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深知他所寫信的希伯來人對利未律法體系有著奇特的偏愛,因此他竭力用論證來使他們脫離這種偏愛。為此,他在本章中繼續:一、徹底貶低整個利未祭司職分和獻祭(第1-6節)。二、極力高舉基督的祭司職分,以便有效地向他們推薦基督和祂的福音(第7-18節)。三、向信徒展示他們地位的尊榮,並呼召他們履行相應的職責(第19節至末)。
基督的祭司職分。(主後62年)
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的同樣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停止了嗎?因為敬拜的人,一旦潔淨,就不再有罪的意識了。3 但在那些祭物中,每年都叫人想起罪來。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使徒在此,藉著聖靈的引導,致力於貶低利未律法體系。雖然它是由神所設立,在當時當地極其卓越和有用,然而,當它與基督競爭時——它原本只是為了引導人歸向基督——就非常有必要且適當地指出它的軟弱和不完全。使徒藉著幾個論證有效地做到了這一點。
一、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僅僅是影兒。誰會迷戀一個影兒呢,即使是美事的影兒,尤其當實體已經來到的時候?請注意: 1. 基督和福音的事物是美事;它們是最好的事物;它們本身是最好的,對我們也是最好的:它們是本質卓越的實體。 2. 這些美事在舊約之下是將來的美事,尚未清楚顯明,也未完全享受。 3. 當時的猶太人只擁有基督美事的影兒,一些模糊的預示;我們在福音之下則擁有實體。
二、律法不是將來美事的真像。真像是一個事物精確的描繪。律法沒有達到那種程度,而只是一個影兒,就像鏡子裡的人像比牆上的影子更完美的呈現一樣。律法只是神恩惠偉大設計的一個非常粗略的草圖,因此不應過於迷戀。
三、利未律法的祭物每年獻上,總不能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因為若能,獻祭的事就早已停止了(第1、2節)。如果它們能滿足公義的要求,為罪孽成就和好——如果它們能潔淨並平靜良心——那麼它們就會停止,因為不再需要,因為獻祭者就不再有罪的意識壓在良心上。但事實並非如此;一個贖罪日過後,罪人又會犯這樣或那樣的過錯,因此就需要另一個贖罪日,每年都需要一個,此外還有每日的獻祭。然而現在,在福音之下,代贖是完全的,無需重複;罪人一旦蒙赦免,就永遠蒙赦免,至於他的狀態,他只需要更新他的悔改和信心,以便對持續的赦免有確切的感受。
四、正如利未律法的祭物本身不能除罪,它們也不可能除罪(第4節)。它們有本質上的缺陷。 1. 它們與我們這些犯罪者的本性不同。 2. 它們的價值不足以滿足對神公義和治理所造成的冒犯。它們與冒犯者的本性不同,因此不合適。更不用說它們與被冒犯者的本性不同;而只有被冒犯者的本性才能使祭物完全滿足所犯的罪。 3. 在律法下獻上的牲畜不能同意將自己置於罪人的位置。代贖的祭物必須是能夠同意的,並且必須自願地代替罪人:基督做到了。
五、偉大的神曾定下並預言一個時間,現在那個時間已經來到,這些利未律法的祭物將不再蒙祂悅納,對人也不再有用。神從未為祭物本身而渴望它們,現在祂廢除了它們;因此,現在仍堅持它們就是抵擋神並拒絕祂。廢除利未律法的這個時間是大衛所預言的(詩篇40:6-7),在此被引用為已經來到。使徒如此勤勉地貶低摩西律法體系。
