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第九章
世界與教會如今再次歸於一個家庭,即挪亞的家庭。本章記載了這個家庭的諸事,我們更應當留意,因為我們都是這個家庭的後裔。本章內容如下:
一、與挪亞及其子孫所立的護理之約(第1-11節)。在此聖約中: 1. 神應許保守他們的生命,以致: (1) 他們將遍滿全地(第1、7節)。 (2) 他們將免受野獸的侵擾,野獸將懼怕他們(第2節)。 (3) 他們將被允許吃肉以維持生命,但不可吃血(第3、4節)。 (4) 世界將不再被洪水淹沒(第8-11節)。 2. 神要求他們彼此照顧生命,也照顧自己的生命(第5、6節)。
二、此聖約的印記,即彩虹(第12-17節)。
三、關於挪亞及其子孫的一段特別記載,引發了與後世相關的預言: 1. 挪亞的罪與羞恥(第20、21節)。 2. 含的無恥與不敬(第22節)。 3. 閃和雅弗的虔敬與謙遜(第23節)。 4. 迦南的咒詛,以及閃和雅弗的祝福(第24-27節)。
四、挪亞的壽數與逝世(第28、29節)。
挪亞及其子孫蒙福(主前2348年) 1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2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凡地上一切爬行的物和海裡一切的魚,都必懼怕你們,驚恐你們;這一切都交付在你們手中。 3凡活著會動的,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我賜給你們菜蔬一樣。 4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5流你們生命的血,我必討罪;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罪;我必向各人的弟兄討人的生命。 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 7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衍。」
我們在前一章的結尾讀到,神心中對人類餘民——即新世界的種子——所說的極其仁慈的話語。現在,這些仁慈的話語在此處被「說」給他們聽。總而言之,「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第1節),意思是祂向他們保證祂對他們的善意和恩惠的旨意。這源於祂心中所說的話。注:神一切美好的應許都源於祂愛的預旨和祂自己旨意的籌劃(參弗1:11;3:11;比較耶29:11:「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我們讀到(創8:20)挪亞如何藉著他的祭壇和祭物「稱頌神」。現在我們看到神賜福挪亞。注:神必恩慈地賜福(即善待)那些真誠稱頌(即稱讚)祂的人。那些為所領受的恩典真心感恩的人,最能確保這些恩典得到堅固和持續。
現在,我們有了這個新自然王國的「大憲章」——偉大的憲章,它現在要被建立和納入,因為先前的憲章已被沒收和喪失。
一、這憲章的恩賜對人類是仁慈和恩惠的。這裡有:
1. 廣闊土地的恩賜,以及人類將大大增長以佔據和享受這些土地的應許。最初的祝福在此處重申:「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第1節),並重複(第7節),因為人類的種族可以說是要重新開始。現在: (1) 神將整個地球擺在他們面前,告訴他們,在它「存留」期間,它完全屬於他們和他們的後裔。注:神將地賜給世人,作為產業和居所(詩115:16)。雖然它不是樂園,而更像曠野;但它比我們所應得的更好。感謝神,它不是地獄。 (2) 祂賜給他們一個祝福,藉著這祝福的力量和功效,人類將在地上繁衍和延續,以致在短時間內,地球所有可居住的部分都將或多或少地有人居住;並且,雖然一代過去,另一代將來,只要世界存在,人類的洪流將不斷供應,與時間的洪流並行,直到兩者一同歸入永恆的海洋。雖然死亡仍將掌權,主仍將藉著祂的審判被認識,但地球將不再像現在這樣被滅絕,而是不斷被充滿(徒17:24-26)。
