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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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十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一章

本章綱要:

一、上帝藉先知提醒百姓,祂曾與他們的列祖立約,並強調順服是這聖約的條件(1-7節)。 二、上帝指控他們,繼承列祖的惡行,並彼此結黨,頑固地拒絕順服祂(8-10節)。 三、上帝威脅要因他們的不順服,特別是因他們的偶像崇拜,徹底毀滅他們(11, 13節),並告訴他們,他們的偶像不能拯救他們(12節),他們的先知也不能為他們禱告(14節);祂也為自己的作為辯護,因為他們是因自己的愚昧和任性而自招禍患(15-17節)。 四、記載了亞拿突人,即耶利米的同鄉,對他發動的陰謀;上帝將此事向他顯明(18, 19節),耶利米為此向神禱告(20節),以及上帝對他們施加審判的預言(21-23節)。

指控猶大(主前606年)

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 「你們當聽這約的話,並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3 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不聽從這約話的人必受咒詛。 4 這約是我將他們列祖從埃及地,從鐵爐中領出來的日子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你們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上帝; 5 我好堅定我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要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於是我回答說:「阿們,耶和華啊!」 6 耶和華又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這約的話,並遵行。』 7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日子,直到今日,我曾切切地告誡他們,屢次告誡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 8 他們卻不聽從,也不側耳,反倒各人隨從自己惡心的頑梗而行。所以我必使這約的一切話臨到他們,就是我所吩咐他們去行的,他們卻沒有遵行。」 9 耶和華又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發現有陰謀。 10 他們轉去效法他們列祖的罪孽,就是不肯聽從我話的;他們又隨從別神,事奉牠們。以色列家和猶大家都背棄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先知在此,作為上帝的檢察官,起草了一份針對猶太人的起訴書,指控他們故意不順從他們合法的至高主權者的命令。為了更莊嚴地處理這項指控:

一、他出示了起草這份指控的委任狀。 他並非樂於指控自己的同胞,而是上帝命令他「告訴猶大人」(1-2節)。原文是複數:「你們要說這話。」因為上帝對耶利米所說的,與祂吩咐所有僕人先知的話是相同的。他們沒有一人說出摩西在律法中所說以外的話;因此,他們必須以此為依據,並引導百姓:「你們當聽這約的話;翻開你們的聖經,讓它們來審判你們。」耶利米現在必須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讓所有人都聽見,因為所有人都與此相關。先知所說的一切責備和定罪的話,都建立在「聖約的話」之上,並與之相符;因此,「聽這些話,並藉此明白你們起初與上帝所立的條件;然後,將自己與聖約對照,你們很快就會意識到你們現在與祂所立的條件。」

二、他闡明了他們國家賴以建立並藉以享有特權的憲章。 他們已經忘記了憲章的內容,生活得好像他們認為這恩賜是絕對的,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卻仍能得到上帝所應許的,或者好像他們認為遵守儀式規條就是上帝對他們的一切要求。因此,他以最清楚的方式向他們表明,上帝所堅持的是「順服」,這「勝於獻祭」。祂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4節),又說(7節)。「承認上帝是你們的主人;將自己獻給祂,作祂的子民和僕人;留意祂心意和旨意的一切宣告,並認真遵守。遵行我的誡命,不僅在某些事上,而是『照我一切所吩咐你們的去行』;特別要認真履行道德義務,不要只滿足於那些僅是儀式的;聽從聖約的話,並遵行。」

