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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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三十六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三十六章

創世記 第三十六章

本章記載了以掃的後裔,他們因他而稱為以東人。這位以掃曾出賣長子名分,失去了祝福,也不像雅各那樣蒙神所愛。這裡簡要記錄了他的家族幾代人的譜系。一、因為他是以撒的兒子,這份榮耀是為以撒的緣故加給他的。二、因為以東人是以色列的鄰居,他們的家譜有助於闡明日後他們之間發生的故事。三、這也顯示了神對亞伯拉罕「你必作多國的父」的應許,以及利百加從她所求問的神諭中得到的回答:「兩國在你腹中」,還有以撒的祝福:「你的住處必得地上的肥土」。本章內容包括:一、以掃的妻子(第1-5節)。二、他遷居西珥山(第6-8節)。三、他兒子的名字(第9-14節)。四、他兒子所出的族長(第15-19節)。五、何利人的族長(第20-30節)。六、以東的君王和族長(第31-43節)。除了他們的名字之外,幾乎沒有其他記載,因為教會以外之人的歷史(儘管在政治上可能有用)在神學上卻鮮有助益。唯有在教會中,才能找到特殊恩惠和特殊護理的難忘事例;因為教會是那被圍起來的園子,其餘的都是尋常之地。本章在歷代志上1:35及以後有簡略記載。

以掃的後代(約公元前1780年)

1 以掃的後代記在下面;以掃就是以東。 2 以掃娶了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與希未人西比翁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 3 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 4 亞大給以掃生了以利法;巴實抹生了流珥; 5 阿何利巴瑪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這都是以掃的兒子,是在迦南地生的。 6 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他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一切的牲畜,和他在迦南地所得的一切財物,往別處去,離開他兄弟雅各。 7 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不能同居;他們寄居之地,因他們的牲畜也容不下他們。 8 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在此請注意: 1. 關於以掃本人,第1節。他被稱為「以東」(第8節再次提及),這個名字永遠銘記了他當初為了一碗「紅豆湯」而愚蠢地出賣長子名分的交易。單單提及這個名字,就足以暗示為何他的家族只得到如此簡短的記載。注:如果人做了錯事,當日後被長久地記住並成為他們的羞辱時,他們只能怪自己。 2. 關於他的妻子,以及她們在迦南地為他所生的孩子。他有三個妻子,但總共只生了五個兒子:許多人單單一個妻子就生了更多。神在祂的護理中,常常使那些採取不正當手段建立家庭的人失望;然而,在這裡,應許卻佔了上風,以掃的家族得以建立。 3. 關於他遷居西珥山,那是神賜給他為產業的地方,而迦南地則為雅各的後裔保留。神在很久以後也承認:「我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申命記2:5;約書亞記24:4),這就是以東人不可被干擾其產業的原因。那些沒有像雅各那樣憑應許得迦南地權利的人,卻可能憑護理對他們的產業擁有非常好的權利,就像以掃對西珥山一樣。在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之前,以掃就已經開始在西珥與他妻子的親戚定居了(創世記32:3)。以撒很可能把他送到那裡(就像亞伯拉罕在世時,將妾所生的兒子從他兒子以撒那裡打發到東方去,創世記25:6),好讓雅各更清楚地繼承應許之地。然而,在以撒在世時,以掃可能在迦南仍有一些財產;但在以撒死後,他完全撤退到西珥山,帶走了他父親個人財產中屬於他的那一份,將迦南地留給雅各,不僅因為雅各擁有應許,也因為以掃意識到,如果他們繼續像之前那樣興旺,就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兩家。 「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第8節)。注:無論遇到什麼反對,神的道都必成就,甚至那些曾反對祂的人,遲早都會發現自己必須順服並接受祂的道。以掃曾為迦南地爭鬥,但現在他卻溫順地退到西珥山;因為神關於預定時間和我們居所界限的預旨,必堅定不移。

以東的族長(約公元前1729年)