2. 掌管低等受造物的權柄(第2節)。祂賜予: (1) 對它們的所有權:「牠們都交付在你們手中」,為你們的使用和益處。 (2) 對它們的統治權,若無此權,所有權將毫無用處:「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凡地上一切爬行的物和海裡一切的魚,都必懼怕你們,驚恐你們。」這重申了先前的恩賜(創1:28),只是有所不同:無罪的人類藉著愛來統治,墮落的人類則藉著懼怕來統治。現在,這恩賜仍然有效,我們至今仍受益於此: [1] 那些對我們有用的受造物被馴服,我們將它們用於服務或食物,或兩者兼有,視其能力而定。馬和牛順服地接受嚼環和軛,羊在剪毛者和屠夫面前都默不作聲;因為人對牠們的懼怕和驚恐臨到牠們。 [2] 那些對我們有害的受造物受到抑制,以致雖然人偶爾可能被其中一些傷害,但牠們不會聯合起來反叛人類,否則神可以藉著牠們像藉著洪水一樣有效地毀滅世界;這是神嚴厲的審判之一(結14:21)。是什麼讓狼遠離我們的城鎮,獅子遠離我們的街道,將牠們限制在曠野中,不正是這種懼怕和驚恐嗎?甚至有些已被馴服(雅3:7)。
3. 維持和供養的恩賜:「凡活著會動的,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第3節)。在此之前,大多數人認為,人類僅限於食用地上的產物:水果、草本植物、根莖,以及各種穀物和牛奶;最初的恩賜就是如此(創1:29)。但洪水可能沖走了許多地上的肥力,使其產物較不美味和營養,神現在擴大了恩賜,允許人類吃肉,這可能是人類自己從未想過,直到神現在指示他們,也從未像狼一樣渴望吸血。但現在人類被允許自由安全地吃肉,如同吃青草一樣。現在這裡看到: (1) 神是一位好主人,祂不僅供應我們生存所需,也供應我們在祂的服事中舒適生活所需;不僅為必需,也為喜悅。 (2) 「神的各樣創造都是好的」,沒有一樣是可棄絕的(提前4:4)。後來,一些適合食用的肉類被禮儀律所禁止;但從起初看來並非如此,因此在福音之下也非如此。
二、這憲章的誡命和條款同樣仁慈和恩惠,是神對人類善意的例證。猶太拉比們經常談到挪亞的七條誡命,或挪亞子孫的七條誡命,他們說這些誡命是所有國家都必須遵守的,因此將它們列出或許不無益處。第一條是禁止偶像崇拜。第二條是禁止褻瀆,並要求稱頌神的名。第三條是禁止謀殺。第四條是禁止亂倫和一切不潔。第五條是禁止偷竊和搶劫。第六條是要求施行公義。第七條是禁止吃帶血的肉。猶太人要求「歸化者」遵守這些誡命。但這裡所給的誡命都關乎人的生命。
1. 人不可藉著吃不健康和有害健康的食物來損害自己的生命(第4節):「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即生肉),你們不可吃,如同野獸一般。」有必要對吃肉的自由加上這個限制,以免他們藉此毀壞身體,而非滋養身體。神藉此表明: (1) 雖然他們是受造物的主宰,但他們仍是創造主的臣民,受祂律法的約束。 (2) 他們在進食時不可貪婪和急躁,而要等待食物的預備;不可像掃羅的士兵(撒上14:32),也不可作「貪食肉的」(箴23:20)。 (3) 他們不可對低等受造物殘忍。他們可以是主宰,但不是暴君;他們可以為利益殺死牠們,但不可為取樂而折磨牠們,也不可在受造物還活著的時候撕下牠的肢體並吃掉。 (4) 在獻祭律法持續期間,血為「贖罪」(利17:11),表明祭物的生命被接受以代替罪人的生命,血不可被視為尋常之物,而必須「倒在耶和華面前」(撒下23:16),或在祂的祭壇上,或在祂的地上。但現在,偉大真實的祭物已經獻上,律法的義務隨著其原因而終止。
2. 人不可奪取自己的生命:「流你們生命的血,我必討罪」(第5節)。我們的生命並非完全屬於我們自己,以致我們可以隨意放棄,而是屬於神的,我們必須按祂的旨意交還;如果我們以任何方式加速自己的死亡,我們都要向神負責。
3. 不可讓野獸傷害人的生命:「我必向各獸討罪。」為表明神對人的生命何等珍視,儘管祂最近曾如此大規模地毀滅生命,祂仍要將殺人的野獸處死。這在摩西律法中得到證實(出21:28),我認為至今遵守它並無不妥。神藉此表明祂對謀殺罪的憎恨,使人更加憎恨它,不僅懲罰,而且預防它。參約伯記5:23。
