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第十八章
本章記載了上帝與亞伯拉罕的另一次會面,可能是在亞伯拉罕欣然順服割禮之律法後數日之內,作為他順服的賞賜。本章內容如下:
一、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慈愛探訪,以及亞伯拉罕對此探訪的熱情款待(第1-8節)。 二、他們之間所談論的事項。 1. 上帝對撒拉慈愛的預旨(第9-15節)。 2. 上帝對所多瑪忿怒的預旨。 (1) 上帝向亞伯拉罕啟示祂毀滅所多瑪的計畫(第16-22節)。 (2)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所作的代求(第23節及以下)。
亞伯拉罕與天使的會面(主前1898年)
1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2他舉目觀看,不料,有三個人在他旁邊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3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4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5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6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揉和作餅。」7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8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上帝向亞伯拉罕顯現,似乎比我們之前所讀到的顯現更為自由和親密,少了威嚴和莊重;因此,這更像那在時機成熟時,上帝的兒子將要對世界進行的偉大探訪,那時道成肉身,顯現為我們中的一員。在此請注意:
一、亞伯拉罕如何期待陌生人,以及他的期待如何得到豐盛的回應(第1節): 「他坐在帳棚門口,那時正熱。」這並非為了休息或消遣,而是為了尋找機會行善,款待陌生人和旅客,因為當時可能沒有客棧可供他們住宿。 默想: 1. 我們最自由、最樂意去行的善工,最有可能帶給我們安慰。 2. 上帝恩惠地探訪那些祂首先激發了對祂的期待之人,並向那些等候祂的人顯現自己。 當亞伯拉罕這樣坐著時,他看見三個人朝他走來。這三個人是三位屬靈的天上存有,此時他們取了人的身體,以便亞伯拉罕能看見他們,並與他們交談。有些人認為他們都是受造的天使,另一些人則認為其中一位是上帝的兒子,就是聖約的天使,亞伯拉罕將他與其他人區分開來(第3節),並且他在第13節被稱為「耶和華」。使徒將此應用於鼓勵好客之道(希伯來書13:2)。那些樂意款待陌生人的人,曾款待了天使,這給他們帶來了無可言喻的榮耀和滿足。在經過審慎和公正的判斷後,若我們沒有理由懷疑惡意,愛心教導我們應當抱持善意並相應地施予恩惠。寧可餵養五隻懶惰的蜂或黃蜂,也不要讓一隻蜜蜂餓死。
二、亞伯拉罕如何款待這些陌生人,以及他的款待如何蒙受善意的接納。聖靈特別注意到亞伯拉罕對陌生人極其自由和熱情的歡迎。 1. 他對他們非常謙恭有禮。他忘記了自己的年齡和尊貴,以最殷勤的方式「跑去迎接他們」,並以應有的禮節「俯伏在地」,儘管他當時對他們一無所知,只知道他們看起來是優雅可敬的人。 默想:信仰並非摧毀,而是提升良好的禮儀,並教導我們尊重所有人。得體的禮貌是虔誠的極大裝飾。 2. 他非常懇切地請求他們留下,並將此視為極大的恩惠(第3、4節)。 默想: (1) 那些蒙上帝賜福豐盛的人,應當慷慨大方地款待客人,量力而行,並且(不是出於客套,而是真心誠意地)歡迎朋友。我們應當樂於向任何人施予恩惠;因為上帝和人都喜愛樂意施予的人。誰願意吃「惡眼人的食物」呢?(箴言23:6-7)。 (2) 那些渴望與上帝相交的人,必須懇切地渴望並為此禱告。上帝是值得款待的客人。 3. 