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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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 第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一章

本章中,上帝的心意藉著先知何西阿,並透過他向百姓啟示,前三章以記號和預表的方式呈現,之後則僅以話語傳達。在本章中,我們看到:

一、全書的總標題(第1節)。 二、上帝吩咐他向百姓傳達的一些具體指示。 1. 他必須藉著娶淫婦為妻,使他們確信自己離棄上帝的罪(第2-3節)。 2. 他必須藉著他兒子的名字,預言因他們的罪而將臨到的毀滅,這些名字象徵上帝的棄絕和離棄(第4-6、8-9節)。 3. 他必須向猶大國說安慰的話,因為他們仍持守純正的敬拜,並向他們保證耶和華的拯救(第7節)。 4. 他必須暗示上帝在末後的日子為以色列和猶大預備的豐盛恩惠(第10-11節),因為在這預言中,許多寶貴的恩典應許與忿怒的威脅交織在一起。

何西阿預言的時期(主前768年)

1 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在猶大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也在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

1. 這裡有先知的名字和姓氏;他像其他先知一樣,將其置於預言之前,以使所有人都確信他所寫的是出於上帝;他親筆簽名,表明他將堅守此言。他的名字「何西阿」(Hosea,與約書亞的本名相同)意為「拯救者」;因為先知是上帝百姓得救的工具,忠心的傳道人也是如此;他們藉著使許多靈魂脫離罪惡,幫助他們脫離死亡。他的姓氏是「備利的兒子」(Ben-Beeri)。如同我們現在,當時也有人以地名為姓,如摩利沙人彌迦、伊勒歌斯人那鴻;也有人以父母為姓,如毗土珥的兒子約珥,以及這裡備利的兒子何西阿。或許當父母的卓越能為他們帶來榮譽時,他們便會使用這種區別;但猶太人認為凡先知之父被提及者,其父亦為先知,此乃無稽之談。「備利」(Beeri)意為「井」,這提醒我們生命之泉和活水,先知從中汲取,也必須不斷汲取。

2. 這裡有他的權柄和使命:「耶和華的話臨到他。」這話臨到他;帶著能力和功效臨到他;這話向他啟示為真實之事,而非他自己的幻想或想像,以當時上帝向祂的僕人先知顯現的方式。他所說所寫的,都是出於神聖的默示;是「藉著主的話」(by the word of the Lord),正如使徒保羅論及他純粹藉著啟示所得的話語(1 Thess. iv. 15)。因此,這本書一直被列為舊約正典,新約中對其的引用也證實了這一點(Matt. ii. 15; ix. 13; xii. 7; Rom. ix. 25, 26; 1 Pet. ii. 10)。因為耶和華的話永遠長存。

3. 這裡詳細記載了他預言的時期——「在猶大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也在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我們只有他預言的這段總體日期;不像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以及後來的哈該和撒迦利亞那樣,有任何特定部分的日期。這裡只提到一位以色列王,儘管在此期間還有許多其他王,因為既然提到了猶大諸王,就沒有必要再提其他王;而且他們都是邪惡的,他也不樂意提及他們,不願給他們榮譽。現在,根據這裡所給出的何西阿預言的幾個統治時期(似乎耶和華的話在這些統治時期中,或多或少地不斷臨到他),可以發現:

(1) 他預言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很年輕時就開始,這使他擁有力量和活力;他一直工作到很老,這使他擁有經驗和權威。如此長時間地從事如此美好的工作,對他來說是極大的榮譽,對百姓來說,能有這樣一位長期在他們中間的傳道人,他深知他們的狀況,自然關心他們,他們也長期習慣了他,因此他更有可能對他們有益,這也是極大的恩惠。然而,就目前所見,他對他們幾乎沒有產生什麼好的影響;他們享受他越久,就越不重視他;他們先是輕視他的年輕,後來又輕視他的年老。

(2) 他經歷了各種不同的境遇。這些王中有些非常好,很可能支持和鼓勵他;有些則非常糟糕,我們或許可以推測他們對他皺眉並阻撓他;但他始終如一。上帝的僕人必須預期會經歷「尊榮與羞辱,惡名與美名」,並必須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都要堅守他們的正直,緊守他們的工作。

(3) 他開始預言時,上帝的審判正在施行,上帝正以更直接的方式與那犯罪的百姓爭戰,他們「落在耶和華手中」,然後才「轉交到人手中」;因為在烏西雅和與他同時代的耶羅波安的日子,發生了撒迦利亞書十四章5節和阿摩司書一章1節所提及的可怕地震。那時也有蝗蟲之災(Joel i. 2-4; Amos vii. 1; Hos. iv. 3)。上帝的杖被差來加強祂的話語,上帝的話語被差來解釋祂的杖,然而兩者都無法奏效,直到上帝藉著祂的靈開啟耳朵,使人接受教導和管教。

(4) 他開始在以色列預言時,他們的國度正處於繁榮昌盛的時期,因為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時期正是如此,正如我們在列王紀下十四章25節所見,「他收復了以色列的邊界」,上帝「藉著他的手拯救了他們」;然而那時何西阿卻大膽地指出他們的罪惡,並預言他們的毀滅。人們不應因在世上亨通而對他們的罪惡行徑阿諛奉承,即使在那時,也必須忠實地責備他們,並清楚地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繼續犯罪」,他們的繁榮將無法保障他們,也無法持久。

先知的婚姻;對以色列的威脅;對猶大的恩典暗示(主前768年)

2 耶和華藉何西阿說話的開端。耶和華對何西阿說:「你去娶一個淫婦為妻,又收那從淫亂而生的兒女;因為這地的人大大行淫,離棄耶和華。」3 何西阿就去娶了底比拉音的女兒歌篾。歌篾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4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在耶戶家追討耶斯列流人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權止息。5 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谷折斷以色列的弓。」6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絕不赦免他們。7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拯救他們;不藉弓、刀、爭戰、馬匹、馬兵拯救他們。」

這些話「耶和華藉何西阿說話的開端」,可能指:

1. 指當時興起的一批榮耀的先知。約珥、阿摩司、彌迦、約拿、俄巴底亞和以賽亞大約在同一時期生活和預言;但何西阿是他們當中第一個預言以色列毀滅的先知;「耶和華這話的開端是藉著他。」我們在歷史中讀到這位耶羅波安(列王紀下十四章27節),「耶和華尚未說要塗抹以色列的名」,但不久之後祂就說了,而何西阿就是那個開始說這話的人,這使他的任務更加艱鉅,因為他是第一個傳達不悅信息的人,而且在有人起來支持他之前,還有一段時間。

2. 更可能的是,指何西阿自己的預言。這是上帝差遣他向這百姓傳達的第一個信息,告訴他們他們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他可能希望在獲得權威和聲譽,並在他們心中建立一些影響力之後,再如此嚴厲地對待他們。不;他必須「從這開始」,讓他們知道從耶和華的先知那裡可以期待什麼。不,他不僅要向他們傳講這些,還要寫下來,公佈出來,並作為對他們的見證而記錄下來。

現在,這裡:

一、先知必須,彷彿在鏡子中,向他們展示「他們的罪」,並展示這罪是何等邪惡,何等可憎。先知奉命「去娶一個淫婦為妻,又收那從淫亂而生的兒女」(第2節)。他也照做了(第3節)。他娶了一個名聲不好的女人,底比拉音的女兒歌篾,不是一個已婚並犯了姦淫的女人,因為那樣她就必須被處死,而是一個在單身時生活不檢點的女人。娶這樣一個女人並非「本質上的惡」(malum in se),而只是「偶然的惡」(malum per accidens),不謹慎、不體面、不合宜,因此祭司被禁止這樣做,如果真的這樣做,對先知來說將是一種苦難(亞瑪謝被咒詛他的妻子將成為妓女,Amos vii. 17),但當上帝為了一個神聖的目的命令時,這就不是罪;不,如果被命令,這是他的職責,他必須將自己的名譽交託給上帝。但大多數解經家認為這是在「異象中」完成的,或者這只是一個比喻;這是古代人,特別是先知們常用的教導方式;他們將對他人的意思「以比喻的方式轉移到自己身上」,正如使徒保羅所說(1 Cor. iv. 6)。他必須娶「一個淫婦為妻」,並從她生下這樣的兒女,即使是在婚姻中出生,每個人都會懷疑他們是「淫亂的兒女」,是姦淫所生,因為那些在單身時生活放蕩的人,在婚姻中也往往不會更好。上帝說:「何西阿,這百姓對我來說,就像一個淫婦和淫亂的兒女對你來說一樣,是如此的羞辱、悲傷和煩惱。因為這地的人大大行淫。」在所有邪惡的例子中,他們都離棄了耶和華;但他們的偶像崇拜尤其被指控為這裡的淫亂。將唯獨屬於上帝的榮耀歸給任何受造物,是對上帝的傷害和侮辱,就像妻子擁抱陌生人的懷抱對她的丈夫一樣。對於那些聲稱信奉宗教並與上帝立約的人來說,尤其如此;這是破壞婚姻盟約;這是一種滔天可憎的罪,而且,比任何事物都更能使人心智昏聵,奪去人心。偶像崇拜是「大淫亂」,比任何其他罪都更嚴重;這是「離棄耶和華」,我們對祂負有比任何妻子對丈夫更大或可能更大的義務。「這地的人大大行淫」;這裡不是指個別的人犯了偶像崇拜的罪,而是整個地都被它玷污了;這罪已經成為全國性的,這種疾病已經流行開來。對於先知這樣一個「聖潔的人」來說,娶一個淫婦,生下像她一樣淫亂的兒女,是多麼可憎的事啊!這對他的忍耐是多麼大的考驗啊!如果她堅持下去,除了他給她休書之外,還能期待什麼呢!那麼,對於「聖潔的上帝」來說,擁有這樣一群被稱為祂名下,並在祂家中佔有一席之地的人,豈不是更令人厭惡嗎?祂對他們的忍耐是何等大啊!祂將他們棄絕是何等公義啊!這就像他娶了底比拉音的女兒歌篾,她當時可能是一個臭名昭著的妓女。以色列地就像底比拉音的女兒歌篾。「歌篾」(Gomer)意為「敗壞」;「底比拉音」(Diblaim)意為「兩塊餅」或「無花果塊」;這表明以色列瀕臨毀滅,而他們的奢華和縱慾是其原因。他們就像「不能吃的惡無花果」,因為它們太惡劣了。這暗示罪是豐盛的女兒,毀滅是濫用豐盛的女兒。有些人對這裡給予先知的命令有這樣的解釋:「你去娶一個淫婦為妻,因為如果你去尋找一個誠實貞潔的女人,你將找不到,因為整個地和所有的人都沉溺於淫亂,這是偶像崇拜的常見伴隨物。」