1. 這是上帝與他們之間最初的契約,當祂首次將他們塑造成一個民族時。 這是祂「將他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日子」所「吩咐他們的」(4節和7節)。祂從未打算在任何其他條件下引導和保護他們。這是祂要求他們感恩,因為祂將他們「從鐵爐中」領出來,為他們做了偉大的事。祂將他們從埃及人的奴役中救贖出來,那是一種完全的奴役,為的是要將他們納入祂自己的服事中,那是一種完全的自由(路加福音1:74-75)。 2. 這不僅當時擺在他們面前,而且以極大的懇切催促他們(7節)。 上帝不僅命令,而且「切切地告誡他們列祖」,當祂將他們帶入與祂自己的聖約中時。摩西一再地教導,誡命上加誡命,律例上加律例。 3. 這被定為他們與上帝之間關係的條件,這關係是他們的榮耀和特權。 「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上帝;我必承認你們是我的,你們也可以稱呼我為你們的。」這暗示著,如果他們拒絕順服,他們就不能再聲稱享有這關係的益處。 4. 迦南地是根據這些條件賜給他們為產業的。 「你們要聽從我的話,我好堅定我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要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5節)。上帝樂意成就應許,但他們必須履行條件;否則,應許就無效,上帝將他們逐出產業是公義的。他們是因行為良好而被帶入的,如果因行為不端而被逐出,他們就沒有受到不公。順服是租約中保留的租金,並有權因未支付而重新進入。 5. 這順服不僅是蒙福的條件,而且是在咒詛的刑罰下被要求的。 這在此處首先被提及(3節),以便他們可能被主的威嚇所喚醒:「不聽從這約話的人必受咒詛」,即使只是一個人,更何況是整個國家反叛。聖約有咒詛,也有祝福:摩西不僅將「生命與福」擺在他們面前,也將「死亡與禍」擺在他們面前(申命記30:15),因此他們得到了關於不順服致命後果的明確警告。 6. 為了防止這聖約被遺忘,並因為被遺忘而認為已過時,上帝不時地呼召他們記住它,並藉著祂的僕人先知不斷地要求這租金, 因此他們不能以從未被要求為藉口來辯解他們的未支付;「從祂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日子直到今日」(那已將近一千年),祂以各種方式,在不同的時間和方式,向他們告誡順服的必要性。上帝記錄我們享受恩典之道的時間有多長,這些之道的力量有多大,我們不僅被說話,而且被告誡關於我們的職責的次數。 7. 這聖約得到了同意(5節)。 「於是我回答說:『阿們,耶和華啊!』」這是先知的話,表達了: (1) 他自己對聖約的同意,以及他渴望從中受益。上帝應許迦南給順服的人:「主啊,」他說,「我接受你的話,我必順服;讓我在應許之地有我的產業,迦南是其預表。」 (2) 他美好的意願和祝願,願他的人民能從中受益。「阿們;主啊,讓他們仍然保有這美好的土地,不要被逐出;向他們成就應許。」 (3) 他的人民對聖約的同意:「於是我回答說,」代表人民,「阿們。」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指的是人民對聖約所表達的同意,不僅是對其誡命的同意,當他們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都要順服」時,而且是對其刑罰的同意,當他們在以巴路山對所有咒詛說「阿們」時。我們越莊嚴地將自己獻給上帝,我們就越有理由希望這獻身是永久的;然而在此處卻並非如此。

三、他指控他們違背聖約,這種違背足以構成他們憲章的喪失(8節)。 上帝藉著祂的律法和先知一再地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你們所吩咐的去行,一切都會好。」「然而他們卻不聽從」;因為他們決心不將自己的靈魂順服於上帝的誡命,他們甚至不側耳傾聽,而是盡可能地遠離呼喚:「他們卻各人隨從自己惡心的頑梗而行」,追隨自己的發明;每個人都隨從自己的幻想和脾氣行事,無論對錯,無論合法與否,無論是在他們的敬拜中還是在他們的行為中;參見耶利米書7:24。那麼,他們還能期待什麼呢,除了落在聖約的咒詛之下,因為他們不願遵守聖約的命令和條件?「所以我必使這約的一切話臨到他們」,也就是其中所包含的一切威脅,因為「他們沒有遵行」所吩咐他們的。注: 聖約的話語不會落空。如果我們不藉著順服使自己配得聖約的祝福,我們就會藉著不順服使自己落在聖約的咒詛之下。

