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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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六十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六十五章

我們現在正接近這部福音預言的尾聲,最後兩章引導我們展望新天新地,即福音時代將帶來的新世界,以及藉此在新舊之間所作的區分。「我來本是為審判」(基督說)。先知在此論及眾先知所見證之事,這又有何不妥呢?(彼得前書 1:10-11)。新約聖經中屢次提及猶太人的被棄與外邦人的蒙召,乃是先知們早已預見並預言的(使徒行傳 10:43;13:40;羅馬書 16:26)。本章內容包括:一、福音呼召預先臨到外邦人(第1節)。二、猶太人因其頑固與不信而被棄絕(第2-7節)。三、藉著將他們帶入福音教會,拯救他們中的餘民(第8-10節)。四、神對被棄猶太人所施行的審判(第11-16節)。五、為基督教會保留的福分,這將是教會的喜樂與榮耀(第17-25節)。然而,這些事在此是以神在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後,在他們中間所作的區分,即在敬畏神者與不敬畏神者之間所作的區分,作為預表和象徵來預言的,其中包含對當時他們中間罪惡的責備,以及對為他們保留的福分的應許。外邦人的歸信;猶太人的邪惡;猶太人的被棄。(主前706年)

1 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對沒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 2 我整天向那悖逆的百姓伸手,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3 這百姓是常在我面前惹我發怒的;在園中獻祭,在磚壇上燒香; 4 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的湯; 5 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氣,是整天燒著的火。 6 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他們的報應歸到他們懷中, 7 就是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因為他們在山上燒香,在岡上褻瀆我。我先要把他們所行的量給他們。

使徒保羅(一位我們可以信賴的解經家)已向我們闡明了這些經文的真義,並告訴我們它們所指向並應驗的事件,即藉著福音的傳揚,外邦人的蒙召與猶太人的被棄(羅馬書 10:20-21)。他指出,在此「以賽亞甚是放膽」,不僅預言了一件看似不可能成就的事,而且是向猶太人預言的,他們會認為這是對他們民族的極大侮辱,從而應驗了摩西的話(申命記 32:21):「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

一、在此預言,素來遠離神的外邦人將被帶到神面前(第1節)。保羅如此解讀:「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請留意他們身上發生了何等奇妙蒙福的改變,以及他們是如何意外地進入這改變的。

1. 那些長久以來在世上沒有神的人,現在將開始尋求祂;那些從未說過「造我的神在哪裡?」的人,現在將開始尋問祂。他們和他們的列祖都未曾呼求祂的名,要麼過著沒有禱告的生活,要麼向木石偶像(人手所造之物)禱告。但現在他們將「受洗,呼求主名」(使徒行傳 2:21)。偉大的神在此以何等喜悅的心情談論祂被尋求,祂又為此何等榮耀,特別是那些過去從未尋求祂的人!因為在天上,為著悔改的罪人有喜樂。

2. 神將以祂的恩惠預先回應他們的禱告:「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神與外邦世界之間這種幸福的相識與交通,是從神那邊開始的;他們認識神,因為他們「被神所認識」(加拉太書 4:9),尋求神並尋見祂,因為他們首先被神尋找並尋見。雖然在後來的交通中,神被尋求祂的人尋見(箴言 8:17),但在最初的歸信中,祂卻被沒有尋求祂的人尋見;因為「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普遍恩惠的慷慨施予,其目的是「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使徒行傳 17:27)。但他們沒有尋求祂;祂對他們來說仍然是「未識之神」,然而神卻被他們尋見。

3. 神將神聖啟示的益處賜給那些從未宣稱信仰的人:「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賜給他們看見我的機會,並邀請他們領受其中的安慰與益處)對那些「沒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民」說,正如猶太人許多世代以來所蒙受的。當使徒們四處傳揚福音時,他們所傳講的實質就是:「看哪,神!看哪,祂!轉向祂,將你們的心眼定睛在祂身上,認識祂,敬佩祂,敬拜祂;從你們所造的偶像上轉離,仰望那創造你們的活神。」基督藉著他們說:「看哪,我!看哪,我!」以信心的眼睛;「你們當仰望我,就必得救。」這話是對那些長久以來是「非我民」和「不蒙憐憫的」(何西阿書 1:8-9),「不是子民」,「沒有蒙憐憫」的人說的(羅馬書 9:25-26)。

二、在此預言,長久以來與神親近的猶太人將被棄絕並遠離神(第2節)。使徒將此應用於他那個時代的猶太人,視他們為作惡之種(羅馬書 10:21):「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伸手。」在此請留意:

1. 猶太人是如何被神的恩惠所吸引的。神自己藉著祂的先知、祂的兒子、祂的使徒,「向他們伸手」,正如智慧所行的(箴言 1:24)。神「向他們伸手」,如同與他們理論和辯論,不僅用手指示意,而且「伸手」,表示祂已準備好擁抱和接納他們,向他們伸出祂恩惠的憑據,並懇求他們接受。當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祂的雙手「伸開」,彷彿祂正準備接納回轉的罪人進入祂的懷中;而且是「整天」,整個福音時代。祂等候施恩,並不厭倦等候;即使那些在第十一時辰進來的人也沒有被拒絕。

2. 他們如何輕蔑這邀請;這邀請是向「悖逆頂嘴的百姓」發出的;他們被邀請參加婚筵,卻不肯來,反而「拒絕了神的旨意,反害自己」。現在我們看到:

(1) 這百姓的惡劣品格。世人將會看到,他們被神棄絕並非無故;不,他們被休乃是因他們的淫亂。

[1] 他們的總體品格,是人們不會期望從那些曾蒙受天恩寵的人身上看到的。

首先,他們非常任性。無論對錯,他們都隨心所欲。「他們普遍『行不善之道』,不是正道,也不是安全之道,因為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隨自己的計謀和慾望行。」如果我們的引導是我們自己的意念,我們的道路就不太可能是善的;因為「人心裡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已將祂的意念,即祂的心意和旨意告訴他們,但他們卻要「隨自己的意念行」,做他們認為最好的事。

其次,他們非常惹人發怒。這一直是神對他們的抱怨——他們使祂憂傷,他們「惹祂的聖靈擔憂」,彷彿他們會設法使祂成為他們的敵人:「他們常在我面前惹我發怒。」他們不在乎如何冒犯神,即使是在祂的眼前和面前,公然藐視祂的權柄,挑戰祂的公義;而且是「常常」如此;自從他們成為一個民族以來,這一直是他們的行事方式,曠野「試探之日」就是明證。

[2] 先知更具體地談到「他們的罪孽和他們列祖的罪孽」,作為神棄絕他們的理由(第7節)。現在他舉例說明這兩者。

首先,他們列祖最惹人發怒的罪孽是偶像崇拜;先知告訴他們,這是在神面前惹祂發怒的;而且這是一種罪孽,正如第二條誡命所示,神常常「追討」在兒女身上。這罪使他們被擄,雖然被擄使他們相當程度地擺脫了這罪,但在那個民族最終毀滅時,這罪又被算在他們頭上;因為在神追討的日子,祂必追討這罪(出埃及記 32:34)。或許在被擄之後很久,仍有許多人,雖然不敬拜別神,卻犯了這裡提到的混亂行為;因為他們娶了外邦女子。

1. 他們離棄神的殿,在「園中或樹林中獻祭」,以便能隨自己的方式行事,因為他們不喜歡神的制度。

2. 他們離棄神的祭壇,在「磚壇上燒香」,這是他們自己設計的祭壇(他們按照自己的發明燒香,與神的制度相比,其價值不亞於磚壇與神所吩咐他們燒香的金壇相比),或「在瓦片上」(有些人如此解讀),就是他們用來覆蓋平頂房屋的瓦片,有時他們在上面向偶像燒香,正如列王紀下 23:12 所記載的,我們讀到亞哈斯「上層樓的壇」,以及耶利米書 19:13 所記載的,他們在房屋頂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

3. 「他們行巫術,或與死人交談,為此,他們『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為活人求問死人(以賽亞書 8:19),就像隱多珥的巫婆一樣。或者他們習慣於諮詢那些出沒於墳墓的邪靈。

4. 他們違反了神關於食物的律法,在福音廢除潔淨與不潔淨之分之前,他們就打破了這區分。他們「吃豬肉」。有些人確實寧願死也不吃豬肉,就像馬加比書中的以利亞撒和七兄弟一樣;但很可能許多人吃了,特別是當這成為生存條件時。在我們救主時代,我們讀到他們中間有一大群豬,這使我們有理由懷疑當時有許多人對律法如此不以為意,以至於吃豬肉,為此他們在豬被毀滅時受到了公正的懲罰。而其他被稱為「可憎之物」的禁食肉類的「湯」,或「碎肉」,「在他們器皿中」,並被用作食物。禁食肉類被稱為「可憎之物」,而那些接觸它的人被稱為「使自己成為可憎的」(利未記 11:42-43)。那些不敢吃肉的人卻大膽喝湯,因為他們想盡可能接近被禁止的東西,以表明他們如何貪戀禁果。或許這裡將此比喻為所有藉著罪惡獲得的禁忌享樂和利益,那「耶和華所恨惡的可憎之物」;他們喜歡與之調情,品嚐它的湯。但那些如此自豪地冒險接近罪惡邊緣的人,有跌入深淵的危險。

