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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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創世記 第二十五章

在這章中,這位神聖的歷史學家, 一、 記述亞伯拉罕的生平終結: 1. 他與另一位妻子所生的兒女(第1-4節)。 2. 他的遺囑(第5-6節)。 3. 他的年歲、死亡與埋葬(第7-10節)。 二、 記述以實瑪利的生平終結: 1. 他的兒女(第12-16節)。 2. 他的年歲與死亡(第17-18節)。 三、 開始記述以撒的歷史: 1. 他的昌盛(第11節)。 2. 他兩個兒子的懷孕與出生,以及上帝對他們的預言(第19-26節)。 3. 他們不同的性格(第27-28節)。 4. 以掃將長子名分賣給雅各(第29-34節)。

亞伯拉罕的死亡(主前1822年)

1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2她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書亞。3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就是亞書利族、利都示族、利烏米族。4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5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6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活著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到東方之地。7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8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9他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葬在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間,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10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

亞伯拉罕在以撒結婚後又活了三十五年,而這段時間關於他的記載,都濃縮在寥寥數節經文中。我們不再聽到上帝向他顯現或試驗他的非凡事蹟;因為即使是最好、最偉大的聖徒,他們並非每天都顯赫,有些日子是默默無過,既無引人注目的開始,也無引人注目的結束;亞伯拉罕的晚年正是如此。我們在此看到:

一、 他與基土拉所生兒女的記載。基土拉是撒拉去世後他所娶的另一位妻子。他已埋葬了撒拉,並為以撒娶了妻子,這兩位是他生命中親密的伴侶,如今他感到孤單。他需要一位看護,他的家庭需要一位女管家,他獨自一人是不好的。因此,他娶了基土拉,她很可能是他主要的婢女,生在他家中或用錢買來的。婚姻並不禁止老年人。他與她生了六個兒子,這部分應驗了上帝對亞伯拉罕關於他後裔將大大增多的應許,他很可能在這次婚姻中也考慮到這一點。他因應許而獲得的力量仍然在他裡面,這表明應許的效力遠超過自然的力量。

二、 亞伯拉罕對其產業的處置(第5-6節)。在這些兒子出生後,他以智慧和公義安排了他的家務。 1. 他立以撒為繼承人,這是他理所當然的責任,既是對他第一位也是主要妻子撒拉的公義,也是對利百加的公義,因為利百加是在得到這保證後才嫁給以撒的(創二十四36)。在這「一切」他所賜給以撒的產業中,或許也包含了迦南地的應許,以及聖約的繼承。或者,上帝既然已經使他成為應許的繼承人,亞伯拉罕因此也使他成為產業的繼承人。我們的愛與恩賜應當與上帝的旨意相符。 2. 他分給其餘的兒女財物,包括以實瑪利(儘管他最初是空手被送走的)以及他與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們。為他們提供所需是公義的;不效法亞伯拉罕這樣做的父母,比不信者更糟。將他們安置在遠離以撒的地方是明智的,這樣他們就不會聲稱要與以撒瓜分產業,也不會以任何方式成為以撒的負擔或開銷。請注意,他「趁著自己還活著的時候」這樣做,以免日後無法完成或無法妥善完成。注:在許多情況下,人們在生前親自處理自己的事務是明智之舉,凡他們所能做的,都應趁著活著的時候去做。這些「庶出的眾子」被送往迦南東方的地區,他們的後裔被稱為「東方之子」,以其眾多的人數而聞名(士六5, 33)。他們的大大增多是上帝對亞伯拉罕所作應許的果實,即上帝將使他的後裔繁衍。上帝在施予恩惠時,正如亞伯拉罕所做的那樣;普遍恩惠賜給這世界的兒女,如同賜給婢女的兒子,但聖約的恩惠則保留給應許的繼承人。上帝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他的以撒,其餘的人將永遠與他們分離。