他們背離上帝、反叛上帝的罪行之所以加重,是因為這是普遍的,而且可以說是「經由同意」的(9-10節)。耶利米自己看到許多人公然不順服上帝,但主告訴他,事情比他想像的更糟:「在他們中間發現有陰謀」,這是藉著祂的眼目,祂的眼目洞察隱藏的黑暗作為。這是一種針對上帝和宗教的聯合陰謀,一個危險的計畫,旨在推翻上帝的治理,並引入冒牌貨,即假冒的神祇。這暗示著他們在邪惡中是故意的和深思熟慮的(他們反叛上帝,不是出於輕率,而是出於傲慢,並以高傲的姿態),——他們在邪惡中是狡猾和機智的,他們以大量的技巧和計謀來推動他們反對宗教的陰謀,——他們在計畫中彼此連結,就像陰謀者通常那樣,承諾在其中互相支持,生死與共;他們決心將其進行到底。一個被咒詛的陰謀!哦,願我們這個時代沒有類似的陰謀!

請注意: 1. 陰謀是什麼。 他們企圖推翻神聖的啟示,將其擱置一旁,並說服人們不要聽,不要理會上帝的話語。他們竭盡所能地貶低聖經的權威,並降低其價值;他們企圖引導人們「隨從別神,事奉牠們」,將牠們視為神諭來諮詢,並將牠們視為施恩者來討好。人類理性將成為他們的神,內在的光將成為他們的神,一位無誤的審判者將成為他們的神,聖徒和天使將成為他們的神,這個或那個國家的神將成為他們的神;因此,在各種偽裝下,他們都參與了「反對耶和華和祂受膏者」的同一陰謀。 2. 誰參與了陰謀。 人們會期望找到一些外國人作為主謀;但不是, (1) 「耶路撒冷的居民」與「猶大人」合謀;城鄉在此事上意見一致,儘管他們在其他事情上可能有所不同。 (2) 這一代的人似乎與前一代的人合謀,世代相傳地對抗宗教:「他們轉去效法他們列祖的罪孽」,並取代他們而興起,「作惡之種子」,「罪惡之人增多」(民數記32:14)。在約西亞時代曾有一次改革,但在他死後,百姓又回到了當時他們所放棄的偶像崇拜。 (3) 猶大和以色列,即十個支派的王國和兩個支派的王國,雖然經常彼此敵對,卻「合謀背棄上帝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甚至與所有十二個支派的首領所立的約。以色列家開始背叛,但猶大家很快就加入了陰謀。現在,除了上帝採取嚴厲的手段,既懲罰陰謀者又粉碎這陰謀之外,還能期待什麼呢?因為從來沒有人這樣硬著心對抗上帝而昌盛的。那滾動這石頭的人,會發現它反彈到自己身上。

猶大悲慘的境況(主前606年)

11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雖然向我哀求,我卻不聽他們。 12 那時,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必去向他們素常燒香的偶像哀求,但那些偶像在他們遭難的時候,絕不能拯救他們。 13 因為猶大啊,你的神明多如你的城邑;耶路撒冷啊,你為那可恥之物,就是為巴力,在各街市上設立祭壇,燒香的祭壇多如你的街市。 14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也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在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聽他們。」 15 「我所愛的,在我家裡有何可為呢?她既與許多人行淫,聖肉豈能從你身上除去呢?你行惡的時候,反倒歡樂。 16 耶和華曾稱你的名為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現在祂以大響聲點火在其上,樹枝也被折斷。 17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就是栽種你的,已經宣告要降禍於你,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所行的惡,就是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自作自受。」

這段經文包含了如此多的上帝的憤怒,完全可以預期它會緊隨前一段經文,那段經文包含了如此多的祂子民的罪。當上帝在他們中間發現如此多的邪惡時,我們不能認為祂說「所以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11節)是奇怪的,這是因罪惡而來的懲罰之禍;而且沒有補救辦法,沒有解脫:預旨已經發出,判決將會執行。

