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 第三章
上帝仍藉先知向這群漫不經心的人重申同樣的教訓,方式也與先前類似,即透過一個象徵或預表——丈夫對待淫婦的方式。本章內容包括:一、以色列民當時的惡劣品格;他們「全然沉溺於偶像崇拜」,正如使徒行傳十七:16所說的雅典人一樣(第1節)。二、他們因被擄和其他上帝與他們爭執的事件,將被貶至何等低微的境地(第2-4節)。三、在末後的日子,他們最終將經歷蒙福的改革(第5節)。
以色列的偶像崇拜;先知的勸誡;對悔改者的應許。(主前760年)
1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為朋友所愛、卻是淫婦的女人,正如耶和華愛以色列人,他們卻偏向別神,又愛葡萄餅。」 2我便用十五舍客勒銀子,又用一賀梅珥大麥,半賀梅珥大麥,買她歸我。 3我對她說:「你當為我獨居多日,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也必這樣待你。」 4因為以色列人也必獨居多日,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神。 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和他們的大衛王。在末後的日子,他們必敬畏耶和華,又敬畏他的恩惠。
有些人認為本章是指猶大,即兩個支派,正如先知所娶的淫婦(何西阿書一:3)代表十個支派一樣;因為這淫婦不像十個支派那樣被休棄,而是被長期棄置荒涼,然後才歸回,正如兩個支派所經歷的。然而,這裡稱他們為「以色列人」,這是指十個支派,因此,這個比喻以及先前的比喻,更可能都是指他們。
上帝對先知說:「你去,再重複一次;再去。」注:為了使罪人知罪並歸正,必須「誡命上加誡命,律例上加律例」。如果他們不相信一個神蹟,就試另一個(出埃及記四:8-9)。現在,
一、在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1. 上帝的恩惠與以色列的邪惡奇妙地相互襯托,第1節。以色列就像一個「為朋友所愛、卻是淫婦」的女人,這個朋友可能是她的丈夫,也可能只是追求她的人;這正是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情況。我們說那些彼此相愛的人是「情投意合」;但這裡我們發現,即使是上帝自己的愛,也有許多被浪費和丟棄在一個不配、忘恩負義的民族身上。「以色列的上帝」對「以色列人」懷有極大的愛,然而他們卻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諸天哪,要因此驚奇!地啊,要因此詫異!」
(1) 上帝的恩惠未能終止他們的邪惡;耶和華愛他們,對他們懷有慈愛,並不斷向他們施恩;他們知道這一點,也無法否認他對他們如同朋友和父親;然而他們卻「偏向別神」,這些神是他們能看見的,他們的愛慕被眼睛所吸引;他們以崇拜的眼光仰望這些神(他們將一切事奉獻給它們),並以依賴的眼光仰望它們(他們期望從它們那裡得到一切安慰);即使他們被限制不向偶像下拜,他們仍然投以愛慕的目光,他們的眼睛「充滿了」那屬靈的「淫亂」。他們「又愛葡萄餅」;他們與偶像崇拜者為伍,因為他們生活歡樂,酗酒無度;他們對「別神」懷有慈愛,是為了那些在偶像廟宇中曾享用過的豐盛美酒。偶像崇拜與縱慾通常並行;那些以肚腹為神的人,就像醉酒者一樣,很容易被引導去以任何其他事物為神。上帝的祭司在事奉時不可「喝酒」,他的拿細耳人則完全不可喝酒。但那些崇拜別神的人「用碗喝酒」;不,甚至「葡萄餅」也無法滿足他們。
