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 第五章
本章的宗旨與前章相同,旨在揭露以色列和猶大兩者的罪惡,並宣告上帝對他們的審判。 一、他們被召喚聆聽指控(第1、8節)。 二、他們被指控犯下多種罪行,這些罪行在此被加重: 1. 迫害(第1、2節)。 2. 屬靈的淫亂(第3、4節)。 3. 驕傲(第5節)。 4. 離棄上帝(第7節)。 5. 君王的暴政,以及百姓順從的軟弱(第10、11節)。 三、他們因罪惡而受到上帝不悅的威脅;祂知道他們一切的邪惡(第3節),並因此顯明祂對他們的憤怒(第9節): 1. 他們將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第5節)。 2. 上帝將離棄他們(第6節)。 3. 他們的產業將被吞噬(第7節)。 4. 上帝將責備他們,並將祂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第9、10節)。 5. 他們將受欺壓(第11節)。 6. 上帝將在隱秘的審判中像蛀蟲一樣對待他們(第12節),並在公開的審判中像獅子一樣對待他們(第14節)。 四、他們因在苦難中採取錯誤的應對方式而受責備(第13節)。 五、暗示他們最終將採取正確的應對方式(第15節)。 這些事情表達得越普遍,對我們的學習,特別是對我們的勸誡,其用途就越普遍。
對以色列和猶大的指控;審判的威脅。(主前758年)
1祭司啊,你們要聽!以色列家啊,你們要留心!王家啊,你們要側耳而聽!因為審判臨到你們,因你們在米斯巴成了網羅,在他泊山成了張開的網。 2悖逆的人深謀殺戮,雖然我曾責備他們眾人。 3我認識以法蓮,以色列也不能向我隱藏;以法蓮啊,現在你行淫亂,以色列被玷污了。 4他們不肯歸向他們的上帝,因為淫亂的靈在他們中間,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 5以色列的驕傲當面指證他;所以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 6他們必牽著羊群牛群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祂已離開他們。 7他們對耶和華行事詭詐,因為他們生了私生子;現在一個月必將他們和他們的產業吞噬。
在此, 一、所有階層和等級的人都被傳喚,要為他們所受的指控出庭應訊(第1節): 「祭司啊,你們要聽!」無論是「受聖職的」(如猶大的祭司,或許以色列也有許多,因為在十個支派中有許多祭司和利未人的城邑,他們很可能在十個支派背叛後仍留在自己的地業中,並在遠離聖殿的地方執行部分職務),還是「假冒聖職的」(如拜金牛犢的祭司,有些人認為他們也包括在內)。「以色列家啊,你們要留心!」指普通百姓。「王家啊,你們要側耳而聽!」讓他們都注意,因為他們都助長了國家的罪惡,也將一同承受國家的審判。注:如果祭司的聖潔和王室的尊貴都無法阻止罪惡,就不能指望它們能阻止上帝的憤怒。如果祭司和王室,儘管擁有如此高貴的身份,卻像其他人一樣犯罪,他們的高貴身份將無法為他們開脫,他們也必須像其他人一樣受苦。以色列家也不能以他們被祭司和君王誤導為藉口,他們將與他們一同受審,他們的卑微和眾多都不能使他們豁免。
二、證人被提出,以一抵千;那就是上帝的無所不知(第3節): 「我認識以法蓮,以色列也不能向我隱藏。」他們「不認識耶和華」(第4節),但耶和華認識他們,知道他們真實的品格,無論如何偽裝;知道他們隱秘的邪惡,無論如何隱藏。注:人拒絕認識上帝,並不能使他們免於被上帝認識;當祂與他們爭辯時,祂將憑藉自己的知識證明他們的罪,因此辯稱「無罪」將是徒勞的。
