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先知們藉著基督的靈預先見證的兩件大事,是基督的受苦和隨後的榮耀(彼得前書 1:11)。而基督自己,當他解釋摩西和眾先知時,所指明他們全部的宗旨和目的,就是基督必須受苦,然後進入他的榮耀(路加福音 24:26-27)。但在舊約中,沒有任何地方像本章這樣清楚而完整地預言這兩件事,新約中也多次引用本章經文並應用於基督。本章充滿了基督那測不透的豐盛,以至於它更可稱為傳福音者以賽亞的福音,而非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我們在此可觀察到:
一、基督受苦的羞辱——他卑微的顯現,他極大的憂傷,以及許多人因此對他的教義產生的偏見(第 1-3 節)。 二、這羞辱的除去,以及儘管他的受苦帶著恥辱和羞辱,卻因四個考量而賦予其不朽的榮耀: 1. 他在其中成就了父的旨意(第 4, 6, 10 節)。 2. 他藉此為人的罪作了代贖(第 4-6, 8, 11, 12 節),因為他受苦並非為自己的任何罪(第 9 節)。 3. 他以不可戰勝且堪為榜樣的態度忍受了苦難(第 7 節)。 4. 他必在所承擔的事上亨通,他的受苦必以他永恆的榮耀告終(第 10-12 節)。
藉著將信心與本章的預言結合,我們得以更深認識耶穌基督和被釘十字架的他,認識耶穌基督和得榮耀的他,他為我們的罪而死,又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彌賽亞的降卑。(主前 706 年)
1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2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他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我們掩面不看他;他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他。
先知在前一章的結尾,預見並預言了基督的福音將在外邦人中受到友善的接待,列國和他們的君王將歡迎它,那些未曾見過他的人將信他;儘管他們中間沒有任何關於福音恩惠的預言,可以激發他們的期望並使他們樂於接受,但他們一聽到福音,就會給予它應有的重視和考量。現在,他在此驚奇地預言了猶太人的不信,儘管他們在舊約中預先得知彌賽亞的降臨,並且有機會親自認識他。在此請注意:
一、他們對基督福音的輕蔑(第 1 節)。在我們救主時代,猶太人的不信被明確地說是應驗了這句話(約翰福音 12:38)。它也被應用於使徒們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傳道所遇到的微小成功(羅馬書 10:16)。注: 1. 在許多聽聞福音的人中,相信的卻是少之又少。福音是公開傳報的,不是在角落裡低語,也不是僅限於學術界,而是向所有人宣告的;它是一個如此信實可靠、值得完全接受的真理,以至於人們會認為它應該被普遍接受和相信。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很少有人相信那些預先講論基督的先知;當他自己來的時候,統治者和法利賽人中沒有人跟隨他,只有少數平民百姓;當使徒們將這福音傳遍全世界時,每個地方都有人相信,但相對而言卻是極少數。直到今天,在許多自稱相信這福音的人中,真正誠心接受並順服其大能的卻是少數。 2. 因此,人們不相信福音的傳報,是因為耶和華的膀臂沒有向他們顯露;他們沒有辨識,也不願承認那伴隨聖言而來的神聖大能。耶和華的膀臂被顯露(如以賽亞書 52:10 所說),在於為證實基督教義所行的神蹟,在於其奇妙的成功,以及其對良心的影響力;儘管它是一個微小的聲音,卻是強大的;但他們沒有察覺到這一點,也沒有在自己身上經歷到那使聖言有效的聖靈工作。他們不相信福音,是因為他們反抗已有的亮光,因此喪失了神的恩惠,神因此公正地拒絕並收回了這恩惠,而由於缺乏這恩惠,他們就不相信。 3. 這是一件我們應當深受感動的事;它令人驚訝,也令人深感惋惜,傳道人可以像先知在此一樣,到神面前向他抱怨。如此豐盛的恩惠竟被白白領受,寶貴的靈魂竟在池邊滅亡,只因他們不願踏入其中得醫治,這是多麼可惜啊!