(2) 他們的邪惡未能阻止上帝恩惠的流動。這確實是恩典的奇蹟,她雖然是「淫婦」,卻仍然「為朋友所愛」;這正是「耶和華愛以色列人」的方式。「你去,」上帝說,「愛這樣一個女人;看看你心裡能否做到。不,你不能,沒有人的心胸能容納這樣的愛;然而這就是我『愛以色列人』的方式;這是愛那些不被愛、不可愛、千百次失去這愛的人。」注:在上帝對可憐罪人的善意中,他的思想和道路無限高於我們的,他的愛比我們的愛更謙卑、更富有憐憫,或說不可能比我們的愛更謙卑、更富有憐憫;在這方面,他與任何其他方面一樣,是「上帝,而非人」(何西阿書十一:9)。
2. 尋找方法使如此良善的上帝與如此邪惡的百姓再次和好;這是目標,而上帝所定的目標,他必成就。令我們驚訝的是,如此寬闊如海的裂痕竟能有效地癒合;只要上帝的憐憫不停止,神蹟就不會停止。在此觀察:
(1) 上帝使他們謙卑並認識自己的方式(第2節):「我便用十五舍客勒銀子,又用一賀梅珥大麥,半賀梅珥大麥,買她歸我。」也就是說,我勸她和好,放棄她的惡行,回到她的原配丈夫那裡,如何西阿書二:14所說。我「引誘」她,並「說安慰的話」給她;就像那利未人追隨他的妾,她「行淫」離開他,與另一個男人私奔,他「對她說溫柔的話」(士師記十九:3)。但這裡先知為買得她歡心而帶給她的禮物,卻被指出是極其微薄的;然而這就是為她獨立生活所預備的一切,她因此被限制在微薄的供應中,並為了懲罰她的驕傲,使她顯得非常卑微。當參孫去與得罪他的妻子和好時,他「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她」(士師記十五:1),那是一種體面的款待。但這裡先知卻帶著「十五舍客勒銀子」去看他的妻子,這是一筆小錢,她卻必須滿足於靠這筆錢生活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她的丈夫認為合適將她恢復到原來的地位。她還將得到「一賀梅珥半大麥」作為糧食,這就是她所能期望的一切,直到她充分謙卑,並經過一段足夠的試驗時間,證明她確實已改過自新。讓她明白,她的丈夫追求她並非因為她自己的功勞;他對她的估價是如此微不足道。一個僕人的價格是三十舍客勒(出埃及記二十一:32)。這只是其一半;然而讓她知道,這已超過她的價值。上帝曾將埃及作為以色列的贖價,那時他們在他眼中是何等寶貴,何等尊榮(以賽亞書四十三:3-4)。但現在他們已離他行淫,他只願為他們付出十五舍客勒銀子,他們因自己的罪孽而失去了多少價值。注:上帝預定要賜予尊榮和安慰的人,他首先會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無用,並使他們像浪子一樣承認:「我再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曾幾何時,以色列「吃上好的麥子」,但他們變得放縱,「愛葡萄餅」,因此,為了使他們謙卑和歸正,他們必須在被擄之地吃大麥餅,並為能得到而感恩,而且還要按重量和份量吃,而他們以前從不受限制。注:貧困和恥辱有時會成為使大罪人真正悔改的幸福途徑。
(2) 上帝願意與他們訂立的新條件(第3節):「你當為我獨居多日,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也必這樣待你。」他本可以公正地給他們休書,並決定不再與他們有任何瓜葛;但他願意向他們施恩,並讓事情得到解決;他不是按嚴格的公義,按律法的嚴厲對待他們,而是按他豐盛的憐憫;這代表了上帝對背叛他、離他行淫的人類所施的恩典。他確實以無價之寶買贖了他們,不是為了他們的榮耀,而是為了他自己公義的榮耀;現在他向他們提出的建議,是他願意與他們訂立的恩典之約——他們必須作他的子民,他將作他們的上帝,這與這裡向以色列提出的建議相同。