4. 故意殺人者必須處死。這是這裡旨在藉懲罰的威嚇來加以限制的罪: (1) 神必懲罰殺人者:「我必向各人的弟兄討人的生命」,即「我必向殺人者追討被殺者的血債」(代下24:22)。當神向不義奪取人生命者追討生命時,殺人者無法償還,因此必須以自己的生命來代替,這是唯一剩下的賠償方式。注:公義的神必追討血債,儘管人不能或不願。或遲或早,今世或來世,祂必揭露隱藏的謀殺,那些隱藏於人眼前的,並懲罰公然和被合理化的謀殺,那些人手無法處理的。 (2) 官長必須懲罰殺人者(第6節):「凡流人血的」,無論是因一時衝動或預謀(因為魯莽的怒氣是心裡的謀殺,如同惡意預謀一樣,太5:21-22),「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即由官長,或任何被指定或允許為報血仇者。有那些人是神為此目的的僕役,藉著成為惡人和作惡者的恐懼,來保護無辜者,他們不可「空空地佩劍」(羅13:4)。在洪水之前,從該隱的故事看來,神親自處理謀殺的懲罰;但現在祂將這審判交給人,起初交給家族首領,後來交給國家元首,他們應當忠於所託。注:故意謀殺應當永遠以死刑懲罰。這是「耶和華不肯赦免」君王的罪(王下24:3-4),因此君王也不應赦免臣民的此罪。這條律法附有理由:「因為神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人是創造主所珍愛的受造物,因此也應當為我們所珍愛。神賜予人尊榮,我們就不應輕視人。即使是墮落的人,身上仍有神的形像殘留,以致不義殺害人者,就是毀損神的形像,並羞辱祂。當神允許人殺害他們的牲畜時,祂卻禁止他們殺害他們的奴隸;因為這些具有更崇高和卓越的本性,不僅是神的受造物,更是祂的形像(雅3:9)。所有人都帶有神的形像;但官長除了此形像外,還帶有祂權能的形像,聖徒則帶有祂聖潔的形像,因此流君王或聖徒之血者,將招致雙重罪責。
神與挪亞立約(主前2347年) 8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9「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我的約。 10我也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與你們同在的活物,立約。 11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全地了。」
一、神與這新世界所立聖約的普遍建立及其範圍(第9、10節)。在此處觀察: 1. 神恩慈地樂意以聖約的方式與人交往,其中神極大地彰顯祂俯就的恩惠,並極大地鼓勵人的本分和順服,視其為合理且有益的服事。 2. 神與人所立的一切聖約都是祂自己所立的:「我,看哪,我。」如此表達既是為了引起我們的驚嘆——「看哪,並驚奇,雖然神至高,祂卻如此尊重人」,也是為了堅固我們對聖約有效性的確信——「看哪,並看,我立這約;我就是那信實且有能力使這約成就的。」 3. 神的聖約比天柱或地基更為堅固,不能被廢除。 4. 神的聖約是與立約者及其後裔所立的;應許是給他們和他們的兒女的。 5. 那些可以與神立約並領受其益處的,卻不具備反覆約定或給予自己同意的能力。因為這聖約是與「一切活物,地上的走獸」所立的。
二、這聖約的特定意圖。它旨在保護世界免於另一次洪水:「不再有洪水。」神曾一次淹沒世界,而世界仍然像以前一樣污穢和惹祂發怒,神預見了它的邪惡,卻應許祂將不再淹沒它;因為祂不照我們的罪待我們。世界之所以沒有經常被洪水淹沒,現在也沒有被淹沒,是歸因於神的良善和信實,而非世界的任何改革。正如舊世界被毀滅是為了作為公義的紀念碑,所以這個世界至今仍存留,是憐憫的紀念碑,正如神的誓言,挪亞的水不再返回覆蓋全地(賽54:9)。神的這應許使海洋和雲彩停留在其所定的位置,並「為它們定界限,安門和閂;到此為止」(伯38:10-11)。如果海洋像每天兩次持續數小時那樣,只流動幾天,會造成何等大的破壞!如果我們有時見過的傾盆大雨持續很久,雲彩會是何等具有毀滅性!但神藉著流動的海洋和傾瀉的雨水,顯示祂在忿怒中能做什麼;然而,藉著保護地球免於兩者之間的洪水,顯示祂在憐憫中能做什麼,並將在真理中做什麼。讓我們將祂在應許中的憐憫和在履行中的真理歸榮耀給祂。