三、他們被指控犯下非常惡劣的罪行。 1. 他們曾非常巧妙和勤奮地引誘人犯罪或陷入困境:「你們在米斯巴成了網羅,在他泊山成了張開的網」(第1節),也就是獵人追捕獵物時常用在這些山上的網羅和網。當以色列設立金牛犢崇拜時,那些偶像崇拜的擁護者和支持者,用盡一切可能的詭計和手段,引誘人進入其中,並使那些起初對此感到恐懼的人與之和解。注:那些引誘和誘惑人犯罪的人,無論他們如何假裝友誼和善意,都應被視為他們的「網羅和網」,他們的「手是鎖鏈」(傳道書7:26)。但對於那些他們無法誘惑犯罪的人,他們就像網羅和陷阱,使他們陷入困境。有些人認為,他們的做法是在耶路撒冷舉行莊嚴節期時,在路上,特別是在米斯巴和他泊山上設置偵探,監視那些虔誠的百姓是否前往那裡,並告發他們,以便對他們進行起訴,從而做魔鬼的工作,魔鬼會攪擾那些他無法敗壞的人。 2. 他們在執行計劃時既狡猾又殘忍(第2節): 「悖逆的人深謀殺戮。」注:那些自己背離上帝真理的人,往往是最狡猾和殘忍的迫害者,迫害那些仍然堅持真理的人。他們只求「殺戮」(他們渴望聖徒的血):他們有蛇的毒刺,也有蛇的頭;他們「深謀」此事。哦,撒旦深淵的深度,他的代理人,那些「深深背叛」的人的邪惡(以賽亞書31:6)!現在,加重這一罪行的是對他們發出的許多責備和警告:「雖然我曾責備他們眾人。」先知曾是這樣,是職責上的責備者。他曾多次告訴他們他們的行為和作為的邪惡,曾「坦率地對待他們所有人」,沒有放過祭司或王室。上帝自己也曾藉著他們的良心和祂的護理「責備他們所有人」。注:違背責備的罪是雙重罪惡(箴言29:1)。 3. 他們「行淫亂」,用肉體的私慾玷污了自己的身體,用偶像崇拜玷污了自己的靈魂(第3節)。上帝是這一切的見證,儘管這些罪行是秘密犯下並巧妙掩飾的。不,上帝銳利的眼睛看到了「在他們中間的淫亂之靈」,他們對這些罪的秘密傾向和性情,他們對罪的愛,以及罪對他們的轄制,他們在多大程度上受「淫亂之靈」的權勢,那「苦毒的根」結出所有這些苦膽和苦艾,那腐敗和有毒的源頭。 4. 他們根本沒有意願與上帝建立認識和交通。淫亂之靈「使他們偏離」祂,使他們無休止地遊蕩(第4節)。 (1) 他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渴望認識祂,反而迴避,甚至懼怕認識祂,因為那會攪擾他們犯罪的道路。 (2) 因此「他們不肯歸向他們的上帝」,這表明他們沒有正確地認識祂。這暗示他們頑固地堅持背離上帝;他們不肯「歸向上帝」,儘管祂是「他們的上帝」,是聖約中的上帝,他們曾以祂的名被稱呼,並有義務「事奉」祂。他們不肯回到對祂的敬拜,他們曾偏離了這敬拜。不,他們「不肯歸向他們的上帝」。他們不肯「思想自己的道路」,也不肯使自己進入嚴肅的性情,也不肯專心思想那些能使他們歸向上帝的事情。的確,我們靠自己的力量,若沒有上帝的特殊恩惠,就不能歸向祂;但我們可以藉著適當地運用我們的能力,以及祂聖靈的普遍幫助,「歸向」祂。那些不肯這樣做的人,那些「不預備他們的心尋求耶和華」的人(歷代志下12:14),是他們自己導致了他們沒有歸向;他們滅亡是因為他們願意滅亡;對於那些願意這樣做的人,進一步的恩惠將不會缺乏。 5. 他們犯了臭名昭著的傲慢和罪惡中的狂妄(第5節): 「以色列的驕傲當面指證他」,指證他背叛上帝和祂的統治。那「在他們中間的淫亂之靈」表現在他們敬拜的華麗和浮誇上,就像妓女以她的衣著為人所知一樣(箴言7:10)。她衣著的輕浮當面指證她不是一個貞潔的婦女。或者,他們的驕傲表現在他們對上帝所差遣的先知和他們所傳信息(耶利米書43:2)的對抗,或者對他們的弟兄和下屬的傲慢輕蔑行為,「指證」他們不是上帝的子民,並證明上帝在祂所降的一切羞辱性審判中是公義的。他的驕傲「當面指證」;有些人這樣讀,與以賽亞書3:9「他們臉上的表情指證他們」相符。他們有「高傲的眼目」,是「耶和華所恨惡的」。 6. 他們離棄上帝去拜偶像,並在偶像崇拜中養育子女(第7節): 「他們對耶和華行事詭詐」,就像一個妻子,蔑視婚姻聖約,離棄丈夫,與他人通姦。同樣,那些犯屬靈偶像崇拜的人,他們的上帝是金錢,他們的上帝是肚腹,他們「對耶和華行事詭詐」;他們違背了對祂的承諾,並使祂對他們的期望落空。注:故意犯罪的人是詭詐的。他們「生了私生子」,也就是說,他們所生的孩子與上帝疏遠,並在錯誤的敬拜方式中受訓練;他們是私生子,就像「行淫的兒女」(約翰福音8:41),上帝將不認他們。注:那些不僅自己背離上帝,而且在邪惡的道路上養育子女的人,確實是對上帝行事詭詐。