二、他們因基督卑微的顯現而輕蔑他(第 2-3 節)。這似乎是他們拒絕他教義的一個原因,因為他們對他個人抱有偏見。當他在世時,許多聽他講道的人,雖然不得不認可他們所聽到的,卻不願給予任何重視或接受,因為這教義來自一個如此微不足道、沒有任何外在優勢可推薦他的人。在此請注意:
1. 他所順服的卑微境況,以及他如何降卑自己、倒空自己。他進入世界的方式,以及他在世上所扮演的角色,與猶太人對彌賽亞所形成的觀念和期望完全不符,而是恰恰相反。 (1) 人們期望他的出身會非常高貴。他將是大衛的子孫,來自一個「名聲與地上偉人齊名」的家族(撒母耳記下 7:9)。但他卻是從這個衰落的王室家族中生長出來的,而約瑟,那位被認為是他父親的大衛子孫,只是一個貧窮的木匠,也許是造船的木匠,因為他的大多數親戚都是漁夫。這就是這裡所說的「根出於乾地」,指他出生於一個卑微低賤的家庭,在北方加利利,一個像乾旱荒地一樣,人們不期望有任何青綠、任何偉大之物生長出來的家族,在一個聲譽如此低微的地區,以至於人們認為那裡不會有什麼好東西出來。他的母親,作為一個童女,就像乾地一樣,然而從她生出了他,他不僅是果實,更是根。撒在石頭地上的種子沒有根;但儘管基督從乾地生長出來,他卻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是好橄欖樹的根。 (2) 人們期望他會公開入場,以盛大而引人注目的方式降臨;但相反地,他在神面前生長,而不是在人面前。神注視著他,但人們卻不理會他:「他生長如嫩芽」,默默地、不知不覺地,沒有任何聲響,就像嫩芽般的莊稼生長一樣,「我們不知道是怎麼長的」(馬可福音 4:27)。基督像嫩芽一樣生長,人們會認為它很容易被壓碎,或在一夜霜凍中枯萎。基督的福音,在其初期,就像一粒芥菜種,看起來是如此微不足道(馬太福音 13:31-32)。 (3) 人們期望他會有非凡的容貌和外表,能吸引人的目光,擄獲人心,並激發所有見到他的人的期望。但他身上沒有這樣的事;並非他有絲毫的畸形或醜陋,而是「他無佳形美容」,沒有任何特別之處,人們可能會認為在一位道成肉身的神的臉上會遇到。那些見過他的人,看不出他有任何美貌「使他們羨慕他」,在他身上沒有比其他所愛之人更多的美(雅歌 5:9)。摩西出生時,極其俊美,以至於被視為一個吉祥的預兆(使徒行傳 7:20;希伯來書 11:23)。大衛受膏時,「面色光潤,雙目清秀,容貌俊美」(撒母耳記上 16:12)。但我們的主耶穌沒有這些來推薦他。或者這可能不是指他的外貌,而是指他出現在世上的方式,其中沒有任何可見的榮耀。他的福音被傳講,「不用智慧委婉的言語」,而是以一切的樸實無華,符合其主題。 (4) 人們期望他會過著愉快的生活,充分享受世間兒女的一切樂趣,這會吸引各色人等歸向他;但相反地,他卻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不僅他生命的最後一幕是悲劇性的,他的一生也是如此,不僅卑微,而且悲慘,「——只是一連串的勞苦、憂傷和耗盡的痛苦。」(R. Blackmore 爵士)。因此,他「為我們成為罪」,承受了罪使我們受到的刑罰,就是我們「一生勞苦」(創世記 3:17),從而大大減輕了這刑罰對我們的嚴酷和極端。他的境況,在許多方面都是悲傷的。他居無定所,沒有枕頭的地方,靠施捨度日,受到反對和威脅,並「忍受罪人對他的頂撞」。他的心靈是溫柔的,他接受了憂傷的影響。我們從未讀到他笑過,卻常讀到他哭過。倫圖盧斯(Lentulus)在他致羅馬元老院關於耶穌的信中說:「從未見他笑過」;他因持續的憂傷而如此憔悴消瘦,以至於他年僅三十多歲時,卻被認為將近五十歲(約翰福音 8:57)。憂傷是他親密的伴侶;因為他熟悉他人的苦難,並與他們同情,他從未將自己的苦難置之度外;因為他在變像時談論自己的離世,在他凱旋時卻為耶路撒冷哭泣。讓我們仰望他並哀傷。
2. 人們因此對他評價很低。由於人們普遍傾向於憑眼見和外表判斷人事物,他們看不出他有任何美貌使他們羨慕他。他身上有許多真正的美,聖潔之美和良善之美,足以使他成為「萬國所羨慕的」;但與他同住、與他交往的絕大多數人,卻看不見這種美,因為它是屬靈的辨識。屬肉體的心靈看不見主耶穌的卓越之處,沒有任何東西能促使他們渴望認識他或與他有份。不,他不僅不被渴望,而且「他被藐視,被人厭棄」,被拋棄和憎惡,是「人的羞辱,被棄絕的」,一個人們不願與之為伍、不屑一顧的人,一條蟲,不是人。他被藐視為卑微的人,被棄絕為惡人。他是匠人所棄的石頭;他們不願他作他們的王。那些本應有足夠理性去更好地理解事物,有足夠溫柔不去踐踏一個受苦的人——那些他來尋找和拯救的人,卻棄絕了他:「我們掩面不看他」,轉過臉去,他的苦難對我們來說算不得什麼;儘管「從未有像他那樣的憂傷」。不,我們不僅表現得對他漠不關心,而且厭惡他,憎恨他。這可以讀作:「他掩面不看我們」,隱藏了他威嚴的榮耀,並在其上蒙上一層面紗,因此「他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他」,因為我們無法看透那層面紗。基督既然承擔了為人因罪而損害神榮耀的公義作出補償(神除了在榮耀上,不能受到傷害),他不僅藉著剝奪自己作為道成肉身的神所應得的榮耀,而且藉著順服最惡劣的人和罪犯所應得的羞辱來完成這事;他如此貶低自己,卻榮耀了他的父:但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說明我們應當高度尊重他,並努力尊崇他;願我們接受那被世人棄絕的他。彌賽亞的降卑。(主前 706 年)