三、 亞伯拉罕的年歲與死亡(第7-8節)。他活了一百七十五歲,在他來到迦南後正好一百年;他如此長久地寄居在異鄉。儘管他長壽且生活美好,儘管他行善且不可或缺,但他最終還是死了。請注意這裡如何描述他的死亡: 1. 他「氣絕而死」。他的生命並非被強行奪走,而是他欣然地交出;他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萬靈之父。 2. 他「壽高年邁,氣絕而死」。上帝曾這樣應許他。他的死亡是他從年邁的重擔中解脫:一個老人不會「永遠」這樣活著。這也是他老年榮耀的冠冕。 3. 他「年邁」,或「生命豐盛」(可以這樣補充),包括了生命中所有的便利與舒適。他並非活到世界厭倦他,而是活到他厭倦世界;他已經夠了,不再渴望更多。「我活得夠久了。」一個好人,即使他沒有長壽而死,也是「壽高年邁」,滿足於在此世的生活,並渴望活在一個更好的地方。 4. 他「歸到他列祖那裡」。他的身體歸到死者的群體,他的靈魂歸到蒙福者的群體。注:死亡將我們聚集到我們的人民那裡。那些在我們活著時是我們的人民,無論是上帝的子民還是這世界的兒女,都是死亡將我們聚集到他們那裡的人民。

四、 他的埋葬(第9-10節)。這裡沒有記載他葬禮的排場或儀式;只告訴我們: 1. 誰埋葬了他:「他兒子以撒、以實瑪利」。這是他們對他們好父親所能表達的最後一份敬意。以撒和以實瑪利之間曾有過一些隔閡;但看來,要麼是亞伯拉罕在世時就使他們和好,要麼至少是他的死使他們和好。 2. 他們把他埋葬在哪裡:在他自己買的墓地裡,他曾在那裡埋葬撒拉。注:那些在生前彼此非常親愛的人,不僅可以無辜地,而且值得稱讚地,希望被埋葬在一起,這樣他們在死時就不會分離,並作為他們一同復活的希望的標誌。

以實瑪利的家譜(主前1822年)

11亞伯拉罕死了以後,上帝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萊。12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的後代記在下面。以實瑪利是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生的。13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其次是基達、亞德別、米比衫、14米施瑪、度瑪、瑪撒、15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16這都是以實瑪利的兒子,他們的名字是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17以實瑪利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18他們所住之地,是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他死在他眾弟兄的面前。

在記載亞伯拉罕去世後,摩西立即開始記述以撒的故事(第11節),並告訴我們他住在何處以及上帝如何顯著地賜福於他。注:亞伯拉罕的祝福並未隨他而逝,而是延續給所有應許的兒女。但他隨即從以撒的故事轉向簡短地記述以實瑪利,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而且上帝曾對他作了一些應許,我們有必要知道這些應許的成就。在此請注意以下幾點:

1. 關於他的兒女。他有十二個兒子,被稱為「十二族的族長」(第16節),他們是家族的首領,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成為了國家,各自獨立的部落,人數眾多且非常重要。他們居住在埃及和亞述之間一片廣闊的大陸,稱為「阿拉伯」。他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都被記錄下來。米甸和基達我們在聖經中經常讀到。一些非常好的解經家注意到第14節中三個名字的意義,它們包含了對我們所有人的良好建議:「米施瑪、度瑪、瑪撒」,即「聽、保持沉默、忍耐」;我們在雅各書一章19節中以相同的順序看到它們:「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以實瑪利的後裔不僅在田野中有帳篷,在和平時期他們因此致富;而且他們還有城鎮和營寨(第16節),在戰爭時期他們以此自衛。現在,這個家族的數量和力量是上帝對夏甲關於以實瑪利所作應許的果實(創十六10),以及對亞伯拉罕所作應許的果實(創十七20,二十一13)。注:許多與應許之約無關的人,卻因他們敬虔的祖先而蒙受外在的昌盛。財富和富裕將在他們的家中。