其次,在我們救主時代,猶太人最惹人發怒的罪孽是他們的驕傲和虛偽,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罪,基督曾對此發出許多禍哉(第5節)。他們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歸你自己的同伴去吧」,原文如此);「與你自己的同伴在一起,但『不要挨近我』,免得你玷污我;『不要摸我』;我不會允許你與我親近,『因為我比你聖潔』,所以你不夠好與我交談;『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個稅吏』。」他們隨時準備對遇到的每個人說這話,所以,在說「我比你聖潔」時,他們認為自己比任何人都聖潔,不僅非常好,好到應有的程度,好到所需的程度,而且比任何鄰居都好。「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氣」(神說),這種煙氣不是來自旺盛的火,旺盛的火很快就會發光發熱,令人愉悅,而是來自濕木柴的火,它「整天燒著」,卻只有煙。請注意,在人身上,沒有什麼比自高自大和輕視他人更令神厭惡和冒犯的了;因為通常那些自以為比任何人都聖潔的人,反而是最不聖潔的。

(2) 神為此與他們爭辯。對他們的證據是清楚的:「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第6節)。這寫下來是為了將來記住他們;因為他們可能不會立即受到追究。罪人的罪,特別是偽君子的虛榮誇耀和嘲諷,都「存留」在神那裡(申命記 32:34)。所寫的將被閱讀並據此行事:「我必不永遠靜默,雖然我可能靜默很久。」他們不會認為祂完全像他們一樣,就像他們有時所做的那樣;但「祂必施行報應,必將他們的報應歸到他們懷中」。那些卑劣地濫用宗教(那尊貴而神聖的事物),將他們的信仰宣告作為驕傲的資本的人,忌邪的神必與他們算賬;他們所誇耀的信仰宣告只會加重他們的定罪。

[1] 「他們列祖的罪孽」將歸到他們身上;並非說他們自己的罪不配神加諸他們的一切審判,甚至更重的審判;他們也承認這一點(以斯拉記 9:13)。但如果神在毀滅他們時沒有顧及他們列祖的罪,祂就不會對他們造成如此大的毀滅。因此,在耶路撒冷最後的毀滅中,神被說成是將舊約殉道者的血,甚至亞伯的血,歸到他們身上(馬太福音 23:35)。神將與他們算賬,不僅是為他們列祖的偶像,也是為他們的「高處」,他們「在山上和岡上燒香」,儘管或許只是向真神燒香。這是褻瀆或羞辱神;這是對祂所選擇的記錄祂名的地方,以及祂所應許在那裡與他們相遇並賜福他們的反映。

[2] 他們自己的罪孽與列祖的罪孽一同將毀滅帶給他們:「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一同構成「他們所行的」,這雖然看似被忽視和遺忘,卻將「量給他們懷中」。神必將「他們羞辱祂的羞辱」歸到祂的公開敵人(詩篇 79:12),以及祂虛偽和背叛的朋友懷中。

施恩的應許。(主前706年)

8 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人就說:不要毀壞,因為其中有福。我因我僕人的緣故也必照樣行,免得將他們全然毀滅。 9 我必從雅各中引出後裔,從猶大中引出承受我眾山的。我的選民必承受,我的僕人必在那裡居住。 10 沙崙平原必作羊群的草場;亞割谷必作牛群躺臥之地,都為尋求我的百姓所得。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11:1-5 中解釋了這段經文,當因猶太人被棄而有人問:「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他回答說:「斷乎沒有!因為現今也是按著恩惠的揀選,還有餘數。」這預言指的是那個蒙揀選的餘民。當那個虛偽的民族將被毀滅時,神將從他們中間分別並保守一些人歸自己;一些猶太人將歸信基督信仰,被加入教會,從而得救。我們救主已告訴我們,為了這些「選民」的緣故,猶太人被毀滅的日子將被縮短,毀滅將被阻止,否則毀滅將達到如此程度,以至於「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馬太福音 24:22)。現在:

一、這在此以一個比喻來說明(第8節)。當一棵葡萄樹枯萎到似乎沒有汁液和生命時,葡萄園的工人傾向於將其拔除或砍掉,然而,如果發現哪怕一點點適合釀造新酒的葡萄汁,即使只在一個葡萄串中,旁觀者也會介入,說:「不要毀壞,因為其中有福。」根部有生命,仍有希望它能有所作為。好人對他們所居住的地方是一種祝福;有時神會為了其中少數這樣的人而饒恕整個城市和國家。我們應當多麼渴望這份榮耀,不僅要與眾不同,而且要對他人有所助益!