四、非常悲慘的事情被定為他們的命運。 總而言之(第1節),「審判臨到你們。」上帝正要出來與你們爭辯,並為你們的罪惡表明祂對你們的不悅。當審判臨到我們時,是時候聆聽了。特別是: 1. 他們將「因自己的罪孽跌倒」。這緊隨他們的「驕傲當面指證他」(第5節):「所以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注:驕傲必有跌倒;它是跌倒的確切預兆和先驅。那些高舉自己的人必被降卑。驕傲所指證的臉必充滿羞愧。他們不僅會跌倒,而且會因自己的罪孽跌倒,這是最悲慘的跌倒。他們的驕傲使他們不肯為自己的罪孽悔改,因此他們將因罪孽跌倒。注:那些不為自己的罪孽謙卑的人,很可能永遠在罪孽中滅亡。經文補充說:「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正如十個支派因偶像崇拜被擄到亞述,同樣,兩個支派也隨著時間的推移,因效法他們的惡例被擄到巴比倫;但前者跌倒並徹底被擊垮,後者跌倒後又被重新扶起。猶大有聖殿和祭司職分,然而這些都不能保護他們,如果他們與以色列和以法蓮一同犯罪,他們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 2. 當他們聲稱尋求上帝的恩惠時,他們將無法得到(第6節): 「他們必牽著羊群牛群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祂已離開他們。」這似乎主要是指猶大,當他們陷入罪孽時,以及當他們因罪孽跌倒時。(1) 當他們陷入罪孽時,他們「尋求耶和華」;但他們沒有「單單尋求祂」,因此祂沒有「被他們尋見」。當他們敬拜外邦神時,他們仍然保持著對真神的敬拜形式和影子;他們像往常一樣,在莊嚴的節期,「牽著羊群牛群去尋求耶和華」;但他們的心「不正直」,因為他們「不完全歸向祂」,因此祂不接受他們;因為只有當我們「全心尋求祂」,不將心分給上帝和巴力時,我們才能尋見祂(以西結書14:3)。(2) 當他們因罪孽跌倒,或發現自己因罪孽而跌倒時,他們「尋求耶和華」;但他們沒有「及早尋求祂」,因此祂不被他們尋見。他們將看到毀滅臨到他們,然後在他們的困境中,他們將逃向上帝,並想用燔祭和祭物使祂成為他們的朋友;但當「預旨已發出」時,再想轉離祂的憤怒就太遲了。即使約西亞的改革也未能「轉離上帝的憤怒」(列王紀下23:25-26)。那些「只牽著羊群牛群去尋求耶和華」,而不是用心靈和靈魂去尋求祂的人,不能指望尋見祂,因為祂的恩惠不是用「千萬的公羊」可以買到的。那些不「趁著可尋找的時候」尋求耶和華的人,也將不會成功,因為有時候祂將不被尋見。他們尋不見祂,因為祂已離開他們;祂不被他們求問,反而對他們的祭物充耳不聞。看哪,我們多麼需要趁著現在是蒙悅納的時候,是拯救的日子,及早尋求上帝。 3. 他們和他們的產業都將被吞噬。他們「對耶和華行事詭詐」,並以為藉著與私生子的聯盟可以加強自己;但「現在一個月必將他們和他們的產業吞噬」,也就是他們的財產和繼承權,所有他們所擁有並視為自己產業的東西;或者他們的「產業」是指他們的偶像,他們選擇偶像作為他們的產業,而不是上帝。注:那些將世界視為偶像,並將其作為自己產業的人,將與世界一同滅亡。一個「月」將「吞噬」他們,或吃掉他們——一個預定的時間,而且是短暫的時間。當上帝的審判開始臨到他們時,很快就會結束;一個月就能解決他們的事情。一個月的疾病能使身體多麼虛弱,一個月的戰爭能使一個國家多麼荒廢!上帝說:「我在一個月之內剪除了三個牧人」(撒迦利亞書11:8)。注:上帝的審判有時會迅速處理一個有罪的民族。一個月吞噬的,比許多年的修復還要多,還要多的產業。
審判的威脅。(主前758年)