2. 關於他自己。這裡記載了他的年歲:他「活了」一百三十七「歲」(第17節),這記載是為了顯示亞伯拉罕為他禱告的功效(創十七18):「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這裡也記載了他的死亡;他也「歸到他列祖那裡」;但沒有說他「壽高年邁」,儘管他活到如此高齡:他不像他敬虔的父親那樣厭倦世界,也不那麼願意離開世界。那些話,「他死在他眾弟兄的面前」,無論它們是指「他死了」,還是如其他人所說,「他的命運降臨」,都是為了顯示上帝對夏甲所說的話的應驗(創十六12):「他必住在眾弟兄的面前」,也就是說,他將在他們中間昌盛顯赫,並將堅持到底。或者說,他死時有朋友環繞,這是令人欣慰的。

以掃和雅各的出生(主前1837年)

1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懇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懇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22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什麼活著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23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中;兩族要從你身中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4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25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26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利百加生下他們的時候,以撒正六十歲。27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是個野人;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28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我們在此讀到以撒和利百加的雙生子雅各和以掃的出生:他們進入世界的方式(這並不尋常)是他們故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關於以撒的記載,除了與他父親在世時以及與他兒子們後來的關係有關的,並不多。因為以撒似乎不是一個行動派的人,也沒有經歷太多考驗,而是平靜無聲地度過一生。現在,關於雅各和以掃,我們在此被告知:

一、 他們是禱告而得的。他們的父母在長期沒有孩子之後,藉著禱告得到了他們(第20-21節)。以撒四十歲時結婚;儘管他是獨生子,也是應許的後裔將從他而出的人,但他並沒有急於結婚。他六十歲時他的兒子們才出生(第26節),所以在他結婚後,二十年都沒有孩子。注:儘管上帝應許的成就總是確定的,但它往往是緩慢的,似乎被護理所阻撓和矛盾,為的是考驗信徒的信心,鍛鍊他們的忍耐,並使長期等待的恩典在來臨時更受歡迎。當這恩典延遲時,以撒沒有像亞伯拉罕和後來的雅各那樣,親近婢女的床;因為他愛利百加(創二十四67)。但是, 1. 他禱告:他為他的妻子懇求耶和華。儘管上帝應許要使他的家庭繁衍,他仍為其增長禱告;因為上帝的應許不應取代我們的禱告,而應鼓勵我們的禱告,並作為我們信心的基礎加以運用。儘管他為這恩典禱告了許多次,並持續懇求多年,但仍未蒙應允,他卻沒有停止為此禱告;因為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不住地禱告,敲門直到門開。他「為」他的妻子禱告;有些人讀作「與」他的妻子禱告。注:夫妻應當一同禱告,這在使徒的勸誡中有所暗示,以免他們的「禱告受阻」(彼前三7)。猶太人有一個傳統,說以撒最終帶著他的妻子到摩利亞山,上帝曾在那裡應許要使亞伯拉罕的後裔繁衍(創二十二17),並在那裡,他與她一同為她禱告時,懇求了在那同一地點所作的應許。 2. 上帝垂聽了他的禱告,並應允了他的懇求。注:兒女是上帝的恩賜。那些像以撒一樣持續不斷禱告的人,最終會發現他們沒有「徒然尋求」(賽四十五19)。