二、先知必須,彷彿透過望遠鏡,向他們展示他們的毀滅;他藉著這淫婦所生兒女的名字來做到這一點;因為正如「情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所以「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1. 他藉著他第一個孩子被指定的名字,預言了王室的衰落,這是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耶斯列」(第4節)。我們發現先知以賽亞給他的孩子起了預言性的名字(Isa. vii. 3; viii. 3),這位先知也是如此。「耶斯列」(Jezreel)意為「上帝的種子」(他們本應如此);但它也意為「上帝所分散的」;他們將像山上沒有牧人的羊一樣。不要稱他們為「以色列」,這意為「統治」,他們已經失去了那個名字的所有榮譽;而要稱他們為「耶斯列」,這意為「分散」,因為那些離棄耶和華的人將無止境地流浪。到目前為止,他們像麥子一樣被分散;現在讓他們像糠秕一樣被分散。耶斯列是以色列諸王的一個王室居所的名字;它是一座美麗的城市,坐落在一個宜人的山谷中,這個孩子被稱為「耶斯列」就是暗指那座城市,因為「再過片時,我必在耶戶家追討耶斯列流人血的罪」,而現任國王耶羅波安正是耶戶的直系後裔。耶戶家因耶戶的罪而受苦,因為上帝常常將人的罪孽為他們的兒女存留,並報應在他們身上。這是「以色列家的國權」,這可能指現任王室,即耶戶家,上帝很快就「使之止息」(因為這位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亞只統治了六個月,他是耶戶家族的最後一人),或者指整個王國,它繼續腐敗邪惡,並在大約七十年後,在何細亞統治時期「止息」;在上帝看來,那只是「片時」。

注意:無論是君王的榮華還是國度的權勢,都無法使他們免於上帝毀滅性的審判,如果他們繼續悖逆祂。

(2) 這爭論的根源是什麼:「我必在耶戶家追討耶斯列流人血的罪」,就是耶戶在耶斯列所流的血,當時他奉上帝的命令,徹底毀滅了亞哈家,以及所有與之結盟的人,以及所有巴力崇拜者。上帝認可他所做的(2 Kings x. 30):「你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做得很好」;然而這裡上帝卻要「在耶戶家追討那血」,當他家族被應許統治的期限,即第四代,期滿之後。但同一個行為怎麼會既被獎賞又被懲罰呢?非常公正;其內容是好的;這是對亞哈家所判的公義刑罰的執行,因此,它得到了獎賞;但耶戶行事的方式不對;他旨在提升自己,而非上帝的榮耀,並將自己的怨恨與上帝公義的執行混雜在一起。他對罪人懷有惡意,但對罪惡本身卻沒有任何厭惡;因為他保留了金牛犢的崇拜,並且「不謹慎遵行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律法」(2 Kings x. 31)。因此,當他家族的罪孽滿盈,上帝來與他們算賬時,賬目上的第一條(作為第一條,它代表了其餘所有)就是為亞哈家的血,這裡稱為「耶斯列的血」。因此,當巴沙家被根除時,是因為他「行了耶羅波安家所行的,又因為他殺了耶羅波安」(1 Kings xvi. 7)。

注意:那些被委託執行公義的人,必須確保他們是出於正確的原則和正確的意圖,並且他們自己不生活在他們懲罰他人的罪中,以免他們的公正執行在將來被視為謀殺。

(3) 這爭論將進行到何種程度;這不是糾正,而是毀滅。有些人認為「我必追討耶斯列流人血的罪在耶戶家」這句話,不是指我們所讀的報復流血事件,而是指重複流血事件:「我必懲罰耶戶家,就像我懲罰亞哈家一樣,因為耶戶沒有從他前任的懲罰中吸取教訓,反而步其偶像崇拜的後塵。在耶戶家被毀滅之後,我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權止息」;我將開始使其衰落,儘管現在它很繁榮。在耶戶家族的最後一位撒迦利亞死後,十個支派的王國開始衰落,明顯萎縮。為了使其毀滅,上帝威脅說(第5節),「我必在耶斯列谷折斷以色列的弓」;迦勒底譯本為「以色列勇士的力量」。上帝將使他們無法自衛或抵抗敵人。而「弓堅固不變,手也強壯」暗示著不斷增長的力量,因此「折斷弓」暗示著衰落毀滅的力量。弓將在「耶斯列谷」折斷,那裡很可能是兵器庫;或者,可能是在那個山谷中發生了一些戰役,使以色列國的力量大大削弱。

注意:沒有什麼可以抵擋上帝的爭論;當祂出來攻擊一個民族時,他們堅固的弓很快就會折斷,他們的堅固營壘也會被攻破。在耶斯列谷,他們流了血,公義的上帝將在那個地方向他們報復;就像一些臭名昭著的罪犯被鎖鏈吊死在他們犯下惡行的地方一樣,這樣懲罰就可以與罪行相符。

2. 他藉著給第二個孩子起的名字,預言上帝將離棄整個國家。這是一個女兒,就像前一個是兒子一樣,暗示兒子和女兒都敗壞了他們的道路。有些人認為這意味著以色列變得柔弱,因此被削弱和變弱。給這個女兒起名叫「羅路哈瑪」(Lo-ruhamah)——「不蒙憐憫」(羅馬書九章25節如此翻譯),或「未曾蒙憐憫」(彼得前書二章10節如此翻譯)。這都歸結為一點。這宣讀了「以色列家」的厄運:「我必不再憐憫他們。」這暗示上帝曾向他們施大恩,但他們濫用了祂的恩惠,失去了它們,現在祂將不再向他們施恩。

注意:那些為虛妄的偶像而離棄自己恩典的人,有理由期望自己的恩典也會離棄他們,他們將被留在他們的「虛妄的偶像」中(Jonah ii. 8)。罪惡甚至使上帝的憐憫轉離「以色列家」,祂自己的選民,當上帝說祂將不再憐憫他們時,他們的情況確實悲慘。接著說:「我必絕不赦免他們」,或「我必徹底將他們除掉」(一些譯本如此),或「我必徹底將他們拔除」(另一些譯本如此)。

注意:當憐憫的泉源被堵塞時,我們只能期望忿怒的器皿被打開。那些上帝不再憐憫的人將被徹底除掉,如同爐渣和糞土。

「除掉」這個詞有時指「赦免」罪;有些人在此處取此義:「我必不再憐憫他們,儘管我以前曾赦免過他們。」儘管上帝忍耐了很久,但祂不會永遠忍耐那些不願悔改的百姓。或者,「我必不再憐憫他們,以致我能以任何方式赦免他們」,或者(如我們邊註所讀)「以致我能完全赦免他們」。如果赦免的憐憫被拒絕,就不能期望其他憐憫,因為赦免開啟了所有其他憐憫的大門。有些人認為這帶來安慰:「我必不再憐憫他們,直到我赦免他們」,也就是說,直到救贖主來到錫安,使雅各家脫離不敬虔。迦勒底譯本讀作:「但如果他們悔改,我必赦免他們。」即使是最大的罪人,如果他們及時反省並回轉,就會發現「上帝那裡有赦免」。

三、他必須向他們展示上帝為猶大家預備的恩典,同時祂正與以色列家爭戰(第7節):「我卻要憐憫猶大家。」

注意:儘管有些人因悖逆而理所當然地被棄絕,但上帝將永遠為自己保留一個餘民,他們將成為恩典的器皿和紀念碑。當神聖的公義在某些人身上得到榮耀時,還有另一些人,在他們身上自由的恩典得到榮耀。而且,儘管有些人因不信而被折斷,但上帝在這個世界上將永遠有一個教會,直到時間的盡頭。以色列被棄絕的嚴重性在於上帝將憐憫猶大,而不憐憫他們,這也彰顯了上帝對猶大的憐憫,儘管他們也行了惡,但上帝並沒有像棄絕以色列那樣棄絕他們:「我必憐憫他們,並拯救他們。」

注意:我們的救恩完全歸因於上帝的憐憫,而不是我們自己的任何功德。現在,

1. 這無疑是指上帝以獨特的方式為猶大所行的暫時性救恩,是向他們而非以色列所施的恩惠。當亞述軍隊毀滅撒馬利亞,將十個支派擄到異地時,他們繼續圍攻耶路撒冷;但上帝憐憫猶大家,藉著一位天使一夜之間在亞述營中造成的大屠殺拯救了他們;那時他們是「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直接拯救的,而不是藉著刀劍或弓箭。當十個支派繼續被擄,他們的土地被他人佔據,他們被「徹底除掉」時,上帝「憐憫猶大家」,並「拯救他們」,七十年後將他們帶回,不是「靠勢力,不是靠才能,乃是靠耶和華的靈」(Zech. iv. 6)。「我必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拯救他們」,也就是說,藉著我自己。上帝將「在祂自己的力量中」被高舉,將工作掌握在自己手中。祂所承諾要成就的救恩是確定的;因為如果祂要工作,無人能阻擋。而祂「親自」成就的救恩是最蒙悅納的。因此「耶和華獨自引導他」。任何救恩中人的成分越少,上帝的成分越多,它就越閃耀,味道越甜美。「我必藉耶和華的話拯救他們」(迦勒底譯本如此),是為了基督,永恆之道,並藉著祂的能力。

「我必不藉弓、刀拯救他們」,也就是說: (1) 當他們被削弱到如此地步,以致沒有弓箭自衛時,他們將被拯救(Judg. v. 8; 1 Sam. xiii. 22)。 (2) 當他們不再信賴自己的力量和戰爭武器時,他們將被耶和華拯救(Ps. xliv. 6)。 (3) 他們將輕易得救,無需刀劍和弓箭的麻煩(第7節)。以賽亞書九章5節,「我必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拯救他們。」稱祂為「他們的上帝」,祂責備了十個支派,他們「離棄了祂」不再是「他們的上帝」,因此祂也「離棄了他們」,並暗示了祂憐憫猶大家並拯救他們的真正原因:這是為了履行祂與他們所立的盟約,作為「他們的上帝」,並作為他們忠實地持守祂和祂的話語與敬拜的報償。

2. 這也可能指猶大從偶像崇拜中得救,這使他們有資格並預備好接受其他救恩。這確實是「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的救恩;它唯獨藉著祂恩典的能力才能成就,絕不能藉著「刀劍或弓箭」成就。就在以色列國在何細亞統治下被「徹底除掉」的同時,猶大國在希西家統治下得到了光榮的改革,因此得以保存;在巴比倫,上帝首先拯救他們脫離偶像崇拜,然後才脫離他們的被擄。

3. 有些人認為這個應許展望了在時機成熟時,將藉著「主我們的上帝」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偉大救恩,祂來到世上「拯救祂的百姓脫離他們的罪」。

以色列暫時被棄絕;恩典的應許(主前768年)

8 歌篾乳養了羅路哈瑪之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9 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10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多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他們必從那地上去;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我們這裡有一個預言:

一、以色列暫時被棄絕,這由何西阿與他淫亂的妻子所生的另一個孩子的名字來表示(第8-9節)。我們仍然必須注意,這些名字中帶有對以色列可怕預兆的孩子,都是「淫亂的兒女」(第2節),都是何西阿所娶的妓女所生,這暗示以色列的毀滅是以色列罪惡的自然產物。如果他們沒有首先背離上帝,他們就不會被祂棄絕;上帝從不離棄任何人,除非他們首先離棄祂。這裡有:

1. 這個孩子的出生:「歌篾乳養了羅路哈瑪之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這裡提到這個孩子出生延遲,他的名字將預示他們徹底被棄絕,這暗示了上帝對他們的忍耐,以及祂不願採取極端措施。有些人認為她又生一個兒子,表示百姓繼續他們的邪惡;情慾仍然「懷孕」並「生出罪來」。他們「加添惡行」(迦勒底譯本如此解釋);他們在淫亂中老練,且頑固不化。

2. 給他起的名字:「給他起名叫羅阿米」(Lo-ammi)——「不是我的子民」。當他們被告知上帝將「不再憐憫他們」時,他們不以為意,反而以他們是上帝的子民,祂不能不憐憫他們這種想法來自我安慰。因此,祂將這根杖從他們腳下抽走,否認與他們的一切關係:「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我將不屬於你們」(原文如此);我將與你們沒有任何關係,與你們無關;我將不作「你們的王、你們的父、你們的保護者和庇護者」。我們很好地補充了這句話,它包含了所有:「我將不作你們的上帝;我將不作我曾經是,或你們徒然期望我會是,或如果你們緊密跟隨我,我本會是的那樣。」請注意:「你們不作我的子民」;你們的行為不像我的子民;你們不像我的子民那樣順服我,聽從我;你們不是我的子民,而是這個和那個糞堆神明的子民;因此我將不承認你們是我的子民,不保護你們,不對你們提出任何要求,不要求你們,不將你們從那些抓住你們的人手中解救出來;讓他們帶走你們;你們不屬於我。你們不願我作你們的上帝,卻向那些冒牌貨獻上敬意,因此「我將不作你們的上帝」;你們將與我無關,將不能從我這裡得到任何益處。

注意:我們與上帝立約完全歸因於祂和祂的恩典,因為它始於祂那一方:「我將作他們的上帝」,然後他們將「作我的子民」;我們愛祂,因為祂首先愛我們。但我們被逐出盟約完全歸因於我們自己和我們自己的愚蠢。破裂發生在人的一方:「你們不作我的子民」,因此「我將不作你們的上帝」;如果上帝「恨惡任何人」,那是因為他們「首先恨惡祂」。這在以色列身上應驗了,當他們被「徹底除掉」,被擄到「亞述地」,他們的地方不再認識他們時。他們不再是「上帝的子民」,因為他們失去了對祂的認識和敬拜;沒有先知被差遣給他們,沒有應許賜給他們,就像在被擄的兩個支派那樣;不,他們不再是「一個民族」,而是,就目前所見,與他們被擄到的列國混雜在一起,並在其中消失了。

二、以色列在時機成熟時的復興和恢復。這裡,像以前一樣,在忿怒中仍不忘恩典;棄絕既不會是完全的,也不會是最終的(第10-11節):「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多如海沙。」看哪,那傷人的手也伸出來醫治,那「撕裂的」也何等溫柔地「纏裹」;儘管上帝藉著祂的威脅「使人憂傷」,但祂仍「必有憐憫」,並將以永遠的慈愛聚集。這裡對上帝的以色列作出了非常寶貴的應許,這些應許對我們現在也很有用。

1. 有些人認為這些應許在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時得到了應驗,當時許多十個支派的人加入了猶大,並利用了古列所宣告的自由,從他們分散的各國大量回到自己的土地,立所羅巴伯為他們的領袖,並合併成一個民族,而在此之前他們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上帝曾藉著祂的先知否認並棄絕他們,說他們不是祂的子民,祂將藉著祂的先知承認他們,並為他們顯現為祂的兒女;他們將從全國各地來到聖殿敬拜。

第1章_2

我們有理由相信,儘管這應許有更深遠的指涉,但它仍是上帝恩慈的旨意,並被虔誠地用來支持和安慰巴比倫的被擄者,因為它給予他們一個普遍的保證,即上帝為他們和他們的土地預備了恩惠;只要這祝福存在於他們之中,為他們所保留,他們的民族就不會被毀滅。

2. 有些人認為這些應許不會完全實現,至少在末後的日子,猶太人普遍歸主之前不會。那時,現今如海沙般分散的無數猶太人,將被帶領歸信基督,並被納入福音教會。那時,也唯有那時,上帝才會承認他們是祂的子民,祂的兒女,即使在他們曾遭受被棄的可怕記號之處。猶太拉比們認為這應許尚未實現。然而,

3. 確定的是,這應許已藉由福音的傳揚,以及將猶太人和外邦人帶入基督的國度而實現。因為聖保羅將這些話應用於此(Rom. ix. 25, 26),聖彼得寫信給分散的猶太人時也如此(1 Pet. ii. 10)。這裡的以色列是指福音教會,即屬靈的以色列(Gal. vi. 16),所有跟隨忠信亞伯拉罕腳蹤並承受其祝福的信徒,亞伯拉罕是所有信徒的父,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Rom. iv. 11, 12)。現在讓我們看看關於這以色列的應許是什麼。

(1) 它將大大增多,其數量將增加;它將「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雖然按肉體說的以色列減少了,人數稀少,但屬靈的以色列將會眾多,不可計數。在基督教初期以及此後,藉由福音的傳揚,無數人歸向基督,這應許就此實現了,從以色列各支派和各國中,有「無人能數的眾多」人(Rev. vii. 4, 9; Gal. iv. 27)。上帝呼召亞伯拉罕為「多國之父」時所賜的應許(Gen. xvii. 5),以及Gen. xxii. 17,在此得到了完全的實現。有些人觀察到,這裡將他們比作「海沙」,不僅因為他們的數量,也因為海沙作為海水的界限,使海水不致淹沒大地;同樣,真正的以色列人是他們所居住之地的防禦牆,以抵擋審判。羅得在那裡時,上帝不能對所多瑪做任何事。

(2) 上帝將與福音以色列重立聖約,並將其納入祂的教會,其憲章將與舊約教會的憲章一樣完整和充分;甚至其特權將更為巨大:「在他們曾被稱為『不是我子民』的地方,你們將再次被納入聖約,並被承認為我的子民。」被「遺棄的外邦人」在他們各自的地方,以及被「拒絕的猶太人」在他們的地方,都將蒙受恩惠和祝福。在父輩因不信而被棄絕的地方,兒女們因信而將被接納。這是一個蒙福的復活,使那些「不是子民」的人成為上帝的子民。不僅如此,這特權還擴大了;現在不僅是「你們是我的子民」,像以前一樣,而是「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無論你們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律法下的以色列是「上帝的兒子,祂的長子」,但那時他們如同「未成年」的孩童;現在,在福音之下,他們在理解和自由上都已成長(Gal. iv. 1, 2)。

注: [1] 所有信徒都擁有永生上帝為他們的父,這是無可言喻的特權,他們可以將自己視為祂藉恩惠和收養而來的兒女。 [2] 信徒的兒女身份將被承認和確認;將「對他們說」,以安慰和滿足他們;甚至將在世人面前為他們的榮耀而說:「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願聖徒不要煩惱;願他人不要輕視他們;因為,遲早會有上帝兒女的顯現,全世界都將知道他們的卓越和上帝對他們的珍視。 [3] 當他們在曾長期遭受上帝不悅記號的地方,被賦予上帝恩惠的記號時,這將大大增加他們的安慰,極大地增加他們的榮耀。這給予相信的外邦人安慰,他們無需上耶路撒冷,才能被接納和承認為上帝的兒女;不,他們可以留在原地,並且「在那地方」,即使是在地球最偏遠的角落,「在那地方」,他們曾與上帝隔絕,曾被告知「你們不是上帝的子民」,而是與他們分離(Isa. lvi. 3, 6),即使在那裡,無需離開他們的國家和親屬,他們也可以藉著信心領受「收養的靈」,與他們的靈一同見證「他們是上帝的兒女」。

(3) 那些曾不和睦的人將幸福地聚集在一起(v. 11):「那時,猶大和以色列的子孫將聚集在一起。」猶大和以色列這兩個曾如此不和睦,彼此相咬相吞的王國的聯合,僅被提及作為基督國度在世上建立所帶來的幸福果效的一個例證,即將那些曾彼此極度敵對的人帶到彼此的良好理解和良好情感之中。這在字面上實現了,當時居住在屬於十個支派地區的加利利人,很可能大部分是他們的後裔,如此衷心地與那些可能被稱為「猶太人」(屬於猶大)的人一同跟隨基督並接受祂的福音;祂的首批門徒部分是猶太人,部分是加利利人。首先蒙受福音之光的是「西布倫和拿弗他利之地」的人(Matt. iv. 15);儘管猶太人和加利利人之間毫無善意,但他們信靠基督後,卻幸福地鞏固在一起,彼此之間不再有任何先前的不滿;甚至當撒馬利亞人信主時,儘管他們與猶太人之間有更大的敵意,但在基督裡卻有完美的合一(Acts viii. 14)。因此,猶大和以色列「聚集在一起」;然而,這只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更為顯著的聯合的一個預表,當時藉著基督的死,禮儀律的隔斷牆被拆毀了(參見Eph. ii. 14-16)。基督死了,為要「將上帝分散的兒女都聚集歸一」(John xi. 51; Eph. i. 10)。

(4) 耶穌基督將成為上帝所有屬靈以色列的合一中心。他們都將同意「為自己設立一個元首」,這元首只能是上帝所設立的,即基督。注: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是教會唯一且獨一的元首,不僅是治理的元首,如同政治體,更是生命影響的元首,如同自然身體。相信基督就是為自己設立祂為元首,也就是同意上帝的預旨,並甘心將自己交託給祂的引導和治理;這是在與所有以祂為元首的良善基督徒的合作和交通中進行的;因此,儘管他們眾多,但在祂裡面他們是一體的,並因此彼此合一。Qui conveniunt in aliquo tertio inter se conveniunt——那些在某個第三方達成一致的人,彼此之間也會達成一致。

(5) 既然他們已設立基督為他們的元首,「他們將從那地出來」;他們將從各方、各類人中出來,加入教會,如同在猶太教體制下,他們從以色列地各個角落上耶路撒冷敬拜一樣(Ps. cxxii. 4),「眾支派都上那裡去」,這明顯暗示了外邦人歸入教會的預言(Isa. ii. 3),「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這並非指地理上的遷移(因為他們被說成在同一地方,v. 10),而是指他們心意的改變,一種屬靈上歸向基督的提升。他們將「從地上出來」(也可以這樣讀);因為那些將自己獻給基督為元首的人,將他們的情感從「這地」和地上的事上移開,轉而「思念上面的事」(Col. iii. 1, 2);因為他們不屬世界(John xv. 19),而是他們的國籍在天上。他們將「從那地出來」,即使那是他們的出生地;他們將在情感上從那裡出來,以便「羔羊無論往何處去,他們都跟隨祂」。博學的波科克博士(Dr. Pocock)就是這樣理解的。

