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內容與前章大同小異,皆著眼於猶太人脫離被擄的釋放,但透過此事件,更超越此事件,指向耶穌基督救贖人類的偉大工作,以及信徒藉著祂所領受的福音恩惠。本章包含:
一、在苦難中,上帝向祂的子民發出寶貴的應許,應許祂的同在,以扶持他們度過苦難,並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第1-7節)。 二、挑戰偶像,使其與上帝的全知全能一較高下(第8-13節)。 三、上帝的子民從上帝帶領他們祖先出埃及的作為中,獲得盼望脫離巴比倫的鼓勵(第14-21節)。 四、為預備百姓得蒙拯救,上帝提醒他們所犯的罪,這些罪激怒了上帝,使他們被擄並滯留於此,好讓他們悔改,尋求上帝的赦罪恩典(第22-28節)。
對上帝子民的鼓勵(主前708年)
1 如今,那創造你的耶和華,那造就你的以色列啊,如此說:不要懼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題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2 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 3 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 4 因你看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代替你的生命。 5 不要懼怕,因我與你同在;我必將你的後裔從東方帶來,從西方招聚你。 6 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 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所創造、所造就、所製成的。
本章與前章結尾有著明顯卻令人驚訝的關聯。前章提到雅各和以色列不願行在上帝的道中,當上帝因他們的不順服而懲戒他們時,他們卻頑固不化,不將此事放在心上。照理說,接下來應該是上帝會徹底離棄並毀滅他們;然而,不,接下來的經文卻是:「如今,雅各啊,以色列啊,不要懼怕!我救贖了你,你是屬我的。」儘管他們當中許多人冥頑不化、難以管教,上帝仍會持續祂對子民的愛與關懷,而這個民族的主體仍將蒙受恩典。上帝的良善因著人的邪惡而顯得更加輝煌。「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5:20),而恩典「向審判誇勝」,彷彿已得勝並佔了上風(雅各書2:13)。如今,太陽突然從厚重的烏雲後方破雲而出,光芒更加璀璨,帶來令人愉悅的驚喜。上帝在此對祂子民所表達的恩惠與美意極其崇高,為所有正直雅各和禱告以色列的屬靈後裔帶來豐盛的安慰;因為「這福音傳給我們,如同傳給那些被擄於巴比倫的人一樣」(希伯來書4:2)。在此我們看到:
一、上帝關懷祂子民以及祂在世上教會和國度利益的基礎。雅各和以色列,儘管處於罪惡悲慘的境況,仍將蒙受眷顧;因為: 1. 他們是上帝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以弗所書2:10)。祂創造並造就了他們,不僅賜予他們生命,更賜予他們這個生命,將他們塑造成一個民族,建立他們的政府,並藉著祂的聖約憲章將他們結合起來。無論新造的人在哪裡,都是上帝所造就的,而「祂必不離棄自己手所作的工」。 2. 他們是上帝所買贖的子民:祂救贖了他們。祂首先將他們從埃及地救贖出來,又從許多其他的捆綁中「憑著祂的愛和祂的憐憫」(以賽亞書63:9)救贖出來;祂更會照顧那些用祂兒子寶血所救贖的人。 3. 他們是祂獨特的子民,是祂將他們與他人分別開來,為自己所分別的:祂曾題他們的名召他們,如同祂與他們有特別的親密關係和關懷,他們是屬祂的,歸祂所有,祂對他們有特殊的權益。 4. 祂是他們聖約中的上帝(第3節):「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受你敬拜,並藉著應許與你立約,「以色列的聖者」,以色列的上帝;因為真上帝是聖者,聖潔適合祂的殿。基於所有這些原因,祂可以公正地說:「不要懼怕」(第1節),又在第5節說:「不要懼怕。」那些有上帝為他們的人,無需懼怕誰或什麼能與他們作對。
二、上帝過去關懷的實例。 1. 上帝以高價買贖了他們:「我使埃及作你的贖價。」因為埃及因一個又一個的災難而徹底荒廢,他們所有的長子都被殺,所有的戰士都被淹死;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為以色列從他們手中得蒙拯救開闢道路。埃及寧可被犧牲,也不讓以色列在被擄中繼續受苦,當他們得蒙釋放的時機來到時。古實人曾在亞撒時代入侵他們;但他們寧可被毀滅,也不讓以色列受擾。如果這被認為是如此偉大的事,以埃及作他們的贖價,我們有何理由不讚嘆上帝對我們的愛,祂甚至賜下祂自己的兒子作「我們的贖價」!(約翰一書4:10)。古實和西巴,他們所有的生命和所有的財寶,與基督的寶血相比算什麼呢? 2. 祂也因此珍視他們,他們在祂眼中極其寶貴(第4節):「因你看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注:真正的信徒在上帝眼中是寶貴的;他們是祂的珠寶,祂獨特的財寶(出埃及記19:5);祂愛他們,祂喜悅他們,勝過任何民族。祂的教會是祂的葡萄園。這使得上帝的子民真正尊貴,他們的名聲顯赫;因為人在上帝眼中如何,他們就真正如何。當西拿基立的軍隊,為了不讓他們攻擊以色列,被護理引導去攻擊埃及、古實和西巴時,那時上帝就將這些國家賜給以色列,並顯明祂的子民在祂眼中何等寶貴。有些人如此理解。
