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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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五十六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五十六章

以賽亞書 第五十六章

在前一章中,我們看到了福音恩惠極其偉大而寶貴的應許,這些應許以暫時的拯救為預表。本章則包含:一、對我們所有人的莊嚴吩咐,要我們盡忠職守,以期蒙受這些應許的益處(第1-2節)。二、對那些願意進入聖約之束縛的異鄉人,給予極大的鼓勵,向他們保證聖約的祝福(第3-8節)。三、對以色列的守望者提出嚴厲的指控,他們在履行職責上粗心大意、不忠不義(第9-12節),這似乎是一篇新講道的開端,以責備和威脅的方式,並延續到接下來的章節。上帝的話語旨在使人知罪,也旨在安慰和教導人行義。

福音應許;勸勉盡職。(主前706年)

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2 謹守這事,人便為有福;持守這事,人子便為有福;謹守安息日不褻瀆,又保守己手不作諸惡。

這些經文的宗旨是表明,當上帝以恩慈的方式臨近我們時,我們必須以盡職的方式出去迎接祂。

一、上帝在此告訴我們祂對我們的恩慈意圖(第1節):「我的救恩臨近」——這是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偉大救恩(因為這正是先知們「仔細查考」的救恩,1 Pet. i. 10),以猶太人從西拿基立或巴比倫的拯救為預表。請注意:1. 福音的救恩是耶和華的救恩。它是由祂策劃並成就的;祂以這救恩為榮,視為自己的。2. 在那救恩中,上帝的公義得以顯現,這正是福音的美麗之處,以至於聖保羅以此作為他誇耀福音的基礎(Rom. i. 17),「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律法顯明了上帝的公義,藉此所有罪人被定罪;但福音顯明了上帝的公義,藉此所有信徒被稱義。3. 舊約聖徒在救恩臨到之前很久,就看見這救恩正在臨近,並藉著先知得知其將至。正如但以理藉著耶利米的書得知巴比倫被擄期滿七十年後,救贖將臨近;同樣,其他人藉著但以理的書得知基督的救贖將在七十個七年之後臨近。

二、祂告訴我們,鑑於此,祂對我們有何職責上的期望。不要說:「我們看見救恩臨近,所以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因為現在沒有錯失或達不到救恩的危險了」;那樣是將上帝的恩惠變為放蕩。相反地,當救恩臨近時,要加倍警惕罪惡。請注意:上帝給我們越充分的應許成就的保證,祂就越加重我們順服的義務。這裡所說的救恩現在已經臨到;然而,由於仍有更進一步的救恩在望,使徒以同樣的論點催促我們基督徒盡職。Rom. iii. 11,「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這裡要求我們為即將來臨的救恩作準備和資格的是:

1. 我們在一切交易中都要誠實和公義:「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要按規矩行事,對你所說所做的要有良心,不虧負任何人。要精確地償還所有人的債務,而在要求別人償還你的債務時,要在你心中設立一個公平的法庭,以緩和律法的嚴苛。要遵循那黃金法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官長必須明智而忠實地執行公義。這是為了證明我們信心和悔改的真誠,並為恩慈開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上帝對我們是信實的;我們也當彼此信實。

2. 我們要虔誠地遵守安息日(第2節)。如果我們奪取上帝的時間,我們就不公義。這裡將守安息日視為第一誡命的所有職責,是我們愛上帝的果實;正如將公平和公義視為第二誡命的所有職責,是我們愛鄰舍的果實。請注意:(1) 所要求的職責是「謹守安息日」,將其視為我們應當經營的才能,視為我們受託的寶藏。「要守為聖;要妥善保管;要小心謹慎地守;要謹守安息日不褻瀆。不要允許自己或他人褻瀆聖潔的安息,或忽略那日的聖工。」如果這主要是針對巴比倫的猶太人,那麼提醒他們這一點是合適的,因為當他們因遠離聖殿而無法遵守律法的其他條例時,他們仍然可以藉著區分上帝的日子和其他日子來與外邦人區別開來。但由於這更普遍地要求「人」和「人子」,這暗示守安息日應是福音時代的職責,那時教會的界限將擴大,其他禮儀和儀式將被廢除。請注意:那些想要謹守安息日不褻瀆的人必須下定決心,不僅要「做這事」,還要「持守這事」,因為安息日的時間寶貴,如果我們不加倍小心,它很容易溜走;因此我們必須持守它,並堅持不懈,必須去做並持之以恆。(2) 我們履行這職責的鼓勵:「謹守這事,人便為有福。」我們在一週內的工作蒙上帝賜福的方法,就是認真對待並將守安息日視為一項重要的事;這樣做,我們將更有資格行公平和公義。越有敬虔,就越有誠實,1 Tim. ii. 2。

