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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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二十七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以賽亞書 — 第 27 章

在本章中,先知繼續闡明:I. 神將為祂的教會與子民成就何等偉大的事。這在當時即將透過耶路撒冷從西拿基立手中得救,以及亞述軍隊的毀滅而實現;但這預言以概括性的方式表達,旨在鼓勵後世的教會,使其面對仇敵的權勢與猖獗時仍有盼望。1. 驕傲的壓迫者必受報應(第 1 節)。2. 教會必蒙看顧,如同神的葡萄園(第 2-3 節)。3. 神必在祂子民歸向祂時,止息與他們的爭辯(第 4-5 節)。4. 神必使他們大大繁衍增長(第 6 節)。5. 至於他們的苦難,其性質將被改變(第 7 節),苦難將被減輕與節制(第 8 節),並得以成聖(第 9 節)。6. 儘管教會可能暫時荒涼淒慘(第 10-11 節),但終必復興,分散的肢體必再被招聚(第 12-13 節)。這一切都適用於福音的恩惠,以及神對基督教會及其所屬子民的應許與護理。

逼迫者的結局;聖徒的特權

1 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折的蛇,並殺海中的龍。 2 當那日,你們有葡萄園,出紅酒,要唱詩歌頌它。 3 我耶和華是看守葡萄園的;我必時刻澆灌,晝夜看守,免得有人損害。 4 我心中不存忿怒。惟願荊棘蒺藜與我交戰,我就踴身而上,把它一同焚燒。 5 不然,讓人持住我的能力,使他與我和好,願他與我和好。 6 將來雅各要紮根,以色列要發芽開花;他們的果實必充滿世界。

先知在此歌頌審判與恩惠:

I. 論到對神教會仇敵的審判(第 1 節),即「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帖後一 6)。當耶和華從祂的居所出來,刑罰地上居民的罪孽時(賽二十六 21),祂必刑罰那「鱷魚」,即「海中的龍」,也就是每一個驕傲、壓迫人的暴君。他們是強者的恐怖,如同鱷魚一般,兇猛到無人敢挑釁;他們心硬如石頭,當他們興起時,勇士都驚惶(伯四十一 10, 24, 25)。教會雖有許多仇敵,但通常總有一個比其餘的更為可怕。西拿基立在當時如此,尼布甲尼撒與安提阿古亦然;法老在過去也是如此,被稱為「鱷魚」與「龍」(賽五十一 9;詩七十四 13-14;結二十九 3)。新約教會也有過它的鱷魚;我們讀到有一條大紅龍準備吞吃它(啟十二 3)。這些惡毒的逼迫權勢在此被比作鱷魚,因其體型、力量以及在世上所製造的巨大騷動;比作龍,因其狂暴與憤怒;比作蛇,即「快行的蛇」,因其計謀深遠、行動敏捷,一旦鑽入頭部,全身便隨之而入;又如橫木(邊註),阻擋鄰舍的去路;又如「曲折的蛇」,狡詐陰險,卻又乖僻邪惡。偉大強盛的君王若抵擋神的子民,在神眼中便如同龍與蛇,是人類的災禍;神必在適當的時候刑罰他們。他們過於強大,非世人所能對付或追究,因此偉大的神必親自處理。祂有「剛硬有力的大刀」,當他們的罪孽滿盈、受刑之日來到時,祂必用此刀執行審判。原文表達得極為有力:耶和華必用祂那殘酷、偉大且強壯的刀,刑罰這難以駕馭、無法無天的罪犯;這將是死刑:「祂必殺海中的龍」,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這不僅是像殺野獸那樣防止他繼續作惡,更是對他所行惡事的公義懲罰,如同處決叛徒或叛亂者。神有強大的刀來執行此事,祂有足夠多樣的審判來謙卑最驕傲的仇敵,並粉碎最強大的敵人;當執行之日來到,祂必施行刑罰:「到那日」,即祂那即將來臨的日子(詩三十七 13)。這適用於我們的主耶穌在黑暗權勢上所取得的屬靈勝利。祂不僅解除了這世界之王的武裝、奪去其權勢並將其趕出去,更藉著祂強大的刀——即祂死亡的功效與福音的傳揚——祂已經並將要「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 14),那大鱷魚、古蛇、龍。牠將被捆綁,不得再迷惑列國,這對牠而言就是一種刑罰(啟二十 2-3);最終,因牠迷惑列國,牠將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 10)。