二、這裡描述了將組成這蒙拯救的餘民的人。

1. 他們是事奉神的人。這是「因我僕人的緣故」(第8節),而且「我的僕人必在那裡居住」(第9節)。神的忠心僕人,無論他們如何被看待,都是他們國家最好的朋友;那些事奉祂的人,也因此「事奉他們的世代」。

2. 他們是尋求神的人,將榮耀神作為他們生命的目標,將呼求祂作為他們生命的事業。這是「為尋求我的百姓」。尋求神的人必尋見祂,並尋見祂是他們豐厚的賞賜者。

三、這裡記載了神為他們預備的恩典。從被擄之地歸回的餘民將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再次得到幸福的安居,而且是藉著世襲權利,作為「從雅各中引出的後裔」,家族得以延續,產業得以保存,並從他們(如同撒下的種子)將產生眾多的增長;這些預表了雅各的餘民將藉著信心被納入福音教會。

1. 他們將為自己擁有美好的產業。他們將承受「我的眾山」,即耶路撒冷和聖殿所建的聖山,或迦南的山,即「應許之地」,預表恩典之約,所有神的僕人,祂的選民,都居住並承受這約;他們將其作為避難所、安息之所和居所,因此他們居住其中,安然自在;他們已將其作為他們永遠的產業,這將是他們不朽的產業。神的選民,禱告的雅各屬靈的後裔,將是祂福樂之山的承受者,並將安全地被帶到那裡,穿越淚谷。

2. 他們將為他們的羊群擁有青草地(第10節)。沙崙平原和亞割谷將再次像以往一樣充滿牲畜。沙崙位於西部,靠近約帕;亞割位於東部,靠近約旦河。因此,這暗示他們將恢復對整個土地的佔有,他們將有足夠的牲畜來充滿這片土地,並且他們將和平地享受它,沒有人會打擾他們或使他們懼怕。福音的條例是基督羊群「出入得草吃」的田野和山谷(約翰福音 10:9),以及他們「躺臥」的地方(詩篇 23:2),就像以色列的牛群在「亞割谷」一樣(何西阿書 2:15)。

懲罰的預言。(主前706年)

11 但你們是離棄耶和華,忘記我的聖山,給那群神擺設筵席,給那數神滿斟調和酒的。 12 所以我必數點你們歸在刀下,你們都要屈身被殺;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我說話,你們沒有聽從;反倒在我眼前行惡,揀選我所不喜悅的。 13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飢餓;我的僕人必得喝,你們卻乾渴;我的僕人必歡喜,你們卻蒙羞; 14 看哪,我的僕人因心中高興而歌唱,你們卻因心中憂愁而哀哭,因靈裡痛苦而號啕。 15 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為我選民所咒詛;主耶和華必殺戮你,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 16 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必憑真實的神求福;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真實的神起誓。因為從前的患難已被忘記,也從我眼前隱藏了。

這裡將敬虔者與邪惡者,即信主的猶太人與仍堅持不信的猶太人,兩者的不同境況對立起來,如同生與死、善與惡、祝福與咒詛。

一、這裡是對那些在脫離巴比倫被擄後仍堅持偶像崇拜,以及在基督福音傳揚後仍堅持不信的人的可怕命運的威脅。請留意:

1. 這裡所威脅的命運是什麼:「我必數點你們歸在刀下,如同待宰的羊,無處可逃,無力抵抗;你們都要屈身被殺」(第12節)。神的審判:

(1) 有規律地降臨,並按著委任執行。那些被數點或指定歸於刀下的人才會倒在刀下,別無他者。雖然刀劍看似不分青紅皂白地吞噬「這個和那個」,但它卻知道自己的數目,不會超越。

(2) 無可抵擋。最強壯、最頑固的罪人也必被迫在它們面前屈服;因為從來沒有人硬著心抵擋神而亨通的。

2. 那些使他們歸於刀下的罪是什麼。

(1) 偶像崇拜是古老的罪(第11節):「你們是那些,非但沒有尋求我、事奉我,反而『離棄耶和華』,不認祂,拋棄祂去擁抱別神,『忘記我的聖山』(它所賦予的特權和它所加諸你們的義務),卻在你們偶像的山上燒香(第7節),並離棄了獨一永活的真神。」他們「給那群神擺設筵席」,就是異教徒所敬拜的眾神,並「給那數神滿斟調和酒」;因為那些認為一位神太少的人,從未認為數十數百位神就足夠了,反而不斷增加神的數目,直到他們的神像城市一樣多,他們的祭壇像「田間犁溝裡的土堆」一樣密集(何西阿書 12:11)。有些人認為「迦得」和「彌尼」(我們翻譯為「那群神」和「那數神」)是他們兩個偶像的專有名詞,分別對應於朱比特和墨丘利。無論它們是什麼,它們的敬拜者不惜任何代價來尊榮它們;他們為它們擺設筵席,為它們滿斟調和酒作為奠祭;他們寧願讓家人受苦,也不願限制他們的敬拜,這應當使真神的敬拜者為他們的吝嗇感到羞愧。