3. 我們與罪惡無關:「保守己手不作諸惡」,不對鄰舍的身體、財物或名譽造成任何傷害——或者更普遍地說,不作任何令上帝不悅、傷害自己靈魂的事。請注意:我們好好守安息日的最佳證據,將是我們在一週內都謹守良心。藉此,我們在聖潔的行為上向世人發光,就顯明我們曾與上帝同在山上。

鼓勵真誠者;鼓勵外邦人。(主前706年)

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祂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的聖約的太監, 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6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凡謹守安息日不褻瀆,又持守我的聖約的人。 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8 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者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

先知在此奉上帝的名,鼓勵那些真心與上帝聯合,卻又遭受巨大挫折的人。1. 有些人因自己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灰心。他們「與耶和華聯合」,並以誓約將自己的靈魂永遠歸於祂(這是信仰的根基和生命,即脫離世界和肉體,完全獻身於上帝的服事和榮耀);但他們質疑上帝是否會接納他們,因為他們是「外邦人」(第3節)。他們是外邦人,是以色列國的陌生人,與應許的聖約無關,因此擔心自己在這事上無分無份。他們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祂民中分別出來,不承認我是祂的子民,也不允許我享有他們的特權。」聖經中常說「外邦人與本地人同歸一例」(Exod. xii. 49),然而他們卻得出這個悲觀的結論。請注意:不信常會向敬虔的人提出令人沮喪的疑慮和猜忌,這些疑慮和猜忌與上帝自己所說的直接相反,是祂明確防範的。因此,「外邦人」不要這樣說,因為他們沒有理由這樣說。請注意:傳道人必須為軟弱基督徒的煩惱和猜疑預備答案,無論這些猜疑多麼不合理,他們都必須加以關注。2. 另一些人因自己不是以色列的父親而灰心。太監說:「看哪,我是枯樹。」他這樣看待自己,這是他的悲傷;別人也這樣看待他,這是他的羞辱。他被認為毫無用處,因為他沒有孩子,也永遠不可能有孩子。這在當時更令人悲傷,因為太監不被允許作祭司(Lev. xxi. 20),也不被允許「進入會眾」(Deut. xxiii. 1),而且多子多孫的應許是以色列特有的祝福,更為寶貴,因為彌賽亞將從他們中間出來。然而,上帝不希望太監將自己的情況看得最糟,也不認為他們會被排除在福音教會之外,不能成為屬靈的祭司,因為他們被排除在以色列會眾和利未祭司職分之外;不,正如拆毀禮儀所包含的隔斷的牆,接納了外邦人,同樣也接納了那些曾因禮儀上的不潔而被排除在外的人。然而,從這裡對這個建議的回應來看,太監在他情況中主要哀嘆的似乎是他被記為無子。

現在,對這兩種情況都給予了適當的鼓勵。

一、對於那些沒有自己孩子的人,他們雖然有榮幸成為教會和聖約的兒女,卻沒有人可以將這榮譽傳給他們,沒有人可以接受割禮的記號和藉此記號所保障的特權。現在請注意:

1. 儘管他們身處這種恥辱和苦難之下,他們卻有良好的品格;只有那些在某種程度上符合這些品格的人,才有資格獲得以下的安慰。(1) 他們「謹守上帝的安息日」,正如祂所吩咐的。在早期教會,如果一個基督徒被問:「你守主日為聖了嗎?」他會立刻回答:「我是基督徒,不敢不這樣做。」(2) 在他們整個行為中,他們「揀選上帝所喜悅的事」。他們行善;他們以真誠的意圖在其中取悅上帝;他們是出於選擇,並帶著喜悅。如果他們有時因軟弱而未能完全做到上帝所喜悅的事,他們仍然選擇它,努力追求它,並以此為目標。請注意:凡是上帝所喜悅的,我們都應毫不猶豫地選擇。(3) 他們「持守祂的聖約」,這是一件最能取悅上帝的事。恩惠的聖約在福音中向我們提出和提供;持守它就是同意它,接受提議並達到條件,深思熟慮並真誠地接受上帝作我們的上帝,並將自己獻給祂作祂的子民。持守聖約表示完全而堅決地同意它,像那些害怕達不到的人一樣持守,像抓住好買賣一樣抓住它,像那些決心永不放手的人一樣,因為它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持守它,就像罪犯抓住祭壇的角,逃到那裡避難一樣。

2. 如果他們符合這個品格,儘管他們沒有建立家庭,他們可以得到極大的安慰(第5節):「我必使他們有更美的記念,有名號。」人們認為,從兒女那裡得到的記念和名號是寶貴而令人嚮往的。我們死後仍活在兒女身上,這是一個令人愉悅的觀念。但是,那些與上帝立約的人,卻有更美的記念和名號,足以彌補前者的不足。記念和名號表示安息和聲譽;一個可以舒適生活的居所,一個可以在鄰里間受人尊敬的名號;他們將會幸福,無論在家或在外都能安逸。雖然他們沒有兒女作為家中的樂音,或作為箭袋中的箭,使他們在城門口與敵人說話時不致蒙羞,但他們將擁有一個遠勝於此的記念和名號。因為:(1) 上帝會賜給他們,會藉著應許賜給他們;祂自己將成為他們的居所和榮耀,他們的記念和名號。(2) 祂會將其賜給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他們將在那裡有立足之地,得以生根(Ps. xcii. 13),將「一生一世住在」(Ps. xxvii. 4)。他們將在與上帝的交通中感到自在,就像安娜「晝夜不住在殿裡」一樣。他們將在那裡有名號。在上帝和敬虔的人中間,因善行而得的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我們在基督裡的權益,我們對聖約祝福的權利,以及我們對永生的盼望,這些都在上帝的殿中賜給我們一個蒙福的地位和蒙福的名號。(3) 這將是「永遠的名,不能剪除」;就像天使的地位和名號一樣,他們「不娶不嫁」,因為他們「不死」。屬靈的祝福比兒女的祝福無可比擬地更美;因為兒女是確定的牽掛,並可能成為人一生中最大的悲傷和羞辱,但在上帝殿中我們所領受的祝福,卻是確定的、持續的喜樂和榮譽,是無法被苦毒的安慰。

二、對於那些本身是外邦人的人。

1. 這裡應許他們現在將受到教會的歡迎(第6-7節)。當上帝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出來時,讓他們盡可能多地說服鄰舍與他們一同前來,上帝將在祂的殿中為他們所有人預備足夠的空間。這裡(如前所述)我們可以觀察到:

(1) 他們將在什麼條件下受到歡迎。讓他們知道,當上帝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出來時,他們不會像從埃及出來時那樣,被一群與他們同行卻不真心支持他們的雜民所困擾;不,外邦人將在上帝的殿中有一個地位和名號,前提是:[1] 他們要離棄其他神明,所有競爭者和冒充者,並「與耶和華聯合」,以至於成為「一靈」(1 Cor. vi. 17)。[2] 他們要像臣民對君王、士兵對將軍一樣,藉著忠誠和順服的誓言與祂聯合,「事奉祂」,不是偶爾為之,而是持續作祂的僕人,完全順服祂的命令,並獻身於祂的利益。[3] 他們要像朋友一樣,為祂的榮耀和祂在世上國度的利益而與祂聯合,「愛耶和華的名」,樂意接受祂對自己的一切啟示,以及他們對祂的一切記念。請注意:事奉祂和愛祂是並行的;因為那些真正愛祂的人會忠實地事奉祂,而那種出於愛心原則的順服,對祂來說是最蒙悅納的,對我們來說也是最愉悅的,因為那時「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1 John v. 3)。[4] 他們要謹守安息日不褻瀆;因為你城裡的寄居者特別被要求這樣做。[5] 他們要持守聖約,也就是說,他們要進入聖約的束縛,並爭取聖約的益處。