II. 論到對教會的恩惠。在同一日,當神刑罰鱷魚時,教會及其所有朋友當感到安穩與喜樂;讓那些服事她的人為她的安慰而歌唱,用這些保證唱她入睡;讓人在她的聚會中歌唱: 1. 她是神的葡萄園,正處於祂特別的看顧之下(第 2-3 節)。在神眼中,她是「出紅酒的葡萄園」。世界如同荒蕪無價的曠野,但教會被圈起來作為葡萄園,是一個獨特且有價值的地方,神對其傾注了極大的看顧與心血,並從中收穫寶貴的果實,藉此榮耀神與人。這是「出紅酒」的葡萄園,出產最優質、最精選的葡萄,暗示了教會的改革,她現在為神結出好果子,而先前她只為自己結出果子,或結出野葡萄(賽五 4)。現在神看顧:(1) 這葡萄園的安全:「我耶和華是看守葡萄園的。」祂以此為榮,宣告祂是、且已承擔了以色列守護者的職責。那些為神結出果子的人,現在且永遠都在祂的保護之下。祂以此保證我們必蒙保守:「我耶和華」,能做萬事卻不能說謊或欺騙,「我必看守;免得有人損害,我必晝夜看守。」神在世上的葡萄園極易受損;有許多人想傷害它,想踐踏並使之荒涼(詩八十 13);但神絕不容許任何真正的傷害或損失臨到它,除非祂能從中帶出益處。祂必晝夜不斷地看守,這並非多餘,因為仇敵對教會的設計與攻擊從未止息,晝夜尋求機會作惡。神必在苦難與逼迫的黑夜,以及平安與繁榮的白晝看守它,因為繁榮帶來的試探同樣危險。神的子民必蒙保守,不僅脫離「黑夜行的瘟疫」,也脫離「午間滅人的毒病」(詩九十一 6)。這葡萄園必有堅固的籬笆。(2) 這葡萄園的豐盛:「我必時刻澆灌」,且絕不會澆灌過度。神恩惠與祝福那靜謐無聲的甘露必不斷降下,使它結出許多果子。我們需要神恩典的持續澆灌;因為若恩典在任何時候撤回,我們就會枯萎,歸於無有。神藉著祂僕人先知傳講聖言來澆灌祂的葡萄園,他們的教導必如甘露滴下。保羅栽種,亞波羅澆灌,但神使之生長;因為若沒有祂,守望者醒著、農夫澆灌都是枉然。