8你們要在基比亞吹角,在拉瑪吹號;在伯亞文大聲喊叫,在你後面,便雅憫啊! 9以法蓮在責備的日子必成為荒場;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我已使那必成的事顯明。 10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所以我必將我的憤怒像水一樣傾倒在他們身上。 11以法蓮在審判中受欺壓,被壓碎,因為他甘心樂意地隨從人的命令。 12所以我必向以法蓮如蛀蟲,向猶大家如腐爛。 13以法蓮看見自己的病,猶大看見自己的傷,就往亞述去,打發人到雅雷王那裡;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也不能治好你們的傷。 14因為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就是我,必撕裂而去;我必帶走,無人能救。 15我要回到我的地方,直到他們承認自己的過犯,尋求我的面;他們在苦難中必及早尋求我。
在此, 一、響亮的警報聲響起,預告審判即將來臨(第8節): 「你們要在基比亞吹角,在拉瑪吹號。」基比亞和拉瑪是猶大和以色列兩個王國邊界上相近的兩座城市,基比亞是猶大王國的邊境城鎮,拉瑪是以色列的邊境城鎮;因此,警告傳達給兩個王國。「在伯亞文大聲喊叫」,或伯特利,這個地方似乎已被敵人佔領,因此那裡沒有吹號,但你們聽到那些爭奪勝利者的喊叫聲,夾雜著那些被擊敗者的聲音。讓他們「大聲喊叫」,「在你後面,便雅憫啊!」敵人來了。以法蓮支派已經被征服,敵人很快就會追上你,便雅憫啊!你的回合即將到來。顫抖的杯將傳遍。先知曾將上帝與他們的爭執描述為一場法律審判(何西阿書4:1);在這裡,他將其描述為一場戰鬥審判;在這裡,當他審判時,他也會得勝。因此,讓所有人都準備好迎接他們的上帝。他之前曾說過審判是確定的;在這裡,他說審判是近在咫尺的;當審判被認為就在門口時,它們是非常令人震驚和警醒的。吹響這號角的意義在第9節中解釋:「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我已使那必成的事顯明」,那「真實」或「確定」的事,原文如此。注:不悔改的罪人必被毀滅,這是必成的事;這不是嚇唬他們的空話,而是不可撤銷的判決。而這被「顯明」給我們,是我們的恩典,我們及時得到警告,以便我們「逃避將來的憤怒」。以色列各支派的特權是,他們不僅被告知他們的職責,也被告知他們的危險,藉著託付給他們的上帝的聖言。
二、上帝與他們爭執的理由。 1. 他與「猶大的首領」爭執,因為他們是罪惡中大膽的領袖(第10節)。他們「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或古老的地標。上帝賜給他們律法,作為祂自己產業的籬笆;但他們卻褻瀆地衝破它,將其擱置一旁;他們甚至侵犯了上帝的權利,踐踏了善惡之間的區別,以及理性和公平最神聖的義務,認為他們身為首領,就可以為所欲為,Quicquid libet, licet——他們的意願就是法律。或者可以理解為他們為了提升王權而侵犯臣民的自由和財產,這就像挪移古老的地界。有些人觀察到,猶大的首領比以色列的首領更專制,擁有更獨斷的權力;現在,為此,上帝與他們爭執:「我必將我的憤怒像水一樣傾倒在他們身上」,大量傾倒,如同洪水之水傾倒在「古世界」的「巨人」身上,因為地上因他們而充滿了強暴(創世記6:13)。注:即使是首領自己,也有「地界」是他們不可挪移的,包括宗教和公義的地界,他們受其限制,如果他們衝破這些地界,他們必須知道在他們之上有一位上帝,會要求他們為此負責。 2. 他與「以法蓮的百姓」爭執,因為他們是罪惡中卑躬屈膝的追隨者(第11節): 「他甘心樂意地隨從人的命令」,也就是耶羅波安和以色列後繼君王的命令,他們藉著律法強迫所有臣民在但和伯特利敬拜金牛犢,絕不上去耶路撒冷敬拜。這就是「命令」;這是國家的法律,並有國家理由支持;百姓不僅盲目地順從權威,而且「甘心樂意地隨從」它,因為他們對偶像崇拜有一種秘密的厭惡。