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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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十九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九章

彼得後書二章6-8節記載了本章的內容:「又把所多瑪、蛾摩拉城焚燒,將他們毀滅,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這是所多瑪毀滅和羅得從中獲救的歷史。我們在第十八章讀到,上帝降臨查看所多瑪的現況,其邪惡程度,以及城中有多少義人。現在,這裡呈現了那次調查的結果。

一、經試驗發現,羅得非常良善(1-3節),而且似乎沒有其他與他品格相同的人。 二、經試驗發現,所多瑪人極其邪惡和卑劣(4-11節)。 三、因此,上帝特別關照,將羅得及其家人安置在安全之地(12-23節)。 四、憐憫既已歡喜,公義便顯現於所多瑪的毀滅和羅得妻子的死亡(24-26節),並對此故事進行了總結(27-29節)。 五、羅得與他的兩個女兒犯下亂倫的嚴重罪行(30節及以後)。

攻擊羅得的家(主前1898年)

1 兩位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羅得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叩拜。 2 他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的家裡過夜,洗洗腳,清早起來再走你們的路。」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3 羅得切切地催促他們,他們才轉到他那裡,進了他的家。羅得為他們擺設筵席,烤了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這些天使很可能就是剛才與亞伯拉罕在一起的三位中的兩位,是受造的天使,奉差遣執行上帝對所多瑪的預旨。在此請注意: 1. 所多瑪城中只有一個義人,而這些天上的使者很快就找到了他。無論我們身在何處,都應當尋訪那些敬畏上帝的人,並選擇與他們為伍。(馬太福音十11)說:「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到離開。」同鄉之人在異鄉,也喜歡聚在一起。 2. 羅得此時與他的鄰居們截然不同,這顯然在他身上標記了一個印記。他既然不像其他人那樣行事,就不會像其他人那樣遭遇。 (1) 羅得晚上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當其他人可能在飲酒作樂時,他獨自坐著,等待行善的機會。 (2) 他對那些舉止莊重嚴肅的人極其恭敬,儘管他們並非以顯赫的身份前來。他遇見他們時,臉伏於地叩拜,彷彿初見便察覺到他們身上有神聖之處。 (3) 他熱情好客,在邀請和款待上非常慷慨大方。他懇請這些陌生人到他家,提供他所能提供的最佳款待,並盡力證明他的真誠。因為: [1] 當天使們為了試驗他是否真心邀請而起初拒絕時(這是謙遜的常見做法,對真理和誠實毫無損害),他們的拒絕並沒有使他更加堅持;因為他「切切地催促他們」(3節),部分原因是他絕不願他們暴露在所多瑪街上過夜的不便和危險中,部分原因是他渴望他們的陪伴和交談。他很久沒有在所多瑪見過如此正直的面孔了。注:那些生活在惡劣環境中的人,應當懂得珍惜智慧和良善之人的陪伴,並熱切渴望之。 [2] 當天使們接受他的邀請時,他盛情款待他們;他為他們擺設筵席,認為這對這樣的客人來說是值得的。注:良善之人應當(在審慎的前提下)慷慨大方。

4 但他們還沒有躺下,城裡的人,就是所多瑪人,連老帶少,從各處都來圍住那房子。 5 他們呼叫羅得,對他說:「今晚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讓我們與他們親近。」 6 羅得出來,到門口,把門關上, 7 說:「我弟兄們,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 8 「看哪,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親近男人。讓我把她們帶出來給你們,你們可以隨意待她們;只是對這兩個人不可做什麼,因為他們是到我屋簷下避難的。」 9 他們說:「退開!」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作審判官!現在我們要待你比待他們更壞。」他們就向羅得,就是那人,猛力衝來,逼近要破門。 10 但那兩個人伸出手,把羅得拉進屋裡,把門關上。 11 他們使門外的人,無論大小,都眼目昏迷,以致他們疲憊不堪,找不到門。