2. 儘管神有時會與祂的子民爭辯,但只要他們順服,祂必與他們和好(第 4-5 節)。神對祂的葡萄園「心中不存忿怒」;儘管祂在其中發現許多令祂厭惡的事,但祂並不尋求藉口攻擊它,也不極端地追究其中的過錯。誠然,若祂在園中發現荊棘蒺藜而非葡萄樹,且它們與祂交戰(因為在葡萄園中,凡不歸向祂的,就是抵擋祂的),祂必踐踏並焚燒它們;但除此之外,「若我對我的子民發怒,他們知道該採取什麼行動;讓他們謙卑自己,禱告,尋求我的面,並藉此『持住我的能力』,帶著真誠的渴望與我和好,我必很快與他們和好,一切都會好起來。」神看見祂子民的罪並對此不悅;但當他們悔改時,祂便轉消祂的怒氣。這完全可以被解釋為福音教義的總綱,教會當時刻以此澆灌。(1) 這裡假設了神與人之間存在爭端;因為這裡有戰鬥,且需要締結和平。這是一場自罪惡進入世界以來就存在的舊爭端。就神而言,這是公義的爭端,但就人而言,卻是極不公義的。(2) 這裡給予我們一個恩慈的邀請,去化解這場爭端,並調解這些分歧:「讓那渴望與神和好的人,持住祂的能力,即祂那向罪人舉起、準備擊殺的強壯手臂;讓他藉著懇求阻止那擊打。讓他像雅各一樣與我摔跤,決心不得到祝福就不放手;他必成為『以色列——與神較力的人』。」赦免的恩惠被稱為我們主的權能;讓他持住那權能。基督是「耶和華的膀臂」(賽五十三 1)。「基督被釘十字架是神的權能」(林前一 24);讓他藉著活潑的信心持住祂,就像一個快要溺水的人抓住伸手可及的樹枝、繩索或木板,又如罪犯抓住祭壇的角,相信除祂以外別無拯救,除祂以外別無和好。(3) 這裡有三股繩子的論據來勸說我們這樣做。[1] 神給予我們時間與空間來做這件事;因為「神心中不存忿怒」;祂對待我們不像偉人對待下屬那樣,當一方犯錯,另一方就大發雷霆。人在憤怒中不會考慮,對他們而言,往往是一言不合就動手。憤怒的人容易發怒,且一旦發怒便難以平息;小事就能激怒他們,而大事也未必能平息他們。但神並非如此;祂體恤我們的本體,不輕易發怒,不存留怒氣,也不長久責備。[2] 與祂爭辯是徒勞的。如果我們堅持與祂爭辯,並認為自己能佔上風,那就像在烈火前放置荊棘蒺藜,這不僅不能阻止火勢蔓延,反而會使火燒得更猛烈。我們絕非全能者的對手。「與造他的主爭論的,有禍了!」他不知道神憤怒的權能。[3] 這是通往和好的唯一途徑,也是確定的途徑:「讓他採取這個途徑與我和好,『他必與我和好』;藉此,美善,一切的美善,必臨到他。」只要我們願意與神和好,神就願意與我們和好。

3. 神在世上的教會必是一個成長的群體,最終必成為一個偉大的群體(第 6 節):「將來」(有些人這樣讀),在後來的日子,當這些災難過去,或在福音的日子、末後的日子,「祂必使雅各紮根」,比以往紮得更深;因為福音教會必比猶太教會更穩固,且必擴展得更遠。或者,「祂必使那些從雅各出來的」,那些從被擄中歸回的人,或(如我們所讀的)「那些雅各的後裔,向下紮根,向上結果」(賽三十七 31)。他們必在繁榮的狀態中被建立,然後他們必「發芽開花」,展現出極大增長的希望;事實也必如此,因為「他們的果實必充滿世界」。許多人必被帶進教會,歸信者必眾多,從周圍列國中出來的人,必為以色列的神作見證與讚美;歸信者必結出公義的果子。福音的傳揚「在全世界結果」(西一 6),是長存的果子(約十五 16)。

責備與憐憫

7 主擊打他,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的人嗎?他被殺戮,豈像被他所殺戮的嗎? 8 你與他爭辯,就是在他發出時,用大風在東風的日子將他攆去。 9 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他的罪被除掉的果效,全在乎此:就是他叫祭壇的石頭變為打碎的灰石,以致木偶和日像不再立起。 10 因為堅固城變為淒涼,成了撇下離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牛犢必在那裡吃草,在那裡躺臥,並吃盡其中的樹枝。 11 枝條枯乾,必被折斷;婦女要來點火燒著。因為這百姓昏昧無知,所以造他們的必不憐恤他們,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給他們。 12 到那日,耶和華必從大河,直到埃及小河,打穀,像打穀一樣;以色列人哪,你們必被一一招聚。 13 當那日,大角必吹響;在亞述地失喪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先知在此再次歌頌恩惠與審判,但並非如前所述,審判歸於仇敵而恩惠歸於教會,而是審判臨到教會,並在審判中摻雜著恩惠。