三、上帝將來會賜予他們關懷與慈愛的進一步實例。 1. 祂會在他們最大的困難和危險中與他們同在(第2節):「你從水中經過,你過江河,你從火中行過,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我必與你同在,那將是你的保障;當危險迫在眉睫、威脅重重時,你必從中得蒙拯救。」他們在旅途中是否經過深水?他們必不滅亡:「水必不漫過你。」他們是否因迫害者而被投入火窯,因為他們堅定不移地持守他們的上帝,然而火焰必不著在他們身上,這在但以理書第三章中三位孩童奇妙的蒙保守中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儘管他們經過水火,這對他們來說如同「死蔭的幽谷」,然而只要有上帝與他們同在,他們就無需懼怕任何邪惡,他們必蒙扶持,並「被帶到豐盛之地」(詩篇66:12)。 2. 祂仍會在有需要時,使人類所有利益都讓步於祂自己兒女的利益:「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代替你的生命。」偉人、強人、戰士,以及「列邦人」(大量的人)都將為你的生命而犧牲。列國將為你的福祉而犧牲。所有都將被剪除,而不是上帝的以色列,因為他們在祂眼中如此寶貴。世界的萬事都將被安排和引導,以最有利於教會的益處(歷代志下16:9)。 3. 那些散居在其他國家的人都將被招聚回來,並分享公共的祝福(第5-7節)。以色列的一些後裔散居在東、西、南、北各國,或巴比倫國的各個地方;但那些上帝激動他們心靈去耶路撒冷的人,將從各處被招聚回來;神聖的恩惠將觸及那些最偏遠、彼此距離最遠的人;當時候來到時,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們一同歸回,以回應那禱告(詩篇106:47):「求你從列國中招聚我們」,並應驗那應許(申命記30:4):「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上帝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我們發現這應許被用來為被擄的子民懇求(尼希米記1:9)。但這些將被如此仔細招聚的以色列後裔是誰呢?祂告訴我們(第7節),他們是上帝所標記為蒙恩的人;因為: (1) 他們是稱為祂名下的人;他們宣稱信仰,並藉著與上帝的聖約關係和從祂而來的稱謂,與世上其他人區分開來。 (2) 他們是為祂的榮耀所創造的;以色列人的靈在他們裡面被創造,他們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所造就的,這些人將被招聚回來。注:只有那些藉著祂的恩惠為祂的榮耀所創造,並被稱為上帝名下的人,才配得上這個稱呼;而那些上帝所創造和呼召的人,現在將被招聚到基督那裡作他們的元首,將來被招聚到天堂作他們的家。祂將從四方招聚祂的選民。這個應許指向藉著基督的福音招聚分散的列國和散居的陌生人,基督為要「將上帝分散的兒女都聚集歸一」而死;因為這應許是給所有遠方的人,就是所有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呼召和創造的人。上帝與教會同在,因此教會無需懼怕;凡屬她的,一個也不會失喪。
挑戰偶像崇拜者(主前708年)
8 你們將那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百姓領出來吧! 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眾民會合。他們中間誰能將這事指明,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他們可以帶出他們的見證來,使自己顯為義;或是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 10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也是我的見證。為要使你們知道,且信我,又明白我就是他。在我以前沒有上帝被造;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11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所以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就是上帝。 13 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他;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的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上帝在此挑戰偶像崇拜者,要他們提出證據,證明他們假神的屬神性,就像猶太人從脫離巴比倫的救贖這個實例(無需再舉其他例子)中,證明他們的上帝是又真又活的上帝,而且唯有祂是上帝。