一、他們無法自救,將發現自己太過軟弱,無法與上帝的審判抗衡。 這是一種「他們不能逃脫」的災禍,或無法藉由任何規避而「脫離」的災禍。注: 那些不願順服上帝治理的人,將無法逃脫祂的憤怒。無法逃避祂的公義,無法避免祂的察覺。邪惡追逐罪人,將他們困在無法自拔的網羅中。

二、他們的上帝不會幫助他們;祂的護理絕不會眷顧他們。 「他們雖然向我哀求,我卻不聽他們。」在他們的苦難中,他們會尋求他們以前輕視的上帝,並向他們以前不屑與之說話的上帝哀求。但他們怎能期望成功呢?因為祂已清楚告訴我們,那「轉耳不聽律法」的人,就像他們一樣,因為他們「不側耳」(8節),甚至他的禱告也必為祂所憎惡,就像耶和華的話語現在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羞辱一樣。

三、他們的偶像不能幫助他們(12節)。 他們必「去向他們素常燒香的偶像哀求」,並提醒牠們他們曾以昂貴的祭祀來尊榮牠們,期望現在能從牠們那裡得到解救,但卻是徒勞。他們將被送到「他們所事奉的神明那裡」(士師記10:14;申命記32:37-38),結果如何呢?「牠們絕不能拯救他們」,對他們的拯救毫無助益,也無法給他們任何希望;牠們無法給予他們絲毫的安慰、解脫或減輕他們的痛苦。唯有上帝是患難中的朋友,是「患難中隨時的幫助」。偶像無法自救;那麼牠們怎能幫助牠們的敬拜者呢?那些將世界和肉體偶像化的人,在困境中向牠們求助將是徒勞的。如果偶像能對牠們的敬拜者施予任何真正的恩惠,牠們也會為這百姓施予,因為這百姓為了擁抱牠們而背棄了真神,並「多如他們的城邑」(13節),甚至在耶路撒冷,「多如他們的街市」。他們懷疑牠們的能力和幫助的意願,所以必須有許多偶像,以免少數偶像不夠用;他們必須將牠們分散在每個角落,以免在需要時找不到牠們。在耶路撒冷,上帝選擇將祂的名放在那裡的城市,在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在每條街上,他們都為「那可恥之物」,那「羞恥」,甚至為巴力設立了祭壇,這是他們應該感到羞恥的,他們藉此羞辱了主,並給自己帶來了混亂。但現在在他們的困境中,他們眾多的神明和眾多的祭壇,卻無法幫助他們。注: 那些不願為自己的罪行感到羞恥,認為它是邪惡之事的人,將會為自己從罪中所得的期望感到羞恥,認為它是徒勞無益之事。

四、耶利米的禱告不能幫助他們(14節)。 上帝先前對他說過的話(耶利米書7:16),祂在此又說了一遍:「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這並非旨在命令先知,而是對百姓的一種威脅,即他們將無法從朋友為他們所作的禱告中受益。上帝不會鼓勵先知為他們禱告,不會激發禱告的靈,反而會抑制它,會將禱告的心意放在他們心中,不是為全體百姓禱告,而是為他們中間的餘民禱告,為他們的永恆救恩禱告,而不是為他們脫離即將臨到的暫時審判禱告;而其他為他們所作的禱告也將不被垂聽。那些如此將自己置於上帝恩典之外,以致祂不聽他們禱告的人,確實處於悲慘的境地,他們不能期望從他人為他們所作的禱告中受益。「他們在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聽他們,所以你不要為他們祈禱。」注: 那些如此將自己置於上帝恩典之外,以致祂不聽他們禱告的人,不能期望從他人為他們所作的禱告中受益。

