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以賽亞書 第五十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五十章

以賽亞書 第五十章

本章內容: 一、上帝所差遣的對象,因其自身的任性與頑固,理當承擔一切苦難。因為上帝若認為他們配得拯救,祂必有能力且樂意幫助他們(第1-3節)。 二、上帝所差遣的使者,出示其受命的憑證(第4節),聲明他已準備好順服執行任務所需的一切服事與苦難(第5-6節),並確信差遣他的上帝必會支持他,使他勝過一切反對(第7-9節)。 三、所傳達的信息是生與死、善與惡、祝福與咒詛,對灰心喪志的聖徒是安慰,對自以為是的罪人是恐懼(第10-11節)。

這一切似乎有雙重指涉: 1. 指向巴比倫時期不信的猶太人,他們抱怨上帝對待他們的方式;也指向先知以賽亞,他雖然在被擄前許久已逝世,但因對被擄之事預言得如此清晰完整,故認為有必要出示其憑證,以證明他所說的無誤。 2. 指向我們救主時代不信的猶太人,他們被棄絕是咎由自取,因為基督曾向他們傳講許多信息,也從他們那裡受了許多苦,但祂在此事上蒙神聖能力的支持。

本章在我們的聖經中,其「內容」簡潔地表達了這個意思:「基督藉著祂拯救的能力、祂在救贖工作中的順服,以及祂對神聖幫助的信心,表明猶太人的被棄絕不應歸咎於祂。」先知最後勸勉人要信靠上帝,而非信靠自己。

與以色列的辯論(主前706年) 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母親的休書在哪裡?我曾把她休了嗎?我債主中,有誰是我所賣給你們的呢?看哪,你們是因自己的罪孽賣了自己;你們的母親因你們的過犯被休。 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腥臭,乾渴而死。 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那些自稱是上帝子民,卻似乎受到嚴厲對待的人,往往抱怨上帝,將過錯歸咎於祂,彷彿祂對他們過於苛刻。然而,針對他們的抱怨,我們在此有:

一、向上帝子民發出的挑戰,要他們證明或提出任何證據,表明爭端是從上帝那邊開始的(第1節)。他們不能說上帝對他們有任何不公或專斷的行為。 1. 上帝曾是他們的丈夫;當時的丈夫被允許因任何小小的厭惡而休妻:如果妻子在他們眼中不蒙喜悅,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給她休書(申命記24:1;馬太福音19:7)。但他們不能說上帝對他們如此行。的確,他們現在與上帝分離,許多日子沒有以弗得、祭壇或獻祭;但這是誰的錯呢?他們不能說上帝給了他們的母親休書;如果能,就讓他們拿出來,因為休書是交給被休之妻手中的。 2. 上帝曾是他們的父親;當時的父親被允許將子女賣給債主為奴,以償還他們無法償還的債務。現在,猶太人確實曾被賣給巴比倫人,後來又被賣給羅馬人;但上帝是為了償還祂的債務而賣他們嗎?不,祂並不欠那些被賣給他們的人任何債務,或者,即使祂賣了他們,祂也「沒有因他們的價錢而增加財富」(詩篇44:12)。當上帝管教祂的兒女時,既不是為了祂的喜悅(希伯來書12:10),也不是為了祂的利益。所有得救的人都是因恩惠的特權而得救,但那些滅亡的人則是因神聖的聖潔和公義的行為而被剪除,而非因絕對的至高主權。

二、對他們提出的指控,表明他們自己是毀滅的始作俑者:「看哪,你們是因自己的罪孽,為了罪孽的歡愉和滿足你們卑劣的私慾,賣了自己;你們是因自己的罪孽被賣。」這不是像兒女被父母賣掉以償還債務,而是像罪犯被法官賣掉以懲罰他們的罪行。你們賣自己去作惡,因此上帝理所當然地將你們賣到仇敵手中(歷代志下12:5, 8)。「你們的母親因你們的過犯被休」,因為她的淫亂和姦淫,這在當時總是休妻的正當理由。猶太人因拜偶像(破壞婚姻聖約的罪)而被擄到巴比倫,最終因釘死榮耀的主而被棄絕;這些就是他們被賣和被休的罪孽。

