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第十三章
使徒在廣泛論述基督、信心、白白的恩惠和福音的特權,並警告希伯來人不要背道之後,現在,在結尾處,向他們推薦了幾項卓越的職責,作為信心的正當果實(第1-17節);然後他請求他們為他禱告,並為他們向神獻上禱告,給他們一些希望,讓他自己和提摩太能與他們相見,最後以普遍的問安和祝福作結(第18節至末了)。
各種職責。(主後62年) 1 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2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3 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因為你們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6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7 要記念那些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他們信心的結局,你們要效法。 8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9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惠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10 我們有一祭壇,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沒有權利吃壇上的物。 11 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12 所以,耶穌也要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 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14 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 15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1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17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要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基督為我們捨己的目的,是為要為自己買贖一群「特選的子民,熱心行各樣善事」(多2:14)。現在,使徒呼召信主的希伯來人履行許多卓越的職責,這些職責是基督徒理當在其中出類拔萃的。
一、關於弟兄相愛(第1節)。他所指的,不僅是對於所有人類的普遍情感,因為我們都是按著本性而生的弟兄,都由同一血脈所造;也不是指對那些與我們有直接血緣關係的人所應有的更有限的情感;而是指在神的兒女之間應當存在的特殊而屬靈的情感。 1. 這裡假定希伯來人彼此之間已經有這種愛。雖然當時這個民族在宗教事務和民事狀況上都嚴重分裂和混亂,但在那些信靠基督的人中間,仍然存有真正的弟兄相愛。這在聖靈澆灌之後立即顯明出來,當時他們凡物公用,變賣產業,為弟兄們建立一個共同的基金以維持生計。基督教的精神是一種愛的精神。信心是藉著愛來運作的。真正的信仰是友誼最強的紐帶;如果不是這樣,它就徒有其名了。 2. 這種弟兄相愛在逼迫時期有失落的危險,而這正是最需要的時候;它也可能因他們之間關於是否仍應遵守摩西律法儀式的爭論而失落。關於宗教的爭論常常導致基督徒情感的衰退;但這必須加以防範,並採取一切適當的手段來維護弟兄相愛。基督徒應當永遠彼此相愛,像弟兄一樣生活;他們越是增長對天父神的虔誠情感,就越會因祂的緣故而增長彼此之間的愛。