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7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能述說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他受鞭打。 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一、對基督受苦的進一步描述。前面已經說了很多,但這裡對他降卑自己、順服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的極低境況,說得更多。 1. 他有憂患和痛苦;他熟悉它們,並保持這種熟悉,甚至不迴避這種憂鬱的熟悉。憂患和痛苦是他的份嗎?他擔當了它們,不抱怨自己的命運;他背負了它們,既不退縮,也不沉淪。重擔沉重,道路漫長,但他卻不疲倦,堅持到底,直到他說:「成了。」 2. 他有擊打和壓傷;他「受責罰,被擊打苦待了」。他的憂傷壓傷了他;他從中感受到痛苦和刺痛;它們觸及他最脆弱的部分,特別是當神受辱,以及當他在十字架上被神離棄時。他一直被舌頭擊打,當他被挑剔和反駁,被冠以最惡劣的稱號,並被說盡各樣的惡言時。最後,他被手擊打,一擊又一擊。 3. 他有傷口和鞭傷。他被鞭打,不是在猶太律法仁慈的限制下(不允許對最惡劣的罪犯施加四十鞭以上),而是按照羅馬人的慣例。他的鞭打無疑更為嚴酷,因為彼拉多打算以此代替他的釘十字架,結果卻成了釘十字架的前奏。他的手、腳和肋旁都受了傷。儘管如此安排,他的一根骨頭也沒有折斷,但他幾乎沒有一處皮膚是完好的(儘管我們多麼喜歡睡在完好的皮膚中,即使我們被召喚為他受苦),從他被荊棘冠冕加冕的頭頂,到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腳底,所顯現的只有傷口和瘀傷。 4. 他被冤枉和虐待(第 7 節):他「被欺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苛刻的對待。他被指控完全無辜的罪名,被施加他不應得的苦難,在這兩方面他都受到欺壓和傷害。他身心都「受苦」;被欺壓時,他將其放在心上,儘管他有耐心,卻不麻木,而是將自己的眼淚與那些受欺壓卻無人安慰的人的眼淚混合在一起,因為「欺壓人的手中有權勢」(傳道書 4:1)。欺壓是一種嚴重的苦難;它使許多智者發狂(傳道書 7:7);但我們的主耶穌,儘管在被欺壓時受苦,卻仍保有自己的靈魂。 5. 他被審判和監禁,這暗示在他「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第 8 節)。神既然使他為我們成為罪,他就被當作罪犯來處理;他被逮捕並拘留,成為囚犯;他被審判、控告、受審和定罪,按照通常的法律程序:神對他提起訴訟,根據該訴訟審判他,並將他囚禁在墳墓的監獄中,墳墓的門口被石頭滾動並封印。 6. 他被非正常死亡「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儘管他過著最有用的生活,做了許多善事,而且這些善事都是如此,以至於人們會認為他被石頭打死是為了其中的一些事。他被擊打至死,進入他「與惡人同埋」的墳墓(因為他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彷彿他是三人中最壞的一個),然而卻「與財主同葬」,因為他被埋葬在屬於約瑟(一位尊貴的議員)的墳墓裡。儘管他與惡人同死,按照對待罪犯的通常做法,他應該與他們一同埋葬在他被釘十字架的地方,但神在此預言,護理也如此安排,他將與無辜者、與財主同葬,作為在他受苦中,將他與那些真正該死的人區分開來的標誌。
二、對他受苦意義的完整解釋。如此卓越的一個人竟然遭受如此艱難的苦難,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人們自然會驚訝地問:「這是怎麼回事?他做了什麼惡事?」他的敵人確實認為他因自己的罪行而受苦是理所當然的;儘管他們無法指控他任何罪名,他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第 4 節)。因為他們恨他,迫害他,他們就認為神也這樣做,認為神是他的敵人,與他作戰;因此他們對他更加憤怒,說:「神離棄了他;追趕他,抓住他」(詩篇 71:11)。那些理應受擊打的人是受神擊打的,因為君王藉著他頒布公義;所以他們認為他受擊打,是理所當然地被處死,因為他是褻瀆者、欺騙者和凱撒的敵人。那些看見他掛在十字架上的人,不探究他案件的實情,卻想當然地認為他犯了所有被指控的罪,因此報應不容他活著。約伯的朋友們也這樣認為他受神擊打,因為他的苦難非同尋常。的確,他「被神擊打」(第 10 節)(或如一些人所讀,他是「神的受擊打和受苦者」,神的兒子,儘管受擊打和受苦),但不是他們所理解的意義;因為,儘管他遭受了所有這些事:
1. 他從未做過任何事,哪怕是最小的事,來配得上這種苛刻的待遇。他被指控顛覆國家,散佈煽動言論,這完全是虛假的;他「未行強暴」,而是到處行善。而他被稱為「那迷惑人的」,他從未配得上這個稱號;因為「口中也沒有詭詐」(第 9 節),使徒彼得前書 2:22 引用了這句話。他沒有犯罪,口中也沒有詭詐。他從未在言語或行為上冒犯過,他的任何敵人也無法接受他的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定他罪的審判官承認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過錯,執行他死刑的百夫長也聲稱他確實是一個義人。 2. 他在受苦時的行為舉止,表明他並非作為作惡者受苦;因為,儘管他「被欺壓,受苦」,但他「卻不開口」(第 7 節),甚至沒有為自己的無辜辯護,而是甘心樂意地獻上自己為我們受苦和死亡,對此沒有任何異議。這消除了十字架的恥辱,因為他是自願為著偉大而神聖的目的順服的。憑著他的智慧,他本可以規避判決,憑著他的能力,本可以抵抗執行;但「經上這樣寫著,基督也必須這樣受苦」。他從父那裡領受了這命令,因此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沒有任何困難或不情願(他是神的羔羊);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不,甚至在屠夫面前也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這不僅表示他在苦難中堪為榜樣的耐心(詩篇 39:9),以及他在羞辱中溫柔(詩篇 38:13),更表示他樂意順從父的旨意。不是我的意思,乃是你的意思。看哪,我來了。藉著這旨意,我們得以成聖,他將自己的靈魂,自己的生命,獻上作為我們罪的祭物。 3. 耶穌基督受苦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並代替我們。這裡清楚而完整地斷言了這一點,並以各種強調的表達方式。 (1) 確定的是,我們都在神面前有罪。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第 6 節):「我們都如羊走迷」,彼此都一樣。全人類都受到原罪的玷污,每個個人都背負著許多實際的過犯。我們都偏離了我們合法的擁有者神,與他疏遠,偏離了他為我們設計的目標和為我們指定的道路。我們像羊一樣走迷,羊容易迷失,而且一旦迷失,就不善於找到回家的路。這是我們真實的寫照;我們傾向於背離神,但憑著自己卻完全無法歸向他。這不僅被提及為我們的不幸(我們偏離了青草地,將自己暴露在野獸的捕食之下),也被提及為我們的罪孽。我們偏離神,就是冒犯神,因為我們「各人偏行己路」,從而將自己和自己的意志,與神和他的意志競爭,這就是罪的惡性。我們沒有順服地走神的道路,而是故意頑固地轉向自己的道路,自己內心的道路,自己敗壞的慾望和情慾引導我們走的道路。我們自作主張,成為自己的主人,自己的雕刻者,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有些人認為這暗示我們自己的惡道,以區別於他人的惡道。罪人有自己的罪孽,他們所愛的罪,最容易纏繞他們的罪,他們特別喜歡並自以為是的惡道。 (2) 我們的罪是我們的憂患和痛苦(第 4 節),或者,可以讀作「我們的疾病和我們的傷口」:七十士譯本讀作「我們的罪」;使徒彼得前書 2:24 也這樣說。我們的原罪是靈魂的疾病和病症,一種習慣性的不適;我們的實際過犯是靈魂的傷口,如果良心沒有被烙印和麻木,就會感到痛苦和刺痛。或者我們的罪被稱為我們的「憂患和痛苦」,因為我們所有的憂患和痛苦都歸因於我們的罪,而我們的罪應得我們所有的憂患和痛苦,甚至是那些最極端和永恆的。 (3) 我們的主耶穌被指定並承擔了為我們的罪作出補償,從而將我們從罪的刑罰後果中拯救出來。 [1.] 他被指定這樣做,是出於他父的旨意;因為「耶和華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揀選他作可憐罪人的救主,並要他以這種方式拯救他們,藉著擔當他們的罪和罪的刑罰;不是我們本應受的「同樣的」(idem),而是「等價的」(tantundem)——足以維護神在世界治理中聖潔和公義的榮耀。在此請注意: 首先,我們從因罪而應得的毀滅中得救的方式——藉著將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就像獻祭者的罪歸在祭物身上,以及以色列眾人的罪歸在代罪羔羊頭上。我們的罪「都歸在他身上」(邊註如此讀);所有他要拯救的人的罪,來自各處各時代的罪,都歸在他身上,他為他們而受苦。它們被「使之落在」他身上(一些人如此讀),就像那些帶著刀劍棍棒來抓他的人衝向他一樣。將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意味著將它們從我們身上除去;如果我們順服福音的恩惠,我們就不會落在律法的咒詛之下。當基督「為我們成為罪」(即贖罪祭),並藉著「為我們成為咒詛」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時,我們的罪就歸在他身上;他因此使那些因罪擔沉重而來到他面前的人得以安息。參詩篇 40:6-12。 其次,這是由誰指定的。是耶和華將我們的罪孽歸在基督身上;他設計了這種和好與救贖的方式,他接受了基督將要作出的替代性補償。基督被交於死地,「是按著神的定旨和預知」(使徒行傳 2:23)。