現在,毫無疑問地證明,所多瑪的呼聲並非言過其實。這一夜的惡行足以使罪惡滿盈。因為我們在此發現:

一、他們都邪惡(4節)。邪惡已普遍化,他們在任何卑劣的圖謀上都意見一致。這裡有老有少,從各處而來的人都參與了這場暴亂;老年人並未超越此惡,年輕人也很快就趕上了。他們要麼沒有官長維持治安,保護和平之人,要麼他們的官長本身就是幫兇。注:當罪惡的疾病流行時,對任何地方都是致命的(以賽亞書一5-7)。

二、他們已達到邪惡的最高點;他們是「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的」(創世記十三13);因為: 1. 他們現在所圖謀的是最不自然、最可憎的邪惡,一種至今仍以他們的名字命名的罪,稱為「所多瑪的罪」。他們被那些卑劣的情慾(羅馬書一26-27)所驅使,這些情慾比禽獸更不如,是人類本性的永恆恥辱,凡有一絲美德和任何殘餘的自然良知之人,都無法不懷著恐懼去思想。注:那些放縱自己於不自然淫亂的人,已被標記為永火的報應。(參猶大書7節)。 2. 他們不以為恥,並以武力推行他們的圖謀。如果這惡行是透過陰謀和誘惑進行的,那已經夠糟糕了;但他們卻向美德宣戰,公然藐視它。因此,膽大妄為的罪人被稱為「明說自己的罪,像所多瑪一樣」(以賽亞書三9)。注:那些在罪中變得厚顏無恥的人,通常會證明自己在罪中不悔改;這將是他們的毀滅。那些高舉罪惡的人,其心確實剛硬(耶利米書六15)。 3. 當羅得以最溫和的方式介入,試圖遏制他們情慾的狂暴時,他們卻對他極其傲慢無禮。他冒險進入他們中間(6節)。他禮貌地對他們說話,稱他們為「弟兄們」(7節),並懇求他們不要做那樣的惡事;由於對他們卑劣的企圖感到極度不安,他不明智且不合理地提出要將他的兩個女兒獻給他們(8節)。的確,兩害相權取其輕;但兩罪相權,我們絕不可選擇任何一個,也絕不可為求善而作惡。他與他們理論,援引了款待的律法以及他的客人應得的屋簷保護;但他向這些被情慾和激情所支配的頑固罪人講理,就像向咆哮的獅子和狂怒的熊講理一樣徒勞。羅得與他們爭辯只會激怒他們;為了完成他們的邪惡,使罪惡滿盈,他們對他惡言相向。 (1) 他們嘲笑他,指責他假裝是官長,而他甚至不是他們城裡的自由民(9節)。注:責備者常被不公正地指責為篡權者;在提供朋友的善意時,卻被指控僭越審判官的權威:彷彿一個人不應當說理,否則就是自以為是。 (2) 他們威脅他,並對他施加暴力;這位好人有被這群暴徒撕裂的危險。注: [1] 那些恨惡被改革的人,也恨惡那些責備他們的人,即使責備是多麼溫柔。放肆的罪人對待他們的良心,就像所多瑪人對待羅得一樣,挫敗其制止,壓制其控告,猛力逼迫,直到他們使良心麻木,完全堵住其口,從而使自己成熟,走向毀滅。 [2] 對上帝的使者和忠實的責備者所施加的虐待,很快就會使一個民族的罪惡滿盈,並帶來無可挽回的毀滅。(參箴言二十九1,歷代志下三十六16)。如果責備無效,就沒有補救辦法了。(參歷代志下二十五16)。