7 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神啊!」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些都是按著律法獻的。9 後來又說:「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祂就廢掉那先前的,為要立定那後來的。10 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獻上,就得以成聖。11 凡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屢次獻上同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2 但這位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3 從此等候,直到祂的仇敵成了祂的腳凳。14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5 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裡,寫在他們心上;17 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和不義。」18 這些罪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使徒在此高舉主耶穌基督,正如他貶低利未祭司職分一樣。他向他們推薦基督是真正的祭司長,真正的代贖祭,所有其他祭物的預表:他藉此闡明:
一、從神關於基督的旨意和應許,這些在神的經卷中屢次記載(第7節)。神不僅預旨,而且藉著摩西和先知宣告,基督將要來,成為教會的偉大祭司長,並獻上一個完全且使人完全的祭物。在神的經卷開頭就記載了基督的事,就是「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舊約充滿了關於基督的預言。既然祂是神子民屢次應許、多方談論、長久期盼的那一位,祂就應當以極大的尊榮和感恩來接受。
二、從神為基督預備身體(即人性)所做的事,使祂有資格成為我們的救贖主和中保;祂將兩種本性聯合在祂自己的人格中,祂是合適的中保,可以在神與人之間斡旋;祂是兩造之間的中保,可以將手放在兩者之上,是使人和睦者,使他們和好,並成為神與受造物之間永恆的聯合紐帶——「你曾給我開通耳朵」;你已完全教導我,裝備並預備我完成這工作,並使我投入其中(詩篇40:6)。現在,一位如此由神自己以非凡方式預備的救主,應當以極大的愛和喜樂來接受。
三、從基督在沒有其他祭物蒙悅納時,所顯出的樂意投入這工作(第7-9節)。當沒有比基督自己更小的祭物能適當地滿足神的公義時,基督就自願投入其中:「看哪,我來了!我的神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讓你的咒詛臨到我,但讓他們走他們的道路。父啊,我樂意成就你的旨意,以及我為他們與你所立的聖約;我樂意實現你所有的應許,成就所有的預言。」這應當使基督和我們的聖經對我們來說更加寶貴,因為在基督裡我們看見了聖經的應驗。
四、從基督來到的使命和目的;這就是遵行神的旨意,不僅作為先知啟示神的旨意,不僅作為君王頒布神聖的律法,而且作為祭司滿足公義的要求,並成就一切的義。基督來是為了在兩方面遵行神的旨意。 1. 廢除那先前的祭司職分,就是神所不喜悅的;不僅廢除行為之約的咒詛,取消對我們這些罪人所宣告的判決,而且廢除那不足夠的預表性祭司職分,塗抹禮儀條例的手寫字據,並將它釘在祂的十字架上。 2. 建立那後來的,即祂自己的祭司職分和永恆的福音,這是恩惠之約最純潔和完美的體系;這是神從永恆以來所定意的大計劃。神的旨意以此為中心和終極目標;它不僅符合神的旨意,而且對人的靈魂大有益處;因為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獻上,就得以成聖」(第10節)。請注意: (1) 基督為祂子民所做的一切的源頭——神至高的旨意和恩惠。 (2) 我們如何分享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藉著成聖、歸正、有效呼召,在此我們與基督聯合,從而分享祂救贖的益處;而這成聖歸因於祂將自己獻給神的祭物。
五、從基督祭司職分的完全功效(第14節):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祂已經並將完全拯救那些歸向祂的人,脫離一切罪的罪咎、權勢和刑罰,並使他們穩妥地擁有完全的聖潔和福樂。這是利未祭司職分永遠無法做到的;如果我們確實以完全的狀態為目標,我們就必須接受主耶穌為唯一能帶我們進入那狀態的祭司長。