(6) 當這一切發生時,「耶斯列的日子將是大的」。儘管「耶斯列受苦的日子」是大的(有些人這樣理解),但「耶斯列榮耀的日子」將是大的。這將是以色列的日子;在他們的敵人長期掌權之後,這日子將「屬於他們自己」。這裡的以色列被稱為「耶斯列」,即「上帝的種子」,「聖潔的種子」(Isa. vi. 13),這地的「實質」。這顆種子現在被播撒在地上,埋在土塊之下;但當收穫來臨時,它的日子將是大的。當「每天都有得救的人加給教會」時,教會的日子是大的;那時,全能者為它「行了大事」。

第2章_1

內容 載入中…

何西阿書 第二章 本章的宗旨似乎與前一章大同小異,旨在指出相同的事件及其原因。如同前章,本章也:一、上帝藉著先知向他們揭露罪惡,並嚴厲指責他們,特別是他們的偶像崇拜、屬靈的淫亂、事奉偶像以及忘記上帝和對祂的義務(第1、2、5、8節)。二、祂威脅要奪走他們用來事奉偶像的一切豐盛美物,並將他們棄絕,使其無可挽回地滅亡(第3、4、6、7、9-13節)。三、然而,祂最終應許為自己的緣故,以憐憫的方式歸回他們(第14節),恢復他們昔日的豐盛(第15節),醫治他們傾向偶像崇拜的心(第16、17節),與他們重立聖約(第18-20節),並以一切美物賜福他們(第21-23節)。以色列的罪惡。(主前764年)

1 你們要對你們的弟兄說:阿米(即我民);對你們的姊妹說:路哈瑪(即蒙憐憫)。 2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辯,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亂,和胸間的姦淫; 3 免得我剝光她的衣服,使她赤身露體,如同她出生的日子;使她如同曠野,如同乾旱之地,使她渴死。 4 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淫亂所生的兒女。 5 因為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行了可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去追隨我的愛人,他們給我糧食和水,我的羊毛和麻,我的油和我的飲料。

本章開頭的幾句話,有些人認為是前一章的結尾,並將其加到上帝應許為他們成就大事的應許中。當他們立基督為首,並以祂為中心時,他們就當彼此歡呼雀躍地說(迦勒底譯本:讓先知對他們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這是他們現在的使命),「對他們說:『阿米』和『路哈瑪』;再次這樣稱呼他們,因為他們不再受『羅阿米』和『羅路哈瑪』的羞辱和定罪;他們現在將再次成為『我的百姓』,並『蒙憐憫』。」上帝屬靈的以色列,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不分彼此,將彼此稱呼為弟兄姊妹,承認彼此是上帝的百姓,蒙祂所愛,因此,他們將彼此擁抱,並互相激勵,既要為這他們所分享的「共同救恩」獻上感謝,也要活出與之相稱的生活。

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接下來的經文似乎與這些話語連貫,所以這些話語也是為了定罪和謙卑。第2節的「母親」似乎與第1節的「弟兄」和「姊妹」是同一群人,即十個支派的教會,也就是百姓的整體,他們是弟兄,特別是那些作為母親般養育和看護其他人的首領和領袖。但是,誰是那些必須這樣「與他們的母親爭辯」的兒女呢?

一、他們中間的敬虔之人,那些見證時代罪惡的人,讓他們大膽地繼續為他們中間盛行的偶像崇拜和嚴重腐敗作見證。讓那些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人與那些屈膝的人辯論,並努力用這裡放在他們口中的論據說服他們。注:個人可以,也應該在自己的位置上,站出來反對公眾對上帝名和敬拜的褻瀆。兒女可以謙卑而溫和地與父母爭辯,當他們做錯事時:「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辯,爭辯」,就像約拿單為大衛與掃羅爭辯一樣。

二、他們中間的受苦者,那些分擔時代災難的人,讓他們不要抱怨上帝,不要與祂爭吵,也不要將責任歸咎於祂,好像祂對他們嚴苛,不像一位慈愛的父親。不;讓他們「與他們的母親爭辯」,將過錯歸咎於她,歸咎於應當歸咎的地方;比較以賽亞書50:1。「因為她的過犯,你們的母親被休;她應當自責,你們也應當為你們的一切苦難感謝她。」

現在讓我們看看他們必須如何與她爭辯。

一、他們必須提醒她,她與上帝的關係,上帝對她的慈愛,祂賜予她的許多恩惠,以及祂為她預備的更多恩惠。讓他們告訴他們的「弟兄」和「姊妹」,他們曾是「阿米」和「路哈瑪」,他們曾是上帝的百姓和祂憐憫的器皿,如果不是他們自己的過錯,他們本可以一直如此(第1節)。注: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和對祂的依賴,極大地加劇了我們背離祂和反叛祂的罪惡。

二、他們必須奉上帝的名,指責她違反了她與上帝之間的婚姻聖約。讓他們告訴她,上帝不再視她為祂的妻子,也不再視自己為她的丈夫。告訴她(第2節),「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她因屬靈的淫亂,已喪失了她與上帝關係的一切榮耀和安慰,並激怒祂給她休書。注:沒有什麼比我們因罪激怒上帝,使祂不認我們並棄絕我們,更能喚醒我們悔改的了。當上帝威脅要棄絕我們時,我們就當警醒,思考我們必須採取什麼行動;因為如果祂不是「我們的丈夫」,我們就有禍了。

他們必須嚴厲地指責她(第5節):「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他們的會眾追隨假先知行了淫亂」(迦勒底譯本),或者更確切地說,「追隨偶像行了淫亂」,他們受到假先知鼓勵;「懷他們的行了可恥的事」,在製造和敬拜偶像方面。偶像被稱為「羞恥」(何9:10),偶像崇拜是「可恥的事」。這不僅是對上帝的冒犯,也是對人的羞辱,去「向木頭下拜」,正如先知所說的。或者,這表示罪人是無恥的,在罪中厚顏無恥,不能臉紅(耶6:15)。或者,「她使人蒙羞」,使所有看見她的人都為她蒙羞;她自己的兒女都為與她的關係感到羞恥。

三、他們必須指責她對她的施恩者上帝極度的忘恩負義,將祂賜予她的恩賜的榮耀歸於她的偶像,然後以此作為她只向偶像獻上敬意的理由(第5節)。在這方面,她確實「行了可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去追隨我的愛人,他們給我糧食和水。」

這裡請注意: 1. 她邪惡的決心,儘管上帝藉著先知和護理對她說了許多話,要使她脫離偶像崇拜,她仍堅持不改。她說:「無論有什麼反對意見,我都要去追隨我的愛人」,或者「那些使我愛他們的人」,我不能不愛他們。迦勒底譯本將其理解為以色列所討好和依賴的列國,他們供應以色列所需。但更應理解為他們所敬拜的偶像,為了證明他們對偶像的愛,他們稱偶像為他們的愛人。看看誰行了可恥的事;那些在罪中固執己見、堅決不改的人,以及那些公開承認並決心繼續犯罪的人。看看偶像崇拜者的愚蠢,稱那些連生命都沒有的東西為他們的愛人;然而,讓我們學會稱我們的上帝為我們的愛人;讓我們對祂保持美好的思想,並高度重視我們在祂和祂的愛中的權益。

2. 這個決心所基於的嚴重錯誤:「我要去追隨我的愛人,因為他們給我我的『糧食和水』,這是維持身體所必需的;『我的羊毛和麻』,這是穿衣所必需的;以及令人愉悅的東西,『我的油』和『我的飲料』,我的酒類」(原文如此),「葡萄酒和烈酒」。

注: (1) 在肉體的心中,感官之物是最好的東西,也是最有力的吸引物,為了追求這些,他們不顧一切地追隨。以色列的上帝將祂的「律例」和「典章」擺在他們面前(申4:8),「比金子更可羨慕,比蜜更甘甜」(詩119:10),應許他們祂的恩惠,這將「使他們心裡快樂,勝過豐收的五穀新酒」(詩4:7);但他們對這些東西毫無興趣。他們認為他們的油和飲料來自何處,他們就會將他們最好的感情歸於何處。O curvæ in terram animæ et cœlestium inanes! —「啊,墮落的心靈,傾向於塵土,空虛無物,沒有任何屬天之物!」

(2) 為了追求感官的快樂和享受而離棄上帝,這對上帝是極大的濫用和傷害,因為祂不僅賜給我們更好的東西,甚至也賜給我們這些東西。偶像崇拜者將穀物女神刻瑞斯、酒神巴克斯等奉為神祇,然後愚蠢地幻想他們的穀物和酒來自這些神祇,卻忘記了他們的主上帝,祂既賜給他們那美好的土地,也「賜給他們能力去得財富」。

(3) 許多人因世俗的昌盛而硬心犯罪。當他們事奉偶像時,他們擁有豐富的這些東西,然後就想像這些是偶像賜給他們的,這使他們繼續事奉偶像;他們就是這樣爭辯的(耶44:17-18),「我們向天后燒香的時候,食物充足。」

四、他們必須勸她悔改和歸正。如果她堅持淫亂,上帝將不認她;「所以,叫她除掉她的淫亂」(第2節)。讓她確信她有可能歸正;偶像,儘管珍貴,仍然可以捨棄;如果她歸正,她必會蒙福。注:我們勸告罪人,必須是引導他們悔改,而不是引導他們絕望。讓她「除掉她的淫亂和她的姦淫」;重複使用同義詞,且都是複數,表示他們所犯的偶像崇拜之多,所有這些都必須放棄,上帝才會與他們和好。讓她將它們「從她眼前」除掉,如同可憎之物,她無法忍受看見;讓她對它們說:「你們離開這裡」(賽30:22)。讓她將它們「從她臉上」和「從她胸間」除掉,也就是說,讓她不要像妓女那樣,既顯露自己的邪惡性情,又藉著塗抹臉龐、暴露赤裸的胸部和裝飾自己來引誘他人犯罪;讓她不要這樣,藉著將一切可能的歡樂和享樂附加到偶像崇拜上,來束縛自己並引誘他人。讓她除掉所有這些。任何持續的罪惡行為,都是對上帝的淫亂背離。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真正悔改並轉離罪惡是什麼。

1. 真正的悔改者將放棄公開的罪,不僅要除掉「眼前」的淫亂,也要除掉「胸間」隱藏的淫亂,就是那「像甜食一樣含在舌下」的罪。

2. 他們將既避免外在的犯罪機會,又治死內在的犯罪傾向。偶像崇拜者「隨從自己的眼目」,他們的眼目「行淫」追隨他們的偶像(結6:9,申4:19),「因此」他們必須將它們「從眼前」除掉,免得他們受誘惑去敬拜它們。不要看酒發紅。但這還不夠:斧頭必須「砍在樹根上」;心靈的腐敗傾向和意向必須改變,必須將它「從胸間」除掉,使基督獨自佔據最內層和最上層的位置(歌1:13)。