三、除了天使的能力,沒有什麼能將一個義人從這些惡人手中救出來。現在,所多瑪的品格和必須對其採取的行動已無可爭議,因此天使們立即展示了他們進一步的意圖。 1. 他們搭救羅得(10節)。注:澆灌人的,必得澆灌。羅得急於保護他們,現在他們為了報答他的善意,有效地確保了他的安全。再注:天使受差遣,特別保護那些因行善而置身危險的人。聖徒在死亡時,就像羅得一樣被拉進一個完全安全的家,門永遠向那些追趕他們的人關閉。 2. 他們懲罰了所多瑪人的傲慢:「他們使他們眼目昏迷」(11節)。這旨在: (1) 終止他們的企圖,使他們無法繼續。那些對理性充耳不聞的人,被擊打致盲是理所當然的。暴力的迫害者常被迷惑,以致無法推行他們對上帝使者的惡意圖謀(約伯記五14-15)。然而,這些所多瑪人被擊打致盲後,仍繼續尋找門,試圖破門而入,直到他們疲憊不堪。任何審判本身都無法改變惡人的敗壞本性和意圖。如果他們的思想沒有像身體一樣被蒙蔽,他們就會像術士一樣說:「這是上帝的指頭」,並會順服。 (2) 這是他們次日徹底毀滅的預兆。當上帝以公義的審判使人蒙蔽時,他們的處境已經絕望了(羅馬書十一8-9)。

羅得從所多瑪獲救(主前1898年)

12 那兩個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女婿、你的兒女,以及你在城裡所有的人,都從這地方帶出去。」 13 「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他們的罪惡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毀滅這地方。」 14 羅得就出去,對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說:「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但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我們在此看到羅得得救的預備。 一、他得到所多瑪即將毀滅的通知:「我們要毀滅這地方」(13節)。注:聖天使是上帝忿怒的執行者,為要毀滅罪人,也為要施憐憫,保護和搭救他的百姓。從這個意義上說,好天使變成了「惡天使」(詩篇七十八49)。

二、他被指示去通知他的朋友和親戚,如果他們願意,就可以與他一同得救(12節):「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是你所關心的?如果你有,去告訴他們即將來臨的事。」這暗示著: 1. 一項重大職責的命令,就是要盡其所能拯救周圍的人,將他們從火中搶救出來,如同從火中抽出來的柴。注:那些藉著恩惠自己從罪惡狀態中被搭救出來的人,應當盡其所能搭救他人,尤其是他們的親屬。 2. 一項巨大恩惠的提供。他們沒有問他是否認識城中有任何義人可以被饒恕:不,他們知道沒有;但他們問他在那裡有什麼親屬,無論是義人還是不義之人,都可以與他一同得救。注:惡人今生常因其良善的親屬而蒙福。與敬虔之人有親屬關係是好的。

三、他照此去見他的女婿們(14節)。請注意: 1. 羅得給予他們的嚴正警告:「起來,離開這地方!」表達方式令人震驚且催促。當毀滅迫在眉睫時,沒有時間嬉戲。他們沒有像尼尼微人那樣有四十天可以悔改。現在或永不,他們必須逃脫。這呼聲是在半夜發出的。我們對未歸正者的呼召也是如此,要他們轉向並活著。 2. 他們對這警告的輕視:「他對他們來說,彷彿是說戲言的人。」他們或許認為,所多瑪人剛才對他家的攻擊使他心神不寧,嚇得他語無倫次;或者他們認為他對他們並不認真。那些過著歡樂生活,對一切都開玩笑的人,也把這個警告當作玩笑,因此他們在毀滅中滅亡了。許多人被警告他們因罪而處於的悲慘和危險境地,卻輕視此事,認為他們的牧師只是在和他們開玩笑;這樣的人將會滅亡,他們的血歸到自己頭上。