[1] 他們必須為自己背叛他的罪行感到羞恥,必須順服並接受他們罪孽的懲罰:「你當為我獨居多日」,在「孤獨」和「沉默」中,像一個「荒涼」和悲傷的寡婦;他們必須「脫去他們的裝飾」,耐心順服地等待,要知道上帝將如何對待他們,以及他是否願意再次接納這些不配的惡人進入他的恩惠,正如他們在出埃及記三十三:4-5所做的。他們的「父親」、他們的「丈夫」已「吐唾沫在他們臉上」(正如上帝論到米利暗所說的),已使他們蒙受他不悅的記號,因此,他們也必須像她一樣,「羞恥七天」,並「被關在營外」(民數記十二:14),直到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謙卑」(利未記二十六:41)。讓他們「獨坐靜默,等候耶和華的救恩」,同時讓他們「負軛」(耶利米哀歌三:26-28)。讓他們不要期望上帝會迅速以憐憫歸回他們;不,讓他們缺乏,讓他們「多日」等候,在他們被擄的所有日子裡,並將其視為恩典的奇蹟,如果最終來臨,也值得等候。注:上帝預定要施憐憫的人,他必先使他們自卑,並使他們高度珍視他的恩惠。
[2] 他們絕不可再重蹈覆轍;這是上帝願意「向他的百姓和他的聖徒說平安」(詩篇八十五:8)的條件,別無他法。「你不可行淫」,在被擄之地不可敬拜偶像,當你在那裡被分別出來承受不潔時。注:僅僅為我們所犯的罪感到羞恥,並承認上帝懲罰我們是公義的,這還不夠;我們必須靠著上帝恩典的力量下定決心,不再犯罪,不再離棄上帝,追隨世界和肉體。感謝上帝,雖然這是聖約的律法,但它並非聖約的條件,即我們在任何事上都絕不會犯錯:「但你不可行淫;你不可事奉別神,不可歸別人為妻。」在被擄之地,他們會被引誘去敬拜當地的偶像;那將是對他們的考驗,一個「漫長」的考驗,許多日子:「但如果你堅守立場,持守你的正直,如果當『這一切臨到你』時,你沒有『向外邦神伸手』,你就會有資格重新獲得上帝的恩惠。」注:當我們藉著上帝的恩典,不被受苦狀態的試探所勝過時,這是一個確定的記號,表明我們的苦難是我們許多益處的途徑,也是更多益處的保證。
[3] 在這些條件下,他們的創造主將再次成為他們的丈夫:「我也必這樣待你。」這是上帝與歸回的罪人之間的聖約:如果他們願意為他服務,他就會為他們拯救他們。讓他們放棄並棄絕所有與上帝爭奪心中寶座的對手,並完全且只將自己獻給他,他就會成為他們全足的上帝。如果我們在盡職的道路上對上帝忠誠不變,永不離開或拋棄他,他也會在憐憫的道路上對我們忠誠不變,永不離開或拋棄我們。而且,沒有比這更公平的提議了。
二、在最後兩節中,我們看到這個比喻的解釋及其對以色列的應用。
1. 他們必須長期「像寡婦一樣獨居」,被剝奪一切喜樂和尊榮(耶利米哀歌四:1-2)。他們「必獨居多日,無君王,無首領」;一個處於這種狀況的國家,可以被稱為「寡婦」。他們缺乏(1)民政的祝福:他們將「無君王,無首領」,沒有自己的君王和首領。他們有君王和首領來壓迫他們,嚴酷地統治他們,但他們沒有君王或首領來保護他們,為他們爭戰,為他們施行公義,並照顧他們的共同安全和福祉。注:政府對一個民族來說是極大的祝福,缺乏政府是一種悲慘而嚴重的審判。(2) 公共敬拜的祝福:他們將「無祭祀,無柱像」(或「雕像」,或「石柱」;這個詞用於雅各所立的石柱,創世記二十八:18;三十一:45;三十五:20),「無以弗得,無家神」。家神(teraphim)在這裡與以弗得(ephod)緊密相連,有些人認為這是指大祭司胸牌上的烏陵和土明。其意思是,在他們被擄期間,他們不僅沒有國家的面貌,也沒有教會的面貌;他們將沒有(正如一位博學的解經家所說)任何公開宣稱或實踐宗教的自由,無論是真宗教還是假宗教,都不能隨他們選擇。他們將「無祭祀或祭壇」(七十士譯本如此),因此沒有祭壇就沒有祭祀。他們將「無以弗得,無家神」,沒有合法的祭司職分,沒有得知上帝心意的方法,沒有神諭可供在疑難時諮詢,而是完全處於黑暗中。注:那些被剝奪所有公開敬拜上帝機會的人,其處境是極其悲慘的。這就是猶太人在被擄期間的處境;而今天散居各地的猶太人,雖然有會堂,卻沒有聖殿事奉,其處境也與此類似。那些被排除在與上帝交通之外,沒有機會藉著祭祀和祭壇向上帝獻上禱告,也沒有機會藉著以弗得和家神從他那裡領受教導的人,其處境確實是荒涼的。
