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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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第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一章

本章的宗旨與目的,乃是為要堅固我們對基督的信心,相信祂是永恆的上帝之子,是世界的真彌賽亞和救主,使我們得以接受祂,並信靠祂作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將自己全然交託給祂,受祂的治理、教導和拯救。為此,本章包含以下內容:

一、受聖靈感動的作者本人對祂的記述,在開篇便清楚闡明了他整本書所要證明的內容(第1-5節);接著又再次闡述(第10-14節);然後又一次(第16-18節)。 二、施洗約翰對祂的見證(第6-9節;接著又一次,第15節);但最為詳盡和具體的見證則在第19-37節。 三、祂自己向安得烈和彼得(第38-42節),以及向腓力和拿但業(第43-51節)的顯現。

基督的神性。 1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2 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 3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4 在祂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領悟光。

奧古斯丁(Augustine)在《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 lib. 10, cap. 29)中提到,他的朋友辛普利修(Simplicius)告訴他,他曾聽一位柏拉圖哲學家說,聖約翰福音的這幾節開篇經文「值得用金字書寫」。博學的法蘭西斯·尤尼烏斯(Francis Junius)在他的自傳中講述,他年輕時曾受宗教上散漫觀念的影響,但藉著上帝的恩惠,他奇妙地藉由偶然讀到他父親特意放在他面前的聖經中的這些經文而得以回轉。他說,他觀察到這些論證中蘊含著神性,其文體具有權威和莊嚴,以至於他全身顫抖,驚訝不已,整整一天幾乎不知身在何處,不知所為何事;從那時起,他將自己的虔誠信仰追溯至此。讓我們來探究這些強而有力的經文所蘊含的意義。傳道者在此闡明了他將要證明的偉大真理:耶穌基督是上帝,與父原為一。請注意:

一、他所談論的對象——「道」(ho logos)。這是約翰著作特有的表達方式。參見約翰一書1:1;5:7;啟示錄19:13。然而,有些人認為使徒行傳20:32;希伯來書4:12;路加福音1:2中的「道」也是指基督。亞蘭文意譯本(Chaldee paraphrase)經常稱彌賽亞為「Memra」(耶和華的道),並將舊約中許多被稱為「耶和華所行」的事,說成是「耶和華的道」所行。甚至普通的猶太人也被教導「上帝的道」與上帝是同一位。傳道者在他的論述結尾(第18節)清楚地告訴我們,他為何稱基督為「道」——因為祂是「獨生子,在父懷裡,將祂表明出來」。

「道」有兩種含義: 1. 「內在的道」(logos endiathetos)——「思想的道」;以及 2. 「發出的道」(logos prophorikos)——「說出的道」。 即「內在的」(ho eso)和「外在的」(ho exo),「理性」(ratio)和「言語」(oratio)——「智慧」和「表達」。

1. 「思想的道」,即「思想」,這是靈魂最初且唯一直接的產物和構想(靈魂的一切運作皆藉由「思想」完成),它與靈魂合一。因此,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被恰當地稱為「道」;因為祂是「父的首先所生」,是那永恆的本質性智慧,是「耶和華在祂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祂」(箴言8:22),如同靈魂擁有其思想一般。我們最確信的莫過於「我們在思考」,然而我們對「如何思考」卻最為模糊;誰能闡明靈魂中「思想」的產生呢?那麼,永恆心靈的產生和誕生,當然可以被視為敬虔的偉大奧秘,其深奧之處我們無法測透,但我們仍要敬拜這深奧。

2. 「說出的道」,這就是「言語」,是心靈最主要、最自然的表達。因此,基督是「道」,因為「上帝在這些末世藉著祂對我們說話」(希伯來書1:2),並指示我們「聽從祂」(馬太福音17:5)。祂將上帝的心意向我們顯明,如同人的言語或話語在祂所喜悅的範圍內,將其思想顯明出來,不多也不少。基督被稱為那位「奇妙的說話者」(參閱但以理書8:13的注釋),是「隱藏和奇異之事」的說話者。祂是「道」,從上帝向我們說話,並為我們向上帝說話。施洗約翰是「聲音」,但基督是「道」:作為「道」,祂是「真理」、「阿們」、「上帝心意的忠實見證者」。

二、他對祂的描述,足以無可辯駁地證明「祂是上帝」。他斷言:

1. 祂在太初就存在:「太初有道。」這表明祂的存在不僅在祂道成肉身之前,更在所有時間之前。時間的開端,即所有受造物被創造並進入存在之時,發現這永恆的道早已存在。世界是「從」太初而有,但道是「在」太初就存在。永恆通常被表達為「在創世以前」。上帝的永恆在詩篇90:2中如此描述:「諸山未曾生出。」箴言8:23亦然。道在世界有開端之前就已存在。那「在」太初就「有」的,從未「開始」存在,因此是「永遠」存在的,是「無始的」(achronos)——沒有時間的開端。諾努斯(Nonnus)如是說。

2. 祂與父同在:「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願無人說,當我們邀請他們歸向基督時,我們是將他們從上帝那裡拉走,因為基督「與上帝同在」,並且「就是上帝」;這在第2節中重複:「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即祂從永恆就與上帝同在。在太初,世界是「從上帝」而來,因為是祂所創造;但道是「與上帝同在」,如同永遠與祂同在。道與上帝同在: (1) 就「本質」和「實體」而言;因為「道就是上帝」:一個獨立的位格或實體,因為祂「與上帝同在」;然而在實體上卻是同一位,因為祂「就是上帝」(希伯來書1:3)。 (2) 就「喜悅」和「福樂」而言。在創世以前,基督「與上帝同在」時,擁有榮耀和幸福(約翰福音17:5),聖子在享受父懷抱中無限幸福,也同樣是父的喜悅,是祂所愛的兒子(箴言8:30)。 (3) 就「謀劃」和「旨意」而言。藉由這道成肉身的道來救贖人類的奧秘,在萬世以前就「隱藏在上帝裡面」(以弗所書3:9)。那承諾「領我們到上帝面前」的(彼得前書3:18),祂自己從永恆就「與上帝同在」;因此,人類與上帝和好的這件大事,是父與子從永恆就已協商好的,他們在這事上彼此完全了解(撒迦利亞書6:13;馬太福音11:27)。祂「在祂身邊,像一個被撫養長大的人」為這項事工(箴言8:30)。祂「與上帝同在」,因此被說成是「從父出來」。

3. 祂在創造世界中的作為(第3節)。這在此處: (1) 明確斷言:「萬物是藉著祂造的。」祂「與上帝同在」,不僅熟悉從永恆而來的神聖預旨,而且在時間的開端積極參與神聖的運作。「那時,我在祂身邊」(箴言8:30)。上帝「藉著一句話」創造了世界(詩篇33:6),而基督就是「道」。藉著祂,不是作為一個次要的工具,而是作為一個同等的行動者,上帝「創造了世界」(希伯來書1:2),不像工匠用斧頭砍伐,而是像身體用眼睛看見。 (2) 反面則被否定:「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從最高的使者到最微小的蟲子。父上帝在那項工作中沒有任何事是沒有祂而做的。現在, [1] 這證明「祂是上帝」;因為「建造萬物的就是上帝」(希伯來書3:4)。以色列的上帝常常藉著「祂創造萬物」來證明自己是上帝:以賽亞書40:12, 28;41:4;參見耶利米書10:11, 12。 [2] 這證明了基督教的卓越性,因為其創始者與世界的創始者是同一位。那源於萬有之源的制度,其體制必然是何等卓越!當我們敬拜基督時,我們敬拜的是那位被列祖尊為世界創造者、萬物所依賴的上帝。 [3] 這表明祂多麼適合承擔我們救贖和拯救的工作。幫助被放在一位確實大有能力者身上;因為它被放在那位創造萬物者身上;而祂被指定為我們福樂的創始者,祂也是我們存在的創始者。

4. 生命和光的源頭在祂裡面:「在祂裡面有生命」(第4節)。這進一步證明祂是上帝,並且完全有資格承擔祂的使命;因為: (1) 祂「自己有生命」;不僅是「真上帝」,更是「永活的上帝」。上帝就是生命;當祂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時,祂是憑著自己起誓。 (2) 所有有生命的受造物都在祂裡面有生命;不僅所有受造物的「物質」都是藉著祂「造」的,而且受造物中所有的「生命」也都是從祂而來,並由祂維持。是上帝的道產生了「有生命的活動物」(創世記1:20;使徒行傳17:25)。祂是那使人活著的道,勝過食物(馬太福音4:4)。 (3) 有理性的受造物從祂那裡得到「光」;那「生命」就是「人的光」,從祂而來。人的生命比其他受造物的生命更偉大、更尊貴;它是「理性的」,而不僅僅是「動物性的」。當人成為「有靈的活人」時,他的生命就是「光」,他的能力使他與滅亡的走獸區別開來,並使他高於牠們。「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而點亮這盞燈的就是永恆的道。理性的光,以及感官的生命,都源於祂,並依賴於祂。這證明祂適合承擔我們的救贖;因為生命和光,屬靈和永恆的生命和光,是墮落的人類最需要的兩件大事,他們在「死亡」和「黑暗」的權勢下受苦甚深。我們從誰那裡更能期待神聖啟示的光,而不是從那位賜予我們人類理性之光者呢?如果當上帝賜予我們自然生命時,那生命是在祂兒子裡面,我們豈不更應欣然接受福音的記載,即祂已賜予我們「永恆」的生命,而且「那生命」也在「祂兒子裡面」嗎?

5. 祂向世人顯現。可能會有人反駁:如果這永恆的道在創造世界時是如此的全然,為何祂卻如此少被注意和重視呢?對此,他回答說(第5節):「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領悟光。」請注意: (1) 永恆的道向墮落世界顯現,甚至在祂道成肉身之前:「光照在黑暗裡。」光是自我證明的,會使自己顯明;這光,即人的光之源,已經照耀,並且正在照耀。 [1] 永恆的道,作為「上帝」,照耀在「自然良知」的「黑暗」中。儘管人因墮落而成為「黑暗」,但上帝可知之事卻在他們裡面顯明出來;參見羅馬書1:19, 20。自然之光就是這照耀在黑暗中的光。所有人類都對神聖之道的權能,無論是「創造」的還是「命令」的,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感知;若非如此,地球將會是地獄,一個「極度黑暗」的地方;感謝上帝,目前還不是如此。 [2] 永恆的道,作為「中保」,照耀在舊約的預表和象徵,以及從起初就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和應許的黑暗中。那位曾命令這世界的光從黑暗中照耀出來的,祂自己也曾長期是「照耀在黑暗中的光」;這「光」上有一層「帕子」(哥林多後書3:13)。 (2) 墮落世界無法接受這顯現:「黑暗卻不領悟光」;大多數人在這些顯現中徒然領受了上帝的恩惠。 [1] 人類世界「不領悟」他們悟性中的自然之光,反而對永恆的上帝和永恆的道「思想變為虛妄」(羅馬書1:21, 28)。錯誤和罪惡的黑暗壓倒並完全遮蔽了這光。上帝「說了一次,兩次」,但「人卻不領會」(約伯記33:14)。 [2] 猶太人雖然擁有舊約的光,卻仍不領悟其中的基督。正如摩西臉上有帕子,百姓的心上也有帕子。在預表和影子的「黑暗」中,光照耀著;但他們的悟性是如此「黑暗」,以至於他們無法「看見」它。因此,基督必須降臨,既要糾正外邦世界的錯誤,也要提升猶太教會的真理。

施洗約翰的見證;基督的道成肉身。 6 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 這人來,是要作見證,為光作見證,叫眾人藉著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來為光作見證。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 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 11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待祂。 12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 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惠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傳道者旨在引出施洗約翰對耶穌基督所作的尊貴見證。現在,在這些經文中,在他這樣做之前,

一、他向我們介紹了他即將引用的見證人。他的名字叫「約翰」,意為「恩惠」;他的生活嚴謹,但這並不減損他的「恩惠」。現在,

1. 關於他,我們在此被告知,總體而言,他是一個「從上帝那裡差來的人」。傳道者曾論及耶穌基督說祂「與上帝同在」,並且「就是上帝」;但在此論及約翰,說他是一個「人」,一個單純的人。上帝樂意藉著像我們一樣的人向我們說話。約翰是個「偉人」,但他仍是一個人,是人子;他「是從上帝那裡差來的」,他是上帝的「使者」,瑪拉基書3:1如此稱呼他。上帝賜予他使命和信息,他的憑證和指示。約翰沒有行神蹟,我們也未發現他有異象和啟示;但他生活和教義的嚴謹與純潔,以及兩者直接旨在改革世界、復興上帝國度在人間的利益,都清楚表明他「是從上帝那裡差來的」。

2. 我們在此被告知他的職責和工作(第7節):「這人來,是要作見證」,一個親眼見證者,一個主要的見證者。他來「eis martyrian」——「為作見證」。律法制度長期以來在猶太教會中為上帝作見證。藉著它們,啟示的宗教得以維持;因此我們讀到「見證的帳幕」、「見證的約櫃」、「律法和見證」:但現在神聖的啟示將轉向另一個渠道;現在基督的見證就是上帝的見證(哥林多前書1:6;2:1)。在外邦人中,上帝確實沒有讓自己沒有見證(使徒行傳14:17),但救贖主在他們中間沒有見證。關於祂,曾有一段深沉的沉默,直到施洗約翰來為祂作見證。現在請注意: (1) 他見證的內容:「他來為光作見證。」光是自我證明的,會自行顯明;但對於那些閉眼不看光的人,有見證人為光作見證是必要的。基督的光不需要人的見證,但世界的黑暗卻需要。約翰就像夜間巡邏的守夜人,向那些閉眼不願自己觀察的人宣告晨光的來臨;又像那位被派去告訴詢問者「夜間如何」的守望者,說「早晨將到,你們若要問,就只管問」(以賽亞書21:11, 12)。他受上帝差遣,告訴世人那久候的彌賽亞已經降臨,祂將成為「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以色列民的榮耀」;並宣告那將帶來生命和不朽之光的時代即將來臨。 (2) 他見證的目的:「叫眾人藉著他可以信」;不是信他,而是信基督,他被差遣是為基督預備道路。他教導人藉著他,並經過他,歸向基督;藉著悔改罪惡的教義,歸向信靠基督的教義。他藉著喚醒人們對罪的認識和感受,為他們接受和歡迎基督及其福音作預備;這樣,他們的眼睛得以開啟,就能準備好接受那些神聖之光的光芒,這些光芒在彌賽亞的位格和教義中,正準備照耀在他們臉上。如果他們願意接受這人的見證,他們很快就會發現上帝的見證更大(約翰一書5:9)。參見約翰福音10:41。請注意,其目的是「叫眾人藉著他可以信」,不將任何人排除在他事工的仁慈和有益影響之外,除非他們自己排除自己,就像許多人拒絕上帝對他們自己的預旨,因而徒然領受了上帝的恩惠。