這應許並不妨礙: 1. 神可能將其他毀滅性的審判降於人類;因為,雖然祂在此處約束自己不再使用這支箭,但祂的箭袋裡還有其他的箭。 2. 祂可能藉著海洋或河流的洪水毀滅特定的地方和國家。 3. 世界在末日被火毀滅,也不會違背祂的應許。淹沒舊世界的罪,將焚燒這個世界。
12神說:「這是我與你們和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所立之約的記號,為要世世代代遵守。 13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14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15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了。 16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17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所立之約的記號。」
人與人之間的協議通常會蓋章,以使聖約更加莊重,聖約的履行對雙方而言更加確定。因此,神「願意更豐盛地向承受應許的人顯明祂旨意的不變性」,便以印記堅固祂的聖約(來6:17),這使我們所建立的根基堅固不移(提後2:19)。這自然之約的印記是相當自然的;它就是「彩虹」,這彩虹很可能在之前,當次要原因配合時,就已在雲中出現,但直到現在藉著神聖的設立才成為聖約的印記。
現在,關於這聖約的印記,請注意: 1. 這印記附有重複的保證,以確認其所旨在證實的應許的真實性:「我把虹放在雲彩中」(第13節);它「必現在雲彩中」(第14節),使眼睛能影響心靈並堅固信心;它將是「聖約的記號」(第12、13節),「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了」(第15節)。甚至,彷彿永恆的心靈需要一個備忘錄,「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第16節)。因此,這裡是一行又一行,使我們這些持定這盼望的人,可以得到確實而堅固的安慰。 2. 彩虹出現在雲層最容易下雨的時候,並在雨後重現;當我們最有理由擔心雨勢過大時,神就顯示這應許的印記,表明雨勢不會過大。神藉此以合適且及時的鼓勵來消除我們的恐懼。 3. 雲層越厚,雲中的彩虹就越明亮。因此,正如威脅性的苦難越發增多,鼓勵性的安慰也越發增多(林後1:5)。 4. 彩虹出現時,天空的一部分是晴朗的,這暗示著在忿怒中仍記念憐憫;雲彩彷彿被彩虹圍繞,使其無法完全覆蓋天空,因為彩虹是彩色的雨或雲彩邊緣被鍍金。 5. 彩虹是太陽光線的反射,這暗示著聖約印記的一切榮耀和意義都源於公義的日頭基督,祂也被描述為「寶座周圍有虹」(啟4:3),以及「頭上戴著虹」(啟10:1),這不僅暗示祂的威嚴,也暗示祂的中保職分。 6. 彩虹中帶有火的顏色,象徵著雖然神不會再次淹沒世界,但當神的奧秘完成時,世界將被火焚燒。 7. 弓象徵著恐怖,但這弓既無弦也無箭,不像為逼迫者所預備的弓(詩7:12-13),單獨的弓也難以造成傷害。它是一把弓,但它向上指,而非指向地面;因為聖約的印記旨在安慰,而非恐嚇。 8. 正如神看見彩虹就記念聖約,我們也應當如此,以便我們也能永遠懷著信心和感恩的心記念聖約。
含的罪(主前2347年) 18出方舟的挪亞的兒子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19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全地的人都是從他們而來的。 20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21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 22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的赤身,就到外面告訴他兩個弟兄。 23於是閃和雅弗拿了一件衣服,搭在自己肩上,倒退著進去,遮蓋了他們父親的赤身;他們臉向後,所以沒有看見父親的赤身。