除了神,沒有人有權力將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因為罪是針對他犯的,補償也必須向他作出,而且基督,罪孽要歸在他身上的人,是他自己的兒子,他所愛的兒子,他聖潔的僕人耶穌,他自己並不知道罪。 第三,這代贖是為誰作出的。是「我們眾人的罪孽」歸在基督身上;因為在基督裡有足夠的功德可以拯救所有人,並且向所有人鄭重地提供了那救贖,這排除了所有不排除自己的人。這暗示這是唯一得救之道。所有被稱義的人,都是藉著他們的罪歸在耶穌基督身上而稱義的,而且,儘管他們的罪再多,他也能擔當所有罪的重擔。 [2.] 他承擔了這事。神將我們的罪孽歸在他身上;但他同意了嗎?是的,他同意了;因為有些人認為接下來的話(第 7 節)的正確讀法是:「他被要求,他回答了」;神聖的公義要求為我們的罪作出補償,他承諾作出補償。他成為我們的保證人,不是作為最初與我們一同受約束的人,而是作為訴訟的保釋人:「願咒詛歸在我身上,我的父。」因此,當他被捕時,他與那些他自願投降的人約定,這將是他門徒的釋放:「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 18:8)。藉著他自己的自願承擔,他使自己對我們的債務負責,而他負責對我們來說是好事。因此,「他償還了他未曾奪去的」。 (4) 承擔了我們的債務後,他承受了刑罰。所羅門說:「為陌生人作保的,必受虧損。」基督為我們作保,確實受了虧損。 [1.] 他「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第 4 節)。他不僅順服了人類本性的共同軟弱,以及罪所帶來的共同人生災難,而且他承受了極度的憂傷,當他說:「我心裡甚是憂傷」時。他使今世的憂傷對自己沉重,以便使它們對我們輕省和容易。罪是苦艾和苦難中的毒藥。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因此「擔當我們的憂患」,將它們從我們身上擔走,使我們永遠不會承受過度的壓力。這句話被引用(馬太福音 8:17),應用於基督對那些來求醫治的病人所懷的憐憫,以及他為醫治他們所發出的能力。 [2.] 他藉著為我們的罪受苦來做到這一點(第 5 節):「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它們作出代贖,並為我們買贖它們的赦免。我們的罪是他頭上的荊棘,他手腳上的釘子,他肋旁的槍。傷口和瘀傷是罪的後果,是我們應得的,也是我們自招的(以賽亞書 1:6)。為了使這些傷口和瘀傷,儘管痛苦,卻不致命,「基督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背叛和悖逆而受折磨或痛苦(這個詞用於婦人生產的痛苦)。他「為我們的罪孽壓傷」,或被壓碎;它們是他死亡的促成原因。第 8 節也有同樣的意思,「是因我百姓的罪過,他受鞭打」,那「鞭打」本應落在我們身上;因此有些人讀作:「他因我百姓的罪孽被剪除,那鞭打是屬於他們,或應得的。」他「為我們的過犯被交給人」(羅馬書 4:25)。因此,經上說「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 15:3),就是指這段經文。有些人將此讀作「藉著我百姓的過犯」;也就是說,藉著猶太人(他們在名義上是神的百姓)的惡手,他被擊打,被釘十字架和殺害(使徒行傳 2:23)。但無疑,我們應當採取前一種解釋,這得到了天使向但以理莊嚴傳達的彌賽亞承擔任務的預言的充分證實,他將「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但以理書 9:24)。 (5) 這對我們造成的結果是我們的平安和醫治(第 5 節)。 [1.] 藉此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他藉著順服這些刑罰,消除了神與人之間的敵意,建立了友誼;他「藉著十字架的血成就了和平」。我們因罪而變得可憎於神的聖潔,並受制於他的公義,但藉著基督,神與我們和好,不僅赦免我們的罪,拯救我們脫離毀滅,而且使我們與他自己建立友誼和團契,因此「平安」(即一切美善)「臨到我們」(歌羅西書 1:20)。他就是我們的平安(以弗所書 2:14)。基督受苦是為了使我們得安息;他滿足了神的公義,使我們內心得到滿足,可以放心,知道藉著他,我們的罪得了赦免。 [2.] 藉此我們得醫治;因為「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罪不僅是一種罪行,我們因此被判死刑,而基督為我們買贖了赦免,它也是一種疾病,直接導致我們靈魂的死亡,而基督為其提供了醫治。
第53章_2
藉著他的鞭傷(即他所受的苦難),他為我們買贖了神的靈和恩惠,以治死我們內心的敗壞——這些敗壞是我們靈魂的疾病——並使我們的靈魂恢復健康的狀態,好讓它們能適於事奉神,並預備好享受他。藉著基督十字架的教義,以及它為我們提供了對抗罪惡的有力論證,罪惡在我們裡面被打破了其統治,我們也因此得以堅固,抵禦那滋養疾病的事物。
(6.) 這對基督而言的結果是他的復活和被提升到永恆的榮耀。這使得十字架的冒犯完全止息;他甘願獻上自己作為祭物,如同羔羊,為了證明他獻上自己的祭物蒙悅納,這裡告訴我們,