15 天亮的時候,天使催促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的罪孽一同被毀滅。」 16 但羅得遲延不決。那兩個人就拉著他的手,拉著他妻子的手,又拉著他兩個女兒的手,耶和華憐憫他,就把他們帶出來,安置在城外。 17 他們把他們帶出來以後,其中一人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上停留;要逃到山上,免得你一同被毀滅。」 18 羅得對他們說:「我主啊,不要這樣!」 19 「看哪,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極大的憐憫,救了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恐怕有禍患臨到我,我就死了。」 20 「看哪,這城離這裡很近,可以逃到那裡,這城又小。哦,讓我逃到那裡吧(這城不是小的嗎?),我的性命就可以存活。」 21 他對羅得說:「看哪,這事我也應允你,就是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 22 「趕快逃到那裡去吧!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什麼。」因此那城名叫瑣珥。 23 羅得進了瑣珥的時候,太陽已經出來了。

這裡有: 一、羅得從所多瑪獲救。雖然所多瑪城中沒有十個義人可以為其緣故被饒恕,但其中那一個義人卻救了自己的性命(以西結書十四14)。清晨,他的客人們出於好意,將他和他家人趕出家門(15節)。他已婚的女兒們與她們不信的丈夫一同滅亡;但那些與他同住的女兒們則與他一同蒙保守。請注意: 1. 羅得是如何被恩惠的暴力帶出所多瑪的(16節)。看來,雖然他不像他的女婿們那樣把警告當作玩笑,但他卻遲延不決,他拖延,他沒有像情況所要求的那樣趕緊。許多人對自己靈性狀態的悲慘和改變的必要性有所確信,卻延遲那必要的工作,愚蠢地拖延。羅得就是這樣,如果天使沒有「拉著他的手,把他帶出來」,並「用懼怕的心」救他(猶大書23節),這對他來說可能是致命的。這裡說:「耶和華憐憫他」;否則,他本可以公正地任憑他滅亡,因為他如此不願離開。注: (1) 最義之人的救恩必須歸因於上帝的憐憫,而非他們自己的功德。我們是因恩惠得救的。 (2) 上帝的能力也必須被承認,在將靈魂從罪惡狀態中帶出來的事上。如果上帝沒有將我們帶出來,我們就永遠不會出來。 (3) 如果上帝沒有憐憫我們,我們的遲延就會成為我們的毀滅。 2. 當他被「帶出來」時,他被恩惠的熱切催促,要他盡快逃走(17節)。 (1) 他必須仍然意識到自己有被毀滅的危險,並被自保的律法催促,為自己的性命逃跑。注:聖潔的懼怕和戰兢對於成就我們的救恩是必要的。 (2) 因此,他必須以最大的謹慎和勤奮來處理他的事務。他不可留戀所多瑪:「不可回頭看。」他不可在路上耽延:「不可在平原上停留」;因為那一切都將變成一片死海。他不可止步於指定給他的避難所之前:「要逃到山上。」這些都是給那些藉著恩惠從罪惡狀態中被搭救出來的人的命令。 [1] 不可回到罪和撒但那裡,因為那是回頭看所多瑪。 [2] 不可安息在自我和世界中,因為那是停留在平原。 [3] 要向基督和天堂奔跑,因為那是逃到山上,我們不可止步於此之前。

二、為他指定了一個避難所。起初指定他逃到山上,但: 1. 他懇求一個避難城,就是那五個相連的城之一,名叫「比拉」(創世記十四2,十九18-20)。羅得的軟弱在於他認為自己選擇的城比上帝指定的山更安全。當他辯稱:「你向我顯出極大的憐憫,救了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時,他是在自相矛盾;因為那位在他遲延時將他從所多瑪拉出來的,難道不能安全地將他帶到山上嗎,即使他開始疲憊?那位救他脫離更大邪惡的,難道不能救他脫離較小的邪惡嗎?他在懇求中再三強調那地方的「小」:「這城又小,不是嗎?」因此,希望它不像其他城那麼壞。這給那地方起了一個新名字;它被稱為「瑣珥」,意思是「小的」。為小事代求是值得紀念的。 2. 上帝應允了他的請求,儘管其中有許多軟弱(21、22節)。看上帝對一個真正的聖徒,即使是軟弱的,顯出何等恩惠。 (1) 瑣珥被饒恕,是為了滿足他。雖然他為瑣珥代求並非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那樣出於慷慨的愛心原則,而僅僅是出於自利,但上帝仍應允了他的請求,以顯示義人熱切的禱告何等有功效。 (2) 所多瑪的毀滅被延遲,直到他安全為止:「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什麼。」注:義人在一個地方的存在本身就有助於阻止審判。看上帝如何關心保守他的百姓。風被止住,直到上帝的僕人受了印記(啟示錄七3;以西結書九4)。