一、挪亞的家庭和職業。他的兒子們的名字再次被提及(第18、19節),作為全地人類的來源,這表明挪亞在洪水之後沒有再生育子女:全世界都來自這三個人。注:神若願意,可以使「小者成為千人」,並大大增加那些起初微小之人的末後。這就是神聖祝福的能力和功效。挪亞所從事的職業是「農夫」,希伯來文是「地裡的人」,即從事土地工作的人,他擁有土地並耕作它。我們天生都是地裡的人,由土造成,靠土維生,並歸於土:許多人是罪惡地如此,沉迷於屬世之事。挪亞因其職業而從事土地產物的交易。他「作起農夫來」,即在他出方舟一段時間後,他回歸到他舊有的職業,他曾因建造方舟而中斷,之後可能又因為自己和家人在乾地上建造房屋而中斷。這段時間他一直是個木匠,但現在他又開始作農夫了。注:雖然挪亞是個偉大而善良的人,一個老人和富人,一個蒙天大恩並在地上受尊榮的人,但他不願過閒散的生活,也不認為農夫的職業「低於」他。注:雖然神藉著祂的護理可能暫時使我們脫離我們的職業,但當機會過去後,我們應當謙卑而勤奮地再次投入其中,並在我們蒙召的職業中忠實地「與神同住」(林前7:24)。
二、挪亞的罪與羞恥:「他栽了一個葡萄園」;當他收穫葡萄時,他可能在他的家庭中安排了一天的歡樂和宴席,並讓他的兒子和他們的兒女與他一同歡慶家業的增長和葡萄園的豐收;我們可以假設他在宴席前獻祭以尊榮神。如果這被省略了,神將他交給自己是公義的,以致那不以神開始的人,最終會像野獸一樣;但我們慈善地希望並非如此:或許他安排這宴席的目的是,在宴席結束時,像以撒一樣祝福他的兒子們(創27:3-4):「我吃了,我的心好為你祝福。」在這宴席上他「喝了園中的酒」;因為誰栽種葡萄園卻「不吃其果子」呢?但他喝得過量,超過他這個年紀的頭腦所能承受的,因為他「醉了」。我們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和之後都未曾醉酒;請注意他是如何被這過失所勝的。這是他的罪,而且是個大罪,更糟糕的是它發生在一次大拯救之後不久;但神將他交給自己,就像祂對希西家所做的一樣(代下32:31),並將他的這次過失記錄下來,以教導我們: 1. 自從墮落以來,凡人所寫的最美好的榜樣,都有其污點和錯誤。論到挪亞,說他「在當代是個完全人」(創6:9),但這表明其意是指真誠,而非無罪的完全。 2. 有時那些藉著神的恩典,在試探中警醒堅決地保持正直的人,卻因安逸、粗心和忽略神的恩典,在試探時刻過去後,被罪所趁。挪亞在醉酒的人群中保持清醒,現在卻在清醒的人群中醉酒。自以為站立得穩的,務要謹慎。 3. 當我們大量使用神美好的創造物時,需要非常小心,以免過度使用。基督的門徒必須謹慎,免得「他們的心被酒醉、宴樂、今生的思慮累住」(路21:34)。現在,挪亞犯罪的後果是羞恥。他「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赤身露體,蒙受羞辱,如同亞當吃了禁果之後一樣。然而亞當尋求隱藏;挪亞卻如此缺乏思想和理智,以致他不尋求遮蓋。這是挪亞未曾想到的葡萄樹的果實。在此處觀察醉酒之罪的巨大邪惡: (1) 它暴露人。他們有什麼弱點,在醉酒時都會暴露出來,他們被託付的秘密,那時也容易被套出來。醉酒的守門人會讓門戶大開。 (2) 它使人蒙羞,並使他們受人輕視。它既暴露他們,也羞辱他們。人在醉酒時所說所做之事,清醒時會為之臉紅(哈2:15-16)。
三、含的無恥與不敬:他「看見他父親的赤身,就到外面告訴他兩個弟兄」(第22節)。偶然和非自願地看見並非罪行;但是: 1. 他以看見為樂,如同以東人「看見他們弟兄遭難的日子」(俄12節),感到高興和嘲諷。或許含自己也曾醉酒,並因此受到他好父親的責備,所以他很高興看到父親如此被酒精所勝。注:那些自己走錯路的人,常常樂於見到別人偶爾犯錯。但愛心不喜歡不義,真正為自己罪惡悔改的人,不會為別人的罪惡歡喜。 2. 他「到外面告訴他兩個弟兄」(「在街上」,原文如此),以輕蔑嘲諷的方式,使他父親在他們眼中顯得卑賤。這是非常錯誤的: (1) 拿罪開玩笑(箴14:9),並為我們應當哀傷的事而自高自大(林前5:2)。 (2) 公開任何人的過失,尤其是父母的過失,因為我們有責任尊敬他們。挪亞不僅是個好人,也是個好父親;而這對他溫柔的報答,是最卑鄙無恥的。含在此處被稱為「迦南的父親」,這暗示著他自己身為父親,本應更尊重他的父親。
