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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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三十九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三十九章

創世記 第三十九章

本章我們回到約瑟的故事。在此,我們看到他:一、作為僕人,在波提乏家中為奴(第1節),卻在那裡大受尊榮和恩寵。1. 藉著神的護理,使他實際上成為主人(第2-6節)。2. 藉著神的恩惠,使他勝過強烈的淫亂試探,成為得勝有餘的人(第7-12節)。二、我們看到他在此受苦,被誣告(第13-18節),被囚禁(第19-20節),然而他的監禁卻因著神與他同在的特別記號而變得尊榮且舒適(第21-23節)。在此,約瑟是基督的預表,「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卻行了證明「神與祂同在」的事;祂受撒但試探,卻勝過試探;祂被誣告、被捆綁,卻將萬事交在祂手中。

約瑟的歷史。(主前1721年) 1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法老的一個臣宰,護衛長波提乏,一個埃及人,從那些帶他下埃及去的以實瑪利人手中買了他。2耶和華與約瑟同在,他就事事亨通,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3他主人看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看見耶和華使他手所辦的一切事都亨通。4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服事他。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5自從主人派他管理家務,管理一切所有的,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給那埃及人的家;耶和華的福氣臨到他家裡和田間一切所有的。6波提乏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約瑟手裡,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約瑟原來容貌俊美。

這裡有:一、約瑟被買(第1節)。買他的人,無論付了多少錢,都做了一筆好買賣;這比銀子的買賣更好。猶太人有句諺語:「如果世人知道好人的價值,他們會用珍珠把他們圍起來。」他被賣給法老的一個臣宰,在那裡他可以結識公眾人物和處理公務,從而為他所預定的高升做好準備。注:1. 神預定人做什麼,祂必會以某種方式使他們具備資格。2. 即使是貧窮的僕人,他們的安置和定居也應當承認神的護理,其中或許正在為某件偉大而重要的事情預備。

二、約瑟蒙福,即使在為奴之家也蒙受奇妙的福氣。 1. 神使他亨通(第2、3節)。或許波提乏家中的事務之前曾顯著衰退;但約瑟一進入,情況就明顯好轉,局面和態勢突然改變。雖然起初我們可能認為他從事最卑微的服務,但即使在這些事上,他的聰明才智和勤奮也顯而易見;天上的特別祝福伴隨著他,隨著他職位的提升,這祝福變得越來越明顯。注:(1) 那些擁有智慧和恩惠的人,擁有無法被奪走的東西,無論他們被剝奪了什麼。約瑟的哥哥們剝去了他那件彩衣,但他們無法剝奪他的美德和智慧。(2) 那些能使我們與所有朋友分離的人,卻不能剝奪我們神恩惠的同在。當約瑟沒有任何親人與他同在時,他有他的神與他同在,即使在埃及人的家中。約瑟與他的兄弟分離,但沒有與他的神分離;被逐出他父親的家,但耶和華與他同在,這安慰了他。(3) 是神的同在使我們所做的一切亨通。因此,那些想要亨通的人必須使神成為他們的朋友;那些亨通的人因此必須將榮耀歸給神。

2. 他的主人逐步提拔他,使他成為家中的管家(第4節)。注:(1) 勤奮和誠實是晉升和興旺最確定和最安全的方式:「你見過一個精明、忠實、勤奮的人嗎?他終將侍立在君王面前,而不是永遠侍立在卑微人面前。」(2) 那些有權柄的人的智慧在於支持和雇用那些明顯有神同在的人(詩篇101:6)。波提乏知道他把一切都交給約瑟是明智之舉;因為他知道在約瑟手中會比在他自己手中更亨通。(3) 在小事上忠心的人,很有可能被立為管理許多事的人(馬太福音25:21)。基督對待祂的僕人就是按照這個原則。(4) 主人手下有可靠的僕人,會大大減輕主人的負擔。波提乏對約瑟的行為非常滿意,以至於「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第6節)。僕人承擔了產業的一切操勞和麻煩;主人只享受它:這是一個任何主人都不應效仿的例子,除非他能確定他有一個在各方面都像約瑟一樣的僕人。