他的款待雖然非常慷慨,卻是樸實無華的,沒有我們這個時代的華麗和精緻。他的飯廳是樹下的一個涼亭;沒有華麗的桌布,也沒有擺滿銀器的餐具櫃。他的宴席是幾塊小牛肉,和一些在爐邊烤的餅,而且都是匆忙準備的。這裡沒有山珍海味,沒有多樣菜餚,沒有強行烹製的肉食,也沒有甜點,只有簡單、樸實、健康的食物,儘管亞伯拉罕非常富有,他的客人也非常尊貴。 默想:我們不應當對飲食過於講究。讓我們為合宜的食物感恩,即使它樸實無華;不要貪戀美食,因為對於那些喜愛並專注於美食的人來說,它們是欺騙人的食物。 4. 他和他的妻子都非常專注和忙碌,用他們最好的來款待客人。撒拉親自下廚烘焙;亞伯拉罕跑去牽牛犢,拿出奶油和奶,並且不認為在餐桌旁服侍是低於他的事,以便表明他真心歡迎客人。 默想: (1) 那些真正有德行的人不需要擺架子,他們的審慎謙遜對他們來說並非任何貶損。 (2) 真誠的友誼會為任何事屈尊,除了罪。基督自己教導我們在謙卑的愛中彼此洗腳。那些如此謙卑自己的人將被高舉。 在此,亞伯拉罕的信心藉著善行顯明出來;我們的信心也必須如此,否則就是死的(雅各書2:21, 26)。信心之父以其仁愛、慷慨和好客而聞名;我們必須向他學習「行善和分享」。約伯「不獨自吃他的食物」(約伯記31:17)。
9他們對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說:「看哪,在帳棚裡。」10那人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人後面的帳棚門口聽見了這話。11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12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老,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樂事呢?」13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孩子嗎?』1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5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人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這些天上的客人(奉差遣來證實最近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即他將從撒拉得一個兒子),在接受亞伯拉罕的熱情款待時,也回報了他的恩惠。他接待了天使,也得到了天使的賞賜,就是來自天上的恩惠信息(馬太福音10:41)。
一、確保撒拉能聽見。她必須憑信心懷孕,因此應許必須向她發出(希伯來書11:11)。當時的習俗是婦女不與男人同席,至少不與陌生人同席,而是待在自己的房間裡;因此撒拉此時不在視線之內:但她必須在聽力範圍之內。天使詢問(第9節):「你妻子撒拉在哪裡?」藉著點名她,他們充分暗示亞伯拉罕,儘管他們看似陌生人,但他們非常了解他和他的家人。藉著詢問她,他們表明了對一個尊重他們的人的家庭和親屬的友善關懷。這是一種普通的禮貌,應當源於基督徒的愛心原則,這樣它就被聖化了。而且,藉著談論她(她無意中聽見了),他們引導她聆聽接下來要說的話。天使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亞伯拉罕說:「看哪,在帳棚裡。」「她還能在哪裡呢?她在那裡,在她的位置上,像往常一樣,現在就在呼喚範圍內。」 默想: 1. 撒拉的女兒們必須向她學習「貞潔,料理家務」(提多書2:5)。閒逛無益。 2. 那些最有可能從上帝和祂的應許中得到安慰的人,是在他們的位置上,在他們的職責之道上的人(路加福音2:8)。