二、關於好客(第2節):「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我們必須在弟兄相愛之外加上愛心。這裡請注意: 1. 所要求的職責——「接待客旅」,包括那些不屬於以色列國的陌生人,以及我們個人不認識的陌生人,特別是那些知道自己在此地是客旅,並尋求另一個國度的人,這正是神的子民當時的情況:信主的猶太人處於絕望和困苦的境地。但他似乎是指一般的陌生人;即使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誰,也不知道他們從何而來,但既然他們沒有固定的居所,我們就應當在有機會和能力的時候,在我們的心中和家中為他們留出空間。 2. 動機:「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亞伯拉罕就是這樣(創十八),羅得也是這樣(創十九),而亞伯拉罕所接待的其中一位就是神的兒子。雖然我們不能指望這會發生在我們身上,但我們因順服祂而對陌生人所做的一切,祂都會視為是對祂自己所做的,並加以獎賞(太二十五35):「我作客旅,你們收留了我。」神常常以出乎祂僕人意料的方式,賜予他們榮譽和恩惠,這是「不知不覺」的。
三、關於基督徒的同情心:「要記念被捆綁的人」(第3節)。這裡請注意: 1. 職責——「記念被捆綁的人」和「遭苦害的人」。 (1) 神常常如此安排,當一些基督徒和教會處於苦難之中時,另一些則享有平安和自由。並非所有人都同時被呼召至死抵抗。 (2) 那些享有自由的人必須同情那些被捆綁和遭苦害的人,好像自己與他們同受捆綁一樣:他們必須感受弟兄們的痛苦。 2. 職責的理由:「因為你們自己也在肉身之內。」不僅是在肉身之內,因此也可能遭受同樣的痛苦,所以你們現在應當同情他們,以便當你們受試煉的時候,別人也能同情你們;而且是在同一個奧秘的身體裡,在同一個元首之下,「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基督徒若不彼此擔當重擔,那是不合乎本性的。
四、關於純潔和貞潔(第4節)。這裡有: 1. 對神所設立的婚姻的推薦,即「婚姻,人人都當尊重」,所有人都應當如此看待,不應當拒絕那些神沒有拒絕的人。婚姻是可敬的,因為神在樂園中為人設立了它,知道人獨居不好。祂使第一對夫婦,即人類的始祖,結合並賜福他們,以引導所有人在這件大事上仰望神,並在主裡結婚。基督以祂的同在和第一個神蹟尊榮了婚姻。婚姻是可敬的,因為它是預防不潔和污穢床榻的手段。當人們以純潔貞潔的方式結合,並保持婚姻床榻不被玷污,不僅免於非法的情慾,也免於過度的情慾時,婚姻就是「可敬」和幸福的。 2. 對不潔和淫亂的可怕但公正的譴責:「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1) 神知道誰犯了這些罪,沒有黑暗能將他們隱藏起來。 (2) 祂會稱這些罪為它們的本名,而不是愛和風流的名字,而是淫亂和姦淫,單身時的淫亂和已婚時的姦淫。 (3) 祂會將他們帶入審判,祂會審判他們,要麼在此地藉著他們自己的良心,將他們的罪「擺在他們面前」(詩五十21),使他們深深謙卑(良心一旦被喚醒,對這些罪人會非常嚴厲),要麼祂會在死亡時和末日將他們帶到祂的審判台前;如果他們死在這些罪的罪咎之下,祂會定他們的罪,並永遠將他們驅逐出去。
五、關於基督徒的知足(第5-6節)。這裡請注意: 1. 與這種恩典和職責相反的罪——「貪愛錢財」,過度渴望世上的財富,嫉妒那些比我們擁有更多的人。我們絕不能讓這種罪在我們的行為中佔有一席之地;因為,雖然它是一種潛伏在心中的隱秘情慾,但如果它不被制服,它就會進入我們的行為,並在我們的言行舉止中顯露出來。我們必須小心,不僅要壓制這種罪,還要將它從我們的靈魂中根除。 2. 與貪愛錢財相反的職責和恩典——「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現在所有的,因為過去的無法挽回,未來的事只在神的手中。神每天賜給我們什麼,我們就必須知足,即使它不及我們過去所享有的,即使它不符合我們對未來的期望。我們必須滿足於我們目前的境遇。我們必須使我們的心境適應我們目前的狀況,這是知足的確切途徑;那些不能這樣做的人,即使神將他們的境遇提升到他們的心境所願,他們也不會知足,因為心境會隨著境遇而提升。哈曼是宮廷寵臣,卻不知足——亞哈在王位上,卻不知足——亞當在樂園中,卻不知足;甚至天上的天使,卻不知足;但保羅,雖然被貶低和貧乏,卻「學會了在任何景況下,都能知足」(腓四11)。 3. 基督徒有什麼理由對自己的境遇知足。 (1) 「神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第5-6節)。這話是對約書亞說的(書一5),但也適用於所有忠心的神的僕人。舊約的應許可以應用於新約的聖徒。這個應許包含了所有應許的總和與實質:「我總不,不,永不撇下你,也永不丟棄你。」這裡至少有五個否定詞堆疊在一起,以確認這個應許;真正的信徒在生命中、死亡時和永遠,都將擁有神恩惠的同在。 (2) 從這個全面的應許中,他們可以確信會得到神的幫助:「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第6節)。人不能做任何事來反對神,而神能使人對祂子民所做的一切都轉為他們的好處。
六、關於基督徒對其牧者的職責,包括對已故的和仍然在世的牧者。 1. 對已故的牧者:「要記念那些引導你們的人」(第7節)。這裡請注意: (1) 對他們的描述。他們是那些引導他們,並向他們傳講神之道的人;是他們的引導者和治理者,向他們傳講神之道。這裡提到他們所被提升的尊嚴——成為百姓的統治者和領袖,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意願,而是按照神的旨意和話語;他們也以適當的職責來履行這個角色:他們不是遠距離統治,也不是藉著他人統治,而是藉著親自的同在和教導,按照神的話語來統治。 (2) 對他們應盡的職責,即使他們已經去世。 [1] 「記念他們」——他們的講道、他們的禱告、他們的私人勸告、他們的榜樣。 [2] 「效法他們的信心」;堅定地持守他們向你們傳講的信仰,並努力追求他們藉以活著和美好死去的信心恩典。「思想他們為人的結局」,他們多麼迅速、多麼安穩、多麼喜樂地跑完了他們的賽程!現在,使徒詳細闡述了這項職責,即效法他們所受教的同一真信仰,並懇切地敦促他們這樣做,不僅是為了記念他們忠心的已故引導者,還基於其他幾個動機。 首先,基於主耶穌基督的不變性和永恆性。雖然他們的牧者有些已經去世,有些正在離世,但教會的偉大元首和大祭司,「他們靈魂的監督」,永遠活著,永遠不變;他們應當堅定不移,效法基督,並應當記念基督永遠活著,以觀察和獎賞他們對祂真理的忠實持守,並觀察和懲罰他們對祂的罪惡偏離。基督在舊約時代、福音時代都是一樣的,並且將永遠對祂的子民如此。 其次,基於他們可能陷入的錯誤教義的性質和傾向。 a. 它們是「諸般怪異的」(第9節),與他們從前忠心教師所領受的不同,並且自相矛盾。 b. 它們是「怪異的教訓」:是福音教會所不熟悉的,與福音格格不入的。 c. 它們具有動搖人心、使人分心的性質,就像風浪顛簸船隻,有被吹離錨地、被捲走、撞上礁石的危險。它們與那使人心堅固的恩典完全相反,而恩典是一件美好的事。這些怪異的教訓使人心始終搖擺不定。 d. 它們的內容卑微低劣。它們是關於外在的、微不足道的、會消逝的事物,例如「飲食」等。 e. 它們是無益的。那些最喜歡它們並專注於它們的人,並沒有從中得到任何真正的益處,對他們的靈魂毫無助益。它們並沒有使他們更聖潔、更謙卑、更感恩、更屬天。 f. 它們會將那些接受它們的人排除在基督徒祭壇的特權之外(第10節):「我們有一祭壇。」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論點,因此使徒在此處著墨較多。請注意: (a) 基督教會擁有自己的祭壇。早期基督徒曾被指責他們的聚會沒有祭壇;但這是不實的。「我們有一祭壇」,不是物質的祭壇,而是個人的祭壇,那就是基督;祂既是我們的祭壇,也是我們的祭物;祂使禮物成聖。律法下的祭壇是基督的預表;銅祭壇預表犧牲,金祭壇預表祂的代求。 (b) 這個祭壇為真正的信徒預備了一場筵席,一場獻祭後的筵席,一場「肥甘的筵席」(賽二十五6),帶來屬靈的力量和成長,以及聖潔的喜樂和滿足。主的桌子不是我們的祭壇,但它是由祭壇供應的。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接著說:「所以我們守這節。」主的晚餐是福音逾越節的筵席。 (c) 那些堅持帳幕或利未人制度,或再次回到其中之人,將自己排除在基督祭壇的特權之外,排除在基督所買贖的益處之外。如果他們事奉帳幕,他們就決心服從過時的儀式和禮儀,放棄他們對基督徒祭壇的權利;他首先證明這一論點,然後加以闡述。 [a] 他證明這種對猶太制度的奴役性堅持是阻礙福音祭壇特權的障礙;他這樣論證:——在猶太律法下,贖罪祭的任何部分都不可吃,而必須全部在營外焚燒,當他們住在帳幕中時如此,當他們住在城裡時則在城門外焚燒:現在,如果他們仍然服從那律法,他們就不能在福音祭壇上吃;因為在那裡所吃的,是從基督而來,祂是偉大的贖罪祭。這並不是說它是贖罪祭本身,如同天主教徒所主張的;因為如果是那樣,它就不可吃,而應當焚燒;但福音的筵席是犧牲的果實和獲得,那些不承認犧牲本身的人無權享有。為了表明基督確實是贖罪祭的預表,並且作為贖罪祭,祂可以用自己的血使祂的子民成聖或潔淨,祂就順應了預表,在城門外受苦。這是祂謙卑的一個顯著例證,彷彿祂不適合神聖或世俗的社會!這表明罪,作為基督受苦的功勞原因,是喪失所有神聖和世俗權利的,而罪人是所有社會的共同禍害和公害,如果神嚴格地察看罪孽。他這樣表明,即使根據利未律法本身的規定,堅持利未律法也會使人無法接近基督徒祭壇,然後他繼續, [b] 闡述這個論點(第13-15節),提出適當的勸告。 首先,「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從禮儀律法、從罪、從世界、從我們自己、甚至我們的身體中出來,當祂呼召我們時。 其次,我們應當樂意「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樂意被視為萬物的渣滓,不配活著,不配死於尋常的死亡。這是祂的凌辱,我們必須順服;我們更有理由這樣做,因為無論我們是否從這個世界走向基督,我們都必然在短時間內藉著死亡離開;因為「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罪、罪人、死亡,都不會讓我們在這裡久留;因此我們現在就應當藉著信心出去,在基督裡尋求這個世界無法給予我們的安息和定居(第14節)。 第三,讓我們正確使用這個祭壇;不僅分享它的特權,還要履行祭壇的職責,如同基督使我們成為祭司,侍奉這個祭壇一樣。讓我們把我們的祭物帶到這個祭壇,帶到我們的大祭司那裡,藉著祂獻上(第15-16節)。那麼,我們必須帶到這個祭壇,即基督,並藉著祂獻上的祭物是什麼呢?不是任何贖罪祭;它們是不需要的。基督已經獻上了偉大的「代贖祭」,我們的只是承認的祭物;它們是: 1. 獻給神的頌讚祭,我們應當常常獻給神。這包括所有的敬拜和禱告,以及感恩;這是「我們嘴唇的果子」;我們必須用真誠的嘴唇發出對神的頌讚;這必須只獻給神,而不是獻給天使、聖徒或任何受造物,而是單單獻給神的名;而且必須藉著基督,依靠祂有功勞的滿足和代求。 2. 施捨和基督徒慈善的祭物:「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第16節)。我們必須盡我們所能,「捐輸」給人們靈魂和身體的需要;不要滿足於獻上我們嘴唇的祭物,僅僅是言語,而是獻上善行的祭物;這些我們必須放在這個祭壇上,不是依靠我們善行的功勞,而是依靠我們偉大祭司的功勞;而神喜悅這樣的祭物,即如此獻上的敬拜和施捨;祂會欣然接受這祭物,並會藉著基督接受和賜福獻祭者。
2. 使徒在告訴我們基督徒對已故牧者的職責(主要在於效法他們的信心而不偏離)之後,又告訴我們百姓對在世牧者的職責(第17節)以及這職責的理由: (1) 職責——「依從他們,且要順服」。這裡所要求的不是盲目的順從或絕對的順服,而只是在符合神在祂話語中所啟示的心意和旨意範圍內;然而,這確實是順從和順服,不僅是對神,也是對牧職權柄的順從和順服,這權柄在所有屬於該職責的事上,確實是來自神的,就像父母或民事官員在他們職權範圍內的事上所擁有的權柄一樣。基督徒必須順服牧者的教導,不要認為自己太聰明、太好或太偉大,以至於不能向他們學習;當他們發現牧者的教導符合聖經時,他們就必須順服。 (2) 這職責的動機。 [1] 他們「引導」百姓;他們的職責雖然不是官僚式的,卻確實具有權威性。他們沒有權柄轄制百姓,而是引導他們走神的道路,藉著教導和指示他們,向他們解釋神的話語,並將其應用於他們各自的情況。他們不是要制定自己的法律,而是要解釋神的法律;他們的解釋也不應未經查驗就立即接受,而是百姓必須查考聖經,只要牧者的教導符合那條準則,他們就應當接受,「不是當作人的話,乃是當作神的道。這道也確實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前二13)。 [2] 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不是為了誘捕他們,而是為了拯救他們;不是為了贏得他們歸向自己,而是歸向基督;為了在知識、信心和聖潔上建立他們。他們要警惕一切可能傷害人靈魂的事物,並警告他們危險的錯誤、撒旦的詭計、即將來臨的審判;他們要警惕一切機會,幫助人的靈魂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前進。 [3] 他們必須「交帳」,說明他們如何履行職責,以及託付給他們的靈魂的結局如何,是否有任何靈魂因他們的疏忽而失喪,以及是否有任何靈魂在他們的牧養下被帶入並建立起來。 [4] 他們會樂意為自己和聽眾交一份好帳。如果他們那時能為自己的忠心和成功交帳,那將是他們快樂的一天;那些在他們的牧養下歸信和堅固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將是他們的喜樂和冠冕」(帖前二19)。 [5] 如果他們「交的時候有憂愁」,那將是百姓的損失,也是他們的損失。聽眾的利益在於他們的牧者為他們交帳時是快樂的,而不是憂愁的。如果忠心的牧者不成功,憂愁將是他們的,但損失將是百姓的。忠心的牧者已經救了自己的靈魂,但一個沒有結果和不忠心的百姓的血和毀滅將歸到他們自己頭上。
結語。(主後62年) 18 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深信自己有清潔的良心,願意在凡事上行事為人對得起主。 19 我更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 20 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 21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22 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的勸勉。 23 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與他同去見你們。 24 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義大利的眾聖徒也問你們安。 25 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這裡, 一、使徒將自己和他的同受苦難者推薦給希伯來信徒的禱告(第18節):「請你們為我們禱告;為我和提摩太(第23節提到),以及我們所有在福音事工中勞苦的人。」 1. 這是百姓對牧者應盡職責的一部分。牧者需要百姓的禱告;百姓越是懇切地為他們的牧者禱告,他們就越能從牧者的事工中獲得益處。他們應當禱告,求神教導那些要教導他們的人,使他們警醒、智慧、熱心和成功——求神幫助他們一切的勞苦,支持他們一切的重擔,並在一切的試探中堅固他們。 2. 百姓應當為他們的牧者禱告,有充分的理由;他提到了兩個: (1) 「我們深信自己有清潔的良心」等等(第18節)。許多猶太人對保羅有不好的看法,因為他身為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卻放棄了利未律法,傳講基督:現在他謙遜地聲明自己的正直:「我們深信自己有清潔的良心,願意在凡事上行事為人對得起主。」「我們深信!」他本可以說:「我們知道」;但他選擇以謙卑的語氣說話,教導我們所有人不要過於自信,而要對自己的心保持敬虔的警惕。「我們深信我們有清潔的良心」,一個被光照和充分了解的良心,一個潔淨純潔的良心,一個溫柔忠實的良心,一個為我們作證而不是反對我們的良心:「在凡事上」有清潔的良心,在第一和第二誡命的職責上,對神和對人,特別是在所有與我們事工有關的事上;我們願意在凡事上誠實和真誠地行事。請注意: [1] 清潔的良心尊重神所有的誡命和我們所有的職責。 [2] 那些擁有清潔良心的人,仍然需要別人的禱告。 [3] 有良心的牧者是公共的祝福,值得百姓的禱告。 (2) 他渴望他們禱告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希望藉此能更快地回到他們那裡(第19節),暗示他以前曾與他們在一起——現在他不在他們身邊,他非常渴望並真正打算再次回到他們那裡——而促成他回到他們那裡,並使這對他和他們都成為恩典的最好方式,就是將其作為他們禱告的事項。當牧者作為禱告的回應來到一個百姓那裡時,他們會對自己感到更大的滿足,並對百姓帶來更大的成功。我們應當藉著禱告獲得我們所有的恩典。