3. 神因約瑟的緣故恩待他的主人(第5節):「祂賜福給那埃及人的家」,儘管他是埃及人,一個不認識真神的人,「因約瑟的緣故」;他自己也像拉班一樣,很快就從經驗中學到了這一點(創世記30:27)。注:(1) 好人是他們所居住之地的祝福;即使是好僕人,儘管卑微,受人輕視,也可能如此。(2) 惡人的興旺,或多或少是為了義人的緣故。這裡有一個邪惡的家庭,因其中一個好僕人而蒙福。

7這些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子把眼目注視在約瑟身上,對他說:「你與我同寢吧!」8約瑟卻不肯,對他主人的妻子說:「看哪,我主人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他不知道家裡有什麼。9在這家裡沒有比我更大的;除了你,他沒有留下任何東西不交給我,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做這大惡,得罪神呢?」10後來她天天對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與她在一起。11有一天,約瑟進屋裡辦事,家裡沒有一個人在那裡。12婦人就抓住約瑟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留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面去了。

這裡有:一、約瑟主人的妻子極其可恥的放蕩和不貞的例子,這是她性別的恥辱和醜聞,完全喪失了所有的美德和榮譽,不應提及,也不應思想,除非帶著極度的憤慨。幸好她是埃及人;因為如果以色列中發現這種愚蠢,我們也會感到羞恥。請注意: 1. 她的罪始於眼目:她「把眼目注視在約瑟身上」(第7節),約瑟「容貌俊美」(第6節)。注:(1) 無論男女,顯著的美貌常常成為對自己和他人危險的誘惑,這禁止人為此驕傲,並要求不斷警惕隨之而來的試探;美貌是虛假的——欺騙人的。(2) 我們極需與自己的眼睛立約(約伯記31:1),免得眼睛感染心靈。約瑟的主人妻子有一個丈夫,他本應是她的遮蓋,使她的眼睛不看別人(創世記20:16)。

2. 她在罪中大膽無恥。她帶著厚顏無恥的面容和妓女的額頭說:「你與我同寢吧!」她已經藉著她淫蕩的眼神和不貞的慾望,在心裡與他犯了姦淫。注:當不潔的靈佔據並統治一個靈魂時,就像被鬼附的人一樣(路加福音8:27, 29),羞恥的衣服被脫掉,羞恥的束縛和枷鎖被打破。當情慾得勢時,它會不擇手段,不顧羞恥;體面、名譽和良心都為那巴力毗珥犧牲了。3. 她在試探中急切而猛烈。她常常被最強烈的理由拒絕,卻又常常重申她卑鄙的引誘。她「天天對約瑟說」(第10節)。現在這:(1) 對她來說是極大的邪惡,顯示她的心完全定意作惡。(2) 對約瑟來說是極大的試探。撒但的手無疑在其中,當他發現無法用患難和世俗的冷遇來勝過約瑟時(因為在這些事上約瑟仍然堅守他的正直),他便用溫柔迷人的快樂來攻擊他,這些快樂比前者毀滅了更多的人,殺死了成千上萬的人。

二、這裡有約瑟美德和堅定貞潔的極其光輝的例子,他藉著神的恩惠,得以抵擋並勝過這個試探;綜合所有因素來看,他的逃脫,據我所知,是神能力的一個偉大例子,就像三個孩子從火窯中被拯救出來一樣。 1. 他所受的試探非常強烈。從未有比這裡記載的更猛烈的攻擊貞潔的堡壘。 (1) 他被試探的罪是淫亂,考慮到他的年輕、他的美貌、他的單身狀態以及他在統治者餐桌上的豐盛生活,這是一種罪,人們會認為它最容易纏繞他並背叛他。(2) 試探者是他的女主人,一個有地位的人,他有責任服從她,也有興趣取悅她,她的恩惠比任何事物都更能促進他的晉升,藉著她他可以達到宮廷的最高榮譽。另一方面,如果他輕視她,使她成為他的敵人,他將冒極大的危險。(3) 機會造就竊賊,造就姦夫,這助長了試探。試探者與他同在屋中;他的事務使他毫無疑慮地與她在一起;家中沒有任何人在裡面(第11節);似乎沒有被發現的危險,或者,如果被懷疑,他的女主人會保護他。(4) 除此之外,還有不斷的催促,頻繁而持續的催促,以至於最後她對他動手。