一、偶像崇拜的擁護者在此被召喚出來,說出他們為偶像辯護的理由(第8、9節)。他們的偶像「有眼卻看不見,有耳卻聽不見」,那些製造它們並信賴它們的人也與它們相似;大衛曾如此說(詩篇115:8),先知在此似乎是指向此處,稱偶像崇拜者為「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百姓」。他們擁有人的形體、能力和官能;但他們實際上缺乏理性和常識,否則他們絕不會崇拜自己製造的神。「因此,任憑萬國聚集,讓他們互相幫助,以聯合的力量為他們糞堆般的偶像辯護;如果他們沒有什麼可為自己辯護的,就讓他們聽聽以色列的上帝有什麼話要說來定他們的罪並駁斥他們。」
二、上帝的見證人被傳喚,或被召喚出庭,為祂作證(第10節):「你們,以色列人啊!所有稱為我名下的人,你們都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也是我的見證。」基督自己就是這樣被描述的(以賽亞書42:1):「我的僕人,我的選民。」請注意: 1. 所有為基督作見證的先知,以及基督自己這位偉大的先知,在此都被援引為上帝的見證人。(1) 上帝的子民是祂的見證人,他們可以憑著自己的知識和經驗,證明祂恩典的能力、祂安慰的甘甜、祂護理的溫柔,以及祂應許的真實。他們會樂意為祂作證,證明祂是恩慈的,祂的話沒有一句落空。(2) 祂的先知尤其為祂作見證,祂的奧秘與他們同在,他們比其他人更了解祂。但彌賽亞尤其被賜予為祂向百姓作見證;祂從永恆就臥在祂懷裡,祂已將祂顯明出來。現在, 2. 讓我們看看這些見證人被召來證明什麼要點(第12節):「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就是上帝。」注:那些自己承認耶和華是上帝的人,應該樂意將他們所知道的關於祂的事告訴他人,好讓他們也能被帶到承認祂的地步。我信,所以我說。特別是,「既然你們不能不知道、不相信、不明白,你們就必須準備好作證,(1) 我就是祂,獨一的真上帝,我是一個自存自足的存在;我就是你們應當敬畏、敬拜和信賴的。不只如此(第13節),『自從有日子以來』(在時間的第一天之前,在光被創造之前,因此,從永恆以來)我就是祂。」偶像只是昨日之物,「新近興起的,是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申命記32:17);但以色列的上帝是從亙古到永遠的。(2) 「在我以前沒有上帝被造;在我以後也必沒有。」偶像只是被造的神(dii facti—被製造的神,或更確切地說,fictitii—虛構的);「按本性他們不是神」(加拉太書4:8)。但上帝從永恆就存在,是的,而且在世上存在一種宗教,早於偶像或偶像崇拜者(真理比謬誤更古老);祂將永遠存在,並將在偶像被廢棄和偶像崇拜不再存在時被敬拜和榮耀。真宗教將堅守陣地,並在所有反對和競爭中倖存下來。真理是偉大的,必將得勝。(3) 「惟有我,是耶和華」,偉大的耶和華,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除我以外沒有救主」(第11節)。看看偉大的上帝所誇耀的是什麼,不是祂是獨一的統治者,而是祂是獨一的救主;因為祂「喜悅行善」:祂是「萬人的救主」(提摩太前書4:10)。 3. 讓我們看看為證實這一點所提出的證據。顯然: (1) 耶和華是上帝,有兩個證據:[1] 祂擁有無限且無誤的知識,這從「祂話語的預言」中顯而易見(第12節):「我曾指示,我曾說明」那無誤地應驗的事;不,我從未指示或說明任何事而未曾成就的。我說明的時候,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也就是說,當你們不假裝諮詢我的任何神諭,也不假裝擁有我的任何先知時。」據說,當他們出埃及時,「耶和華獨自引導他們,他們中間沒有別神。」[2] 祂擁有無限且不可抗拒的能力,這從祂護理的作為中顯而易見。祂不僅辯稱「我曾說明」,而且辯稱「我曾拯救」,不僅預言了別人無法預見的事,而且做了別人無法做到的事;因為(第13節),「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的手」那些我將懲罰的人;不僅沒有人能,而且異教的所有神都不能保護。「因此,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是可怕的事」,因為無法再從中脫身。「我要行我所定意的事,無論是恩典還是審判,誰能阻止或延遲呢?」 (2) 那些與祂競爭的異教神,不僅不如祂,而且根本不是神,這在第9節的挑戰中得到了證明:「他們中間誰能將這事指明」我現在所指明的?誰能預言未來的事?不,他們中間誰能「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以賽亞書41:22)。他們甚至不能啟發一位歷史學家,更不用說一位先知了。他們被挑戰在此問題上達成一致:「他們可以帶出他們的見證來」,以證明他們的全知全能。而且,[1] 如果他們證明了,他們就將被稱義,偶像在要求敬意方面,偶像崇拜者在支付敬意方面。[2] 如果他們沒有證明,就「讓他們說:這是真的」;讓他們承認真上帝,並接受關於祂的真理,即祂是獨一的上帝。上帝的事業不怕經受公正的考驗;但可以合理地預期,那些無法為自己的不敬虔辯護的人,應該順服真理和真宗教的力量。