(2) 他們將受到哪些特權的歡迎(第7節)。這裡應許他們在來到上帝面前時有三件事:—[1] 幫助:「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不僅歡迎他們的到來,而且會引導他們前來,會指示他們道路,並引導他們走在其中。」大衛自己也祈求上帝藉著祂的光和真理引導他們到祂的聖山(Ps. xliii. 3)。外邦人也將受到同樣的引導。教會是上帝的聖山,祂已將祂的君王設立在其上,而將他們帶到錫安山,就是將他們帶到錫安君王的臣民,以及錫安聖殿的敬拜者。[2] 悅納:「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而且不會因為是他們的,儘管他們是外邦人,而減少悅納。」虔誠外邦人的禱告和讚美(那些屬靈的祭物)將像虔誠猶太人的禱告和讚美一樣蒙上帝喜悅,兩者之間不會有任何區別;因為,儘管他們生來是外邦人,但藉著恩惠,他們將被視為忠信亞伯拉罕的信徒後裔和摔跤雅各的禱告後裔,因為在基督耶穌裡,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3] 安慰。他們不僅會蒙悅納,而且他們自己也會因此感到喜樂:「我必使他們在我的禱告殿中喜樂。」他們將有恩惠,不僅事奉上帝,而且歡樂地事奉祂,這將使事奉更蒙祂悅納;因為,當我們在耶和華的道上歌唱時,我們的上帝就大有榮耀。他們將離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因為「上帝已經悅納你的作為」(Eccl. ix. 7)。不,即使他們帶著悲傷來到禱告殿,他們也會歡樂地離去,因為他們在那裡藉著將憂慮和重擔卸給上帝,並將自己交託給祂,而找到安息,以至於像哈拿一樣,他們將離去,臉上不再帶愁容。許多憂傷的靈魂在禱告殿中得到了喜樂。

2. 這裡應許將有眾多外邦人歸入教會,不僅少數零星歸入的人會受到歡迎,而且將有大量的人歸入,門將向他們敞開:「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聖殿當時是上帝的殿,基督將這些話應用於此(Matt. xxi. 13),但著眼於它作為福音教會的預表(Heb. ix. 8, 9)。因為基督稱之為「祂的家」(Heb. iii. 6)。現在關於這殿,應許如下:(1) 它將不是獻祭的殿,而是禱告的殿。上帝子民的宗教聚會將是禱告的聚會,他們將在其中一同禱告,作為他們聯合的信心和彼此相愛的標誌。(2) 它將是禱告的殿,不僅為猶太人,也為萬民。這在彼得不僅自己領悟,而且向世人宣告「在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祂所悅納」(Acts x. 35)時得到了應驗。聖經曾一再宣告「靠近的陌生人必被處死」,但外邦人現在將不再被視為陌生人和外人(Eph. ii. 19)。所羅門在獻殿時的禱告也表明,聖殿最初主要是作為禱告的殿,而且陌生人也將受到歡迎(1 Kings viii. 30, 41, 43)。這裡(第8節)暗示,當外邦人被召入時,他們將與猶太人合併為一體,以便(如基督所說,John x. 16)「有一群羊,一個牧人」;因為:[1] 上帝將「招聚以色列被趕散者」。許多因不信而將自己趕散的猶太人,將藉著信心再次被帶回,「照著恩典的揀選,還有餘數」(Rom. xi. 5)。基督來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Matt. xv. 24),「招聚他們的被趕散者」(Ps. cxlvii. 2),「復興他們的餘民」(ch. xlix. 6),並「作他們的榮耀」(Luke ii. 32)。[2] 除了那些已經被招聚的被趕散者之外,祂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或者,儘管一些外邦人現在偶爾歸入教會,這並不足以(正如有些人可能認為的)應驗這些應許的廣度;不,還有越來越多的人要被帶入:「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這些只是初熟的果子,與將來在地上萬國為基督所收割的莊稼相比。」請注意:教會是一個不斷成長的身體:當一些人被招聚歸入時,我們仍然可以盼望將有更多的人,直到奧秘的身體得以完全。「我另外有羊。」

