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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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Matthew Henry注釋|約伯記

約伯記 釋義與實踐默想

約伯記獨立成篇,不與其他書卷相連,故應單獨研讀。許多希伯來文聖經版本將其置於詩篇之後,有些則置於箴言之後,這或許讓一些學者誤以為它是由以賽亞或後來的先知所寫。然而,由於其主題顯然更為古老,我們沒有理由不認為這本書的寫作年代也同樣古老,因此將其置於這部神聖道德訓誨集之首最為恰當。此外,由於它屬於教義性書卷,故適宜置於詩篇(敬拜性)和箴言(實踐性)之前,作為引導;因為我們若不認識神,又怎能敬拜或順服祂呢?關於這本書:

一、我們確信它是受神默示而寫成的,儘管我們不確定其執筆者是誰。猶太人雖然不喜歡約伯,因為他不是以色列國的公民,但作為忠實的「神諭」保管者,他們始終將這本書保留在他們的聖經正典中。一位使徒(James v. 11)引用了這段歷史,另一位使徒則以引用聖經的慣用形式(「經上記著說」)引用了其中一節經文(ch. v. 13),見1 Cor. iii. 19。許多古代學者認為這段歷史是摩西本人在米甸寫的,並交給他在埃及受苦的弟兄們,以支持和安慰他們在重擔下的心靈,並鼓勵他們盼望神會在適當的時候拯救並使他們富足,就像祂對這位忍耐的受苦者所做的一樣。有些人推測它最初是用阿拉伯文寫的,後來由所羅門(如朱里厄先生所言)或其他受默示的作者翻譯成希伯來文,供猶太教會使用。對我而言,最有可能的是以利戶是其執筆者,至少是那些論述的執筆者,因為(ch. xxxii. 15, 16)他將歷史學家的話語與辯論者的話語混雜在一起:但摩西或許寫了前兩章和最後一章,以闡明這些論述;因為在這些章節中,神經常被稱為「耶和華」,但在所有論述中卻沒有一次,除了ch. xii. 9。這個名字在摩西之前,對列祖而言鮮為人知,Exod. vi. 3。如果約伯自己寫了這本書,一些猶太作家自己也承認他是「外邦中的先知」;如果是以利戶,我們發現他有先知之靈,「充滿了內容,並催逼著他」,ch. xxxii. 18。

二、我們確信,就其內容而言,它是一部真實的歷史,而非虛構小說,儘管對話是詩意的。毫無疑問,確實有約伯這樣一個人;先知以西結將他與挪亞和但以理並列,Ezek. xiv. 14。我們在此所讀到的關於他的昌盛與虔誠、他奇特的苦難與模範的忍耐、他與朋友對話的實質、神從旋風中對他說話,以及他最終恢復到極其昌盛的境況,這些無疑都是完全真實的,儘管受默示的執筆者被允許以自己的話語來表達約伯和他的朋友所討論的內容。

三、我們確信它非常古老,儘管我們無法確定約伯生活的確切時間或這本書寫成的確切時間。它有如此多、如此明顯的「白髮」,即其古老性的標誌,以至於我們有理由認為它與創世記本身一樣古老,並且聖潔的約伯與以撒和雅各是同時代的人;儘管他不是迦南地應許的共同繼承人,但他與他們一樣共同期盼著「那更美的家鄉」,即「天上的家鄉」。他很可能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後裔,拿鶴的長子是「烏斯」(Gen. xxii. 21),其家族的信仰維持了數個世代,如Gen. xxxi. 53所示,那裡神不僅被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也被稱為「拿鶴的神」。他生活在人類壽命尚未縮短到七十或八十歲(如摩西時代)之前,生活在獻祭尚未限於一個祭壇之前,生活在列國尚未普遍背離對真神的認識和敬拜之前,並且當時所知的偶像崇拜只有對日月星辰的崇拜,且這種崇拜會受到士師的懲罰,ch. xxxi. 26-28。他生活在神以「全能者」之名而非「耶和華」之名更為人所知的時候;因為在這本書中,他被稱為「沙代—全能者」超過三十次。他生活在神聖知識不是透過書寫,而是透過傳統傳遞的時候;因為這裡引用了傳統,ch. viii. 8; xxi. 29; xv. 18; v. 1。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他生活在摩西之前,因為這裡完全沒有提及以色列人出埃及或頒布律法。確實有一段經文可能暗示法老被淹死(ch. xxvi. 12):「他以能力分開大海,又以智慧擊打拉哈伯。」「拉哈伯」這個名字在聖經中經常被用來指埃及,如Ps. lxxxvii. 4; lxxxix. 10; Isa. li. 9。但這也可能指大海的狂浪。因此,我們得出結論,我們在此回到了列祖時代,除了其權威性,我們也因其古老性而懷著敬意接受這本書。