對上帝子民的應許(主前708年)
14 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為你們的緣故,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並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就是那些在船上喧嚷的,都下來。 1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16 耶和華在海中開道,在大水中有路,如此說: 17 他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一同躺下,不再起來;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 18 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19 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20 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21 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為要述說我的讚美。
上帝子民在巴比倫的信心和盼望已降到如此低點,以至於需要一再地保證他們將從被擄中得蒙釋放;因此,為了讓他們得到堅固的安慰,這些保證經常重複,在此更是明確且令人鼓舞。
一、上帝在此為自己取了榮耀的稱號,這些稱號對他們來說極具鼓勵。祂是「耶和華他們的救贖主」,祂不僅會救贖他們,而且會將此視為祂的職責,並以此為祂的事業。如果祂是他們的上帝,祂就會成為他們所需的一切,因此,當他們被擄時,祂將是他們的救贖主。祂是「以色列的聖者」(第14節),又在第15節說「他們的聖者」,因此祂必會實現祂對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祂是「創造以色列的」,祂從無中創造了他們成為一個民族(因為那就是創造),不,比無更糟;祂是他們的「君王」,祂承認他們是祂的子民,並在他們中間掌權。
二、祂向他們保證,祂必會找到方法打破壓迫者的權勢,這些壓迫者將他們擄為俘虜,並因他們決心永不釋放他們而填滿了他們自己的罪孽(以賽亞書14:17)。上帝必會派遣一位得勝的君王和軍隊到巴比倫,他們將「使他們所有的貴族都下來」,將他們的榮耀踐踏在塵土中,以及他們所有的人民,甚至「迦勒底人,就是那些在船上喧嚷的」(因為水手容易喧嘩),或者他們的呼喊是「向著船隻」,作為城市被攻陷時的避難所,以便他們可以藉著他們的大河逃脫。注:巴比倫的毀滅必須為上帝子民的擴展鋪路。在新約巴比倫傾覆的預言中,我們也看到了水手的哭泣和哀號(啟示錄18:17-18)。請注意,巴比倫的毀滅是為了以色列的緣故,為他們的得蒙拯救鋪路。
三、祂提醒他們,祂在他們祖先出埃及時為他們所行的偉大之事;因為第16、17節可以這樣讀:「耶和華如此說,祂曾在海中開道,就是紅海,並使法老的車輛、馬匹都出來,好讓他們一同躺在海底,永不起來,而是滅沒。」那位行了這事的主,如果祂願意,可以在你們從巴比倫歸回時,在海中為你們開道,而且祂寧願如此,也不願將你們留在那裡。注:為了鼓勵我們的信心和盼望,我們最好經常記念上帝過去為祂的子民,對抗祂和他們的敵人所行的事。特別思想祂在紅海所行的事,祂如何使紅海成為: 1. 祂子民的道路,一條直路,一條近路,不,是他們的避難所,他們逃入其中並得蒙保守,水成為他們的牆垣。 2. 祂敵人的墳墓。車輛和馬匹是由萬軍之主所引導出來的,目的就是讓他們一同倒下;然而,「他們卻不知道」(彌迦書4:11-12)。
四、祂應許將為他們行比古時更大的事;因此他們沒有理由抱怨地問,像基甸那樣:「我們列祖所告訴我們的奇事在哪裡呢?」因為他們將看到這些奇事重演,不,他們將看到這些奇事被超越(第18節):「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不要從中找藉口,像有些人那樣,貶低現在的事,彷彿「從前的日子比現在好」;不,如果你們願意,你們可以相對地忘記它們,然而你們仍會從自己時代的事件中得到足夠的證據,確信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因為「看哪,耶和華要作一件新事」,無論是奇妙還是恩典的價值,都絕不遜於古時的事。對此最好的解釋是耶利米書16:14-15;23:7-8。「人必不再說,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那是一件舊事,其記憶將因新事而幾乎消失,因著耶和華領以色列人出北方之地的新證據。」雖然從前的恩典不可忘記,但新的恩典必須特別加以利用。「如今要發現」,彷彿出乎你們意料之外;你們就像作夢的人。你們現在豈不知道嗎?你們豈不承認這是上帝的作為嗎?