五、他們所宣稱的宗教信仰對他們毫無益處(15節)。 他們最初是上帝「所愛的」,是祂的配偶,祂藉著獨特的聖約與他們結了婚;甚至不信的猶太人也被稱為「因列祖的緣故蒙愛」(羅馬書11:28)。作為這樣的人,他們在「上帝的家裡」有地位;他們被允許在祂聖殿的院子裡敬拜;他們分享上帝的祭壇;他們吃平安祭的肉,這裡稱為「聖肉」,上帝因此得榮耀,他們因此得安慰。他們以此為榮,並信賴它。那些上帝所愛的,在祂家裡受保護的人,怎會受到傷害呢?即使他們「行惡」,他們仍然「歡樂」,並以此大聲誇耀。當「他們的惡臨到」(邊註如此讀),當患難臨到他們時,他們「以此歡樂」,並以此為他們的信心;但他們的信心會欺騙他們,因為上帝已經拒絕了它,他們自己也喪失了他們如此誇耀的特權。他們「與許多人行淫」,犯了屬靈的淫亂,崇拜了許多偶像;因此: 1. 上帝的聖殿將無法給予他們保護; 淫婦,特別是當她屢次行淫,變得如此厚顏無恥且不可挽回時,理應被「休棄」,並被逐出家門:「我所愛的,在我家裡有何可為呢?她對它來說是一種羞辱,因此它將不再是她的庇護所。」 2. 上帝的祭壇將無法給予他們滿足,他們也無法從中得到任何安慰。 「聖肉已從你身上除去」,也就是說,當聖殿被毀時,你的祭祀很快就會終止;那麼你如此引以為傲的聖肉又在哪裡呢?當聖肉從我們身上除去時,一顆聖潔的心將會安慰我們;內在的恩典原則將彌補外在恩典之道的缺乏。但如果聖肉的離去伴隨著聖靈的離去,我們就有禍了。

六、上帝先前對他們的恩惠對他們毫無益處(16-17節)。 他們對這些恩惠的記憶在他們的苦難中不會給他們帶來安慰,而上帝對這些恩惠的記憶也不會成為他們得救的理由。 1. 的確,上帝為他們做了偉大的事; 這個民族曾是世上任何民族中最受寵愛的;他們曾是天國的寵兒。上帝曾「稱以色列的名為青橄欖樹」,並使他們如此,因為祂沒有錯稱任何事物;祂曾「栽種」他們(17節),將他們塑造成一個民族,擁有所有能使他們成為一個多結果子、繁榮昌盛的民族的優勢,他們的律法如此美好,他們的土地如此美好。人們會認為,一個如此栽種、如此澆灌、如此栽培的民族,應該像橄欖樹一樣,在虔誠和繁榮方面都常青(詩篇52:8)。上帝稱他們「又華美,又結好果子」,既可作食物,又悅人眼目,既可愛又對上帝和人有用,橄欖樹的青翠和肥美因此受到尊崇(士師記9:9)。 2. 同樣真實的是,他們對上帝做了惡事。 祂曾栽種他們為青橄欖樹,一棵好橄欖樹,但他們卻退化為「野橄欖」(羅馬書11:17)。「以色列家」和「猶大家」都「行了惡」,「向巴力燒香,惹上帝發怒」,在他們與至高上帝之間,除了所應許的彌賽亞之外,設立了其他的居間者;不,他們設立了其他的神明與又真又活的上帝競爭,因為他們有「許多神」,也有「許多主」。 3. 當他們行為如此惡劣時,他們只能期望,儘管祂曾為他們做了好事並為他們計畫了好事,祂現在仍會將祂「宣告」的災禍降在他們身上。 那栽種這青橄欖樹,並期望它結果子的,發現它不結果子,變成野生的,就「點火在其上」,將它燒毀,因為它不結果子,是「死而又死,連根拔出」(猶大書12),它被「砍下來,丟在火裡」,這是那些佔據土地的樹木最適合的地方(馬太福音3:10)。「樹枝」,即「高大而茂盛的枝條」(原文如此),「被折斷」,即王子和祭司都被剪除。因此證明,那「惹上帝發怒」而對上帝所行的惡,實際上是「自作自受」;他們「傷害自己的靈魂」;上帝超乎他們的觸及之外,但他們卻毀滅了自己。參見耶利米書7:19。注: 每一件對上帝的罪都是對我們自己的罪,遲早都會被發現。