3. 我們在此被提醒,不要將他誤認為是光,他只是來為光作見證(第8節):「他不是那光」,不是那被期待和應許的光,而只是被差遣來為那偉大而主導的光作見證。他是一顆星,就像引導智者歸向基督的那顆星,一顆晨星;但他不是太陽;不是新郎,而是新郎的朋友;不是君王,而是他的先鋒。有些人停留在約翰的洗禮中,不再往前看,就像使徒行傳19:3中的那些以弗所人。為了糾正這個錯誤,傳道者在此,雖然對他給予極高的評價,卻表明他必須讓位給基督。他作為至高者的先知是偉大的,但他不是至高者本身。請注意,我們必須提防過度高估傳道人,也要提防低估他們;他們不是我們的主,他們也沒有權柄轄制我們的信心,而是我們藉著他們相信的僕人,是我們主的管家。我們不可憑著盲目的信心將自己交給他們的引導,因為他們不是那光;但我們必須聽從並接受他們的見證;因為他們是被差遣來為那光作見證的;所以我們應當如此尊重他們,而不是別的。如果約翰假裝自己是那光,他甚至就不是那光的忠實見證人。那些篡奪基督榮耀的人,就喪失了作基督僕人的榮耀;然而約翰作為光的見證人,仍然非常有用,儘管他不是那光。那些藉著借來的光照耀的人,對我們來說仍可能大有益處。

二、在他繼續約翰的見證之前,他回頭進一步介紹這位約翰所見證的耶穌。在章首他已展示了祂神性的榮耀,在此他將展示祂道成肉身的恩惠,以及祂作為中保對人類的恩惠。

1. 基督是「真光」(第9節);這並非說施洗約翰是假光,而是與基督相比,他只是微弱的光。基督是那配得上被稱為「光」的偉大之光。其他的光只是比喻性地、含糊地被稱為光:基督是真光。一切知識和安慰的源頭,必然是真光。祂是真光,為此我們不必參考祂在不可見世界中榮耀的發散(祂照亮那世界的光芒),而是參考祂向下投射的光線,藉此照亮我們這黑暗的世界。但基督如何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呢? (1) 藉著祂創造的權能,祂以理性的光照亮每一個人;那作為人的生命的「光」是從祂而來;理性的一切發現和指引,它給予我們的一切安慰,以及它賦予我們的一切美善,都來自基督。 (2) 藉著祂福音向萬國的傳揚,祂實際上照亮了每一個人。施洗約翰是光,但他只照亮了耶路撒冷、猶太和約旦河周圍地區,就像一盞燈只照亮一個房間;但基督是真光,因為祂是照亮外邦人的光。祂的永恆福音要傳給萬國萬族(啟示錄14:6)。就像太陽照亮每一個願意睜開眼睛、接受其光的人(詩篇19:6),福音的傳揚也與此相比。參見羅馬書10:18。神聖的啟示現在不再像過去那樣局限於一個民族,而是要傳播給所有民族(馬太福音5:15)。 (3) 藉著祂聖靈和恩惠的運行,祂照亮所有被照亮以得救的人;那些未被祂照亮的人則在黑暗中滅亡。「上帝榮耀的知識之光」被說成「在耶穌基督的臉上」,並與起初命令光從黑暗中照耀出來的光相比,這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無論任何人擁有何種光,無論是自然的還是超自然的,他都歸功於基督。

2. 基督「在世界」(第10節)。祂作為本質的道,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在世界,維繫萬物;但這裡說的是祂取了我們的人性,住在我們中間時,祂在世界;參見約翰福音16:28:「我來到世上。」至高者的兒子曾來到這「低等」的世界;那「光」在這「黑暗」的世界;那「聖潔之物」在這罪惡污穢的世界。祂離開了一個充滿福樂和榮耀的世界,來到這憂鬱悲慘的世界。祂承擔了使世界與上帝和好的任務,因此「在世界」中,為此進行協商並解決此事;為世界滿足上帝的公義,並向世界顯明上帝的恩惠。祂在世界,卻不屬於世界,當祂能說「我不再在世上」時(約翰福音17:11),祂帶著一種勝利的語氣。這世界是宇宙中如此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它所受到的最大榮耀,就是上帝的兒子曾「在世界」;正如基督在天上應當吸引我們對天上事物的愛慕,同樣,基督曾「在此」世界,也應當使我們與我們目前在「這」世界的居所和好。祂「在世界」一段時間,但這被說成是過去的事;不久我們也會被說成「我們曾活在世上」。哦,願我們不再在世上時,能與基督同在!現在請注意: (1) 基督有何理由期待在這世上得到最深情、最尊敬的歡迎;因為「世界是藉著祂造的」。因此,祂來拯救一個失喪的世界,因為那是祂自己所造的世界。祂為何不關心復興祂自己點燃的光,恢復祂自己注入的生命,並更新祂自己最初印刻的形象呢?世界是「藉著祂造的」,因此應當向祂致敬。 (2) 儘管如此,祂卻受到了冷淡的接待:「世界卻不認識祂。」世界的偉大創造者、統治者和救贖主在世上,但世上的居民卻很少有人意識到這一點。牛「認識」牠的主人,但更像畜類的世人卻不認識。他們不承認祂,不歡迎祂,因為他們不「認識」祂;他們不認識祂,因為祂沒有以他們所期望的方式——以外在的榮耀和威嚴——顯明自己。祂的國度來臨並非「帶著可觀察的現象」,因為那將是一個試煉和考驗的國度。當祂作為審判者降臨時,世界將會「認識」祂。

3.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第11節);不僅是到世界,那是「祂自己的」,更是到以色列民,他們是祂「自己」的,超越所有民族;祂從他們而出,在他們中間生活,並首先被「差遣」到他們那裡。當時的猶太人是一個卑微可憐的民族;「冠冕從他們頭上掉落」;然而,為了紀念古老的聖約,儘管他們惡劣貧窮,基督卻不以將他們視為自己的為恥。「Ta idia」——祂自己的「事物」;而不是「tous idious」——祂自己的「人」,如「真信徒」被稱為(約翰福音13:1)。猶太人是「祂的」,就像一個人的房屋、土地和財物是「他的」,他使用和擁有;但信徒是祂的,就像一個人的妻子和兒女是他的,他愛他們並享受他們。祂到自己的地方來,尋找並拯救他們,因為他們是「祂自己的」。祂被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因為羊是祂自己的。現在請注意: (1) 大多數人「拒絕」了祂:「自己的人卻不接待祂。」祂有理由期待那些屬於祂自己的人會歡迎祂,考慮到他們對祂所負的「義務」是何等重大,以及他們有何等好的「機會」來認識祂。他們擁有上帝的聖言,預先告訴他們「何時」和「何地」可以期待祂,以及祂將出自哪個支派和家族。祂親自來到他們中間,伴隨著神蹟奇事,而祂自己就是最大的神蹟;因此,這裡沒有像對世界那樣(第10節)說他們「不認識祂」;而是「自己的人」,儘管他們不能不認識祂,卻「不接待祂」;不接受祂的教義,不歡迎祂為彌賽亞,反而堅決抵制祂。那些「祭司長」,特別是「祂自己的人」(因為利未人是上帝的支派),是這種輕蔑祂的領頭者。現在,這非常「不公」,因為他們是「祂自己的」,因此祂可以「命令」他們尊敬;而且這非常「不友善」和「忘恩負義」,因為祂來到他們那裡,尋找並拯救他們,從而「贏得」他們的尊敬。請注意,許多在信仰上是「基督自己的人」,卻不「接待祂」,因為他們不願放棄自己的罪,也不願讓祂「作王統治他們」。 (2) 然而,仍有一群餘民「承認」祂,並忠於祂。儘管祂自己的人不接待祂,但仍有人「接待」祂(第12節):「凡接待祂的。」儘管以色列沒有被聚集,但基督仍然「榮耀」。儘管那個民族的大部分人堅持不信並滅亡,但他們中有許多人被感動歸服基督,還有更多「不屬於那羊圈」的人。請注意: [1] 真基督徒的「描述」和「特徵」;那就是他「接待基督」,並「信祂的名」;後者解釋了前者。請注意: 第一,真正作基督徒就是「信基督的名」;就是「同意」福音對祂的啟示,並「贊同」福音對祂的提議。祂的名是「上帝的道」;「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耶和華我們的義;耶穌是救主」。現在,「信祂的名」就是「承認」祂就是這些偉大名字所表明的,並「順從」這一切,使祂能「成為我們的」。 第二,信基督的名就是「接待」祂作為上帝的恩賜。我們必須接受祂的教義為真實和美好;接受祂的律法為公義和聖潔;接受祂的提議為仁慈和有利;我們必須接受祂恩惠的形象,以及祂愛的印記,作為我們情感和行動的主導原則。 [2] 真基督徒的尊嚴和特權有兩方面: 第一, 「收養」的特權,使他們進入上帝兒女的行列:「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在此之前,收養只屬於猶太人(「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但現在,藉著信靠基督,外邦人也成為「上帝的兒女」(加拉太書3:26)。他們有「權柄」(exousian)——「權威」;因為沒有人能自己取得這權柄,除非是受福音憲章「授權」的。祂賜給他們「權利」;祂賜給他們這卓越的地位。所有聖徒都擁有這權柄。請注意:1. 所有好基督徒無可言喻的特權,就是他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他們本性是可怒之子,屬這世界之子。如果他們是「上帝的兒女」,他們就是「成為」如此,是「被造」如此。「Fiunt, non nascuntur Christiani」(人不是生來就是基督徒,而是被造而成為基督徒)——特土良(Tertullian)。「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愛」(約翰一書3:1)。上帝稱他們為「祂的兒女」,他們稱祂為「父」,並有權享受兒女的一切特權,無論是他們在世上的特權還是他們在天家的特權。2. 收養的特權完全歸因於「耶穌基督」;祂「賜」這權柄給那些信祂名的人。上帝是祂的父,因此也是我們的父;正是藉著我們與祂的結合和聯合,我們才與上帝建立父子的關係。我們在基督裡被「預定得兒子的名分」;我們從祂那裡領受收養的品格和聖靈,祂是「許多弟兄中的長子」。上帝的兒子成為人子,為要使世上的兒女成為全能上帝的兒女。 第二, 「重生」的特權(第13節):「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請注意,所有上帝的兒女都是重生之人;所有被收養的都已重生。這種「真實」的改變總是伴隨著那「關係」上的改變。無論上帝在哪裡賜予兒女的尊嚴,祂就在哪裡創造兒女的本性和性情。人收養時無法做到這一點。現在,我們在此處有關於這新生的起源的記述。1. 否定方面: (1) 它不是藉著我們父母的自然生育而「傳遞」的。它「不是從血氣生的,也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會朽壞的種子」生的(彼得前書1:23)。人被稱為「血肉之軀」,因為他從那裡得到他的起源:但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不像我們成為我們自然父母的兒女那樣。請注意,恩惠不像敗壞那樣在血脈中流傳。污穢的人「生了一個兒子,樣式和形象都和自己一樣」(創世記5:3);但被聖化和更新的人卻不會生出一個「那樣」樣式的兒子。猶太人非常誇耀他們的血統,以及流淌在他們血管中的高貴血脈:「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收養」屬於他們,因為他們是從那血脈生的;但這新約的收養並非建立在任何這種自然關係上。 (2) 它不是藉著我們自己意志的自然能力「產生」的。正如它不是從「血氣」生的,也不是從「情慾」生的,它也不是從「人意」生的,因為人意在道德上無力決定自己歸向良善;因此,神聖生命的原則不是我們自己栽種的,是上帝的恩惠使我們願意成為「祂的」。

第1章_2

人類的律法或著作都不能使靈魂成聖和重生;如果可以,那麼重生就是出於人的意願了。但,2. 正面而言:重生是出於神的。這重生是藉著神的道作為工具(1 Pet. i. 23),並藉著神的靈作為偉大且唯一的作者。真正的信徒是從神而生(1 John iii. 9; v. 1)。這對他們的收養是必要的;因為如果我們沒有神的樣式,我們就不能期望神的愛,如果我們不受重生的能力所支配,我們就不能要求收養的特權。4. 道成了肉身(v. 14)。這比前面所說的更清楚地表達了基督的道成肉身。藉著祂的神聖同在,祂一直都在世上,藉著祂的先知,祂來到自己的百姓那裡。但現在,當時候滿足時,祂以另一種方式被差遣出來,由婦人所生(Gal. iv. 4);神在肉身顯現,正如聖潔約伯的信心和盼望:「我必在我的肉身之外得見神」(Job xix. 26)。在此請注意:

(1) 基督的人性,祂被這人性所遮蔽;這以兩種方式表達。[1] 道成了肉身。既然那些將成為神兒女的人是血肉之軀,祂自己也同樣取了血肉之軀(Heb. ii. 14)。蘇西尼派同意基督既是神又是人,但他們說祂是人,後來成了神,就像摩西一樣(Exod. vii. 1),這與約翰在此所說的直接相反,約翰說:「祂是神」(Theos en),但「祂成了肉身」(sarx egeneto)。將v. 1與此比較。這不僅暗示祂是真實的人,而且祂使自己服從於人性的苦難和災禍。祂成了肉身,是人最卑微的部分。肉身表明人是軟弱的,祂也因軟弱而被釘十字架(2 Cor. xiii. 4)。肉身表明人是必死的(Ps. lxxviii. 39),基督也「在肉身受死」(1 Pet. iii. 18)。甚至,肉身表明人被罪玷污(Gen. vi. 3),基督雖然完全聖潔無瑕,卻「成了罪身的形狀」(Rom. viii. 3),並「替我們成為罪」(2 Cor. v. 21)。當亞當犯罪後,神對他說:「你本是塵土」;這不僅因為他是由塵土所造,也因為他因罪而沉淪為塵土。他的墮落,「somatoun ten psychen」,使他彷彿「完全變成身體」,使他變得屬世;因此,那為我們成為咒詛的,成了肉身,並「在肉身中定了罪」(Rom. viii. 3)。請驚嘆於此,永恆的道竟然成了肉身,而肉身卻已聲名狼藉;那創造萬有的,竟然自己成了肉身,成了最卑微的事物之一,並順服於與祂距離最遠的事物。引導福音的聲音喊著:「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Isa. xl. 6),這使得救贖主的愛更加奇妙,祂為了救贖我們,成了肉身,像草一樣枯萎;但那成了肉身的「主的道,卻是永遠長存的」;當祂成了肉身,祂並沒有停止成為神的道。[2] 祂「住在我們中間」,在這低下的世界。祂既取了人性,就使自己處於其他人的地位和境況。道本可以成了肉身,住在天使中間;但祂既取了與我們一樣的身體,就來到我們中間,與我們同住在一個世界。祂住在我們中間,我們這些地上的蟲子,我們這些祂不需要的,我們這些祂得不到任何好處的,我們這些敗壞、墮落、背叛神的人。主神來,甚至「住在悖逆的人中間」(Ps. lxviii. 18)。那曾住在天使這些高貴卓越的受造物中間的,竟然來住在我們這些「毒蛇的種類」中間,我們這些罪人,這對祂來說比大衛住在米設和基達,或以西結住在蠍子中間,或別迦摩教會住在「撒但座位之處」更糟。當我們仰望上界,靈界時,我們所攜帶的這肉身、這身體,以及我們所處的這世界,顯得多麼卑微和可鄙,對於一個沉思的心靈來說,要與它們和解是多麼困難!但永恆的道成了肉身,像我們一樣穿上身體,像我們一樣住在這世界,這就給兩者都帶來了榮耀,也應當使我們願意在肉身中停留,只要神還有工作要我們去做;因為基督住在這低下的世界,儘管它很糟糕,直到祂完成了祂在這裡要做的事(ch. xvii. 4)。祂住在猶太人中間,為要應驗聖經所說:「祂要住在閃的帳棚裡」(Gen. ix. 27)。參看Zech. ii. 10。儘管猶太人對祂不友善,祂仍然繼續住在他們中間;儘管(正如一些古代作家告訴我們的)埃德薩王阿布加魯斯邀請祂接受更好的待遇,祂卻沒有遷往任何其他國家。祂住在我們中間。祂在世上,不像一個過路人只停留一夜,而是「住在」我們中間,長期居住,原文值得注意,「eskenosen en hemin」——祂住在我們中間,祂「住在帳棚裡」,這暗示:

首先,祂在這裡以非常卑微的環境居住,就像住在帳棚裡的牧羊人。祂不是住在我們中間「像在宮殿裡」,而是像在「帳棚裡」;因為祂沒有枕頭的地方,而且總是四處遷徙。

其次,祂在這裡的狀態是一種軍事狀態。士兵「住在帳棚裡」;祂早已向「蛇的後裔」宣戰,現在祂親自「上陣」,豎起旗幟,搭起帳棚,以進行這場戰爭。

第三,祂在我們中間的停留不是永久的。祂在這裡居住「像在帳棚裡」,而不是「在家裡」。列祖藉著住在帳棚裡,「承認他們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並尋求那更美的家鄉,基督也是如此,給我們留下榜樣(Heb. xiii. 13, 14)。

第四,正如古時神藉著基路伯之間的施恩座住在摩西的會幕中,現在祂也住在基督的人性中;那現在是真正的施恩座,是神特殊同在的象徵。我們應當藉著基督向神獻上所有的祈求,並從祂領受神聖的啟示。

(2) 祂神聖榮耀的光芒「穿透」這「肉身的幔子」:「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充滿了恩惠和真理。」太陽即使被遮蔽或烏雲密布,仍然是光的源頭;同樣,基督即使住在我們中間這低下的世界,仍然是祂父榮耀的光輝。無論猶太人對祂的看法多麼輕視,總有人透過幔子看見了。請注意:

[1] 誰是這榮光的見證人:「我們」,祂的門徒和跟隨者,那些與祂最自由、最親密地交往的人;我們這些祂「住在」其中的人。其他人向最親密的人顯露他們的弱點,但基督卻不是這樣;那些與祂最親密的人,看見祂的榮光最多。正如祂的教義一樣,門徒明白其中的奧秘,而其他人則「在比喻的幔子下」領受;祂的位格也是如此,他們看見祂神性的榮光,而其他人只看見祂人性的幔子。祂「向他們顯現,卻不向世人顯現」。這些見證人數量充足,有十二個,一整個陪審團的見證人;他們是樸實正直的人,遠離任何陰謀詭計。

[2] 他們有什麼證據:「我們看見了」。他們不是從報告中,從二手資料中獲得證據,而是親眼見證了那些證明祂是「永生神的兒子」的證據:我們看見了。這個詞表示一種固定持久的視線,使他們有機會進行觀察。這位使徒自己解釋了這一點:「我們將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傳給你們」(1 John i. 1)。

[3] 這榮光是什麼:「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道成肉身的榮光,是配得上神獨生子的榮光,不可能是任何其他人的榮光。請注意:

首先,耶穌基督是父的獨生子。信徒藉著收養的特殊恩惠和重生的特殊恩典成為神的兒女。他們在某種意義上是「homoiousioi」——「有相似的本性」(2 Pet. i. 4),並擁有祂完全的形象;但基督是「homousios」——「同本質的」,是祂本體的真像,是藉著永恆的生而成為神的兒子。天使是神的兒子,但祂從未對他們中的任何一個說:「你是我今日生的」(Heb. i. 5)。

其次,當祂住在我們中間時,藉著所見的榮光,祂被清楚地宣告為父的獨生子。儘管祂在「僕人的形狀」中,就外在環境而言,但在恩典方面,祂的形狀就像火窯中的「第四位」,「像神的兒子」。祂的神聖榮光顯現在祂教義的聖潔和屬天性;在祂的神蹟中,這使許多人不得不承認祂是「神的兒子」;它顯現在祂整個生活中的純潔、良善和仁慈。神的良善是祂的榮耀,祂周流四方行善事;祂在每件事上都像一位道成肉身的神一樣說話和行動。或許這位傳道者特別關注祂變像的榮光,他是親眼見證者;參看2 Pet. i. 16-18。神稱祂為「我所愛的兒子,我所喜悅的」,暗示祂是「父的獨生子」;但這完全的證明是在祂復活的時候。

[4] 祂所居住的人從中得到了什麼益處。祂住在他們中間,「充滿了恩惠和真理」。在古時神居住的會幕中有「律法」,在「這」會幕中有恩典;在那裡有「預表」,在這裡有「真理」。道成肉身的基督完全具備了作為中保的資格;因為祂「充滿了恩惠和真理」,這是墮落的人最需要的兩件大事;這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正如顯現在祂身上的神聖能力和威嚴一樣。

首先,祂為自己擁有「豐盛的恩惠和真理」;祂擁有無限量的聖靈。祂「充滿了恩惠」,完全蒙父悅納,因此有資格為我們代求;祂「充滿了真理」,完全明白祂要啟示的事,因此適合教導我們。祂擁有豐盛的知識和豐盛的憐憫。

其次,祂為我們擁有「豐盛的恩惠和真理」。祂「領受」,為要「施予」,神喜悅祂,為要使我們在祂裡面蒙神喜悅;這就是律法「預表」的「真理」。

約翰對基督的見證。15 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在我以前,因祂本來在我以前。』」16 從祂的豐盛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7 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但恩惠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在這些經文中:

一、傳道者再次開始給我們施洗約翰對基督的見證(v. 15)。他曾說(v. 8)約翰「來是為作見證」;現在他告訴我們,約翰確實「作了見證」。在此請注意:

1. 他如何表達他的見證:「他喊著說」,正如預言所說他將是「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舊約先知大聲喊叫,向人們指出他們的罪;這位新約先知大聲喊叫,向人們指出他們的救主。這暗示:

(1) 這是一個公開的見證,廣為宣揚,以便所有人都注意到,因為所有人都與此有關。假教師「暗中引誘」,但智慧在人潮聚集的主要地方宣揚她的教導。

(2) 他在作這見證時是自由而真誠的。他「喊著說」,表明他對所見證的真理「確信不疑」,並且「深愛」這真理。那在基督剛受孕時,因基督的臨近而在母腹中歡喜跳躍的,現在也以同樣的喜悅之情「歡迎」基督的公開顯現。

2. 他的見證是什麼。他訴諸於他在事工開始時所說的話,那時他引導他們期待一位「在他以後來的」,他是這位來的先鋒,他從未打算做別的,只是引導他們歸向祂,為祂預備道路。他從一開始就已告知他們這事。請注意:對於一位傳道人來說,如果他的良心為他作證,證明他在事工開始時懷著誠實的原則和真誠的意圖,單單為了基督的榮耀和尊貴,那將是非常令人欣慰的。現在他將他當時所說的話應用於這位他最近施洗的耶穌,這位耶穌從天上得到了顯著的認可:「這就是我曾說的。」約翰沒有告訴他們不久將有一位這樣的人出現在他們中間,然後讓他們自己去尋找祂;但在這一點上,他超越了所有舊約先知,因為他特別指明了這個人:「這就是祂,我告訴你們的那個人,我所說的一切都應當歸於祂。」那麼他當時說了什麼呢?

(1) 他曾將優先權歸於這位耶穌:「那在我以後來的」,就祂的出生和公開顯現的時間而言,「反在我以前」;那在傳道和收門徒方面「接替」我的,在各方面都是一個更卓越的人;就像「後來」的王子或貴族,比為他開路的先驅或引導員更受尊崇。請注意:耶穌基督,將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Luke i. 32),比施洗約翰更受尊崇,約翰只被稱為「至高者的先知」(Luke i. 76)。約翰是新約的僕役,但基督是新約的中保。請注意,儘管約翰是個偉人,擁有盛名和影響力,但他卻樂於將優先權歸於那應得之人。請注意:所有基督的僕役都必須將基督和祂的利益置於自己和自己的利益之上;那些「求自己的事,不求耶穌基督的事」的人(Phil. ii. 21),將會交出一個糟糕的帳。祂「在我以後來」,卻「反在我以前」。請注意:神按照祂的美意分賜恩賜,許多時候會像雅各一樣交叉雙手,將「年幼的」置於「年長的」之前。保羅遠遠超越了那些在他之前在基督裡的人。

(2) 他在此給出了一個很好的理由:「因祂本來在我以前」,「protos mou en」——「祂是我的首先」,或「對我而言是首先」;祂是我的首因,我的源頭。「首先」是「神的名字」之一(Isa. xliv. 6)。祂「在我以前」,是「我的首先」,

[1] 就「年資」而言:祂「在我以前」,因為祂在亞伯拉罕以前(ch. viii. 58)。不,祂「在萬有之先」(Col. i. 17)。我不過是昨日,祂卻從亙古。施洗約翰只是「那些日子」才來(Matt. iii. 1),但我們主耶穌的「出處是從亙古,從太初就有」(Mic. v. 2)。這證明基督有兩種本性。基督作為人,「在」約翰「之後」公開顯現;基督作為神,卻「在」約翰「以前」;否則祂如何能在約翰以前,除非藉著永恆的存在?

