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Henry注釋|雅各書
雅各書 由 S. 懷特完成。 966 雅各書 總論,附實踐默想
雅各書的作者並非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因為他早在希律王手下殉道(Acts xii.),當時基督教在散居的猶太人中尚未如此廣泛傳開,如本信所暗示的。作者是另一位雅各,亞勒腓的兒子,他是基督的表兄弟,也是十二使徒之一(Matt. x. 3)。他被稱為「柱石」(Gal. ii. 9),因此,他的這封書信若被質疑,無異於動搖了根基。這封信被稱為「普通書信」(general epistle),因為(有人認為)它並非寫給特定的個人或教會,而是一種我們所謂的「通函」。另一些人則認為,它之所以被稱為「普通」或「大公」(catholic),是為了區別於伊格那丟、巴拿巴、坡旅甲等初期教會著名人物的書信,那些書信在教會中並未普遍接受,因此不具備正典地位,而雅各書則不然。優西比烏告訴我們,這封書信「與其他大公書信一同在教會中普遍誦讀」(His. Eccles. page 53. Ed. Val. Anno 1678)。
我們的作者雅各,因其極大的虔誠而被稱為「公義者」。他是他所勸勉他人實踐的恩惠的傑出榜樣。他因其公義、節制和虔誠而備受尊崇,以至於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記載,耶路撒冷毀滅的原因之一就是「聖雅各在其中殉道」。提及此事,是希望讀者能更加重視這位聖潔而卓越之人所寫的內容。
這封書信的寫作時間不確定。其目的是責備基督徒在信心和行為上的嚴重墮落,並阻止那些威脅要摧毀所有實踐信仰的放蕩教義的蔓延。這封書信的作者還有一個特別的意圖,就是要喚醒猶太民族,使他們意識到即將臨到他們身上的審判是何等巨大和迫近;並在他們可能遭遇的災難和逼迫中,支持所有真基督徒堅守職責。書中所闡述的真理極其重要,必須加以維護;而其中所陳述的實踐規則,在我們這個時代以及過去的時代都應當遵守。
第1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