(2) 不信是後期猶太人的罪(第12節):「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這指的是與第2節相同的事(「我整天向那悖逆的百姓伸手」),這應用於那些拒絕福音的人。我們主耶穌自己呼喚(祂「站著高聲說」,約翰福音 7:37),但他們沒有聽從,他們不肯答應;他們不被祂的論證說服,也不被祂的勸說感動;祂對死亡和毀滅的公正警告,以及祂對生命和幸福的公正提議,都被輕視,對他們毫無影響。然而這還不止:「反倒在我眼前行惡」,不是出於意外,也不是出於疏忽,而是經過深思熟慮:「揀選我所不喜悅的」;祂指的是祂完全憎惡和厭惡的事。那些不肯被說服選擇善的人,堅持選擇和追求惡,這並不奇怪。看罪惡的惡毒;它在神眼中是惡的,極其冒犯祂,然而它卻在祂眼前,在祂的視線和面前犯下,並藐視祂;它也與神的旨意相悖;它是出於選擇去做我們知道會惹祂不悅的事。

二、這命運的加重,是從那些歸向悔改和信心之人的幸福境況來考慮的。

1. 事奉神之人的福樂,與悖逆神之人的悲慘境況,在此「對立」起來,使它們彼此襯托(第13-16節)。

(1) 神的僕人看到他們的一些鄰居因缺乏恩典而多麼悲慘,他們心硬,可能永遠在不信中滅亡,以及他們自己是如何險些落入其中,他們就理當認為自己是幸福的,並永遠感激那使他們如此的白白恩典。參見以賽亞書 66:24。

(2) 那些滅亡的人,看到神的僕人(他們曾恨惡、誹謗、極度輕視的人)的幸福,會更加悲傷,特別是想到如果不是他們自己的過錯,他們本可以分享他們的福樂。這使地獄裡財主的痛苦更加嚴重,因為他「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路加福音 16:23)。參見路加福音 13:28。有時神的護理在今世使義人與惡人之間產生這樣的區別,義人的興盛成為惡人眼中極大的刺和心中的煩惱(詩篇 112:10),在末日也必如此。我們這些愚昧人曾認為他的生命是瘋狂的,他的結局是沒有榮耀的;但現在他如何被數點在聖徒之中,他的份在蒙揀選的人中間。現在:

2. 他們境況的差異在於兩件事:

(1) 在安慰和滿足方面。

[1] 神的僕人必得吃喝;他們將有生命的糧食可以不斷地享用,必因祂家中的美物而豐盛滿足,凡對他們有益的,他們必不缺乏。天上的幸福對他們來說將是永恆的筵席;他們將被現在所飢渴的充滿。但那些將心放在世上,並將幸福建立於此的人,必飢餓乾渴,永遠空虛,永遠渴望;因為這不是糧食;它使人飽足,卻不滿足。在與神的交通中,並倚靠祂,有完全的滿足;但在罪惡的追求中,卻只有失望。

[2] 神的僕人必歡喜,因心中高興而歌唱。他們有持續歡樂的理由,凡可能使他們憂傷的事,他們都有足夠的緩解;而且,只要信心在行動和運用中,他們就有歡樂的心,他們的喜樂就是他們的力量。他們必因他們的盼望而歡喜,因為這盼望必不使他們蒙羞。天堂將是所有現在流淚撒種之人的永恆喜樂世界。但另一方面,那些離棄耶和華的人,將自己排除在一切真喜樂之外,因為他們必因自己對自己和自己的義的虛妄自信,以及他們所建立的盼望而「蒙羞」。當他們曾自我欺騙的福樂期望落空時,哦,他們的臉上將充滿何等的羞愧!那時他們必「因心中憂愁而哀哭,因靈裡痛苦而號啕」,或許在今世,當他們的歡笑變成哀哭,他們的喜樂變成憂愁時,當然在那個世界,那裡的痛苦將是無止境、無止息、無可補救的——只有永遠的哭泣、哀號和切齒。讓這兩者比較一下:「你今得安慰,他今受痛苦」,我們將選擇與哪一個同受命運呢?

(2) 在榮譽和名聲方面(第15-16節)。義人的名是,也必是蒙福的,但惡人的名必腐爛。

[1] 偶像崇拜者和不信者的名將被留下「為咒詛」,將被羞辱,永遠臭名昭著。它將被用來給予惡劣的評價——「你像猶太人一樣殘忍」;並在咒罵中——「願神使你像猶太人一樣悲慘」。它將「為我選民所咒詛」,也就是說,對他們來說是一個警告;他們將害怕落在猶太民族的咒詛之下,害怕「照樣因不信而滅亡」。神所棄絕之人的咒詛應當使祂的選民心存敬畏。「主耶和華必殺戮你」;祂將徹底滅絕猶太人,將他們從一個民族中剪除;他們將不再作為一個民族而存在,也永遠不會再被合併。