[2] 就「至高權柄」而言;因為祂是「我的君王」;所以有些君王被稱為「首先」;「proton」,「祂是我被差遣來為其效勞和服事的那一位:祂是我的主,我是祂的僕役和使者。」

二、他立刻又回到談論耶穌基督,直到v. 19才繼續施洗約翰的見證。第16節與v. 14有明顯的聯繫,那裡說道成肉身的道「充滿了恩惠和真理」。現在他將此作為我們不僅敬拜,而且感恩的對象,因為「從祂的豐盛裡,我們都領受了」。祂「為世人領受了恩賜」(Ps. lxviii. 18),為要「將恩賜賜給世人」(Eph. iv. 8)。祂被充滿,為要「充滿萬有」(Eph. i. 23),為要「充滿我們的寶庫」(Prov. viii. 21)。祂擁有豐盛的泉源,滿溢而出:「我們都領受了。」「我們」使徒;有些人這樣解釋。我們領受了這使徒職分的恩惠,那就是「恩典」;以及擔任這職分的資格,那就是「真理」。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信徒;凡接待祂的(v. 16),都從祂領受了。請注意:所有真正的信徒都從基督的豐盛裡領受;最優秀、最偉大的聖徒沒有祂就不能活,最卑微、最軟弱的聖徒卻可以靠祂而活。這排除了驕傲的誇耀,因為我們一無所有,但「我們都領受了」;也平息了令人困惑的恐懼,因為我們一無所缺,但「我們都可以領受」。讓我們看看我們領受了什麼。

1. 我們領受了「恩上加恩」。我們藉著基督所領受的一切都歸結為「恩典」這個詞;我們領受了「kai charin」——「甚至恩典」,如此偉大的恩賜,如此豐富,如此無價;我們領受了「不亞於」恩典;這是一個值得強調的恩賜。它被重複:「恩上加恩」;因為對於這建築中的每一塊石頭,以及「頂石」,我們都必須呼喊:「恩典,恩典。」請注意:

(1) 所領受的福氣。它是「恩典」;神對我們的好意,以及神在我們裡面所行的善工。神的好意成就了善工,然後善工使我們有資格獲得祂好意的進一步標誌。正如水池從泉源的豐盛中接收水,樹枝從樹根的豐盛中接收汁液,空氣從太陽的豐盛中接收光,我們也從基督的豐盛中接收恩典。

(2) 領受的方式:「恩上加恩」——「charin anti charitos」。這個短語很特別,解釋者對它有不同的理解,每一個都將有助於闡明基督恩典的測不透的豐富。「恩上加恩」表明:

[1] 這恩典的「自由性」。它是為恩典的緣故而有的恩典;格羅修斯(Grotius)如此說。我們領受恩典,不是為了「我們自己」(願我們知道),而是「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它是「照著恩典所賜的恩賜」(Rom. xii. 6)。它是「為著耶穌基督的恩典」而賜給「我們」的恩典。神喜悅祂,因此也喜悅我們在祂裡面(Eph. i. 6)。

[2] 這恩典的「豐盛」。恩上加恩是豐盛的恩典,恩典疊加恩典(卡梅隆(Camero)如此說),恩典堆積如山;就像「以皮換皮」是皮之後還有皮,甚至一個人所有的一切(Job ii. 4)。它是一種傾倒出來的福氣,以至於沒有空間容納,是「豐盛的救贖」:一種恩典是更多恩典的保證。約瑟——他將加添。這是一種被稱為「神的豐盛」的豐盛,我們被它充滿。如果我們不限制自己的心胸,我們就不會限制基督的恩典。

[3] 這恩典的「效用」。恩上加恩是為了促進和增進恩典而有的恩典。恩典是為了我們自己「操練」;恩典的習慣是為了恩典的行為。恩典是為了「服事」他人;恩典的賜予是為了恩典的表現:恩典是一種要用來交易的才能。使徒們領受了恩典(Rom. i. 5; Eph. iii. 8),為要將其傳遞(1 Pet. iv. 10)。

[4] 新約恩典「取代」舊約恩典:貝扎(Beza)如此說。這個解釋得到了接下來(v. 17)的證實;因為舊約有預表中的恩典,新約有真理中的恩典。舊約之下有恩典,那時福音已經傳開(Gal. iii. 8);但那恩典已被取代,我們現在擁有福音的恩典,一種「更卓越的榮耀」(2 Cor. iii. 10)。恩典的啟示現在更清楚,恩典的分配遠比以前更豐富;這就是恩典取代恩典。

[5] 它表明恩典的「增長」和「持續」。恩上加恩是一種恩典,用來改進、堅固和完善另一種恩典。我們被改變成神的形象,「從榮耀到榮耀」,從一個榮耀的恩典程度到另一個(2 Cor. iii. 18)。那些擁有「真正」恩典的人,擁有那恩典是為了「更多恩典」(Jam. iv. 6)。當神賜下恩典時,祂說:「這只是部分」;因為那應許的必會成就。

[6] 它表明聖徒中的恩典與耶穌基督裡的恩典的「一致性」和「符合性」;克拉克先生(Mr. Clark)如此說。恩上加恩是我們裡面的恩典與祂裡面的恩典相呼應,就像蠟上的印記與印章的線條一一對應。我們從基督領受的恩典「將我們改變成同樣的形象」(2 Cor. iii. 18),「兒子的形象」(Rom. viii. 29),「屬天的形象」(1 Cor. xv. 49)。

2. 我們領受了「恩惠和真理」(v. 17)。他曾說(v. 14)基督「充滿了恩惠和真理」;現在他在此說「恩惠和真理」是藉著祂臨到我們的。我們從基督領受「恩惠」;這是他喜歡彈奏的弦,他無法離開它。他在這節經文中進一步觀察到關於這恩典的兩件事:

(1) 它「優於」摩西的律法:「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它是一個榮耀的啟示,既啟示了神「關於」人的旨意,也啟示了祂對人的「好意」;但基督的福音是關於責任和幸福更清楚的啟示。摩西所傳的純粹是恐嚇和威脅,並附帶懲罰,是一部不能「賜生命」的律法,是「帶著極大的恐懼」傳的(Heb. xii. 18);但耶穌基督所傳的卻是另一種性質;它擁有律法所有有益的用途,卻沒有恐懼,因為它是「恩典」:恩典「教導」(Tit. ii. 11),恩典「作王」(Rom. v. 21)。它是一部律法,但卻是一部補救性的律法。愛的親密是福音的本質,而不是律法和咒詛的恐嚇。

(2) 它與真理的「聯繫」:「恩惠和真理」。在福音中,我們發現了最偉大的「真理」,供悟性接受,以及最豐富的「恩典」,供意志和情感接受。這是一個「可信的道」,「值得完全接受」;也就是說,它是「恩惠和真理」。恩典的應許是「真誠的」,我們可以將我們的靈魂託付於此;它們是「認真」作出的,因為它是「恩惠和真理」。它是「恩惠和真理」,與「藉著摩西傳的」律法有關。因為它是:

[1] 所有舊約應許的實現。在舊約中,我們經常看到「慈愛」和「誠實」並列,也就是說,慈愛是按照應許而有的;所以這裡的「恩惠和真理」表示按照應許而有的恩典。參看Luke i. 72; 1 Kings viii. 56。

[2] 它是所有舊約預表和影子的實體。在為以色列設立的條例和關於以色列發生的護理中,都有一些恩典;但它們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子,甚至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帶給我們的恩典。祂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真正」的代罪羔羊,「真正」的嗎哪。他們在圖畫中擁有恩典;我們在位格中擁有恩典,那就是「恩惠和真理」。「恩惠和真理來了」,「egeneto」——「成了」;這個詞與(v. 3)關於基督「創造萬物」所用的詞相同。律法只是藉著摩西「被知曉」,但這恩惠和真理的「存在」,以及它們的啟示,都歸因於耶穌基督;這「是」藉著祂「成就」的,就像世界最初一樣;藉著祂,這「恩惠和真理」得以「存續」。

3. 我們從基督領受的另一件事是神對我們清楚的啟示(v. 18):「祂將神表明出來,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就是藉著基督而來的恩惠和真理,就是認識神並與祂相交。請注意:

(1) 所有其他啟示的不足:「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暗示:

[1] 神的本性是「靈性的」,祂是肉眼看不見的,祂是「無人能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存在(1 Tim. vi. 16)。因此,我們需要「憑信心而活」,藉著信心我們「看見那不能看見的」(Heb. xi. 27)。

[2] 神在舊約中對自己的啟示,與祂藉著基督所作的啟示相比,是非常簡短和不完美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也就是說,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所看見和認識的神,與現在所看見和認識的相比,微不足道;生命和不朽現在比那時被帶到更清楚的光中。

[3] 沒有一位舊約先知能像我們主耶穌那樣,有資格將神的旨意和心意傳達給世人,因為他們中沒有人「從來沒有看見神」。摩西「看見耶和華的形狀」(Num. xii. 8),但被告知他不能「看見我的面」(Exod. xxxiii. 20)。但這推薦了基督的聖潔宗教給我們,因為它是由一位看見神,並且比任何人都更了解祂心意的人所建立的。

(2) 福音啟示的完全充足性,從其作者得到證明:「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在此請注意:

[1] 祂是多麼「適合」作這啟示,並且完全具備了資格。祂,而且只有祂,「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Rev. v. 9)。因為:

首先,祂是「獨生子」;誰能比兒子更了解父親呢?或者父親在哪裡比在兒子裡更被了解呢?(Matt. xi. 27)。祂與父同本質,所以「看見祂的」就是「看見父的」(ch. xiv. 9)。僕人不像兒子那樣被認為了解「他主人所做的事」(ch. xv. 15)。摩西「作為僕人是忠心的」,但基督「作為兒子」。

其次,祂「在父的懷裡」。祂從永恆就躺在父的懷裡。當祂在地上時,作為神,祂仍然在父的懷裡,當祂「升天」時,祂回到了那裡。「在父的懷裡」;也就是說:

1. 在祂「特殊的愛」的懷裡,對祂來說是親愛的,是「祂所喜悅的」,永遠是祂的喜悅。所有神的聖徒都在「祂的手中」,但祂的兒子卻在「祂的懷裡」,在性情和本質上是合一的,因此在「愛」的程度上也是最高度的合一。

2. 在祂「秘密的旨意」的懷裡。正如父與子之間有相互的「喜悅」,也有相互的「意識」(Matt. xi. 27);沒有人比祂更適合顯明神,因為沒有人像祂那樣了解神的心意。我們最秘密的旨意被說成是藏在「我們懷裡」(in pectore);基督是父「懷裡旨意」的知情者。先知們「坐在祂腳下」像學生;基督躺在祂懷裡像朋友。參看Eph. iii. 11。

[2] 祂在作這啟示時是多麼「自由」:「祂已表明」。原文中沒有「祂」。祂已表明了神那從來沒有人看見或知道的事;不僅是「關於神」所隱藏的,而且是「在神裡面」所隱藏的(Eph. iii. 9),「exegesato」——它表示一種清晰、明白、完全的啟示,不是藉著籠統和模糊的暗示,而是藉著具體的解釋。現在,奔跑的人也可以讀懂神的旨意和救贖之道。這就是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恩典」,這就是「真理」。

約翰對基督的見證;約翰受祭司審問。19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20 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21 他們又問他說:「那麼你是誰?是以利亞嗎?」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嗎?」他回答說:「不是。」22 他們又對他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23 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24 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什麼施洗呢?」26 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27 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28 這是在約旦河外伯大尼(或作伯大巴拉),約翰施洗的地方。

我們在此看到約翰的見證,是他向從耶路撒冷派來審問他的使者所作的。在此請注意:

一、誰差遣他們來,以及誰被差遣。

1. 差遣他們來的是「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即大公會或最高委員會,它設在耶路撒冷,代表猶太教會,負責處理所有與宗教有關的事務。人們會認為,那些學識淵博、教會的引導者,應該藉著書籍對時代有足夠的了解,知道彌賽亞即將來臨,因此應該立刻認出那位是祂先鋒的人,並欣然接受祂;但他們卻沒有這樣做,反而派使者來「盤問」他。世俗的學問、榮譽和權力,很少能使人的心靈接受神聖的光。

2. 被差遣的人是:

(1) 「祭司和利未人」,可能是公會的成員,有學問、有威望、有權柄的人。施洗約翰自己是亞倫後裔的祭司,因此不適合由非祭司的人審問他。關於約翰的事工,有預言說它將「潔淨利未的子孫」(Mal. iii. 3),因此他們對他和他的改革心存嫉妒。

(2) 他們是「法利賽人」,驕傲自義的人,認為自己不需要悔改,因此無法忍受一個以傳講悔改為己任的人。

二、他們被差遣的任務是什麼;是為了詢問約翰和「他的洗禮」。他們沒有派人請約翰到他們那裡,可能是因為他們「懼怕百姓」,恐怕約翰所在地的百姓會被激怒而起來反抗,或者恐怕他們所在地的百姓會認識約翰;他們認為最好讓他保持距離。他們詢問他,

1. 為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就像雅典人詢問保羅的教義,因為它的新奇(Acts xvii. 19, 20)。他們對自己有如此驕傲的自負,以至於悔改的教義對他們來說是陌生的教義。

2. 這是為了顯示他們的權威。他們認為當他們傳喚一個所有人都認為是先知的人,並在他們的法庭上審問他時,他們「顯得很了不起」。

3. 他們的目的是「壓制」他,如果能找到任何藉口,就讓他閉口;因為他們嫉妒他日益增長的影響力,而且他的事工既不符合他們長期以來所處的摩西律法,也不符合他們對彌賽亞國度的觀念。

三、

第1章_3

他給了他們什麼答案,以及他對自己和對他施洗的解釋,在這兩方面他都為基督作了見證。

一、關於他自己,以及他自稱是什麼。他們問他: 「你是誰?」 約翰在世上的出現令人驚訝。他一直住在曠野,直到他向以色列顯現的日子。他的靈性、他的談吐、他的教義,都帶有某種令人敬佩和尊重的特質;但他不像那些誘惑者一樣,自稱是「某個偉大的人物」。他更努力「行善」,而不是「顯得偉大」;因此,他迴避談論自己,直到他被合法地盤問。那些為基督作最好見證的人,是那些最少談論自己的人,他們的「行為」讚美他們,而不是「他們的嘴唇」。他回答了他們的盤問:

1. 否定性的回答。他不是某些人以為的那個偉大人物。上帝忠實的見證人,對於「不當的尊重」比對於「不公正的輕蔑」更為警惕。保羅對那些過度高估他,說「我是屬保羅的」人,寫信時的語氣,與對那些輕視他,說他「身體的同在是軟弱的」人一樣熱烈;當他被稱為神時,他撕裂了自己的衣服。[1] 約翰否認自己是「基督」(v. 20): 「他說:我不是基督。」 當時人們正在期待和等候基督。注:基督的僕人必須記住,「他們不是基督」,因此不可篡奪祂的權柄和特權,也不可獨佔只屬於祂的讚美。他們不是基督,因此不可轄制上帝的產業,也不可聲稱對基督徒的信心擁有主權。他們不能創造恩惠與平安;他們不能光照、歸正、使人活過來、安慰;因為他們不是基督。請注意這裡如何強調約翰的這番話:「他承認,並沒有否認,而是承認。」這表明他在作出這項聲明時的熱切和堅定。注:對驕傲和將不屬於自己的榮耀歸於自己的誘惑,應當以極大的力量和熱情來抵制。當約翰被誤認為彌賽亞時,他並沒有默許,說「如果百姓願意受騙,就讓他們受騙吧」;而是公開、莊嚴、毫不含糊地承認:「我不是基督」;「我不是基督,不是我;另有一位即將到來,祂才是,但我不是。」他否認自己是基督,這被稱為他「承認」而不是「否認」基督。注:那些謙卑自己、貶低自己的人,藉此承認基督,並將榮耀歸給祂;但那些不肯捨己的人,實際上就是否認基督。[2] 他否認自己是以利亞(v. 21)。猶太人期望以利亞本人從天上回來,住在他們中間,並對此寄予厚望。聽到約翰的品格、教義和施洗,並觀察到他像從天而降一樣出現,而且是在以利亞被接到天上同一地區,難怪他們會把他當作這個以利亞;但他同樣否認了這份榮耀。他確實被預言為以利亞(瑪拉基書 4:5),他來是帶著「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路加福音 1:17),他就是那將要來的以利亞(馬太福音 11:14);但他不是以利亞本人,不是那個乘坐火車升天的以利亞,就像他在基督變像時所遇見的以利亞一樣。他是上帝所應許的以利亞,而不是他們愚蠢夢想中的以利亞。以利亞確實來了,「他們卻不認識他」(馬太福音 17:12);他也沒有向他們表明自己是以利亞,因為他們所期望的以利亞,並非上帝所應許的。[3] 他否認自己是「那先知」,或「那位先知」。首先,他不是摩西所說「主將從他們弟兄中興起一位像他一樣的先知」。如果他們指的是這個,他們就不需要問這個問題了,因為那位先知就是彌賽亞,而他已經說過:「我不是基督。」其次,他不是他們所期望和希望的那種先知,像撒母耳、以利亞和其他一些先知一樣,會干預公共事務,將他們從羅馬的軛下解救出來。第三,他不是從死裡復活的舊約先知之一,就像他們期望在以利亞之前會有一位先知來,就像以利亞在彌賽亞之前來一樣。第四,雖然約翰是一位先知,甚至比先知更大,但他的啟示不是像舊約先知那樣透過異夢和異象獲得的;他的使命和工作屬於另一種性質,屬於另一種恩典時代。如果約翰說他就是以利亞,而且是一位先知,他或許可以證明自己的話;但傳道人必須在所有場合都極其謹慎地表達自己,既不讓人在任何錯誤中得到證實,特別是不要讓任何人對他們「想得過高」。

2. 肯定性的回答。被派來盤問他的委員會要求一個肯定的答案(v. 22),強調「差他們來的人」的權威,他們期望他會尊重這權威:「告訴我們,你是誰?不是要我們相信你,受你的洗,而是要我們『給差我們來的人一個答案』,免得他們說我們白跑一趟。」約翰被視為一個真誠的人,因此他們相信他不會給出一個迴避或模棱兩可的答案;而是會坦誠、光明磊落,對一個簡單的問題給出一個簡單的答案:「你說你是誰?」他確實這樣做了:「我是在曠野裡呼喊者的聲音。」請注意: [1] 他用聖經的話語回答,表明聖經在他身上應驗了,他的職分是由神聖權柄支持的。那些蒙召擔任這崇高職分的人,應當常常思想聖經對傳道職分的描述,他們必須將自己視為,且僅僅是,上帝的話語所造就的。 [2] 他以非常謙卑、謙遜、捨己的言辭回答。他選擇將那段經文應用到自己身上,這段經文不是表明他的尊嚴,而是表明他的職責和依賴,這使他顯得微不足道:「我是聲音」,彷彿他只是「聲音,別無其他」。 [3] 他對自己的描述對他們有益,並能激發和喚醒他們聽從他;因為他「是聲音」(參以賽亞書 40:3),一個警醒的聲音,一個清晰的教導聲音。傳道人不過是「聲音」,是上帝樂意藉以傳達祂心意的媒介。保羅和亞波羅算什麼呢?不過是使者罷了。請注意: 首先,他是一個「人的」聲音。百姓準備好透過雷聲和極其響亮的號角聲來領受律法,那聲音使他們顫抖;但他們準備好透過像我們一樣的「人的聲音」,一個「微小的聲音」,來領受福音,就像上帝對以利亞說話的聲音一樣(列王紀上 19:12)。 其次,他是「呼喊者的」聲音,這表明:1. 他在呼召人悔改時的「熱切」和「懇切」;他「大聲呼喊,毫不留情」。傳道人必須像那些認真的人一樣傳講,他們自己也受那些他們希望影響他人的事物所感動。那些在講者唇間「冰冷」的話語,不太可能「融化」聽者的心。2. 他「公開宣講」他所傳的教義;他是「呼喊者的聲音」,以便所有人都可能聽到並注意。「智慧豈不呼喊嗎?」(箴言 8:1)。 第三,這聲音是在「曠野」中呼喊;在一個寂靜和孤獨的地方,遠離世界的喧囂和事務的繁忙;我們越是從世俗事務的喧囂中退隱,就越能更好地準備好聆聽上帝的話語。 第四,他所呼喊的是:「修直主的道路」;也就是說:1. 他來「糾正」人們對上帝道路的錯誤觀念;這些道路無疑是正直的,但文士和法利賽人以他們對律法的腐敗解釋,使它們彎曲了。現在施洗約翰呼召人們回到最初的準則。2. 他來預備和安排人們接受和歡迎基督和祂的福音。這是一個比喻,指王子或偉人的先驅,他們呼喊:「讓路!」注:當上帝向我們走來時,我們必須準備好迎接祂,讓主的話語「自由運行」。參詩篇 24:7。

二、這裡是他對「他的洗禮」的見證。

1. 委員會對此的詢問:「你既不是基督,也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什麼施洗呢?」(v. 25)。 [1] 他們很快就明白洗禮作為一種神聖的儀式是合適且恰當的,因為猶太教會在接納歸信者時,曾將洗禮與割禮一同使用,以表示潔淨他們脫離先前狀態的污穢。這個記號在基督教會中被採用,以便更容易被接受。基督不追求新奇,祂的僕人也不應如此。 [2] 他們期望在彌賽亞的日子會使用洗禮,因為聖經應許那時將有「一個泉源為罪和污穢而開」(撒迦利亞書 13:1),並「灑上清水」(以西結書 36:25)。人們認為基督、以利亞和「那先知」來「潔淨」一個「污穢的」世界時,都會施洗。神聖的公義將舊世界「淹沒在污穢中」,但神聖的恩惠已為潔淨這個新世界「脫離污穢」作了預備。 [3] 因此,他們想知道約翰憑什麼權柄施洗。他否認自己是以利亞或「那先知」,使他不得不回答這個進一步的問題:「你為什麼施洗呢?」注:一個人的謙遜被用來對付他,並對他造成損害,這並非新鮮事;但寧願人們利用我們對自己的低估來「踐踏我們」,也不願魔鬼利用我們對自己的高估來「誘惑我們」驕傲,並將我們拖入他的定罪。

2. 他對此的解釋(v. 26-27)。 [1] 他承認自己只是外在記號的執行者:「我用水施洗,僅此而已;我不過如此,所做的也不過如此,正如你們所見;我沒有其他稱號,只有『施洗約翰』;我不能賜予洗禮所象徵的屬靈恩惠。」保羅小心翼翼,不讓任何人對他有超過他們所見的看法(哥林多後書 12:6);施洗約翰也是如此。傳道人不可自立為師。 [2] 他引導他們歸向一位比他更偉大的人,如果他們願意,那人會為他們做他所不能做的事:「我用水施洗,這是我的職責極限;我所做的不過是藉此引導你們歸向那在我以後來的,並將你們交託給他。」注:基督僕人的主要職責是引導所有的人歸向祂;我們不是傳自己,而是傳「基督耶穌為主」。約翰對這個委員會的解釋,與他對百姓的解釋相同(v. 15):「這就是我所說的那位。」約翰的見證始終如一,不像風吹動的蘆葦。公會對他在百姓中的影響力感到嫉妒,但他並不害怕告訴他們,有一位即將到來,會超越他。 首先,他告訴他們基督「現在」就在他們中間:「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基督站在普通百姓中間,就像他們中的一員。注:1. 許多真正的價值隱藏在這個世界上;默默無聞常常是真正卓越的命運。聖徒是上帝「隱藏的寶藏」,因此「世人不認識他們」。2. 上帝自己常常比我們意識到的更靠近我們。「耶和華真在這裡,我卻不知道。」他們正凝視著,期待彌賽亞:「看哪,祂在這裡,或祂在那裡」,而上帝的國度卻已經「在他們中間」了(路加福音 17:21)。 其次,他告訴他們基督「比他更尊貴」:「祂在我以後來,卻比我更尊貴。」這話他以前說過;他在此補充說:「我就是給祂解鞋帶也不配;我與祂同日被提及也不配;對我來說,擔任祂身邊最卑微的職務,都是過於榮耀的」(撒母耳記上 25:41)。那些視基督為寶貴的人,認為服事祂,即使是最受輕視的服事,也是他們的榮耀。參詩篇 84:10。如果像約翰這樣偉大的人都認為自己不配靠近基督的榮耀,那麼我們又該多麼不配呢!現在,人們會想,這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在得到關於彌賽亞即將到來的暗示後,應該立刻問這位卓越的人物是誰,在哪裡;誰比給他們這個一般性通知的人更有可能告訴他們呢?不,他們不認為這是他們職責或關心的任何一部分;他們來是為了騷擾約翰,而不是從他那裡接受任何指示:所以他們的無知是「故意的」;他們本可以認識基督,卻不願意。 最後,提到了這一切發生的地點:「在約旦河外的伯大巴拉」(v. 28)。伯大巴拉的意思是「渡口之家」;有些人認為這就是以色列在約書亞帶領下渡過約旦河進入應許之地的地方;在那裡,藉著耶穌基督開闢了進入福音時代的道路。它離耶路撒冷很「遠」,在約旦河外;可能是因為他在「那裡」所做的事對政府的冒犯最小。阿摩司必須去鄉下傳道,而不是靠近朝廷;但耶路撒冷將屬於「她平安」的事物推得如此之遠,這是可悲的。他在施洗的同一個地方作了這個見證,以便所有參加他洗禮的人都能見證,沒有人會說他們不知道該「如何看待他」。

約翰為基督作見證。 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走向他,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30 這就是我曾說:「在我以後來的那人,比我更尊貴,因為祂在我以前就有了。」 31 我先前不認識祂,但我來用水施洗,為要使祂顯明給以色列。 32 約翰又作見證說:「我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留在祂身上。」 33 我先前不認識祂,但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到聖靈降下,停留在誰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34 我看見了,就作見證說:「這就是上帝的兒子。」 35 又次日,約翰和他的兩個門徒站著; 36 他們看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約翰對耶穌基督的見證,他向跟隨他的門徒作了見證。基督一受洗,立刻就被催促到曠野受「試探」;他在那裡四十天。在他不在期間,約翰繼續為他作見證,並向百姓講述他;但現在他終於「看見耶穌走向他」,從試探的曠野回來。那場爭戰一結束,基督立刻回到約翰那裡,約翰正在「傳道」和「施洗」。現在基督受試探是為了給我們作榜樣和鼓勵;這教導我們: 1. 受試探狀態的「艱難」應當促使我們緊守聖禮;進入「上帝的聖所」(詩篇 73:17)。我們與撒旦的爭戰應當促使我們緊守聖徒的交通: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 2. 勝利狀態的「榮耀」絕不可使我們「超越聖禮」。基督已經戰勝撒旦,並有天使服事,然而,之後他仍然回到約翰傳道和施洗的地方。只要我們還在天堂的這一邊,無論我們何時何地可能得到任何非凡的神聖恩惠,我們仍然必須緊守恩典和安慰的常規途徑,並在其中與上帝同行。

現在這裡有約翰為基督作的「兩個見證」,但這兩個「見證合而為一」。

一、這是他在第一次看見基督從曠野回來時為基督作的見證;當他親眼看見基督時,他為基督作了四件事的見證:

1. 祂是「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v. 29)。我們在此學習: (1) 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羔羊」,這表明祂是偉大的祭物,藉此為罪孽贖罪,使人與上帝和好。在所有律法上的祭物中,他選擇引用所獻的「羔羊」,不僅因為羔羊是溫順的象徵,而且基督必須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以賽亞書 53:7),更是特別指: [1] 「每日的祭物」,每天早晚不斷獻上,而且總是「羔羊」(出埃及記 29:38),這是基督作為永遠的挽回祭的預表,祂的血不斷地說話。 [2] 「逾越節的羔羊」,其血灑在門框上,保護以色列人免受滅命天使的擊打。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哥林多前書 5:7)。祂是「上帝的」羔羊;祂是由「祂」所設立的(羅馬書 3:25),祂被獻給祂(約翰福音 17:19),祂也蒙祂悅納;在祂裡面,祂甚喜悅。那落在為贖罪祭而獻的公山羊身上的籤,被稱為「耶和華的籤」(利未記 16:8-9);因此,基督,為要贖罪,被稱為「上帝的羔羊」。