二、應許隨後被重申和確認,她將生一個兒子(第10節):「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下次我將帶著應許的實現來探訪你,就像現在我帶著應許來一樣。」上帝會回到那些歡迎祂、接待祂探訪的人那裡:「我必回報你的恩惠,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這話在第14節再次重複。因此,彌賽亞的應許在舊約中屢次重複,以堅固上帝子民的信心。我們的心遲鈍不信,因此需要一再重複相同主旨的話語。這就是使徒所引用的應許之話(羅馬書9:9),憑藉這話,以撒得以出生。 默想: 1. 別人從普遍護理中得到的相同祝福,信徒是從應許中得到的,這使得這些祝福非常甘甜和確定。 2. 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他們的生命、喜樂、盼望和一切,都歸因於應許。他們是藉著上帝的話語而生(彼得前書1:23)。
三、撒拉認為這消息好得令人難以置信,因此她還無法真心相信:「撒拉心裡暗笑」(第12節)。這不是信心的喜悅之笑,不像亞伯拉罕的笑(創世記17:17),而是懷疑和不信任的笑。 默想:同一件事可能出於非常不同的原則,只有洞察人心的上帝才能判斷。撒拉無法克服的最大異議是她的年齡:「我既已衰老」,在自然生育的過程中已過生育年齡,特別是她一直不育,而且(這更增加了難度)「我主也老邁」。 在此請注意: 1. 撒拉稱亞伯拉罕為「我主」;這是這句話中唯一的好詞,聖靈注意到它以尊榮她,並推薦給所有基督徒妻子效法(彼得前書3:6),「撒拉順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以示尊敬和順服。妻子也當如此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書5:33)。我們也當如此,樂於注意到那些說得體而好的話,以尊榮說話的人,即使其中可能夾雜著不當之處,我們也應當以愛心遮蓋。 2. 人的不可能常常與神的應許相矛盾。感官的異議很容易絆倒和困擾即使是真信徒的軟弱信心。當次要原因令人沮喪時,很難堅守第一因。 3. 即使有真信心,也常常與不信有劇烈的衝突。撒拉可以說:「主啊,我信」(希伯來書11:11),但她也必須說:「主啊,幫助我的不信。」
四、天使責備她不當的懷疑表達(第13、14節)。 默想: 1. 儘管撒拉此時正以最親切慷慨的方式款待這些天使,但當她做錯事時,他們仍然責備她,就像基督在馬大家中責備她一樣(路加福音10:40-41)。如果我們的朋友對我們好,我們也不應當對他們如此不友善,以至於容忍他們犯罪。 2. 上帝藉著撒拉的丈夫亞伯拉罕責備她。祂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或許是因為他沒有告訴她之前給他的應許,如果他當時將應許及其確認告訴她,就能避免她現在如此驚訝。或者亞伯拉罕被告知此事,以便他可以告訴她。夫妻關係中,在需要時互相責備是其中一項職責。 3. 責備本身是明確的,並有充分的理由支持:「撒拉為什麼暗笑?」 默想:審視我們笑的原因是好的,這樣它就不會是愚昧人的笑(傳道書7:6)。「我為什麼笑?」再者,我們的不信和懷疑是對天上上帝的極大冒犯。祂理所當然地不悅,因為感官的異議被用來反駁祂的應許(路加福音1:18)。 4. 這裡提出了一個問題,足以回答所有血肉之軀的詭辯:「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希伯來文:豈有太奇妙的事)。也就是說: (1) 有什麼事是如此隱秘,以至於逃脫祂的察覺嗎?沒有,即使是撒拉「心裡暗笑」也不行。 (2) 有什麼事是如此困難,以至於超出祂的能力嗎?沒有,即使是在撒拉年老時賜她一個孩子也不行。
五、撒拉愚蠢地試圖掩蓋自己的過錯(第15節):「她不承認說:『我沒有笑』」,以為沒有人能反駁她:她說這個謊,因為「她害怕」;但試圖瞞過無所不見的眼睛是徒勞的;她被告知,令她羞愧的是:「不然,你實在笑了。」 現在, 1. 撒拉似乎收回了她的不信任。現在她藉著將情況聯繫起來,意識到這是一個關於她的神聖應許,她放棄了所有懷疑和不信任的想法。 2. 然而,同時也有一個用謊言掩蓋罪惡的罪惡嘗試。犯錯是羞恥的,但否認它更是羞恥的;因為這樣我們就罪上加罪。害怕責備常常使我們陷入這個陷阱。參見以賽亞書57:11,「你懼怕誰,以致說謊?」但如果我們以為能欺騙上帝,我們就是自欺欺人;祂能且必將真相顯露出來,使我們蒙羞。遮掩自己罪過的人必不亨通,因為「那日子將到,必顯明出來」。