六、從我們主耶穌現在被高舉的地位,祂在那裡的尊榮,以及祂將來要得的更大尊榮:「這位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直到祂的仇敵成了祂的腳凳」(第12、13節)。在此請注意: 1. 基督作為人與中保被高舉到何等尊榮——到神的右邊,那是權能、權益和活動的寶座:是施予的手;神賜給祂子民的一切恩惠都藉著基督傳遞給他們:是接受的手;神悅納人的一切職責都藉著基督呈獻:是工作的手;一切屬於護理和恩惠國度的事務都由基督管理;因此這是最高的尊榮地位。 2. 基督如何獲得這尊榮——不僅僅是藉著父的預旨或賜予,而是藉著祂自己的功德和買贖,作為祂受苦應得的賞賜;正如祂永遠不會被剝奪這應得的尊榮,祂也永遠不會放棄它,也不會停止為祂子民的益處而運用它。 3. 祂如何享受這尊榮——帶著最大的滿足和安息;祂永遠坐在那裡。父神在祂裡面安息並滿足;祂在父神的旨意和同在中滿足;這是祂永遠的安息;祂將居住在此,因為祂既渴望也配得。 4. 祂還有進一步的期盼,這期盼不會落空;因為它們建立在父神的應許之上,父神曾對祂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詩篇110:1)。人們會認為像基督這樣的人除了在地獄裡不會有仇敵;但確定的是,祂在地上有許多非常頑固的仇敵。因此,基督徒不應奇怪他們有仇敵,儘管他們渴望與所有人和平相處。但基督的仇敵將成為祂的腳凳;有些藉著歸正,有些藉著混亂;無論哪種方式,基督都將得榮耀。基督對此確信不疑,祂正在期盼,祂的子民也應當為此期盼而歡喜;因為當祂的仇敵被制服時,那些為祂的緣故成為祂子民仇敵的,也將被制服。
七、使徒從聖靈在聖經中為基督所作的見證來推薦基督;這主要關乎祂謙卑和受苦所帶來的幸福果實和結果,總體而言,就是建立在祂的滿足之上並藉祂的血所印證的新恩惠之約(第15節):「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這段經文引自耶利米書31:31,在這聖約中,神應許: 1. 祂將把祂的靈澆灌在祂的子民身上,使他們有智慧、意願和能力來順服祂的話;祂將把祂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裡,寫在他們心上(第16節)。這將使他們的職責清晰、容易和愉快。 2. 祂將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和不義(第17節),這將獨自顯明神恩惠的豐盛和基督滿足的充足,以致無需重複(第18節)。因為對於真正的信徒,將不再有罪的記念,無論是現在使他們蒙羞,還是將來定他們的罪。這遠遠超過利未祭司職分和祭物所能成就的。現在我們已經完成了書信的教義部分,其中我們遇到了許多晦澀難懂之處,這必須歸因於我們自己心智的軟弱和遲鈍。使徒現在繼續應用這偉大的教義,以影響他們的情感,並指導他們的實踐,向他們展示福音狀態的尊榮和職責。
成聖的道路;防範背道;勸勉堅忍。(主後62年)
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20 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22 所以我們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我們的心既被血灑過,除去邪惡的良心,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23 我們又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只剩下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該受多重的刑罰呢?