五、祂應許不僅將他們從巴比倫解救出來,而且將他們安全舒適地引導回自己的土地(第19-20節):「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因為,從巴比倫到迦南的道路,以及從埃及到迦南的道路,似乎都經過一片荒漠之地,當歸回的被擄者經過時,上帝必為他們預備,使他們的營地既有充足的糧食,又有良好的引導。那位「在海中開道」(第16節)的能力,也能「在曠野開道路」,並將衝破最大的困難。那位在水中造出旱地的主,也能在最乾旱的土地上產生豐沛的水,不僅「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而且也賜給「野地的走獸,野狗和鴕鳥」喝,因此牠們被說成因此而尊榮上帝;這是一種如此明顯的提神,帶給牠們如此多的滿足,以至於如果牠們有能力,牠們會為此讚美上帝,並使人蒙羞,因為人有能力讚美他的施恩者卻不讚美。現在, 1. 這回顧了上帝在引導以色列人從埃及經過曠野到迦南時所行的事,並從磐石中取出水來跟隨他們;上帝過去為他們所行的,祂將再次行,因為祂始終如一。而且,雖然我們沒有發現他們從巴比倫歸回時重複了這個神蹟,但這恩典在護理的正常過程中卻是重複的,為此他們應當同樣感謝上帝。 2. 這展望了上帝在猶太教會後期,從他們從巴比倫歸回直到基督降臨之間,對他們的關懷的所有實例,以及福音的恩典,特別是它向外邦世界所顯明的,藉此在曠野開了道路,在沙漠開了江河;世界,像一片荒漠,在無知和不結果子中,蒙受了神聖的引導和神聖的安慰,並且為了這兩者,蒙受了聖靈的豐沛澆灌。外邦的罪人,曾像野地的走獸,狂野奔跑,兇猛如野狗,愚鈍如鴕鳥,將被帶到尊榮上帝,因為祂的恩典擴展到他們中間的選民。
六、祂將所有這些應許的祝福追溯到它們的偉大源頭,即祂自己榮耀的目的和設計(第21節):「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因此我為他們行這一切,好讓他們「述說我的讚美」。注: 1. 教會是上帝所造就的,教會所有活著的肢體也是如此。新天、新地、新人都是上帝手所作的工,它們的本質和優劣都取決於祂的創造;它們是按照祂的旨意所塑造的。 2. 祂為自己造就了它。那位是第一因的,也是第一創造和新創造的最高目的。耶和華造萬物,都為自己,祂的以色列尤其如此,為要作祂的「子民,為祂的名,為祂的讚美」;他們若非藉著祂的恩典在他們身上得榮耀,就無法為祂,也無法服事祂(耶利米書13:11;以弗所書1:6, 12, 14)。 3. 因此,我們的責任是述說祂的讚美,不僅用我們的嘴唇,而且用我們的生命,藉著將自己獻給祂的服事。正如祂造就我們,祂也餵養我們,保守我們,引導我們,這一切都是為祂自己;因此,對於祂恩典的每一個實例,我們都必須讚美祂,否則我們就沒有達到我們所擁有生命和祝福的目的。
對上帝子民的責備(主前708年)
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反倒厭煩我。 23 你沒有將你的燔祭的羊羔獻給我,也沒有用你的祭物榮耀我。我並沒有因供物使你服事,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24 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甘蔗,也沒有用你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事,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 25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26 你要提醒我,我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說明,使自己顯為義。 