亞伯拉罕與上帝的會面(主前1898年)
16那些人從那裡起身,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17耶和華說:「我豈能向亞伯拉罕隱瞞我所要做的事呢?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兒女和他的家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得成就。」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21我現在要下去,看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不是,我也必知道。」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亞伯拉罕卻仍然站在耶和華面前。
這些來自天上的使者已經完成了他們任務的一部分,就是向亞伯拉罕和撒拉傳達恩惠的信息,他們首先傳達了這個信息;但現在他們面前有另一種性質的工作。所多瑪將被毀滅,他們必須執行這項任務(創世記19:13)。 默想:正如耶和華有憐憫,祂也是施行報應的上帝。根據他們的使命,我們在此發現: 1. 他們「向所多瑪觀看」(第16節);他們以忿怒的面孔對著它,就像上帝被說成是觀看埃及人的軍隊一樣(出埃及記14:24)。 默想:儘管上帝長期以來似乎對罪人視而不見,以致他們推斷耶和華不看見,不理會,但當祂忿怒的日子來臨時,祂必會觀看他們。 2. 他們「向所多瑪去」(第22節),我們也確實發現他們中的兩位在所多瑪(創世記19:1)。至於第三位是否是亞伯拉罕仍然站在其面前,並向其靠近的耶和華(第23節),大多數人如此認為;或者第三位在他們到達所多瑪之前就離開了,而亞伯拉罕所站立的耶和華是「榮耀的顯現」(Shechinah),或是亞伯拉罕以前見過並與之交談的神聖榮耀的顯現,這是不確定的。然而,我們在此有:
一、亞伯拉罕對他的客人所施的尊榮:「他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如同一個不願與如此良伴分離,並渴望向他們表達最高敬意的人。這是一種對朋友應有的禮節;但必須按照使徒的指示(約翰三書6節),「按著合乎神的方式」去做。
二、他們對亞伯拉罕所施的尊榮;因為那些尊榮上帝的人,上帝必尊榮他們。上帝將祂毀滅所多瑪的預旨告知亞伯拉罕,不僅如此,還與他自由地討論此事。上帝在之前與亞伯拉罕更密切地立約(創世記17章)之後,在此讓他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親密地與自己相交,如同祂的謀士。 在此請注意: 1.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友善思想(第17-19節),其中記載了祂決定將毀滅所多瑪的預旨告知亞伯拉罕,並說明了原因。如果亞伯拉罕沒有送他們一程,或許他就不會得到這樣的恩惠;但喜愛與智慧人同行的人必得智慧(箴言13:20)。看上帝如何樂意與自己辯論:「我豈能向亞伯拉罕隱瞞」(或,有些人讀作:「我豈能向亞伯拉罕隱瞞」)「我所要做的事呢?」「我豈能做這樣的事而不告訴亞伯拉罕呢?」上帝在祂的預旨中,以人的方式,帶著深思熟慮來表達自己。但為什麼亞伯拉罕必須成為內閣成員呢?猶太人認為,因為上帝已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所以祂不會在亞伯拉罕不知情和同意的情況下毀滅那些屬於那地的城市。但上帝在此給出了另外兩個原因: (1) 亞伯拉罕必須知道,因為他是朋友和蒙恩者,是上帝特別喜愛並為他預備大事的人。他將成為一個大國;不僅如此,在將從他後裔而出的彌賽亞身上,「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默想:耶和華的「祕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詩篇25:14;箴言3:32)。