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32 你們卻要追念往日,你們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33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又與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作伴。34 因為你們體恤那些被捆鎖的人,也甘心忍受財物被搶去,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天上。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這心是帶有大賞賜的。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38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一、使徒在此闡明福音狀態的尊榮。信徒應當知道基督為他們所成就的尊榮和特權,以便他們在享受安慰的同時,將一切榮耀歸給祂。這些特權是: 1. 坦然進入至聖所。他們可以親近神,有光引導他們,有心靈和言語的自由來順從引導;他們有權利享受這特權,並為此做好準備,有幫助來使用和改進它,並確信蒙悅納和得益處。他們可以進入神在祂聖言、聖禮、護理和聖約中的恩惠同在,從而進入與神的相交,在那裡他們從祂領受交通,直到他們預備好進入祂在天上的榮耀同在。 2. 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就是這位蒙福的耶穌,祂治理地上的爭戰教會及其每個成員,以及天上的得勝教會。神樂意與人同住在地上,也樂意他們與祂同住在天上;但墮落的人若沒有一位大祭司,就不能與神同住,這位大祭司是此處和好的中保,也是彼處享樂的中保。
二、使徒告訴我們基督徒享受這些特權的方式和途徑,總體而言,是「藉著耶穌的血」,藉著祂獻給神作為代贖祭的血的功德:祂為所有信靠祂的人買贖了在此處恩典的聖禮中,以及在祂榮耀的國度中,自由地親近神。這血灑在良心上,驅散了奴役的懼怕,並使信徒確信他們的安全和蒙神悅納。現在,使徒在給出了我們親近神的途徑的總體說明後,進一步詳細闡述了它(第20節)。例如: 1. 這是唯一的道路;沒有其他道路。通往生命樹的第一條道路已經關閉很久了。 2. 這是一條新的道路,既與行為之約相對,也與舊約過時的體系相對;它是「via novissima」——將來為人開闢的最後一條道路。那些不願走這條路的人,就永遠將自己排除在外。這是一條永遠有效的道路。 3. 這是一條又活的路。試圖藉著行為之約來到神面前,將會帶來死亡;但藉著這條路,我們可以來到神面前,並且活著。這是藉著一位活著的救主,祂雖然死了,卻又活了;這是一條給予生命和活潑盼望給那些進入這條路的人的道路。 4. 這是一條基督為我們從幔子經過所開闢的道路,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會幕和聖殿中的幔子預表基督的身體;當祂死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發生在獻晚祭的時候,使百姓得以驚訝地看見他們從未見過的至聖所。我們通往天堂的道路是藉著一位被釘十字架的救主;祂的死對我們來說是生命之路。對於那些相信這一點的人,祂將是寶貴的。
三、他繼續向希伯來人展示,因著這些以如此非凡方式賜予的特權,他們所應盡的職責(第22、23節等)。 1. 他們必須親近神,並且以正確的方式。他們必須親近神。既然通往神和歸回神的道路已經開闢,如果仍然與祂保持距離,那將是對神和基督最大的忘恩負義和輕蔑。他們必須藉著歸正和持守祂的聖約來親近。他們必須在一切聖潔的行為中親近,像以諾與神同行。他們必須在謙卑的敬拜中親近,在祂的腳凳前敬拜。他們必須在聖潔的倚靠中親近,並嚴格遵守神對他們的引導。他們必須在與神的相符和相交中親近,活在祂蒙福的影響之下,不斷努力越來越親近,直到他們來居住在祂的同在中;但他們必須確保以正確的方式親近神。 (1) 存著誠心,沒有任何容許的詭詐或虛偽。神是鑒察人心的,祂要求內心誠實。真誠是我們福音的完全,儘管不是我們稱義的義。 (2) 存著充足的信心,信心增長到完全確信,當我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時,我們將蒙垂聽和悅納。我們應當放下一切有罪的不信。沒有信心,就不能討神的喜悅;我們的信心越堅固,我們就越將榮耀歸給神。 (3) 我們的心既被血灑過,除去邪惡的良心,藉著相信基督的血應用到我們的靈魂上。它們可以從罪咎、污穢、有罪的懼怕和痛苦中潔淨,從一切對神和職責的厭惡中潔淨,從無知、錯誤、迷信以及因罪而使人良心受制的一切邪惡中潔淨。 (4) 我們的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即藉著洗禮的水(藉此我們被記錄為基督的門徒,祂奧秘身體的成員),或藉著聖靈的成聖美德,改革和規範我們的外在行為以及內在心靈,潔淨肉體的污穢以及靈魂的污穢。律法下的祭司在進入主面前獻祭之前必須洗淨。我們必須為親近神做好適當的準備。
2. 使徒勸勉信徒堅守他們所承認的指望(第23節)。在此請注意: (1) 職責本身——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擁抱福音的一切真理和道路,牢牢抓住它們,並抵擋一切試探和反對。我們的屬靈仇敵將盡其所能從我們手中奪走我們的信心、盼望、聖潔和安慰,但我們必須將我們的信仰視為我們最好的寶藏。 (2) 我們必須這樣做的方式——不致搖動,不懷疑,不爭辯,不與背道的試探調情。一旦我們在神與我們的靈魂之間確立了這些大事,我們就必須堅定不移。那些在基督徒信仰和實踐上開始動搖的人,有跌倒的危險。 (3) 強調這職責的動機或理由:「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神已向信徒作了偉大而寶貴的應許,祂是信實的神,忠於祂的話;祂沒有虛假或變幻,我們也不應有。祂的信實應當激勵和鼓勵我們忠實,我們必須更多地倚靠祂對我們的應許,而不是我們對祂的應許,我們必須向祂懇求充足恩典的應許。
四、我們有防止背道、促進忠誠和堅忍的方法(第24、25節等)。他提到了幾點: 1. 我們應當「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基督徒應當彼此溫柔地關懷和顧念;他們應當深情地考慮彼此的需要、軟弱和試探;他們這樣做不是為了互相指責,不是為了激怒彼此,而是為了激發愛心和善行,呼籲自己和彼此更愛神和基督,更愛職責和聖潔,更愛基督裡的弟兄,並在身體和靈魂上彼此行一切基督徒的愛心善事。給予他人一個好榜樣是激發愛心和善行最好、最有效的方式。 2. 不可停止聚會(第25節)。基督的旨意是祂的門徒應當聚會,有時更私密地進行交通和禱告,有時公開地聆聽並參與福音敬拜的一切聖禮。在使徒時代有,並且在每個時代都應有基督徒的聚會,為了敬拜神和互相造就。似乎即使在那些時代,也有一些人停止了這些聚會,從而開始背離信仰本身。聖徒的相交是極大的幫助和特權,也是堅定和堅忍的好方法;藉此他們的心和手互相加強。 3. 彼此勸勉,勸勉自己和彼此,警告自己和彼此背道的罪和危險,提醒自己和基督徒同伴我們的職責、我們的失敗和敗壞,彼此看顧,並以敬虔的嫉妒心對待自己和彼此。這若以真正的福音精神來管理,將是最好、最真誠的友誼。 4. 我們應當留意試煉時期的臨近,並因此被激勵更加勤奮:「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基督徒應當留意神所預言的時代徵兆。有一個日子臨近,對猶太民族來說是可怕的日子,那時他們的城市將被毀滅,百姓因拒絕基督而被神棄絕。這將是選民分散和受試探的日子。現在使徒促使他們留意這樣一個可怕日子臨近的徵兆,並更加恆常地聚會和彼此勸勉,以便他們能更好地為那日子做好準備。我們所有人都將面臨一個考驗的日子,就是我們死亡的日子,我們應當留意它臨近的一切徵兆,並加以利用,以便在職責上更加警醒和勤奮。