27 你的始祖犯罪;你的師傅也違背我。 28 所以,我使聖所的王子受辱,使雅各歸於咒詛,使以色列受凌辱。
這項指控(對雅各和以色列,上帝的選民,這是一項嚴厲的指控)在此提出, 1. 為了證明上帝將他們擄去是公義的,並為此辯護。他們不是與祂立約了嗎?他們中間不是有祂的聖所嗎?那麼耶和華為何如此對待祂的土地呢?(申命記29:24)。這裡給出了一個很好的理由:他們忽略了上帝,並離棄了祂,因此祂公正地拒絕了他們,並「使他們歸於咒詛」(第28節);他們必須承認這一點,才能為得蒙拯救做好準備;他們也確實這樣做了(但以理書9:5;尼希米記9:33)。 2. 為了彰顯上帝在他們得蒙拯救中的憐憫,並使其顯得更加榮耀。前面已經提到許多事來彰顯上帝在此事中的大能;但這彰顯了祂的良善,祂竟然為一個如此激怒祂,現在正承受罪孽應得懲罰的民族,行了如此偉大而仁慈的事。赦免他們的罪,是上帝大能的一個偉大實例(摩西也如此認為,民數記14:17等),就像打破他們被擄的軛一樣。現在請注意:
一、他們在此被指控的罪。 1. 忽略了上帝所吩咐的善事;這部分指控在此被大量強調。請注意它是如何以「但」字開頭的;比較第21節,上帝告訴他們祂賜予了他們什麼恩惠,以及祂對他們有什麼公正的期望。祂為自己造就了他們,意圖讓他們述說祂的讚美。但他們沒有這樣做;他們辜負了上帝對他們的期望,並對祂的恩惠作出了非常惡劣的回報。因為: (1) 他們拋棄了禱告:「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雅各是一個以禱告聞名的人(何西阿書12:4);他的後裔繼承了他的名字,卻沒有效法他的腳步,因此受到公正的責備。當兒女背離他們虔誠祖先的美德和敬虔時,上帝會感到不悅。誇耀雅各之名,卻不禱告,就是嘲弄上帝,欺騙自己。如果雅各不求告上帝,誰會呢? (2) 他們厭倦了他們的宗教:「你是以色列,不僅是禱告的後裔,也是得勝的父親的後裔,他與上帝摔跤得勝;然而,你既不珍視他的經驗,也不效法他的榜樣,你反倒厭煩我。」他們曾與上帝有關係,受僱於祂的服事,並與祂相交;但他們開始輕視它,並說:「看哪,這是何等的疲憊!」注:那些忽略求告上帝的人,實際上是在告訴祂,他們厭倦了祂,並想換一個主人。 (3) 他們吝嗇於他們的奉獻,在其中表現得小氣和吝嗇。他們想要一種廉價的宗教;在那些昂貴的奉獻行為中,他們希望得到豁免。他們「沒有帶來」,不,甚至沒有帶來他們「小牲畜」,就是上帝為「燔祭」所要求的羊羔和山羊(第23節),更不用說他們的大牲畜了,他們藉口說他們不能犧牲,他們必須用它們來維持家庭。
第43章_2