9 以掃是住在西珥山以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10 以掃眾子的名字是:以掃妻子亞大所生的兒子以利法;以掃妻子巴實抹所生的兒子流珥。 11 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西玻、迦坦、基納斯。 12 以掃的兒子以利法還有一個妾,名叫亭納;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這都是以掃妻子亞大所生的兒子。 13 流珥的兒子是拿哈、謝拉、沙瑪、米撒。這都是以掃妻子巴實抹所生的兒子。 14 以掃的妻子、西比翁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給以掃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 15 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以掃長子以利法的子孫中,有提幔族長、阿抹族長、西玻族長、基納斯族長、 16 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族長。這都是以利法在以東地所出的族長,是亞大所生的。 17 以掃的兒子流珥的子孫中,有拿哈族長、謝拉族長、沙瑪族長、米撒族長。這都是流珥在以東地所出的族長,是巴實抹所生的。 18 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的子孫中,有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這都是亞拿的女兒、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所出的族長。 19 這都是以掃的兒子,就是以東,他們的族長記在下面。

在此請注意: 1. 這裡只記載了以掃的兒子和孫子的名字,僅僅是他們的名字,而不是他們的歷史;因為摩西所保存的是教會的記錄,而不是教會以外之人的記錄。那些憑信心而活的長老們才得了美好的名聲。是錫安生出有名望的人,而不是西珥(詩篇87:5)。家譜也沒有超過第三、第四代;之後所有人的名字都湮沒無聞了。唯有以色列人的家譜,他們是迦南地的繼承人,應許的後裔和聖潔的後裔將從他們而出,才被詳細記載,只要有需要,甚至記載了所有支派,直到迦南地在他們中間被分配,以及王室血統直到基督降臨。 2. 以掃的這些兒子和孫子被稱為「族長」(第15-19節)。他們很可能是軍事指揮官,即族長或將軍,手下有士兵;因為以掃和他的家族「靠刀劍為生」(創世記27:40)。注:榮譽頭銜在教會之外比在教會之內更古老。以掃的兒子們是族長,而雅各的兒子們卻只是普通的牧羊人(創世記47:3)。這並不是說基督徒不應使用這些頭銜;而是說人們不應因此而過度看重自己或他人。有一種榮譽來自神,在祂家中的名聲是無限寶貴的。以東人可以在世人面前作族長,但真正的以色列人卻被我們的神立為君王和祭司。 3. 我們可以假設這些族長有眾多的兒女和僕人,這些就是他們的族長領地。神應許要使雅各昌盛,使他富足;然而以掃卻先增長,先富足。注:世人兒女眾多,腹中「充滿隱藏的財寶」(詩篇17:14),這並非新鮮事。神對雅各的應許開始生效較晚,但其影響卻持續更久,並在屬靈的以色列中得到了完全的成就。

20 住在那地的何利人西珥的兒子是:羅坍、朔巴、西比翁、亞拿、 21 底順、以責、底珊。這都是何利人的族長,是西珥的子孫,在以東地。 22 羅坍的兒子是何利、希幔;羅坍的妹子是亭納。 23 朔巴的兒子是亞勒文、瑪拿轄、以巴力、示非、阿南。 24 西比翁的兒子是亞雅、亞拿。這亞拿就是在曠野牧放他父親西比翁的驢時,發現了騾子(或作:溫泉)的那位。 25 亞拿的兒子是底順;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 26 底順的兒子是欣但、伊是班、亦蘭、基蘭。 27 以責的兒子是辟罕、撒番、亞干。 28 底珊的兒子是烏斯、亞蘭。 29 何利人所出的族長是:羅坍族長、朔巴族長、西比翁族長、亞拿族長、 30 底順族長、以責族長、底珊族長。這都是何利人在西珥地所出的族長。