五、在提到這些堅固的方法之後,使徒在本章結尾繼續藉著許多非常重要的考慮來強調他對堅忍和防範背道的勸勉(第26、27節等)。 1. 從他對背道之罪的描述。這是「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故意違背我們已有確鑿證據的真理而犯罪。這段經文曾使一些蒙恩的靈魂極度困擾;他們幾乎要斷定,每一次在確信之後、違背知識的故意犯罪,都是不可赦免的罪:但這是他們的軟弱和錯誤。這裡提到的罪是完全和最終的背道,當人以完全和堅定的意志和決心輕蔑並拒絕基督,這位唯一的救主——輕蔑並抵擋聖靈,這位唯一的使人成聖者——輕蔑並放棄福音,這唯一的救贖之道和永生之道;而所有這一切都是在他們已經認識、承認並宣稱基督信仰之後,並且頑固惡意地繼續這樣做。這是大過犯:使徒似乎是指民數記15:30-31關於擅敢行事之人的律法。他們將被剪除。
2. 從這些背道者的可怕結局。 (1) 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沒有其他基督會來拯救這樣的罪人;他們是違背了最後的依靠和補救。在律法之下,有些罪是沒有祭物可獻的;但如果犯這些罪的人真正悔改,雖然他們可能無法逃脫肉體的死亡,但他們可能逃脫永恆的毀滅;因為基督將會來,並成就代贖。但現在,在福音之下,那些不願接受基督以致藉祂得救的人,就沒有其他避難所了。 (2) 只剩下戰懼等候審判(第27節)。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猶太教會和國家的可怕毀滅;但它肯定也指的是所有頑固背道者在死亡和審判時所面臨的徹底毀滅,那時審判者將對他們顯出烈火般的憤怒,這烈火將燒滅眾敵人;他們將被交付給吞噬的火和永恆的焚燒。對於一些臭名昭著的罪人,神在他們活著的時候,就在他們的良心裡給予他們可怕的預感,一種戰懼等候,絕望地認為永遠無法忍受或逃脫。
3. 從神對那些輕蔑摩西律法的人(即擅敢行事,輕蔑他的權柄、他的威脅和他的能力)的公義處理方式。這些人,經兩三個見證人定罪後,就被處死;他們不得憐恤而死,是肉體的死亡。請注意:明智的統治者應當小心維護其政府的信譽和法律的權威,藉著懲罰擅敢行事的罪犯;但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確鑿的事實證據。神在摩西律法中如此規定;因此使徒推斷,那些背離基督的人將面臨更重的刑罰。他在此訴諸他們的良心,讓他們判斷那些輕蔑基督的人(在他們聲稱認識祂之後)可能遭受多麼嚴重的刑罰;他們可以從罪的嚴重性來判斷刑罰的嚴重性。 (1) 他們「踐踏神的兒子」。
第10章_2
踐踏一個普通人已是不可容忍的傲慢;以如此卑劣的方式對待一位尊貴之人更是無法忍受;但如此對待神的兒子,祂本身就是神,這必然是最大的挑釁——踐踏祂的位格,否認祂是彌賽亞——踐踏祂的權柄,破壞祂的國度——踐踏祂的肢體,視他們為萬物的渣滓,不配活在世上;對這樣的人,還有什麼懲罰是過重的呢?
2. 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 這指的是基督的血,聖約是藉此血買贖並印證的,基督自己也是藉此血被分別為聖的,或者說,那背道者是藉此血被「成聖」的,也就是受了洗,藉著洗禮明顯地進入了新聖約,並被允許領受主餐。請注意,有一種「成聖」是人可以領受的,但最終仍會墮落:他們可能因著普遍恩惠和恩賜、外在的信仰告白、敬虔的形式、履行職責的過程以及一系列的特權而被區分出來,但最終仍會徹底墮落。那些先前似乎極其看重基督寶血的人,可能會將其視為「平常之物」,不比一個罪犯的血更好,儘管這血是世界的贖價,每一滴都具有無限的價值。
3. 「又褻慢施恩的聖靈。」 這聖靈是恩惠地賜給人的,祂在所到之處都運行恩惠——這施恩的聖靈,應當以最大的謹慎來尊重和順從——然而他們卻使祂憂傷、抵擋祂、熄滅祂,甚至褻慢祂,這是最極致的邪惡行為,使罪人的處境絕望,拒絕讓福音的救恩應用在自己身上。現在,作者將此留給所有人的良心,訴諸普世的理性和公義,這樣加重的罪行是否不應當受到相應的懲罰,比那些不蒙憐憫而死的人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呢?但有什麼懲罰比不蒙憐憫而死更嚴厲呢?我回答說:因著他們所藐視的憐憫和恩惠而死。當不僅是神的公義,連祂被濫用的恩惠和憐憫都呼求報應時,那景況是何等可怕!