I. 這裡威脅雅各與以色列的審判。他們雖必「發芽開花」(第 6 節),但:1. 他們必被「擊打」與「殺戮」(第 7 節),其中一些人必是如此。若神在他們中間發現任何不妥,祂必使他們受祂不悅的記號。審判必從神的家起首,神在地上萬族中唯一認識的,祂必首先刑罰。2. 他們的「堅固城」耶路撒冷必「變為淒涼」(第 10-11 節)。「神曾嘗試多種方法使他們悔改,但對許多人而言都無效,因此祂必暫時使他們的土地荒涼」,這在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毀滅時實現了;那時,那「居所」被長期「撇下離棄」。若較小的審判不能奏效,神必差遣更大的;因為「祂審判的時候,必得勝」。耶路撒冷曾是堅固城,與其說是靠藝術或地理,不如說是靠恩典與神的保護;但當神被激怒而撤回時,她的防禦便離開了她,於是她被撇下如曠野。「在耶路撒冷宜人的園子裡,牲畜必吃草,在那裡躺臥,無人驚擾或驅趕;牠們必在那裡安歇,吃盡果樹的嫩枝」,這或許進一步暗示百姓將成為仇敵輕易的獵物。「枝條枯乾」,因生長在樹上,被風霜摧殘而未經修剪,「必被折斷」作為燃料,「婦女」與兒童必來點火燒著。這將是徹底的毀滅,因為連樹木本身都將被毀。這是葡萄園(第 2 節)結出「野葡萄」(賽五 2)時那可悲狀態的寫照;我們的救主似乎也指涉這一點,祂說那些「不常在他裡面」的葡萄枝,就被「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 6),這在不信的猶太人身上得到了特別的應驗。這比喻在隨後的經文中得到解釋:「這是昏昧無知的百姓」,愚昧無知,缺乏對神的認識,對屬靈事物毫無品味,如同沒有汁液的枯枝;這正是神撇下他們荒涼的罪惡根源,先是偶像崇拜,後是不信。惡人儘管在其他方面可能是聰明人或政治家,但在最重大的關頭卻是昏昧無知的;他們的無知既是出於故意,不僅不能成為藉口,反而成為他們被定罪的根據;因為「造他們的」——那賜給他們生命的——「必不憐恤他們」,不救他們脫離自招的毀滅;「造成他們的」——將他們塑造成一個民族,為要彰顯祂的讚美——見他們不達成被造的目的,反而厭惡改革、厭惡被重新塑造,必棄絕他們,「也不施恩給他們」;那時他們就完了:因為,若那以大能造我們的主,不在祂的恩惠中使我們幸福,我們倒不如從未被造。罪人自欺地抱著免受懲罰的希望,至少認為他們不會像牧者所說的那樣受到嚴厲對待,因為神是慈愛的,且祂是他們的造物主。但我們在此看到這些藉口是多麼軟弱無力;因為,若他們昏昧無知,那造他們的——儘管祂造了他們,且不恨惡祂所造的任何東西,儘管祂為那些懂得自身利益而向祂祈求的人存留憐恤——對他們卻必不憐恤,也不施恩。