五、他們必須向她指出,如果她不悔改和歸正,她的罪惡必然導致徹底的毀滅(第3節):「免得我剝光她的衣服。」這句話在這裡不是作為對她的判決,而是作為對她的警告,使她可以避免它:「讓她除掉她的淫亂,免得我剝光她的衣服」(可以這樣讀),暗示上帝等待向罪人施憐憫,只要他們願意使自己配得那憐憫。這裡威脅說,上帝將對待她,就像公正而嫉妒的丈夫最終對待一個淫亂的妻子一樣,她使他的家充滿了私生子,卻不肯悔改;他將她和她的兒女趕出家門,使他們乞討:「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第4節);那些分擔國家災難的個人,以及下一代,都將因此而毀滅,因為他們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並維持著「從他們祖先傳下來的虛妄行為」。

現在這裡威脅說,他們將被剝光衣服,並挨餓。他們以為他們的偶像給了他們「糧食和水,羊毛和麻」;但上帝藉著奪走這些,將讓他們知道是祂賜給他們的。

1. 她將被剝光衣服:「免得我剝光她的衣服」,剝去她引以為傲、用來討好愛人的一切裝飾,「剝光她」,使她「如同她出生的日子」,使她赤身露體地離開世界,如同她來到世界一樣;死亡就是這樣做的(伯1:21)。我將剝光她,使她暴露於寒冷,暴露於羞恥;她「行了可恥的事」(第5節),理當暴露於羞恥。上帝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日子,他們在那裡不過是奴隸和乞丐,那是「他們出生的日子」;上帝威脅要將他們帶回到祂當初發現他們時那樣低微和悲慘的境況。他們所有能使他們在鄰居中受人尊敬或免受輕視的東西,都將從他們身上奪走。參見以西結書16:4, 39。

2. 她將挨餓,不僅被剝奪榮譽,也被剝奪舒適和必需的供應。她將飢餓,將被「如同曠野」和「乾旱之地」,並「渴死」。她曾誇耀她的糧食和水,她的油和飲料,是她的愛人「給她的」,現在連必需的食物都沒有了。這地將因缺乏天上的雨水而無法供應居民的生計;或者,即使有,也將被敵人奪走,以致合法的擁有者將因缺乏而滅亡。有些人這樣理解:「我將使她如同她在『曠野』一樣,使她如同她在『乾旱之地』一樣」,在那裡她有時「因口渴而瀕臨死亡」。這就解釋了「我將使她如同她出生的日子」這句話的前半部分;因為以色列最初是在廣闊而荒涼的曠野中形成一個民族的。他們將處於與他們祖先一樣悲慘的境況,他們的屍體倒在曠野,但在這方面更糟,因為那時兒女被保留下來,成為應許之地的繼承人,但現在「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

審判的威脅。(主前764年) 6 因此,看哪,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攔阻她,使她尋不著她的路。 7 她必追隨她的愛人,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著。那時她必說:我要去歸回我起初的丈夫,因為那時我比現在更好。 8 她不知道是我賜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增添她的金銀,她卻用這些為巴力預備。 9 因此,我必收回我的五穀,在收割的時候;收回我的新酒,在釀酒的時候;也要收回我的羊毛和麻,是為遮蓋她赤身露體而賜給她的。 10 現在我必在她愛人眼前顯露她的淫蕩,無人能將她從我手中救出來。 11 我也必使她的一切歡樂止息,她的節期、月朔、安息日和一切嚴肅會。 12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她曾說:這些是我的賞賜,是我的愛人給我的。我必使它們成為樹林,田野的走獸必吃盡它們。 13 我必追討她拜巴力的日子,那時她向巴力燒香,又佩戴耳環和珠寶,去追隨她的愛人,卻忘記了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上帝在這裡繼續威脅要如何對待這背信棄義、偶像崇拜的百姓;祂警告是為了不傷害,祂威脅是為了不打擊。如果祂不轉回,祂就必磨快祂的刀(詩7:12);但如果祂轉回,祂就必將刀入鞘。他們沒有轉回,因此這一切都臨到他們:而預先的威脅表明,這是上帝對他們邪惡的審判執行;這也是寫給我們作為警戒的。

一、他們在一切謀劃上都將困惑和受阻,在一切期望上都將失望。這是第6、7節所威脅的。但威脅之後附帶一個應許,即這將成為使他們認識自己的愚昧並歸回職責的手段;如此,惡事將轉為善事,作為上帝仍為他們保留憐憫的記號。而且,既然這是困境的幸福果實和結果,就很難說預言本身還是困境本身應該被稱為威脅還是應許。

1. 上帝將在他們的道路上設置困難和麻煩,以致他們的公共謀劃和事務都將不成功,他們也無法在其中取得進展:「我必用荊棘堵塞你的道」,這些困難就像荊棘和蒺藜一樣,是罪惡和咒詛的產物,它們會刮傷、撕裂、煩擾,當我們所走的道路被它們堵塞時,就會阻止我們的進程,迫使我們回頭。她說:「我要去追隨我的愛人;我要追求我與外國勢力的聯盟和結盟,並依賴他們。」但上帝說:「她將在這些計劃中受挫,無法繼續進行。我必用荊棘堵塞你的道,如果這還不夠,我必築牆。」如果一些較小的困難被克服了,未能打破她的計劃,上帝將設置更大的困難,因為祂在審判時必得勝。這將是這樣一道籬笆,這樣一道牆,以致「她尋不著她的路」。這裡人稱的改變,「我必堵塞『你的』道」,然後「『她』尋不著」,在聖經中很常見,尤其是在語氣懇切的說話方式中。「罪人啊,你要注意,我必堵塞你的道,所有旁觀者都要注意這將產生的效果,你們會發現『她』尋不著她的路。」她將像一個旅行者,不僅不知道在許多條路中該走哪條,而且根本找不到任何路可以前進。然後「她必追隨她的愛人,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著」,她將努力與亞述人和埃及人建立關係,並讓他們成為她的保護者,但她將無法達到目的;他們要麼不與她結盟,要麼不為她提供任何幫助,將「徒然幫助」,如同「折斷的蘆葦杖」。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著,她將尋求她的偶像,卻無法從中找到她所期望的滿足;她所信任和討好的神祇不僅不能為她做任何事,而且也沒有任何話語可以鼓勵她。

現在, (1) 這是一種公正的審判,就像所多瑪人所遭遇的,他們「被擊打致盲」,「疲憊不堪地尋找門」(創19:11),以及敘利亞人(王下6:18)。注:那些在罪惡追求中最堅決的人,通常在其中遭遇最多的挫折。「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箴22:5);上帝也因此「以乖僻待乖僻人」(詩18:26),「與那些與祂作對的人作對」(利26:23-24)。哀嘆的先知抱怨:「祂用牆圍困我的道路」(哀3:7, 9)。上帝和職責的道路常常被荊棘圍繞,但我們有理由認為,被荊棘堵塞的是一條罪惡的道路。

(2) 這是一種仁慈的責備,實際上是一種憐憫,就像巴蘭所遭遇的,當天使站在他的路上,阻止他前去「咒詛以色列」時(民22:22)。注:在邪惡的道路上遇到的挫折和障礙是極大的祝福,應當如此看待。它們是上帝的籬笆,阻止我們犯罪,限制我們偏離青草地,使「人轉離他的意念」(伯33:17),使罪惡的道路變得困難,使我們無法繼續走下去,並無論我們是否願意,都將我們從中攔阻。我們有理由為上帝的限制恩典和限制護理而感謝祂。

2. 上帝在他們道路上設置的這些困難,將在他們心中激發回頭的念頭:「那時她必說:既然我追不上我的愛人,我不如『去歸回我起初的丈夫』,也就是說,我將歸回上帝,向祂謙卑,並求祂再次接納我;因為當我緊緊跟隨祂時,我的一切都『比現在更好』。」這裡從這墮落背道的百姓口中逼出了兩件事: (1) 對他們背道愚昧的公正承認。他們現在被迫承認,當他們緊緊跟隨他們的上帝時,他們的情況比他們離棄祂之後任何時候都好。注:凡是將事奉上帝換成事奉世界和肉體的人,遲早都會被迫承認他們「換得更糟」,而且當他們與好人為伍,走在盡職盡責的道路上,並謹慎地度過時間,謹慎言行時,他們的情況更好;他們比他們迷失之後任何時候都擁有更真實的安慰和自我享受。

(2) 一個好的決心,要再次歸回他們的職責:「我要去歸回我起初的丈夫」;她對祂的良善和樂意饒恕有足夠的了解,以致她毫不懷疑祂會再次接納她,並使她的境況像以前一樣好。注:我們在追求受造物中的滿足時所遇到的失望,如果沒有其他辦法,最終應該將我們驅趕到創造主那裡,因為只有在祂那裡才能找到滿足。當摩押「在高處疲憊」時,他將「去聖所」(賽16:12)。當浪子淪落到吃豬食,確實是短缺的供應,並記得「在他父親家裡有足夠的糧食」時,他便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路15:17-18)。

二、生命的必需供應和舒適將從他們身上奪走,因為他們曾用這些來羞辱上帝(第8、9節)。他們的土地豐饒。現在請看: 1. 他們的豐盛是如何蒙恩賜予的。上帝不僅賜給他們必需的五穀,也賜給他們悅樂的新酒,以及裝飾用的油。不只如此,祂「增添他們的金銀」,使他們可以與其他國家貿易,帶回他們的產品,並可以為後代積蓄。金銀「比五穀、新酒和油」保存更久。祂也賜給他們「羊毛」和「麻」,以「遮蓋他們的赤身露體」,並足以作為他們的裝飾(結16:10)。注:上帝是慷慨的施恩者,即使是對那些祂預見將對祂忘恩負義的人。

2. 他們的豐盛是如何被卑劣地濫用的。 (1) 他們奪取了上帝恩賜的榮耀:「她不知道是我賜給她五穀和新酒」;她不記得這件事。律法和先知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們所有的舒適都來自上帝豐盛的護理;但他們的假先知和偶像祭司卻常常告訴他們,他們的五穀來自某個偶像,他們的新酒來自某個偶像等等,以致他們完全忘記了他們與偉大施恩者的關係以及對祂的義務。她沒有考慮這件事;她不願承認這件事。他們「故意無知」,比牛更不如,牛「認識牠的主人」,驢「認識牠主人的槽」。她不知道這件事,因為她沒有為祂的恩賜感謝祂,也沒有思考她應該如何報答;她也沒有將應得的歸給祂,而是表現得好像她不知道施恩者是誰。

(2) 他們用這些來事奉和榮耀祂的敵人:「他們卻用這些為巴力預備」;他們用「金銀」裝飾他們的偶像(耶10:4),並為敬拜偶像而裝飾自己(第13節)。參見以西結書16:17-19。他們用這些「製造巴力」(邊註如此讀),也就是巴力的偶像。注:將上帝護理的恩賜,祂賜給我們是為了支持我們事奉祂,並作為我們順服之輪的油,卻用作我們私慾的食物和燃料,這是對天上的上帝極大的羞辱。