二、 他們在出生前就蒙了預言,而且這些預言中蘊含著巨大的奧秘(第22-23節)。以撒為兒子禱告了許久;現在他的妻子懷了雙生子,以補償他漫長的等待。上帝常常如此超越我們的禱告,賜予我們所求所想的更多。現在利百加懷了這兩個兒子,請注意: 1. 她對自己目前的狀況感到困惑:「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所感受到的騷動完全是異常的,使她非常不安。無論她是擔心分娩會導致她的死亡,還是厭倦了內部的騷動,抑或是她懷疑這是不祥之兆,她似乎都寧願自己沒有懷孕,或者寧願立即死去,而不願生下這樣一對爭鬥的後代:「若是這樣」,或者,「既然如此,我為什麼活著呢?」之前,沒有孩子是她的煩惱,現在,孩子們的爭鬥也同樣令她煩惱。注: (1) 我們最渴望的安慰有時會帶來比我們想像中更多的煩惱和不安;虛空寫在日光之下的一切事物上,上帝藉此教導我們去閱讀它。 (2) 我們太容易因伴隨而來的煩惱而對我們的安慰感到不滿。我們不知道何時滿足;我們既不知道如何缺乏,也不知道如何豐盛。雅各和以掃在母腹中的爭鬥,代表了上帝的國度與撒旦的國度之間所維持的爭鬥: [1] 在世上。自從仇恨被置於女人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創三15)以來,他們就一直在爭鬥,這給人類帶來了持續的不安。基督自己來「是叫地上起火,這分裂」(路十二49, 51)。但這不應成為我們的冒犯。一場聖戰勝過魔鬼宮殿的和平。 [2] 在信徒的心中。基督一在靈魂中形成,肉體與聖靈之間立即開始一場衝突(加五17)。潮流的轉變不會沒有巨大的掙扎,但這不應使我們氣餒。與罪惡衝突總比順從它要好。 2. 她為尋求解脫所採取的途徑:「她就去求問耶和華」。有些人認為麥基洗德當時被視為神諭,或者當時可能使用了一些烏陵或土明來求問上帝,就像後來在決斷的胸牌中一樣。注:話語和禱告,我們現在藉著這兩者求問耶和華,給那些因任何原因而困惑的人帶來極大的安慰。將我們的處境呈現在耶和華面前,並向他求問,對心靈是極大的安慰。進入聖所(詩七十三17)。 3. 她求問後所得到的資訊,這解釋了奧秘:「兩國在你腹中」(第23節)。她現在懷的,不僅是兩個孩子,而是兩個國家,他們不僅在舉止和性情上大相徑庭,而且在利益上也會彼此衝突和爭鬥;而這場爭鬥的結果將是大的要服事小的,這在以東人多年來服從大衛家,直到他們反叛(代下二十一8)中得到了應驗。在此請注意: (1) 上帝在施予恩典上是自由的;在那些尚未行善或作惡的人之間作出區別,是他的特權。使徒由此推論(羅九12)。 (2) 在靈魂中恩典與敗壞的爭鬥中,恩典,即較小的,最終必將佔上風。

三、 他們出生時,彼此之間有很大的差異,這證實了先前所預言的(第23節),預示了其成就,並大大闡明了預表。 1. 他們的身體有很大的差異(第25節)。以掃出生時,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彷彿他已經是個成年人,因此他得名「以掃」,意為「已成形,已長大」。這表明他體格非常強壯,預示他將是一個非常健壯、大膽、活躍的人。但雅各像其他孩子一樣,皮膚光滑柔嫩。注: (1) 人們能力的不同,以及因此他們在世上境遇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源於他們天生體質的差異;有些人顯然是天生註定要活躍和榮耀,另一些人則明顯註定要默默無聞。這種在護理國度中神聖主權的例子,或許有助於我們接受在恩典國度中神聖主權的教義。 (2) 上帝通常選擇世上軟弱的,而越過強大的(林前一26, 27)。 2. 他們出生時有明顯的爭鬥。較強壯的以掃先出來;但雅各的手「抓住他的腳跟」(第26節)。這表示: (1) 雅各對長子名分和祝福的追求;從一開始,他就伸出手去抓住它,如果可能的話,阻止他的哥哥。 (2) 他最終為此而得勝,即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將取代他的哥哥,並達到目的。這段經文在何西阿書十二章8節中被提及,因此他得名「雅各」,意為「取代者」。 3. 他們的心性氣質和所選擇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第27節)。他們很快就顯露出非常不同的性情。 (1) 以掃是個屬世的人。他沉迷於運動,因為他善於打獵;他也是個懂得如何靠智慧謀生的人,因為他「是個善於打獵的」。娛樂是他的事業;他研究其藝術,並將所有時間都花在上面。他從不愛讀書,也不喜歡待在室內;但他「是個野人」,像寧錄和以實瑪利一樣,一心只為打獵,只有在追逐獵物時才感到舒暢:簡而言之,他自詡為紳士和士兵。 (2) 雅各是個屬靈的人。他並非天生適合做政治家,也不喜歡顯赫,但他「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是個正直的人,總是心存善意,待人公平,他寧願選擇獨處和隱居的真正樂趣,也不願選擇喧囂運動中所有虛假的快樂:他住在帳棚裡, [1] 作為牧羊人。他熱衷於牧羊這種安全而安靜的職業,他也將他的孩子們培養成牧羊人(創四十六34)。或者, [2] 作為學生。他常去麥基洗德或希伯的帳棚,有些人認為是為了向他們學習神聖的事物。而這正是以撒的兒子,聖約傳給了他。 4. 他們在父母心中的地位也不同。他們只有這兩個孩子,看來一個是父親的寵兒,另一個是母親的寵兒(第28節)。 (1) 以撒雖然自己不是個活躍的人(因為他到田野去是為了默想和禱告,而不是打獵),但他卻喜歡他的兒子活躍。以掃知道如何取悅他,並對他表現出極大的尊敬,經常以野味款待他,這贏得了這位好老人的愛,比人們想像的更打動了他。 (2) 利百加銘記上帝的神諭,這神諭將優先權賜給了雅各,因此她在愛中偏愛雅各。如果父母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對孩子有所偏愛,那麼利百加愛上帝所愛的人,無疑是正確的。