四、我們確信它對教會和每一位好基督徒都大有益處,儘管其中有許多晦澀難懂的經文。我們或許無法確信其中每一個阿拉伯詞語和片語的真正含義。這本書為評論家們提供了大量工作;但足夠清晰的部分足以使整本書有益,而且它都是為我們的學習而寫的。

1. 這部崇高的詩篇以非常清晰生動的筆觸,向我們呈現了以下五件事: (1) 「原始神學的紀念碑」。自然之光的首要和基本原則,即自然宗教的基礎,在此一場熱烈、漫長且學術性的辯論中,不僅被各方視為理所當然,毫無疑問,而且在共同的認可下,被明確地確立為永恆的真理,並被闡明和強調為具有影響力和命令性的真理。神的存有、祂榮耀的屬性與完全、祂莫測的智慧、祂不可抗拒的能力、祂不可思議的榮耀、祂不偏不倚的公義,以及祂無可爭辯的至高主權,曾否在這本書中被如此清晰、完整、敬畏和神聖的雄辯所論述?世界的創造和治理在此被奇妙地描述,不是作為精密的思辨問題,而是作為對我們產生最強大義務的基礎,使我們敬畏並事奉、順服並信靠我們的創造者、擁有者、主宰和統治者。道德上的善與惡、美德與惡行,從未像在這本書中那樣被描繪得如此栩栩如生(前者的美與後者的醜);神的審判不可侵犯的法則也從未如此清晰地闡明:「義人有福了,他們必得善報」;以及「惡人有禍了,他們必遭惡報」。這些不是學校裡用來讓學術界活躍起來的問題,也不是國家用來威懾無知世界的工具;不,這本書表明它們是無疑的聖潔真理,是歷代以來所有智慧和清醒的人類都認可並順服的。 (2) 它向我們呈現了「外邦虔誠的典範」。這位偉大的聖徒可能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拿鶴的後裔;或者,如果來自亞伯拉罕,也不是來自以撒,而是來自被送到東方去的妾所生的兒子之一(Gen. xxv. 6);或者,如果來自以撒,也不是來自雅各,而是以掃;因此,他不在特殊聖約的範圍內,不是以色列人,也不是歸信者,然而在信仰上卻無人能及,也不是這世上如此蒙天眷顧的人。因此,在聖彼得領悟之前,這就是一個真理:「在各國中,那敬畏神、行義的人都蒙他悅納」(Acts x. 35)。除了被納入「天國之子」的(Matt. viii. 11, 12),還有「神的兒女散居各地」(John xi. 52)。 (3) 它向我們呈現了「護理之書的闡釋」,以及對其中許多困難和晦澀經文的清晰而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惡人的昌盛和義人的苦難,歷來被認為是那本書中最難的兩章;但它們在此被闡釋,並透過「這些事的結局」與神的智慧、純潔和良善相調和。 (4) 它向我們呈現了「忍耐的偉大榜樣」,以及在最嚴峻的災難中緊密依附神的榜樣。理查德·布萊克摩爵士在他對這本書的優秀釋義序言中,以其最巧妙的筆觸,將約伯塑造成一個適合史詩的英雄;因為他說:「他在困境中顯得勇敢,在苦難中顯得英勇,在地獄惡意所能發明的最激怒人的挑釁下,他仍保持著他的美德和品格,從而樹立了一個最崇高的被動堅忍的榜樣,其品格絕不遜於主動英雄。」等等。 (5) 它向我們呈現了「基督的傑出預表」,我們將努力在研讀過程中留意其細節。總體而言,約伯是一位偉大的受苦者,他被倒空和謙卑,但這是為了他更大的榮耀。同樣,基督也謙卑自己,為要使我們得高升。博學的帕特里克主教多次引用聖傑羅姆的話,稱約伯是基督的預表,基督「為那擺在他面前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他一時受到人與魔鬼的迫害,似乎也被神離棄,但卻被提升為代求者,甚至為他的朋友代求,並在苦難上又加添了痛苦。當使徒談到「約伯的忍耐」時,他立刻提到「主的結局」,即主耶穌的結局(有些人如此理解),約伯是其預表,James v. 11。

2. 在這本書中,我們有: (1) 約伯受苦的歷史,以及他在苦難中的忍耐(ch. i., ii.),其中不乏人性的軟弱(ch. iii.)。 (2) 他與朋友之間就這些苦難展開的辯論,其中: [1] 對手是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 [2] 答辯者是約伯。 [3] 仲裁者是: 首先,以利戶,ch. xxxii.-xxxvii.。 其次,神自己,ch. xxxviii.-xli.。 (3) 最終的結果是約伯的榮耀和昌盛,ch. xlii.。 總而言之,我們學到「義人多有苦難」,但當主「將他們從這一切苦難中解救出來」時,「他們信心的試驗將被發現是值得稱讚、榮耀和尊貴的」。

第1章_1

約伯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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