他們對神的偉大和對祂的義務是如此缺乏認識,以至於他們不願從羊群中獻上一隻羊羔來尊榮祂,儘管祂要求這樣做,並且會恩慈地悅納。(v. 24)甜香的蘆葦,或稱菖蒲,是用於聖油、香和香料的;但他們不願為此付出代價。他們所擁有的必須將就使用,即使是陳舊無用的;他們不願購買新鮮的。或許虔誠敬拜的人通常會獻上甘心祭的香,以及其他甘心祭;但他們並不那麼慷慨,也沒有照他們應當做的,用他們祭物的脂肪來充滿神的祭壇,或使其豐盛濕潤;他們所獻的祭物都是瘦弱、被丟棄的牲畜,沒有脂肪可以供奉祭壇。(4)他們所獻的祭物並沒有尊榮神,因此實際上等於沒有獻祭(v. 23):「你也沒有用你的祭物尊榮我。」他們有些人將祭物獻給假神;另一些人雖然獻給真神,卻在獻祭的方式上粗心大意,或在動機上虛偽,因此可以說他們沒有用祭物尊榮神,反而是羞辱了祂。(5)他們忽略獻祭的罪行之所以加重,是因為神所規定的獻祭並非重擔;這並不是他們有任何理由抱怨的服事:「我沒有使你因獻祭而服事;我沒有使它成為你的苦差事,儘管你們因著本性的敗壞而使它成為苦差事。我沒有使你因香而疲憊。」神的誡命沒有一條是難守的,即使是關於獻祭和香的誡命也不例外。它們的費用並不比生活在如此豐饒之地的人所能負擔的更昂貴,他們為此所花費的時間也不比他們所能抽出的時間更多。但尤其不應稱之為「疲憊的服事」的原因是,他們被要求在所有親近神的時刻都要歡樂愉快,在神面前歡喜快樂(申命記 12:12)。他們有許多節期和美好的日子,但一年中只有一天是他們要刻苦己心的。禮儀律的條例,雖然與基督輕省的軛相比,被稱為沉重(使徒行傳 15:10),但與偶像崇拜者對假神的服事相比,它們是輕省的,不應被稱為「服事」,也不應被指責為疲憊。神沒有要求他們獻上自己的兒女,像摩洛一樣。
2. 犯了神所禁止的惡行;而疏忽通常會為惡行鋪路:「你卻使我因你的罪孽服事。」當我們將神的恩賜作為我們私慾的糧食和燃料,將祂的護理作為我們邪惡計畫的庇護,特別是當我們因為恩惠豐盛而鼓勵自己繼續犯罪時,我們就是使神因我們的罪孽服事。或者,這可能表示罪孽對神來說是何等的憂傷和重擔;它不僅使人疲憊,使受造物嘆息,而且「也使我的神疲憊」(賽 7:13),使造物主抱怨祂「憂傷」(詩篇 95:10),祂「破碎」(以西結書 6:9),祂被罪人壓迫,「如同裝滿禾捆的車被壓住」(阿摩司書 2:13),並呼喊:「啊!我要向我的仇敵洩憤」(賽 1:24)。這種對比是值得注意的:神沒有使他們因獻祭而服事,但他們卻使祂因他們的罪孽服事。主人沒有用祂的命令使僕人疲憊,但僕人卻用他們的不順服使祂疲憊。那些對如此良善的主人行為如此惡劣的僕人,確實是邪惡的。神顧念我們的安舒,但我們卻不顧念祂的榮耀。願這一切激勵我們緊守我們的職責,因為它是輕省、合理,對我們沒有損害,也不會太難。
二、他們罪惡的加重因素(v. 27)。 1. 他們是悖逆之子;因為他們的「先祖」(即他們的列祖)「犯了罪」;他們不僅在列祖的血脈中犯罪,而且也像他們一樣犯罪。以斯拉承認這一點:「自從我們列祖的日子以來,我們就在大過犯之中」(以斯拉記 9:7)。但他們的列祖被稱為「先祖」,是為了提醒我們我們第一位祖先亞當的背道和悖逆,我們必須追溯到這個敗壞的源頭,才能找到我們所有過犯的根源。 2. 他們也是悖逆的學生:因為「他們的教師也得罪了我」,犯了嚴重的、可恥的罪,而百姓無疑會學著他們去做。當一個民族的領袖使他們走錯路,而他們的教師本應改革他們卻腐敗他們時,這個民族的景況就非常糟糕。
三、神因他們的罪而對他們發怒的徵兆(v. 23)。 祂使教會和國家都遭受毀滅。 1. 他們教會的榮耀被踐踏在塵土中:「我使聖所的領袖受辱」,即那些在聖殿事奉中享有崇高尊嚴和權力的祭司和利未人;他們因自己的惡行而玷污自己,使自己卑賤,然後神也因他們的災難和他們所遭受的輕蔑而玷污他們,使他們卑賤(瑪拉基書 2:9)。 2. 他們國家的榮耀也同樣被毀滅:「我使雅各遭受咒詛」,即被所有鄰居咒罵、憎恨和虐待,「使以色列受辱」,被他們的敵人侮辱、嘲笑和戰勝。他們或許嘲笑他們身上美好的事物;他們「嘲笑他們的安息日」(耶利米哀歌 1:7);但神卻任憑他們受辱,以糾正他們的過失。 默想:人對我們所做的任何羞辱都應使我們為自己對神所做的羞辱而謙卑;我們必須忍耐地承受,因為我們受苦是理所當然的,並且必須承認羞愧是屬於我們的。