注:輕易順從與上帝命令相悖的人的命令,比任何事情都更能使一個民族走向毀滅。而這種順從的悖逆(如果我可以這樣稱呼它)的懲罰與罪惡相符;因為正是為此,「以法蓮在審判中受欺壓,被壓碎」,他所有的公民權利和自由都被侵犯和踐踏;而且,(1) 上帝這樣做是公義的,那些背叛上帝產業的人應該失去自己的產業,那些將自己的良心服從於一個絕對的判斷者和專制權力的人,應該對兩者都感到厭倦。(2) 事情本身就有一種自然的趨勢。那些「甘心樂意地隨從人的命令」,即使它與上帝的命令相悖,也會發現命令是一種侵犯性的東西,給予它越多權力,它就會要求越多。注:沒有什麼比哈巴狗般的順從,即諂媚奉承,更能給像獒犬般的暴政,即兇猛狂暴,帶來更大的優勢了。因此,「以法蓮在審判中受欺壓,被壓碎」,也就是說,他在權利的外表和藉口下受到錯誤對待。注:一個民族在聲稱得到公義的情況下受到欺壓,這是一個悲慘而嚴重的審判。這解釋了第9節的威脅:「以法蓮在責備的日子必成為荒場。」注:大膽的罪人必須預期責備的日子會來臨,而且是那種會使他們荒涼的責備日子,會剝奪他們所有擁有和希望的一切的安慰。
三、上帝對猶大和以法蓮將採取的不同方法,有時是一種方法,有時是另一種,有時兩者並用,或者更確切地說,藉著先一種後另一種方法,祂將使他們走向徹底的毀滅。 1. 他將從較小的審判開始,這些審判有時會悄無聲息地進行(第12節): 「我必向以法蓮如蛀蟲」(也就是說,我的護理將是);不(更恰當地說),它們「向以法蓮如蛀蟲」,因為這就是以法蓮現在所見的「病」(第13節)。注:上帝的審判有時對一個有罪的民族來說「如蛀蟲」,「如腐爛」,或「如蟲」。前者指衣服中滋生的微小動物,後者指木頭中滋生的微小動物;正如這些消耗衣服和木頭一樣,上帝的審判也將消耗他們。(1) 悄無聲息地,不發出任何聲響,甚至他們自己也感覺不到;他們會認為自己安全興旺,但當他們更仔細地審視自己的狀況時,會發現自己正在消耗和衰敗。(2) 緩慢地,並有長時間的延遲和間隔,以便給他們「悔改的機會」。許多國家,以及許多人,在他們生命的黃金時期,死於消耗病。(3) 逐漸地。上帝以較小的審判臨到罪人,以便如果他們明智並接受警告,就可以避免更大的審判;祂一步一步地臨到他們,表明祂不願意他們滅亡。(4) 蛀蟲在衣服中滋生,蟲或腐爛在木頭中滋生;因此罪人被自己點燃的火所消耗。 2. 當這些審判未能奏效時,他將以更大的審判臨到他們(第14節): 「因為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儘管猶大自己在雅各的祝福中是「獅子的幼崽」。為了避免有人認為他的能力減弱了,因為他說自己對他們「如蛀蟲」,他說他現在對他們將「如獅子」,不僅用吼叫嚇唬他們,而且將他們撕成碎片。注:如果較小的審判未能奏效,就可以預期上帝會降下更大的審判。基督有時是猶大支派的獅子,在這裡他卻是反對那個支派的獅子。看哪,上帝將如何對待一個在罪中安逸的民族:「我,就是我,必撕裂。」他似乎以此為榮,作為他的特權,能夠「毀滅」,作為「唯一的立法者」(雅各書4:12)。「我,就是我,必親自執行這工作;我說了,就必做。」在某些審判中,上帝的工作比其他審判更直接。「我必撕裂,而去。」他會離去,(1) 因為不懼怕他們;他會莊嚴地離去,帶著威嚴的面容,如同獅子離開它的獵物。(2) 因為不幫助他們。如果上帝藉著苦難的護理撕裂,但藉著他的恩典和安慰與我們同在,那就夠好了;但如果他「撕裂」而「離去」,如果當他剝奪我們的受造物安慰時,他自己也離開我們,那麼我們的狀況就真的悲慘了。當他離去時,他會帶走所有寶貴和親愛的一切,因為當上帝離去時,所有美好的事物都隨之離去。他會帶走,「無人能救」,如同獵物無法從獅子口中被救出一樣(彌迦書5:8)。注:除了那些被交到上帝恩典手中的人,沒有人能從上帝公義的手中被拯救出來。人與他的創造主爭鬥是徒勞的。