4. 從聖經對神報應性公義本質的描述來看(v. 30)。 我們知道祂曾說:「伸冤在我。」這句話取自詩篇 94:1,「伸冤屬於我。」主的威嚴是藉著啟示和理性都已知的。報應性公義是神一個榮耀卻又可畏的屬性;它屬於祂,祂必將其施加並執行在那些藐視祂恩惠的罪人頭上;祂必為自己、為祂的兒子、為聖靈、為聖約向背道者伸冤。那時他們的處境將是何等可怕!另一處引文來自申命記 32:36,「主必為祂的百姓伸冤。」祂必察驗並試煉祂可見的教會,必發現並揭露那些自稱是猶太人卻不是,反而是撒但會堂的人;祂必將寶貴的與卑賤的分開,並以最嚴厲的方式懲罰錫安的罪人。現在,那些認識那位曾說「伸冤屬於我,我必報應」的神的人,必然會像使徒一樣得出結論(v. 31):「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那些知道從神的恩惠而來的喜樂的人,藉此就能判斷祂報應性忿怒的能力和可畏。在此請注意,不悔改的罪人和背道者將承受的永恆痛苦:他們將「落在永生神的手裡」;他們的懲罰將直接來自神的手。祂將他們掌握在祂公義的手中;祂必親自對付他們;他們最大的痛苦將是神聖忿怒直接臨到靈魂的感受。當祂藉著受造物懲罰他們時,工具會減輕打擊的力量;但當祂親自動手時,那便是無限的痛苦。他們將從神的手中領受這一切,他們將臥在愁苦之中;他們的毀滅將來自祂榮耀大能的同在;當他們在地獄中鋪設他們悲慘的床時,他們會發現神在那裡,而祂的同在將是他們最大的恐懼和折磨。而且祂是「永生神」;祂永遠活著,也必永遠懲罰。
5. 他們曾為基督受苦,作者藉此提醒他們,敦促他們要堅忍不拔: 「你們要追念往日,你們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v. 32)。在福音的早期,針對基督信仰的信徒興起了一場非常激烈的迫害,而信主的希伯來人也承受了其中的一部分:他希望他們記住:
1. 他們何時受苦: 「在往日,在他們蒙了光照以後」;也就是說,一旦神將生命氣息吹入他們的靈魂,使神聖的光在他們心中升起,並將他們納入祂的恩惠和聖約之中;那時,地上和地獄便聯合起來,傾盡全力攻擊他們。在此請注意:自然狀態是一種黑暗的狀態,那些繼續處於這種狀態的人不會受到撒但和世界的攪擾;但恩典狀態是一種光明的狀態,因此黑暗的權勢會猛烈地反對它。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人,都必遭受迫害。
2. 他們受了什麼苦:他們「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許多不同種類的苦難聯合起來攻擊他們,他們與這些苦難進行了巨大的爭戰。義人多有苦難。 [1] 他們自身受苦。在他們個人身上;他們成了被觀看的對象,成了世界、天使和世人觀看的戲劇(林前 4:9)。在他們的名聲和聲譽上(v. 33),遭受許多羞辱。基督徒應當珍視自己的名聲;他們這樣做特別是因為宗教的名聲也牽涉其中:這使得羞辱成為巨大的苦難。他們在財產上受苦,財物被搶奪,被罰款和沒收。 [2] 他們在弟兄的苦難中受苦:「一方面,你們成了那些受苦之人的同伴。」基督徒的靈是一種同情心,不是自私的靈,而是憐憫的靈;它使每個基督徒的苦難成為我們自己的苦難,促使我們憐憫他人、探訪他們、幫助他們並為他們辯護。基督徒是一個身體,被一個聖靈所激勵,投身於一個共同的事業和利益,並且是那位在祂百姓一切苦難中也受苦之神的兒女。如果身體的一個肢體受苦,所有其他肢體也一同受苦。使徒特別提到他們如何同情他(v. 34):「你們也同情我被捆鎖。」我們必須感恩地承認基督徒朋友在我們苦難中對我們所表現的同情。
3. 他們如何受苦。他們在先前的苦難中得到了極大的支持;他們耐心地承受了苦難,不僅如此,他們還歡喜地從神那裡領受,視之為一種恩惠和榮譽,因為他們被認為配為基督的名受辱。神能用祂內在的人的一切能力,使祂受苦的百姓凡事忍耐和恆久忍耐,並且歡歡喜喜地忍耐(西 1:11)。