三、值得注意的是,羅得進入瑣珥時,太陽已經出來了;因為當一個義人進入一個地方時,他會帶來光明,或者說應當如此。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主前1898年)

24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25 傾覆了那些城和全平原,以及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所生長的都毀滅了。

那時,當羅得安全進入瑣珥之後,這毀滅就來了;因為義人被取去,脫離那將來的惡。那時,當太陽明亮清晰地升起,預示著一個晴朗的日子時,這場風暴卻來了,表明它並非來自自然原因。關於這次毀滅,請注意: 1. 上帝是這毀滅的直接作者。這是來自全能者的毀滅:「耶和華降與……從耶和華那裡」(24節),也就是說,上帝憑著他自己的直接能力,而非透過自然的常規。或者,是聖子上帝從聖父上帝那裡降下;因為父已將一切審判的權柄交給子。注:那位是救主的神,也將是那些拒絕救恩之人的毀滅者。 2. 這是一種奇特的懲罰(約伯記三十一3)。前所未有,後無來者。地獄從天上降臨到他們身上。火、硫磺和可怕的暴風是他們杯中的分(詩篇十一6);不是一道閃電,當上帝給予命令時,閃電已足夠具毀滅性,而是一場閃電之雨。硫磺散佈在他們的居所(約伯記十八15),然後火很快就燒著了他們。上帝本可以像毀滅舊世界一樣淹沒他們;但他要表明他的箭袋裡有許多箭,有火也有水。 3. 這是一種使一切荒蕪的審判:「傾覆了那些城,毀滅了城裡所有的居民,平原,以及地上所生長的」(25節)。這是一場徹底的、無法彌補的毀滅。那肥沃的山谷至今仍是一個大湖,或死海;它被稱為「鹽海」(民數記三十四12)。旅行者說它大約三十英里長,十英里寬;裡面沒有任何活物;它不受風的攪動;它的氣味令人不悅;東西不容易沉入其中。希臘人稱它為「瀝青湖」,因為它會湧出某種瀝青。約旦河注入其中,並在那裡消失。 4. 這是一種與他們的罪相稱的懲罰。違背自然的燃燒情慾,理所當然地受到這種超自然的焚燒懲罰。那些追隨「異樣的肉體」的人,被「異樣的火」所毀滅(猶大書7節)。他們用暴民迫害天使,使羅得懼怕;現在上帝用他的暴風迫害他們,用他的風暴使他們懼怕(詩篇八十三15)。 5. 這旨在作為上帝對各時代罪惡和罪人忿怒的常設啟示。因此,聖經中常提及它,並將其作為以色列毀滅的模式(申命記二十九23),巴比倫的毀滅(以賽亞書十三19),以東的毀滅(耶利米書四十九17-18),摩押和亞捫的毀滅(西番雅書二9)。不,它預表了「永火的刑罰」(猶大書7節),以及所有「不敬虔之人」的毀滅(彼得後書二6),特別是那些藐視福音的人(馬太福音十15)。地獄被描述為一個燃燒的湖,像所多瑪一樣,有火和硫磺,就是暗指這次毀滅。讓我們從中學習: (1) 罪惡的邪惡及其有害的本質。罪孽導向毀滅。 (2) 主的威嚴。看,落在永生上帝的手中是何等可怕的事!