三、這挑戰和指控的確認。 1. 他們被棄絕顯然是咎由自取;因為上帝來了,向他們施恩,伸出援手,無論是為了阻止他們的麻煩,還是為了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但他們卻輕視祂和祂恩惠的一切施予。「你們把這歸咎於我嗎?」上帝說:「那麼,告訴我,『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來迎接我,『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我』呢?」(第2節)。上帝藉著祂的僕人先知來到他們中間,要求祂葡萄園的果子(馬太福音21:34);祂差遣祂的使者,「清早起來差遣他們」(耶利米書35:15);祂呼喚他們離棄罪惡,從而避免自己的毀滅:但「沒有人」,或者說幾乎沒有人,理會先知給他們的警告,沒有人回應上帝的呼喚,也沒有人遵從祂差遣的信息;這就是他們被賣和被休的原因。因為他們「戲弄上帝的使者」,所以「上帝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歷代志下36:16, 17)。最後,「祂差遣祂的兒子到他們那裡」。祂「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卻不接待祂」;祂呼喚他們歸向自己,卻沒有人回應;祂本想聚集耶路撒冷的兒女,但他們不肯;他們不知道,因為他們不願知道,那些關乎他們平安的事,也不知道他們被眷顧的日子,正是因為這過犯,他們才被棄絕,他們的家園才被撇下荒涼(馬太福音21:41;23:37, 38;路加福音19:41, 42)。當上帝呼喚人得享幸福,而他們不肯回應時,他們理當被撇下受苦。 2. 這顯然不是因為上帝缺乏能力,因為祂是全能的,本可以將他們從如此大的死亡中拯救出來;也不是因為基督缺乏能力,因為祂「能拯救到底」。巴比倫時期不信的猶太人認為他們沒有得救是因為他們的上帝無法拯救他們;而基督時代的猶太人則嘲諷地問:「這個人能救我們嗎?祂連自己都不能救。」「但是」(上帝說)「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還是它軟弱了?」全能者豈能受任何限制?那位偉大的救贖主豈不能救贖?那位擁有所有權能的豈沒有「能力搭救」嗎?為了使他們對祂能力的懷疑永遠沉默和羞愧,祂在此給出了無可辯駁的證據。 (1) 祂可以隨己意「使海乾涸」,使江河變為曠野。祂在將以色列從埃及救贖出來時就是這樣做的,祂也可以再次這樣做,以救贖他們脫離巴比倫。這是在祂「斥責」之下完成的,就像說一句話一樣容易。祂可以使江河乾涸,以至於魚因缺水而死,並腐爛。當上帝「將埃及的水變為血」時,祂「殺死了魚」(詩篇105:29)。我們的救主有時用來形容信心力量的表達,說它能「移山倒海,將桑樹栽在海裡」,與此不無相似;如果他們的信心能做到那樣,那麼他們的信心無疑會拯救他們,因此如果他們因不信而滅亡,他們是無可推諉的。 (2) 祂可以隨己意使天上的光黯淡,「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第3節),藉著厚重黑暗的雲層介入,祂平衡這些雲層(約伯記36:32;37:16)。

彌賽亞的工作與受苦(主前706年) 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5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7 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 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是我的對頭?讓他近前來。 9 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誰能定我的罪呢?看哪,他們都要像衣服漸舊,蟲子必吃他們。

我們的主耶穌,既已證明自己有能力拯救,在此又顯明祂既有能力,也樂意拯救。我們假設先知以賽亞在這些經文中說了一些關於自己的話,鼓勵自己繼續先知的工作,儘管他遇到了許多艱難,但他毫不懷疑上帝會支持他並加強他;然而,他像大衛一樣,以自己作為基督的預表,在此預言並應許基督將是救主。