在這以東人的家譜中,插入了何利人的家譜,這些迦南人或赫人(比較創世記26:34)是西珥山的土著。創世記14:6提到了他們,申命記2:12, 22也提到了在以東人佔領西珥山之前,他們在那裡的權益。這裡插入這段,不僅是為了闡明故事,也是為了對以東人與他們通婚一事進行永久的譴責,因為他們很可能因此學了何利人的習俗,敗壞了自己。以掃既已出賣長子名分,失去了祝福,又與赫人結盟,他的後裔和西珥的子孫便在此一同被列。注:那些背信棄義地離棄神教會的人,理當與那些從未在教會中的人一同被數算;背道的以東人與受咒詛的何利人站在同一立場。這裡特別提到一位亞拿,他牧放他父親西比翁的驢(第24節),卻被稱為「亞拿族長」(第29節)。注:那些期望高升的人,應當從低處開始。高貴的出身不應阻礙人們從事正當的職業,卑微的職業也不應妨礙任何人的晉升。這位亞拿不僅勤奮工作,而且聰明有才,並取得了成功;因為他在曠野中發現了「騾子」(或有人譯為「溫泉」)。那些勤奮工作的人,有時會發現比他們預期更多的益處。

31 在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之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32 比拉是比珥的兒子,他在以東作王;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 33 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 34 約巴死了,提幔地的人戶珊接續他作王。 35 戶珊死了,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他作王;這哈達曾在摩押地擊殺米甸人;他的京城名叫亞未得。 36 哈達死了,瑪斯利加人撒母拉接續他作王。 37 撒母拉死了,大河邊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 38 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力哈南接續他作王。 39 巴力哈南的兒子亞革波死了,哈達接續他作王;他的京城名叫巴烏;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 40 以掃子孫中,按著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亭納族長、亞勒瓦族長、耶帖族長、 41 阿何利巴瑪族長、以拉族長、比嫩族長、 42 基納斯族長、提幔族長、米比薩族長、 43 馬革地業族長、以蘭族長。這都是以東的族長,按著他們在所得為業之地居住的;以掃是以東人的始祖。

看來,以東人逐漸排擠了何利人,完全佔領了這片土地,並建立了他們自己的政府。 1. 他們由君王統治,這些君王治理整個國家,似乎是通過選舉而非世襲繼承王位;這是主教帕特里克(Bishop Patrick)的觀察。這些君王在「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之先」就在以東作王,也就是在摩西時代之前,因為「他在耶書崙中為王」(申命記33:5)。神最近才應許雅各「必有君王從你而出」(創世記35:11),然而以掃的血統卻比雅各的任何後裔更早成為王室。注:在外在的昌盛和榮譽方面,聖約的兒女常常被拋在後面,而那些不在聖約中的人卻搶先一步。惡人的勝利可能來得快,但卻短暫;早熟,也早腐爛:但應許的果實,雖然緩慢,卻是確鑿而持久的;「到末了,應驗不虛謊」。我們可以想像,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而迦南地只是應許之地時,聽到以東君王的威風和權勢,對神的以色列人的信心是個巨大的考驗;但那些期望從神那裡得到大事的人,必須甘心等待;神的時間是最好的時間。 2. 他們後來又由族長治理,這裡再次列出他們的名字,我認為這些族長同時在全國各地治理。他們要麼是為了效法何利人所使用的這種政府形式(第29節),要麼是神的護理使他們如此,正如一些人推測的,是為了懲罰他們對以色列的不友善,拒絕讓他們經過他們的國家(民數記20:18)。注:當權力被濫用時,神削弱它,將其分散到不同的渠道,這是公義的。「一國犯罪,其君王就多。」罪惡使以東從君王變為族長,從王冠變為公爵冠。我們讀到以東的族長(出埃及記15:15),然而很久以後,又讀到他們的君王。 3. 西珥山被稱為「他們所得為業之地」(第43節)。當以色列人住在為奴之家,他們的迦南地只是應許之地時,以東人卻住在他們自己的居所,西珥山在他們的佔有之下。注:這世上的兒女擁有一切在手,卻沒有任何希望(路加福音16:25);而神的兒女擁有一切在希望中,手中卻幾乎一無所有。但是,綜合所有情況來看,擁有應許中的迦南地,勝過擁有佔有中的西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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