4. 是什麼使他們能夠如此承受苦難。他們自己知道在天上有更美長存的家業。請注意: [1] 聖徒在天上的幸福是「家業」,是真實有分量和價值的東西。這裡的一切都只是影子。 [2] 它是比他們在這裡所能擁有或失去的任何東西都「更美」的家業。 [3] 它是「長存」的家業,它將超越時間,與永恆並存;他們永遠無法耗盡它;他們的敵人永遠無法從他們手中奪走它,就像他們奪走他們地上的財物一樣。 [4] 這將為他們在這裡所能失去和受苦的一切提供豐厚的補償。在天上,他們將擁有更好的生命、更好的產業、更好的自由、更好的團契、更好的心、更好的工作,一切都更好。 [5] 基督徒應當「自己知道」這一切,他們應當在自己裡面獲得這確據(神的靈與他們的靈同證),因為對此的確切知識將幫助他們忍受今世可能遭遇的任何苦難爭戰。
6. 他們要堅忍不拔,因為有那等待所有忠心基督徒的獎賞(v. 35): 「所以,不可丟棄你們的信心,因為這信心必得著大賞賜。」在此: 1. 他勸勉他們不可丟棄他們的信心,也就是他們聖潔的勇氣和膽量,而是要持守他們先前為之受了許多苦,並很好地承受了這些苦難的信仰告白。 2. 他藉著向他們保證他們聖潔信心的獎賞將會非常大來鼓勵他們。它現在就帶來獎賞,在聖潔的平安和喜樂中,以及神許多同在和祂的能力安息在他們身上;將來它必得著大賞賜。 3. 他向他們展示了忍耐這恩典在我們現今的狀態中是何等必要(v. 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也就是說,這應許的獎賞。請注意:聖徒幸福的大部分是在應許之中。他們必須先「行完神的旨意」,然後才能「得著所應許的」;而且,在他們行完了神的旨意之後,他們仍然需要「忍耐」來等待應許實現的時候;他們需要忍耐,直到神召他們離世。這對基督徒的忍耐是一種考驗,要滿足於在工作完成之後繼續活著,並等待獎賞,直到神賜予獎賞的時機來到。當我們不能再作神工作的僕人時,我們必須作神等候的僕人。那些已經擁有並實踐了許多忍耐的人,必須擁有並實踐更多的忍耐,直到他們離世。 4. 為了幫助他們的忍耐,他向他們保證基督來臨以拯救和獎賞他們的日子已近(v. 37):「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祂很快就會在他們離世時來到他們身邊,結束他們所有的苦難,並賜給他們生命的冠冕。祂很快就會來審判,結束整個教會(祂所有奧秘的身體)的苦難,並以最公開的方式賜給他們豐盛榮耀的獎賞。兩者都有既定的時間,超過那個時間祂不會遲延(哈 2:3)。基督徒目前的爭戰可能很激烈,但很快就會結束。
7. 他敦促他們要堅忍不拔,因為這是他們的顯著特徵,也將是他們的幸福;而背道則是所有犯此罪者的羞辱,也將是他們的毀滅(v. 38, 39): 「義人必因信得生」等等。 1. 義人在最大的苦難中能「因信得生」,這是他們尊貴的特徵;他們能憑著對神應許真實性的確信而活。信心使他們充滿生命和活力。他們能信靠神,靠祂而活,並等候祂的時機:正如他們的信心現在維持著他們的屬靈生命,將來也必以永生為冠冕。 2. 背道是神不喜悅之人的標記和烙印;它也是神嚴厲不悅和憤怒的原因。神從未喜悅那些不堅忍之人的形式化信仰告白、外在職責和事奉。祂那時就看見他們心中的虛偽;當他們在宗教上的形式化最終導致公開背道時,祂就大大被激怒。祂以極大的不悅看待他們;他們對祂來說是一種冒犯。 3. 使徒最後宣告了他對自己和這些希伯來人的美好盼望,就是他們不會喪失義人的特徵和幸福,也不會落在惡人的烙印和痛苦之下(v. 39):「我們卻不是……」彷彿他說:「我希望我們不是那些退後的人。我希望你我,這些已經經歷過巨大考驗,並藉著神加強我們信心的恩典而得到支持的人,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被任憑自己退後以致沉淪;而是神仍將藉著祂的大能,藉著信心保守我們,直到得著救恩。」請注意: [1] 信徒可能會走很遠,但最終仍會退後;而這種從神退後就是走向沉淪:我們離神越遠,就越接近毀滅。 [2] 那些在過去的巨大考驗中被保守忠心的人,有理由希望同樣的恩典足以幫助他們繼續「因信得生」,直到他們得著信心和忍耐的結局,就是他們靈魂的救恩。如果我們因信而活,並在信心中死去,我們的靈魂將永遠安全。
第11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