指控先知。(主前706年)

9 田野的走獸啊,你們都來吞吃吧!林中的走獸啊,你們也都來吧! 10 牠的守望者是瞎眼的,都沒有知識,都是啞巴狗,不能吠叫;躺臥,好睡,愛打盹。 11 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這些牧人不能明白。他們都偏行己路,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 12 他們說:來吧!我去拿酒,我們暢飲烈酒;明日必像今日,而且更加豐盛。

先知在此突然改變文風,從安慰的話語轉為責備和定罪的話語,並在接下來的三章中大部分時間都保持這種語氣;因此,有些人在此處開始一篇新的講道。他曾向百姓保證,上帝必在適當的時候將他們從被擄之地拯救出來,這是為了安慰那些將來生活在上帝施行這事之時的人。現在他在此指出他們的罪惡和惹動上帝怒氣的行為,正是這些導致上帝將他們擄去,這旨在使那些生活在他自己時代的人(比被擄早了近一百年)知罪,他們當時正在填滿國家罪惡的量,並證明上帝對他們所降的災禍是公義的。上帝將藉著他們敵人的兇猛來毀滅他們,因為他們朋友的虛偽。

一、毀滅性的審判在此被召喚(第9節)。上帝草場上的羊現在要成為祂宰殺的羊,作為祂公義的祭品,因此「田野的走獸和林中的走獸」被召來吞吃。牠們是掠食的野獸,出於牠們自己的貪婪本性行事;但上帝允許牠們這樣做,不,祂僱用牠們作為祂的僕人來執行,作為祂公義的執行者,儘管牠們並非如此意圖,牠們的心也非如此思想。如果這主要指巴比倫人對他們的入侵和吞噬,那麼它可能更進一步指向羅馬人對耶路撒冷和猶太民族的毀滅,在這些被趕散者(第8節提到)被招聚到基督教會之後。羅馬軍隊像林中的野獸一樣來吞噬他們,他們徹底「奪去了他們的地方和國家」。請注意:當上帝有流血的工作要做時,祂手邊就有掠食的野獸,可以被僱用來執行。