四、這些不同方法所產生的不同效果。 1. 當上帝以較小的審判與他們爭執時,他們卻忽略祂,轉向受造物尋求幫助,但卻徒勞無功(第13節)。當上帝對他們「如蛀蟲」,「如腐爛」時,他們察覺到「自己的病」和「自己的傷」;過了一段時間,他們發現自己每況愈下,事務落後,財產明顯衰敗,然後他們就「往亞述去」,尋求他們的幫助,派人到雅雷王那裡,有些人認為雅雷是亞述王普勒或提革拉毗列色的別名之一,以色列和猶大都在困境中向他們尋求幫助,希望藉著與他們的聯盟來修復和重建他們衰落的利益。注:屬肉體的心在患難時看見自己的病和傷,卻看不見罪是其原因,也不肯承認罪,更不肯承認上帝的手,祂「大能的手」,更不用說祂公義的手在他們的患難中;因此,他們沒有直接轉向能幫助他們的創造主,反而費盡心力轉向受造物,而受造物卻不能幫助他們。那些不為自己的罪得罪上帝而悔改的人,不願在苦難中仰賴祂,寧願到任何地方尋求幫助,也不願到祂那裡。結果如何呢?「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也不能治好你們的傷。」注:那些忽略上帝,轉向受造物尋求幫助的人,必會失望;那些依賴他們支持的人,會發現他們不是「根基」,而是「斷裂的蘆葦」;那些依賴他們供應的人,會發現他們不是「泉源」,而是「破裂的池子」;那些依賴他們安慰和醫治的人,會發現他們是「可憐的安慰者」,是「毫無價值的醫生」。猶大和以色列所尋求的亞述諸王,「苦待他們」,卻「不幫助他們」(歷代志下28:16, 28)。有些人認為雅雷王的意思是「偉大、有權勢」或「顯赫的王」,因為他們非常依賴他的權力;另一些人則認為是「會辯護」或「應該辯護的王」,因為他們非常依賴他的智慧和口才,以及他對他們事務的關心。他們曾送他「禮物」(何西阿書10:6),一筆豐厚的費用,既然如此聘請他為他們的顧問,他們對他的忠誠毫不懷疑;但他欺騙了他們,就像肉臂欺騙那些信賴它的人一樣(耶利米書17:5-6)。 2. 當上帝為了使他們認識自己的愚昧而降下更大的審判時,他們最終將被迫轉向祂(第15節)。當他「如獅子」般「撕裂」之後, (1) 他將離開他們:「我要回到我的地方」,回到天堂,或施恩座,榮耀的寶座。當上帝懲罰罪人時,他「從自己的地方出來」(以賽亞書26:21);但當他施恩於他們時,他「回到自己的地方」,在那裡他「等候施恩」,等待他們的順服。或者,當他糾正他們之後,他將「回到自己的地方」,好像不理會他們,向他們隱藏他的面,不顧他們的困境或禱告;這是為了進一步使他們謙卑,直到他們在某種程度上符合他施恩的條件。 (2) 他最終將藉著他們的苦難感動他們,使他們歸向自己,這正是他所等待的;那時他將不再離開他們。這裡提到兩件事作為他們歸回的例子: [1] 他們悔罪的認罪:「直到他們承認自己的過犯」;旁註:「直到他們有罪」,也就是說,直到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罪孽,並被帶到上帝面前承認並謙卑自己。注:當人開始更多地抱怨自己的罪而不是自己的苦難時,就開始對他們抱有希望;這正是上帝要求我們在祂的管教之下所做的,即承認自己有錯並受到公正的管教。 [2] 他們謙卑地祈求上帝的恩惠:直到他們「尋求我的面」,這可以預期他們會在走投無路,嘗試其他幫助者卻徒勞無功時這樣做。「他們在苦難中必及早尋求我」,也就是說,勤奮、熱切、懇切地尋求;如果他們這樣尋求,並且是真誠的,儘管這可能被稱為遲尋,因為他們花了很長時間才做到,但這並不遲,不,他樂意稱之為及早尋求,他多麼願意在真正的悔改者歸向他時,盡量給予最好的評價。注:當我們在罪的定罪和杖的管教之下時,我們的任務是尋求上帝的面;我們必須渴望認識他,與他建立關係,以便他向我們顯現自己,並為我們顯現,作為他與我們和好的標誌。而且,可以合理地預期,苦難會使那些長期偏離他、與他保持距離的人歸向上帝。因此,上帝暫時離開我們,是為了使我們歸向他,然後他再歸向我們。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嗎?他就該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