針對耶利米的陰謀;亞拿突人的毀滅(主前606年)

18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了;那時你將他們的行為顯給我看。 19 我卻像被牽到宰殺之地的羊羔或牛,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讓我們毀滅這樹和它的果子,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 20 惟願萬軍之耶和華,那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讓我看見你向他們施報;因為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陳明。 21 所以耶和華論到亞拿突人,就是尋索你性命的,說:「你不可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 22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懲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死於刀劍,他們的兒女必死於飢荒; 23 他們必無餘民,因為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就是他們被眷顧之年。」

先知耶利米在他的著作中,關於他自己的記載很多,比以賽亞多得多,因為他所處的時代非常動盪。這裡我們看到(似乎是)他悲傷的開始,這悲傷來自他本城亞拿突的人,一個祭司的城,卻是一個惡毒的城。在此請注意:

一、他們對他的陰謀(19節)。 他們「設計謀害他」,他們絞盡腦汁,策劃如何以最合理和有效的方式置他於死地。惡意在設計上是巧妙的,在執行上是勤奮的。他們論到耶利米說:「讓我們毀滅這樹和它的果子」——這是一個諺語,意思是:「讓我們徹底毀滅他,連根帶枝。讓我們毀滅父親和家庭」(就像拿伯因叛國罪被處死時,他的兒子也一同被處死),或者更確切地說,「毀滅先知和預言;讓我們殺死一個,並挫敗另一個。讓我們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作為一個假先知,並使他蒙受恥辱和羞辱,「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讓我們毀壞他的名譽,從而破壞他預言的可信度。這就是他們的陰謀;而且: 1. 這是一個殘酷的陰謀; 但上帝先知的迫害者就是如此殘酷。他們「尋索」的無非是「寶貴的生命」,而他們所尋索的生命是極其寶貴的。 2. 這是一個失敗的陰謀。 他們以為能結束他的生命,但他卻活過了大多數敵人;他們以為能玷污他的記憶,但他的名至今仍存,並將在時間持續期間蒙福。

二、上帝將這針對他的陰謀告知了他。 他自己對此一無所知,他們隱藏得如此巧妙;他來到亞拿突,對他們沒有惡意,因此也不怕他們會傷害他,「像被牽到宰殺之地的羊羔或牛」,以為自己像往常一樣被趕到田裡,卻不知道他的同鄉對他懷有惡意。可憐的耶利米對那些恨他的同鄉對他的陰謀毫無察覺。他的朋友沒有人能,他的敵人也沒有人會,將他的危險告知他,讓他可以為自己的安全尋求庇護,就像保羅的外甥將猶太人埋伏等候他的消息告知他一樣。耶利米與死亡之間只有一步之遙;但那時「耶和華指示他」,藉著夢、異象或靈裡的感動,讓他可以自救,就像以色列王在以利沙告知他之後所做的那樣(列王紀下6:10)。他就這樣「知道了」。上帝「將他們的行為顯給他看」;他們的計謀是如此,以致揭露它們就是挫敗它們。如果上帝沒有讓他知道自己的危險,那些不講理的人就會利用這點來損害他預言的聲譽,說一個預言國家毀滅的人卻無法預見自己的危險並避免它。看上帝如何照顧祂的先知:祂「不容人欺負他們」;他們敵人的一切憤怒都無法將他們除掉,直到他們完成他們的見證。上帝知道祂和祂子民敵人的一切秘密計畫,並能隨時讓他們知道。空中的飛鳥會傳播聲音。