2. 他對試探的抵抗非常勇敢,勝利也確實光榮。神的全能恩惠使他能夠克服敵人的這次攻擊。 (1) 藉著理性的力量;只要正當的理性能夠被聽見,信仰無疑會得勝。他從他對神和對主人的尊重來論證(第8、9節)。[1] 他不會虧負他的主人,也不會對他的榮譽造成如此無法彌補的傷害。他考慮並強調他的主人對他多麼仁慈,對他多麼信任,在多少方面幫助了他,為此他厭惡做出如此忘恩負義的回報。注:我們在榮譽、公義和感恩方面都有義務,絕不能以任何方式傷害那些對我們有好感並信任我們的人,無論做得多麼隱秘。看他如何論證(第9節):「在這家裡沒有比我更大的,所以我不會做這事。」注:那些偉大的人,不應為自己的偉大而驕傲,而應將其作為反對罪惡的論據。「沒有比我更大的嗎?那麼我將鄙視做邪惡的事;服事卑鄙的情慾是低於我的;我不會如此貶低自己。」[2] 他不會得罪他的神。這是他加強對罪惡厭惡的主要論據。「我怎能做這事?」不僅是「我將如何做?」或「我怎敢做?」,而是「我怎能做?」Id possumus, quod jure possumus—我們能做我們合法能做的事。用最強的障礙,甚至是不可能,來阻擋罪惡是好的。凡從神生的,就不能犯罪(約翰一書3:9)。約瑟對自己提出三個論據。 首先,他考慮到受試探的是誰。「我;別人或許可以隨意,但我不能。我是一個與神立約的以色列人,我宣稱信仰並與祂有關係:我做這樣的事幾乎是不可能的。」 其次,他被試探的罪是什麼:「這大惡」。別人或許會認為這是小事,一個小過失,年輕人的把戲;但約瑟對此有不同的看法。總之,當我們任何時候被試探犯罪時,我們必須考慮罪惡中的大惡,讓罪顯為罪(羅馬書7:13),稱它為它自己的名字,絕不要試圖減輕它。特別是,淫亂的罪應當永遠被視為大惡,一個極其有罪的罪,它像任何其他罪一樣與靈魂爭戰。 第三,他被試探犯罪的對象是誰——「得罪神」;不僅是「我怎能做這事,得罪我的主人、我的女主人、我自己、我自己的身體和靈魂;而是得罪神?」注:蒙恩的靈魂認為這是罪中最糟糕的事,就是它得罪神,得罪祂的本性,得罪祂的統治,得罪祂的愛和祂的旨意。那些愛神的人因此恨惡罪。

(2) 藉著堅定的決心。神的恩惠使他藉著避開試探者來克服試探。[1] 他「不聽從她」,甚至不與她在一起(第10節)。注:那些想要免受傷害的人,必須使自己遠離危險。避開它,不要從它旁邊經過。不,[2] 當她抓住他時,他「把衣裳留在婦人手裡」(第12節)。他甚至不願停留與試探爭辯,而是以極度的厭惡逃離它;他留下他的衣裳,如同為保命而逃跑。注:寧可失去一件好衣服,也不要失去一個好良心。

13婦人看見約瑟把衣裳留在她手裡,跑到外面去了,14就叫了家裡的人來,對他們說:「看哪,他給我們帶來一個希伯來人,來戲弄我們。他進來要與我同寢,我就大聲喊叫。15他聽見我高聲喊叫,就把衣裳留在這裡,跑到外面去了。」16婦人把約瑟的衣裳放在她身邊,直到她主人回家。17她就照這些話對她主人說:「你給我們帶來的那希伯來僕人進來要戲弄我。18我高聲喊叫,他就把衣裳留在這裡,跑到外面去了。」