(2) 耶穌基督,作為「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這是祂的使命;祂顯現,為要「藉著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希伯來書 9:26)。施洗約翰曾呼召人們悔改他們的罪,以便罪得赦免。現在他在此表明,那赦免將如何以及藉著誰來實現,我們有什麼希望,我們的罪在我們悔改後將被赦免,儘管我們的悔改並不能為罪作出補償。我們有這個希望的基礎——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羔羊」。 [1] 祂「除去罪孽」。祂作為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除去那最冒犯上帝「聖潔」和毀滅人「幸福」的事物。祂來, 首先,藉著祂死的功勞除去罪的「罪咎」,廢除人類所受的審判,撤銷人類所受的定罪,藉著一項赦免法案,所有悔改順服的信徒都可以要求其益處。 其次,藉著祂恩典的聖靈除去罪的「權勢」,使罪不再作主(羅馬書 6:14)。基督,作為上帝的羔羊,用祂自己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也就是說,祂既「稱義」我們,又「聖化」我們:祂「除去罪孽」。祂是「ho airon」——祂正在除去世人的罪孽,這表明這不是一個單一的行為,而是一個持續的行為;除去罪孽是祂持續的工作和職責,這是一項「耗時」的工作,直到時間不再存在才會完成。祂藉著祂的血在天上不斷的代求,以及祂的恩典在地上不斷的影響,始終「除去」罪孽。 [2] 祂除去「世人的罪孽」;為所有悔改並相信福音的人,無論他們是哪個國家、民族或語言的人,買贖赦免。律法上的祭物只與以色列的罪有關,為他們贖罪;但上帝的羔羊被獻上,是為「全世界的罪」作挽回祭;參約翰一書 2:2。這對我們的信心是鼓勵;如果基督除去世人的罪孽,那麼為什麼不除去我的罪孽呢?基督將祂的力量集中在罪惡大軍的主體上,從根源上打擊,旨在推翻「全世界都臥在」其中的「邪惡」。上帝在祂裡面使世界與自己和好。 [3] 祂藉著「將罪歸到自己身上」來做這件事。祂是上帝的羔羊,祂「背負世人的罪孽」;經文邊註如此讀。祂為我們背負罪孽,因此將罪孽從我們身上背走;祂「背負了許多人的罪孽」,就像替罪羊將以色列的罪孽放在牠頭上(利未記 16:21)。上帝本可以藉著除滅罪人來除去罪孽,就像祂除去舊世界的罪孽一樣;但祂找到了一種廢除罪孽,卻又饒恕罪人的方法,就是使祂的兒子「為我們成為罪」。

(3) 我們有責任,以信心的眼光,「看哪」上帝的羔羊如此除去「世人的罪孽」。看見祂除去罪孽,讓這增加我們對罪的憎恨和抵制罪的決心。我們不要緊抓著上帝的羔羊來除去的罪孽不放:因為基督要麼除去我們的罪孽,要麼除去我們。讓這增加我們對基督的愛,「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洗淨我們的罪」(啟示錄 1:5)。無論上帝樂意從我們身上除去什麼,如果祂同時除去我們的罪孽,我們就有理由感恩,沒有理由抱怨。

2. 這就是他先前所說的那位(v. 30-31):「這就是祂」,我現在所指的這人,你們看祂站在哪裡,「這就是我曾說:在我以後來的那人。」請注意: (1) 約翰比所有先知都享有這份榮耀,因為他們談論祂是將要來的那位,而他卻看見祂已經來了。這就是祂。他「現在」看見祂,他看見祂「近了」(民數記 24:17)。現在的「信心」與將來的「異象」之間存在著這樣的差異。現在我們愛一位我們未曾見過的人;那時我們將看見我們靈魂所愛的人,將看見祂,並說:「這就是我所說的,我的基督,我的一切,我的良人,我的朋友。」 (2) 約翰稱基督為「一個人」;在我以後來的是一個人——「aner」,一個「強壯的人」:就像「那人」,那枝子,或「上帝右手邊的人」。 (3) 他提到他自己先前對祂所說的話:「這就是我曾說的那位。」注:那些對基督說過最尊貴話語的人,絕不會有理由收回這些話;他們越認識祂,就越堅定對祂的敬重。約翰仍然像以前一樣,對自己評價很低,對基督評價很高。儘管基督沒有以任何外在的排場或威嚴出現,約翰卻不羞於承認:「這就是我所指的那位,祂比我更尊貴。」約翰有必要這樣向他們指出那個人,否則他們無法相信一個如此卑微的人會是約翰所說的那些偉大事情的那位。 (4) 他聲明與這位耶穌沒有任何串通或勾結:「我先前不認識祂。」儘管他們之間有些親戚關係(伊利莎白是童貞女馬利亞的表親),但他們之間完全沒有任何認識;約翰在看見耶穌來受洗之前,對耶穌沒有個人的認識。他們的生活方式不同:約翰在曠野獨居;耶穌在拿撒勒與人交往。他們之間沒有通信,沒有會面,這樣事情才能完全顯明是由上天的指示和安排進行的,而不是由他們自己設計或協商的。他藉此否認了所有串通,也否認了所有偏袒和不正當的考慮;他不可能被認為是偏袒祂作為朋友,因為他們之間沒有友誼或親密關係。不,正如他不可能因為對祂陌生而偏袒祂說好話一樣,他也無法說出任何關於祂的事,除非是「從上頭領受的」,他對此提出呼籲(約翰福音 3:27)。注:那些受教導的人相信並承認一位他們未曾見過的人,那些「未曾看見就信了」的人有福了。 (5) 約翰傳道和施洗的偉大目的,是為了引介耶穌基督:「為要使祂顯明給以色列,所以我來用水施洗。」請注意: [1] 儘管約翰不認識耶穌的容貌,但他知道祂將會顯明。注:我們可以知道某事的確定性,儘管我們尚未完全了解其性質和意圖。我們知道天堂的幸福「將會顯明給以色列」,但無法描述它。 [2] 約翰對基督「將會顯明」的普遍確信,使他能夠勤奮而堅定地完成他的工作,儘管他對細節一無所知:「所以我來。」我們對事物的真實性有確信,儘管它們是看不見的,這足以激勵我們履行職責。 [3] 上帝逐步向祂的百姓啟示自己。起初,約翰對基督的認識僅止於祂將會顯明;憑著這份信心,他來施洗,現在他蒙恩得以看見祂。那些憑著上帝的話語相信他們所看不見的事物的人,不久將會看見他們現在所相信的事物。 [4] 聖道和聖禮的事奉,其目的無非是引導人歸向基督,並使祂越來越顯明。 [5] 水洗為基督的顯明鋪平了道路,因為它預設了我們的敗壞和污穢,並象徵著我們藉著那「開闢的泉源」得以潔淨。

3. 這就是「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留在祂身上」的那位。為了證實他對基督的見證,他在此引證了基督受洗時的非凡顯現,其中上帝親自為祂作見證。這是基督使命的一個重要證明。現在,為了向我們保證其真實性,這裡告訴我們(v. 32-34): (1) 施洗約翰看見了:「他作見證」;他不是把它當作故事來敘述,而是莊嚴地證實它,帶著「作見證」的所有嚴肅和莊重。他宣誓證明:「我看見聖靈從天降下。」約翰無法看見「聖靈」,但他看見了鴿子,那是聖靈的記號和代表。聖靈現在降在基督身上,既是為了「使祂適合」祂的「工作」,也是為了「使祂顯明」給「世人」。基督的顯明,不是藉著王冠降在祂身上,也不是藉著變像,而是藉著聖靈像鴿子降在祂身上,使祂有資格承擔祂的使命。因此,使徒們所受的第一個見證,就是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上帝的兒女藉著他們的「恩典」顯明;他們的榮耀則保留給他們將來的狀態。請注意: [1] 聖靈「從天」降下,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 [2] 祂「彷彿鴿子」降下——這是溫順、溫和、柔和的象徵,使祂「適合教導」。鴿子帶來了和平的橄欖枝(創世記 8:11)。 [3] 降在基督身上的聖靈「停留在祂身上」,正如先知所預言的(以賽亞書 11:2)。聖靈不是「有時感動祂」,像參孫一樣(士師記 13:25),而是「時時」感動祂。聖靈「沒有限量」地賜給祂;祂的特權是聖靈始終在祂身上,因此祂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被發現「不適合」祂自己的工作,或「缺乏」供應那些向祂尋求恩典的人。

(2) 他被「告知要期待它」,這大大加強了證據。這不是約翰的單純猜測,認為他所看見聖靈降在身上的人,肯定是上帝的兒子;而是一個「既定的」記號,事先給了他,藉此他可以確切地知道(v. 33):「我先前不認識祂。」他非常強調這一點,他對祂的認識不比其他人多,除非是藉著啟示。但「那差我來施洗的」給了我這個記號:「你看到聖靈降下,停留在誰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1] 在此看到約翰在傳道和施洗上所依據的確鑿基礎,使他能以最大的滿足感進行。 首先,他不是「沒有差遣」就跑:「上帝」差他來施洗。他所做的一切都有來自天上的授權。當一個傳道人的呼召清晰時,他的安慰是確定的,儘管他的成功不總是如此。 其次,他不是「沒有成功」就跑;因為當他被差來「用水施洗」時,他被引導到一位將「用聖靈施洗」的人。在這種觀念下,施洗約翰被教導要期待基督,作為一位將賜予他所呼召人們悔改和信心的人,並將繼續並完成他現在正在奠定的那座蒙福的建築。注:對基督的僕人來說,在他們執行外在記號時,最大的安慰是,他們所服事的基督能夠賜予所象徵的恩典,從而將生命、靈魂和能力注入他們的事奉中;祂能對心說話,就像他們對耳說話一樣,並「吹氣」在他們所「預言」的枯骨上。 [2] 看到他在指定彌賽亞人選上所依據的確鑿基礎。上帝先前給了他一個記號,就像祂對撒母耳關於掃羅所做的一樣:「你看到聖靈降在誰身上,那人就是祂。」這不僅避免了任何錯誤,也給了他作見證的膽量。當他得到這樣的確據時,他就能帶著確信說話。當約翰事先被告知這件事時,他的期望必然會大大提高;當事件與預言完全吻合時,他的信心必然會大大堅固:這些事寫下來是為了讓我們相信。

4. 祂是「上帝的兒子」。這是約翰見證的結論,所有細節都集中於此,作為「quod erat demonstrandum」(待證事實)(v. 34):「我看見了,就作見證說:這就是上帝的兒子。」 (1) 所斷言的真理是:「這就是上帝的兒子。」從天上來的聲音宣告,約翰也證實了,祂不僅憑著神聖的權柄用聖靈施洗,而且祂擁有神聖的本性。這是獨特的基督教信條,即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 16:16),這是它的首次形成。 (2) 約翰對此的見證:「我看見了,就作見證。我不僅現在為此作見證,而且我一看到就這樣做了。」請注意: [1] 他「看見」的,他樂意「作見證」,就像使徒行傳 4:20 所說:「我們不能不說我們所看見的事。」 [2] 他「作見證」的,是他「看見」的。基督的見證人是親眼見證人,因此更值得相信:他們不是憑著道聽途說,而是憑著親身經歷(彼得後書 1:16)。

二、這是約翰在第二天為基督作的見證(v. 35-36)。在此請注意: 1. 他抓住一切機會引導人歸向基督:「約翰站著,看見耶穌行走。」看來約翰當時已從人群中退隱,正與他的「兩個」門徒親密交談。注:傳道人不僅在公開講道中,而且在私人交談中,都應為基督作見證,並為祂的利益服務。

第1章_4

他看見耶穌在不遠處行走,但他自己沒有上前,因為他要避免任何可能引起聯合嫌疑的事。他「定睛看著耶穌」——*emblepsas*;他堅定地看著,將目光固定在他身上。那些要引導他人歸向基督的人,自己必須殷勤並經常「默想」基督。約翰以前見過基督,但現在是定睛看他(1 John i. 1)。

2. 他重複了前一天對基督所作的見證,儘管他本可以傳講一些關於基督的其他偉大真理;但他這樣做是為了表明他在見證上是一致和恆定的,與自己始終如一。他的教義在私下和公開場合都是一樣的,就像保羅一樣(Acts xx. 20, 21)。重複我們所聽過的真理是好的(Phil. iii. 1)。所有忠心的傳道人尤其應當強調基督為除去世人罪孽而獻祭的教義:基督,神的羔羊,以及「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3. 他這樣做主要是為了他身邊的兩個門徒;他樂意將他們轉交給基督,因為他當著他們的面向基督作見證,目的就是讓他們捨棄一切來跟從基督,甚至捨棄「他」自己。他並不認為那些從他轉向基督的門徒是他的損失,就像校長不認為他送去大學的學生是損失一樣。約翰招聚門徒,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基督,「為主要預備合用的百姓」(Luke i. 17)。他絲毫不嫉妒基督日益增長的影響力,反而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他渴望的了。謙卑慷慨的靈魂會給予他人應得的讚美,而不擔心因此貶低自己。我們所擁有的名譽,以及其他事物,並不會因為我們將其歸於應得之人而減少。

安得烈和彼得蒙召

37 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 38 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什麼?」他們說:「拉比,(翻出來就是夫子,)你在哪裡住?」 39 耶穌說:「你們來看看。」他們就去看了他所住的地方,那一天便與他同住;那時約是申初了。 40 聽見約翰「說話」而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中,有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41 他先找到自己的兄弟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 42 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見他,說:「你是約拿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

我們在此看到約翰的兩個門徒轉向耶穌,其中一個又引進了第三個門徒,這些是基督門徒的初熟果子;請看教會在初期是何等微小,以及其偉大日子的黎明是如何開始的。

一、安得烈和另一位門徒是施洗約翰引導歸向基督的兩個人(v. 37)。

另一位是誰,我們不得而知;有人認為是多馬(比較 ch. xxi. 2);另有人認為是約翰本人,即這福音書的作者,他習慣性地刻意隱藏自己的名字(ch. xiii. 23, and xx. 3)。

1. 他們樂意歸向基督:他們「聽見約翰說」基督是「神的羔羊」,他們就「跟從了耶穌」。他們可能前一天也聽約翰說過同樣的話,但那時並沒有像現在這樣對他們產生影響;請看重複和私下個人交談的好處。他們聽見約翰說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使他們「跟從他」。對於一個有知覺、被喚醒的靈魂來說,跟從基督最強大、最有效的論據就是:唯有他,而且只有他,「除去罪孽」。