26 羅得的妻子在羅得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這也是為我們的勸誡而寫的。我們的救主提及此事(路加福音十七32):「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正如所多瑪的例子警告惡人轉離他們的邪惡,羅得妻子的例子也警告義人不可轉離他們的義。(參以西結書三18、20)。我們在此看到:

一、羅得妻子的罪:「她在羅得後邊回頭一看。」這看似小事,但我們從其懲罰中確知,這是一大罪,且罪惡極重。 1. 她違背了一條明確的命令,因此犯了類似亞當的過犯,那過犯毀滅了我們所有人。 2. 不信是其根源;她懷疑所多瑪是否會被毀滅,並認為她仍可在其中安全。 3. 她回頭看她所留下的鄰居,其關切程度超過了應有的限度,因為他們的恩惠之日已過,神聖的公義正在他們的毀滅中彰顯榮耀。(參以賽亞書六十六24)。 4. 她可能留戀她在所多瑪的房屋和財物,不願離開。基督暗示這是她的罪(路加福音十七31-32);她過於看重她的「財物」。 5. 她回頭看表明她有回去的傾向;因此我們的救主以此作為警告,防範從我們的基督徒信仰中背道。我們都已棄絕世界和肉體,並已面向天堂;我們在平原上,處於考驗之中;如果我們回到我們聲稱已放棄的利益中,那將是我們自己的危險。退後是走向沉淪,而回頭看就是走向沉淪。因此,讓我們懼怕(希伯來書四1)。

二、羅得妻子因這罪所受的懲罰。她當場被擊殺;然而她的身體沒有倒下,而是像一根柱子或紀念碑一樣固定直立,不像暴露在空氣中的人體那樣容易腐爛,而是轉變成一種金屬物質,將永遠存留。來,看上帝的恩慈和嚴厲(羅馬書十一22),對羅得,他向前行,是恩慈;對他的妻子,她回頭看,是嚴厲。儘管她與一個義人有近親關係,儘管她比她的鄰居更好,儘管她在從所多瑪得救時是蒙特選憐憫的紀念碑,但上帝並沒有縱容她的不順從;因為如果我們不謹慎忠實地善用巨大的特權,這些特權並不能使我們免於上帝的忿怒。這根鹽柱應當使我們有味。既然回頭看是如此危險的事,讓我們永遠向前奔跑(腓立比書三13-14)。

27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 28 他向所多瑪和蛾摩拉,以及平原全地觀看,不料,那地的煙氣上騰,如同燒窯的煙氣。 29 當上帝毀滅平原的城邑時,上帝記念亞伯拉罕,在羅得所住的城邑被傾覆的時候,將羅得從毀滅中救出來。

我們與上帝的相交在於我們對他的恩惠關懷,以及他對我們的恩惠關懷;因此,我們在此看到上帝與亞伯拉罕在所多瑪事件中的相交,如同之前在關於此事的商議中一樣,因為與上帝的相交必須在護理中以及在聖禮中維持。

一、在此事件中,亞伯拉罕對上帝的虔誠關懷體現在兩方面: 1. 對事件的謹慎期待(27節)。他清早起來「向所多瑪觀看」;為了表明他這樣做的目的是要看他的禱告結果如何,他去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並在那裡安頓下來,如同在他的瞭望台上(哈巴谷書二1)。注:我們禱告之後,必須留意我們的禱告,並觀察其成效。我們必須像寄信一樣發出我們的禱告,然後仰望答案;像射箭一樣發出我們的禱告,然後仰望看它是否射中目標(詩篇五3)。我們對消息的詢問必須是期待我們禱告的答案。 2. 對事件的敬畏觀察:「他向所多瑪觀看」(28節),不像羅得的妻子那樣,默然反思神聖的嚴厲,而是謙卑地敬拜並順從。因此,聖徒們當他們看到巴比倫受苦的煙氣永遠上騰(像這裡所多瑪的煙氣一樣)時,將會一次又一次地說:「哈利路亞」(啟示錄十九3)。那些在恩惠之日最熱切為罪人代求的人,在審判之日將會樂意看到他們滅亡,並在他們的毀滅中榮耀上帝。