約瑟的主人妻子,在徒勞地試圖使他成為罪犯之後,現在試圖將他描繪成一個罪犯;以此報復他的美德。現在她的愛變成了極度的憤怒和惡意,她聲稱她無法忍受看到他,而不久前她卻無法忍受他不在她眼前。貞潔和聖潔的愛會持續,即使被輕視;但罪惡的愛,就像暗嫩對他瑪的愛一樣,很容易變成罪惡的恨。1. 她向她的僕人們控告他(第13-15節),並在他們中間給他起了個壞名聲。他們可能嫉妒他在主人面前的恩寵和在家中的權柄;或許有時因他的忠誠而感到不滿,因為這阻止了他們的盜竊;因此他們樂於聽到任何可能貶低他的事,如果有可能,就更加激怒他們的女主人。請注意,當她提到她的丈夫時,她不稱他為她的丈夫或她的主,而只稱「他」;因為她已經忘記了他們之間的盟約。因此,淫婦(箴言7:19)稱她的丈夫為「好人」。注:清白本身不能保證一個人的名譽。並非每個保持良好良心的人都能保持好名聲。2. 她向她的主人控告他,主人有權懲罰他,而他的僕人們沒有(第17、18節)。請注意:(1) 她講了一個多麼不可信的故事,拿出他的衣裳作為他對她施暴的證據,這清楚表明是她對他施暴。注:那些打破了貞潔束縛的人,絕不會被真理的束縛所約束。她有足夠的厚顏無恥說「你與我同寢」,那麼她有足夠的膽量說「他想與我同寢」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果這個謊言是為了掩蓋她自己的罪行,那已經夠糟糕了,但在某種程度上還可以原諒;但它是為了報復他的美德而說的,這是一個極其惡毒的謊言。然而,(2) 她巧妙地激怒她的丈夫,指責他把這個希伯來僕人帶到他們中間,或許起初是違背她的意願,因為他是希伯來人。注:最好的男人被最壞的罪犯誣告最壞的罪行,這並非新鮮事。正如這件事所呈現的,人們會認為貞潔的約瑟是一個非常壞的人,而他放蕩的女主人是一個貞潔的女人;幸好審判的日子即將到來,那時一切都將以其真實的面貌呈現。這不是約瑟的衣裳第一次被用作關於他的假證;他的父親之前曾被它欺騙,現在是他的主人。

19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說的話,說:「你的僕人這樣待我。」他就發怒。20約瑟的主人把他抓起來,把他下在監裡,就是關押王室囚犯的地方。約瑟就在那裡坐監。21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獄長眼前蒙恩。22獄長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裡;凡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約瑟經手。23獄長不看管任何在他手下的事,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凡他所做的,耶和華都使他亨通。

這裡有:1. 約瑟被他的主人冤枉。他相信了控告,約瑟要麼不敢說出真相為自己辯護,因為那會過於牽連他的女主人,要麼他的主人不願聽,或不相信,沒有辦法,他被判處終身監禁(第19、20節)。神抑制了他的怒氣,否則他會將他處死;神使那囚禁他的怒氣轉為他的榮耀,為此,護理安排他被關在王室囚犯,即政治犯中間。波提乏很可能選擇那個監獄,因為它是最糟糕的;因為在那裡鐵鍊進入了靈魂(詩篇105:18),但神卻旨在為他的釋放鋪路。他被關在王室監獄,以便他可以從那裡被提拔到王室身邊。注:在審判大日,許多虛假監禁的行為將被發現是針對神子民的敵人與迫害者。我們的主耶穌,就像這裡的約瑟一樣,被捆綁,並被列在罪犯之中。2. 約瑟被他的神認可並伸冤,祂是,也將是,受壓迫無辜者的公義而有力的保護者。約瑟遠離他所有的朋友和親人,沒有他們與他同在來安慰他,或服事他,或為他求情;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第21節)。注:(1) 神不輕視祂的囚犯(詩篇69:33)。沒有任何門或柵欄能阻擋祂恩惠的同在進入祂的子民;因為祂應許永不離開他們。(2) 那些在監獄裡有良好良心的人,在那裡也有一個好神。正直和誠實使我們無論身在何處都能蒙受神的恩惠。約瑟被囚不久,就連在監獄裡也成為一個小小的管理者,這歸因於,在神之下,[1] 獄長的恩待。神「使他在獄長眼前蒙恩」。注:神甚至可以在祂的子民意想不到的地方為他們興起朋友,並能「使他們被那些擄掠他們的人所憐憫」(詩篇106:46)。[2] 約瑟適合辦事。獄長看見神與他同在,他手下的一切事都亨通;因此將監獄事務的管理權交給他(第22、23節)。注:智慧和美德即使在最狹窄的範圍內也會發光。一個好人無論身在何處都會行善,即使在捆綁和流放中也會成為祝福;因為主的靈不受捆綁也不受流放,保羅就是明證(腓立比書1: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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