一、作為一位蒙悅納的傳道者。以賽亞作為先知,具備了他蒙召工作的資格,上帝的其他先知和祂所使用的使者也是如此;但基督受聖靈膏抹,遠超祂的同伴。為了使上帝的人得以完全,祂擁有: 1. 「受教者的舌頭」,知道如何教導,如何「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第4節)。上帝創造了人的口,祂賜給摩西受教者的舌頭,為要使法老感到恐懼和定罪(出埃及記4:11, 12)。祂賜給基督受教者的舌頭,為要適時地說出安慰的話,安慰那些在罪的重擔下疲乏困倦的人(馬太福音11:28)。「恩惠從祂嘴唇裡流出」,據說它們「滴下芬芳的沒藥」。看哪,一個傳道人最好的學問是什麼?就是知道如何安慰受困的良心,並針對貧困靈魂的各種情況,適切、恰當地說出清晰的話語。做到這一點的能力是上帝的恩賜,而且是最好的恩賜之一,我們應當切切渴慕。讓我們安息在基督對疲乏之人所說的許多安慰話語中。 2. 「受教者的耳朵」,以領受教導。先知對此的需求不亞於受教者的舌頭;因為他們必須傳達他們所受的教導,別無其他,必須殷勤專注地從上帝口中聽取話語,以便精確地傳達(以西結書3:17)。基督自己領受,為要施予。沒有人可以承擔教師的職責,除非他首先是學習者。基督的使徒首先是門徒,「受教於天國的文士」(馬太福音13:52)。光聽還不夠,我們必須「像受教者一樣聽」,聽而明白,聽而記住,聽而學習。那些想像受教者一樣聽的人必須清醒,警醒;因為我們天生遲鈍、嗜睡,不善於聽,或者我們只聽一半,聽而不注意。我們的耳朵需要被喚醒;我們需要有人說些什麼來喚醒我們,將我們從屬靈的沉睡中喚醒,使我們能像為生命而聽一樣。我們需要「每早晨」被喚醒,就像每天回來一樣,被喚醒去完成當天的工作。我們的處境需要不斷地得到神聖恩惠的新供應,以使我們擺脫每天積累的遲鈍。早晨,當我們的精神最活躍時,是與上帝交通的適當時機;那時我們處於最佳狀態,既可以向祂說話(「我的聲音你必在早晨聽見」),也可以從祂那裡聽話。人們「清早」來到聖殿聽基督講道(路加福音21:38),因為看來祂的講道是在早晨。而正是上帝「每早晨」喚醒我們。如果我們在祂的服事中做任何有目的的事,都是祂,作為我們的主人,喚醒我們;如果祂不「每早晨」喚醒我們,我們就會永遠昏睡。

二、作為一位忍耐的受苦者(第5, 6節)。人們會認為,受命並具備資格安慰疲乏之人的,在工作中不應遇到任何困難,而應受到普遍的接納。然而,情況卻截然相反;他既有艱難的工作要做,也有艱難的待遇要承受;在此他告訴我們,他是以何等堅定不移的毅力完成這一切的。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先知以賽亞堅決地繼續上帝所召喚他的工作,儘管我們沒有讀到他遭受這裡所假設的任何艱難;但我們確信這預言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了充分的應驗:在此我們有: 1. 祂在工作中的忍耐順服。「主耶和華不僅喚醒我的耳朵聽祂所說的,而且開通我的耳朵接受並遵從」(詩篇40:6, 7,「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因為當祂補充說:「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時,所暗示的遠不止於此——祂是樂意的,儘管祂預見到許多困難和挫折,儘管祂要像僕人一樣辛勞並持續服事,儘管祂要倒空極大的榮耀,謙卑自己到極其卑微的地步,但祂並沒有退縮,沒有失敗,也沒有灰心。祂對自己的工作始終非常自由和積極,即使到了最艱難的部分也是如此。注意,正如對上帝真理的良好理解一樣,對上帝工作和服事的良好意願也來自上帝的恩惠。 2. 祂在受苦工作中的順服忍耐。我稱之為順服忍耐,因為祂忍耐是著眼於祂父的旨意,如此自辯:「這命令我是從我父領受的」,如此順服上帝:「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在這種順服中,祂將自己交託, (1) 任憑鞭打:「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這不僅是順服被鞭打時的侮辱,更是允許(或不如說接納)它作為祂為我們自願承受的其他痛苦和羞辱的例子之一。 (2) 任憑毆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這不僅是毆打,更是拔掉鬍鬚,這在痛苦和羞辱上都更甚。 (3) 任憑唾棄:「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祂本可以掩面躲避,本可以避免,但祂不肯,因為祂成了人的羞辱,如此祂就應驗了約伯的預表,那位多愁善感的人,經上說他們「羞辱地打他的臉頰」(約伯記16:10),這不僅是輕蔑的表達,更是厭惡和憤怒的表達。基督為我們承受了這一切,而且是自願的,為要使我們確信祂樂意拯救我們。