2. 基督對他們的親切關注(v. 38)。他們跟在他後面;但儘管他背對著他們,他很快就察覺到他們,並「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

默想: 基督很早就注意到靈魂歸向他的最初動機,以及走向天堂的第一步(參 Isa. lxiv. 5; Luke xv. 20)。他沒有等到他們請求允許與他交談,而是先開口。靈魂與基督之間的一切交通,都是由他「開始對話」的。他對他們說:「你們要什麼?」這並不是責備他們大膽闖入他的同伴中:那位來「尋找我們」的,從未責備過任何「尋找」他的人;相反,這是一種親切的邀請,邀請他看見那些害羞、謙遜的人與他相識:「來,你們有什麼話要對我說?你們有什麼請求?你們有什麼要求?」

默想: 那些以教導人們靈魂事務為職責的人,應當謙卑、溫和、平易近人,並鼓勵那些向他們求助的人。基督向他們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所有人在開始跟從基督、接受他聖潔信仰的宣稱時,都應該問自己的:「你們要什麼?我們設計和渴望什麼?」那些「跟從」基督,卻「尋求」世界、自己或人的讚美的人,是在欺騙自己。「我們在尋求基督時,尋求什麼?我們尋求一位教師、統治者和和好者嗎?在跟從基督時,我們尋求神的恩惠和永生嗎?」如果我們的「眼睛」在這方面是「單一」的,我們就「充滿光明」。

3. 他們謙遜地詢問他住的地方:「拉比,你在哪裡住?」

(1) 他們稱他為「拉比」,暗示他們來找他的目的是要「受他教導」;拉比意為「夫子」,一位教導的夫子;猶太人稱他們的學者或有學問的人為「拉比」。這個詞來自 *rab, multus* 或 *magnus*,一個「拉比」,一個「偉人」,一個像我們所說的「內涵豐富」的人。從未有過像我們主耶穌這樣的拉比,這樣一位「偉大」的,在他裡面「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這些人來找基督作他的門徒,所有歸向他的人都必須如此。約翰曾告訴他們他是「神的羔羊」;現在這「羔羊」配得「拿書卷,揭開七印」,作為一位拉比(Rev. v. 9)。除非我們將自己交給他來統治和教導,否則他不會「除去我們的罪」。

(2) 他們詢問「他在哪裡住」,暗示渴望更深入地認識他。基督在這個國家是個陌生人,所以他們的意思是他的「客棧」在哪裡,他「住宿」在哪裡;因為他們想在適當的時候,當他指定時,在那裡等候他,接受他的教導;他們不會在他不方便的時候粗魯地打擾他。禮貌和良好的舉止非常適合那些跟從基督的人。此外,他們希望從他那裡得到比現在短暫的路上交談更多的東西。他們決心將與基督的交談視為一件正事,而不是一件附帶的事。那些與基督有過一些交通的人,不能不渴望:

[1] 與他有「更進一步的交通」;他們繼續跟隨,以更多地認識他。 [2] 與他有「固定的交通」;在那裡他們可以坐在他腳前,並遵守他的教導。偶爾與基督同行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與他同住」。

4. 基督親切地邀請他們到他的住處:「他對他們說:『你們來看看。』」因此,對基督和與他交通的美好渴望應當得到鼓勵。

(1) 他邀請他們到他的住處:我們越接近基督,就越能看到他的美麗和卓越。欺騙者通過讓追隨者保持距離來維持他們對自己的興趣,但基督希望藉以推薦自己給追隨者的尊重和愛戴的是,他們會「來看看」:「來看看我住的地方多麼簡陋,我所接受的住宿條件多麼貧乏,這樣你們就不會期望通過跟從我獲得任何世俗的好處,就像那些向文士和法利賽人獻殷勤並稱他們為拉比的人一樣。來看看,如果你們跟從我,你們必須預備好面對什麼。」(參 Matt. viii. 20)。

(2) 他邀請他們「立刻」毫不遲延地來。他們問他住在哪裡,以便在更方便的時候拜訪他;但基督立刻邀請他們「來看看」;現在正是最好的時機。從中學習:

[1] 對於他人,最好在人們心境良好時抓住機會;趁熱打鐵。 [2] 對於我們自己,明智之舉是抓住眼前的機會:「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2 Cor. vi. 2)。

5. 他們欣然(無疑是感激地)接受了他的邀請:「他們就去看了他所住的地方,那一天便與他同住。」如果他們拒絕這個提議,那將是更大的謙遜和禮貌,但那對他們沒有好處。

(1) 他們樂意與他同行:「他們就去看了他所住的地方。」蒙恩的靈魂欣然接受基督的恩惠邀請;正如大衛所說(Ps. xxvii. 8)。他們沒有詢問如何與他同住,而是願意冒險,並盡力利用他們所發現的。無論在哪裡,與基督同在都是好的。

(2) 他們對所發現的一切非常滿意,以至於「那一天便與他同住」(「夫子,我們在這裡真好」);他也歡迎他們。那時約是申初了。有些人認為約翰是按照羅馬的計算法,大約是上午十點,他們與他同住直到晚上;另有些人認為約翰像其他福音書作者一樣,按照猶太的計算法,大約是下午四點,他們與他同住那一晚和第二天。萊特富特博士推測他們與基督共度的第二天是安息日,因為天色已晚,他們無法在安息日之前回家。正如我們有責任,無論身在何處,都要盡可能地安排安息日,以獲得屬靈的益處和好處,同樣,那些藉著活潑的信心、愛和敬虔,在與基督的交通中度過安息日的人是有福的。這些才是真正的「主日」,「人子的日子」。

二、安得烈將他的兄弟彼得帶到基督面前。

如果彼得是基督門徒中的長子,天主教徒就會大肆宣揚:他後來確實因恩賜而變得更為傑出,但安得烈卻有幸首先認識基督,並成為將彼得帶到他面前的工具。

請注意:

1. 安得烈向彼得傳達的信息,並暗示他來見基督。

(1) 他「找到」了他:「他先找到自己的兄弟西門」;他的「找到」暗示著他的「尋找」。西門與安得烈一同來參加約翰的職事和洗禮,安得烈知道去哪裡找他。也許與他同行的另一位門徒同時出去尋找他的一些朋友,但安得烈先找到了:「他先找到西門」,西門只是來參加約翰的職事,但他的期望卻超出了;他遇見了耶穌。

(2) 他告訴他他們找到了誰:「我們遇見彌賽亞了。」

[1] 他「謙卑地」說;不是「我找到了」,將發現的榮譽歸於自己,而是「我們」找到了,為與他人分享這發現而歡喜。 [2] 他「興奮地」說,帶著勝利的語氣:「我們找到了」那顆重價的珍珠,那真正的寶藏;找到了之後,他就宣告出來,就像那些麻風病人一樣(2 Kings vii. 9),因為他知道別人分享基督,他自己並不會因此減少。 [3] 他「明智地」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這比之前所說的更多。約翰曾說:「他是神的羔羊,神的兒子」,安得烈將此與舊約聖經比較,並將它們結合起來,得出結論:他就是應許給列祖的彌賽亞,因為現在正是時候滿足了。因此,藉著「將神的法度作為他的默想」,他比他的「老師」更清楚地談論基督(Ps. cxix. 99)。

(3) 他「領他去見耶穌」;他自己不承擔教導他的責任,而是將他帶到源頭,說服他來見基督並介紹他。現在這:

[1] 是他對兄弟真愛的表現,是「他自己的」兄弟,這裡這樣稱呼他,因為他對他非常親愛。

默想: 我們應當特別關心並努力尋求與我們有關係之人的屬靈福祉;因為他們與我們的關係,既增加了我們對他們靈魂行善的「義務」,也增加了「機會」。

[2] 是他與基督相處一天的結果。

默想: 我們從恩典之道中獲益的最佳證據,就是我們之後的虔誠和有益的言行。由此可見,安得烈「曾與耶穌同在」,他充滿了基督,他曾「在山上」,因為他的臉發光。他知道基督裡有足夠的一切給所有人;他嘗過主恩的滋味後,就無法安息,直到他所愛的人也嘗過。

默想: 真實的恩惠厭惡壟斷,不喜歡獨自享用美食。

2. 耶穌基督對彼得的接待,彼得因受兄弟影響而來,同樣受到歡迎(v. 42)。

(1) 基督稱呼他的名字:「耶穌看見他,說:『你是約拿的兒子西門。』」看來彼得對基督完全陌生,如果是這樣:

[1] 這證明了基督的無所不知,他一眼就能說出他和他的父親的名字,無需任何詢問。主認識屬他的人,以及他們的一切情況。 [2] 這證明了他謙卑的恩惠和恩寵,他如此自由親切地稱呼他的名字,儘管他出身卑微,是個「無名小卒」。神恩待摩西的一個例子就是他「按名認識他」(Exod. xxxiii. 17)。有些人注意到這些名字的意義:「西門」——順服,「約拿」——鴿子。順服如鴿子的靈魂使我們有資格成為基督的門徒。

(2) 他給了他一個新名字:「磯法」。

[1] 他給他起名字暗示了「基督對他的恩惠」。一個新名字表示某種偉大的尊嚴(Rev. ii. 17; Isa. lxii. 2)。藉此,基督不僅洗去了他卑微出身的恥辱,而且將他收養到自己的家庭中,成為他自己的人。 [2] 他給他的名字表明他對基督的「忠誠」:「你要稱為磯法」(這是希伯來文的「石頭」),「翻出來就是彼得」;應當這樣翻譯,就像 Acts ix. 36 所說的「大比大,翻出來就是多加」;前者是希伯來文,後者是希臘文,意為「小鹿」。彼得的本性是堅韌、剛強和果斷的,我認為這是基督稱他為「磯法」——「石頭」的主要原因。當基督後來為他禱告,願他的信心不致失落,使他自己能堅定地歸向基督,同時又吩咐他「堅固他的弟兄」,並為支持他人而付出自己時,那時他「使他」成為他在此所稱呼的「磯法」——「石頭」。那些歸向基督的人必須帶著堅定的決心,像「石頭」一樣堅固和穩定地忠於他;他們之所以如此,是藉著他的恩惠。他說「你要堅定」,就使他們堅定。現在這並不能證明彼得是教會建立的唯一或獨特的磐石,就像稱雅各和約翰為「半尼其」不能證明他們是唯一的「雷子」,或者稱約瑟為「巴拿巴」不能證明他是唯一的「安慰之子」一樣。

腓力和拿但業蒙召

43 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跟從我吧!」 44 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45 腓力找到拿但業,對他說:「我們遇見一位,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約瑟的兒子。」 46 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看!」 47 耶穌看見拿但業向他走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一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沒有詭詐!」 48 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哪裡知道我呢?」耶穌回答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 49 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50 耶穌回答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 51 又對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我們在此看到腓力和拿但業蒙召。

一、腓力是基督親自呼召的,不像安得烈是約翰引導歸向基督,或彼得是受他兄弟邀請。

神有各種方法將他所揀選的人帶回他自己。但他無論使用何種方法,他都不受任何方法的「限制」。

1. 腓力是在「預防性」的方式下蒙召的:「耶穌遇見腓力。」基督尋找我們,找到我們,早於我們對他的任何詢問。「腓力」這個名字源於希臘語,在外邦人中廣泛使用,有些人認為這是當時猶太教會墮落和與列國同化的例子;然而基督並沒有改變他的名字。

2. 他是在「次日」蒙召的。請看基督如何緊密地投入他的工作。當有神的工作要做時,我們絕不能「浪費一天」。然而請注意,基督現在每天呼召一兩個人;但聖靈澆灌之後,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蒙有效呼召,這應驗了 ch. xiv. 12。

3. 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呼召他。基督會找到所有賜給他的人,無論他們在哪裡,他們一個也不會失落。

4. 腓力藉著基督的能力與「跟從我」這句話同行,成為門徒。請看真正基督教的本質;它是「跟從基督」,將自己奉獻給他的「交談」和「引導」,留意他的行動,並追隨他的腳步。請看恩典的功效,它是「他能力的杖」。

5. 我們被告知腓力是伯賽大人,安得烈和彼得也是(v. 44)。這些傑出的門徒並非從他們的出生地獲得榮譽,而是將榮譽反射到那裡。「伯賽大」意為「漁網之家」,因為主要由漁夫居住;基督從那裡揀選門徒,他們將被賦予非凡的恩賜,因此不需要學習的普通優勢。伯賽大是一個邪惡的地方(Matt. xi. 21),然而即使「在那裡」也有餘民,是照著恩典的揀選。

二、拿但業是腓力邀請歸向基督的,關於他有很多記載。

其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1. 腓力與拿但業之間發生的事,其中顯露出虔誠的熱心與軟弱的顯著混合,這通常在初信者身上可見,他們還只是「詢問往錫安的路」。

這裡有:

(1) 腓力帶給拿但業的喜訊(v. 45)。正如安得烈之前,腓力在此,自己對基督有了認識之後,就不安息,直到他「顯明那知識的馨香」。腓力雖然剛認識基督,卻特意去尋找拿但業。

默想: 當我們有最好的機會為自己的靈魂得益時,即使那時我們也必須尋找機會為他人的靈魂行善,記住基督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Acts xx. 35)。哦,腓力說:「我們遇見一位,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