二、在此事件中,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恩惠關懷(29節)。正如之前亞伯拉罕為以實瑪利禱告時,上帝為以撒聽了他的禱告,現在他為所多瑪禱告時,上帝為羅得聽了他的禱告。他「記念亞伯拉罕」,並「為他的緣故」,將羅得從毀滅中救出來。注: 1. 上帝必會以他自己的方式和時間,對信心的禱告給予平安的答覆;雖然一時之間似乎被遺忘,但遲早會顯明被記念。 2. 敬虔之人的親屬和朋友,因他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和向他的代求而蒙福;羅得獲救是出於對亞伯拉罕的尊重:或許這句話鼓勵了摩西很久以後禱告(出埃及記三十二13):「主啊,求你記念亞伯拉罕」;(參以賽亞書六十三11)。

羅得的恥辱(主前1898年)

30 羅得從瑣珥上去,與他的兩個女兒一同住在山上;因為他懼怕住在瑣珥,就與他的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 31 長女對次女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沒有男人可以像世上所有的人那樣與我們親近。」 32 「來,讓我們給父親喝酒,然後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可以從父親那裡存留後裔。」 33 那夜她們就給父親喝酒;長女進去,與她父親同寢;她父親並不知道她何時躺下,何時起來。 34 次日,長女對次女說:「看哪,我昨夜與我父親同寢了。今夜我們再給他喝酒,然後你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可以從父親那裡存留後裔。」 35 那夜她們又給父親喝酒;次女起來,與他同寢;她父親並不知道她何時躺下,何時起來。 36 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 37 長女產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這就是摩押人的始祖,直到今日。 38 次女也產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這就是亞捫人的始祖,直到今日。

這裡有: 一、羅得得救後所遭遇的巨大困境和苦難(30節)。 1. 他被嚇得離開瑣珥,不敢住在那裡;很可能是因為他自知那是他自己選擇的避難所,他在此愚蠢地向上帝發號施令,因此他不能不懷疑自己在其中的安全;或者因為他發現瑣珥像所多瑪一樣邪惡,因此斷定它不能長久存活;或者他可能觀察到那些水在火災之後(或許來自約旦河)開始淹沒平原,這些水與廢墟混合,逐漸形成了死海;他斷定瑣珥必將在這些水中滅亡(儘管它逃過了火災),因為它位於同一片平地上。注:我們自己選擇的、沒有順從上帝的居所和避難所,通常會使我們感到不安。

第19章_2

他被迫前往山區,並以山洞為居所。我認為這很奇怪,他為何不回到亞伯拉罕那裡,尋求他的保護?他曾一次又一次地蒙亞伯拉罕搭救。但事實是,有些好人卻不夠明智,不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

一、默想:

1. 他現在樂意前往山區,那是上帝為他預備的避難所。注:如果我們在自己的道路上遭遇挫折,最終能被引導到上帝的道路上,那便是好的。

2. 他曾一度覺得整個土地都不夠他與他的牲畜居住,甚至與亞伯拉罕爭執,盡可能遠離他;如今卻被限制在山洞裡,幾乎沒有轉身的空間,孤獨而顫抖。注:上帝將那些濫用自由和豐盛的人降至貧困和限制,這是公義的。從羅得身上我們也看到,那些為了世俗利益而放棄聖徒團契的人,最終會自食惡果。

二、羅得和他的女兒們在荒涼之地所犯的大罪。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1. 他的女兒們策劃了一個非常邪惡的陰謀,引誘他犯罪;毫無疑問,她們的罪責更大。她們假裝要安慰父親在當前困境中的心情,卻設計讓他喝醉,然後與他同寢(v. 31, 32)。