二、這些審判的原因在此給出。牧人本應是羊群的守望者,發現掠食野獸的靠近,將牠們趕走,並保護羊群,但他們卻是奸詐和粗心的,不顧自己的職責,也不對所託付的信任有任何良心,因此羊群輕易地成為野獸的獵物。現在這可能指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時代的假先知(他們奉承百姓的邪惡行為,告訴他們即使繼續作惡也會有平安),以及藉著他們掌權的祭司。或者它可能指約西亞的邪惡王子們,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以及他們手下其他邪惡的官長,他們背叛了他們的信任,行為敗壞和褻瀆,非但沒有彌補上帝審判正在破壞的缺口,反而使其擴大,並加增耶和華的烈怒,而不是做任何事來轉移它。他們本應守公平和公義(第1節),但他們卻拋棄了兩者(Jer. v. 1)。或者它可能指在我們救主時代,那些作為國家守望者的祭司長和文士,他們本應辨識時代的徵兆,並向百姓預告彌賽亞的來臨,但他們非但沒有這樣做,反而反對祂,並盡其所能阻止人們認識祂,並使他們對祂產生偏見。這裡對這些守望者給出了一個非常悲慘的描述。「地啊,你是有禍的!」當你的引導者是這樣的人時。1. 他們對自己的職責毫無感覺或知識。他們對自己的工作極其無知,而且自己受教甚差,因此非常不適合教導:「牠的守望者是瞎眼的」,因此完全不適合做守望者。如果先見看不見,誰能為我們看見呢?「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基督將法利賽人描述為「瞎子領瞎子」(Matt. xv. 14)。田野的走獸來吞吃,而守望者是瞎眼的,沒有察覺到牠們。「都沒有知識」(第10節),「這些牧人不能明白」(第11節),他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羊群,也不能「以知識和智慧牧養他們」(Jer. iii. 15)。2. 他們所擁有的那點知識,他們卻沒有加以利用;沒有人因此受益。他們既是看不見危險的瞎眼守望者,又是「啞巴狗」,不會發出警告。如果狗被派去守護羊群,卻不能吠叫以喚醒牧人並嚇跑狼,那又有何用呢?他們就是這樣的人;那些負責靈魂的人從不責備人們的過錯,也不告訴他們最終的結果,從不提醒他們上帝的審判正在臨到他們。他們卻對上帝的先知吠叫,甚至咬他們,並撕咬羊群,卻不抵抗狼或賊。3. 他們非常懶惰,不願付出任何努力。他們愛安逸,恨工作,總是「躺臥,好睡,愛打盹」。他們不是像門徒那樣因悲傷和疲憊而昏睡,而是故意躺下以招引睡眠,說:「靈魂啊,安逸吧。再睡片時。」當牧人打盹時,百姓就遭殃了(Nah. iii. 18),而上帝的百姓有福了,因為他們的牧人,以色列的守護者,既不打盹也不睡覺。4. 他們非常貪婪,熱衷於世俗——「貪食的狗,不知飽足。」無論他們擁有多少,他們都會覺得太少。他們愛銀子,卻永不因銀子滿足(Eccl. v. 10)。他們所關心的只是他們能得到什麼,而不是他們能做什麼。讓他們得到工資,他們卻不在乎工作是否完成;他們不餵養羊群,而是剝削羊群。他們都「偏行己路」,只顧自己的私利,完全不顧公共福利。這是聖保羅對他那個時代守望者的抱怨(Phil. ii. 21),「眾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每個人都想傳播自己的觀點,提升自己的黨派,壯大自己的家庭,並讓一切都順從自己的心意,而公共的共同事務卻被嚴重忽視和推遲。他們「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從他們工作的那一部分或那個方面獲利。他們從各方面求利(Rem rem quocunque modo rem—錢,錢,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有錢),但特別是從他們自己的方面,他們會確保自己不會損失任何東西,也不會錯過任何可以得到的東西。如果有人不把東西放進他們的口中,他們不僅不會為他服務,反而會「預備攻擊他」(Mic. iii. 5)。5. 他們是十足的享樂主義者,沉溺於享樂,從未像在醉酒狂歡中那樣自在(第12節):「他們說:來吧!我去拿酒」(他們隨意取用;他們的酒窖比他們的衣櫥更豐富)「我們暢飲烈酒。」他們經常醉酒,不是(如我們所說)不小心或被酒所困,而是故意為之。守望者們如此互相邀請和鼓勵過度飲酒,或者他們引誘百姓與他們一同坐下飲酒,從而堅固了那些他們本應責備的人的邪惡行為,並使他們的心剛硬。當守望者自己也加入並引導他們飲酒時,他們怎能認為醉酒有什麼害處呢!6. 他們對自己的繁榮和安逸的持續非常自信和有把握;他們說:「明日必像今日,而且更加豐盛;我們明天將有像今天一樣多的東西來滿足我們的私慾。」他們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脆弱和必死性,儘管他們藉著過度放縱而縮短自己的壽命,加速自己的死亡。他們對上帝的審判毫無畏懼,儘管他們每天都在惹動祂,使自己承受祂的憤怒和咒詛。他們從未考慮過所有感官樂趣和享受的不確定性,它們如何在享用中消逝,並隨著慾望而過去。他們決心繼續這種邪惡的行為,無論他們的良心說什麼,明天也要像今天一樣快樂。「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也許「今夜你的靈魂就要被取去。」

第57章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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