[2] 神選民的名將成為祝福:「祂必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聖約的兒女將不再被稱為「猶太人」,而是「基督徒」;在那個名下,新約的一切應許和特權都將歸於他們。這個別名將是一個尊貴的名;它不會局限於一個民族,而是世上所有的人都將「憑此名為自己求福」。神將從萬國中擁有僕人,他們都將被這個新名所尊榮。他們將「憑真實的神求福」。

首先,他們將在禱告和莊嚴的誓言中尊榮神,在祈求祂的恩惠作為他們的幸福,以及訴諸祂的公義作為他們的審判者時。這是我們對神所欠的敬意的一部分;我們必須憑祂為自己求福,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認為我們擁有足夠使我們幸福的一切,我們不需要更多,也不能渴望更多,如果我們以祂為我們的神。我們憑什麼為自己求福,我們最喜歡什麼,最看重我們與什麼的關係,這非常重要。世俗的人憑他們所擁有的世上財富為自己求福(詩篇 49:18;路加福音 12:19);但神的僕人憑祂為自己求福,視祂為他們全足的神。

第65章_2

祂是他們的榮耀冠冕和華美頭飾,是他們的力量和產業。他們也必奉祂的名起誓,而不是奉任何受造物或任何假神的名。他們必將自己的案件呈交給祂審判,因為每個人的判斷都源於祂。

第二、他們必尊崇祂為真理的上帝,是「阿們」的上帝(原文如此);有些人將此理解為基督,祂自己就是「阿們」,是「那忠信的見證者」(啟示錄 3:14),並且在祂裡面,上帝所有的應許都是「是」和「阿們」(哥林多後書 1:20)。我們必須在祂裡面蒙福,也必須藉著祂向主起誓並與祂立約。那「在地上蒙福的」(有些人如此讀)「必在真神裡蒙福」,因為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約翰一書 5:20)。古時也曾應許「地上的萬族都必因祂蒙福」(創世記 12:3)。有些人讀作:「他必在信徒的上帝裡蒙福」,在上帝作為所有信徒的上帝裡,不求更多,只願分享他們所蒙的福,願上帝待他如同待他們一樣。

第三、他們必尊崇祂為這蒙福改變的作者,這改變是他們親身經歷的;他們必因有祂作他們的上帝而感到幸福,因為祂使他們忘記了從前的煩惱,那些煩惱的記憶已被他們現今的安慰所吞沒:「因為它們已從上帝眼中隱藏」,也就是說,它們已完全被除去;因為,如果他們的煩惱還有任何殘餘,上帝必會以憐憫和關懷的眼光注視著它們。他們將不再感受到它們;因為上帝將不再看見它們。祂樂意說,祂藉著使他們安舒而使自己安舒;因此,他們必以極大的滿足在祂裡面蒙福。

幸福的預言。(約公元前706年)

17 看哪,我創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 18 但你們要因我所創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為看哪,我創造耶路撒冷為可喜樂的,她的百姓為可歡樂的。 19 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 20 其中必沒有數日夭折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人;因為百歲而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而死的罪人必被咒詛。 21 他們必建造房屋,自己居住;他們必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 22 他們建造,卻不讓別人居住;他們栽種,卻不讓別人吃;因為我百姓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我所揀選的人必長久享受他們手所作的工。 23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也不生養兒女歸於愁苦;因為他們是蒙耶和華賜福者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與他們同蒙賜福。 24 他們尚未呼求,我就應允;他們正在說話,我就垂聽。 25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如牛,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如果這些應許在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樂業,彷彿進入一個新世界時,已部分應驗,那麼它們的完全應驗則是在福音教會中,首先是爭戰中的教會,最終是得勝的教會。那從上而來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是我們眾人的母親。在信徒從基督所得的恩典和安慰中,我們應當尋求這新天新地。正是在福音中,「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並且藉著福音,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 5:17)。第16節所描述的,即「從前的煩惱已被遺忘」,是一個巨大而幸福的改變;但這裡的層次更高:甚至「從前的世界」也將「被遺忘」,「不再被追想」。那些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因著信仰的安慰而如此欣喜若狂,以至於他們以前所熟悉的一切安慰都變得微不足道;不僅他們從前的悲傷,連他們從前的喜樂,都消失並被這新的喜樂所吞沒。得榮耀的聖徒將因此忘記這個世界,因為他們將完全被另一個世界所佔據:「看哪,我創造新天新地。」看哪,上帝的能力是何等取之不盡;創造一個天地的那位上帝,也能創造另一個。看哪,聖徒的幸福是何等完全;它將是渾然一體的;有了新天,上帝也會為他們創造一個新地(如果他們需要它來使他們幸福)。「世界是你們的,如果你們是基督的」(哥林多前書 3:22)。當上帝與我們和好,這給了我們一個新天,受造物也與我們和好,這給了我們一個新地。聖徒未來的榮耀將與他們以前所經歷的完全不同,因此可以稱之為「新天新地」(彼得後書 3:13)。「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示錄 21:5)。