第8節,[1.] 他被釋放了:「他從監牢和審判中被帶走。」他曾被囚禁在墳墓裡,處於司法程序之下,因我們的債務而被拘捕,審判似乎已對他作出判決。然而,他藉著來自天上的明確命令,從墳墓的監牢中被帶出來,一位天使特意被差遣來滾開石頭,釋放他。藉此,對他作出的判決被撤銷和取消了;這不僅歸於他的榮耀,也歸於我們的安慰;因為他「為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保證人的釋放,就等於債務的解除。[2.] 他被高升了:「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呢?」他的「年歲」或「持續」(這個詞的意義),他生命的時日?他復活「不再死亡;死亡不再轄制他」。那「曾死過」的「活了」,並且「活到永永遠遠」;誰能描述他所復活的那不朽,或數算其年歲和世代呢?他被提升到這永恆的生命,因為他為他百姓的過犯而順服至死。我們可以將此理解為他有用性的時日,正如大衛被說成「服事了他的世代」,從而達到了生命的目標。誰能述說基督藉著他的死和復活將會給世界帶來多麼大的祝福呢?有些人將「他的世代」理解為他的屬靈後裔:誰能數算那將藉著福音而歸於他的、如清晨甘露般眾多的歸信者呢?當他如此被高舉時,他將活著看見
「無數信主的後裔, 他所收養的兒子;這神聖的族類, 超越了點綴高天穹蒼的星辰。」——R. Blackmore爵士。
對於他的這個世代,讓我們像摩西為以色列所禱告的那樣:「願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現在更多千倍,又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賜福與你們。」(申1:11)。彌賽亞的升高;彌賽亞的勝利。(約公元前706年)。
10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當你使他的靈魂作贖罪祭時,他必看見他的後裔,他必延長他的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果效,便心滿意足;我的義僕必憑他的知識使許多人稱義,因為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12 所以,我要使他與偉大的同分,他要與強盛的同分戰利品;因為他將自己的靈魂傾倒以至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在前面幾節經文中,先知非常詳細地見證了基督的苦難,但也夾雜了一些關於苦難美好結局的暗示;這裡他再次提及他的苦難,但卻廣泛地預言了隨之而來的榮耀。在這些經文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一、基督謙卑狀態下的服事與苦難。來,看看他如何愛我們,看看他為我們做了什麼。
1. 他順服了天上的不悅(第10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或折磨,或憂傷。」聖經從未說基督在苦難中承受了神的忿怒;但這裡說:
(1) 耶和華壓傷了他,不僅允許人壓傷他,而且喚醒了他自己的刀劍攻擊他(亞13:7)。他們認為他因自己的某個大罪而被神擊打(第4節);現在,他確實是被神擊打,但那是為了我們的罪;耶和華壓傷了他,因為他「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羅8:32)。是他將那苦杯遞到他手中,並強迫他喝下(約18:11),因為他已將我們的罪孽加在他身上。是他使他為我們成為罪和咒詛,並將他所有的燔祭化為灰燼,作為悅納的記號(詩20:3)。
(2) 他壓傷他,以至於使他受痛苦。基督順應了這項護理,從他父將他交付的行動中感受到了憂傷,他憂傷到一個程度,使他進入了極度的痛苦,他開始驚訝和極其難過。
(3) 耶和華定意這樣做。他決定這樣做;這是永恆預旨的結果;他喜悅這樣做,因為這是拯救人類、確保並提升神榮耀的有效方法。
2. 他將自己替代罪人,作為祭物。他「使自己的靈魂作贖罪祭」;他自己解釋了這一點(太20:28),「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當人們獻公牛和山羊作贖罪祭時,他們使它們成為祭物,因為他們對這些祭物擁有權益,神已將它們置於人的腳下。但基督使自己成為祭物;這是他自己的行動和作為。我們無法將他置於我們的位置,但他自己置身其中,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這比大衛所說或能說的意義更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給你,我將它存放在你手中,作為祭物的生命和赦免的代價。」因此,他將擔當他所定意稱義的許多人的罪孽(第11節),藉著將世界的罪歸算到自己身上來除去它(約1:29)。這在第12節再次提及:「他擔當了許多人的罪」,這些人若自己擔當,就會被罪壓沉到最深的陰間。看這點是如何被強調的;因為每當我們思想基督的苦難時,我們必須在其中看見他擔當我們的罪。