以掃出賣長子名分(主前1805年)

29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30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31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32以掃說:「我將要死了,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33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34於是雅各給了以掃餅和紅豆湯。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

我們在此看到雅各和以掃之間關於長子名分的交易,這長子名分按護理是以掃的,但按應許是雅各的。這是一種屬靈的特權,包括尊榮的卓越和權力的卓越,以及雙份的產業(創四十九3)。這似乎是一種當時附有祝福和聖約繼承的長子名分。現在請看:

一、 雅各對長子名分的虔誠渴望,但他卻試圖以不符合他「安靜人」性格的間接方式獲得。他渴望長子名分並非出於驕傲或野心,而是著眼於屬靈的祝福,他在帳棚裡對這些祝福非常熟悉,而以掃卻在田野中失去了對它們的感知。為此,他值得稱讚,因為他熱切地渴望最好的恩賜;然而,他不能因此被證明是正當的,因為他利用他兄弟的困境,與他做了一筆非常苛刻的交易(第31節):「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可能他們之間以前曾就此事有過一些溝通,那麼這對以掃來說就沒有這裡看起來那麼突然;而且,也許以掃有時曾輕視長子名分及其附帶的權利,這鼓勵雅各向他提出這個建議。如果真是這樣,雅各在為達到目的所做的事情上,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原諒的。注:那些行為單純、敬虔真誠、沒有世俗智慧的「安靜人」,往往被發現是為他們的靈魂和永恆最聰明的人。那些為另一個世界而聰明的人,才是真正聰明的人。雅各的智慧體現在兩件事上: 1. 他選擇了最合適的時機,抓住了機會,沒有讓它溜走。 2. 達成交易後,他使其確定,並讓以掃起誓確認:「你今日對我起誓吧」(第33節)。他趁以掃心意已定時,不給他反悔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確保萬無一失是好的。