四、閃和雅弗虔敬地遮蓋他們可憐父親的羞恥(第23節)。他們不僅自己不看,而且確保沒有其他人能看見,藉此為我們樹立了榜樣,教導我們如何以愛心對待別人的罪和羞恥;我們不僅不可與那些宣揚罪惡的人「結黨」,而且必須小心隱藏它,或至少盡力美化它,如此行,正如我們希望別人對我們所做的一樣。 1. 有一件愛的袍子要遮蓋所有人的過失(彼前4:8)。 2.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敬畏的袍子要遮蓋父母和其他上級的過失。
挪亞的預言(主前2347年) 24挪亞醒了酒,就知道他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25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26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27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願迦南作他們的奴僕。」
一、挪亞清醒過來:他「醒了酒」。睡眠治癒了他,我們可以假設,如此治癒他,以致他之後再也沒有重蹈此罪。那些像挪亞一樣睡著的人,應當像他一樣醒來,而不是像那個醉酒者(箴23:35)醒來時說:「我還要再去尋找。」
二、預言的靈臨到他身上,他像臨終的雅各一樣,告訴他的兒子們將要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創49:1)。 1. 他咒詛含的兒子迦南(第25節),含在迦南身上被咒詛,要麼是因為這個兒子比其他兒子更有罪,要麼是因為這個兒子的後裔後來將被從他們的土地上根除,為以色列騰出地方。摩西在此處記錄此事,是為了激勵以色列人在迦南戰爭中;雖然迦南人是個強大的民族,但他們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被咒詛的民族,註定要滅亡。具體的咒詛是:「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即最卑賤、最受輕視的奴僕)。那些按出生與他平等的人,將藉著征服成為他的主人。這無疑指向以色列人對迦南人所取得的勝利,藉此迦南人要麼被刀劍所殺,要麼被置於進貢之下(書9:23;士1:28, 30, 33, 35),這發生在這次事件之後約800年。注: (1) 神常常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兒女身上,特別是當兒女繼承父親邪惡的性情,模仿父親邪惡的行為,並且沒有做任何事來切斷咒詛的繼承時。 (2) 羞辱那些羞辱別人的人是公義的,特別是那些羞辱和使自己父母傷心的人。一個不孝順、嘲笑父母的孩子,「不配再稱為兒子」,反而應當「作雇工」,甚至「作奴僕的奴僕」,在弟兄中。 (3) 雖然神聖的咒詛作用緩慢,但遲早都會生效。
第9章_2
迦南人雖受奴役之咒詛,卻曾長期居於統治地位;因一個家族、一個民族、一個人,雖可能臥於上帝的咒詛之下,卻仍可在世上長久亨通,直到他們的罪孽,如同迦南人一般,滿盈為止。許多人雖已註定毀滅,卻尚未屆毀滅之時。因此,
1. 你的心不要嫉妒惡人。2. 他將祝福傳給閃和雅弗。(1)他祝福閃,或不如說,他為閃而稱頌上帝,然而這卻使閃配得想像中最大的尊榮與幸福, 第26節。請注意:[1]他稱主為「閃的上帝」;那以耶和華為上帝的百姓,是有福的,大有福氣的(詩篇144:15)。一切的祝福都包含在其中。這正是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祝福;天上的上帝「不以稱他們為上帝為恥」(希伯來書11:16)。閃因尊敬父親而得到充分的報償,就是耶和華親自將這榮耀加在他身上,作他的上帝,這足以報償我們為他的名所做的一切服事和所受的一切苦難。[2]他將閃所做的善工歸榮耀給上帝,他沒有祝福和稱讚那作為工具的閃,而是祝福和稱讚那作為作者的上帝。注:凡我們自己或他人所做的一切善工,其榮耀都必須謙卑感恩地歸於上帝,因為他為我們並在我們裡面成就我們一切的善工。當我們看見人的善工時,我們應當榮耀的不是他們,而是「我們的父」(馬太福音5:16)。