2. 他們最終將再次被接納為妻子(第5節):「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他們經歷了這番管教之後,「以色列人必歸回」,也就是說,他們將悔改他們的偶像崇拜並離棄它們,他們將歸向上帝並堅守他,在此他們將蒙他悅納。這裡應許了兩件事,作為他們歸回的例證,也是他們在歸回中蒙上帝悅納的步驟:
(1) 他們將尋求上帝:「他們必尋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和他們的大衛王。」注:那些想要尋見上帝並蒙他恩惠的人,必須尋求他,必須詢問他,渴望認識他,渴望與他和好,將他們的愛傾注在他身上,並為此努力,使他們蒙他悅納。他們尋求他,意味著他們曾失去他,他們正在為失去他而哀傷,並且他們急切地想要找回他們所失去的。他們將尋求他作為「他們的上帝」;因為「百姓豈不當尋求他們的上帝嗎?」他們也將尋求「他們的大衛王」,這除了彌賽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大衛的子孫,大衛的「根和後裔」之外,不可能是別人,大衛自己稱他為「主」(詩篇一一〇:1),上帝也將「他祖大衛的位」賜給他(路加福音一:32)。迦勒底譯本讀作:他們將「尋求事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並「順服彌賽亞,他們的大衛王」。將此與耶利米書三十:9;以西結書三十四:23;三十七:25比較。注:那些想要尋求耶和華並尋見他的人,必須歸向耶穌基督,並必須尋求他作為他們的王,成為他甘心樂意的子民,並向他宣誓效忠。
(2) 他們將敬畏上帝:「他們必敬畏耶和華,又敬畏他的恩惠。」有些人將這裡的「恩惠」理解為聖殿,他們在敬拜上帝時將面向聖殿。猶太人說,羅波安時代以色列人拋棄了三件事:天國、大衛家和聖殿;直到他們歸回並尋求這三者,他們才會好起來,這正是這裡所應許的。他們將在「耶和華他們的上帝」中尋求天國,在「他們的大衛王」中尋求王室,並在「耶和華的恩惠」中尋求聖殿。另一些人將「他的恩惠」理解為基督,與「他們的大衛王」相同。但更應將其理解為上帝所顯為他的榮耀,並藉此宣告他名號的屬性。注:我們不僅要敬畏耶和華和他的偉大,也要敬畏耶和華和他的恩惠,不僅是他的威嚴,也是他的憐憫。他們將「因懼怕而投奔耶和華和他的恩惠」(有些人如此理解),將其作為他們的避難所。我們必須「敬畏上帝的恩惠」,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讚嘆它,對它感到驚奇,必須崇拜它,並像摩西在宣告這個名號時所做的那樣「敬拜」(出埃及記三十四:6)。我們必須害怕得罪他的恩惠,害怕對它做出任何忘恩負義的回報,從而失去它。「在你有赦免之恩,為要叫人敬畏你」(詩篇一三〇:4)。我們必須「又戰又兢」地為上帝的恩惠而歡喜,不可「心高氣傲,反要懼怕」。
這個應許在基督的福音將大量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帶回上帝,並融入新約教會,以敬畏上帝恩典的兒女之心事奉上帝,並蒙上帝悅納為他的以色列時,得到了應驗。有些人認為,這應許將在那些仍不信的猶太人歸信基督時進一步應驗,那時他們將尋求他們的彌賽亞作為「他們的大衛王」,並藉著他「全以色列都將得救」,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時。曾幾何時,他們尋求他,是為了將他處死,說:「我們沒有王,只有凱撒」;但那日子將來到,他們將尋求他,是為了「立他為首」,並將他們的頸項置於他的軛下。那在這裡應許他們將這樣做的主,必使他們能夠這樣做,並在他自己的方式和時間,在「末後的日子」,即彌賽亞時代的「末期」,成就這偉大的工作:但是,唉!當上帝做這事時,誰能存活呢?我無法說我們應當期望那個民族普遍歸信到何種程度;但我確信我們應當禱告,願猶太人歸信。
第4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