(1) 有些人認為她們的藉口似乎合理。她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她們沒有丈夫,也不知道從何處尋得聖潔的後裔;或者,即使她們與他人有了孩子,父親的名號也無法藉此得以保存。有些人認為她們心裡想著彌賽亞,希望彌賽亞能從她們的父親而出;因為羅得來自他拉的長子,他與閃的其他後裔一樣,與亞伯拉罕分離,如今又奇蹟般地從所多瑪被拯救出來。她們的母親和家人都已離世;她們不能與受咒詛的迦南人通婚;因此,她們認為她們所追求的目的和所處的極端困境,可以為這種不合宜的行為開脫。這是學識淵博的阿利克斯先生的觀點。注:善意常常被濫用,成為惡行的藉口。

(2) 無論她們的藉口是什麼,她們的計畫無疑是極其邪惡和卑鄙的,是對自然之光和自然律的公然冒犯。注:

[1] 即使親眼目睹上帝對罪人最可怕的審判,若沒有上帝的恩惠,也無法阻止邪惡的心行惡:人們會驚訝,情慾之火怎能點燃在那些剛親眼目睹所多瑪烈焰的人身上?

[2] 獨處有其誘惑,如同群居一樣,尤其是在不潔之事上。約瑟獨自與主母在一起時,就處於危險之中(ch. xxxix. 11)。同住的親屬,特別是獨居者,需要仔細警惕,即使是最小的邪惡念頭,以免撒但有機可乘。

2. 羅得自己因著愚昧和不謹慎,被可悲地擊敗,任由自己的女兒們擺佈,連續兩晚喝醉,並犯下亂倫之罪(v. 33, &c.)。主啊,人算什麼!當上帝任憑他們自生自滅時,即使是最好的人又算什麼!在此可見:

(1) 安逸的危險。羅得不僅在所多瑪保持清醒和貞潔,更是為那地方的邪惡不斷哀傷並作見證的人,然而在山區,他獨自一人,自以為完全脫離誘惑,卻可恥地被擊敗。因此,自以為站立得穩、站得高、站得牢固的人,務要謹慎,免得跌倒。在這世上,沒有任何山峰能使我們脫離撒但火箭的攻擊,唯有那在上的聖山才能。

(2) 醉酒的危險。醉酒本身不僅是一大罪,更是許多罪的入口;它可能成為最惡劣、最不自然的罪的入口,帶來永久的創傷和羞辱。赫伯特先生對此描述得極為精闢:「醉酒之人或可殺其母,懷其妹。」一個人醉酒時,可以毫不猶豫地做出清醒時想都不敢想的可怕之事。

(3) 來自我們最親愛的親友的誘惑的危險。我們愛他們、尊敬他們、期望從他們那裡得到善意。羅得的節制和貞潔,面對外來勢力的攻擊時堅不可摧,卻被自己女兒們卑鄙的背叛所誘惑,陷入罪惡和羞恥。我們無論身在何處,都必須警惕陷阱,時刻保持警惕。

3. 最後,我們記載了羅得的兩個兒子或孫子(隨你怎麼稱呼)的出生,就是摩押和亞捫,他們是兩個民族的祖先,與以色列為鄰,我們在舊約中經常讀到他們;兩者合稱為「羅得的子孫」(詩篇 83:8)。注:雖然亂倫的結合可能帶來興旺的後代,但這絕不能為其辯護,反而會使這種羞辱永久化,並將惡名傳給後代;然而,我們的救主所屬的猶大支派,卻是源於這樣的出生,而摩押女子路得,也在祂的家譜中留名(馬太福音 1:3, 5)。

最後,默想:

在此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讀到關於羅得的任何記載,也不知道他後來如何。毫無疑問,他為自己的罪悔改,並蒙赦免;但聖經從此對他保持沉默,我們可以從中學到,醉酒不僅使人健忘,也使人被遺忘;許多原本可能受人尊敬的名字,卻因此被埋沒在輕蔑和遺忘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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