3. 他們的豐盛將如何被公正地奪走:「因此,我必歸回」;我將改變對待他們的方式,將採取另一種做法,「並將收回我的五穀」以及我賜給她的其他美物。我將「收回」它們,這是一個法律術語,就像一個人通過正當法律程序收回被不公正佔有的東西,或者像租戶造成浪費後,房東收回「locum vastatum—損壞的財產」。請注意,上帝稱他們的豐盛為「我的五穀」和「我的新酒」、「我的羊毛」和「我的麻」。他們稱之為他們的(「我的糧食」和「我的水」,第5節),但上帝讓他們知道這不是他們的;祂只是允許他們作為租戶使用,作為管家管理,但所有權仍歸祂自己。「這是『我的』五穀和『我的』新酒。」上帝要我們知道,我們所有的受造物舒適和享受不僅來自祂,而且祂對它們仍擁有無可爭辯的權利和所有權,它們更多是祂的而不是我們的,因此必須為祂使用,並向祂交賬。祂將因此奪走他們的豐盛,因為他們否認祂的權利而喪失了它,就像一個持有副本租約的租戶,他按領主意願持有土地,如果他像自由持有者一樣將其轉讓,就會喪失他的產業。祂將「收回」它,將「釋放」或「解救」它,使它不再被濫用,就像受造物被說成「從敗壞的轄制下得釋放」,而「它嘆息」一樣(羅8:21)。祂將「在收割的時候」和「在釀酒的時候」奪走它,就在他們期望它,並認為他們肯定擁有它的時候。它將在港口遭遇海難;「收成將成為一堆」。祂將通過不合時宜的天氣或不合理的人奪走它。注:那些濫用上帝所賜的恩典來羞辱祂的人,不能期望長久享受這些恩典。

三、他們將失去一切榮譽,並暴露於輕蔑之中(第10節):「我必顯露她的淫蕩」,將她一切隱秘的邪惡公諸於世,使她蒙羞;我將藉著懲罰來顯示這罪是何等可憎、可惡、令人厭惡。事實曾被否認,但現在將顯明;過錯曾被輕描淡寫,但現在將顯得罪大惡極。這一切都「在她愛人眼前」,在她曾討好並依賴的鄰國眼前;他們將因她的軟弱、貧困和不良行為而輕視她,為她感到羞恥;他們將不再認為她配得他們的友誼。參見哀1:8,「所有曾尊敬她的都輕視她,因為他們看見了她的赤身。」或者在「日月」眼前,她曾將它們當作「她的愛人」來敬拜;在它們面前,「她的淫蕩將被顯露」。將此與耶利米書7:1-2比較,「他們必將他們君王和首領的骸骨從墳墓中取出,鋪散在他們所愛所事奉的日月星辰面前。」注:罪惡必帶來羞恥;那些行了可恥之事的人,就當預期羞恥。這厚顏無恥的淫婦除了像一個普通的妓女一樣被遊街示眾之外,還能期望什麼呢?當上帝這樣對待她時,「無人能將她從祂手中救出來」,無論是他們所信賴的神祇還是人。注:那些不願將自己交在上帝憐憫之手的人,也無法從祂公義之手被救出來。

四、他們將失去一切快樂,並陷入憂鬱(第11節):「我必使她的一切歡樂止息。」看來,儘管他們「離棄了他們的上帝行了淫亂」,他們卻仍能「像別的民族一樣歡樂」,這是被禁止的(何9:1)。注:許多身負罪惡和忿怒的人,卻仍非常歡樂和快樂,過著享樂的生活;但無論他們在歡笑中內心是否悲傷,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歡樂的結局」將是「悲傷」;因為上帝「必使他們的一切歡樂止息」。正如伯羅斯先生在此觀察到的:「罪惡和歡樂永遠不能長久共存;但如果人不從他們的歡樂中除去罪惡,上帝就會從他們的罪惡中除去歡樂。」

1. 上帝將除去他們神聖歡樂的機會——「他們的節期、月朔、安息日和一切嚴肅會」。這些是上帝所設立,要以宗教方式遵守的,並且要歡樂地遵守;看來,儘管他們已偏離了上帝純正的敬拜,他們卻仍遵守這些,不是在耶路撒冷的上帝聖殿,因為他們早已離棄了那裡,而可能是在但和伯特利,有金牛犢的地方,或在他們其他的聚會場所。他們遵守這些,不是為了榮耀上帝,也不是對祂有任何真正的虔誠,而只是因為這些是歡樂和宴會、音樂和舞蹈、朋友聚會的時刻,是從他們祖先傳下來的傳統。因此,當他們失去了敬虔的實質,並否認實質時,為了取悅虛榮和肉體的心,他們卻保留了形式;藉此,他們的月朔和安息日成了上帝「不能容忍的罪孽」(賽1:13)。現在請注意: (1) 上帝稱它們為「他們的」月朔和「他們的」安息日,而不是祂的(祂不認它們),而是他們的。 (2) 祂將「使它們止息」。注:當人因自己的罪使聖禮的生命和實質止息時,上帝藉著祂的審判使聖禮殘餘的形式和影子止息,這是公正的。

2. 祂將奪走他們肉體心靈的支撐。

第2章_2

他們愛新月節和安息日,只是為了當時的豐盛宴席,而不是為了任何宗教儀式;這些儀式他們早已拋棄。現在,上帝將奪走他們為這些節期所預備的供應(第12節):

「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請注意,如果人們毀壞上帝的話語和典章,這些本應在他們的節期中榮耀上帝,那麼上帝毀壞他們用來享樂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是公義的。當他們享受這些樂趣時,卻將榮耀歸給他們的愛人:「這些是我的愛人給我的賞賜;我應當感謝我的星宿,感謝我對它們的敬拜;我應當感謝我的鄰居,感謝我與他們的結盟。」因此,上帝必毀壞它們,用一陣風使它們枯萎,或引進外敵,使國家荒蕪,以致他們的葡萄園變成「森林」;圍牆將被拆毀,如同戰爭中常見的那樣;一切都將歸於公有,以致「田野的走獸」將吃他們的葡萄和無花果。或者,它們將被東風吹枯,果樹將不再比林木更有用;它們枯萎無用,所結的果子將留給「田野的走獸」。或者,它們將被敵人吞噬,被像野獸一樣殘暴的人吞噬。現在,

1. 這將是他們歡樂的毀滅:上帝必「使她一切的歡樂止息」。祂將如何做到呢?奪走新月節和安息日並不能做到;他們可以輕易地放棄這些,不覺得有任何損失;但「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奪走她的感官享樂,那時她才會真正覺得自己完了。請注意,葡萄樹和無花果樹的毀壞,會使肉體之心的所有歡樂止息;它會像彌迦一樣說:「你們奪走了我的神,我還有什麼呢?」

2. 這將是她偶像崇拜的懲罰(第13節):「我必追討她拜巴力諸神的那些日子;我必追究她從列祖的日子直到今日,所敬拜的一切巴力諸神。」我們讀到他們早在士師時代就敬拜巴力,據我所知,這可能追溯到那些「巴力諸神的那些日子」;因為在禁止偶像崇拜的第二條誡命中,上帝威脅要「追討父親的罪孽,直到兒女」。這罪孽受到追討是公義的,比其他任何罪孽都更甚,因為它通常以傳統和長期習俗來支持自己。現在,以色列的罪孽滿盈,他們所有以前的罪孽都將被算在帳上,並將「向這一代追討」。或者,「巴力諸神的那些日子」是指他們為榮耀偶像而守的莊嚴節期。罪惡歡樂的日子,必在哀哭的日子中被追討。這些日子是她「向偶像燒香」的日子,為了使節期更隆重,她「用耳環和珠寶裝飾自己」,好讓自己顯得尊貴,使她對巴力的榮耀被認為更大。或者,她就像一個妻子,用丈夫給她的耳環和珠寶裝飾自己,以使自己對她所追隨和念念不忘的愛人顯得可愛。但「她卻忘記了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請注意,我們背叛上帝,是因為我們忘記了祂,忘記了祂的本性與屬性,祂與我們的關係以及我們對祂的義務。許多人聲稱自己記憶力差,忘記了上帝的事,卻能很好地記住其他事情;不,正是因為他們如此留心虛假的虛榮,所以才如此忘記自己的恩典。

憐憫的應許。(主前764年)

14「因此,看哪,我必引誘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15我必從那裡將她的葡萄園賜給她,又將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裡歌唱,像她年輕的日子,又像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日一樣。16耶和華說,到那日,你必稱我為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稱我為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17因為我必從她口中除掉巴力諸神的名號,這些名號必不再被記念。18到那日,我必為他們與田野的走獸、空中的飛鳥、地上的爬物立約;我必從地上除掉弓、刀、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公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20我必以信實聘你歸我為妻,你就必認識耶和華。21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諸天,諸天必應允大地;22大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23我必將她為我撒在地上;我必憐憫那未曾蒙憐憫的,對那不是我子民的說:你是我的子民;他們必說:你是我的神。」

以色列因自己的罪而毀壞的景況,在本章前半部分看起來是如此黑暗和淒涼,但因著神聖的恩惠而受約束的以色列的景況,在本章後半部分卻顯得如此光明和愉悅,而且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應許緊隨威脅之後;甚至更奇特的是,它們藉著一個連接詞,與那宣告他們罪惡的陳述(威脅毀滅的基礎)緊密相連並從中推斷出來:「她追隨她的愛人,卻忘記了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因此我必引誘她。」因此,這個作為連接詞的「因此」後面緊接著一個驚嘆詞是恰當的:「看哪,我必引誘她!」當說到「她忘記了我」時,人們會以為接下來會說:「因此我必拋棄她,我必忘記她,我必不再理會她。」不,「因此我必引誘她。」請注意,上帝的憐憫思想和道路無限高於我們的;祂的理由完全來自祂自己,而不是來自我們內在的任何事物;不,祂的良善藉著人的邪惡,顯得更加輝煌(賽57:17-18)。因此,因為她不願被忿怒的宣告所約束,上帝將嘗試她是否會被憐憫的應許所感動。有些人認為可以翻譯為:「後來,」或「儘管如此,我必引誘她。」這都歸結為一點;其目的顯然是為了彰顯對那些上帝純粹因憐憫而施憐憫之人的白白恩惠。現在,這裡應許給以色列的是:

一、 雖然他們現在沮喪,瀕臨絕望,但他們將再次被安慰和希望所復興(第14、15節)。這裡的表達方式,是藉著上帝當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經過曠野進入迦南的經歷來比喻,正如他們在被擄時的淒涼和可悲景況,被比作他們「出生之日」在埃及的景況(第3節)。他們將藉著愛和憐憫的神蹟重新被塑造,就像他們最初被塑造時一樣,並將經歷如同那時一樣的狂喜。很難說這在北國以色列何時實現;但它無疑主要指向藉著基督的福音,將猶太人和外邦人帶入教會;而且它適用於,不,我們有理由認為它旨在應用於,個別靈魂歸向上帝的重生。現在請注意:

1. 上帝將對他們採取的恩惠方法。 (1) 祂必「領他們到曠野」,就像祂最初帶他們出埃及一樣,在那裡祂教導他們,並與他們立約。他們被擄之地,現在對他們來說,就像那時的曠野一樣,是「苦難的爐子」,上帝必在那裡「揀選他們」。參見以西結書20:35-36:「我必領你們到萬民的曠野,在那裡與你們爭辯。」上帝曾說祂必「使他們如同曠野」(第3節),這是一個威脅;現在,當這裡說祂必領他們到曠野,作為應許的一部分時,其意義可能是祂必藉著祂的恩惠,使他們的心與他們的處境相符:「他們在謙卑的護理下,必有謙卑的心;貧窮時,他們必心靈貧窮,必『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然後他們就預備好接受安慰的話。」當上帝將以色列從埃及拯救出來時,祂領他們進入曠野,「為要使他們謙卑,試驗他們,為要使他們得益處」(申8:2-3, 15-16),祂也必再次這樣做。請注意,上帝為之預備憐憫的人,祂首先「領他們進入曠野」——進入孤獨和隱退,使他們可以更自由地與祂交談,遠離世俗的喧囂——進入因罪惡感和對忿怒的恐懼而產生的心靈困境,這使靈魂完全迷失方向,不知所措,藉著這些定罪,祂預備了安慰——有時也進入外在的困境和麻煩,藉此開啟耳朵接受管教。

(2) 祂必「引誘他們,對他們說安慰的話」,必「說服他們」,並「對他們的心說話」,也就是說,祂必藉著祂的話語和聖靈,使他們的心傾向於歸向祂,並鼓勵他們這樣做。祂必用祂恩惠的應許引誘他們,就像之前祂用祂忿怒的威脅恐嚇他們一樣,祂必友善地對他們說話,藉著祂的先知和祂的護理,就像之前祂嚴厲地說話一樣(賽40:1-2)。「藉著我僕人先知的手,我必對她的心說安慰的話」;迦勒底譯本如此。這指的是基督的福音,以及福音中神聖恩惠的應許,藉此我們被引誘放棄我們的罪,歸向上帝,這福音對一個被定罪的罪人的心說話,完全符合他的情況,對那些為罪憂傷、尋求主的人說出豐富的安慰。當聖靈真正有效地對心說話,並觸及良心(這是上帝的特權)時,哦,這會帶來多麼蒙福的改變啊!請注意,使迷失的靈魂歸向上帝的最佳方式是溫和的手段。藉著基督裡安息的應許,我們被邀請負祂的軛;歸主的工作可以藉著安慰和定罪來推進。

(3) 祂必「從那裡將她的葡萄園賜給她」。從那時起,從祂曾苦待她,使她看見自己的愚昧並謙卑自己的地方起,祂必「善待她」;不僅對她說安慰的話,而且為她做好事,並撤銷祂曾對她所做的一切。祂曾「毀壞她的葡萄樹」(第12節),但現在祂必賜給她整個「葡萄園」,彷彿每毀壞一棵葡萄樹,她就得到一個葡萄園的恢復,並因此得到利息的回報;她不僅有必需的五穀,還有供享樂的葡萄園。這些表示福音的特權和安慰,是為那些「從曠野上來,倚靠著她所愛的」基督的人預備的(歌8:5)。請注意,上帝有安慰的葡萄園,預備賜給那些悔改歸向祂的人;祂可以「從曠野」賜下葡萄園,這些葡萄園比其他任何東西都更受歡迎,就像疲憊之人得到安息一樣。

(4) 祂必將「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亞割谷是亞干被石頭打死的地方;它意為「麻煩谷」,因為他使以色列受困擾,上帝在那裡懲罰了他。這是迦南戰爭的開始;他們在那裡除掉被咒詛之物,使他們有理由希望上帝會繼續與他們同在,並完成他們的勝利。因此,當上帝以憐憫歸向祂的子民,而他們也以順服歸向祂時,這將是像任何事物一樣吉祥的預兆。如果他們從他們中間除掉被咒詛之物,如果他們藉著治死罪惡,用石頭打死那困擾他們營地的亞干,那麼他們制服自己內部的敵人,就是他們戰勝迦南所有君王的保證。或者,如果比喻是針對這個名字,它暗示為罪而有的麻煩,如果真誠,就會打開一扇希望之門;因為那真正困擾我們的罪,不會毀滅我們。亞割谷是一個非常肥沃宜人的山谷,有些人認為與隱基底谷相同,以葡萄園聞名(歌1:14)。上帝將此賜給以色列,作為整個迦南地的模式和保證;因此,「上帝必藉著祂的福音,將今生這樣的恩賜、恩典和安慰賜給所有信徒,作為天國更完美美善之事的預嘗,並將給他們確切的希望,在適當的時候完全擁有這些。」博科克博士如此解釋;整個上下文也大致如此。

2. 他們將以極大的歡樂接受上帝對他們的恩惠回報:「她必在那裡歌唱,像她年輕的日子。」這顯然是指摩西和以色列子民在紅海所唱的凱歌和預言之歌(出15:1)。當他們從被擄中被拯救出來時,他們將重複那首歌,對他們來說,這將是一首新歌,因為是在新的場合唱的,不亞於前一首。上帝曾說(第11節)祂必「使她一切的歡樂止息」,但現在祂必使它復興:「她必歌唱,像她從埃及出來的那日一樣。」請注意,當上帝重複以前的憐憫時,我們必須重複以前的讚美;我們在新約中發現摩西之歌被唱頌(啟15:3)。以色列歌唱的這應許,在基督的福音中得到實現,這福音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喜樂和讚美之源,無論它在哪裡以其能力被接受,都會使人心充滿喜樂和讚美;這就是「亞割谷」打開「希望之門」所通往的流奶與蜜之地。我們「在患難中也歡歡喜喜」。

二、 雖然他們曾非常沉迷於敬拜巴力,但現在他們將完全戒除,將放棄並拋棄所有偶像崇拜的表象和接近偶像崇拜的行為,只歸向上帝,並按祂所指定的方式敬拜祂(第16、17節)。請注意,上帝對任何子民施恩的最確切保證和標誌,就是祂有效地將他們與他們所愛的罪惡分開。敬拜巴力是那最容易纏繞以色列子民的罪;這是他們自己的罪孽,是轄制他們的罪;但現在偶像崇拜將完全廢除,在他們中間將不再有絲毫殘餘。

1. 巴力諸神將不再被提及,那些在「巴力諸神的那些日子」曾大聲呼喊「哦,巴力!聽我們!哦,巴力!聽我們!」的巴力諸神,其「名號」將從他們口中「除掉」;它們將被如此廢棄,以致完全被遺忘,彷彿它們的名字從未在以色列中被知曉;它們將被如此憎惡,以致人們不願自己提及它們,也不願聽別人提及它們,以致後代幾乎不知道曾有過這樣的事物。他們將為自己以前對巴力的愛感到羞恥,以致他們將盡一切努力抹去對它的記憶。他們將嚴格遵守那條禁止偶像崇拜的律法(出23:13)的字面意義:「別神的名稱,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說出」,就像大衛一樣(詩16:4)。使徒如此表達我們對所有肉體情慾應有的厭惡:「連提都不可提」(弗5:3)。但是,如何才能使埃塞俄比亞人的皮膚改變呢?答案是:上帝的能力可以做到,而且會做到。「我必除掉巴力諸神的名號」;如撒迦利亞書13:2:「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請注意,上帝在人心中的恩惠,將藉著使人厭惡曾被喜愛的罪孽來改變言語(西3:9):「我必使萬民轉為清潔的言語。」一位拉比說,這應許是指藉著基督的福音,使外邦人脫離他們曾沉迷的偶像崇拜(帖前1:9)。

2. 甚至連「巴力」這個詞,即使在其無害的意義上,也將被棄用。上帝說:「你必稱我為伊施,不再稱我為巴力」;兩者都意為「我的丈夫」,兩者都曾被用來指上帝。以賽亞書54:5:「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你的「巴力」(原文如此),你的主人、保護者和供應者。很可能許多好人曾因此在敬拜以色列的上帝時使用「巴力」這個詞;當他們邪惡的鄰居向巴力屈膝時,他們以此為榮,認為上帝是他們的巴力。「但是,」上帝說,「你必不再這樣稱呼我,因為我必將巴力諸神的名號除掉。」請注意,本身無害的事物,一旦被濫用於偶像崇拜,就應當廢除,甚至連使用它也應當停止,以免做任何事來使偶像被記念,更不用說使它們受人尊敬了。當稱上帝為「伊施」同樣好,同樣有意義時,就應當選擇這個詞,以免稱祂為「巴力」會使其他人想起他們「以前的」巴力。有些人認為還有另一個原因暗示上帝願被稱為「伊施」而非「巴力」;兩者都意為「我的丈夫」,但「伊施」是愛的、溫柔的、親密的稱呼,「巴力」是敬畏和順服的稱呼。「伊施」是「我的男人」;「巴力」是「我的主」。在福音時代,上帝如此向我們啟示自己,以鼓勵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祂恩典的寶座前,並在那裡使用聖潔謙卑的自由;我們應當稱上帝為我們的主人,因為祂確實是,但我們更多地被教導稱祂為我們的父。「伊施」是「耶和華的男人」(創4:1),暗示在福音時代,教會的丈夫將是「人子耶穌基督」,祂與祂的弟兄相似,因此他們將稱祂為「伊施」,而不是「巴力」。

三、 雖然他們曾不斷遭遇患難,彷彿整個受造界都在與他們為敵,但現在他們將享受完全的平安和寧靜,彷彿他們與整個受造界都處於友誼的盟約中(第18節):「到那日」,當他們離棄偶像,並將自己置於神聖的保護之下時,「我必為他們立約」。

1. 他們將受到保護免受邪惡;沒有什麼能傷害他們,也沒有什麼能對他們造成任何傷害。當上帝與我們和好時,祂使萬物也與我們和好。低等生物將不會傷害他們,就像當「田野的走獸」吃掉他們的葡萄園(第12節)以及當「惡獸」是上帝「嚴厲的審判」之一時(結14:15)所做的那樣。飛鳥和爬物也被納入這個聖約;因為當上帝使用它們作為祂公義的工具時,它們也可能變得非常有害,但它們將不再如此;不,藉著這個聖約,它們將被使為他們服務,並被納入他們的利益。請注意,上帝掌管低等生物,並使它們進入祂所喜悅的任何聖約;祂可以使「田野的走獸」榮耀祂(祂曾如此應許,賽43:20),並為祂子民的安慰做出貢獻。而且,如果低等生物如此受約束為我們服務,那麼我們聖約的一部分就是不濫用它們,而是用它們來事奉上帝。有些人認為這在基督賜給祂門徒「拿起蛇」的神蹟能力中得到了實現(可16:17-18)。這與特別應許給以色列人從被擄中歸回的應許(結34:25:「我必使惡獸從境內斷絕」),以及對所有聖徒更普遍的應許相符(伯5:22-23:「田野的走獸也必與你和好」;詩91:13:「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但這還不止於此;人彼此之間比從野獸那裡更危險,因此進一步應許上帝必「使戰爭止息」,必解除敵人的武裝:「我必從地上除掉弓、刀、爭戰。」祂隨時都能做到(詩44:9),並將為那些「行事為人蒙祂喜悅」的人做到,因為祂「使他們的仇敵也與他們和好」(箴16:7)。這與福音時代「刀劍要打成犁頭」的應許相符(賽2:4)。