三、他為此向上帝申訴(20節)。 他的眼目仰望上帝,視祂為「萬軍之耶和華,那按公義判斷」的。當人們不公正地對待我們時,我們能有一位上帝可以投靠,祂會並將為受冤屈的無辜者辯護,並對不公正者採取行動,這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安慰。上帝的公義,對惡人來說是恐懼,對敬虔者來說卻是安慰。他的眼目仰望祂,視祂為「察驗人肺腑心腸」的上帝,祂完全看透人心中的一切,人的思想和意圖。祂知道耶利米心中的正直,知道他並非他們所描繪的那種人。祂知道他們心中的邪惡,儘管它被巧妙地隱藏和偽裝。現在: 1. 耶利米祈求上帝對他們施加審判: 「讓我看見你向他們施報」,也就是說,以你所喜悅的方式,在我與他們之間伸張正義。有些人認為這禱告帶有人性的軟弱;至少基督藉著教訓和榜樣教導了我們另一課,那就是為我們的迫害者禱告。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來自對上帝榮耀的純粹熱心,以及對那些身為祭司、主的僕人,卻如此邪惡地攻擊一個對他們無害的人,僅僅因為他為上帝服務的人的虔誠和先知性的憤慨。這祈求是一個預言,預示他將看見上帝向他們施報。 2. 他將自己的案件完全交託給上帝的審判: 「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陳明」;我已將它交託給你,不希望也不期望讓任何其他人參與其中。注: 當我們受冤屈時,我們能有一位上帝可以將我們的案件交託給祂,這是我們的安慰,而將它交託給祂,並決心順從祂的最終判決,簽署而非規定,這是我們的職責。

四、對他的迫害者,即亞拿突人,作出了判決。

第11章_2

他向耶路撒冷的法庭申訴是徒勞無功的,他在那裡無法得到公義;那裡的祭司會支持亞拿突的祭司,而非阻止他們。然而,上帝將親自審理此案,我們確信祂的判斷是根據真理。這裡有:

一、他們的罪行被陳述,這是判決的依據(v. 21)。他們尋索先知的性命,因為他們禁止他講預言,違者處以死刑;他們決意要麼使他噤聲,要麼殺害他。他激怒他們的原因是,他「奉耶和華的名」講預言,卻未經他所屬城市的治理者許可,而且他所講的並非他們一貫所要求的「順耳之言」。他們禁止他講預言,實際上就是尋索他的性命,因為這是在破壞他生命的目標和職責,並剝奪他生命的安慰。對上帝忠心的僕人而言,被堵住口與被堵住氣一樣糟糕。更何況,他們已決意,如果他講預言(儘管他們禁止,他肯定會講),他就要「死在他們手中」;他們將身兼控告者、審判者和執行者。人們常說「先知不能在耶路撒冷以外滅亡」,因為那裡有大議會;但亞拿突人對耶利米如此苦毒,以至於他們自己就想置他於死地。因此,先知在他的家鄉不僅得不到尊榮,也得不到任何恩惠。

二、因這罪行對他們宣判的刑罰(v. 22, 23)。上帝說:「我必懲罰他們」;讓祂獨自處理他們。祂說:「我必追討這事在他們身上」;原文就是如此。上帝必查究此事並追究責任。上帝的四種嚴厲審判中的兩種將毀滅他們的城鎮:

1. 「刀劍」必吞滅他們的「少年人」,即使他們是年輕的祭司,而非戰士(他們的身份不能保護他們),並且「饑荒」必毀滅「在家中的兒女」,包括兒女,這比刀劍之死更為痛苦(Lam. iv. 9)。

2. 這毀滅將是徹底的(v. 23):「他們必無一人存留」,沒有人能成為下一代的後裔。他們尋索耶利米的性命,因此他們必死;他們想將他「連根拔起」,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因此「他們必無一人存留」;在這事上,耶和華是公義的。如此,「災禍」臨到他們,就是「他們受罰之年」,這已是足夠的災禍,是按他們的罪行所受的報應。那時,耶利米將「看見他對仇敵的心願」。

默想:那些被良善的僕人和良善的百姓禱告反對的人,他們的景況是何等悲慘。

第12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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