」(Dan. ix. 26),但他卻不見朽壞,Ps. xvi. 10。這些事都在蒙福的耶穌身上應驗了,因此「他真是上帝的兒子」,在聖殿裡有權柄,那是他父的殿。 [2] 他預言他的死亡和復活,不是用直白的語言,像他經常對門徒那樣,而是用比喻的表達;就像後來,當他將此作為一個神蹟時,他稱之為「約拿先知的神蹟」,這裡也是如此:「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他這樣用比喻對那些故意無知的人說話,使「他們看不見」,Matt. xiii. 13, 14。那些不願看見的人將看不見。不,這裡使用的這種比喻性言語對他們來說是一個「絆腳石」,以至於在他受審時被用作證據,證明他是褻瀆者。Matt. xxvi. 60, 61。如果他們謙卑地問他這話的意思,他會告訴他們,這對他們來說將是生命的香氣,引到生命;但他們決心吹毛求疵,結果卻是死亡的香氣,引到死亡。那些不願被說服的人被硬化了,而這種預言的表達方式導致了預言本身的應驗。 首先,他預言他的死亡是因猶太人的惡意,用這些話:「你們拆毀這殿」;也就是說,「你們會拆毀它,我知道你們會。我會允許你們拆毀它。」注:基督甚至在他事奉的開始,就清楚預見了他事奉結束時所有的苦難,但他仍然樂觀地繼續。在「開始」時預期「最壞的情況」是好的。 其次,他預言他的復活是藉著他自己的能力:「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還有其他人「被復活」,但基督是自己復活,恢復了自己的生命。 [3] 他選擇用「拆毀」和「重建」聖殿來表達這一點, 首先,因為他現在要為自己潔淨他們所褻瀆的聖殿辯護;好像他說:「你們這些玷污一個聖殿的人會毀壞另一個;我將藉著『建立』你們將『毀壞』的,來證明我『潔淨』你們所『玷污』的權柄。」褻瀆聖殿就是「毀壞」它,而它的改革就是它的「復活」。 其次,因為基督的死確實是猶太聖殿的毀滅,是其發生的原因;而他的復活是建立另一個聖殿,即福音教會,Zech. vi. 12。他們的地方和「國家」的廢墟(ch. xi. 48)是世界的財富。參閱 Amos ix. 11; Acts xv. 16。 (3) 他們對這回答的吹毛求疵:「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v. 20。聖殿工程總是緩慢的,你怎能這麼快就完成呢?現在這裡, [1] 他們表現出「一些知識」;他們能說出聖殿建造了多久。萊特富特博士計算,從居魯士第二年所羅巴伯聖殿奠基,到亞達薛西三十二年聖殿事奉完全確立,恰好是四十六年;從希律在他統治的第十八年開始建造這座聖殿,到現在,猶太人說這恰好是四十六年:okodomethe——「這殿已經建造了」。 [2] 他們表現出「更多的無知」, 首先,對「基督話語的意義」無知。注:人們常常因將聖經的比喻性話語理解為字面意思而犯下嚴重的錯誤。將「這是我的身體」按肉體和屬肉體的方式解釋,造成了多少禍害! 其次,對「基督的全能」無知,好像他不能比別人做得更多。如果他們知道這位是在六日內「創造萬物」的,他們就不會認為他在三日內建造一座聖殿是如此荒謬。 (4) 基督對他們吹毛求疵的回答的辯護。解釋這些詞語後,困難很快就解決了:「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v. 21。雖然基督在「潔淨」聖殿時表現出對聖殿的極大尊重,但他要我們知道,他如此熱心維護的聖殿的聖潔只是「預表性的」,引導我們思考另一個聖殿,而那聖殿只是它的影子,實體是基督,Heb. ix. 9; Col. ii. 17。有些人認為,當他說「拆毀『這』殿」時,他指著自己的身體,或把手放在上面;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注:基督的身體是真正的聖殿,耶路撒冷的聖殿只是它的預表。 [1] 像聖殿一樣,它是藉著直接的神聖指示建造的:「你曾為我預備了身體」,1 Chron. xxviii. 19。 [2] 像聖殿一樣,它是一個「聖潔的居所」;它被稱為「那聖者」。 [3] 它像聖殿一樣,是上帝榮耀的居所;永恆的道居住在那裡,是真正的舍吉拿。他是「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 [4] 聖殿是上帝與以色列之間交通的場所和「媒介」:上帝在那裡向他們啟示自己;他們在那裡將自己和他們的事奉獻給他。因此,藉著基督,上帝對我們說話,我們也對他說話。敬拜者「面向」那殿,1 Kings viii. 30, 35。所以我們必須仰望基督來敬拜上帝。 (5) 門徒對此的長期反思,這裡插入以闡明故事(v. 22):「他從死裡復活以後」,幾年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我們在 v. 17 看到他們想起「以前關於他所寫的」,這裡我們看到他們想起「從他那裡聽到的」。注:基督門徒的記憶應該像好管家寶庫一樣,充滿「新」和「舊」的東西,Matt. xiii. 52。現在請注意: [1] 他們「何時想起」那句話:「他從死裡復活以後。」看來,他們當時並沒有完全理解基督的意思,因為他們在知識上還只是嬰孩;但他們把這句話記在心裡,後來它變得既可理解又有用。注:為「將來」而聽是好的,Isa. xlii. 23。年輕的信徒和初信者應該珍藏那些他們目前不太明白其意義或用途的真理,因為當他們達到更高的造詣時,這些真理將對他們有用。據說畢達哥拉斯的學生,他的教誨在他們四十歲之前似乎是冰凍的,然後才開始融化;同樣,基督的這句話在門徒「從死裡復活以後」的記憶中復活了;為什麼呢? 首先,因為「那時」聖靈被澆灌下來,使基督對他們說過的話浮現在他們記憶中,並使他們「容易」和「樂意」接受,ch. xiv. 26。就在基督從死裡復活的那一天,他「開了他們的悟性」,Luke xxiv. 45。 其次,因為那時基督的這句話應驗了。當他身體的殿被「拆毀」並「再建立起來」,而且是在「第三天」時,他們就想起基督說過的其他類似的話。注:觀察聖經的應驗,對理解聖經大有幫助。事件將解釋預言。 [2] 他們如何運用它:「他們就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他們對這些的信心得到證實,並獲得了新的支持和活力。他們「心裡遲鈍,不信」(Luke xxiv. 25),但他們「確信」。這裡將「聖經」和「基督的話」放在一起,不是因為它們一致且完全吻合,而是因為它們相互闡明和加強。當門徒看到他們在舊約中讀到的,以及從基督口中聽到的,都在他的死亡和復活中應驗時,他們對兩者的信心就更加堅定。