三、作為一位勇敢的鬥士(第7-9節)。救贖主以其膽量著稱,也以其謙卑和忍耐著稱,儘管祂屈服,但祂卻是超乎得勝者。請注意: 1. 祂對上帝的倚靠。先知以賽亞的支撐,也是基督自己的支撐(第7節):「主耶和華必幫助我」;又見第9節。上帝所使用的,祂必幫助,並會確保他們或他們的工作所需的一切幫助都不缺乏。上帝既為我們將幫助放在祂兒子身上,就也將幫助賜給祂,祂的手始終「與祂右邊的人同在」。祂不僅會幫助祂的工作,也會悅納祂(第8節):「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以賽亞無疑像其他先知一樣,被誣告並飽受羞辱和誹謗;但他輕視羞辱,知道上帝會將其除去,使他的公義如光發出,或許就在今世(詩篇37:6),最遲在大日,那時名字和身體都將復活,義人將如早晨的太陽發光。這在基督身上得到了應驗;藉著祂的復活,祂被證明不是祂所被描繪的那種人,不是褻瀆者,不是欺騙者,不是凱撒的敵人。定祂罪的法官承認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過錯;負責執行祂死刑的百夫長或執法官宣稱祂是義人:稱祂為義的如此相近。但這在更深層次和更特殊的意義上對祂來說是真實的:父稱祂為義,當祂接受祂為人的罪所作的滿足,並立祂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義」,祂為我們成了罪。祂「在靈裡被稱義」(提摩太前書3:16)。稱祂為義的與祂相近;因為祂的復活,藉此祂被稱義,很快就跟隨祂的定罪和釘十字架。祂「立刻得榮耀」(約翰福音13:32)。 2. 祂因此對其事業成功的信心:「如果上帝幫助我,如果祂稱我為義,支持我並使我勝過,『我必不致蒙羞』,不像那些未能達到目標和未能實現所應許的滿足的人:『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儘管祂的仇敵竭盡所能使祂蒙羞,但祂堅守立場,保持鎮定,不為自己所承擔的工作感到羞恥。注意,為上帝工作是我們不應感到羞恥的工作;對上帝的盼望是我們不應感到羞恥的盼望。那些信靠上帝幫助的人不會失望;他們知道自己所信靠的是誰,因此知道自己不會蒙羞。 3. 祂在此信心下對所有反對者和反對的挑戰:「上帝必幫助我,『所以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先知如此行;他在責備罪惡、警告罪人(以西結書3:8, 9)以及斷言其預言的真實性方面都非常大膽。基督如此行;祂以堅定不移的毅力和無畏的決心繼續祂作為中保的工作;祂沒有失敗,也沒有灰心;在此祂挑戰所有反對者: (1) 與祂較量:「誰與我爭論?」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用刀劍?「可以與我一同站立」,作為鬥士,或作為原告和被告。「誰是我的對頭?」誰是「我案件的主人」?原文如此,「誰會聲稱要對我提起訴訟?讓他出現,『讓他近前來』,因為我不會躲藏。」許多人試圖與基督爭辯,但祂使他們沉默。先知以所有忠心事奉者的名義說這話;那些在傳達信息時緊守上帝純粹話語的人,不必害怕反駁;聖經會支持他們,無論誰與他們爭論。「真理是偉大的,必將得勝。」基督以所有信徒的名義說這話,作為他們的鬥士。誰敢與祂為友的人為敵,或與祂為辯護者的人爭論?因此聖保羅應用此話(羅馬書8:33):「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 (2) 祂挑戰他們證明祂有任何罪行(第9節):「誰能定我的罪呢?」先知或許被判死刑;我們確信基督被判死刑;然而兩者都能說:「誰能定我的罪呢?」因為那些蒙上帝稱義的人,就沒有定罪。確實有人定他們的罪,但他們後來如何了呢?「他們都要像衣服漸舊。」基督和祂先知的公義事業將超越一切反對。「蟲子必吃他們」,悄無聲息地,不知不覺地;一點點小事就能毀滅他們。但即使是咆哮的獅子也無法勝過上帝的見證人。所有信徒都能發出這個挑戰:「誰能定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

安慰灰心喪志的人(主前706年) 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聲音的?他雖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卻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上帝。 11 看哪,你們所有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都當在你們所點的火光裡,並你們所燒的火把中行走。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臥在悲傷中。

先知既蒙賜予受教者的舌頭,使他能將各人的份賜給各人,在此便運用這恩賜,正確地分解真理的道。這是福音的總結。 「信的人必得救」(那倚靠耶和華之名的人必得安慰,儘管他一時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但「不信的人必被定罪」;儘管他一時行在自己所點的火光中,但他終必躺臥在悲傷中。