那些憑信心過著與上帝相交生活的人,必然比其他人更了解上帝的心意,儘管不是先知性的,卻是審慎實用的知識。他們比其他人對現在有更好的洞察力(何西阿書14:9;詩篇107:43),對未來有更好的預見,至少足以引導他們並安慰他們。 (2) 亞伯拉罕必須知道,因為他會教導他的家屬:「我眷顧亞伯拉罕,為要叫他吩咐他的兒女和他的家屬」(第19節)。 思考這點: [1] 作為亞伯拉罕品格和榜樣中非常光輝的一部分。他不僅與家人一同禱告,而且像一個有知識的人一樣教導他們,甚至像一個有權柄的人一樣吩咐他們,在他自己的家中既是先知,又是君王,也是祭司。 請注意: 第一,上帝既已與他及其後裔立約,他的家屬也因此受了割禮,他便非常謹慎地教導和管理他們。那些期望家庭蒙福的人,必須認真履行家庭職責。如果我們的兒女是屬耶和華的,就必須為祂撫養;如果他們穿著祂的制服,就必須在祂的工作中受訓練。 第二,亞伯拉罕不僅關心他的兒女,也關心他的家屬;他的僕人都是受過教導的僕人。一家之主應當教導和監督所有在他屋簷下的人的品行。最貧窮的僕人也有寶貴的靈魂,必須加以照管。 第三,亞伯拉罕將促進家庭中的實踐信仰作為他的關懷和職責。他沒有用精微的推測或有爭議的問題來填滿他們的頭腦;而是教導他們「遵守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也就是說,在敬拜上帝上要認真虔誠,在與所有人交往上要誠實。 第四,亞伯拉罕在此著眼於後代,不僅關心他的家屬與他一同,也關心他的家屬在他入土之後,仍能遵守耶和華的道,使信仰在他的家族中興盛。 第五,他這樣做是履行上帝對他所作應許的條件。只有那些認真履行職責的人,才能期望得到應許的益處。 [2] 作為上帝將祂毀滅所多瑪的預旨告知他的原因,因為他樂於分享他的知識,並將其用於造福他所負責的人。 默想:凡有的,還要加給他(馬太福音13:12;25:29)。那些善用知識的人將會知道更多。 2. 上帝與亞伯拉罕的友善交談,其中祂將毀滅所多瑪的預旨告知他,並允許他自由地就此事向祂提出請求。 (1) 祂告訴他所多瑪的罪證:「所多瑪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第20節)。 默想:有些罪,以及某些罪人的罪,大聲向天呼求報應。所多瑪的罪惡是呼喊的罪惡,也就是說,它極其惹怒上帝,甚至催促上帝施行懲罰。 (2) 祂將根據這些證據進行的調查:「我現在要下去,看看」(第21節)。這並非表示上帝對任何事有所懷疑或不明瞭;而是祂樂意以人的方式來表達自己, [1] 為了顯示祂所有審判程序的無可爭辯的公平性。人們常會認為祂的道路不公平;但讓他們知道,祂的審判是永恆預旨的結果,絕非倉促或突然的決定。祂從不根據報告、傳聞或他人的情報來懲罰,而是根據祂自己確定無誤的知識。 [2] 為了給執政者和有權柄的人樹立榜樣,要以最大的謹慎和勤勉來調查案件的實情,然後才作出判決。 [3] 或許這裡所說的預旨尚未是最終的,以便給亞伯拉罕留出空間和鼓勵,為他們代求。上帝就是這樣察看,看是否有代求的人(以賽亞書59:16)。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主前1898年)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你真的要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嗎?24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要毀滅那地方,不為這五十個義人饒恕那地方嗎?25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殺滅,使義人與惡人一樣,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找到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27亞伯拉罕回答說:「看哪,我雖然是塵土,還敢向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少了五個,你還要為這少了的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若在那裡找到四十五個,我也不毀滅。」