基督事奉的成功。 23 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在「節期」中,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 也不用誰見證人是怎樣的,因為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這裡記載了基督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時講道和行神蹟的成功,但成功卻是微薄的。請注意:
一、我們的主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時,確實講道並行神蹟。人們「信他」意味著他講道;而且明確地說:「他們看見他所行的神蹟。」他當時在耶路撒冷,這聖城是「耶和華的訓誨」要從那裡「發出」的地方。他主要住在加利利,因此當他在「耶路撒冷」時,他非常忙碌。那時是聖潔的時刻,「節期」,是為事奉上帝而定的時間;在逾越節,利未人「教導人認識耶和華的善知識」(2 Chron. xxx. 22),基督藉此機會講道,當時人潮眾多,他藉此承認並尊榮逾越節的神聖制度。
二、因此有許多人「信了他的名」,承認他是「從上帝那裡來的教師」,就像尼哥底母一樣(ch. iii. 2),是一位偉大的先知;而且,可能有些「在耶路撒冷等候救贖」的人相信他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們如此樂意迎接那「明亮的晨星」的首次出現。
三、然而「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v. 24):ouk episteuen heauton autois——他沒有信任他們。這與「信他」是同一個詞。因此,信基督就是將「自己交託」給他,並接受他的引導。基督認為沒有理由信任這些在耶路撒冷的新信徒,他在那裡有許多敵人想要毀滅他,原因可能是: 1. 因為他們是「虛假的」,至少其中一些人是,如果有機會,他們會背叛他,或者受到強烈誘惑而這樣做。他在加利利人中比在耶路撒冷居民中有更多可以信任的門徒。在危險的時代和地方,謹慎選擇你信任的人是明智的;memneso apistein——學會不信任。 2. 因為他們是「軟弱的」,我希望這是最糟糕的情況;不是他們「奸詐」並意圖傷害他,而是: (1) 他們「膽怯」,缺乏熱心和勇氣,或許會被嚇唬去做錯事。在困難和危險時期,懦夫不適合被信任。 (2) 他們「騷亂」,缺乏判斷力和管理能力。耶路撒冷的這些人可能比其他人對彌賽亞的「屬世」統治抱有更高的期望,在這種期望下,如果基督「將自己交託給他們」並領導他們,他們會準備對政府採取一些大膽的行動;但他不會,因為他的國不屬這世界。我們應該像我們的主一樣,對那些騷亂不安的人保持警惕,儘管他們聲稱「信基督」,就像這些人一樣。
四、他之所以不「將自己交託」他們,是因為他「認識」他們(v. 25),知道有些人的邪惡和有些人的軟弱。福音書作者藉此機會斷言基督的全知。 1. 他「知道萬人」,不僅知道他們的名字和面孔,像我們可能知道許多人一樣,而且知道他們的本性、性情、情感、意圖,像我們不認識「任何人」,甚至幾乎不認識「自己」一樣。他知道「萬人」,因為他大能的手創造了他們所有人,他銳利的眼睛看見他們所有人,看透他們。他知道他「狡猾的敵人」和他們所有秘密的計畫;他「虛假的朋友」和他們真實的品格;他們真實的樣子,無論他們假裝是什麼。他知道那些真正屬於他的人,知道他們的正直,也知道他們的軟弱。他「知道他們的本相」。 2. 他「也不用誰見證人是怎樣的」。他的知識不是來自他人的資訊,而是來自他自己無誤的直覺。世上的君王不幸的是,他們必須用別人的眼睛看,用別人的耳朵聽,並接受別人向他們呈現的事物;但基督完全憑藉自己的知識行事。天使是他的使者,但不是他的間諜,因為「他的眼目遍察全地」,2 Chron. xvi. 9。這可以安慰我們,關於撒旦的控告,基督不會從他那裡接受人的品格。 3. 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在個別的人身上,在人類的本性和種族中。我們知道「人所做」的事;基督知道「他們心裡」所存的,他察驗人心和肺腑。這是那本質的永恆之道所獨有的特權,Heb. iv. 12, 13。如果我們膽敢判斷人的心,就是侵犯了他的特權。基督多麼適合成為「人的救主」,多麼適合成為醫生,他對病人的狀況和病例、性情和疾病有如此完美的知識;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他也多麼適合成為「萬人的審判者」!因為知道「萬人」,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他的判斷,必然是「按著真理」的。
這就是基督這次在耶路撒冷講道和行神蹟的所有成功。主來到他的殿,卻沒有人來找他,只有一群軟弱單純的人,他既不能從他們那裡得到「榮譽」,也不能「信任」他們;然而他最終將「看見他勞苦的功效」。
第3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