一、將有新的喜樂。 1. 教會所有的朋友,以及所有屬於她的人,都將歡喜(第18節):「你們要因我所創造的永遠歡喜快樂。」上帝藉著祂的福音所創造的新事物,是且將是所有信徒永遠喜樂的源泉。「我的僕人必歡喜」(第13節),最終他們必歡喜,儘管現在他們哀哭。「進入你主的喜樂。」 2. 教會將成為他們喜樂的對象,她的景況將是如此令人愉悅,如此興盛:「我創造耶路撒冷為可喜樂的,她的百姓為可歡樂的。」教會不僅將歡喜,也將被人所喜悅。那些曾與教會一同憂傷的人,也將與她一同歡喜。 3. 教會的興盛將成為上帝自己的喜樂,祂喜悅祂僕人的興盛(第19節):「我必因耶路撒冷的喜樂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因為「在他們一切的苦難中,祂也受苦」。上帝不僅將因教會的興盛而歡喜,祂自己也將「歡喜施恩於她」,並「在祂的愛中安息」(西番雅書 3:17)。上帝所喜悅的,我們也應當喜悅。 4. 這喜樂將沒有任何減損,教會這幸福的景況也將沒有任何改變:「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如果這指的是教會在今生某個階段的狀態,那它只意味著從前的悲傷原因將不再重現,上帝的百姓將長久享受不間斷的寧靜。但在天堂,它將完全應驗,無論是所應許之喜樂的完全性還是永恆性;在那裡,「一切眼淚都將被擦去」。

二、將有新的生命(第20節)。 因刀劍或疾病而夭折的死亡將不再像從前那樣普遍,藉此將「不再有哭泣的聲音」(第19節)。當「不再有死亡」時,也將「不再有悲傷」(啟示錄 21:4)。正如死亡藉著罪作王,生命也將藉著義作王(羅馬書 5:14, 21)。 1. 信徒藉著基督將對生命感到滿足,即使它在地上是如此短暫。如果一個嬰孩很快結束其生命,它也不會被視為夭折;因為它的生命越短,它的安息就越長。儘管「死亡作王,連那些沒有犯過像亞當那樣罪的人也包括在內」,但他們在基督(第二個亞當)的懷抱中死去,屬於祂的國度,不應被稱為「數日夭折的嬰孩」,甚至孩童也將被算為「百歲而死」,因為他將在完全的年齡復活,復活得永生。有些人將此理解為那些在童年時期就以智慧和恩典著稱,卻在花季被剪除的孩童,他們可以說是在百歲時死去。至於老人,應許是「他們必以公義的果子填滿他們的日子」,他們「在年老時仍要結果子,表明耶和華是正直的」,那便是一個美好的老年。一個智慧、善良、有用的老人,可以真實地說他「填滿了他的日子」。那些心繫世界的老人從未填滿他們的日子,從未對這個世界感到滿足,總想在其中停留更久。但那人死得老邁,並且「飽享歲月」(satur dierum),他像西面一樣,看見了上帝的救恩,現在渴望平安離世。 2. 不信者在生命中將感到不滿足和不幸,即使生命是如此漫長。罪人,即使活到「百歲」,也將「被咒詛」。他活得如此長久,對他而言並非上帝恩惠和賜福的記號,也無法保護他免受上帝的忿怒和咒詛。他所受的判決必將執行,他的長壽不過是長期的緩刑;不,這本身就是對他的咒詛,因為他活得越久,就為忿怒之日積蓄越多的忿怒,也將有越多的罪要為之負責。因此,我們在世的生命是長是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過的是聖徒的生活還是罪人的生活。

三、將有對生命舒適的新享受。 以前,這一切都非常不確定和不穩定,他們的敵人「居住他們所建造的房屋」,「吃他們所栽種樹木的果子」,現在將有所不同;他們將「建造房屋,自己居住」,將「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第21、22節)。這暗示他們手所作的工將蒙福並興盛;他們將獲得他們所追求的,他們所獲得的將被保存和保障;他們將舒適地享受它,沒有任何事物會使它變苦,他們也將長久地享受它。外人將不會入侵他們,將他們驅逐,並取代他們的位置,就像有時發生過的那樣:「我所揀選的人必長久享受他們手所作的工」;這是誠實所得,並且會經久耐用;這是「他們手所作的工」,是他們自己勞動所得,享受這一切是最舒適的,而不是吃「懶惰的糧食」或「欺騙的糧食」。如果我們有心享受它,那是上帝恩典的禮物(傳道書 3:13);如果我們長久享受它,那是上帝護理的禮物,因為這裡應許:「我百姓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像「橡樹的日子」(第6章13節),「其本質在其中,雖然它落葉」;儘管它每年冬天都會枯萎,但它會再次恢復,並持續許多世代;像「生命樹的日子」;七十士譯本如此。基督是他們的生命樹,在祂裡面,信徒享受所有那些屬靈的安慰,這些安慰是由這裡所應許的豐富物質祝福所預表的;他們的敵人將無法剝奪這些祝福或擾亂他們享受這些祝福。