大衛正是如此,當他「稱頌上帝」差遣亞比該時(撒母耳記上25:32-33),他實際上是祝福了亞比該,因為被上帝使用並為他行善,是一種榮耀和恩惠。[3]他預見並預言上帝對閃及其家族的恩惠作為,將向全世界證明他是閃的上帝,為此許多人將向他獻上感恩:「耶和華閃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4]這暗示教會將在閃的後裔中建立並延續;因為猶太人出自他,他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世上唯一承認上帝的百姓。[5]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基督,他就是主上帝,將以他的人性從閃的後裔中降生;因為按肉體說,基督是從他出來的。[6]迦南特別被奴役於他:「他必作他的僕人。」注:那些以主為上帝的人,將擁有世上他認為對他們有益的榮耀和權力。(2)他祝福雅弗,並在他裡面祝福「外邦的眾海島」,這些海島由他的後裔居住:「願上帝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第27節)。現在,[1]有些人認為這完全屬於雅弗,並表示: 首先,他的外在昌盛,他的後裔將如此眾多且如此得勝,以至於他們將成為閃帳棚的主人,這在猶太人(閃族中最傑出的民族)先後成為希臘人和羅馬人(兩者皆為雅弗的後裔)的附庸時得到了應驗。注:外在昌盛並非真教會的確鑿標誌:閃的帳棚不總是征服者的帳棚。 其次,這表示外邦人的歸信,並將他們帶入教會;那麼我們應當讀作:「願上帝說服雅弗」(因為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然後,被說服之後,「他必住在閃的帳棚裡」,也就是說,猶太人和外邦人將在福音的羊圈中聯合。在許多外邦人歸信猶太教之後,兩者將在基督裡合而為一(以弗所書2:14-15),基督教會主要由外邦人組成,將繼承猶太人在教會成員資格上的特權;後者首先因不信而將自己排除在外,外邦人將住在他們的帳棚裡(羅馬書11:11等)。注:只有上帝才能將那些已與教會分離的人再次帶回教會。是上帝的能力使基督的福音對救恩有效(羅馬書1:16)。再者,靈魂被帶入教會,不是靠強迫,而是靠說服(詩篇110:3)。他們被人的繩索牽引,並被理性說服而敬虔。[2]另一些人將此分給雅弗和閃,因為閃在第26節中沒有直接被祝福。 首先,雅弗得到地上的祝福:「願上帝使雅弗擴張」,擴張他的後裔,擴張他的疆界。雅弗的昌盛使整個歐洲、亞洲大部分地區,或許還有美洲都充滿了人口。注:我們一切的擴張都應當歸功於上帝。是他擴張了疆界,擴張了人心。再者,許多人住在寬大的帳棚裡,卻不像雅弗那樣住在上帝的帳棚裡。 其次,閃得到天上的祝福:「他必(即上帝必)住在閃的帳棚裡」,也就是說,「基督將從他的後裔中降生,教會將在他的後裔中延續。」長子的名分現在要分給閃和雅弗,含則完全被棄絕。在他們共同分享的統治權中,迦南將作兩者的僕人。雙份的產業賜給雅弗,上帝將使他擴張;但祭司職分賜給閃,因為「上帝必住在閃的帳棚裡」:我們若有上帝住在我們的帳棚裡,肯定比擁有世上所有的金銀更幸福。與上帝同住帳棚,勝過沒有上帝的宮殿。在上帝的會幕所在的撒冷,比外邦所有的海島都更令人滿足。 第三,他們兩者都對迦南擁有統治權:「迦南必作他們的僕人」;有些人如此解讀。當雅弗與閃聯合時,迦南就在他們兩者面前倒下。當陌生人成為朋友時,敵人就成為僕人。 28 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29 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年就死了。 在此可見:1. 上帝如何延長挪亞的壽命;他活了950年,比亞當多20年,只比瑪土撒拉少19年:這長壽是他顯著虔誠的進一步獎賞,也是對世界的一大祝福,他無疑繼續作「義的傳道者」,而且現在他所傳道的人都是他自己的兒女。2. 上帝最終如何結束他的生命。雖然他活得長久,但他最終還是死了,很可能在他之前已經看見許多他的後裔死去。挪亞活著看見了兩個世界,但作為因信稱義的後嗣,當他死去時,他去見了一個比這兩個世界都更好的世界。