[1] 腓力因與基督的新相識而陷入何等喜樂的狂喜:「我們找到了我們經常談論、長期盼望和等待的那一位;終於,他來了,他來了,而且我們找到了他!」 [2] 他對舊約聖經如此熟悉是何等大的優勢,這為他接受福音之光預備了心靈,並使福音之光的進入更加容易:「摩西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在「神聖旨意之書」中完全且從永恆就寫下的,在不同的時間和以不同的方式,部分地抄錄到「神聖啟示之書」中。那裡寫下了關於女人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示羅、像摩西的先知、大衛的兒子、以馬內利、那人、枝子、彌賽亞君王的榮耀之事。腓力研究過這些事,並充滿了這些事,這使他欣然歡迎基督。 [3] 他所犯的錯誤和軟弱:他稱基督為「拿撒勒人耶穌」,而他卻是「伯利恆」人;又稱他為「約瑟的兒子」,而他只是約瑟「所認為的」兒子。宗教上的初信者容易犯錯,時間和神的恩惠會糾正這些錯誤。他說「我們找到了他」是他的軟弱,因為基督在他們找到基督之前就找到了他們。他還沒有像保羅那樣「領會」他如何被「基督耶穌所領會」(Phil. iii. 12)。

(2) 拿但業對此提出的異議:「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v. 46)。

這裡:

[1] 他的「謹慎」值得稱讚,他沒有輕易同意所說的一切,而是加以審查;我們的原則是:「凡事察驗。」 [2] 他的異議源於「無知」。如果他認為拿撒勒不能出什麼好的,那是因為他對神聖恩惠的無知,彷彿神聖恩惠對一個地方的影響比另一個地方小,或者將自己束縛於人們愚蠢和惡意的觀察。如果他認為彌賽亞,那偉大的好事物,不能來自拿撒勒,那麼他是對的(摩西在律法中說他將來自猶大,先知們指定伯利恆為他的出生地);但那時他對「事實」一無所知,即這位耶穌出生在伯利恆;因此,腓力稱他為「拿撒勒人耶穌」的錯誤,引起了這個異議。

默想: 傳道人的錯誤常常引起聽眾的偏見。

(3) 腓力對這個異議的簡短回答:「你來看看!」

[1] 這是他的「軟弱」,他無法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然而這是宗教初信者的普遍情況。我們可能「知道」足夠「滿足」自己,卻無法「說出」足夠「使」狡猾對手的詭辯「沉默」。 [2] 這是他的「智慧」和熱心,當他自己無法回答異議時,他會讓他去找一個能回答的人:「你來看看!」我們不要在這裡爭論,為自己製造無法克服的困難;讓我們去與基督本人交談,這些困難就會立刻煙消雲散。

默想: 將時間花在可疑的爭論上是愚蠢的,這些時間本可以更好地用於虔誠和敬拜的操練,而且更有意義。「你來看看」;不是「你去看看」,而是「來,我會和你一起去」;如 Isa. ii. 3; Jer. i. 5。

從腓力與拿但業的這段對話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首先, 許多人因對宗教抱持不合理的偏見而遠離宗教之道,這些偏見是基於一些與案件實質毫無關係的外在情況。 其次, 消除他們對宗教偏見的最佳方法是親自驗證,並嘗試它。我們不要在未聽聞之前就回答這件事。

2. 拿但業與我們主耶穌之間發生的事。他來了,並「看見」了,沒有白費。

(1) 我們主耶穌對拿但業的正直作了非常榮譽的見證:「耶穌看見他」走來,並以親切的鼓勵迎接他;他對周圍的人說,拿但業本人也在聽,說:「看哪,這是一個真以色列人。」

[1] 他「稱讚」他;不是為了奉承他,或使他自視甚高,而是因為他知道他是一個「謙遜」的人,如果不是一個「憂鬱」的人,一個對自己評價很低,容易懷疑自己真誠的人;基督藉著這個見證消除了他的疑慮。拿但業比任何候選人都更多地反對基督;但基督藉此表明他原諒了他,並沒有嚴厲地記下他所說的錯誤,因為他知道他的心是正直的。他沒有反駁他:「迦拿還能出什麼好的嗎?」(ch. xxi. 2),一個加利利默默無聞的小鎮?而是親切地給他這個稱號,以鼓勵我們希望蒙基督悅納,儘管我們有軟弱,並教導我們尊敬那些無故輕視我們的人,並給予他們應得的讚美。 [2] 他稱讚他的「正直」。

首先, 「看哪,這是一個真以色列人。」知道人「究竟」是什麼,是基督的特權;我們只能「抱最好的希望」。整個民族在名義上都是以色列人,但「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Rom. ix. 6);然而,這裡卻是「一個真以色列人」。

1. 誠實效法以色列的好榜樣,他的特點是「樸實人」,與以掃「狡猾人」的特點相對。他是「誠實雅各」的真兒子,不僅是他的「後裔」,更是他的「精神」。 2. 誠實宣稱以色列的信仰;他忠於他所宣稱的宗教,並按照它生活:他實際上和表面上看起來一樣好,他的行為與他的信仰「一致」。他是「內心」的猶太人(Rom. ii. 29),他也是「內心」的基督徒。

其次, 他是「心裡沒有詭詐」的人——這是真以色列人,真基督徒的特點:「對人沒有詭詐」;一個沒有詭計或圖謀的人;一個可以信任的人;「對神沒有詭詐」,也就是說,真誠地為罪悔改;真誠地與神立約;「心裡沒有詭詐」(Ps. xxxii. 2)。他沒有說沒有「罪惡」,而是沒有「詭詐」。儘管他在許多事上愚蠢和健忘,但在任何事上都不虛假,也不「邪惡地偏離神」:他沒有容許的、認可的罪惡;沒有粉飾,儘管他有斑點:「看哪,這真以色列人。」

1. 「留意他,好讓你學習他的方式,並效法他。」 2. 「欣賞他;看哪,並驚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偽善已經如此滲透猶太教會和民族,他們的宗教已經墮落為形式主義或國家政策,以至於一個真以色列人是一個「令人驚奇的人」,是神聖恩典的奇蹟,就像約伯一樣(ch. i. 8)。

(2) 拿但業對此感到非常驚訝,於是基督給了他進一步證明他無所不知的證據,以及對他過去虔誠的親切紀念。

[1] 這裡有拿但業的謙遜,他很快就因基督對他的親切關注而感到羞愧:「你從哪裡知道我呢?我何德何能蒙你認識?主耶和華啊,我是誰?」(2 Sam. vii. 18)。這證明了他的真誠,他沒有抓住他所遇到的讚美,而是拒絕了它。基督比我們更了解我們自己;我們無法從一個人的臉上看出他心裡有什麼,但在基督面前,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Heb. iv. 12, 13)。基督認識我們嗎?讓我們渴望認識他。 [2] 這裡有基督進一步「顯明」他自己給他:「腓力還沒有招呼你,我就看見你了。」

首先, 他讓他明白他「認識他」,從而顯明他的神性。無誤地認識所有人和所有事是神的特權;基督在許多場合藉此證明自己是神。關於彌賽亞,曾預言他將「以敬畏耶和華為樂」,也就是說,在判斷他人敬畏神的真誠度和程度方面,他將「不憑眼見判斷」(Isa. xi. 2, 3)。這裡他應驗了那個預言。參 2 Tim. ii. 19。

其次, 在腓力呼召他之前,他看見他在無花果樹底下;這顯明了對他特別的恩慈。

1. 在腓力呼召他之前,他的目光就已經在他身上了,那是拿但業第一次認識基督。基督在我們認識他之前就認識我們;參 Isa. xlv. 4; Gal. iv. 9。 2. 當他在「無花果樹底下」時,他的目光就在他身上;這是一個只有拿但業才明白的私人記號:「當你在花園裡退隱在無花果樹底下,以為沒有人看見你時,我的目光就在你身上,我看見了非常蒙悅納的事。」最有可能的是,拿但業在無花果樹底下,像以撒在田野裡一樣,專注於默想、禱告和與神的交通。也許就在那時那地,他莊嚴地以不可侵犯的聖約將自己獻給主。基督在隱密處看見,並藉著這次公開的提及,部分地公開獎賞了他。坐在「無花果樹底下」表示心靈的寧靜和沉著,這對與神的交通大有益處。參 Mic. iv. 4; Zech. iii. 10。拿但業在此是一個真以色列人,他像以色列一樣,「獨自與神摔跤」(Gen. xxxii. 24),不像偽君子在街角禱告,而是在無花果樹底下。

(3) 拿但業因此獲得了對耶穌基督完全的信心確據,表達在那崇高的承認中(v. 49):「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也就是說,簡而言之,你是真正的彌賽亞。

[1] 他如何「堅定地」從「心裡相信」。儘管他最近對基督抱有一些偏見,但現在都煙消雲散了。

默想: 神的恩惠在產生信心時,會推翻一切想像。現在他不再問:「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因為他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至善,並照此接納他。

[2] 他如何「自由地」用「口承認」。他的承認是以敬拜的形式,直接向我們主耶穌本人表達,這是承認我們信仰的適當方式。

首先, 他承認基督的先知職分,稱他為「拉比」,這是猶太人通常給予他們老師的稱號。基督是偉大的拉比,我們都必須「受他教導」。 其次, 他承認他的神性本質和使命,稱他為「神的兒子」(詩篇二篇七節所說的那個神的兒子);儘管他只有人的「形體」和「外貌」,但擁有神聖的知識,即對人心和遙遠隱秘事物的知識,拿但業因此斷定他是「神的兒子」。

第1章_5

三、他承認:「祢是以色列的王;我們久候的以色列王。」如果祂是神的兒子,祂就是神以色列的王。拿但業藉此證明自己真是個以色列人,因為他如此欣然承認並順服以色列的王。(四)基督因此將拿但業的希望和期待提升到比這一切更進一步、更偉大的層次(第50、51節)。基督對初信者非常溫柔,會鼓勵雖弱小卻美好的開端(太十二20)。

1. 祂在此表示祂接納(且似乎是驚嘆)拿但業那即時的信心:「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祂驚訝於基督神聖知識如此微小的提示,竟能產生如此大的果效;這是一個徵兆,表明拿但業的心早已預備好,否則這工作不會如此迅速完成。注:當人心在第一次呼召時就降服於基督,這對基督和祂的恩惠是極大的榮耀。

2. 祂應許拿但業,將來會有比他初次產生信心時所得到的,更偉大的幫助來堅固和增長他的信心。

首先,總體而言:「你將看見比這更大的事,更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我是彌賽亞。」這指的是基督的神蹟和祂的復活。注: 1. 對於那已經擁有並善用所擁有之人,將會賜予更多。 2. 那些真正相信福音的人,會發現其證據不斷增長,並會看到越來越多的理由去相信它。 3. 無論基督樂意在此世向祂的子民顯明自己什麼,祂仍有比這些更大的事要向他們顯明;一種更進一步將要顯現的榮耀。

其次,具體而言:「不只你,而是你們,所有我的門徒,這話是為堅固你們的信心而說的,你們將看見天開了。」這比告訴拿但業他在無花果樹底下更為重大。這話以莊嚴的序言引入:「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這要求我們對所說的極其重要之事,保持專注;並對其無疑的真實性,完全認可:「我說這話,你們可以信賴我的話,阿們,阿們。」除了基督,沒有人在句首使用這個詞,儘管猶太人常在禱告結束時使用,有時還會重複。這是一個莊嚴的誓言。基督被稱為「阿們」(啟三14),因此有些人在此處也如此理解:「我這阿們,這阿們,告訴你們。我這忠實的見證者。」注:我們對將要顯現之榮耀的確據,是建立在基督的話語之上。現在來看基督向他們確證的是什麼:「從今以後」(Hereafter),或「不久之後」(within awhile),或「很快」(ere long),或「從此以後」(henceforth),你們將看見天開了。

a. 基督在此為自己取了一個卑微的稱號:「人子」(The Son of man);這個稱號在福音書中頻繁地應用於祂,但總是祂自己使用。拿但業稱祂為「神的兒子」和「以色列的王」;祂稱自己為「人子」, (a.) 為了在祂所受的尊榮中表達祂的謙卑。 (b.) 為了教導祂的人性,這與祂的神性一樣需要被相信。 (c.) 為了暗示祂目前受苦的狀態,使拿但業不至於期望這位以色列的王以外在的榮華顯現。

b. 然而,祂在此預言的是偉大的事:「你們將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 (a.) 有些人按字面理解,認為這指向某個特定的事件。 [a.] 曾有某種基督榮耀的異象,其中這話完全應驗,拿但業是親眼見證者,就像彼得、雅各和約翰見證祂的變像一樣。基督所行的許多事,且是在祂門徒面前行的,都沒有被記載下來(約二十30),為何這事不能呢? [b.] 這應驗在天使對我們主耶穌的許多服事上,特別是祂升天時,天為迎接祂而開,天使上去下來,服事祂並尊榮祂,這一切都在門徒眼前。基督的升天是祂使命的偉大證明,極大地堅固了祂門徒的信心(約六62)。 [c.] 這可能指基督第二次降臨,審判世界時,天將敞開,每個人都將看見祂,神的使者將在祂周圍上去下來,作為祂的隨從,各司其職;那將是一個忙碌的日子。參見帖後一10。

(b.) 另一些人則將其視為比喻,指從此以後將開始的一種狀態或一系列事件;我們可以如此理解: [a.] 關於基督的神蹟。拿但業相信,因為基督像古時的先知一樣,能告訴他隱秘的事;但這算什麼呢?基督現在正開始一個神蹟的時代,比這更偉大、更奇異,彷彿天開了一樣;人子將要施展一種能力,彷彿那些力量超凡的天使不斷地聽從祂的命令。此後,基督立即開始行神蹟(約二11)。 [b.] 關於祂的代求,以及祂在天地之間建立的蒙福交通,祂的門徒將逐漸進入其奧秘。 首先,藉著基督這位中保,他們將看見天開了,使我們得以憑著祂的血進入至聖所(來十19-20);天開了,使我們現在可以憑信心仰望,最終可以進入;現在可以瞻仰主的榮耀,將來可以進入主的喜樂。 其次,他們將看見天使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藉著基督,我們與聖天使有交通並蒙其益處,天上和地上的事物得以和好並歸於一。基督對我們而言,就像雅各的天梯(創二十八12),藉著祂,天使不斷地為聖徒的益處上去下來。

第2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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