二、 以掃對長子名分的褻瀆輕視,以及他愚蠢的出售。他因此被稱為「褻瀆的以掃」(來十二16),因為「為了一點食物,他賣了長子的名分」,這是自禁果以來最昂貴的一口食物;他活著後悔,卻為時已晚。從未有過像以掃現在所做的這樣愚蠢的交易;然而他卻自詡其策略,並享有聰明人的聲譽,或許還曾多次嘲笑他兄弟雅各是個軟弱單純的人。注:有些人是小事精明,大事糊塗,是狡猾的獵人,能勝過他人並將他們引入陷阱,然而他們自己卻被撒旦的詭計所欺騙,被他任意擄去。再者,上帝常常選擇世上愚拙的,藉此使智慧人羞愧。單純的雅各使狡猾的以掃成了傻瓜。請看以掃愚蠢的例子: 1. 他的食慾非常強烈(第29-30節)。可憐的雅各為他的午餐準備了一些餅和紅豆湯(第29節),正心滿意足地坐下來吃,沒有野味,這時以掃打獵回來,又餓又累,或許什麼也沒獵到。現在雅各的紅豆湯比他以往的獵物更令他垂涎。他說:「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這紅湯」,原文如此;這與他自己的膚色相符(第25節),為了嘲諷他,他此後一直被稱為「以東」,意為「紅」。不,看來他虛弱到無法自己進食,身邊也沒有僕人幫忙,卻懇求他兄弟餵他。注: (1) 那些沉迷於運動的人,「勞碌卻歸於虛空」(哈二13)。他們本可以用一半的力氣和一半的危險,完成最必要的工作,獲得最大的益處,卻在追求愚蠢的快樂中耗費精力。 (2) 那些安靜工作的人,比那些喧囂打獵的人,得到更持續、更舒適的供應:餅不總是給智慧人,但那些信靠耶和華並行善的人,他們必蒙餵養,得著日用的飲食;不像以掃,有時大吃大喝,有時卻飢餓虛弱。 (3) 滿足肉體慾望是毀滅成千上萬寶貴靈魂的原因:當然,如果以掃又餓又虛弱,他本可以以比犧牲長子名分更便宜的代價獲得一頓飯;但他卻莫名其妙地迷戀這紅豆湯的顏色,無論代價如何,他都無法拒絕一碗湯的滿足。當人的「心隨眼目而行」(伯三十一7),當他們服事自己的肚腹時,絕不會有好結果:所以你不要看酒,或像以掃看紅豆湯,當它發紅,當它在杯中、碗中呈現最誘人的顏色時(箴二十三31)。如果我們習慣於克制自己,我們就能打破大多數試探的力量。 2. 他的推理非常薄弱(第32節):「我將要死了」;如果真是這樣,難道除了這紅豆湯,就沒有什麼能讓他活下去嗎?如果當時迦南地有饑荒(創二十六1),正如萊特富特博士所推測的,我們不能假設以撒如此貧窮,或利百加是個糟糕的管家,以至於他無法以其他方式獲得足夠的食物,並保住他的長子名分:但他的食慾控制了他;他處於一種渴望的狀態,除了這「紅」這「紅豆湯」,什麼都不能滿足他,為了掩飾他的慾望,他假裝自己「將要死了」。如果真是這樣,他光榮地死去,總比羞辱地活著好,在祝福中死去,總比在咒詛中活著好。長子名分預表屬靈的特權,即長子教會的特權。以掃現在被考驗他會如何珍視這些特權,他卻只對眼前的困境敏感;只要能得到解脫,他就不在乎他的長子名分。拿伯的原則更好,他寧願失去生命也不願賣掉他的葡萄園,因為他在地上迦南的份預表他在天上迦南的份(王上二十一3)。 (1) 如果我們將以掃的長子名分僅視為一種世俗的優勢,那麼他所說的話確實有幾分道理,即我們世俗的享樂,即使是我們最喜歡的,在臨終時也毫無用處(詩四十九6-8);它們無法阻止死亡的打擊,也無法減輕痛苦或消除毒鉤:然而,以掃自詡為紳士,本應有更偉大、更高尚的精神,不應如此廉價地出賣這樣的榮譽。 (2) 但由於其屬靈的性質,他輕視它,是極其褻瀆的。注:為了這世界的財富、榮譽和快樂,而放棄我們在上帝、基督和天堂中的權益,是極大的愚蠢,就像那個為了一碗湯而賣掉長子名分的人一樣,是糟糕的交易。 3. 悔改從他眼中隱藏(第34節):「他吃了喝了」,滿足了他的味蕾,滿足了他的渴望,為自己吃了一頓好飯而慶祝,然後漫不經心地起來走了,沒有對他所做的糟糕交易進行任何認真反思,也沒有表現出任何後悔。以掃就這樣輕看他的長子名分;他根本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撤銷這筆交易,也沒有向他父親提出申訴,也沒有向他兄弟提議和解;但他的困境所造成的交易(假設是這樣),他的褻瀆「事後」確認了;他隨後的疏忽和輕視,可以說,承認了一項罰款,他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使這筆交易無法撤銷。注:人們的毀滅,與其說是因為做了錯事,不如說是因為做了錯事卻不悔改,做了錯事卻堅持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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