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找到四十個呢?」他說:「我為這四十個的緣故,也不毀滅。」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假若在那裡找到三十個呢?」他說:「我若在那裡找到三十個,我也不毀滅。」31亞伯拉罕說:「看哪,我雖然是塵土,還敢向主說話。假若在那裡找到二十個呢?」他說:「我為這二十個的緣故,也不毀滅。」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找到十個呢?」他說:「我為這十個的緣故,也不毀滅。」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與上帝相交是藉著話語和禱告來維持的。在話語中,上帝對我們說話;在禱告中,我們對祂說話。上帝已向亞伯拉罕啟示了祂關於所多瑪的預旨;現在亞伯拉罕藉此機會為所多瑪向上帝說話。 默想:上帝的話語對我們有益,是當它為我們提供禱告的內容並激發我們禱告時。當上帝對我們說話後,我們必須思考我們對祂有什麼話要說。
請注意: 一、亞伯拉罕在此場合向上帝陳情的莊重:「亞伯拉罕近前來」(第23節)。這表達暗示著: 1. 一種聖潔的關切:「他專心」親近上帝(耶利米書30:21)。「所多瑪將被毀滅,我豈能不為它說一句好話呢?」 2. 一種聖潔的信心:他「憑著信心的確據」近前來,像「王子」一樣近前來(約伯記31:37)。 默想:當我們履行禱告的職責時,我們應當記住我們正在親近上帝,這樣我們就能充滿對祂的敬畏(利未記10:3)。
二、這次禱告的總體範圍。這是聖經中記載的第一個莊嚴的禱告;它是一個為饒恕所多瑪而發的禱告。亞伯拉罕無疑極其憎惡所多瑪人的邪惡;如果他們能給他全國最好的產業,他也不會像羅得那樣住在他們中間;然而他卻懇切地為他們禱告。 默想:雖然罪惡應當被憎恨,但罪人應當被憐憫和代禱。上帝不喜悅他們的死亡,我們也不應當渴望,而應當祈求避免那悲慘的日子。 1. 他首先禱告,求義人得以倖免,不被捲入共同的災難中,特別是顧念到公義的羅得,他早已原諒並忘記了羅得對他的不忠行為,這可從他之前用刀劍和現在用禱告來營救羅得的熱心證明。 2. 他將此提升為一個請求,求所有人都因其中義人的緣故而得饒恕,上帝自己也贊同這個請求,並藉著回答他最初的請求,實際上促使他這樣做(第26節)。 默想:我們不僅要為自己禱告,也要為他人禱告;因為我們是同一個身體的肢體,至少是人類這個身體的肢體。我們都是弟兄。
三、這次禱告中顯著的特殊恩典。 1. 這裡有極大的信心;而信心的禱告是得勝的禱告。他的信心向上帝懇求,陳述案情,並使他口中充滿論據。他特別憑著上帝的公義行事,並且非常確信。 (1) 上帝不會「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第23節)。不,「這斷不是你所行的」(第25節)。我們絕不可懷有任何貶損上帝公義榮耀的思想。參見羅馬書3:5-6。 默想: [1] 義人與惡人混雜在這個世界上。在最好的人中,通常也有一些壞人,在最壞的人中,也有一些好人:即使在所多瑪,也有一個羅得。 [2] 儘管義人與惡人混雜,但公義的上帝絕不會,確實不會,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儘管在這個世界上他們可能捲入相同的共同災難,但在大日子裡,將會有所區分。 (2) 義人不會「與惡人一樣」(第25節)。儘管他們可能與惡人一同受苦,但他們受苦的方式不同於惡人(以賽亞書27:7)。 (3)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毫無疑問祂會,因為祂是審判全地的主;這是使徒的論證(羅馬書3:5-6)。 默想: [1] 上帝是審判全地的主;祂掌管一切,察驗一切,並將對一切作出判決。 [2] 全能的上帝從未也絕不會對任何受造物做任何不公之事,無論是扣留公義的,還是要求過多的(約伯記34:10-11)。 2. 這裡有極大的謙卑。 (1) 對自己不配的深刻體認(第27節):「看哪,我雖然是塵土,還敢向主說話」;第31節再次提及。他講話時,似乎對自己的大膽和上帝恩惠地允許他這樣做感到驚訝,考慮到上帝的偉大——祂是「主」;以及他自己的卑微——「不過是塵土」。 默想: [1] 最偉大的人,最重要和最有價值的人,在上帝面前不過是塵土,卑微、污穢、脆弱和必死的。 [2] 每當我們親近上帝時,我們都應當恭敬地承認我們與上帝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距離。祂是榮耀的主,我們是地上的蟲。 [3] 我們得以親近施恩寶座,以及被允許自由發言,正是謙卑驚奇的合理原因(撒母耳記下7:18)。 (2) 對上帝不悅的敬畏:「求主不要動怒」(第30節),第32節再次提及。 默想: [1] 信徒在向上帝陳情時所用的懇切,如果他們是與像他們一樣的人打交道,他們就不能不擔心那人會對他們動怒。但我們所面對的是「上帝而非人」;無論祂看起來如何,祂實際上並不會「對正直人的禱告動怒」(詩篇80:4),因為它們是「祂所喜悅的」(箴言15:8),當祂被懇求時,祂是喜悅的。 [2] 即使我們領受了神聖恩惠的特殊記號,我們也應當對自己保持警惕,以免我們使自己招致神聖的不悅;因此,我們必須憑著信心的臂膀,帶著中保來到祂面前,為我們「聖潔之事的罪孽」贖罪。 3. 這裡有極大的愛心。 (1) 對所多瑪品格的仁慈看法:儘管它很壞,他仍認為其中有幾個好人。我們應當對最壞的地方抱持最好的希望。兩者相權,寧可犯這個錯誤。 (2) 對所多瑪福祉的仁慈願望:他動用他在施恩寶座前的一切影響力,為他們求憐憫。我們從未見他如此懇切地為自己和家人向上帝懇求,像這裡為所多瑪一樣。 4. 這裡有極大的膽量和信心的確據。 (1) 他自由地提出一個他認為可能在所多瑪的義人數量。假若有五十個(第24節)。 (2) 他一次又一次地在上帝的讓步上進一步提出請求。正如上帝賜予許多,他仍不斷懇求更多,希望能達到目的。
第18章_2
三、亞伯拉罕將條件降到他所能為恥的最低點(他已為五座城爭取到憐憫,只要有十個義人,城就不致毀滅),或許他認為這已是最低點,並斷定這些城會因此得蒙保全。
四、禱告的成功。亞伯拉罕如此摔跤,奇妙地得勝了;他如同君王,與神有能力:他只管求,就必得著。
1. 神普遍的善意在此顯明:祂同意為義人的緣故而饒恕惡人。看哪,神何等迅速地施展憐憫;祂甚至主動尋找施憐憫的理由。看哪,義人對任何地方是何等大的祝福,而那些恨惡並逼迫義人的人,是何等不為自己著想。
2. 神對亞伯拉罕特別的恩惠在此顯明:祂沒有停止施恩,直到亞伯拉罕停止祈求。禱告的力量就是如此。那麼,亞伯拉罕為何停止祈求呢?他已經成功地爭取到,只要城中有十個義人,城就不致毀滅。這可能是因為:
(1) 他承認,如果連十個義人也沒有,這城就理當被毀滅;如同葡萄園的園丁,他同意如果再試驗一年,那不結果子的樹仍不結果,就將它砍掉(路加福音十三:9)。
(2) 神抑制了他的靈,使他不再繼續祈求。當神已定意毀滅一個地方時,祂會禁止人為它禱告(耶利米書七:16;十一:14;十四:11)。
五、這裡記載了這次對話的結束(33節)。
1. 耶和華走了。神在世上的異象不可能是持續不斷的,因為我們唯有憑著信心才能將神擺在我們面前。神沒有離開,直到亞伯拉罕說完他所有要說的話;因為祂從不厭倦聽禱告(以賽亞書五十九:1)。
2. 亞伯拉罕回到自己的地方,沒有因所受的尊榮而自高自大,也沒有因這些非凡的會面而偏離日常的職責。他回到自己的地方,觀察事情的結果;結果證明他的禱告蒙了垂聽,然而所多瑪卻沒有得蒙保全,因為城中沒有十個義人。我們對人的期望不可過高,對神的期望不可過低。
第19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