3. 他使自己順服於對我們而言是罪的工價的事物(第12節):「他將自己的靈魂傾倒以至於死」,將它傾倒如水,他對此看得如此輕微,當捨棄生命是我們救贖和拯救的既定方式時。他「不愛惜自己的性命,以至於死」,他的追隨者,殉道者,也同樣如此(啟12:11)。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將它傾倒如奠祭,使他的祭物完全,將它傾倒如酒,使他的血確實是可喝的,正如他的肉確實是可吃的,對所有信徒而言。不僅他的身體在苦難中融化(詩22:14,「我如水被倒出來」),而且他的靈魂也降服;他傾倒了它,甚至至於死,儘管他是生命的主。
4. 他容許自己被列在罪人之中,卻又獻上自己為罪人代求(第12節)。
(1) 他被「列在罪犯之中」是他的苦難的一個巨大加重因素,他不僅被判為罪犯,而且與兩個臭名昭著的罪犯一同被處決,他居於中間,彷彿他是三人中最壞的一個,在這種苦難的情境中,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這預言應驗了(可15:27-28)。甚至最卑劣的罪犯巴拉巴,一個叛徒、盜賊和殺人犯,也與他一同被選,以獲得百姓的恩惠,並且巴拉巴獲勝了;因為他們不願釋放耶穌,卻要釋放巴拉巴。在他的一生中,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因為他被稱為並被視為犯安息日者、酒徒,以及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2) 他在苦難中「為罪犯代求」,為那些辱罵和釘他十字架的人代求,這是對他苦難的極大讚揚,並極大地歸於他的榮耀;因為他禱告:「父啊,赦免他們!」藉此表明,他不僅赦免了他們,而且他現在所做的,正是他們以及所有其他罪犯得赦免的基礎。那禱告是他寶血的語言,不是呼求報復,而是呼求憐憫,因此它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甚至為那些用惡手流他血的人代求。
二、他被高舉狀態下的恩惠與榮耀;他賜予我們的恩惠,並非他所受榮耀中最小的部分。這些榮耀藉著救贖聖約得以確保歸於他,這些經文給了我們一些關於這聖約的啟示。他應許使自己的靈魂作贖罪祭,同意父將他交付,並承擔許多人的罪,作為回報,父應許榮耀他,不僅是作為神在創世以前所擁有的榮耀(約17:5),更是作為中保的榮耀。
1. 他將擁有永恆之父的榮耀。他以這個稱號「被帶到世上」(賽9:6),當他離開世界時,他必不辜負這個稱號。這是對亞伯拉罕(他在這方面是基督的預表)所作的應許,他將成為「多國之父」,從而成為「世界的繼承人」(羅4:13, 17)。正如他是猶太教會的根源,聖約是與他及其後裔所立的,基督也是普世教會的根源,恩典之約是與他及其屬靈後裔所立的,這恩典之約是建立在救贖聖約之上並從中生發出來的,這裡我們看到了一些關於救贖聖約的榮耀應許。應許是:
(1) 救贖主將有後裔事奉他,並傳揚他的名(詩22:30)。真正的信徒是基督的後裔;父將他們賜給他,使他們成為他的後裔(約17:6)。他為買贖和潔淨他們歸於自己而死,他像一粒麥子落在地裡,為要「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那使他們重生的、不能朽壞的種子——道,是他的道;那使他們重生的偉大作者——聖靈,是他的靈;印在他們身上的,是他的形象。
(2) 他將活著看見他的後裔。基督的兒女有一位活著的父,因為他活著,他們也將活著,因為他是他們的生命。雖然他死了,但他又復活了,沒有讓他的兒女成為孤兒,而是有效地確保了他們擁有兒子的靈、祝福和產業。他將看見他們大大增多;這個詞是複數的,「他必看見他的後裔」,眾多到無法數算。
(3) 他自己將繼續照管這個龐大家庭的事務:「他必延長他的年日。」許多人看見他們的後裔,甚至後裔的後裔,就希望平安離世;但基督不會將他家庭的照管交給任何其他人,不,他自己將長久活著,並且「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因為他永遠活著。有些人將此歸於信徒:「他必看見一個將延長其年日的後裔」,這與詩篇89:29, 36相符,「他的後裔必存到永遠。」只要世界存在,基督就必在其中擁有一個教會,他自己將是這教會的生命。
(4) 他偉大的事業將會成功,並符合預期:「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神的預旨必會實現,其中一點一畫都不會落空。注意:[1.] 人類救贖的工作在主耶穌手中,而且是在可靠的手中。這對我們來說是好事,因為我們自己的手不足以應付,但他能拯救到底。這工作在他手中,他托住萬有。[2.] 這是耶和華所喜悅的事,這不僅指他對此的預旨,也指他對此的喜悅;因此神愛他,並喜悅他,因為他承擔了為羊捨命。[3.] 迄今為止,這事已經亨通,並且將會亨通,無論其道路上曾有或可能會有什麼阻礙或困難。凡是按照神所喜悅的事而承擔的,都必亨通(賽46:10)。古列,基督的預表,將成就神一切所喜悅的(賽44:28),因此,毫無疑問,基督也必如此。基督完美地具備了執行他使命的資格,並以如此大的活力來執行,而且從始至終都設計得如此周全,以至於它不可能不亨通,以榮耀他的父,並拯救他所有的後裔。