四、儘管如此,神對他們仍有豐盛的憐憫(v. 25):「惟有我,就是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 1. 神如此恩慈地宣告祂樂意赦免罪孽,這來得非常奇特。指控非常嚴重:「你卻使我因你的罪孽疲憊」(v. 24)。現在人們會認為接下來會說:「惟有我,就是我,要毀滅你,不再為你操心。」不,而是「惟有我,就是我,要赦免你」;彷彿偉大的神要教導我們,饒恕傷害是使我們自己輕鬆,並避免因傷害而疲憊的最佳方式。這句話在此處出現,是為了鼓勵他們悔改,因為神有赦免之恩,並顯示神聖憐憫的自由;罪孽越是極其邪惡,恩惠就顯得越是極其恩慈。 應用: (1) 應用於赦免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的罪孽。當神阻止威脅性的審判,並將他們從徹底毀滅中拯救出來,即使在祂嚴厲責備他們的時候,那時祂也可以說「塗抹他們的過犯」。儘管祂懲罰他們,祂卻再次與他們和好,並沒有將他們從一個民族中剪除。祂多次這樣做,直到他們拒絕基督和祂的福音,這是一種對救贖方法的罪,那時祂就不再赦免他們作為一個民族,而是徹底毀滅了他們。 (2) 應用於赦免每個個別信徒悔改者的罪孽——過犯和罪孽,無論是多麼多的軟弱,無論是多麼嚴重的背道。 在此默想: [1] 赦免是如何表達的;祂將「塗抹」它們,如同雲彩被陽光塗抹(賽 44:22),如同債務被塗抹,不再對債務人不利(帳簿被劃掉,彷彿債務已償還,因為它因保證人所做的償還而被赦免),或者如同判決被撤銷時被塗抹,如同咒詛被嫉妒之水塗抹,使其對無辜者無效(民數記 5:23)。祂「不再記念」罪孽,這不僅暗示祂將免除過去的懲罰,而且這也不會減少祂未來對他們的愛。當神赦免時,祂就忘記了。 [2] 赦免的根據和理由是什麼。這不是因為我們裡面有任何東西,而是為了祂自己的緣故,為了祂的憐憫,為了祂的應許,特別是為了祂兒子的緣故,以及為了祂自己因此得榮耀。 [3] 神如何以此為榮:「惟有我,就是我。」祂以此為祂的特權而榮耀。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赦免罪孽,而祂會這樣做;這是祂既定的決心。祂會樂意地、喜悅地這樣做;這是祂的喜悅;這是祂的榮耀;祂樂意這樣看待。
2. 那些話(v. 26):「你要提醒我」,可以理解為: (1) 對於一個驕傲的法利賽人的斥責,他堅持在神面前的自我稱義,並期望因自己的功德而蒙恩,而不是依賴白白的恩惠:「如果你有任何話可以為自己辯護,任何可以提出的理由,使你得到赦免,而不是因為我的緣故,那麼就提醒我。我會讓你與我辯論你的案子;宣告你的功德是什麼,好使你因此稱義。」但那些受到如此挑戰的人將會無言以對。 (2) 作為一個稅吏。神如此樂意赦免罪孽,當祂赦免時,祂就不再記念嗎?那麼,讓我們提醒祂,在祂面前提及那些祂已赦免的罪孽;因為它們必須永遠在我們面前,以謙卑我們,儘管它們已被赦免(詩篇 51:3)。提醒祂祂對悔改者所做的應許,以及祂兒子為他們所做的滿足。在為赦免而爭戰時,向祂懇求這些,並宣告這些事,好使你因祂的恩惠白白稱義。這是唯一的道路,也是通往平安的確切道路。只要承認你的過犯。
第44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