2. 他們將免於對邪惡的恐懼。上帝不僅會保護他們安全,而且會「使他們安然躺臥」,如同那些知道自己受天國保護,因此不懼怕地獄權勢的人。

四、 雖然上帝曾因他們的淫亂而給他們休書,但他們悔改後,祂必再次將他們納入與祂自己的聖約中,一個婚姻聖約(第19、20節)。上帝為他們與低等生物立約,是一個極大的恩惠;但這與祂將他們納入與祂自己的聖約,並承諾善待他們相比,算不得什麼。請注意:

1. 這個聖約的性質;它是一個「婚姻聖約」,建立在揀選和愛之上,並建立最親密的關係:「我必聘你歸我為妻」;再次,第三次,「我必聘你歸我為妻」。請注意,所有真誠獻身於上帝的人都與祂訂婚;上帝給他們最神聖和不可侵犯的保證,祂必愛他們,保護他們,並供應他們,祂必對他們盡丈夫的本分,並且祂必使他們的心傾向於歸向祂,並在他們這樣做時恩慈地接納他們。信徒的靈魂與基督訂婚(林後11:2)。福音教會是「新婦,羔羊的妻」;如果祂不藉著祂恩典的能力將他們聘歸自己,他們絕不會與祂建立這種關係。分離始於我們這邊;我們使自己與上帝疏遠。結合始於祂這邊;祂將我們聘歸自己。

2. 這個聖約的持續時間:「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聖約本身將是不可侵犯的;上帝不會違背祂的部分,你也不會違背你的部分;而且它的祝福將是永恆的。一位猶太拉比說,這是一個應許,她將「達到來世的生命,那是絕對的永恆或永久」。

3. 這個聖約的締結方式。 (1) 「以公義、公平」,也就是說,上帝必在與他們立約時真誠正直地對待他們;他們曾違背聖約,而上帝是公義的。「但是,」上帝說,「我必『以公義』更新聖約。」事情將如此安排,以致上帝可以再次接納這些背道的兒女進入祂的家庭,而不會對祂的公義有任何反思,不,祂的公義藉著這個聖約的中保得到滿足,極大地榮耀了祂。但是,上帝為何要與一個屢次背信的子民立約呢?這難道不會損害祂的智慧嗎?「不,」上帝說,「我必『以公平』行事,不是輕率,而是經過深思熟慮;讓我來解釋並證明我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

(2) 「以慈愛、憐憫」。上帝必在與他們立約時溫柔恩慈地對待他們;祂不僅會信守諾言,而且會做得更好;而且,祂在與他們守約時是公義的,祂在保守他們在聖約中時也是憐憫的。他們有許多軟弱,如果祂嚴格計較他們的過失,他們很快就會失去聖約的益處。因此,祂應許這將是一個恩典的聖約,是在憐憫地考慮他們的軟弱下締結的,以致聖約中的每一次過犯都不會將他們逐出聖約;祂必「以永遠的慈愛聚集」。

(3) 「以信實」。聖約的每一條都將準確履行。那召他們的,是信實的,祂也必成就;祂不能「否認自己」。

4. 他們將藉以堅守聖約的手段:「你就必認識耶和華。」這不僅是一個應許,上帝將比以往更完全、更清楚地向他們啟示自己,而且祂將賜給他們「一顆認識祂的心」;他們將比以往更多地認識祂,並以不同於以往的方式認識祂。他們背道的原因是他們不認識上帝是他們的施恩者(第8節);因此,為了防止再次發生,他們都將「蒙上帝教導」來認識祂。請注意,上帝藉著賜予人們良好的理解和對事物的正確認識,來維持祂在人靈魂中的權益(來8:11)。

五、 雖然諸天曾對他們如同黃銅,大地如同鐵,但現在諸天將降下甘露,藉此大地將出產果實(第21、22節)。上帝既已將福音教會,並其中所有信徒,聘歸自己,祂豈不也將自己和祂的兒子,白白地「將萬物賜給他們」嗎?所有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物,所有他們需要或渴望的事物?一切都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基督的」,與祂訂婚;他們「先尋求」上帝國度的公義,所有「其他事物」都將「加給他們」。然而,這「五穀和新酒」的應許,也應當從屬靈的意義上理解(博科克博士如此認為):這裡所應許的是與靈魂相關的祝福和恩典的傾瀉,以物質祝福為比喻,天上的甘露,以及地上的肥沃,而且首先提及,就像雅各的祝福一樣(創27:28)。上帝曾威脅(第9節)祂必「收回五穀和新酒」;但現在祂應許恢復它們,而且是按照自然的常規和秩序。當他們遭受饑荒的審判時,他們向大地呼求「五穀和新酒」,以維持自己和家人。大地非常樂意供應他們,但她若不領受,就不能給予,若不「蒙上帝的河水滋潤」,就不能生產「五穀和新酒」(詩65:9);因此她向諸天呼求雨水,按時降下春雨和秋雨,為此而有葡萄,並藉著她缺乏雨水時的憂鬱外觀來懇求。但諸天說:「我們沒有雨水可降,除非那掌管雲層鑰匙的打開它們,打開這些瓶子;所以,『如果耶和華不幫助你們』,我們也無能為力。」但是,當上帝將他們納入與祂自己的聖約時,自然的輪子將再次為他們轉動,憐憫的溪流將沿著通常的渠道流淌:那時「耶和華說,我必應允」;「我必垂聽你們的禱告」(迦勒底譯本如此解釋第一個「應允」);上帝必恩慈地留意他們的祈求。然後「我必應允諸天」;我必「回答」它們(可以這樣讀);然後它們必「應允大地」,並降下合時的雨水;然後「大地」必「應允五穀和新酒」,並供應它們水分,而它們必「應允耶斯列」,成為居住在耶斯列的人的滋養和提神之物。在這裡看到次因之間彼此的連貫性,如同鏈條中的環節,以及它們對上帝這個第一因的必要依賴。請注意,我們必須按照通常的方法和指定的手段,從上帝那裡期待我們所有的安慰;當我們在任何時候對它們感到失望時,我們必須仰望上帝,「高過山嶺」(詩121:1-2)。看看受造物多麼樂意為上帝的子民服務,多麼渴望這份榮耀:五穀向大地呼喊,大地向諸天呼喊,諸天向上帝呼喊,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供應他們。看看上帝多麼樂意施予幫助:「耶和華說,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如果上帝會垂聽諸天為祂子民的呼求,祂更會垂聽祂兒子為他們所做的代求,祂被立「高過諸天」。看看那些與上帝立約的人,在他們受造物的安慰中,可以享受到何等獨特的喜悅,因為他們看到這一切都來自上帝的手;他們可以追溯所有溪流的源頭,並在普通的憐憫中品嚐聖約的愛,這使它們加倍甜美。

六、 雖然他們現在分散,不僅像西緬和利未一樣,在雅各中被分開,在以色列中被分散,而且分散到全世界,上帝必將這個咒詛,就像祂將那個咒詛一樣,變成祝福:「我必不僅為她滋潤大地,而且必『將她為我撒在地上』;她的分散將不像禾場上的糠秕被風吹散,而是像田裡的種子,為了更大的增長;無論他們分散到哪裡,他們都必『向下扎根,向上結果』。好種子就是天國的子民。『我必將她為我撒在地上。』」這暗示了耶斯列這個名字,意為「上帝所撒的」,或「為上帝所撒的」;正如她被祂分散(這是這個詞的一個意義),她也必被祂撒種;祂所撒的,祂必使之增長。當基督教在世界各地紮根,到處都有信徒時,這個應許就實現了:「我必將她為我撒在地上。」請注意,這地上最大的祝福是上帝在其中有一個教會,所有歸於祂的榮耀都源於此;這是祂為自己所撒的,因此祂也必為自己保守。

七、 雖然他們曾是「羅阿米」——不是子民,和「羅路哈瑪」——未曾蒙上帝憐憫,但現在他們將恢復祂的恩惠,並再次被納入與祂的聖約中(第23節):他們「未曾蒙憐憫」,似乎被拋棄了;他們「不是我的子民」,沒有被區分,沒有像我的子民一樣被對待,而是被置於與列國相同的地位。這就是被棄絕的猶太人的情況;而外邦世界的情況(使徒將此應用於羅9:24-25)則更為悲慘,他們「沒有指望」,「在世上沒有上帝」;但當猶太人和外邦人中的許多人,因信基督而被納入基督教會時,那時,1. 上帝憐憫了那些「未曾蒙憐憫的」。

第2章_3

那些曾長期失寵、身為祂忿怒之子的,如今蒙神恩惠,成為祂所愛的兒女;若非無限的憐憫介入,他們將永遠如此。注:在未至地獄之前,神的憐憫絕不可絕望。

二、祂將那些曾是陌生人、外邦人的,納入與祂自己的聖約關係中。祂對他們說:「你是我的人民,我必認你、賜福你、保護你、供應你。」而他們也必說:「你是我的神,我必事奉你、敬拜你,並將我的榮耀全然且永遠歸於你。」

注: 1. 信徒幸福的總和,在於他們與神之間的相互關係:祂是他們的,他們是祂的;這是所有應許的冠冕。 2. 這關係建立在白白的恩惠之上。不是我們揀選了祂,而是祂揀選了我們。祂首先說:「他們是我的人民」,並在祂大能的日子使他們甘心樂意如此,然後他們才承認祂是他們的神。 3. 正如我們無需渴望更多就能幸福,只要成為神的人民;同樣,我們無需渴望更多就能安穩喜樂,只要祂向我們保證我們是祂的人民,藉著祂的靈與我們的靈同證,對我們說:「你是我的人民。」 4. 那些已接受主為他們神的人,必須承認祂是如此;必須在禱告中來到祂面前,告訴祂:「你是我的神」,並且必須樂意在人前作此宣告。 5. 我們與神所立的聖約,其安慰之處在於其中有聖徒的相通,他們雖「眾多」,卻在此合而為一。祂不是說:「我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人民」,而是說:「你是我的人民」;因為祂視他們「在基督裡合而為一」,並以此身份與他們說話、立約;他們也非說:「你是我們的神」,因為他們視自己為一體,渴望同心同口榮耀祂,因此說:「你是我的神。」或者,這暗示著神從前與祂的以色列民所立的普遍聖約,如今在福音之下,祂與個別的信徒立約,對「他們每一個人」,即使是最卑微的,都以昔日對「以色列千千萬萬人」同樣的喜悅說:「你是我的人民」,並邀請和鼓勵他們每一個人說:「你是我的神」,並以此誇勝,正如摩西和所有以色列人所做的(出埃及記十五:2),「祂是我的神,也是我父親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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