四、將有新一代興起,繼承並享受這些祝福(第23節)。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因為他們不僅自己享受手所作的工,而且他們將滿意地將其留給後代,而不是像所羅門那樣帶著憂鬱的前景(傳道書 2:18, 19)。他們必不生養兒女「歸於愁苦」;因為他們自己是「蒙耶和華賜福者的後裔」,並且有一份祝福藉著他們的祖先傳承給他們,「他們的子孫也與他們同蒙賜福」,並且也將像他們一樣,是「蒙耶和華賜福者的後裔」。他們必不生養兒女歸於愁苦;因為: 1. 上帝將使他們所生的兒女成為他們的安慰;他們將有喜樂看見他們「行在真理中」。 2. 祂將使他們後來的時代對他們的兒女來說是舒適的。正如他們將是良善的,他們也將蒙福;他們將不會生在愁苦的日子裡;也絕不會說:「那未曾生育的子宮是有福的。」在福音教會中,基督的名將藉著世代相傳而得以維繫。「必有後裔事奉祂」(詩篇 22:30),「蒙耶和華賜福者的後裔」。

五、他們與他們的上帝之間將有良好的關係(第24節)。 「他們尚未呼求,我就應允。」上帝將以祂美善的祝福預先回應他們的禱告。大衛只是說:「我必認罪」,上帝就赦免了(詩篇 32:5)。浪子的父親在他回歸時就遇見了他。「他們正在說話」,在他們還未結束禱告之前,我就會賜給他們所求的事物,或是其保證和憑據。這些都是上帝樂意垂聽禱告的崇高表達;這在福音的恩典中比在律法之下顯得更加明顯;我們將這安慰歸功於基督作為我們在父面前的代求者的中保,並且我們有感恩的義務樂意垂聽上帝的呼召。

六、他們與他們的鄰舍之間將有良好的關係(第25節)。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食」,就像牠們在挪亞方舟裡一樣。上帝的百姓,儘管他們像羊在狼群中,卻將安全無恙;因為上帝將不再像從前那樣打破他們敵人的權勢和束縛他們的手,而是將藉著祂的恩典改變他們的心,改變他們的性情。當保羅,一個曾迫害門徒的人(他屬於便雅憫支派,像「狼一樣撕裂獵物」,創世記 49:27),加入他們並成為他們中的一員時,那時「豺狼與綿羊羔同食」。同樣,當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敵意被消除時,所有的敵對行為都停止了,他們像一個羊圈裡的羊一樣,在基督這位偉大的牧者之下同食(約翰福音 10:16)。教會的敵人停止了他們所造成的傷害,教會的成員也停止了彼此之間的爭吵和傷害,因此在「我聖山」的遍處,無論是來自外部還是內部,都沒有人會傷害或毀滅,沒有人會擾亂它,更不用說毀滅它了;正如第11章9節所應許的。因為: 1. 人將被改變:「獅子」將不再是掠食的野獸,或許如果罪沒有進入,牠從來就不會是,但牠「必吃草如牛」,將「認識牠的主人」,和「牠主人的槽」,就像「牛」一樣。當那些靠掠奪和搶劫為生,不擇手段地貪圖財富的人,藉著上帝的恩典,學會適應自己的處境,靠誠實勞動為生,並滿足於自己所擁有的事物時——當那些偷竊的人不再偷竊,而是用手做有益的事時——這就應驗了:「獅子必吃草如牛」。 2. 撒旦將被鎖鏈捆綁,惡龍將被捆綁;因為「塵土必作蛇的食物」。那個大仇敵,當牠被釋放時,曾以聖徒寶貴的血為食,這些聖徒因牠的煽動而受迫害;也曾以罪人寶貴的靈魂為食,這些罪人因牠的煽動而成為迫害者,並永遠毀滅了自己;但現在牠將被限制在塵土中,正如判決所說:「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創世記 3:14)。上帝教會的所有敵人,那些像蛇一樣狡猾和有毒的,都將被征服和制服,並被逼舔土。基督將作錫安的王,直到祂國度的一切仇敵都成為祂的腳凳,也成為他們的腳凳。在上面的聖山,也唯有在那裡,這個應許才能完全應驗:將沒有人傷害或毀滅。

第66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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