一、在此向灰心喪志的聖徒說安慰的話,鼓勵他們信靠上帝的恩惠(第10節)。在此請注意: 1. 上帝兒女的特徵總是如此。他是敬畏耶和華的人,懷著兒女般的敬畏,敬畏祂的威嚴,害怕觸犯祂的怒氣。這是一種恩惠,通常在好人行在黑暗中時表現得最明顯,那時其他恩惠可能不顯現。那時他們「因祂的話戰兢」(以賽亞書66:2),並「懼怕祂的判斷」(詩篇119:120)。他是聽從上帝僕人聲音的人,樂意順服主耶穌,作為上帝在人類救贖偉大工作中的僕人,他真誠地順服基督的律法,並樂意遵守祂聖約的條款。真正敬畏上帝的人必聽從基督的聲音。 2. 上帝兒女有時會遇到的情況。假設他心中有敬畏上帝的心和對基督的信心,但一時卻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感到不安,幾乎沒有或完全沒有安慰。誰會這樣呢?這暗示這種情況有時會發生在信徒中,但並不經常;然而,無論何時發生,上帝都會注意到。光明之子和繼承人有時行在黑暗中,一時沒有任何光線或微光,這並非新鮮事。這並非主要指今生的安慰(那些敬畏上帝的人,即使擁有再多的安慰,也不會將其視為自己的亮光),而是指他們與靈魂相關的屬靈安慰。當他們上天堂的證據模糊不清,他們在上帝裡的喜樂中斷,聖靈的見證暫停,上帝面光被遮蔽時,他們就行在黑暗中。憂鬱的基督徒容易感到沮喪,而那些總是害怕的人容易過度害怕。 3. 在這種悲傷情況下,可能有效的治療方法。那樣處於黑暗中的人, (1) 「當倚靠耶和華的名」,倚靠祂本性的良善,以及祂所顯明的自己,祂的智慧、能力和良善。「耶和華的名是堅固的樓」,讓他跑進去。讓他確信,如果他行在上帝面前(即使他行在黑暗中也能做到),他會發現上帝對他來說是全足的。 (2) 讓他「仗賴自己的上帝」,祂在聖約中的上帝;讓他緊守他與上帝的聖約關係,稱上帝為「他的上帝」,就像基督在十字架上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讓他仗賴聖約的應許,並將他的希望建立在這些應許之上。當上帝的兒女快要沉淪時,他會在上帝裡面找到足夠的倚靠。讓他信靠基督,因為上帝的「名在祂裡面」(出埃及記23:21),信靠祂的名「耶和華我們的義」,並藉著中保,仗賴上帝為他的上帝。

二、在此向自以為是的罪人說定罪的話,警告他們不要信靠自己(第11節)。請注意: 1. 對他們的描述。他們「點火」,並「在火光中行走」。他們倚靠自己的義,用那火(像拿答和亞比戶一樣)獻上他們所有的祭物,燒盡他們所有的香,而不是用從天上來的火。在他們盼望蒙上帝悅納的事上,他們不顧基督的義。他們以自以為是的功德和自足的概念來使自己振奮和喜悅,並以此溫暖自己。這對他們來說既是光也是熱。他們「用火把圍繞自己」。正如他們信靠自己的義,而不是基督的義一樣,他們也將自己的幸福寄託在世俗的財產和享樂上,而不是寄託在上帝的恩惠上。受造物的安慰就像火花,短暫而很快消失;然而,這世界的兒女,在它們持續的時候,卻以此溫暖自己,並帶著驕傲和喜悅在它們的光中行走。 2. 對他們宣判的命運。他們被諷刺地告知「在你們所點的火光裡行走」。「趁著它還在,盡情享受吧。但它的結局會是什麼呢?最終會變成什麼樣呢?『這是我手所定的』(基督說,因為審判已交給祂),『你們必躺臥在悲傷中』,必在黑暗中入睡。」參見約伯記18:5, 6:「他的燈必在他身旁熄滅。」那些以世界為安慰,以自己的義為信心的人,必會遇到致命的失望,最終將是苦澀。敬虔人的道路或許憂鬱,但他的結局必是平安和永恆的光明。惡人的道路或許愉快,但他的結局和無盡的居所將是極度的黑暗。

第51章_1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