二、他為他們向神獻上禱告,願意為他們做他希望他們為他做的事:「願賜平安的神」等等(第20節)。在這卓越的禱告中請注意: 1. 賦予神的稱號——「賜平安的神」,祂已經找到了祂自己與罪人之間和平與和好的道路,並且祂愛地上的和平,特別是在祂的教會中。 2. 歸於祂的偉大工作:「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耶穌藉著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復活;然而父也參與其中,藉此證明公義已得滿足,律法已得成全。祂復活是為了我們的稱義;而那使祂復活的神聖能力,能夠為我們成就我們所需要的一切。 3. 賦予基督的稱號——「我主耶穌」,我們的君王,我們的救主,以及「群羊的大牧人」,在以賽亞書四十11中應許,祂自己也在約翰福音十14-15中宣告自己是如此。牧者是副牧人,基督是偉大的牧人。這表明祂對祂子民的權益。他們是祂草場上的羊群,祂關心並顧念他們。祂餵養他們,引導他們,並看顧他們。 4. 神與基督和好,以及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方式和方法:「憑永約之血」。基督的血滿足了神的公義,因此使基督從墳墓的監獄中被釋放,如同祂已經償還了我們的債務,這是根據父與子之間永恆的聖約或協議;這血是神與祂子民之間永恆聖約的印證和憑據。 5. 所禱告的恩典:「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等等(第21節)。請注意: (1) 聖徒在各樣善事上的「成全」是他們和為他們所渴望的偉大目標,願他們在此地擁有正直的完全,清晰的心智,潔淨的心,活潑的情感,規律而堅定的意志,以及適合他們現在所蒙召的各樣善事的適當力量,最終達到程度上的完全,使他們適合天堂的職責和福樂。 (2) 神使祂的子民「成全」的方式;祂藉著「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並且「藉著耶穌基督,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請注意: [1] 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一切善事,都是神的工作;在我們適合任何善事之前,祂就在我們裡面動工。 [2] 神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一切善事,都是藉著耶穌基督,為祂的緣故,並藉著祂的靈。因此, [3] 永恆的榮耀歸於祂,祂是我們裡面所成就的一切美好原則和我們所做的一切善事的原因。對此,每個人都應當說:「阿們。」
三、他向希伯來人報告提摩太的自由,以及他希望在短時間內與提摩太一同見他們(第23節)。看來提摩太曾是囚犯,無疑是為了福音,但現在他已獲釋。忠心牧者的被囚是他們的榮耀,而他們的獲釋是百姓喜樂的事。他很高興不僅能見到提摩太,還能與提摩太一同見到希伯來人。忠心基督的僕人渴望並樂於有機會寫信給基督的教會。
四、在簡要說明這封信並請求他們注意之後(第22節),他以問安和莊嚴而簡短的祝福作結。 1. 問安。 (1) 他自己向他們問安,對象是所有引導他們的牧者和所有聖徒;對他們所有人,牧者和百姓。 (2) 義大利的基督徒向他們問安。基督徒之間心中有聖潔的愛和仁慈的律法是件好事。宗教教導人最真實的禮儀和教養。它不是一種酸澀或乖僻的東西。 2. 莊嚴而簡短的祝福(第25節):「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願神的恩惠臨到你們,祂的恩典不斷在你們裡面並與你們同工,結出聖潔的果子,作為榮耀的初熟果子。當神的子民藉著言語或書信彼此交通之後,以禱告告別是好的,彼此祈求神恩典同在的持續,以便他們能在讚美之世界中再次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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