(5) 他自己將從中獲得極大的滿足(第11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果效,便心滿意足。」他將預先看見(可以這樣理解);他將在預見自己的苦難時,也預見其果效,他將對這交易感到滿意。當這事藉著貧窮罪人的歸信和得救而成就時,他將看見它。注意:[1.] 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的救贖和拯救而經歷了靈魂的勞苦,極其痛苦,卻又渴望得釋放,他所經歷的一切痛苦和陣痛都是為了這目的,並加速了它的到來。[2.] 基督現在和將來都看見他靈魂勞苦的蒙福果效,在於建立和建造他的教會,以及所有賜給他之人的永恆救贖。他不會在他工作的任何部分達不到他的目標,他自己將看見他沒有徒勞無功。[3.] 靈魂的得救對主耶穌來說是極大的滿足。他將認為他所有的痛苦都值得,並且自己得到了豐厚的回報,如果許多兒子藉著恩惠被他帶入榮耀。讓他擁有這個,他就足夠了。神將得榮耀,悔改的信徒將被稱義,然後基督就心滿意足了。因此,效法基督,如果我們能做任何事來服事神國在世上的利益,這也應該成為我們的滿足。讓我們永遠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我們的飲食,正如基督所做的那樣。
2. 他將擁有帶來永恆公義的榮耀;因為關於他,但以理書9:24如此預言。這裡,同樣的宗旨是:「藉著他的知識(對他的認識,以及對他的信心),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稱義;因為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從而為我們從罪中稱義奠定基礎。」注意:
(1) 從基督的死流向我們的巨大特權是從罪中稱義,我們被免除那唯一能毀滅我們的罪咎,並被接納進入神的恩惠,這恩惠是唯一能使我們幸福的。
(2) 基督為我們買贖了稱義,藉著他為我們代求、向我們傳講福音、以及聖靈在我們裡面作見證,將稱義應用於我們。人子在地上也有赦罪的權柄。
(3) 有許多人是基督所稱義的,並非所有(許多人死在罪中),但卻是許多人,甚至是他為之捨命作贖價的那麼多人,是耶和華我們的神所召喚的那麼多人。他稱義的不是這裡或那裡一個傑出或顯著的人,而是許多人中的那些人,那些被輕視的群眾。
(4) 我們是藉著信心稱義的,藉著我們對基督和恩典之約的同意;我們以這種方式得救,因為這樣神最得榮耀,白白的恩惠最得提升,自我最被貶低,我們的幸福最有效地得到保障。
(5) 信心是對基督的認識,沒有認識就沒有真正的信心。基督贏得意志和情感的方式是藉著光照悟性,使悟性真誠地同意神聖的真理。
(6) 那使我們稱義的對基督的認識和對他的信心,既指他作為神的僕人,也指他作為我們的保證人。[1.] 作為受神差遣,執行他的計劃,確保並提升他榮耀利益的人。「他是我的義僕,並以此稱義人。」神已授權並任命他這樣做;這是按照神的旨意並為他的榮耀而做的。他自己是公義的,我們所有人都從他的公義中領受了。他自己是公義的(因為如果他有自己的罪要負責,他就不能為我們的罪作代贖),他「被神使成為我們的公義,耶和華我們的義」。[2.] 作為為我們承擔責任的人。我們必須認識他,並相信他,他是擔當我們罪孽的人——藉著將罪孽歸算到自己身上,將我們從重擔下沉淪中拯救出來。
3. 他將擁有取得無可爭辯的勝利和普世統治的榮耀(第12節)。因為他做了所有這些美好的服事,「所以我要使他與偉大的同分」,並且,按照父的旨意,「他要與強盛的同分戰利品」,就像一位偉大的將軍,當他將敵人趕出戰場後,為自己和他的軍隊奪取戰利品一樣,這既是勝利的無可置疑的證據,也是對戰鬥中所有辛勞和危險的報酬。注意:
(1) 父神已應許以極大的榮耀來獎賞基督的服事和苦難:「我將他安置在偉大者之中,極大地高舉他,並賜他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巨大的財富也歸於他:「他要分戰利品」,他將擁有豐富的恩惠和安慰,可以賜給他所有忠心的士兵。
(2) 基督藉著征服獲得他的榮耀。他攻擊了那壯士,將他趕走,並分了戰利品。他戰勝了執政的、掌權的、罪惡和撒但、死亡和地獄、世界和肉體;這些是他所解除武裝並奪取戰利品的強盛者。
(3) 基督所受的許多榮耀報酬,以及他所分的戰利品,在於將有大量甘心樂意、忠誠、順服的子民歸向他;因為有些人這樣讀:「我將許多人賜給他,他將為戰利品獲得許多人。」神將「將列國賜他為基業,將地極賜他為產業」(詩2:8)。他的統治將從海到海。許多人將藉著神的恩惠被感動,將自己獻給他,由他統治、教導和拯救,藉此他將認為自己得了榮耀、富足,並為他所做的一切和所受的一切得到了豐厚的回報。
(4) 神為救贖主所預定的,他必確實獲得擁有:「我將它分給他」,緊接著說,「他必分它」,儘管有反對他的勢力;因為正如基督完成了交給他的工作,神也完成了應許給他的報酬;因為他既有能力又信實。
(5) 神分給基督的戰利品,他分(是同一個詞),他分發給他的追隨者;因為當他「擄掠了仇敵」時,他為人領受了恩賜,為要將恩賜賜給人;因為正如他告訴我們的(徒20:35),他自己認為施比受更為有福和榮耀。基督為我們征服,藉著他我們是得勝有餘的。他已將戰利品,即他征服的果實,分給所有屬他的人:因此,讓我們將我們的份投在他們中間。
第54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