II. 這裡在審判中摻雜了大量的恩惠;因為在腐敗墮落的人群中,仍有善良的子民,即「照著恩典的揀選所留的餘數」,神必憐恤他們,並向他們施恩:這些應許似乎指向教會所有的災難,神必恩慈地為這些災難提供緩解。 1. 儘管他們必被擊打與殺戮,但絕不會達到、也不會以那種方式達到他們的仇敵被擊打與殺戮的程度(第 7 節)。神「擊打雅各」,他被殺戮。許多「民間的智慧人必倒在刀下,或被火燒,多日無所作為」(但十一 33)。但這絕不會像那些被擊打與殺戮的人一樣,(1) 那些先前擊打他的人,他們曾是神憤怒的杖,是祂手中用來管教子民的棍,輪到他們時,他們必因那行為受報:孩子被饒恕,但杖被燒毀。(2) 那些後來被他所殺戮的人,當他得勢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時,或因祂的緣故在祂申冤時被殺。神的子民與神的仇敵在此被描繪為:[1] 彼此爭鬥;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一直以來、現在以及將來都是如此。在這場爭鬥中,雙方都有死傷。神使用惡人,不僅是為了擊打,也是為了殺戮祂的子民;因為他們是祂的刀(詩十七 13)。但是,當那杯臨到他們手中時,他們的境遇將比神子民在最艱難時刻的境遇還要糟糕得多。女人的後裔只是腳跟受傷,但蛇的頭卻被粉碎。注意:儘管神受逼迫的子民可能在一段時間內遭受重大損失與痛苦,但那些壓迫他們的人最終必證明是更大的輸家與受苦者,無論是在今生或來世;因為神必加倍報應他們(啟十八 6)。[2] 在當前的災難中共同分擔。他們都被擊打,都被殺戮,且都是出於神的手;因為「義人和惡人遭遇同一件事」。但雅各被擊打,是否與他的仇敵一樣呢?絕不;對他而言,性質改變了,變成了完全不同的事。注意:無論在我們看來如何,好人的苦難與死亡,與惡人的苦難與死亡之間,確實有著巨大的差異。 2. 儘管神必與他們爭辯,但必是「有度」的,苦難必被減輕、節制,並按他們的承受力而非他們的應得來分配(第 8 節)。祂必像智慧的醫生為病人開藥那樣分發苦難,精確地控制每一種成分的劑量,或規定放血時的血量:神以此方式安排祂子民的患難,不容許他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十 13)。祂一次一點地衡量他們的苦難,使他們不至於被壓得過度;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在公義中管教,並不發盡祂的怒氣。當苦難「發出時」,當祂差遣它並給予它使命時,祂便有度地爭辯,而非走向極端。祂在開始管教時考慮我們能承受多少;當祂繼續祂的爭辯,以致於到了「東風的日子」——這風不僅喧囂吵鬧,而且具有毀滅性與毒害性——祂仍「止住祂的狂風」,抑制它,為它設下界限,不容許它吹得像預期中那樣猛烈;當祂揚淨麥子時,是用溫和的微風,只吹走糠秕,而不吹走好麥子。神掌握著風,並控制著每一次的苦難。「到此為止,不可越過。」當事情最糟糕時,我們不要絕望;無論風多麼狂暴、多麼高,神都能對它們說:「住了吧!靜了吧!」 3. 儘管神必管教他們,但祂必使他們的苦難為他們靈魂的益處效力,像父親管教孩子那樣管教他們,以驅除那束縛在他們心中的愚蒙(第 9 節):「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這是苦難的目的,它被設計為一種適當的手段,藉著神恩典的運作,它必產生這蒙福的果效。它必治死罪的習性;藉此,靈魂的污穢必被洗淨。它必使他們斷絕罪的行為:「這就是全部的果效」,這是神所意圖的,這是它對他們造成的唯一傷害,即「除掉他的罪」,除此以外,神不能給他們更大的恩惠,儘管這是以苦難為代價。因此,因為苦難被減輕與節制,狂風被止住,所以我們可以斷定祂的目的是他們的改革,而非毀滅;因為祂如此溫柔地對待我們,我們就當努力回應祂管教我們的目的。苦難旨在治癒他們的特定罪惡是偶像崇拜,這是最容易纏累那百姓、且他們對此異常沉迷的罪。「以法蓮親近偶像。」但藉著在巴比倫的被擄,他們不僅戒除了這罪,更轉而反對它。「以法蓮必說:我與偶像還有什麼相干呢?」雅各的罪,他所鍾愛的罪,被除掉了,「當他叫祭壇的石頭」——他那偶像祭壇的石頭,那些對他而言曾是寶貴且神聖的石頭——「變為打碎的灰石」;他不僅藐視它們,不再將它們視為寶貴,更對它們產生了憤慨,並在神聖的報復中,像打碎灰石一樣輕易地將它們粉碎。木偶與日像在悔改者面前必不能立住,它們必被推倒,永不再立起。這符合拆毀與毀滅所有偶像紀念物的律法(申七 5);且根據這應許,自巴比倫被擄以來,世上沒有任何民族像猶太人那樣對偶像與偶像崇拜有如此根深蒂固的厭惡。注意:苦難的目的是將我們與罪分開,特別是那「我們自己的罪孽」;當我們遠離罪的誘因,並採取一切必要的預防措施,不僅不重蹈覆轍,甚至連試探都不去觸碰時,就顯明苦難已對我們產生了益處(詩一百十九 67)。 4. 儘管耶路撒冷必暫時荒涼淒慘,但終必有一天,她分散的朋友必從他們被驅散的所有國家再次歸回(第 12-13 節);儘管整個民族被遺棄為昏昧無知的百姓,但那些真正是「以色列子民」的人必再次被招聚,如同牧人追討那些分散羊群的牧者後,羊群再次被招聚一樣(結三十四 10-19)。現在觀察這些分散的以色列人:(1) 他們將從何處被帶回:「耶和華必打穀」,像從樹上打下果子,或從穗上打出麥子。祂必尋找他們,並將他們從他們所寄居、且似乎已融入其中的人中分別出來,「從大河」——幼發拉底河東北部,「直到埃及小河」——西南部的尼羅河——那些被驅逐到亞述地、在那裡作俘虜的人,他們因缺乏必需品而瀕臨死亡,因絕望而瀕臨滅亡;以及那些在「埃及地被趕散的」人,在巴比倫被擄後,許多留下的人違背神的明確命令去了那裡(耶四十三 6-7),並在那裡過著被趕散的生活:神為他們所有人存留憐恤,並必顯明,儘管他們被趕散,卻未被棄絕。(2) 他們將以何種方式被帶回:「你們必被一一招聚」,不是成群結隊、強行闖入;而是靜靜地,彷彿悄悄地,一個接一個地進來。這暗示那將要得救的餘數只有少數,且是艱難得救,如同從火中抽出來一樣,幾乎得救;他們不會結伴而來,而是神必激動每個人的心。(3) 他們將藉何種手段被招聚:「大角必吹響,然後他們都要來。」居魯士對俘虜釋放的宣告就是這大角,它喚醒了在奴役中沉睡的猶太人,使他們振作起來;這就像禧年的號角,宣告了釋放之年。這既適用於福音的傳揚,藉此罪人被招聚到神的恩典中,那些曾是被趕散、瀕臨滅亡的人(遠離的人被帶近;福音宣告了耶和華的悅納之年),也適用於末日天使長的號角,藉此聖徒將被招聚到神的榮耀中,他們曾像被趕散的人一樣躺在墳墓裡。(4) 他們將為何目的被招聚:「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當俘虜再次集結並回到自己的土地時,他們眼中所見、首先致力於的事,就是敬拜神。聖殿雖已成廢墟,但他們有聖山,「祭壇的地方」(創十三 4)。敬拜神的自由是最寶貴、最令人嚮往的自由;在經歷限制與分散後,能自由進入祂的殿,應比自由進入我們自己的家更受歡迎。那些藉著福音號角聲被招聚的人,被帶進來敬拜神並加入教會;而最終的大角必將聖徒招聚在一起,「在祂殿中晝夜事奉神」。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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